大学生在校结婚的看法
在校大学生结婚须理性

在校大学生结婚须理性近日,玉林师范学院的某栋学生宿舍楼热闹非凡,因为那里正在举办一场毕业婚礼。
一毕业就结婚的事情在玉林师院应该不算多,而在学生宿舍举办毕业婚礼更是少之又少。
能看到这种难得一见的场面,不少学生都觉得挺激动,围观的人潮挤满了楼道及楼下的空地。
(5月18日环球网)大学生毕业后结婚,此事应该没有多大争议,然而由此延伸出的另一种现象,却值得深入关注和讨论――如果大学生在校期间结婚,你是支持还是反对?法律允许在校大学生结婚过去,国内高校是不允许在校大学生结婚的。
原国家教委在1990年颁布的《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30条明确指出“对于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因此几乎没有听说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有在校大学生结婚。
然而1980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同时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也就是说,在法律规定中,无论是不是大学生,只要是自愿,符合年龄要求,且没有法律所载明的禁止结婚的情况,就可以结婚,任何第三者不得加以干涉,这个“任何第三者”既包括亲属,也包括高校。
由上可见,当时的行政规定与法律条文之间存在某种冲突。
进入21世纪后,部分高校试点“开禁”。
2001年12月,武汉大学允许在校本科生结婚;2004年5月,天津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三年级学生王洋和天津大学在读博士研究生刘航在天津结婚,成为媒体公开报道的国内首对在校大学生夫妻。
2005年9月,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备受争议的“在校大学生结婚就退学”这一规定被废除。
2007年8月,原国家人口计生委、教育部和公安部联合发文,对在校已婚女大学生生育问题作出规定,从法规的层面彻底废除了过去的“禁育令”,允许在校女大学生生育孩子。
应该说,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废除“在校大学生结婚就退学”,是尊重法律的体现,说明行政管理部门及社会的法律意识在不断提升。
英语作文:对于大学结婚的看法

Getting married on campus: should it be encouraged?1)For almost all the students,the cost of living,of course,comes from parents. They don’t have firm economic foundation to set up their own families.So,what do they rely on to get married?Ask parents for money again?But it means parents should not only provide your daily expense but also pay for your marriage. 几乎所有大学生的生活开销都来源于父母,他们没有坚实的物质基础去建立自己的家庭对。
那他们靠什么结婚?继续向父母要钱吗?但是这就意味着父母不仅要提供你的日常开销,还要为你的婚姻买单。
2)Most students don’t have a deep enough understanding of love.On many occasions,they just like each other instead of love.So it’s hard to make sure how long the marriage on campus will last.Besides the life in future is great (changeable)and unpredictable.To Work or to graduate school(take part in the entrance exams for postgraduate schools) after graduating?Which city this young couple plan to stay in?What kind of work do they plan to do?Future is full of changes and opportunities,marriage too young,to a certain extent,will hinder their development. 很多学生对爱情没有足够深刻的理解,很多时候他们只是喜欢而不是爱。
如何看待学生早婚

如何看待学生早婚
标题:如何看待学生早婚现象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着变化。
在这一背景下,学生早婚现象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
学生早婚,是指在未完成学业或者刚步入大学校园就选择结婚的现象。
对于这种现象,我们应该理性看待。
首先,我们需要理解的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节奏和选择。
如果一个学生认为他们已经找到了生活的伴侣,并且有足够的能力去承担婚姻的责任,那么我们无权阻止他们的选择。
然而,我们也需要明确,婚姻并非儿戏,它涉及到的不仅是两个人的感情,更是两个家庭和社会责任的问题。
其次,学生早婚可能会对个人发展产生影响。
结婚意味着要承担起家庭的责任,这对于还在求学阶段的学生来说,可能会分散他们在学习上的精力。
而且,过早进入婚姻生活,也可能会影响他们对人生、对世界的理解和认识。
再次,学生早婚也有可能会对社会产生影响。
如果大量的学生选择早婚,那么这可能会影响到教育的质量,甚至可能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发展。
因此,我们不能忽视学生早婚现象的存在。
总的来说,对于学生早婚现象,我们应该以一种理性的态度去看待。
一方面,我们要尊重每个人的选择,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提醒他们,婚姻并非儿戏,需要有足够的准备和责任感。
同时,学校和家庭也应该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和婚姻观,让他们能够做出更加理智和成熟的选择。
大学生婚恋观的感言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大学生作为新时代的接班人,他们的婚恋观也日益受到社会的关注。
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我们大学生如何去看待婚姻与爱情,如何去规划自己的感情生活,这些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在此,我想就大学生婚恋观谈谈自己的几点看法。
一、爱情至上,婚姻为辅在大学生眼中,爱情是神圣的,是美好的。
我们渴望拥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渴望与心爱的人携手共度一生。
然而,面对现实的压力,我们也要理性地看待婚姻。
在我看来,爱情至上,婚姻为辅。
爱情是婚姻的基础,婚姻是爱情的升华。
在追求爱情的过程中,我们要珍惜眼前人,懂得感恩、包容和付出。
而在步入婚姻殿堂后,我们要把爱情转化为责任,为家庭付出,为伴侣着想。
二、独立自主,共同成长随着社会的发展,女性地位的不断提高,大学生在婚恋观念上也越来越注重独立自主。
我们追求平等、尊重,希望与伴侣共同成长。
在恋爱过程中,我们要保持自我,有自己的兴趣和追求。
同时,也要学会倾听、沟通,与伴侣共同解决问题。
在婚姻生活中,我们要相互扶持,共同面对生活的艰辛。
只有这样,我们的感情才能更加稳固。
三、理性对待,慎重选择大学生正处于人生的关键时期,面对婚恋问题,我们要理性对待,慎重选择。
首先,要明确自己的感情需求,了解自己的性格、兴趣爱好,找到与自己相匹配的伴侣。
其次,要深入了解对方,包括家庭背景、价值观、生活习惯等,确保两人能够和谐相处。
最后,要具备一定的经济基础,为婚姻生活提供保障。
四、关注现实,积极应对现实生活中,大学生婚恋面临着诸多问题。
如就业压力、房价高涨、家庭背景等。
面对这些问题,我们要关注现实,积极应对。
一方面,要加强自身素质,提高竞争力,为未来生活打下坚实基础。
另一方面,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不盲目追求物质生活,注重精神层面的满足。
同时,要关注国家政策,合理规划自己的人生。
五、传承美德,弘扬传统作为中华民族的后代,我们要传承美德,弘扬传统。
在婚恋观念上,我们要尊重长辈的意见,传承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
在校大学生是否应该结婚

城市人口的实际结婚年龄
[由于就业、收入、住房等实际问题的制 约,晚婚晚育已经为城市青年男女广泛 接受。且不说在校大学生,就是已经毕 业的大学生们,走出校门两三年内结婚 的也不多,又有几个大学生尚未毕业就 急着结婚呢?]
教育部:要重新审视这个问题 各地高校
北大清华:只要不违法 那就是学生自己 的事 苏州大学:暂时不允许在校本科生结婚 东南大学:认可武汉大学做法 校方考虑 是否借鉴 南京大学:国情不允许 肯定不赞成 青岛· 四高校:校方不会赞同
在校大学生结婚会引起什 么问题
学生结婚如何审批 宿舍如何分配 已婚学生如何管理 如果有小孩怎么办
在校大学生结婚与否 由学生自己说了算
年龄
[由高中直接考取大学的学生一般都是十 八九岁。要达到法定的允许结婚的年龄, 男生要等到毕业(至少到大四)才符合 条件,女生也要到大三。]
物质基础
[当今有几个在校生真正能自食其力?一 旦真的成了家,油盐柴米的烦恼就接踵 而至,最终的结局恐怕是学业荒废,婚 姻死亡。婚姻是幸福甜蜜的,但更多的 是责任和承诺。年轻的大学生,有足够 的力量去承担这份责任吗?]
赞同这一观点的典型代表是北大法学院 贺卫方教授。贺教授认为符合《婚姻法》
规定就可结婚。他认为只要符合《婚姻法》 规定的结婚的基本要件,任何一位公民,无 论他以哪一种身份结婚都可以。如果符合结 婚基本条件的在校大学生想结婚,但是学校 不同意的情况,可以通过司法过程来解决。 学生完全可以提起诉讼,而且胜诉的一定会 是学生。武汉大学的做法,不在表面——在 校生能否结婚,而具有更深层的意义。
学生到大学来做什么?当然是求学。 不难想象,如果就读大学生在学校组建 婚姻家庭,将会给高校教育制造多大的 混乱。婚姻家庭的拖累,会大大限制知 识的获取和自身素质的提高。提前使他 们背上沉重的家庭责任,将会让校园摆 不下一张平静的书桌。仅从这一点看, 对权利的适当限制也是必要的,因为它 保障了别的权利的充分实现。
浅析在校生结婚的利与弊

立意i 只,不 依 靠 父母 ,能 有 自己的经 济 来源 ( : j ) 顺应 社 会 环境 的影 响 。 社 会 环 境 的 改 变 与发 展 ,对 学 生 们 的影 响是 潜 移 默 化 的 。 作 为 新 时 期 的一 代 ,他 们 获 取 信 息 的 渠道 大 量增 加 ,表 现 出 了 与 父 辈 完 全 不 同 的 早熟 国 家 非常 提 倡 加 强 中小 学 的 心 理 健
尢 学 禁 l 卜 结 婚 的疾 病 , 町 获 取 结 婚 资 格 。 从 法 律 意 义 上而 言. 要符 合了 《 婚 娴 法 》 中关 于 结 婚 的 条 件 的 规 定 .并且 不 属于 《 婚 娴 法 》 中禁 结 婚 的 情 形 ,任 何 主体 都 是 有 自由结 婚 的权 利 的 大学 生 主 体 享 有 的 结 婚 权 虽 然 在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中 , 并 没 有 直接 的规 定 ,但 也 没 有 禁 止 性 的 规 定 。 此 ,对 于 大 学 生结 婚 应 该 适 用 《 婚 姻 法 》关 于 结 婚 的 基 本 条 件 的 限 制 的 ,是
徽博更 是吸 引 了许 / r , 人的眼球 , 把在校 生结婚 生子这 个话题又推
向 公众 视 野 。 婚 姻 是 把 “ 双刃
剑” ,对于涉世 不深 的在校 生而 言 更是 存在许 多问题。 本文通过 分析在 校生结 婚的利弊 ,提 出在
尊 重 的 基 础 上 加 以正 确 的 教 育 与
学术研讨 1 1 1 7
文 中所指 在校 生是指 大学及
以上 的学 生。2 0 0 5 年 《 普通 高 等 学校学 生管理规定 》解 除 了 “ 禁 婚 令” 允许在校 大学生 结婚后 ,
大学生结婚利大于弊总结陈词
大学生结婚利大于弊总结陈词第一篇:大学生结婚利大于弊总结陈词谢谢主席大家好:在今天的辩论里,对方辩友总是告诉大家,我方的想法太过于理想,并不是所有的大学生都有条件去结婚。
这里有一个问题对方辩友很明显没有看到,如果结婚的两个人一方是学生另一方不是呢?据羊城晚报调查显示现在的多数女大学生是大叔控,他们的择偶标准定在25岁到30岁。
这样一来是不是就具备了条件了呢?对方辩友又和我们谈大学生的心理素质、说他们没有心理准备,那么请问对方辩友了,古代的人十几岁就结婚,就要开始为生计考虑等到了和大学生一样的年龄的时候人家的孩子都满地跑了,难道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群体还不如几百甚至是几千年前那些十几岁的人的心理素质高吗?今天我们和对方辩友达到了一个共识,就是我们都相信明天会更好。
可是对方辩友今天仍旧一直在和我们讨论当下,我们不否认当下大学生结婚存在一些问题,那么未来呢?对方辩友为什么不敢迈出这一步呢?对方辩友不断的给我们罗列大学生结婚的弊端,却看不到大学生结婚所带来的利。
我们要了解,大学生结婚的前提条件是什么?是允许他们结婚,是把这一行为合法化。
这就意味着大学生这一群体固有的权力不再被剥夺,意味着法律对于大学生权利的认可和尊重。
也使得原本冲突的婚姻法和宪法不再冲突,这也就少了一个法律上的漏洞。
这是民主和立法上的进步。
再来看大学生上大学本来就会给家庭带来一定的经济负担,可是根据我上面提到的多数女大学生选择大叔结婚,这样一来就是分担经济负担啊。
退一步来讲,即使是两个大学生结婚了,他们多了哪些开支?对方只是说开支大,可是从来没算过经济账。
那好我们来算算,大学生结婚了就会多一份责任感,这样就少了出去玩乐通宵的花费,两个人一起生活每一笔开支都由两个人共同安排,男生不再去大手大脚,女生也不会疯狂购物,这就省了不少的开支啊。
在对方辩友看来大学生结婚会影响学习,可是结婚就意味着一种责任一种担当。
大学生结婚之后,双方所考虑的不仅仅是自己,他们还要为对方乃至为家庭考虑,在这种情况下,双方为了未来更安定美好的生活,会更加努力的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因此他们会更加的努力。
在校大学生结婚现象研究
琐事会耗费掉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 这无疑
会 阻碍 正 常 的 学 习 生 活 。
一
和现实障碍 徐 州教育学院学报 2 0.. 064
、
对‘ 在校 大学生 结婚现象 ” 的问卷
调查
作者简介 : 张碧芬(91) 广西昭平人, 18一, 女, 助
理编辑 , 本科学历, 主要研究方向: 社会科学。
学 生认 为大学生结婚没有任何 困难 。 认为 大 学生结 婚有 困难 的学生 中, 65 8 .%的学 生认为大学 生不具备相应的物质条件 , 其 中包括经济来源 , 住房 , 和工作地点 ;. 59 % 的 学 生 认 为 大 学 生 在 心 理 素 质 上 还 没 有
达到结婚 的要求 , 根本无法承担 结婚所带
使 用 自行 编 制 的 大 学 生 婚 姻 状 况 量
www. u n iu n h .o 管理观察 ‘ g a l a c ac m g 总第 4 5期 0
1-9岁之间 ,而不支持大学期 间结婚的 81
大 学 生 的 年 龄 主 要 集 中 在 2 .3岁 之 间 , 1 2
这说 明随着年龄 的增 长, 在校大 学生对于
结 婚 的看 法 有 所 改 变 , 龄 较 大 的 学 生 不 年
自己是否 打算 在大学期间结婚 , 大学结婚 是否存在 困难 以及 困难何在等条 目。 调查结果显示, 整体而言在被调查的人 群中, 只有 0 3 . %的大学生已经结婚,9 2 9%以
来 的各种压力,也不能在心理上做好充分 的准备 ;. 5 %的学生认 为在校期 间结婚会 2 严重干扰学业, 不利于 自身的发展;%的学 2 生认 为在 校 期 间结 婚 的 困难 主要 来 源 于 家
关于在校大学生能否结婚的讨论_关于在校大学生能否结婚的讨论
关于在校大学生能否结婚的讨论关于在校大学生能否结婚的讨论关于在校大学生能否结婚的讨论「内容提要」本文的题目之所以定为经济学与法学思考,是因为笔者认为在市场经济的今天,我们在执著地去追求公正、正义的同时,也必须顾及到整个社会经济的良性循环,经济学追求的是社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即效益最大化,而本文的一个很重要的前提假设就是“社会利益高于个人利益”。
与此同时,我们并不偏向任何一方,而是立求在这两者之间寻求一种平衡,既是利益的均衡,又是公正、正义的的衡平。
「关键词」稀缺,机会成本,交换,生产可能性曲线,结婚自然法学派认为,当个体从自然状态中摆脱出来,走到一起组成人类社会,进入社会状态时,为了巩固自身及整上社会的存在与发展,他们集体制订了法律,赋予各个个体以各种各样的权利,而这其中基本权利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最低权利,是每个人作为缔结社会的一员而应享有的权利。
如果这些基本权利的一部或全部被侵犯乃至剥夺,那么个体则不能维持在社会中的起码生活需要,整个社会将会走向混乱。
伴随着文明的进步,法律对基本权利的规定日趋完善,社会亦愈趋向稳定。
在现代社会中,法律赋予公民以生存权、政治自由权、婚姻自由权等等。
《宪法》第49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民法通则》第103条规定:“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婚姻法》第2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但这些权利的行使是不是不受限制呢?笔者认为事实并不完全这样,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观点,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享有一定的权利,必须履行一定的义务。
对于基本权利也不例外。
但除此之外,笔者还认为这些权利的行使自身也有限制。
在整个社会生活中,利益可分为个人利益、公共利益的社会利益,每个个体都生活在各种利益的交叉之中,要想使得社会与个人和谐统一发展,必须处理好三个利益间的关系。
大学结婚的影响作文
大学结婚的影响作文《大学结婚的影响》篇一在大学校园里,结婚这件事儿就像一颗突然扔进平静湖面的石子,激起了千层浪。
这事儿啊,影响可真是复杂得很呢。
从好的方面来说,大学结婚可能就像是两个人搭伙升级打怪。
想象一下,两个人在大学里互相支持,一起去图书馆熬夜准备考试,就像两个战友并肩作战。
你困得眼皮打架的时候,有个伴侣在旁边给你递杯咖啡,轻声说:“加油呀,宝子。
”这时候,结婚就像是给彼此的生活注入了一针强心剂。
而且两个人一起规划未来,什么考研啊,找工作啊,都能互相商量着来。
比如说我有个学长,他和他女朋友在大学就结婚了。
他们一起参加各种创业比赛,拿了不少奖。
在那些准备比赛的日日夜夜,他们互相启发思路,就像两个齿轮,紧密咬合,带动彼此前进。
学长说:“有她在,我就觉得特别踏实,做啥都有劲儿。
”但是呢,大学结婚也可能是一场“暴风雨”。
咱先不说经济来源这事儿,就说心理上的压力吧。
大学本身就是一个人成长和探索的阶段,要忙着应付各种课程、社团活动啥的。
这时候再加上婚姻关系,那可就像背着一个重重的壳在跑步。
我有个朋友,她看到身边有人大学结婚,就跟我说:“哎呀,我可受不了。
我连自己都还没搞明白呢,怎么去对另一个人负责啊?”而且啊,在大学里大家的思想还不太成熟,也许今天因为一点小事儿就吵得不可开交,明天又觉得自己当时太冲动。
就像两个没长大的孩子,在过家家似的扮演夫妻。
万一处理不好,不仅影响学业,还可能对双方的心理造成伤害。
那大学结婚到底是好是坏呢?也许就像那句老话说的,“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
”对于那些心智成熟、有明确规划的情侣来说,大学结婚可能是他们幸福旅程的起点。
但对于大多数还在迷茫中的大学生来说,这可能是一个需要谨慎考虑的重大决定。
毕竟,大学时光就像一场短暂而又绚烂的烟火表演,我们可不想因为一时冲动,让这场表演变成一场混乱的闹剧,你说对吧?《大学结婚的影响》篇二大学结婚,这事儿听起来就有点酷,又有点让人心里犯嘀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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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教育部正式公布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15年未修改的旧《规定》大变脸,体现出与教育法、高教法等有关法规的承接,学校规章逐步与相关法律“接轨”。
取消涉及学生婚恋的强制性规定: 在新《规定》中取消了一些涉及学生婚恋的强制性规定,最显著的是撤销了原规定中“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的条文,对学生能否结婚不再作特殊规定。此外,新《规定》取消了“品行极为恶劣,道德败坏”等道德评判类处罚理由,大量增加了有明确法律依据或者行为特征比较清楚的法律规范用语,例如“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等等。
大学生婚恋不限制但也不提倡 相信学生能做出理性选择: 从今年9月新学年开始,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期间结婚不再需要获得学校同意,只要达到《婚姻法》及《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即可登记。《规定》里面不禁止大学生结婚。第二,从教育者、教育部门和学校的角度,承认大学生有结婚的权利,和提倡还是有区别的。我们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不能限制,但是从大学生本身来讲,要以学习为重,要妥善地处理好学习和婚姻的关系。在大学期间,学生还没有婚姻的经济基础,所以,还是不提倡结婚。我们不更多地去干预、去制止学生结婚的权利。但同时作为管理者和教育者,有劝导的责任,要劝告大学生不要滥用结婚这种权利。新《规定》的根本出发点是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从结婚不需要单位再开介绍信到高考报考不再规定未婚25岁以下,这样一些重大的制度和规定上的突破,使学生管理在现实中已经有所突破。前不久教育部调查了70所高校,结果显示,2003年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之后,在70所学校中大学生申请结婚的不过万分之一。所以,从现实层面来看,我们有理由相信当代大学生可以作出理性的选择。
南开大学校长侯自新表示 ,在校生婚育已经是客观存在的现实,学校会根据新情况制定工作,但仍倡导本科生集中精力学习。在校生婚育是客观现实《规定》的推出是很自然的,《规定》正在和其他的高校政策吻合。一是高考已经没有年龄限制,大龄考生有的已经40岁,其次,研究生扩招,很多人工作几年后回来读书,直接就处在婚育年龄段,所以取消是必然的,在校生婚育已经是客观存在的现实。已婚租房是个新问题在这方面,对本科生还是不能提供相应的条件。第一本科生住宿的情况仍比较紧张,即使这些年后勤社会化的发展,宿舍条件有所改善,但就南开来说,本科生还是4—6人一个房间,我们没有条件也没有可能为结婚的学生提供相应条件,他们还是要接受集体生活的现实。已婚租房是个新问题,我们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工作,但一定不会采取行政命令的方式。倡导本科生集中精力学习高校的规定最终还是要和国家规定相一致的,如果要自行推出限制性的条款,那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各个学校都会自己选择。其实本科生结婚的问题客观上遇到的还真不多,主要是研究生。而且我相信规定出台后,不会鼓励本科生结婚,我们肯定倡导学生在本科阶段集中精力学习,不会鼓励谈恋爱结婚,所以对学校工作不会有太大的影响。
北京某高校学生处的一位负责人认为 ,首先应该肯定的是,取消这一禁令是尊重法律的体现,毕竟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应该得到保障。但取消禁令并不意味着就鼓励大学生在校期间结婚,毕竟很多条件都还不成熟。“但不管怎么样,有一个基本的前提需要大学生们明白,那就是不能影响学业,否则违反了学校别的规定比如修不够学分、旷课时间超过期限等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他相信学生会做出理性的选择,明白自己到大学来究竟是来干什么的。
也有一些老师担心大学生结婚的现象越来越多后会给学校的管理带来严重的问题。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高校学生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如果允许在校大学生结婚,那么他们婚后的住房、生育问题也会随之而来,这些权利要不要也尊重呢?“我们只有在管理上更注重方法和技巧,引导学生理智处理情感问题。”他有些无奈地说。
重要意义在于对学生权利的认可 青年问题专家黎陆昕分析认为,在学生能否结婚的问题上做出明确表态,可以看出教育部门是诚恳的。修改了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使之与国家法律相符,也体现了教育部门的法律意识。其实最让大学生感到高兴的是教育部门有了明确的态度,不只是因为可以结婚了,更重要的意义是对学生权利的认可。教育部也提出不提倡结婚的概念,只是希望或者说是教育者的“软要求”。教育部门也相信大学生,虽然这道防线可以冲破了,但大学生的选择是理性的。黎陆昕认为大学生对此事的态度应该慎重,因为法律之外还有道德因素、客观因素的限制,结婚以后会遇到很多想不到的矛盾。可以结婚只是适合了个别学生的个别要求,大多数的学生主要任务还是学习,毕竟成立了家庭,由精神层面的恋爱,上升到婚后的实质阶段,柴米油盐和家庭生活的磕磕碰碰,会分散在校学生很大精力,往往容易造成婚姻和学习两误。
家长观点 :担心孩子不能正确把握自己与学生们的坦然和管理部门的冷静相比,接受记者采访的家长就显得比较激动。一位女儿在北京上学、家在吉林的母亲首先想到的是:“假如在校大学生可以结婚,那么我们做家长的会不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成为别人的岳父岳母?”因为她一直不赞成孩子在校期间与另一位男生交往,如果木已成舟,那么家长一点办法都没有。更多的家长则担心孩子会因此把握不住自己,把过多的精力放在情感上面而耽误了学业。
学生看法 :大学生:对本科生影响并不大一位北大的大四女生告诉记者,听到这条消息时她的第一反应是:“很好!我们的权利又增加了一项。”但她同时认为,在校期间可以结婚并不意味着大家就会选择结婚,毕竟每个人在作出这样一个重大的决定前会考虑很多因素。她自己暂时不会考虑这个问题,个人感觉对她这样的本科生来说没有什么影响。而男生对这条规定的反应则更平静,多数认为大学期间的恋爱本身不确定因素就很多,结婚是一件离自己很遥远的事情,一位大三的男生反问记者:“你觉得我们这个阶段负得起结婚的责任吗?”不过也有男生表示,如果两个人觉得感情到了可以结婚的地步,在校期间结婚也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不值得大惊小怪。取消这个限制是一种进步,学校应该相信学生自己的判断力。
媒体视角:以管理为本到以权利为本 过去我们禁止高校大学生结婚,实质上是管理者把高校管理制度单纯当成一个“治”人的工具,忽视了问题的另一面,即高校制定的各种管理制度,主要不是用来“管”人的,而是用来服务于人的,高校的秩序主要应该是通过权利的保护,激发学生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而形成的,这样的秩序才是有活力、有张力的秩序。
社会工作发表文章赏析: 在校大学生结婚态度调查 ◇张宝义 目前高等院校中在校大学生结婚现象时有发生,校方、媒体及学生家长的反映较为强烈。那么大学生自身对这个问题如何看,他们所持的态度如何,这是一个需要搞清楚的问题。2005年5月,天津理工大学文学与法政学院的师生,对天津市四所高校(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理工大学)的674名本科大学生进行了调查。该调查所显示的结果,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前大学生对“在校生结婚”的基本态度。
一、对大学生结婚基本上持否定的态度
在被调查的674名本科在校生中,对在校结婚持认同态度的比例为23.3%,持否定态度的学生占76.7%。但是那些“旗帜鲜明”赞同的学生比例并不高,只占被调查学生的5.5%。因此对大学生结婚予以积极“支持”或“拥护”的学生并非占主导,多数学生认为,大学生结婚属于“异端”现象。然而尽管多数学生对在校结婚持一种否定态度,但学生对在校期间恋爱却表现出相对的热情和积极的态度,甚至对在校大学生同居现象也抱有十分宽容的态度。如在被调查的在校大学生中,对在校学习期间恋爱持非常赞同及赞同的学生占54.3%,持无所谓态度的学生占39.8%,而持不赞同以及很不赞成态度的学生比例仅占5.8%;在对待大学生同居现象的态度上,学生中持赞同态度的占11.3%,持无所谓态度的学生占58.6%,而明确持反对态度的学生比例为30.1%。由此可见,虽然大学生对在校生结婚大多持不积极的态度,但对于大学生恋爱以及同居现象却表现出较高的宽容性。事实上,在校本科学生中交友恋爱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我们的调查表明,大本科学生中有恋爱或是“准恋爱”异性朋友的比例高达43.8%,也即有将近半数的大学生处于交友恋爱的状态。而且在某些高校,在校生同居现象也屡见不鲜。正是由于以上原因,使得多数学生对在校生恋爱、同居持宽容的态度。可见,多数学生对在校生结婚所持的异议,并非是反对两性学生共同生活在一起,他们所担心的是结婚所面临的性爱以外的问题。
对教育部解除在校大学生结婚禁令的一点看法 2005年3月29日,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正式出台,在校大学生结婚禁令正式解除,这使得大学生结婚成为可能。据报道,武汉某大学一名23岁大四男生与一名公司女职员在2003年6月领取结婚证并举行了酒宴,捅破了那一层窗户纸,做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从而引起社会上一个新的悬而未决的问题。 允许大学生结婚,在中国不能不说是一项制度上的突破——近几年中国在教育上不断进行改革,应该说出发点是使教育更加合理化,如高考取消年龄和婚否的限制,实际上扩大了受教育的机会人群,对于普遍提高民族素质是一块建筑石。然而,教育改革涉及面过于广泛,真正望其项背的还是在校生。我作为一名普普通通的研究生,对此事也有自己的一点看法。 对大学生群体来说,正处在青少年向成年人发育的中间地带,逐步走向成熟独立的同时保留了大量的叛逆个性,大学生最善于抗争并追求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大学生最渴望一颗飞扬跋扈的心。婚姻问题亦如此。所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符合结婚条件的公民结不结婚完全自主,与学校无关。因此就我个人来说,赞成取消大学生结婚禁令。 首先,婚姻属于个人权利,与义务不可分离。自古就有“女性解放”、“解除女性束缚”等,妇女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之一,要求享有平等权利是完全合理的。同样,大学生的弱势虽未明显提出,但早已在大学生不断的呼吁中崭露头角。大学生刚刚离开家走入一个全新的环境,以前在书本上学到的东西完全体现不出来用途,面对新的世界,不少人处于一个迷茫的状态,同时大学生在经济、政治方面远没有达到独立,因此大学生很多权利都得不到落实,在面对学校、社会各方面政策时只有被动的接受,“婚姻自由”对大学生来讲经常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有一个同学说,“不许在校生结婚”早就该取消了,结婚是个人的合法权利,我的事情我做主,因为正在读书就禁止结婚是不合理的。另一位大三的女生表示,她很赞成取消禁止大学生结婚的规定,但她不会在大学期间结婚。 其次,不再对大学生结婚作限制,这样的“法律空白”正体现了法治的应有之义。众所周知,《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并无限制大学生结婚的条款,新《规定》作为这两个法律的下位法,自然不能与上位法相冲突。1[1]过去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