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评优评奖实施细则

合集下载

机电工程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机电工程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机电工程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初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结合学院实际,根据《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下简称综合测评)的结果作为对学生各种奖励、评先评优、各类资助和推荐就业、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基本依据,并于毕业时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第三条凡具有本院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均有参加综合测评的权利和义务。

综合测评原则上每月评定一次,,时间为每月的25日,一周内完成。

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参与综合测评。

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按实际所修的课程学分参与综合测评,但转专业当年不参与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比。

若转专业学生相应课程与学分与转入专业所修课程相符(即课程相同,课程学分大于等于转入专业所修课程学分),可参与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比。

第四条综合测评坚持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静态考查和动态测量相结合,专业年级测评和学院考评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综合测评分为体育锻炼、劳动教育和文化活动、科技文化、社会实践五项,相应设立体育测评分、劳动测评分、活动测评分、文化测评分、实践测评五个个测评分值。

体育测评分、劳动测评分、活动测评分、文化测评分、实践测评五个个测评分的满分值均为100分。

综合测评总分计算公式为:学年综合测评总分=体育测评分×20%+劳动测评分×20%+活动测评分×20%+文化测评分×20%+实践测评×20% 第六条 1、成立机电工程系班级三风建设测评小组,由我系学工办主任、团总支书记、团总支指导老师、我系学工办辅导员组成。

2、团总支评议小组由团总支指导老师、主席团成员、体育部负责人、生活劳动、社会实践部、文娱部、学习部负责人组成。

3、班级评议小组由辅导员、班团干部组成。

第七条综合测评工作程序:公布系综合测评小组成员、各班级初评小组成员→→各班级初评小组初评→→各位同学确认初评结果→→初评结果在专业范围公示三天→→上报系综合测评小组审定→→上报系部。

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精神、《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特修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定性测评和定量测评相结合、记实测评和评议测评相结合、过程测评和结果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力求客观、全面、系统地评价学生的在校表现情况。

第三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对象为药学院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以下称学生)。

第四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成绩作为先进集体评选、奖学金评定、荣誉称号评选、助学金评定(有其他文件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推优入党,毕业生推荐实习、就业,毕业鉴定等相关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每学年进行1次,一般于每年9月完成,毕业班级于4月完成。

转专业学生在上一学年所在班级参加综合素质测评。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第六条学院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团委等科室负责人任副组长,学院辅导员、班主任任小组成员,负责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总体领导和组织。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安排、指导、督促各班级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第七条各班级成立由班主任、学生代表(每个寝室都应有代表)组成的学生综合素质评议小组(须在学院统一公示),负责做好本班学生综合素质相关材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测评等工作。

大一学年的评议小组建议班主任助理参加。

第三章测评内容与方法第八条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由德育素质测评、智育素质测评、体育素质测评、美育素质测评、劳育素质测评等5 个方面组成。

第九条综合素质测评的构成比例:德育素质测评占20%, 智育素质测评占50%,体育素质测评占10%,美育素质测评占10%,劳育素质测评占10%。

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3篇)

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3篇)

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了推动初中生综合素质教育的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本实施细则制定。

本细则所称综合素质评价是指对初中生的学业水平、品德发展、身心健康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的一种方式。

第二章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一、学业水平评价学业水平评价是对学生学科知识和能力的全面评价。

以考试成绩为基础,结合平时表现、小组合作等综合评价方式,评价学生在各学科中的学业水平。

二、品德发展评价品德发展评价是对学生品德修养和行为习惯的评价。

以日常行为表现、参与社会实践、班级管理等为基础,评价学生的品德素质和行为表现。

三、身心健康评价身心健康评价是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和心理发展情况的评价。

以体质测试和心理测评为基础,评价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状况。

四、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总体评价。

综合考虑学业水平、品德发展和身心健康等方面的评价结果,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

第三章评价方法一、学业水平评价方法1. 考试评价:按照学科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进行考试,评价学生在学科知识和能力方面的掌握情况。

2. 平时评价:结合课堂学习、作业完成情况、小组合作、参与讨论等方面,评价学生的学业水平。

二、品德发展评价方法1. 日常行为观察评价:教师对学生的日常行为进行观察记录,评价学生的品德表现和行为习惯。

2. 社会实践评价:结合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评价学生对社会问题的认知和积极参与程度。

三、身心健康评价方法1. 体质测试评价:对学生进行体育测试,评价学生的身体素质水平。

2. 心理测评评价:通过心理测评工具对学生进行测试,评价学生的心理发展情况。

四、综合素质评价方法综合考虑学业水平评价、品德发展评价和身心健康评价的结果,综合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四章评价指标一、学业水平评价指标学业水平评价指标分为知识掌握和能力发展两方面。

知识掌握包括基础知识、扩展知识和应用知识等方面。

能力发展包括思维能力、实践能力和合作能力等方面。

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0

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0

附: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为全面贯彻新时期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价,激励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思想、业务、文化和身心素质,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合格人才,根据本部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一、综合测评的内容1、综合素质测评应从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身体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评结果应体现每个学生在班级的思想行为、学习成绩和身心素质的测评名次。

2、思想行为测评的内容包括政治觉悟、理想信念、诚实守信、学习态度、集体观念、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公益劳动、社会公德、文明行为等方面。

3、奖励附加分测评项目包括英语四、六级考试、各类学科竞赛、社会实践、文学艺术、体育竞赛、参加科技活动,在国内外刊物发表论文、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文明宿舍建设、参加大型活动、社会工作等方面。

4、综合素质测评按如下公式进行:综合测评成绩=思想行为测评成绩×20%+学习成绩学分加权平均×70%+体育成绩×10%+附加分×15%5、思想行为测评成绩总分为100分。

6、学习成绩总分为100分,计算学习成绩不含体育课成绩。

【优秀以95分计良好以85分计中等以75分计及格以65分计不及格以45分计】体育成绩总分为100分,包括体育课课程成绩和学生民主评议成绩两部分。

体育课程成绩占体育成绩的90%,满分90分;同学民主评议成绩占体育成绩的10%,满分10分。

此部分成绩由全班同学根据学生平时参加体育锻炼的情况而民主打分。

大三或没开设体育课的专业班级,体育成绩根据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情况,进行班级民主评定。

附加分包括各种奖励加分、贡献分和处罚减分。

二、思想行为测评评分标准1、政治态度、理想信念(0-10分);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10分。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及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及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行方案及细则xx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行方案及细则一、指引思想学生评价制度日勺改革是基本教育课程改革日勺重要构成部分,是基本教育课程改革健康、进一步发展日勺重要政策与制度保障。

初中这生综合素质日勺评价是增进学生全面发展日勺重要举措,是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发展状况日勺手段。

评价成果是衡量学生与否达到毕业原则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日勺重要根据之一。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日勺评价要以党和国家日勺教育方针为指引,以实现学生日勺自我结识、自我教育为目日勺,增进学生全面发展,增进学校、教师转变教育行为和方式,引导家长和社会逐渐形成科学日勺学生成长发展观。

二、评价原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一项非常严肃认真日勺工作,学生及其家长、社会关注限度高。

评价时需坚持如下原则: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

学生自评、互评、班级评估小组、学校评审工作委员会日勺评价、审定都必须以翔实日勺事实为根据,实事求是,客观、公道、公正,既不可捕风捉影、凭印象、凭个人好恶评价学生,也不能稀里糊涂,千人一面,没有区别,缺少特点。

通过评价培养学生尊重客观、公正诚信日勺品质。

2、鼓励为主,增进发展原则。

评价日勺功能在于教育,评价日勺目日勺在于鼓励进步,增进发展。

对学生评价既要持严肃认真态度,一丝不苟地看待评价工作,又要用发展日勺眼光,广阔日勺胸怀看待学生,评价一种学生以看全面、看体现、看进步为主,不能以偏概全,以点带面。

3、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原则。

评价时,必须坚持原则,为学生日勺成长负责,严禁一味强调局部利益、眼前利益,而随意减少或变化评价原则,变化评价方向。

要客观公正,保证评价工作日勺公正、公开、公平。

三、组织实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政策性强、波及面广,为了保证考核评价工作规范有序地实行,我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县局领导,学校负责实行。

1、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组长:副校长副组长:政教副主任成员: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田雨航(七年级学生代表)田思雨(八年级学生代表)张昊男(九年级学生代表)2、班级评价小组组长:各班班主任成员:各班科任教师四、评价内容与原则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六个维度: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伙、运动与健康、审美与体现。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大学学院机学字2008第[30]号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激励大学生全面发展,激励大学生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以适应新时期对人才的培养需要,依据2008年《学生手册》中(校学字)[2008]7号文件,《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第二条为发挥测评过程和结果的激励作用,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作为大学生考核、优秀个人评选、奖学金评定及毕业生就业推荐等方面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测评基本原则第三条以有利于大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和适应社会要求为前提,着重测评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学业成绩、身心素质、人文素质、创新与实践能力、日常行为等基本素质,鼓励大学生在达到大学生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个性与特长。

第四条在掌握大量具体考核记录材料的基础上,本着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记录与评议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个人自评、同学互评和班主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四年级学生在毕业前进行德育答辩,作为德育测评的主要依据。

第五条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预测评一次,每学年总测评一次。

学生正常学制期满以后不再进行综合素质测评;新生开学初不进行测评;四年级学生只进行第一学期综合素质测评;受学业警告的学生在原班级进行综合素质测评。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学院成立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领导与组织。

第七条各班成立由班主任、班干部、宿舍长组成的测评工作小组,具体承担相关数据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测评等工作。

第四章测评体系第八条综合素质测评内容:根据个性和共性相结合的原则,将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分为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理论素质、文体创新素质。

第九条 综合素质测评总评为100分,计算方法:综合素质测评总分=思想道德素质分×20%+专业理论素质得分×60%+文体创新素质×20%。

学院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实施细则

学院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实施细则

机电学院学生个人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落实《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综合测评的原则综合测评坚持动态与静态测评相结合、民主与集中测评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对学生各方面素质的评定和评价,科学合理的反映学生综合素质。

综合测评的内容综合测评的主要内容由品行成绩(政治、思想、道德及日常行为表现)、智育成绩(教务部门记载的各门考试、考查课程)、文体成绩(体育课、体育达标、早操、课外文体活动竞赛)以及创新能力、社会实践能力等内容构成。

一、品行成绩40%(包括品行评估和奖惩分,共计100分)(一)静态测评(共70分)1、政治态度与思想品德(10分)(1)拥护党的路线,关心国家大事,不说不利于稳定的话,不做不利于稳定的事。

(2分)解释:该项可以理解为两小项:①拥护党的路线,关心国家大事(认真学习时事政治,学习党的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文献),得分1分。

②不说不利于稳定的话,不做不利于稳定的事(1分)。

对于上级布置的工作或政治性任务不正确认识,听信或盲从谣言并传播谣言,对工作造成不利影响的不得此分。

例如对于国家布置的接种防预疫苗不正确认识,片面听信网络谣传,并传播谣言,对上级布置的工作造成不良的影响。

(2)诚实守信。

(3分)出现一次不诚信情况视情节轻重扣0.5—3分,系内出现不诚信违纪的视情节轻重扣0.5—1分,不诚信行为被学校通报视情节扣2—3分。

解释:学生入学后会组织各团队统一宣读了《校园文明公约》并组织个人承诺签名。

凡违背《校园文明公约》条款,视为不诚信行为,除按规定扣除本项分数外,视具体情况再按相关规定扣除其他项得分。

(3)尊重他人,服从管理。

(5分)尊重同学,出现漫骂侮辱他人视情节轻重扣1—2分,出现一次不服从管理情况,每次扣2分。

*本项扣分上限为10分,下限为0分。

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最新)

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最新)

广西医科大学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试行)根据《广西医科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本科试行)》(桂医大学工【2009】11号)的要求,为全面衡量我院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逐步实现对我院学生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结合我院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广西医科大学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具体内容如下:综合素质测评指标设为思想品德、知识水平、能力素质三项。

测评总分∑=思想品德20%+知识水平70%+能力素质10%。

一、思想品德测评(100分)1、思想道德品质表现(满分35分)(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关心时事,能较好地处理集体与个人的关系,具有艰苦奋斗的精神和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10分)(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热心为同学服务,为社会服务,关爱社会和他人,有集体荣誉感,能够体现医学生的高尚医德和博爱情怀;(7分)(3)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军事训练、社会实践和校、院、班级开展的各项集体活动。

(8分)(4)遵纪守法,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公共道德,不做妨碍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事,学习态度明确,遵守课堂纪律、考试不作弊,本学年无违法乱纪现象,没有受到学校或学院处分。

(10)分。

以下情况可扣分:(1)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不讲文明礼貌、不尊重老师和同学,思想表现差,在班级和宿舍里与同学、舍友关系不和谐、制造矛盾,对于自己不遵守课堂和宿舍纪律、在宿舍里玩电脑游戏等影响舍友休息而不听劝告的,可根据情况扣1-5分。

(2)出现重大违法现象并受到法律追究的,可扣15分。

(3)受到学校通报批评以上的,扣5-10分;受到学院通报批评以上的扣1-5分。

2、参加集体活动表现(满分20分)活动表现具体情况请各班根据日常活动考勤记录进行分级打分。

(1)出勤率评分规则:按照整个学年学校、学院组织各班级同学参加集体活动的次数,,具体评分如下:(2)附加分:积极参加班级、学院、学校及以上各级比赛的同学除按照出勤率评分,还可根据参加活动层次不同分别加1、3、5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评优评奖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争取优秀、发展特长、开拓创新,引导学生在知识、能力、素质、诸多方面协调发展,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高素质创新人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测评和评价。

设定的测评指标既是评价学生的基本根据,又是学生发展的导向目标。

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测评与结果相结合、记实测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反映学生的实际素质状况。

第三条测评办法的指导思想根据大学生素质教育的要求,以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在社会上的竞争能力为目标,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促进综合素质全面发展,调动学生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促进大学生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创新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取得发展。

学院在强调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基础上,凸显个性,鼓励人才的成长;对通过努力取得成绩的学生给予奖励;培养社会需要的、具有专门知识的、身心健康的技术应用型人才。

第四条综合评测遵循的原则一、方向性原则:引导学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突出素质教育和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

二、科学性原则;科学、系统、规范的反映学生真实情况,尽可能避免主观因素的影响。

三、可比性原则;适用于不同专业的学生进行量化测评,便于学生之间进行比较。

四、公开性原则:坚持自我测评、群众测评和各级组织测评相结合的原则,测评过程和结果公开。

第二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及测评方法第五条根据素质教育的要求,按照漯河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的目标,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共性与个性关系,将学生素质分成两个层面,即基础性素质和发展性素质,两方面由各自相关的诸因素支撑。

基础性素质;是指学生在学院规定的教学、教育和第二课堂环节中形成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身体心理等方面的一般素质。

发展性素质;是指学生在学院教育中形成的体现创造性和实践性的素质。

其内容反映了大学生在接受教育、成长成才、完成学业的过程中的基本信息。

第六条指标体系的分析一、基础性素质基础性素质评价总分=思想道德素质得分×20%+科学文化素质得分(学期各科成绩平均分)×70%+身体心理素质得分×10%二,发展性素质以学生实际所获得的荣誉和奖励作为评价的指标。

(一)发展性素质评价指标1.创新创造能力(1)科技竞赛与论文:参加院级以上学科竞赛,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依据。

科技学术论文以所载正式刊物为依。

(2)其它科技成果:学生的科技研究成果,经专家,教授推荐并经学院有关部门审定,可予以加分。

2.组织管理能力学生干部指学院和系(部)党团组织,学生会干部,各级学生社团负责人,各班班委,团之委等。

对学生干部的评价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考核,各级学生干部分别由任用单位进行考核,确定等级。

考核可分为三等:优,良,一般。

比例原则上各占三分之一。

3.文体特长按照本条加分的项目有:参加系级及以上文艺,体育活动和其他相关活动获奖励或表彰。

可累计加分,但一年内文艺和体育活动加分不超过10分。

4.操作技能本项技能包括测量,试验,制图,英语,普通话,计算机,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能力。

5.其他活动如演讲赛,辩论赛,法制征文,诚信大赛等。

6.特殊表彰展现我院大学生高尚道德品质和良好精神面貌,有突出表现,事迹者,或在某一方面为学校做出重大贡献者,由学院制定标准,对学生的特殊优秀表现给予加分。

(直接加分)但总分不得超过10分。

以上所有校内加分项目,由主办部门书面申请,经学工部(处)核准后给予加分。

(二)指标计算公式发展性素质评级总分=∑(各项发展性素质加分)×1(权重)第七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法一、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实施。

学院成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小组,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在学工部(处)的指导下,在系(部)党总支及行政的领导下,辅导员负责,由班委会、团支委及部分学生代表(需经全班同学选举产生,10%×全班人数)组成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实施本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二、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采用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方法(一)学期各科成绩以及体育成绩分别由教务处和基础部提供,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根据相关指标分别测算。

(二)发展性素质各项加分项目由学生本人提供,由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进行评议、统计,辅导员核查,系(部)学管办核定。

(三)思想道德修养得分以及身体心理素质得分(除体育课成绩),在个人学期小结的基础上,由班级全体同学评议(40%)、班级学生综合测评小组(60%)两方面综合得出。

班级全体同学民主评议评分公式如下:(全班同学对该同学评议分数)—∑(n个高分)—∑(n个最低分)(全班学生数-2n)n=全班学生数*10%(取整数)第三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评分办法第八条基础性素质测评一、关于思想道德素质指标的评分(一)政治思想(15分)(15分)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能参与学院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对党的方针政策能正确的理解,并向周围同学进行宣传,起到积极带头的骨干作用。

(10分)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能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态度端正。

(5分)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经常不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情况,态度不够端正。

(0分)不能正确理解党的方针政策,经常有牢骚怪话,对参加政治活动没有兴趣,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之言行。

(二)社会公德(15分)(15分)能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场所秩序,作风正派,助人为乐,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自觉爱护国家财产和维护校园环境,并对他人的不良现象展开批评。

(10分)能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场所秩序,作风正派,助人为乐,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自觉爱护国家财产和维护校园环境。

(5分)对社会公德缺乏认识,对自己缺乏较高要求,作风较正派,不能对他人的不良现象进行批评. (0分)作风不正派,有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道德低下,品质恶略。

(三)遵纪守法(15)(15分)能自觉遵守国家法令法规,自觉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无任何违反现象。

(10分)基本能遵守国家法令法规,遵守学院的校纪校规。

(5分)有违反校纪校规的记录。

(0分)学期内收到学院通报批评或违反校纪校规受过处分,造成恶略影响.(不得参加学校任何奖项的评奖)(四)集体观念(15分)(15分)关心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集体荣誉感。

尊敬师长、善于团结同学,正确认识处理国家、集体与个人的关系,乐意为同学服务。

(10分)能参加集体活动,尚能处理集体与个人的关系,也能为集体争光,尊敬师长,能与同学搞好团结。

(5分)不关系集体,对集体活动有兴趣,有不顾集体利益和不尊敬师长的言行,同学关系不够融洽。

(0分)学期中曾经发生过有损于集体荣誉的事,经常不尊敬师长的言行表现,同学关系紧张。

(五)公益活动(15分)(15分)热爱劳动,能积极主动的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种公益劳动。

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在公益劳动中表现出积极肯干、吃苦耐劳的精神。

自觉维护宿舍、校园和教室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

(10分)有一定的劳动观念,能参加公益活动并完成指定任务,在各类劳动中表现良好。

能维护宿舍、校园和教室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

(5分)有劳动观念能在公益活动中完成指定任务,但缺乏主动性。

对校园和教室卫生不够关心。

(0分)缺乏劳动观念和艰苦奋斗精神,在公益劳动中表现不佳。

对维护宿舍、校园和教室等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缺乏认识。

(六)宿舍卫生(15分)(15分)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宿舍”活动。

认真完成包干区域的卫生清扫。

所在宿舍获得学院“文明宿舍”称号(10分)参加“文明宿舍”活动,完成包干区域的卫生清扫,所在宿舍卫生优良,获得系(部)“文明宿舍”称号。

(5分)所在宿舍卫生情况总体欠佳。

在日常的卫生检查中,出现“差”的记录不超过两次。

(0分)所在宿舍在日常的卫生检查中曾经出现过三次及其以上“差”的记录。

(不得参加学期任何奖项的评奖)(七)行为规范(10分)(10分)积极参加学院、班级创建精神文明的活动。

勤奋好学,积极向上,同学之间和睦相处。

模范遵守校纪校规,体现了新时期大学的风范。

(7分)能参加学院、班级创建精神文明的活动。

以精神文明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

同学之间相处和谐。

(4分)行为规范与精神文明的要求有相违背的地方。

但能听从劝说,改正行为不足之处。

(0分)行为规范与精神文明的要求格格不入。

(不得参加学期任何奖项的评奖)(八)思想道德素质指标的评分=∑(第一到第七项指标)×20%二、关于科学文化素质指标的评分科学文化素质指标的评分=(各科成绩总和÷课程门数)×70%-补考及格课程数×2-补考及格课程数×4 (注:各类考试考查课程〈含实习、毕业设计、社会实践等〉成绩均以百分制计入,凡按五级分制评定的成绩,续换为百分制。

换算方法是:优秀记90分,良好记80中等记70分,及格记60分,不及格记50分。

)三、关于身体心理素质指标的评分(一)体育成绩=学期体育成绩×60%(二)、体育锻炼活动:能够积极参加学院及系、班级组织的各项体育锻炼活动(20-15分)能够较好地参加学院及系、班级组织的各项体育锻炼活动(15-10分)(三)心理素质:具备优良的个性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质,具有较强的心理调适能力。

(20-15分)具备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品质,具备良好的心理调适能力。

(15-20分)注:体育成绩不合格,不得参加任何奖项的评定。

(如身体有残疾等特殊情况除外)(四)身体心理素质指标的评分=∑(体育成绩+体育锻炼活动+心理素质)×10%第九条:综合素质加分和扣分的内容及其评价方法一、任职类加分(一)、学生干部职务基础分:(二)、学生干部考核得分:1、每学年各级学生干部分别由任用单位进行考核,确定等级。

考核可分三等:优、良、一般。

比例原则上各占三分之一。

考核优秀加1分,良好加0.5分,一般不加分。

考核结果报学工部(处)备案。

2、工作成绩显著,受系(部)、学院及以上表彰者分别记1分、2分、3分。

3、若在工作中不能认真履行职责,视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基础分。

4、学生干部受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的,不加任职分;干部若有其他违纪行为和不文明行为,经群众检举和查证属实的,参考情节的轻重决定任职加分。

5、兼职干部其基础分及考核分均分别只记最高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