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有企业关于落实企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地思考
做好国有企业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融合的思考

做好国有企业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融合的思考摘要: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国有企业一直在贯彻从严治党的方略,积极推动基层党建工作的开展,将党建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提高国企经营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根据新时期的发展形势,将党建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进行融合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环境的有效策略。
因此将简要阐述现阶段国有企业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情况,对二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二者相互融合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国有企业;党建;纪检监察;融合新形势下,研究国有企业党建与纪检监察相结合的方法,对增强党建实效性,实现纪检监察价值具有积极作用。
从具体融合角度来看,面临许多挑战,需结合企业实际,积极探索融合路径,高质量地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和实施,实现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目标。
1国有企业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的相互关系分析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的协同开展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总要求。
在新的发展大环境下,既要落实好党委的主体责任,又要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责任。
一是,企业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二者是相互融合、相辅相成、协调发展的。
党委主体责任是落实好管党治党的前提和根本保证,纪检的监督的责任是服务和保障。
只有企业党委的主体责任落实有方,企业的纪检监督工作才能具备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坚实的基础保障。
反之,企业纪检监察监督责任落实到位后,也能更好地为企业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工作的开展保驾护航。
企业党建与纪检监察在工作中既不能各自为政,也不能互相“拆台”,只有互相“补台”才是保障企业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稳步开展的有力保障。
如若企业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相互脱节、彼此互相干扰,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必然会软弱无力。
二是,企业党建与纪检监察工作是辩证统一的。
落实好党委的主体责任需要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协调配合,以党建促经营,以党建促发展是新发展形势下党委的主要目标任务。
关于国有企业纪委更好履行监督责任的思考与对策

关于国有企业纪委更好履行监督责任的思考与对策摘要:国有企业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落实新时期党的方针和政策的必然选择,也是企业实现高质量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国有企业管理者应对纪委监督工作予以重视,支持纪委运用各种监督手段,将监督管理工作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直面各种问题,深究其原委,避免出现权力滥用,及时消除腐败风险。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委;监督责任引言“十四五”期间,国家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这就要求国有企业内部必须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制定出科学的、有针对性的监督方案,强化纪委监督职能的发挥就显得尤为重要,拥有较强的实践价值。
一、国有企业纪委更好履行监督责任的意义国有企业纪委更好履行监督责任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纪委开展监督工作的过程当中,能够实现对企业内部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加以有效惩处,有利于企业内部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的工作环境。
其次,通过强化纪委监督,可从中分析企业当前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避免企业内部出现权力滥用的情况,制定出有针对性地监督和解决方案,及时消除腐败风险,有利于企业的稳定长远发展。
二、国有企业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国有企业纪委严格履行监督责任是党赋予其的重要权力与历史使命,需要协助党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企业管理者不重视纪委的监督管理作用国有企业管理者在内部体制建设过程中,往往并不重视纪委的监督管理作用。
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方面不够科学,存在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担任其他职务和人员老龄化的情形,这种现象在企业二级机构纪委中更为普遍,甚至出现合署办公的情形。
二是国有企业内部发挥纪委监督管理作用的机制不健全,企业管理层对纪委的要求停留在“不出事、不找事”,企业上下主动接受监督的氛围不浓,无法真正将监督管理工作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缺乏主动性和力度国有企业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方面存在最重要的问题是没有意识到开展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主动监管不到位,监管工作力度欠缺。
探讨国有企业纪委如何落实监督责任

探讨国有企业纪委如何落实监督责任摘要:国有企业经过一系列的改革后,整体发展活力全面提高,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在国有企业发展过程中,为了保证国有企业发展质量,需要全面落实纪委监督工作,国有企业纪委需要积极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国有企业各个方面的监督管理,确保存在的问题能够及时发现,为国有企业发展提供充分的保障。
因此,本文将对国有企业纪委如何落实监督责任方面进行深入地研究与分析,并结合实践经验总结一些措施,希望可以对相关人员有所帮助。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委工作;监督责任;落实方式;建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是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是对党委主体责任的充分保障,二者之间具有密切的关系。
落实监督责任、强化监督管理,是纪委的重要作用与基本职责,同时是推动党和国家治理的内在需求,但是根据部分国企的实际情况来看,纪委监督责任没有落实的问题普遍存在,导致国有企业各项工作没有得到相应的监督管理,对国企发展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所以需要采用科学有效的措施,确保纪委监督责任能够充分落实。
1国有企业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意义分析国有企业纪委是国有企业反腐败的第一道防线,其监督责任落实的重要性不容忽视,落实监督责任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国有企业纪委是防范和惩治腐败的重要机构。
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腐败现象可能在国有企业中滋生,通过纪委监督工作能够及时发现、查处腐败行为,维护国企的正常运营秩序,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
(2)国有企业纪委是维护企业形象的重要力量。
企业形象是企业的“软实力”,是国企与社会、供应商等各利益相关方往来的重要依据。
纪委作为反腐败的主力军,有效开展工作能够树立企业形象,增强国企的社会信誉度,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3)国有企业纪委是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保障。
职工是国有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纪委作为监督机构,能够确保职工的利益不受侵犯,提高职工的获得感和归属感,维护企业内部稳定和谐的氛围[1]。
国有企业关于落实企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思考

2019年国有企业关于落实企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思考煤矿系统国有企业如何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是当前一项重要课题,需要各级党委和纪委切实担当有为,深入研究思考。
笔者结合重庆能源集团渝新南桐煤矿实际和自身的工作经历,就煤矿企业基层党委如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负监督责任”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扎实推进“两个责任”落实近年以来,煤矿企业基层党委坚持以清晰明了的责任界定为基础,以系统配套的监督机制为抓手,以坚决逗硬的考核问责为保障,以有力有效的宣传发动为引导,着力构建权责对等、责任清晰、履责到位、逗硬追责的全链条、闭环式的责任落实体系,大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一)全面细化厘清责任边界,变“职责模糊”为“权责明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市委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根据重庆能源集团党委和渝新能源公司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南桐煤矿党委制定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清晰界定“两个责任”的内涵外延,划定“责任田”。
一是明确党委主体责任。
党委领导班子承担统筹谋划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宣传教育、深化作风建设、选好用好干部、维护群众权益、推进源头治理、坚决反对腐败等8个方面具体任务。
二是明确纪委监督责任。
具体包括加强组织协调、严格纪律监督、深化作风监督、强化履职监督、严肃查办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等6个方面具体任务。
三是明确机构责任。
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指导3项职能,纪检组织要分管其他业务工作。
同时,各煤矿企业基层党委均细化制定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方案。
(二)全方位构建监督体系,变“软弱无力”为“严实有力”。
着力健全“两个责任”落实的监督体系,推动责任落实到位。
一是推行“两个述责述廉”。
南桐煤矿党委出台领导班子述责述廉的规定,将必述内容修正为5大类,并增加询问、质询、民主评议和反馈整改环节,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二是建立“两个报告”制度。
明确各党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分别向矿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矿纪委向同级党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矿党委和纪委向上级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关于新时代国有企业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深入思考

关于新时代国有企业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深入思考摘要:随着新时代的发展,国有企业面临着新的发展挑战,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是非常重要的。
由于国有企业是我国重要的企业支柱,对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通过发挥纪委的监督责任能够有效避免很多问题,从而推动国有企业的稳定发展。
本文将对新时代下国有企业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展开深入的思考。
关键词:新时代;国有企业;纪委;监督责任;为了推动国有企业的稳定发展,需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视,通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来提升管理力度,从而解决当前存在的发展问题。
根据实际情况来看,部分国有企业纪委没有落实好监督工作,在监督责任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只有深入思考该问题的重要性才能有效改进,继而实现国有企业纪委工作水平的提升。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国有企业纪委需要加强重视,确保自身工作落实到位,进而发挥出国有企业纪委的职责和作用。
1.国有企业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性在国有企业运营过程中,监督环节是非常重要的,这是开展后续调查、问责的基础,而国有企业纪委承担着这项职责,需要严格落实好相关工作,以此来推动国有企业的稳定发展。
通过国有企业纪委开展监督工作,企业能够及时认识到自身发展所存在的问题,并有助于树立正确的发展方向,同时也能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避免产生腐败的现象,从而起到约束、管理的作用。
另外,监督工作还能够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借助监督工作来约束相关人员的行为,有利于形成健康、积极的文化氛围,继而推动国有企业朝着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1.目前存在的问题国有企业纪委是监督工作开展的主体,具有履行监督责任的义务。
但目前,虽然大多数国有企业纪委对监督责任有明确的认识,但所取得的成效并不明显,主要是相关工作落实不到位,从而导致国有企业监督工作开展质量不高,难以发挥出监管作用。
部分国有企业纪委缺乏监督管理的意识,自身不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尤其是不够重视对相关监督体系的完善,致使国有企业的监督工作形同虚设,难以起到约束人员的效果。
对国有企业深入落实“两个责任”的思考

丝 路 视 野随着“两个责任”的提出,国有企业对于“两个责任”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
国有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在不断寻找着深入落实“两个责任”的方法和措施,但即便如此,对于部分国有企业来说,在落实“两个责任”的过程中依旧存在一定的问题。
比如,对“两个责任”认识不全面、能力素质有待提高以及责任划分不明确等,倘若这些问题不能够被很好地改善和解决,将严重影响国有企业对于“两个责任”的落实结果。
由此可见,探讨国有企业深入落实“两个责任”的方法和措施的重要意义。
一、国有企业落实“两个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对“两个责任”认识不全面对于国有企业来说,若想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党员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实际落实“两个责任”的过程中,我们却发现,部分国有企业的党员干部在思想和行动上都存在一定的问题。
首先,从思想方面来说,部分党员干部自身并不是十分重视党政的建设工作,将大部分的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都投放在了企业的经营和发展上。
对于“两个责任”的认识不够全面,未能充分认识到一岗双责的深刻含义,同时,也未能将“两个责任”落实和贯彻下去,进而导致针对“两个责任”的落实存在很多的问题。
(二)能力素质有待提高除了存在对“两个责任”认识不全面的问题之外,部分国有企业的党员领导干部自身的能力素质也有待提高。
对于党员干部来说,若想在“两个责任”落实过程中充分起到带头作用,要求其自身具备比较强的能力素质,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具备自主学习的意识。
同时,对于国家的政策以及相关的思想要有了解,还能够准确地进行表达和传达,但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却发现,很多党员干部自身并不具备很高的党员工作素质,进而导致针对“两个责任”的落实以及党政廉风建设工作的开展存在很大的 问题。
(三)责任划分不准确“两个责任”中明确指出,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也就意味着,对于党委和纪委来说,其负责的责任主体是各不相同的。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引言概述:党委作为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担负着党的领导责任。
纪委作为党内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党员干部的廉政行为。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保证。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即加强党委领导、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执纪、加强教育培训和落实责任追究,详细阐述如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一、加强党委领导1.1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党委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党的政策措施在基层得到贯彻落实。
1.2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体制机制。
党委要健全决策议事、决策执行、决策考核等制度,明确各级党委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权力得到有效行使。
1.3 加强党委领导班子建设。
党委要注重选拔培养有政治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的领导干部,建立健全领导班子的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党委领导班子的团结稳定和廉洁高效。
二、完善制度建设2.1 健全党委决策机制。
党委要建立健全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权威性,避免个人或小团体决策,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产生。
2.2 完善党委监督机制。
党委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包括党委内部监督、党群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形成多方监督、全方位监督的格局,确保党委的决策和工作得到有效监督和评价。
2.3 加强制度执行和问责机制。
党委要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构建严密的问责机制,形成制度执行的强大压力。
三、强化监督执纪3.1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纪委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和廉政教育,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
3.2 加大纪律监督力度。
纪委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形成对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推进。
3.3 加强巡视工作。
纪委要加强对党委的巡视监督,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整改,确保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履行。
如何理解落实党委党委的主体责任与纪委的监督责任

如何理解落实党委党委的主体责任与纪委的监督责任一、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党委作为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担负着党的全面领导责任。
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执行的重要保障。
下面从三个方面详细介绍如何理解和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
1.明确党委的主体责任党委的主体责任是指党委在各级党组织中对党的工作全面负责的责任。
明确党委的主体责任,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党委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党的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
(2)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党委要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完善党的组织体系,确保党的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地开展。
(3)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党委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2.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1)加强党委的集体领导。
党委要加强集体领导,形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机制,确保党委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2)健全党委工作机制。
党委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党委各个职能部门的职责和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加强党委对下级党组织的指导和监督。
党委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执行。
二、纪委的监督责任纪委作为党内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党员和党的各级组织的行为,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下面从三个方面详细介绍如何理解和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
1.明确纪委的监督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是指纪委在党内监督工作中对党员和党的各级组织的行为进行监督的责任。
明确纪委的监督责任,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严肃党的纪律和规矩。
纪委要严肃党的纪律和规矩,对党员和党的各级组织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纪委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党员和党的各级组织遵守党纪国法,坚决反对腐败现象。
(3)推动党的建设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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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国有企业关于落实企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思考煤矿系统国有企业如何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是当前一项重要课题,需要各级党委和纪委切实担当有为,深入研究思考。
笔者结合重庆能源集团渝新南桐煤矿实际和自身的工作经历,就煤矿企业基层党委如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负监督责任”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扎实推进“两个责任”落实近年以来,煤矿企业基层党委坚持以清晰明了的责任界定为基础,以系统配套的监督机制为抓手,以坚决逗硬的考核问责为保障,以有力有效的宣传发动为引导,着力构建权责对等、责任清晰、履责到位、逗硬追责的全链条、闭环式的责任落实体系,大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一 )全面细化厘清责任边界,变“职责模糊”为“权责明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市委落实“两个责任” 的意见,根据重庆能源集团党委和渝新能源公司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南桐煤矿党委制定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清晰界定“两个责任”的内涵外延,划定“责任田”。
一是明确党委主体责任。
党委领导班子承担统筹谋划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宣传教育、深化作风建设、选好用好干部、维护群众权益、推进源头治理、坚决反对腐败等8 个方面具体任务。
二是明确纪委监督责任。
具体包括加强组织协调、严格纪律监督、深化作风监督、强化履职监督、严肃查办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等 6 个方面具体任务。
三是明确机构责任。
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指导 3 项职能,纪检组织要分管其他业务工作。
同时,各煤矿企业基层党委均细化制定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方案。
(二 )全方位构建监督体系,变“软弱无力”为“严实有力”。
着力健全“两个责任”落实的监督体系,推动责任落实到位。
一是推行“两个述责述廉”。
南桐煤矿党委出台领导班子述责述廉的规定,将必述内容修正为 5 大类,并增加询问、质询、民主评议和反馈整改环节,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二是建立“两个报告”制度。
明确各党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分别向矿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矿纪委向同级党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矿党委和纪委向上级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三是建立“两个巡察”制度。
出台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系统巡察制度,成立巡察工作室,组建 2 个巡察组,采取集中和分散巡察方式。
四是实施“两个约谈”机制。
实施管理人员履职尽责5A 风险评价约谈机制和管理人员勤政督查约谈机制,针对违反勤政督查约谈机制的党员管理人员和基层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职工群众评价满意度测评排名靠后等情形,由矿级纪委进行约谈,针对违反管理人员履职尽责5A 风险评价约谈机制,一级约谈由分管矿领导和党群科科长进行约谈,二级约谈由矿纪委书记和分管矿领导进行约谈,三级约谈由党委书记或矿长进行约谈。
(三 )建立“五化联动”责任制考核机制,变“只挂帅不出征”为“既擂鼓又冲锋”。
强化责任考核,推行“五化联动”责任制考核问责工作模式,着力压实“两个责任”。
一是实行项目化分工。
构建项目分解、项目督导、项目评审“三位一体” 项目推进机制。
二是创新信息化监管。
全面推广应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管平台,各级党员干部和管理人员动态填报履行责任情况,实现了履责报告的实时化;对责任不落实的,系统及时预警提醒,实现日常监管的自动化。
三是开展系统化考核。
坚持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全面考核与专项考核结合;强化考核工作实施,开展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抽查以及多层次、大范围的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拓展检查考核的广度和深度。
四是实行个性化评价。
整合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和政风行风测评,分类设置个性化测评指标,委托第三方开展测评,对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五是注重刚性化运用。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积极开展“一案双查” 。
(四 )立体式开展六大推进活动,变“意识淡漠”为“入脑入心”。
坚持多管齐下,注重宣传发动,开展“六大推进活动”,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迅速落实责任。
一是层层开展宣讲督导,实现工作部署“全覆盖”。
二是层层专题约谈,实现思想认识“全统一” 。
三是层层签字背书,实现职能职责“全落实”。
四是层层示范带动,实现各级领导干部“全参与”。
五是层层责任倒查,实现监督问责“全过程” 。
六是层层宣传报道,实现舆论引导“全方位”。
二、当前落实“两个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从调研情况来看,当前煤矿企业基层党委和纪委落实“两个责任” 已逐步走上正轨,形成了一些符合企业实际的工作举措和经验做法,但清醒审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少数领导干部思想观念没有根本转变。
少数领导干部对“两个责任” 的认识还不到位;主责意识淡漠;主动性意识不强。
责任分工落实不到位。
煤矿企业基层党委《实施意见》虽然对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作了界定,但在具体落实中还存在分工不明确、工作断层等实际问题。
一是责任界限落实不到位。
少数单位没有真正落实企业党委划定的责任范围,依然习惯于将主体责任交给纪委来履行,一些单位仍然存在主要领导只挂帅不出征的现象。
二是“三转”要求未完全落实。
个别纪委书记依然分管其他业务工作,部分煤矿企业基层单位纪检监察组织没有落实不分管其他工作的要求,少数甚至分管办公室、财务、组织人事以及其他具体业务工作。
三是企业基层单位纪委履职困难。
目前,煤矿企业矿井单位所有纪委书记均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基层单位纪委没有独立的纪检机构设置,纪委委员多由党政办、财务科、党群科、工会等重要科室负责人兼任,难以有效履职。
(三)同级监督依然困难。
煤矿企业现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两个责任”不容易落实的根本原因,突出表现为同级监督仍然较为困难。
一是监督独立性不够。
纪委书记作为同级党委的班子成员,对同级党委班子及成员的监督薄弱。
二是监督方式不明确。
煤矿企业基层纪委对同级党委班子成员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缺乏具体实施办法和路径。
三是监督的盲点较多。
同级班子成员分工不同,纪委书记了解其他班子成员履职情况的途径不多。
(四 )配套制度还不健全。
目前,煤矿企业基层党委虽然相继推出了落实“两个责任”的系列措施和制度,但仍然存在操作性不强、规范性不够等问题。
一是巡察制度尚需完善。
需要在巡察对象、范围、频度、内容、方式和巡察队伍建设上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二是考核机制有待完善。
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方式、分值权重等尚需在实践中进一步改进完善。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管平台对不如实填报、拖延填报的处理还不够严。
三是追责机制不健全。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及“一案双查”的具体实施办法尚未出台,责任追究和“一案双查”的程序、范围、主体、方式方法均没有细化规定。
(五 )能力素质还不适应。
煤矿企业基层单位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在落实“两个责任” 方面都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能力素质不足的问题。
从党委来看,有的领导干部善抓业务、不善管理,抓经济建设是行家里手,抓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思路不清、办法不多,落实“一岗双责”缺乏实在的工作举措和抓手载体。
从纪委来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思维方式、工作方式、业务水平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年龄结构、知识结构都还不尽合理,特别是基层单位纪委干部缺乏系统的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对纪检监察工作往往只能简单应付。
三、深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对策建议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必须站在党的意识和执政意识的高度,将“两个责任”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坚决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构建宣传引导、监督检查、考核评议、责任追究、能力提升“五大体系”,真正压实“两个责任” 。
(一 )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为核心破除体制机制障碍。
一是强化同级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
明确党委在重要人事安排酝酿之初,同步征求纪委意见,对有确凿证据存在重大违纪事实、存在重大廉政风险或不适宜提拔的,纪委拥有否决权,建立纪委对同级党委班子成员问题线索初核机制。
二是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出台查办腐败案件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实施意见,完善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具体办法,健全和完善派驻机构改革相关配套制度,充分保障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
加强对纪委书记、纪检组织工作人员不分管其他工作的监督检查,为纪委充分履行监督责任创造条件。
三是强化企业基层纪检组织建设。
明确企业基层纪委书记不分管人事、财务、经济等重要工作,严格落实企业基层纪委工作人员配备要求,明确每个基层纪委有专人专职从事纪检工作。
进一步健全企业基层纪委片区协作、交叉审理、上挂锻炼等办案机制,不断提升企业基层纪委办案水平。
(二 )进一步健全“两个责任”宣传引导体系。
强化煤矿企业领导干部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仍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煤矿企业基层单位“两个责任”落实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进一步改进宣传引导方式方法,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责任意识,自觉主动地落实好“两个责任”。
一是健全常态化的内部宣传机制。
二是健全系统化的外部宣传机制。
三是健全经常化的信息沟通机制。
(三 )进一步健全“两个责任”监督检查体系。
一是健全述责述廉和工作报告制度。
进一步完善述责述廉方式和程序,建立事前审核、事后抽查核实的制度机制,对报告内容不实的开展追责问责。
严肃认真开展述责述廉评议和质询,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在全面推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实行落实主体责任问题报告;完善各级纪委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制度。
二是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
建立党委主要负责人约谈同级党委班子成员制度,强化对同级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的督促指导。
建立党委其他班子成员约谈分管负责人制度,对分管系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不力的情况开展专题约谈,发挥督促、提醒、警示作用。
健全纪委书记对同级党委班子成员的工作约谈制度,通过履行监督责任来促进主体责任落实。
三是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制度。
制定中长期巡察工作规划,将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监督与中央、市委巡视工作有机结合,全面覆盖各企业基层单位,不留死角。
四是建立日常监管制度。
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管平台为重点,建立日常工作抽查、检查等制度机制。
不断优化党风廉政责任监管平台,实行即时填报、定期抽查通报等制度,对填报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
探索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管平台向企业基层党委及基层党支部推广,推进平台运用全覆盖。
(四 )进一步健全“两个责任”考核评价体系。
一是健全党委主体责任考核制度。
进一步优化考核指标体系,突出考核重点,明确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测评、正风肃纪、查办案件、廉政风险防控等科学管用的硬性考核指标,对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多视角、全方位考核。
二是健全纪委监督责任工作考核制度。
根据监督责任考核办法,结合年度重点工作,每年制定考核细则,由上级纪委开展对下级纪委的工作考核。
科学设计考核指标体系,突出对执纪监督问责等主业主责情况的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