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G-21-2016《大容规》与TSG-R0004-2009《固容规》主要变化对照
新容规TSGR0004—2009与旧版相比的变化

TSG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主要变化:1.适用范围与条例一致。
a.增加了简单压力容器。
b.容积大于1L,并且小于25L或内直径小于150mm的压力容器。
c.容积小于或者等于1L的压力容器。
以上三种均划归Ⅰ类压力容器,只要满足本规程总则,设计制造要求,可以简化管理要求。
2.压力容器类别划分的方法,由设计压力、容积和介质危害性三个因素决定类别。
3.材料制造许可:压力容器专用钢板制造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4.材料质量证明书:对压力容器专用钢板,由材料制造单位直接向压力容器制造单位供货和由中间商销售两种情况。
5.材料复验。
部分取消有关钢板复验的强制性规定。
6.对第Ⅲ类压力容器应出具包括主要失效模式、风险控制等风险评估报告。
7.液化气体压力由设计压力改为工作压力。
8.安全系数:抗拉强度的安全系数从3→2.7,屈服强度的安全系数由1.6→1.5。
9.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明确定义。
10.焊接试板,只保留低温压力容器、需要经过热处理改善力学性能指标、毒性程度为极度或高度危害介质、标准或图样要求的压力容器制作产品焊接试板。
11.新容规图纸上必须要写明使用年限。
12.装有超压泄放装置的压力容器,超压泄放装置的动作压力不得高于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
13.对于设计图样中注明最高允许工作压力的压力容器,允许超压泄放装置的动作压力不高于该压力容器的最高允许工作压力。
14.对于带有安全阀、爆破片的压力容器,如果设计时提出气密性试验要求,则设计者应当给出该压力容器的最高允许工作压力。
因为新容规4.8.3(2)规定进行气密性试验时一般应当将安全附件装配齐全,而超压泄放装置的动作压力一般不得高于设计压力。
这样以设计压力进行气密性试验时就会造成超压泄放装置的开启。
难以完成试验,要求设计者给出压力容器的最高允许工作压力就是为了在进行气密性试验时,采用比设计压力更高的压力(但最大不得超过最高允许工作压力)作为超压泄放装置的动作压力。
TSG_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Supervision Reguiation on Safety Technology forStationary Pressure Vessel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9年8月31日前言2007年5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下达制(修)订《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的立项计划。
2007年9月,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技术法规室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制(修)订工作组并且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工作组会议,讨论了《容规》制(修)订的原则、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结构(章节)框架,并且就起草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制定了起草工作时间表。
2007年11月,工作组在北京召开了第二次工作会议,经过讨论,形成了《容规》征求意见稿,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8)10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2008年5月,工作组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第三次会议,根据征求的意见,研究处理形成送审稿。
在制(修)订过程中,特种设备局还多次与工作组召开专题会议,研讨《容规》制(修)订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并且委托中国特检院和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分别于2008年1月和2008年7月,组织召开2次专题研讨会,讨论《容规》中无损检测部分的修改。
2008年8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工作组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
2008年10月,本规程的报批稿由国家质检总局向WTO/TBT 进行了通报。
2009年4月,工作组回复了WTO/TBT的咨询意见,并且于2009年5月在北京召开了《容规》定稿会,最终确定了《容规》报批稿的内容。
2009年8月31日,本规程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次修订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将《容规》转化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确立其在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中的位置;充分吸收事故教训;充分体现法规是安全基本要求的思想;解决《容规》中存在的对行业影响较大的突出问题,重要内容变化要有论证、调研、数据的支撑;强化使用管理和应急救援预案;体现节能原则;促进生产,方便企业;吸纳成熟的科技成果,有利于技术进步、科学发展;兼顾国际发展,具有中国特色;安全技术规范与技术标准协调一致。
TSG 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部分修订内容介绍

的相 关 内容 。对 拉 撑 管 板 和 挠 性 管 板 的适 用 范
围、 结构设计 、 设计计 算 、 管 板厚度 、 换 热 管 与 管 板 连 接 接头 的拉 脱 力 校 核 及 换 热 管 轴 向 稳 定 许 用 压 应 力 校核 等 内 容 做 了 具 体 规 定 。 拉 撑 管 板 和 挠 性 管 板 大 多应 用 于 常 压 气 体 在 管 程 的管 壳
式余 热 锅 炉 ( 以下简 称 “ 常 压 管 壳 式 余 热 锅
超 高 压管 式 反 应 器 常 用 于 聚 乙 烯 生 产 等 用
途, 一般 内直径 为 2 5—8 0 am左 右 , r 按新 调 整 的压
力 容器 范 围界 定 , 只能 按 其 外 套 管 划 分 为 低 类 别 容器 , 但其 承 受超 高 压 的腔 体 内管 部 分 具 有 更 大
作者简介 : 俞扬 ( 1 9 8 2 ・ ) , 高级 工 程 师 , 从事承压特种设 备的制造监督 检验 、 定期 检验 、 安装监督 检验 、 无 损 检 测 及 其 相关 标 准 的 研 究 工 作 , 4 2 1 4 2 9 0 9 @q q . c o n。 r
5 9 6
化
工
程》 ( T S G R 0 0 0 4 - 2 0 0 9 ) 、 《 非金 属 压 力容 器 安全 技
术 监察 规程 》 ( T S G R 0 0 0 1 — 2 0 0 4 ) 、 《 超 高 压 容器 安 全 技术 监察 规程 》 ( T S G R 0 0 0 2 - 2 0 0 5 ) 、 《 简单 压 力 容器 安 全技 术监 察 规程 》 ( T S G R 0 0 0 3 . 2 0 0 7 ) 、 《 压 力容 器使 用 管理 规 则》( T S G R 5 0 0 2 . 2 0 1 3 ) 、 《 压 力 容器 定 期 检 验 规 则 》( T S G R 7 0 0 1 . 2 0 1 3 ) 和《 压 力
《容规2016版》与《容规2016版》对比总结

《容规2016版》与《容规2016版》对比总结篇一:《容规2013版》与《容规2009版》对比总结最近学习了《TSG_R0004-2013_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简称:新容规,将于20012.12.1号实施,感觉主要是有以下方面变化:1、安全系数降低了,抗拉强度的安全系数由3.0降低到2.7。
2、奥氏体不锈钢可以用RP1.0确定材料许用应力。
3、容器的分类仅与介质和PV值有关,设计压力、容积、介质危害性三个因素,吸取了欧盟的分类思想,为了保持连贯性,仍然分为三个类别。
4、容积的计算方法也做了修改,原来划分类别时候不扣除内件容积,现在需要扣除了。
5、三类容器需要进行风险评估,出具包括失效模式、失效可能性、风险控制等内容的风险评估报告。
6、移动式压力容器的监察将另起炉灶。
7、罐体的安全泄放量计算交给技术标准去规定。
8、基本不再要求材料复验,进口国外牌号材料抽查复验。
9、明确快开门结构的定义,螺栓法兰(或快装螺栓)连接不属于快开门式压力容器。
10、焊接工艺评定试样保持5年,不再永久保存。
11、焊接试板大大减少,仅要求低温、热处理、介质毒性极度或高度、标准和图样要求的容器制作焊接试板。
12、可以采用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TOFD)代替射线检测。
13、增加气液组合压力试验,氨检漏试验,卤素检漏试验,氦检漏试验。
14、主要受压元件少了补强圈;增加了M36螺栓为主要受压元件。
15、还增加了一个监督管理中的特种设备信息化管理系统;16、磷硫含量的限制更具体;17、铸铁给定牌号,设计温度范围稍有调整;18、铝和铝合金设计压力有所调整;19、有色金属的描述更加简单,详细的规定可能都考虑相应标准;20、增加了复合板的要求;21、新容规不要求总图是蓝图了;22、增加了设备制造高效节能方面的要求;23、液化气体的压力,原容规是设计压力,新容规改成工作压力;24、焊接返修热处理处叙述简单,由设计者自行确定解决方法;25、对不开检查孔的解决方法不如原容规详细;26、热处理取消了原容规72,73条规定;27、对100%探伤的III类容器范围降低;28、耐压试验合格条件取消了对高强度钢的说明;29、对大型成套装置中的在用压力容器,可以应用基于风险的检验技术,并根据评价的结果制定检验策略,确定检验周期;30、取消1999版容规中关于定期检验时进行耐压试验的规定;31、取消对安全附件的年度检查,只在定期检验中进行安全附件检查、检验要求;32、对铭牌也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修订说明

高温硫化氢和氢腐蚀失效
TSG 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修订说明
TSG 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修订说明
TSG 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修订说明
国TSG家2质1—检20总16局《固特定种式设压备力安容器全安监全察技局术(监察SE规S程A》)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修研订究说院明(CSEI)
TSG 21—2016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修订说明
修订工作组 2016年6月28日
TSG 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修订说明
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TSG 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修订说明
一、综述
2、新容规的修订历程
(5)2014年6月,起草工作组召开第二次会议,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研究讨 论,形成送审稿。 (6)2014年7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 术委员会审议,起草工作组分别于2014年9月、10月、11月召开工作会议,对 审议意见进行研究讨论,形成报批稿。 (7)2015年8月,《大容规》的报批稿由国家质检总局向WTO/TBT进行了通 报。 (8)2015年11月,工作组回复了WTO/TBT的咨询意见。 (9)2016年2月22日,《大容规》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新修订的《特种设备目录 》中承压设备有关问题的意见(质检特函„2015‟32号)
TSG 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修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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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G 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修订说明
二、新容规修订的基本原则
TSGR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系统技术监察规程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 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Supervision Regulation on Safety Technology forStationary Pressure Vessel中华人民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9年8月31日前言2007年5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下达制(修)订《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的立项计划。
2007年9月,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技术法规室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制(修)订工作组并且在召开第一次工作组会议,讨论了《容规》制(修)订的原则、重点容及主要问题、结构(章节)框架,并且就起草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制定了起草工作时间表。
2007年11月,工作组在召开了第二次工作会议,经过讨论,形成了《容规》征求意见稿,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8]10号文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2008年5月,工作组在省市召开第三次会议,根据征求的意见,研究处理形成送审稿。
在制(修)订过程中,特种设备局还多次与工作组召开专题会议,研讨《容规》制(修)订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并且委托中国特检院和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分别于2008年1月和2008年7月,组织召开2次专题研讨会,讨论《容规》中无损检测部分的修改。
2008年8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工作组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
2008年1 0月,本规程的报批稿由国家质检总局向WTO/TBT进行了通报。
2009年4月,工作组回复了WTO/TBT的咨询意见,并且于2009年5月在召开了《容规》定稿会,最终确定了《容规》报批稿的容。
2009年8月31日,本规程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次修订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将《容规》转化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TSG),确立其在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中的位置;充分吸收事故教训;充分体现法规是安全基本要求的思想;解决《容规》中存在的对行业影响较大的突出问题,重要容变化要有论证、调研、数据的支撑;强化使用管理和应急救援预案;体现节能原则;促进生产,方便企业;吸纳成熟的科技成果,有利于技术进步、科学发展;兼顾国际发展,具有中国特色;安全技术规与技术标准协调一致。
TSG-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释义:为了和国际接轨并为今后信息化管理创造条 件,增加了产品数据报告的要求,明确了产品质量证明 文件应包括的内容,增加了材料清单、质量计划或者检 验计划、焊接记录3种质量证明文件。材料清单中应列 出该容器产品各受压部件图纸代号、所用材料的牌号、 炉批号、质量证明书编号等。产品质量计划或者检验计 划是国际通用做法,是该容器所有检验要求、实施时间、 检验人员签字、工序流转的汇总记录表,能充分表明该 产品所经历的检验,并能有效地控制工序流转,目前的 质量体系要求制定质量计划,是应当推广的重要质量证 明文件。焊接记录应当记录各焊缝编号、焊接工艺 (WPS编号)、焊工代号、施焊时间等;焊接记录与施 焊记录不同,是针对整台容器的全面焊接情况记录,而 施焊记录一般是针对焊工的,是焊工进行焊接作业的详 细工作记录,包括焊缝编号、焊接工艺(WPS编号)、 焊工代号、施焊时间、焊材及其数量、焊接设备、电流、 电压、检验人员等。 为有效利用现代复制技术,将“产品铭牌的拓印件” 改为“产品铭牌的拓印件或者复印件”。
TSG
R0004—2009(4.5.3.2.1)基本比例要求 压力容器对接焊接接头的无损检测比例,一般分为全部 (100%)和局部(大于等于20%)两种。碳钢和低合金钢制低 温容器,局部无损检测的比例应当大于等于50%。 TSG R0004—2009(4.5.3.2.2)全部射线检测或超声检测 (1)设计压力大于等于1.6MPa的第Ⅲ类压力容器。 (2)按分析设计标准制造的压力容器。 (3)采用气压试验或者气液组合压力试验的压力容器。 (4)焊接接头系数取1.0的压力容器以及使用后无法进行内 部检验的压力容器。 (5)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大于或者等于540MPa的低合金钢制 压力容器,厚度大于20mm时,其对接接头还应当采用本规程 1.5.3.1第(1)项所规定的与原无损检测方法不同的检测方 法进行局部监测,该局部检测应当包括所有的焊缝交叉部位。 (6)设计图样和本规程引用标准要求时。
TSG《大容规》与TSGR《固容规》主要变化对照.docx
《大容规》与《固容规》主要变化内容对照新旧对照变化内容《固容规》《大容规》TSGR0004-2009TSG21-2016全称《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说明将TSGR0004-2009替换为TSG21-2016。
增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总1、容积单L m3新规范采用了国际单位制,利于则位变化注 1-1 :对于为了某一特定用途、注 1-1 :对于为了某一特定用途、仅仅在装置或者场区内部搬动、使用在装置或者场区内部搬动、使用的压的压力容器,以及移动式空气压缩2、定义力容器,以及移动式空气压缩机的储机的储气罐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进气罐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进行监督行监督管理;过程装置中作为工艺管理。
设备的按压力容器设计制造的余热锅炉依据本规程进行监督管理。
压力容器类别划分。
在固定式压力容器定义的注1-1中,增加“过程装置中作为工艺设备的按压力容器设计制造的余热锅炉依据本规程进行监督管理。
”同时删除原固容规 1.5 不适用范围中的“ (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适用范围内的余热锅炉;”此修改意味着作为过程装置中工艺设备的余热锅炉可以按《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设计制造,也可以按本规程设计制造,具体按哪个规程设计制造由设计者决定,并且依据所选1.3(2) 容积大于或者等于 0.03m31.3(2) 工作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并且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截面内或者等于 2.5MPa· L边界最大几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3、适用范150mm围用的规程进行监督管理。
①、容积≤ 0.03 m3的压力容器;②、内直径≤ 150mm的压力容器;以上两类压力容器都不归《大容规》管辖,即可不监检且不需划分类别,但其设计制造要符合有关规范及标准( GB150-2011、GB/T151-2014 或NB/T47012-2010 等 ) 的规定。
TSG_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简要
TSG_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附件A 压力容器类别及压力等级、品种的划分A1 压力容器类别划分A1.1压力容器的介质分为以下两组:压力容器的介质分为以下两组,包括气体、液化气体以及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1)第一组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高度危害的化学介质,易爆介质,液化气体。
(2)第二组介质,除第一组以外的介质。
A1.2介质危害性介质危害性指压力容器在生产过程中因事故致使介质与人体大量接触,发生爆炸或者因经常泄漏引起职业性慢性危害的严重程度,用介质毒性程度和爆炸危害程度表示。
A1.2.1毒性程度综合考虑急性毒性、最高容许浓度和职业性慢性危害等因素,极度危害最高容许浓度小于0.1mg/m3;高度危害最高容许浓度0.1mg/m3~1.0mg/m3;中度危害最高容许浓度1.0mg/m3~10.0mg/m3;轻度危害最高容许浓度大于或者等于10.0mg/m3。
A1.2.2易爆介质指气体或者液体的蒸汽、薄雾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混合物,并且其爆炸下限小于10%,或者爆炸上限和爆炸下限的差值大于或者等于20%的介质。
A1.2.3介质毒性危害程度和爆炸危险程度的确定按照HG 20660—2000《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确定。
HG 20660没有规定的,由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参照GB 5044—85《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的原则,决定介质组别。
A1.3压力容器类别划分方法A1.3.1基本划分:压力容器类别的划分应当根据介质特性,按照以下要求选择类别划分图,再根据设计压力p(单位MPa)和容积V(单位L),标出坐标点,确定压力容器类别:图A-1压力容器类别划分图—第一组介质A1.3.2多腔压力容器类别划分多腔压力容器(如换热器的管程和壳程、夹套容器等)按照类别高的压力腔作为该容器的类别并且按照该类别进行使用管理。
但是应当按照每个压力腔各自的类别分别提出设计、制造技术要求。
固容规TSGR0004-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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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制造 通用要求
4.1.4 产品出厂至少提供以下资料 1、竣工图样 …若制造中发生了…无损检测方法改变…等, 制造单位应当按照设计单位书面批准文件的要求在竣工图样 上清晰标注,标注处应当有修改人和审核人的签字及修改日 期。 2、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无损检测报告…)
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以及有特殊使用要求的
压力容器,不符合本规程要求时,相关单位应当将有关的设 计、研究、试验等依据、数据、结果及其检验检测报告等技 术资料报国家质检总局,由国家质检总局委托有关的技术组 织或者技术机构进行技术评审。技术评审的结果经过国家质 检总局批准后,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压力容器方 可进行试制、试用。
1、可记录的脉冲反射法超声检测 可记录所检测接头的全部超声信号并可回放;能建立探头 位置与超声信号的关联关系;检测结果可重复。
2019/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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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制造 无损检测方法的选取(续-解释)
采用不可记录的脉冲反射法超声检测时,应当采用射线检测 或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做为附加局部检测。
(1)附加局部:碳钢、低合金钢制低温容器,≧50%;
(1)盛装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
(2)在湿H2S腐蚀环境中使用; (3)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MPa;
(4)引用标准中要求逐张进行超声检测。
2.5.2 检测合格标准
钢板超声检测应当按JB/T4730《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的 规定进行,符合本规程2.5.1第(1)项至第(3)项的钢板, 合格等级应当不低于Ⅱ级,符合本规程2.5.1第(4)项的钢 板,合格等级应当符合本规程引用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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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容规》与《固容规》主要变化内容对照
报告要求范围扩大算书或者应力分析报告、设计图样、制造技
术条件、风险评估报告(适用于第Ⅲ类压力容
器),设计单位认为必要时,还应当包括安装
与使用维修说明;
评估报告(需要时)、强度计算书或者应力分
析报告、设计图样、制造技术条件,必要时
还应当包括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
风险评估报告时,设计方工作量有所增加;
4、设计文件的签署变化3.4.2.1 设计总图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
范的要求履行审批手续。
对于第Ⅲ类压力容
器,应当有压力容器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或
者其授权人的批准签字。
3.1.
4.2 设计文件中的风险评估报告、强度
计算书或者应力分析报告、设计总图,至少
进行设计、校核、审核3级签署;对于第Ⅲ
类压力容器和分析设计的压力容器,还应当
由压力容器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或者其授
权人的批准(4级签署)。
对设计文件的签署问题进行具体描述,避
免歧义;
5、表面无损
检测要求提
高无
3.2.10.2.2.4 (2) 采用气压或者气液组合耐
压试验压力容器的焊接接头
增加了采用气压耐压试验压力容器的焊接
接头进行表面无损检测的要求,这就要求干式
蒸发器壳程都要改为液压耐压试验,而且我们
的干式蒸发器管程、干式冷凝器壳程和降膜壳
管壳程的焊接接头都要进行表面无损检测;
制造
产品铭牌内
容变化
4.1.5 (14) 容积(换热面积); 4.1.6 (14) 自重和容积(换热面积);
需将压力容器铭牌中的“容器净重”需改
为“容器自重”。
监督检验无
6.1.2.1 实施制造监检的产品
(3) 单独出厂并且具有焊缝的筒节、封头及
球壳板,或者采用焊接方法连接的换热管
束。
也就是说我们现在用的整体式封头不再
进行监检,可降低封头价格,节约成本并且到
货期大大缩短。
附件C 现已修改为质量证明文件中
需将压力容器铭牌中“质量证明书”改
为“质量证明文件”。
规程施行时间
旧规程中有关固定式压力容器的规定同
时废止。
2016年10月1日《大容规》正式实施后以上条款开始实施
注:1、以上《大容规》有关变化的正式实施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在以后下发的实施意见后视具体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