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聘人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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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聘人员管理办法

返聘人员管理办法

返聘人员管理办法
返聘人员管理办法是指企事业单位对曾经离职、退休或解聘的员工重新雇佣的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般的返聘人员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1. 返聘范围:明确返聘的对象,一般包括曾在企业工作过的离职员工、退休员工、解聘员工等。

2. 返聘条件:规定返聘人员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例如通常要求返聘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健康状况良好等。

3. 返聘程序:明确返聘人员的申请、审批和签订合同的程序,并规定相关的各方责任和义务。

4. 返聘待遇:规定返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工作时间等待遇,一般应与其他员工基本相同。

5. 返聘期限:确定返聘人员的工作期限,一般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可以是临时返聘或长期返聘。

6. 工作内容:明确返聘人员的具体工作内容,以适应企业的实际需要。

7. 返聘离职:规定返聘人员在再次离职时的相关事项,如离职手续和福利待遇等。

8. 其他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制定一些其他的规定,如返聘人员的工龄计算、晋升机制等。

返聘人员管理办法旨在为企事业单位管理返聘人员提供明确的规定,维护企业与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稳定和发展。

实施该办法,有利于提高返聘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同时也能够更好地利用和发展组织内部的人才资源。

退休返聘人员管理细则范文(六篇)

退休返聘人员管理细则范文(六篇)

退休返聘人员管理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退休再雇用人员的管理,有效利用其经验和知识,提升公司整体实力与效益,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退休再雇用人员。

退休再雇用人员指经公司许可,退休后依据公司规定重新聘用的员工。

第三条确保退休再雇用人员与正式员工享有同等权益,尊重其人格尊严,提供适宜岗位及相应薪酬。

第四条退休再雇用人员应遵循公司规定参与各类培训和考核,以提升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五条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

第二章再雇用程序第六条退休再雇用人员需经人力资源部审批同意。

再雇用流程为:个人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公司管理层批准→签订再雇用合同。

第七条申请再雇用的退休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退休未满两年;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

第八条再雇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期满可申请续聘,但续聘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第三章权益与待遇第九条退休再雇用人员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待遇,包括基本薪资、绩效奖金、社会保险等。

第十条退休再雇用人员享有法定假期及年假,薪资待遇遵循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退休再雇用人员应参与公司培训和考核,积极主动提升自我。

第十二条在职期间,退休再雇用人员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严守工作纪律,保守商业秘密。

第四章绩效考核与奖惩第十三条退休再雇用人员需参与公司绩效考核,评价标准与正式员工相同。

第十四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其绩效薪资和职务晋升的依据。

第十五条如因违反规定导致严重失职或经济损失,公司有权采取相应处理措施,直至终止再雇用合同。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十六条退休再雇用人员离职后,其薪资、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退休再雇用人员离职后享有退休金待遇,具体按公司与其签订的退休协议执行。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如需修改,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批后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对于特殊情况,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本规定进行适当调整。

以上为退休再雇用人员管理规定样本,具体规定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返聘人员管理办法

返聘人员管理办法

返聘人员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充分发挥退休人员的经验和专业优势,规范返聘工作流程,保障公司和返聘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返聘原则1、岗位需求原则:返聘岗位应为公司急需且现有人员无法胜任的工作岗位。

2、能力胜任原则:返聘人员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3、自愿原则:返聘应基于退休人员的自愿申请。

三、返聘条件1、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

2、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一般每年需提供体检报告。

3、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在公司内或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力。

4、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四、返聘流程1、用人部门提出返聘需求,填写《返聘人员申请表》,说明返聘原因、岗位要求和工作内容等。

2、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包括对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健康状况评估等。

3、组织面试,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共同参与,对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估。

4、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与返聘人员签订返聘协议。

五、返聘协议1、返聘协议应明确返聘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薪酬待遇、福利、劳动保护等事项。

2、返聘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三年。

3、薪酬待遇根据返聘人员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能力确定,原则上不高于同岗位在职人员的薪酬水平。

4、返聘人员不享受公司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但公司可为其购买商业保险。

六、工作管理1、返聘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和管理。

2、用人部门负责返聘人员的日常工作管理,定期对其工作表现进行评估。

3、返聘人员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应根据其身体状况合理安排,避免过度劳累。

七、薪酬福利1、薪酬发放方式与在职员工相同,每月按时发放。

2、返聘人员享受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福利,但不享受病假、婚假、产假等福利。

3、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为返聘人员提供工作餐、交通补贴等福利。

八、考核与奖惩1、用人部门应定期对返聘人员进行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和解聘的依据。

2024年返聘退休人员管理规定

2024年返聘退休人员管理规定
3.返聘人员的考核评价,按照公司员工考核办法执行。
五、待遇及福利
1.返聘人员的待遇,根据返聘岗位、工作性质、工作强度等因素,参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返聘人员享受公司规定的福利,如: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体检等。
3.返聘人员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伤亡,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解除返聘关系
1.返聘人员在以下情况下,公司有权解除返聘关系:
2024年返聘退休人员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加强退休人员管理,规范退休人员返聘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2024年及以后年度公司返聘的退休人员。
二、返聘条件
1.退休人员符合以下条件,方可申请返聘: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返聘岗位的工作;
(3)具有与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或技能;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返聘岗位应当符合作内容明确,工作量适中;
(3)不影响在职员工的工作安排。
三、返聘程序
1.退休人员提出返聘申请,填写《返聘申请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1)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
(2)因个人原因不能胜任工作;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返聘人员提出解除返聘关系的,应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七、附则
1.本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2.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岗位需求及退休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拟返聘人员名单,报公司领导审批。
3.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门与返聘人员签订《返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2024年退休返聘人员管理制度退休返聘管理办法

2024年退休返聘人员管理制度退休返聘管理办法

2024年退休返聘人员管理制度退休返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退休返聘人员的管理,充分发挥他们在工作中的经验和专业知识,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和绩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退休返聘人员,包括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营企业等各类组织和单位的退休返聘人员。

第三条退休返聘人员是指已经退休的单位工作人员,经单位同意,按规定重新回到工作岗位上的人员。

第四条退休返聘人员应当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发挥自己在工作中的优势,为单位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五条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退休返聘人员工作岗位和任务,确保其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六条单位应当为退休返聘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使其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

第七条本办法未涉及的问题,参照《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退休返聘人员的条件和程序第八条退休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身体健康,适应工作需要;(二)在职期间表现良好,没有重大纪律问题;(三)与单位愿意继续合作,双方均达成一致意见。

第九条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退休返聘人员的招聘程序,经过面试、考核等环节,确定合适的退休返聘人员。

第十条退休返聘人员应当与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明确工作内容、工资待遇、保险福利等事项。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对退休返聘人员进行考核和评价,根据情况适时调整其工作岗位和任务。

第三章退休返聘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退休返聘人员享有与在职员工相同的权利,包括工作待遇、培训机会、休假制度等。

第十三条退休返聘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守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单位的重要信息。

第十四条退休返聘人员与单位之间应当建立互信互助的关系,共同促进单位的发展和进步。

第十五条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不得违法违规,违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第四章退休返聘人员的管理和服务第十六条单位应当为退休返聘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确保其工作顺利进行。

退休返聘人员管理制度(4篇)

退休返聘人员管理制度(4篇)

退休返聘人员管理制度退休人员返聘管理办法为规范退休人员返聘管理,充分发挥退休返聘人员工作优势,促进对中青年人员的传、帮、带,特制定本办法。

一、返聘原则1.工作需要原则。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实施返聘,若现有人员已能满足工作需要,则不进行人员返聘。

2.自愿原则。

返聘退休人员必须尊重本人意愿,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聘用。

3.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

部门申请返聘的,由该用人部门负责日常管理;社根据整体工作需要返聘人员的,一般委派到一个部门开展具体工作,并委托该部门负责日常管理。

二、返聘范围与对象4.返聘范围。

具有丰富经验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生产经营工作需要的其他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5.返聘对象。

已办理退休手续的我社人员,身体健康,能适应返聘岗位的日常工作,一般不超过____周岁。

三、返聘期限6.返聘人员聘期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考虑退休人员的身体情况,原则上以一年为一个聘期,可多次续聘;针对专项工作或重要项目的聘用,也可一事一聘,聘期可不固定。

四、返聘程序7.返聘申报。

拟聘用退休人员的部门商拟返聘人员本人同意后,用人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返聘理由、工作任务和预计返聘期限等,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报请分管业务和分管人事社领导审批,必要时报请社长审批。

同等条件下,优先返聘我社退休人员。

职能部门返聘退休人员、其它部门返聘非专业技术人员从严控制,一律最后报社长审批。

8.返聘协议。

人力资源部与返聘人员签订《退休人员返聘协议书》,明确聘用期间的工作岗位、职责任务、薪资报酬、聘用期限等内容。

9.返聘人员聘用期满,如需继续返聘的,用人部门应提前____天参照以上程序办理续聘。

逾期不办理续聘的,自行解除返聘合同。

10.社根据整体工作拟返聘人员时,责成人力资源部商相关部门确定,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五、返聘人员职责11.自觉遵守我社规章制度。

12.服从用人部门的工作安排,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13.弘扬优良工作传统,履行传、帮、带工作职责。

2024年退休返聘人员管理细则(三篇)

2024年退休返聘人员管理细则1范围为规范公司退休返聘人员管理,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定义2.1返聘人员本办法中的返聘人员指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但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公司审批同意,并与公司或公司所属单位受公司委托代表公司签订了返聘协议的退休职工。

3总则未经公司审批同意,各单位不得聘用退休职工。

4管理内容4.1返聘人员条件4.1.1返聘人员一定是专业职人员,且属于原固定工身份员工。

4.1.2返聘人员原则上曾从事拟返聘岗位工作不少于五年。

4.1.3因在某个项目或在其他工作中承担的任务未完成且公司内没有能够承担该项工作的人员时;因公司内某项技术或工作,目前的人员不具备或未达到承担该项工作的能力时;因公司开发某个新项目或技术,承担该项目的人员因经验、技术缺乏指导时;其他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的,可以实施返聘。

4.1.4返聘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心脏病、高血压等,愿意接受并能胜任拟聘岗位的工作任务。

4.2返聘人员的管理____公司所属单位在使用退休职工前须填写《返聘审批表》(见附录a),双方初步达成意向的《返聘协议书》(见附录b)报公司审批。

4.2.2经公司审批同意返聘的退休人员须与公司或由公司所属单位受公司委托代表公司签订《返聘协议书》后方可上岗,并由公司运营管理处建立返聘人员台帐。

4.2.3返聘实行聘期制,按期聘用,一年一聘,到期自动终止,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确因人员紧缺,返聘期满后需继续使用的,累计返聘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年,返聘延期的,聘用单位应再次填写《返聘审批表》报公司审批。

聘期中,原则上聘用单位和返聘人员双方均不可随意中断聘期,若确需中止,需提前提出并经双方充分协商后确定,一旦中止,即为终止,便不可再次返聘。

4.2.4聘用单位必须指定人员跟随返聘人员学习专业技能,返聘人员在聘用期间必须履行导师或师傅的职责。

跟随学习人员可以是一个或者多个。

运营管理处可以直接安排合适人员跟1随学习。

返聘人员管理办法

返聘人员管理办法返聘人员是指曾经离职后重新回到本公司就职的员工。

为了规范返聘人员的管理,提高员工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效率,本公司制定了以下返聘人员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返聘人员,在返聘岗位上从事工作的员工。

二、返聘条件1. 在离职期间表现良好,没有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2. 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拥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并能满足当前岗位的要求;3. 个人身体状况适应工作要求;4. 公司认为有必要返聘的员工。

三、返聘程序1. 返聘申请返聘人员应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返聘申请,并提交个人简历、离职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面试公司人力资源部将对返聘申请人进行面试,考察其岗位能力和适应能力,并综合考虑公司的需求进行评估。

3. 合同签订经过面试合格的返聘人员,须与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薪资待遇等相关事项。

4. 入职培训返聘人员需要参加公司的入职培训,以了解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流程和工作要求。

四、返聘工资根据返聘人员的工作经验、岗位职责和市场行情等因素,公司将合理确定返聘人员的薪资待遇,并按照公司的薪酬制度进行支付。

五、权益保障返聘人员享有与其他员工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带薪年假、节假日福利等,同时享有参与培训、晋升和评奖评优的机会。

六、期限和解除1. 返聘人员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具体期限根据员工的工作需求和公司的安排而定。

2. 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任何一方可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3. 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公司的需要,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可决定是否继续返聘,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七、其他事项1. 返聘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的管理和安排。

2. 返聘人员应努力适应工作环境和团队,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职业素养。

3. 返聘人员若在工作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公司有权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包括解除劳动合同。

八、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处理相关事宜。

2024年退休返聘管理制度

2024年退休返聘管理制度退休返聘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劳动用工管理,规范返聘人员管理程序,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返聘人员,是指离开原工作岗位,已按国家规定办理了正式退休手续,但因生产工作急需,在一定期限内暂时由公司聘用的人员。

第四条各单位返聘人员工作应坚持“一事一聘”的原则。

用人单位属以下情况之一方可提出返聘申请:一、临时性、阶段性工作难题、技术攻关等所需人员无法在集团范围内调剂解决的;二、各单位业务工作的开展需要专业人员进行指导的;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人员原则上不予返聘。

第二章返聘条件和程序第五条返聘人员必须符合如下条件:一、身体健康,经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检查,符合工作要求;二、被聘人员年龄:原则上男不得超过65周岁,女不得超过60周岁;三、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的,需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

第六条聘用审批程序一、各子公司因生产、工作急需,计划使用返聘人员时,原则上应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出具书面申请,并填报《返聘审批表》。

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组织符合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应聘,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确定出聘用人选、聘用期限、聘用待遇等事项,并将最终结果反馈到各子公司。

各子公司根据审批结果与应聘人员签订《返聘协议》。

二、股份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需使用返聘人员时,由用人部门出具书面申请,并填写《返聘审批表》报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批,《返聘协议》由人力资源部与聘用人员签订。

第三章聘用期限及薪酬、协议管理第七条返聘人员的聘用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及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两种形式,有固定期限的聘期最长不超过一年,具体时间长短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工作量核定。

返聘人员聘用期满或工作任务完结后,各用人单位应及时办理终止手续,未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均不得继续聘用。

确因工作需要,应继续使用时,各用人单位须重新填写《返聘审批表》,由人力资源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返聘人员管理办法

返聘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返聘人员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返聘人员的作用,促进公司稳定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对曾经离职员工进行再次招聘或返聘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返聘人员管理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依法、同等对待、激励跟踪。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返聘人员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权限,强化管理责任。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确保返聘人员的信息可追溯、可查询、可核实。

第六条公司应当加强返聘人员的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其维护公司形象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第七条公司应当加强对返聘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八条公司应当及时回访返聘人员,了解其在工作中的表现和需求,切实解决其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返聘人员的条件和程序第九条公司返聘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曾经在公司工作过,具有较高的业绩和良好的职业操守;(二)离职时间不超过3年;(三)拟从事的岗位与原工作岗位相同或相近,能够胜任工作。

第十条公司返聘人员的程序如下:(一)公司根据实际需要提出返聘计划;(二)公司通过内部推荐或招聘渠道确定返聘人员;(三)公司组织面试和考核,确定返聘人员;(四)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返聘。

第三章返聘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公司返聘人员享有与全职员工相同的权利,包括工资福利待遇、工作安排、职业发展等。

第十二条公司返聘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忠实履行工作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第十三条公司返聘人员在工作中应当服从公司的管理,积极参与团队合作,努力提高工作绩效。

第十四条公司返聘人员应当接受公司的考核和评估,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第四章返聘人员的激励和奖惩第十五条公司对优秀的返聘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其提高工作绩效。

第十六条公司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返聘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纪律处理,严格管理。

第十七条公司建立激励机制,通过晋升、加薪、培训等方式,激励返聘人员提高工作水平。

第五章返聘人员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返聘人员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返聘人员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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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返聘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现将《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返聘人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严格执行本办法,规范公司返聘人员的管理,避免用工风险。

二、本办法下发前各单位已在聘用的退休职工均应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报公司审批,未经审批同意的不得继续使用。

三、各单位于2009年12月31日前将目前已在使用的退休职工的审批资料报回公司。

从2010年1月份起,返聘人员的管理纳入公司经济活动分析考核指标。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返聘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返聘人员管理,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返聘人员指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但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公司审批同意,并与公司或公司所属单位受公司委托代表公司签订了返聘协议的退休职工。

第三条返聘人员所从事的岗位必须是目前公司紧缺、关键或特殊的岗位。

未经公司审批同意,各单位不得聘用退休职工。

第四条返聘人员必须履行公司“导师制”或“师带徒”办法中导师或师傅的职责,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培养后备人才。

第二章返聘人员条件
第五条返聘人员上岗前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最近一个月内身体检查健康或正常的证明。

第六条返聘人员原则上曾从事拟返聘岗位工作不少于五年。

第七条从事特种作业岗位的返聘人员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三章返聘人员的管理
第八条公司所属单位在使用退休职工前须填写《返聘审批表》(见附件一),同时审验拟返聘人员的退休证、体检结果、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是否真实有效,然后将审验人签名的复印件和双方初步达成意向的《返聘协议书》(见附件二)报公司审批。

第九条经公司审批同意返聘的退休人员须与公司或由公司所属单位受公司委托代表公司签订《返聘协议书》后方可上岗,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建立返聘人员台帐。

第十条返聘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确因人员紧缺,返聘期满后需继续使用的,聘用单位应再次填写《返聘审批表》报公司审批。

第十一条返聘人员在聘用期间必须履行公司“导师制”或“师带徒”办法中导师或师傅的职责,聘用单位必须指定人员跟随其学习专业技能。

具体操作按照集团公司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跟随学习人员可以是一个或者多个。

项目部若无合适人员的,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合适人员跟随学习。

第十二条返聘人员的工资、福利、休息休假等待遇可参照聘用单位相同岗位人员标准,也可由聘用单位与返聘人员双方协商确定。

相关
待遇应在《返聘协议书》中予以明确。

返聘人员在聘用期间所领取的劳动报酬不计入项目部工资总额,直接计入工程施工人工费。

第十三条聘用单位自返聘开始起一个月内必须为返聘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第十四条各单位违反本办法使用返聘人员的,除当月公司经济活动分析时劳动用工管理项评为“不合格”外,还将双倍从聘用单位责任制兑现奖金中扣除所返聘人员领取的工资。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

附件一:
返聘审批表
附件二:
返聘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因工作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协议期限
(一)本协议期限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协议到期即自行终止。

(二)协议期间,甲乙双方均可提前十五天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终止协议时,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二、工作内容
(一)甲方安排乙方主要从事岗位工作。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的与之相关的其它工作,乙方也应服从。

(二)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岗位职责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为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乙方在协议期间必须履行公司“导师制”或“师带徒”办法中导师或师傅的职责,由用人单位指定人员跟随其学习专业技能。

具体操作按照集团公司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根据国家规定,按要求发给乙方劳保用品,配置必须的劳动工具,并按规定提供保障乙方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二)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卫生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劳动报酬及保险福利待遇
(一)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为下列报酬标准中的第
款:
1、固定为元/月,其中基本工资为元/月。

2、参照甲方同岗位人员标准核算。

因乙方为退休人员,以上两款报酬标准中,乙方均不享受社会保险、公积金、年金等待遇。

(二)乙方在协议期内原则上不享受各种休假。

如确因本人原因需要请假时应向甲方提交书面请假报告,与甲方协商请假时间及请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三)乙方在协议期内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或死亡的,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乙方协议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或死亡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五、劳动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若乙方违反规章制度,甲方有权依照规章制度对乙方作出处理,造成甲方损失时,甲方有权依照规章制度向乙方追究赔偿责任。

六、其它协商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一致的,双方均可提
请宜昌仲裁委员会仲裁。

如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公司人力资源部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一、返聘原则
(一)工作需要。

(二)本人自愿、双向选择。

(三)返聘以帮助解决工程项目和科研攻关等工作的疑难问题、促进学会交流和技术创新、拓宽经营范围和招投标工作为主。

其它工作除特殊需要外,原则上不予返聘。

二、返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学术水平较高,在本专业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在公司内外享有较高知名度。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全日正常工作。

(四)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确因工作需要可适当放宽,但最高年龄,男性不超过70周岁,女性不超过65周岁。

三、返聘期限
返聘期限根据工作需要,分为长期、短期和临时聘用三种。

长期聘用一年一聘;短期聘用半年一聘;临时聘用针对帮助解决施工项目技术和科研攻关等工作中的疑难问题,一事一聘。

四、返聘程序
(一)长期聘用和短期聘用人员,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确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返聘手续。

(二)临时聘用人员,由需要聘用退休人员的单位或部门,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返聘的理由、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和返聘的起止时间等。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核实情况并征得拟返聘人员本人同意后,签署反聘意见,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

同意聘用的,填写《聘用退休人员审批表》。

返聘人员聘用期满后,如需继续返聘的,按以上程序办理,并提前15天通知本人;如期满前15天内未接到再聘通知,即是期满终止聘用,不再另行通知。

五、返聘人员职责
(一)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服从公司工作安排,完成所安排的工作任务。

(三)履行传、帮、带工作职责。

六、返聘人员待遇
(一)长期和短期返聘人员待遇:
退休前为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原则上2600元/月、退休前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原则上2000元/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月发放(实行下发薪)。

(二)临时返聘人员待遇,由聘用单位或工程项目部视返聘人员的作用、课题的重要程度和经费状况,给予一次性酬金或劳务费。

(三)长期、短期和临时返聘人员的待遇不得重复发放(不包括正常的退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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