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学生健康管理工作制度_
学校营养健康管理制度

学校营养健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营养健康管理工作,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全日制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第三条学校营养健康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以学生为本,预防为主,全面保障学生饮食营养与健康。
第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营养健康管理制度,落实营养健康管理工作责任制,确保学生饮食安全与营养健康。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学校应当成立营养健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班主任、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等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食堂的财务、经营情况、饭菜质量、卫生安全、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学校食堂应当实行集体管理,不得个人承包或变相承包。
第七条学校食堂应当遵循零利润原则,学生营养餐只能将原材料和辅助材料纳入成本核算,燃料费、从业人员工资、厨房用品等一律不得纳入成本。
要确保给学生提供的饭菜数量和质量。
第八条学校应当设立独立的营养餐专账,并纳入学校财务核算。
第九条学生营养餐补助款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或学生家长,应由学校统一管理,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支出。
第十条学校应当设立营养餐公示栏,将营养餐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章从业人员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定期进行业务知识、业务技能培训和考核,确保从业人员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操作规范。
第十二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并穿戴工作衣帽、仪表整洁上岗操作。
第十三条食堂从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保持操作间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四章食品安全与营养管理第十四条学校食堂应当采购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原料,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索取并保存供货商的相关资质和产品检验报告。
第十五条学校食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储存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防止食品变质。
中小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中小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条 学校学生健康管理,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对学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保障学生受教育的权益,明确学校在学生健康管理方面的责任,深化学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学生在校期间的健康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在校学生。 第四条 学校设立由主管校长负责的学生医疗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服务细则,指导、协调各部门工作,建立相关部门协调管理机制。 第五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建立在校学生个人健康档案,以写实的形式记录学生在校期间体能测试,重大疾病,因病休学、复学情况,体检资料等内容。并把检查情况及时用书面形式告知家长。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
第六条 学校卫生室和各班应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根据季节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 育。
第七条 广泛开展形式灵活的健康教育,加强常见病、传染病、性病及艾滋病的预防与了解。
第八条 加强学生食品卫生的管理,教育学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第九条 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充分利用大脑的活动特点,注意用脑卫生,合理安排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第十条 学校和各班要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使学校环境整洁美观,学生人人讲卫生。
第十一条 认真组织学生做好两操,每个科任老师应及时纠正学生坐、立、读、写的姿势及眼保健操的穴位。
第十二条 建立预防疾病应急制度。发现学生有病及时让学生到卫生室就医,若发现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应在十分钟内上报学校主要领导。卫生室根据病人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病人得到及时科学的治疗,防止疾病传播。
学校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安康管理制度篇一一、建立学生安康档案,每学年对学生进展一次身体检查,并把检查情况,及时用书面形式告知家长。
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
二、各班级应定期进展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根据季节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进展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
三、广泛开展形式灵敏的安康教育,加强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与理解。
四、加强学生食品卫生的管理,教育学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
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根本知识,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安康的重要作用。
五、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充分利用大脑的活动特点,注意用脑卫生,合理安排学习方法,进步学习效率。
六、学校和各班要实在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使学校环境整洁美观,学生人人讲卫生。
七、认真组织学生做好两操,每个科任教师应及时纠正学生坐、立、读、写的姿势及眼保健操的穴位。
八、建立预防疾病应急制度。
发现学生有病及时让学生到医疗机构就医,假设发现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应在非常钟内上报学校主要领导。
医疗机构根据病人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病人得到及时科学的治疗,防止疾病传播。
九、应劝告患病学生及时治疗,并在家休息,制止患有发热等传染病的学生带病来校学习。
篇二第一条学校学生安康档案管理,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局部,也是学校对学生进展德智体全面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保障学生受教育的权益,明确学校在学生安康管理方面的责任,深化学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康管理,消除平安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的国家法律、教育法规、地方法规、部门规章依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预防性安康检查管理方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招生体检医学建议书制度》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的学生范围:我校在校学生。
第四条学校设立由主管校长负责的学生医疗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效劳细那么,指导、协调各部门工作,建立相关部门协调管理机制。
中小学校学生免疫规划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学生免疫规划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为了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保障其身心健康,提高学生的免疫抵抗力,我校特制定了学生免疫规划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宗旨是建立健全的免疫管理机制,加强对学生免疫疾病的预防与控制,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
第二章规划范围本学生免疫规划管理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中小学学生,包括幼儿园和小学、初中、高中学生。
第三章免疫管理机制1. 学校设立免疫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协调学校内免疫工作的开展,监督免疫规划的实施。
2. 学校开展定期的学生健康体检,包括免疫相关检查。
确保学生的健康状况得到及时掌握。
3. 学校定期组织免疫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免疫知识,增强学生对免疫的认识和重视。
4. 学校建立免疫档案,记录学生的免疫接种情况,健康状况等信息,为免疫管理提供依据。
5. 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免疫接种,按照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和时间进行接种,确保学生的免疫程序完整。
6. 学校建立健全的应急响应机制,一旦发生免疫疫情,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应对。
第四章免疫预防措施1. 学校定期开展免疫预防知识宣传活动,普及免疫疾病的预防方法和重要性。
2. 学校对学生进行规范的免疫程序管理,确保每位学生按时接种,并及时记录免疫接种情况。
3. 学校定期组织免疫接种活动,邀请专业医护人员来校接种学生,保证接种的安全和有效性。
4. 学校定期进行免疫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免疫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干预。
第五章免疫管理制度的实施1. 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免疫管理工作,积极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2. 充分发挥教师和家长的作用,共同关注学生的免疫情况,共同维护学生的健康。
3. 学生要积极配合学校的免疫工作,按照规定接种疫苗,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 学校要定期组织免疫管理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免疫管理能力。
第六章免疫管理制度的评估与改进1. 学校要定期评估免疫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2. 学校要根据免疫管理工作的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免疫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小学健康教育工作制度范例(五篇)

小学健康教育工作制度范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学校整体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抓手。
为了确保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我校制订了相应的制度。
具体如下:1、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加强对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结合实际渗透到教育教学中。
成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商讨学校心理健康工作,在学校发展中要规划心理健康教育。
2、每学期初制定计划,每学年第二个学期的第三周是学校生命教育的启动周,学期末要对相关工作进行总结。
3、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建设好校园环境,使学生有良好的校园心理环境。
4、利用班主任例会,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开展班主任工作研讨,交流工作经验和困惑。
5、开展师德建设活动,交流教育故事,提高教师队伍心理素质和心理教育理论水平。
6、各年级定期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研讨会,提高教师辅导学生的科学性和艺术性。
7、校工会积极开展丰富的活动,关心教职工的身心健康,提高教师队伍的健康心理素质。
8、心理教育、辅导的内容、方式要把握时代脉搏,倾听学生的心声,要符合文化传统、国情、地方情况以及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心理需求,内容要适时、适量、适度,开展相应的丰富多彩心理教育活动。
9、心理辅导学生要面向全体,同时____差异。
辅导要注重全体性、预防性;重视过程性、差异性;立足主体性、发展性。
10、心理辅导教师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后才可上岗。
建立心理咨询室,由心理教师做好咨询记录、咨询信件等材料,为保障个案学生的档案的私密性,除了心理教师,其他人不得单独在咨询室。
本着为学生的健康发展的宗旨,科学地给学生以教育、指导和心理支持。
11、将心理健康教育融进日常教育教学中。
鼓励老师开展心理教育研究,确保每年有一定数量的科研论文。
12、加强家校合作,开展家长培训活动。
小学健康教育工作制度范例(二)一、工作目标和原则:1.目标:通过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健康素养和健康意识,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身心健康。
小学师生健康管理制度(全面完整版)

小学师生健康管理制度(全面完整版)(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全面完整版资料,欢迎下载)2021-2021学年度师生健康管理制度学校师生健康管理,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明确学校在师生健康管理方面的责任,完善师生在校期间的健康管理,消除健康安全隐患,特制定制度如下:一、加强学校健康工作,由分管领导牵头,政教处、大队部分工负责,全面提高师生健康水平。
二、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健康行为养成教育,重点做好心理健康、控制吸烟、环境保护、远离毒品、意外伤害等,加强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与了解,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
政教处要利用宣传栏每月出一期卫生宣传版报;体育组要根据季节情况有针对性地提供常见病、传染病预防的有关宣传教育材料给政教处,同时对师生进行健康教育。
三、教职工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妇女病每两年进行一次普查。
新生入学后,及时建立学生的健康卡片,每学年体检一次,由班主任把检查的结果记录在学生素质报告册上,并将学生的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成长记录档案。
1、通过体检、收集学生的健康资料,对患病的学生督促复检确诊,矫治及治疗,并制定预防措施。
对体弱学生进行登记落实卫生保健措施。
2、每年把体检情况整理归纳,统计分析及时上报有关教育行政、卫生部门和学校领导,并将其存档。
3、做好学生“九病”及传染病、肠道病、肝病、结核病、寄生虫病等慢性病的预防工作。
四、学校和各班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活动,使学校环境整洁美观,师生人人讲卫生。
五、加强师生食品卫生的管理,教育师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
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总务处每周对学校内食堂、小卖部等提供的食品、学习用品等进行检查。
六、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充分利用大脑的活动特点,注意用脑卫生,合理按排工作或学习方法,提高工作、学习效率。
七、经常性开展体育活动,培养师生坚持体育锻炼的好习惯。
八、开展心理教育,使师生学会避免和抵御各种不良和危险行为,对残疾、体弱的师生,给予关照和心理卫生辅导。
中小学学生免疫规划管理制度

中小学学生免疫规划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有效管理中小学学生的免疫规划工作,保障学生的健康和安全,提高学生的免疫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工作目标1. 提高中小学学生的免疫水平,减少疾病传播风险;2. 规范中小学学生免疫规划的实施流程,确保免疫工作的顺利进行;3. 提高家长和学生的免疫意识,增强免疫相关知识;4. 加强学校和卫生部门的合作,共同推动免疫工作的开展。
三、工作内容1. 制定免疫规划方案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免疫规划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中小学学生免疫规划方案,包括接种疫苗种类、接种时间、接种程序等内容。
2. 免疫宣传教育通过班会、家长会、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加强学生和家长的免疫知识普及,提高免疫意识,引导学生和家长积极参与免疫工作。
3. 组织免疫活动组织学生进行疫苗接种,根据免疫规划方案安排接种时间和地点,确保接种程序的顺利进行。
同时,加强对已接种疫苗的学生进行跟踪管理,做好免疫效果评估。
4. 监测和报告建立中小学学生免疫情况监测系统,及时掌握学生的免疫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定期报告免疫情况,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进行通报。
5. 健康档案管理建立中小学学生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将学生的免疫情况记录在档案中,随时查阅。
保障学生免疫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6. 开展免疫技能培训定期开展中小学教师和卫生保健人员的免疫技能培训,提高免疫接种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四、责任分工1. 学校校长: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学校的免疫工作,落实免疫规划方案。
2. 医务人员:负责疫苗接种工作,确保接种程序的安全和有效进行。
3. 教师:负责免疫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和家长积极参与免疫工作。
4. 家长:配合学校和卫生部门开展免疫工作,保障学生的免疫需求。
五、免疫工作的评估和改进1. 定期评估免疫工作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2. 不断完善免疫规划方案,根据学生的免疫需求和国家政策进行调整。
3. 加强与卫生部门和专业机构的合作,共同推动免疫工作的进展。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7篇)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7篇)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精选篇1一、学校成立健康教育工作小组,并贯彻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关于健康教育的各项工作要求。
并结合学校师生健康状况及各时期防病工作重点制定和实施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二、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由健康教育小组主管;学校全体师生、其他员工有参与和配合执行各项健康教育工作制度的责任和义务。
配备1名以上兼职健康教育人员三、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制度包括健康体检和随访制度、健康信息传播制度、健康环境促进制度等。
四、学校实行健康体检和随访制度。
至少每年对全体学生、教职工进行健康普查,建立健康档案并科学管理。
对存在健康缺陷或疾病的学生、教职工进行跟踪随访,督促他们尽早矫正和诊治。
主要由后勤处负责。
五、学校要结合师生健康状况及各时期防病工作重点,通过课内外教育活动,利用网站、宣传栏、广播、读物、报刊、杂志等载体,定期向师生传授身心发育发展知识(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和传染病、学生常见病、食品卫生与营养、慢性疾病预防、安全与健康等方面的知识,并做好健康教育档案工作。
同时,要通过参与式、体验式的各种活动,让师生掌握各种维护自身健康的生活技能。
六、每学期要对学校环境噪声,室内空气质量、采光、照明,黑板、课桌椅的设置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定期检查监测。
要按能满足师生需要的原则设置足够的厕所和洗手设施,并定期清洁消毒。
健康教育课要纳入学校工作计划、教学工作计划里面。
七、学校年工作计划、年工作总结中要有一定篇幅的健康教育工作内容,要详细、具体,能反映开课率及学生知行情况。
学校要有专、兼职教师授课,有教案,教案内容与教材同步,教导处定期检查教师教案。
八、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利用班、队会学习和巩固健康知识。
各班级能认真积极配合卫生室开展活动者,期末给予奖励。
未按要求开展活动的班级,在期末评估时视程度不同而降等。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精选篇21、教师讲课时,语言要清楚、达意,板书要端正、清晰、规范,字体大小要适中,左右方位要兼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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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学生健康管理工作制度_ 一、健全健康工作体系。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分管领导、内设部门负责人、班主任、校医(保健教师)共同参与的工作网络,因地制宜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二、加强工作顶层设计。贯彻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健康教育工作的各项部署,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规划,每年度对学校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总结。
三、规范健康教育实施。按照制度要求优化工作流程; 提高卫生室专业化建设水平,配齐卫生室工作人员; 规范健康教育档案管理工作。
四、落实健康教育内容。按照《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开齐开足健康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六课时。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强化师生健康意识,提高健康技能,使师生健康知识的知晓率和健康行为的养成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五、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按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规范心理咨询室建设,配齐配足心理专兼职教师,开齐开足心理健康教育课,扎实开展每年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周)的各项工作,做好团体辅导和个体辅导工作。
七、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关注食品安全,合理营养,平衡膳食,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相关知识。
八、培育健康行为习惯。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强化用脑用眼卫生教育,认真组织学生做好课间操、眼保健操、亮眼操,及时纠正学生坐立读写的姿势。 九、做好校园卫生工作。学校要切实做好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比。做好环境消毒、保洁工作,消除卫生死角。
十、保障资金物资供应。设立健康工作专项资金,专款专用,配齐配足健康工作所需物资。
中小学传染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制度为普及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帮助师生掌握防控传染病的方法,提高自我防范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制定本制度。
一、高度重视学生健康工作。把学生流行病、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形成“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师生员工一齐抓”的良好氛围,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二、规范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并纳入教学计划,每学期不少于六课时。要根据季节的变化和相关情况,将流行病、传染病预防知识纳入授课计划。设立专兼职授课老师,并有备课笔记或活动记录。
四、做好校园通风消毒工作。按照《卫生清洁消毒指引》(简称)要求,落实学校日常通风消毒工作,传染病发生期间要遵照属地疾控机构的要求做好消毒工作。
五、严格执行预防控制措施。对患有传染病的学生,应根据医嘱采取相应的隔离治疗措施,在治愈前不得到校上课。患有传染病的教职员工和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不得承担教学工作。
六、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尊重学生身心成长规律,关注青春期教育,做好传染病发生期间的心理疏导工作。 七、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采取合理有效措施,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纠正不良饮食习惯,谨防病从口入。
八、落实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学校一旦发现传染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要求逐级负责、逐级报告,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疾控机构。如知情不报或隐瞒事情真相,将按照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中小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传染病在校园内的发生与蔓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学校严格执行晨、午检制度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四、核查信息上报内容。班主任须在第一时间了解并上报疑似或确诊学生姓名、性别、班级、家庭信息、活动路线、所乘交通工具、症状、就诊医院、确诊病名、密切接触人员信息、有无接种史(例水痘、腮腺炎)等信息,学校传染病疫情总报告人要及时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属地疾控机构,在属地疾控部门指导下有序开展后续工作。
五、做好信息续报工作。密切跟踪患病师生情况,及时关注疫情信息。疫情发生变化时要及时续报,并做好详细记录。
六、严守信息发布纪律。学校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上报和发布的信息内容要迅速准确、客观详实,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延报。应关注舆情,引导师生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七、启动特殊报告制度。如有特殊情况,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启动“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八、稳定教育教学秩序。做好相关人员的疏导工作,并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调整教育教学方式,维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中小学通风和消毒制度为切实作好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把通风、消毒工作落到实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适时做好通风工作(一)教室、室等人群密集场所要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如温暖天气宜采取全天开窗方式换气; 寒冷天气在课前和课间休息时间利用教室和走廊门窗换气,每日至少开窗2次,每次30分钟以上。合理安排人员开、关窗。
(二)住宿学生早上离开宿舍前,如天气状况良好,将宿舍窗户打开通风,宿舍管理员进行检查并定时关窗。
(三)通风条件不良的室内场所,应尽量减少人员进出,采用排气扇进行机械通风换气。
二、规范做好消毒校区环境应以清洁卫生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 疫情期间消毒1.做好空气消毒。可采用紫外线灯照射或空气消毒机消毒。紫外线灯照射消毒须在无人条件下开启,每次照射不少于1小时,每天一次。空气消毒机消毒提倡有人条件下开启使用。
2.做好日常消毒。校园室内公共环境(包括各功能室、垃圾池、卫生间等),由总务处派专人每天至少消毒一次。
3.做好传染病流行季节消毒。对教室、图书室、餐厅、办公室、走廊、楼(电)梯间、排污井等部位进行消毒。对使用频繁的部位,例如楼梯扶手、门把手,体育器械、公共厕所洁具等,每天至少一次擦拭消毒并做好记录。 (二)做好终末消毒。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须在属地疾控机构指导下,对其使用过的物品、呕吐物、排泄物以及相关环境等进行终末消毒。
(三)做好消毒记录。消毒人员及时填写随时消毒处理记录并存档备查。
(四)严格消毒剂配制使用。按照规范操作,配备并使用标准浓度的消毒剂。含氯消毒剂有皮肤黏膜刺激性,配置和使用时应戴口罩和手套,要放置在儿童触碰不到的地方; 乙醇消毒液使用应远离火源。消毒剂要由专人保管。
中小学晨、午检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内传染病的监测和预防,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晨、午检工作制度(一)组织实施。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晨、午检工作,主要采取询问、观察等形式,注意观察学生的精神状态,如发现学生身体不适,特别是出现发烧、咳嗽、咽痛、胸闷等症状以及不能确定的其他症状时,立即通知校卫生室及学生家长,家长将学生带到医院进行详细检查,并将诊断结果及时告知学校。
(三)统计上报。班主任将填写好的晨、午检统计表签字后交卫生室。卫生室进行分类统计后上报学生管理部门,并将病假离校学生情况记录存档,同时通过青岛市学生因病缺课网络平台进行上报。
(四)寄宿制学校的晚检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二、教职工晨、午检工作制度(五)明确责任。学校高度重视教职工晨、午检工作,由内设部门负责人或工会组长负责晨、午检和信息填报等有关工作。
(六)规范流程。教职工应积极主动配合协助部门检查人的晨、午检工作。出现发烧、咳嗽、咽痛、胸闷等症状或其他不明症状时,不能进课堂,应立即部门负责人,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教职工在校外出现相关病情症状时不能到校,应及时请假并尽快到医院诊断治疗。
(七)追踪处置。对生病请假的教职工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如实登记到晨、午检统计表上,并做好过程跟踪,直至痊愈。
(八)签字存档。教职工晨、午检工作应在每天早晨和下午第一节课前完成。内设部门负责人或工会组长签字后将填写完毕的晨、午检记录表交卫生室存档。
中小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为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的发生和蔓延,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一、严格制度。学校严格执行晨、午检等各项制度,及时了解学生健康状况。二、追查病因。发现学生有与传染病相关的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胸闷、黄疸等),应当送卫生室,观察学生状况,了解其在校活动路线和其他接触情况。及时通知家长带学生去医院做进一步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和就诊病历拍照后发给班主任。确因疾病需请假时,需报学生管理部门,由卫生室备案。
三、病假追踪。确因疾病导致缺勤的,要问明病情及去向,家长将学生的病历拍照后发给班主任,班主任如实报给学生管理部门和卫生室,并做好过程跟踪。 四、统计上报。班主任将填写好的晨、午检统计表签字后交卫生室。卫生室分类统计后上报学生管理部门,并将病假离校学生情况存档,同时通过青岛市学生因病缺课网络平台进行上报。
五、人文关怀。加强家校沟通,班主任要及时了解学生治疗情况、学业需求、心理动态,注意做好低龄学生安全防护工作。做好家长学生的思想工作。
六、痊愈返校。学生痊愈返校,城区学校学生需持二级及以上医院、乡镇学校学生需持乡镇中心及以上医院开具的痊愈证明和相关病例原件到学校卫生室确认,校医(保健教师)开具返校通知单方可回班上课。卫生室做好登记。
教工学校教职工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由部门负责人或工会组长参照学生病因追查程序执行,报卫生室登记。中小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为切实切断传播途径,避免发生继发病例,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在校学生患有传染性疾病,一经确诊,立即按照相关要求隔离治疗,不得到校上课。
二、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城区学校学生必须由二级及以上医院、乡镇学校学生必须由乡镇中心及以上医院开具痊愈证明,学生持医院证明和相关病例原件返校,经校医(保健教师)查验,符合属地疾控机构要求,出具返校通知单,方可进班复课。
三、若校医(保健教师)查验结果与医院开具的痊愈证明不一致,由校医(保健教师)属地疾控部门,遵照疾控机构的指导,学生暂不返校上课,遵照指导建议继续居家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