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四川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四川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四川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根据交通部颁发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2006年第3号令)、《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交质监发〔2004〕37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四川农村公路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6〕20号)等有关现行法规及制度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在我省境内从事农村公路建设的管理、监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活动的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农村公路,包括乡道和村道两级。所指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是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包括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和部、省有关文件、经批准的设计文件以及工程合同对工程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四条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必须按照“政府监督、业主负责、工程监理、企业自检、群众参与”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体系。

第五条农村公路建设实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项目业主对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负责,设计单位对承担项目设计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负责。

第六条通乡公路应执行项目法人制度、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符合法定招标条件的工程可由具备招标能力的业主单位自行招标,实行最低评标价

法和严格的保证金制度,招标选择的监理和施工单位应在当地公示。其设计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承担。

第七条通村公路建设按照“村民自治”原则,由村民委员会根据群众意见决定工程实施方式,交通主管部门及公路管理机构等行政事业单位不得代为组织实施。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要充分依靠当地群众加强现场监督,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由辖区县(市、区)交通局免费提供简易设计。

第八条农村公路建设的质量目标是质量意识明显增强,质量行为进一步规范,所有农村公路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争创优良工程。

第二章质量管理职责

第九条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及管理机构的职责:

1、省交通厅负责全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领导工作,制定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政策,协调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2、省交通厅公路局负责全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的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

3、省交通厅公路水运质量监督站负责对全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工作进行指导,对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进行鉴定和参与处理。

第十条市(州)交通主管部门的职责:

1、市(州)交通局(委)负责本辖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监督工作,贯彻落实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政策和工程技术政策,负责本辖区农村公路建设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2、市(州)公路质量监督分站负责具体指导本辖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工作,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进行巡查和动态管理。

第十一条县(市、区)政府及交通局的职责:

1、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的管理工作。

2、县(市、区)交通局是辖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管理主体。要组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机构,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的质量管理与监督管理;规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单位的质量行为;免费为通村公路提供技术指导;批复开工报告,指导村民质量监督员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确定本地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等;负责乡(镇)、村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人员培训;建立农村公路试验检测室;为通村公路路基施工提供压实机械,负责对农村公路质量缺陷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质量

第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及村民委员会的职责:

1、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的协调、服务工作,对通村公路的建设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2、村民委员会作为通村公路的建设主体,负责辖区通村公路建设的质量管理。

第三章质量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农村公路建设实行工程质量管理的公示和举报制度。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在工地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标示工程名称、投资规模、从业单位、质量要求、质量监督人员及举报电话等;并在材料料场、施工现场将主要工程质量控制措施向社会公示。对农村公路建设中的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和违反有关质量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或其质量监督机构举报。

第十四条农村公路建设实行质量缺陷整改回访制度。对各级管理部门检查中发

现的问题以及群众举报的工程质量问题,项目业主要认真、及时进行核查,整改,并建立整改档案。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

第十五条农村公路建设实行工程质量事故月报告制度。县(市、区)交通局在每月25日前,将辖区内的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事故按项目汇总后,报告给市(州)交通局(委);市(州)交通局(委)在每月30日前,将全市(州)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事故汇总后,报告给省交通厅公路局(工程质量事故月报表格式见附件)。农村公路建设中如发生重、特大工程质量事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

第四章从业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十六条通乡公路业主单位的质量管理:

1、贯彻执行现行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明确质量责任人,落实质量保证措施,加强建设过程质量监控。

2、加强农村公路项目前期工作的质量控制,注重对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选择。

3、加强对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工程材料,施工工艺及实体质量进行检查,接受、配合有关部门的质量监督检查,支持义务质量监督员和社会各界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的监督。

4、加强工程建设日常检查,路基、路面基层、路面完工后,按规定及时组织阶段性验收。

5、对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实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文件中必须按规定约定工程质量条款。建设项目工程完工后申请质量检测,按规定组织交工验收工作。

6、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努力提高农村公路建设的质量保障水平。

第十七条通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管理由村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应主动接受市(州)、县(市,区)派出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并依靠当地群众加强现场监督。

第十八条设计单位的质量管理:

1、通乡公路的设计单位必须具备所承担建设项目的相应资质,主动接受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所承担项目的设计质量负责。

2、工程设计文件必须规范,符合农村公路建设特点,依据资料完整,方案论证充分,质量、安全措施有效。

3、加强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明确责任人,做好后期服务工作。

4、农村公路设计应遵循因地制宜原则,选择适当的技术标准,充分考虑就地取材,易于施工和利于后期养护;充分利用旧路,避免大改大调或大挖大填;注意查明沿线的水文地质情况,对大的地质病害尽量采取绕避处理,在设计过程中要不断优化,提高设计质量。

5、设计深度要求:

一般的县通乡公路项目,按照工程基本建设要求,搞好一阶段施工图设计。重点做好路面工程、排水、桥涵和挡防工程的设计。

二级以上(含二级)公路及中型以上的桥梁,隧道工程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阶段进行;其它工程项目可直接采取施工图一阶段设计。

通村公路项目由辖区县(市、区)交通部门免费提供简易设计,但应具备路线纵断面图、路面结构图和构造物设计图。重点做好路基工程、挡防工程和排水系统的设计。

6、工程艰巨、地质复杂路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平纵指标可适当降低,路基宽度可适当减窄。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

1、施工单位须有三级以上(含三级)公路工程施工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承担项目的相应资质,严禁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主动接受交通主管部门及质量监督部门对其质量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

2、必须按照国家公路工程建设的法规以及设计文件和施工合同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质量控制措施,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检查,明确岗位质量责任,做到责任到人。

3、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符合工程施工要求的压实,拌和、计量等设备,施工工艺必须符合工程质量控制要求,重要结构部位和重点工序应有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

4、有条件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必须建立符合工程要求的工地临时试验室。对不具备建立工地试验室条件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委托除业主外的、有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承担工程试验检测工作。

5、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向监理,业主及有关部门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以接受调查。

第二十条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

1、通乡公路建设项目应严格实行工程监理制和工程开工报告制度。规模较小的项目可按区域采取项目捆绑方式进行监理招标,也可由市级或县级交通主管部门抽调有经验的技术人员组成专项监理组开展监理工作。

2、通村公路建设质量要依靠群众开展社会监督,县(市、区)交通部门要加大技术支持力度,并负责质量监督检查。

3、实行社会监理的项目,应签订监理合同,监理人员和设备配置应满足合同要求;

监理人员必须持证或持农村公路建设专项技术业务培训合格证上岗。

4、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施工过程质量的监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以及试验工程施工工艺;加强对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和重要施工工艺的质量检查和旁站,纠正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和承包合同的施工行为;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内容、规定频率对工程进行自检,并按要求组织抽检,参加质量事故处理和工程验收;对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负责。

第五章质量控制要点

第二十一条农村公路建设施工必须加强材料质量试验检测。主要建筑材料水泥、钢材、沥青以及砂砾石、片(块)石等路基填料必须经过试验检测,不合格材料不得使用。

第二十二条路基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1、路基施工要确保上、下边坡稳定,排水畅通。土石方开挖不得大挖、超挖和过量爆破,避免对边坡的扰动。在路基施工中应优先设置排水设施,作好施工临时排水,保证全线排水顺畅。

2、路基填方必须坚持分层填筑,分层碾压。填料最大粒径应不超过15厘米;路基填筑前,对土质填料必须做液塑限试验和标准击实试验,确定填筑性能指标;严格控制填土层松铺厚度。碾压完成后,应逐层检查压实度,确保路基压实度和压实均匀性。

3、路基加宽应按规范在老路基上挖台阶,以加强新老路基的整体性和均匀性;软弱路基补强开挖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补强材料应采用透水性好的碎石或砂砾石等材料。

4、挡防工程、桥涵工程等构造物墙(台)后回填应使用透水性良好的材料(砂砾

石、碎石),按每层压实厚度不大于30cm分层回填、碾压。

5、路基工程每完工1—3公里(连续,通村公路可按项目),应按要求及时组织检测验收,重点检测压实度及弯沉值。不合格路段应及时进行整改。

第二十三条路面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1、路面基层、底基层施工时必须保证计量准确、拌和均匀,保证压实厚度,并在最佳含水量情况下进行碾压,使其达到最大密实度;半刚性基层施工应采用厂拌设备集中拌和。如采用全幅施工时应采取交通管制措施,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接缝处理,及时养生。

2、路面面层施工应注重施工程序,保证工程的强度、均匀性及耐久性。水泥路面施工,应加强配合比试验、控制材料规格及用量,加强拌和、立模、振捣、外观、养生、切缝、灌缝等质量控制。

沥青路面施工,应保证层间整洁、粒料干净,严格控制材料级配。人工撒布沥青表面处治时,要控制好每层沥青用量,骨料撒布要及时均匀,加强初期养护;沥青路面采用机拌机铺施工时,要严格按规范加强质量控制。

泥(灰)结碎石路面施工,应控制好配比,保证厚度,注重摊铺、灌浆、压实、养生等质量控制。

弹石路面施工,要保证石料强度,加强垫层、弹石铺砌,嵌缝压实、养生质量控制。

采用“三新技术”的路面施工,应经过试验路段观测,质量可靠、成本较低、施工方便方可大面积推广。

3、路面各结构层每完工1-3公里(连续,通村公路可按项目),应按要求及时组织检测验收。柔性路面重点检查弯沉值、压实度、结构层厚度及面层平整度,刚性路面及

半刚性基层重点检查基层压实度、结构层厚度、材料抗压强度及面层平整度。经检测不合格路段应及时组织整改。

第二十四条挡防、桥涵及排水结构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1、结构物必须按规范和施工图要求施工。加强圬工砌体、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的施工质量控制,确保结构物的安全和质量。

2、加强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拌和,运输,浇筑的质量控制;混凝土拌和必须以重量法计量,保证振捣,养生质量。

3、混凝土施工模板应有足够的刚度、平整度,支撑牢固,施工中不漏浆;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及预应力束加工,焊接质量应满足施工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

4、圬工砌体施工用材料应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砂浆拌制必须采用重量法计量,拌和均匀;石料合理搭配,砌筑砂浆饱满;注意砌体表面平整,均匀、美观;及时养生。

5、每1-3公里内(连续,通村公路按项目)的小桥涵洞、挡防及排水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检测验收;大、中桥梁工程以座为单位组织检测验收。

第六章竣(交)工验收及档案管理

第二十五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完工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各市(州),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应加强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通乡公路验收应严格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办法》和《四川省地方公路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通村公路可参照执行。

第二十七条30公里以上的通乡(镇)公路建设项目和大桥、特大桥、隧道完工

后由市(州)交通局(委)组织交工验收,厅公路局组织竣工验收。其余通乡公路项目由项目业主组织交工验收,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监督。竣工验收由设计审批单位组织。

通村公路交、竣工验收合并进行,以乡(镇)为单位,由县(市、区)交通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村民委员会分批组织验收,市(州)交通局(委)进行指导;省交通厅公路局对通村公路工程验收工作进行抽检。

第二十八条市(州)质量监督分站负责辖区内通乡公路建设项目的质量检验评定工作。30公里以上的通乡(镇)公路建设项目和大桥、特大桥、隧道项目的质量鉴定工作应有厅公路水运质量监督站人员参加。

第二十九条县(市、区)交通局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对通村公路建设项目作出质量检验评定,签发《交通建设工程质量评定书》。

第三十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质量必须经验收合格后,省、市、县交通主管部门将项目补助资金全额拨付到位。

第三十一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按有关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建立工程档案,完工后交养护管理部门。

第七章人员培训

第三十二条为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人员的水平,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加大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实行统一教材、分级培训模式。厅公路局负责对市(州)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市(州)交通局负责对县(市、区)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县(市、区)交通局负责对乡(镇)级管理人员的培训。

第三十三条各级质量监督部门应加强质量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质量监督人员的监督工作水平。

第八章罚则

第三十四条对在农村公路工程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以及违反本实施细则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四川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制度》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实施细则由四川省交通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xx”时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也是全省深入实施“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重要时期。科学编制和实施好“xx”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关系到我县农村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城乡协调发展。兴仁县“xx”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是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20xx年7月13日全州“xx”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工作会议和国家、省对“xx”规划的有关要求及精神,结合我县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成立了规划编制领导小组,明确有关部门及人员进行编写。“xx”农村公路发展规划,是在《兴仁县“xx”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基础上,重点考察乡村油路的规划建设问题,深刻领会林树森省长在省交通厅调研时的讲话要点,即:“关于乡村油路问题?在目前投资压力比较大,而投资体制还没有变化之前,乡村道路建设要注意四个问题:一是要搞计划推进,原来怎样安排就怎么去做。在投资方面,交通部能给多少,省里面能安排多少,地方能出多少,只能按原计划来安排,在目前这个阶段,我们腾不出更多的资金往里投;二是要多跟交通部汇报,反映情况,争取他们加大对我省乡村道路建设的支持力度;三是要发动州、市、地出钱出力,原来确定的谁把路基搞好省里就给谁铺油,这个原则目前不要变。实

际上在沿海地区,经济条件好的地方,村镇都要自己拿出钱来修路,你想加快发展,全部依靠国家投资不行,自己也要努力。我们的村镇穷,无钱,但目前也只好如此维持一段时间;四是要完善乡村道路建设规划,形成乡村道路网络,不能只有直进直出的路,形不成路网,要全省形成网络,不要太多断头路。”这就是我们编制的指导思想。也就是说:树立县级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把国家高速路建设和二级公路建设与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有机地联系起来,规划上处理好县级规划与部门和国家规划的关系,长远规划与近期规划的关系,解决好路的好与坏是经济发展快与慢的“瓶颈”。兴仁《规划》是紧紧抓住兴仁地处黔西南州中心,北面有#320高速路、西南面有#324高速路。正在建设的晴隆--~兴仁~兴义高速公路,在兴仁里程43公里,兴仁处建有一个立交互通。这是连接沪昆和汕昆高速公路的连线,对兴仁来说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另一条高速公路是惠水~贞丰~兴仁,途经兴仁的巴铃~陆关~黑石头~大桥河~马金河,在小石桥与晴兴高速公路兴仁立交互通连接。西南面距南昆铁路郑屯车站40公里,兴仁与毗邻的兴义市、安龙县、贞丰县、普安县、晴隆县形成公路网。《规划》公路的走向上形成以晴兴、惠兴高速为骨架兴仁高速路(拟修二至三条由县城连接晴兴高速兴仁立交互通的高速路)和以国道线为骨架的公路布局,即:东面以贵阳为通道,连接四川、湖南;南面经南昆铁路进云南、出广西、广东;西北方向连通六盘水,毕节等。可以说,与东部沿海地区、东南亚沿海国家形成便利快捷的通道。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优产、用户至上。 二、项目部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设置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专管的工程技术部,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部位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质量检查员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七、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市实施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细则

重庆市实施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交通主管部门质量管理职责 第三章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职责 第四章建设各方质量管理和质量责任 第五章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第六章附则 此规范性文件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符合《重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办法》的规定,决定予以登记。 2005年6月9日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保障国家建设资金有效使用,根据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农村公路建设要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注重培育“政府监督、建设单位负责、工程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三条本办法所涉及的农村公路一般是指通乡(镇)、通行政村的公路。农村公路建设包括通乡、通村公路的新建和改建。 通乡(镇)公路是指县城通达乡(镇)、以及连接乡(镇)与乡(镇)之间的公路,通行政村公路是指由乡(镇)通达行政村的公路。 第四条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应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各地应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监督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农村公路建设中的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和违反有关质量法规的行为,均有权向交通主管部门或其质量监督机构(组织)举报。有关单位对质量举报应及时调查处理。 第五条凡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全额或部分投资的“通乡”、“通村”公路建设项目,中央和地方财政及各种交通规费全额或部分投资的“通达”、“通畅”公路建设项目,均应执行本办法。 村民自治组织采取“一事一议”政策等自行筹资、投劳修建农村公路的,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办理,对修建的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交通主管部门质量管理职责 第六条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根据交通部、重庆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市农村公路建设的相关政策,研究制定合理的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协调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中的重大事项,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确保全面优质完成农村公路建设任务。 重庆市公路局在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的管理、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 第七条各区县(自治县、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质量管理职责,因地制宜,建立与当地情况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模式;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与监督;贯彻落实交通部、重庆市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的相关政策;组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组织,并设专职人员承担质量监督工作,人员必须满足工程管理和质量管理方面的要求。重点审查和规范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确保工程质量。 第三章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职责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116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标准版本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项目部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优产、用户至上。 二、项目部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设置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专管的工程技术部,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部位时,由项目技术

负责人和专职质量检查员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七、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这里写地址或者组织名称 Write Your Company Address Or Phone Number Here

华蓥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管理办法

华蓥市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输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输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 第三条农村公路的发展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因地制宜、保护环境、建管养运并重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分级负责、分类管理。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的责任主体,市交通运输局是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的主管部门。成立市农村公路建管养运领导小组,统筹全市农村公路建管养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第五条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全市目标绩效考核。 第二章建设管理

第六条县道一般采用三级及以上公路技术标准;乡道、村道公路一般采用四级及以上公路技术标准。县道路面宽度原则上不低于6.5米,乡道路面宽度原则上不低于5.5米,村道路面宽度原则上不低于4.5米。技术指标参照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Ol-2014)的规定。 第七条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县道、乡道公路建设管理工作,项目建设资金由市财政负责统筹,报市人民政府明确建设单位后组织实施。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村级公路建设管理,建设资金由乡镇(街道)负责筹集,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当年对上争取情况及计划给予适当补助。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专项存储,严格控制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第八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当按规定开展项目立项、勘察设计、招投标、申办质量监督手续、施工许可等前期工作。 第九条农村公路建设招标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选择具有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招标结果应进行公示,并接受交通主管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村级公路(除桥梁外)可由当地政府组织群众按“一事一议”方式决定工程实施方式。村道中的桥梁工程由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公开招标,选择有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

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及质量管理

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及质量管理 农村公路是公路路网重要组成部分,是路网的基础,同国省干线公路相比,农村公路同群众利益更加贴近,管好农村公路,特别是管好农村公路工程建设,不仅是一项建设任务,更是体现党的群众路线,改善党群关系的政治任务。 一、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 农村公路建设是指县道,乡道和村道公路的新建和改建工程,由于受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和农村经济条件的限制,其技术标准无法达到等级公路的技术标准,因此,交通部、省交通厅及市交通局根据实际情况专门针对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进行了调查,即对技术要求进行了降低。 一)、路基工程 (1)路基宽度:单车道路基宽度不小于4.5m(村道),双车道路基宽度不小于6.5 m(乡道),村道工程特别艰巨地段报交通局同意后路基宽度可采用3.5 m。 (2)错车道:村道建设中单车道路基必须设置错车道,错车道长度不小于10 m,错车道处路基宽度不小于6.5 m,可结合地形(哪个设得起就在那儿设),交通大小(交通量大的错车道设密一些,小的设稀一些),通视条件的(双方来车能否及时反应)综合考虑设置。(3)水沟:水沟按“五五八”(即沟底50cm宽,沟高50cm,沟顶高80cm)土水沟。(4)涵洞:分两类:一类分为排水涵洞,根据地形和路基排水状态设置;一类为灌溉涵洞,充分考虑农田灌溉需要设置。涵洞要在规划设计时充分考虑并设置齐全,因为水泥砼施工完成后无法再增设。 (5)防护工程:针对路基不稳,路基宽度不够等地段,可考虑采用挡土墙(即堡坎)、护坡等防护措施,防护工程顶宽应不小于60 cm,背坡按1/4放坡。 二)、路面工程 (1)总体要求:路面结构必须有基层和面层,并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足够的强度。 (2)村道通达工程修建泥结碎石路面,同时必须设置基层,基层可采用片拳石基层,基层

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全)

目录 第一篇工程技术管理办法 (1)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施工阶段的技术管理 (2) 第二篇技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4) 第一章对总监办、驻地办的技术管理 (4) 第二章对承包人的技术管理 (5) 第三章专项技术管理程序 (6) 第三篇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19) 第一章总则 (19) 第二章变更的种类 (20) 第三章变更的条件 (21) 第四章变更的管理 (22) 第五章变更程序 (23) 第六章变更的审批权限 (26) 第七章变更计量与变更支付 (27) 第八章附则 (28) 第四篇计量、计划合同管理 (30) 第一章岗位职责 (30) 第二章计量管理办法 (31) 第三章计划统计管理办法 (34)

包头市希百线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管理处 项目执行管理办法 (试行稿) 在项目执行阶段,公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三控两管”及财务、文档、环境保护管理和交竣工验收等工作。为强化项目执行阶段的各项管理工作,保证该项目的管理体系高效运行,使希百线项目管理政令畅通、受控有序,以期保质保量地完成建设任务,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工程技术管理细则 1.1总则 1.1.1为加强工程技术管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使技术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确保工程进度、质量达到预期目的,依据交通部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1.1.2 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技术管理人员,均应具有相应岗位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能胜任本职工作,做到岗位明确、职责清楚、责任落实。 1.1.3承包人必须设置技术管理部门,并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技术管理办法;总监办、驻地办必须设置所辖工程范围内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 1.1.4工程技术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设计文件的管理,建立设计文件的收发登记制度。未经主管的同意,不得将设计单位图纸及电子文件

农村公路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农村公路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一、路基工程 (一)路基填筑 1、填前基底处理:清表清淤;加宽处新老路搭接问题,从填方坡脚向上设置向内侧倾斜的台阶,台阶宽度不小于2m,每级台阶约0.5-1m高。 2、填筑材料:路基填筑必须使用合格材料,严禁使用垃圾、腐植土。路基填料内不得混有草皮、树根和超大粒径石块(不大于50cm,填石层一般为40-50cm,不超过层厚2/3),确保填筑材料均匀。 路基填筑前,对土质材料必须做液塑限试验,确定土类和塑性指数,确定其填筑性能。对不同填料必须分别进行标准击实试验,确定其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 3、分层压实:路基填筑必须坚持全幅分层填筑,分层碾压;严格控制含水量,根据压实工艺合理确定摊铺厚度,并逐层检查压实度,确保路基压实度和压实均匀性。层厚:填土一般30cm,填石40-50cm,试验路段确定;压实:无明显轮迹,无“弹簧”现象,压实度为90,93,94%。 4、桥涵等构造物台后回填应使用透水性良好的材料(砂砾石、碎石),按每层压实厚度不大于15cm分层回填碾压(小型冲击夯)。按设计要求做好防水处理。 5、质量要求:表面平整,路拱合适,排水良好。无软

弱、无积水。 压实度:0-80cm为94%,80-150cm为93%,大于150为90%。 弯沉:200(0.01mm)以内。 平整度:2cm以内,影响路面结构层厚度。路基平整,可以减少路面结构厚度特异值的出现。宽度:符合设计要求。强调有效宽度,路基强度符合要求的宽度。 路拱横坡:“乌龟背”,中间高两边低,利于排水。 (二)路基挖方 1、确定开挖部位山体的稳定,应避免开挖扰动导致山体出现滑坡而增加建设成本和加大施工安全风险; 2、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自下掏底开挖,俗称放“神仙土”,施工安全隐患大; 3、采取临时排水措施,确保施工作业面不积水; 4、石方爆破由专业爆破部门实施,注意清理边坡上的松石、危石。 (三)老路路基整理 1、路床顶处理:杂草、浮土(地表层的松土)、淤泥等铲除清理;“弹簧”、翻浆、坑槽等处治;村道上的中间淤积土埂清除。 2、边沟的清理及回填。

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2017年10月起执行)

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 (2017年7月27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农村公路事业的发展,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输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按照国家、交通运输部和省制定的公路建设有关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农村公路的发展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因地制宜、保护环境、建管养运并重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和分级负责、分类管理。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公路发展纳 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农村公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促进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 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规划、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输的责任主体,应当健全农村公路县、

乡、村三级建设、管理和养护体系,完善农村公路工作机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农村公路工作,明确相应的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及村道管理工作。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导下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原则,组织村民做好本区域内村道的日常养护工作,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市、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本区域内村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全省农 村公路发展规划,执行中央和省农村公路投资计划,指导、监督全省农村公路工作。 市(州)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相关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县(市、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规划、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输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质量监督机构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3)正式版

Different position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doing things, in order to make the work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 according t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3)正式版

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3)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规范资料适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局(集团)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公路工程质量,根据《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以及《河北省“十一五”期高速公路建设质量管理指导意见》,结合我局(集团)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我局(集团)系统从事公路工程建设活动的相关从业单位(包括筹建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其它与公路建设有关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公路工程,是指局(集团)负责建设的高速公路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隧道、公路防护、排水及沿线附属设施等。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公路工程质量,是指根据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以及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工程合同对建设公路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环保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五条公路工程质量实行局(集团)

贵州农村公路的设计与施工质量管理

贵州农村公路的设计与施工质量管理

农村公路的设计与施工质量管理 魏德才 随着国民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交通量增加,从开始国家加大了对农村公路建设的力度,开始实施通村公路、通乡油路建设工程,一是建设规模空前,持续时间长;二是资金相对不足,需要地方自筹配套资金投入较多。如何做到既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又能确保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选择恰当技术标准,科学的设计,确定合理的工程造价及工期,选择好的的施工队伍,加强工程质量控制。在对农村公路的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中,经过认真的分析总结,我认为农村公路的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需要认真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勘测设计要求 1.1 通乡、村油(砼)路实行一阶段施工图设计,通村公路可作简易设计,大中桥设计程序按规范执行。 1.2 通乡、村油(砼)路建设项目必须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预算按规定报省、市交通部门审批。 1.3 通村公路项目要进行简易设计,简易设计由各县、区(市)交通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简易设计资料包括路线平纵面图、典型横断面图、路面结构和构造物结构图,简易设计报上级交通局审批。 1.4 大、中桥设计必须由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报省厅或省局审批,小桥可由具备助理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专业人员设计,报地、州、市交通局审批。 1.5 农村公路应按规定设置必要的排水边沟等设计。 1.6 在陡岩、急弯、沿河特险路段,要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为行车安全提供必要条件。 二、工程技术标准 2.1 通乡油路、通村公路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Ⅱ级荷载。 2.2 通乡油(砼)路的平、纵面指标,原则上应达到部颁四级公路标准标准,即平曲线半径≥15米,最大纵坡≤10%,路基宽度应采用7.5米或6.5米,特别困难地段的平曲线半径和纵坡不得低于省颁乡村公路技术标准,即12米和12%,路基宽度不得少于4.5米。当路基宽度小于6.5米时,每公里设置错车道不少于3个。 2.3 通村公路原则上应达到省颁乡村公路技术标准,即平曲线半径≥12米,最大纵坡≤12%,路基宽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陕西宝汉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汉公司)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程序,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建设工期和投资效益,实现项目管理的科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等国家、部、省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规定,结合宝汉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宝汉公司负责所有新建和改(扩)建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与协调;由宝汉公司组建的项目管理单位是宝汉公司派出机构,代表宝汉公司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的现场管理。 第三条项目管理的目标: 1、强化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 2、均衡组织生产,确保建设工期; 3、严格控制概算,降低建设成本; 4、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 5、优化设计方案,强化生态环保; 6、协调征地拆迁,保障建设环境;

7、严格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8、加强项目监督,抓好廉政建设。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四条宝汉公司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订宝汉公司有关公路建设管理的制度、办法; 2、提出项目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方案,确定项目建设的主要目标; 3、负责公路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审查申报工作; 4、筹建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办理项目开工、质量监督等有关手续; 5、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 6、负责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的宏观管理。下达各建设项目的进度目标任务,对各项目进度完成实施考核;组织对各项目的定期、不定期质量检查和评比;对项目的投资控制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宝汉公司权限范围内的工程变更设计的审核报批工作; 8、负责管理、协调项目征地拆迁和建设环境保障工作;负责处理工程建设中重大征地拆迁和建设环境保障工作;

四川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四川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根据交通部 颁发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2006年第3号令)、《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交质监发〔2004〕37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四川农村公路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6〕20号)等有关现行法规及制度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在我省境内从事农村公路建设的管理、监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活 动的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农村公路,包括乡道和村道两级。所指农村公路建设质量, 是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包括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和部、省有关文件、经 批准的设计文件以及工程合同对工程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四条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必须按照“政府监督、业主负责、工程监理、企业自 检、群众参与”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体系。 第五条农村公路建设实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项目业主对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负责, 设计单位对承担项目设计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质 量控制负责。 第六条通乡公路应执行项目法人制度、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 度。符合法定招标条件的工程可由具备招标能力的业主单位自行招标,实行最低评标价 法和严格的保证金制度,招标选择的监理和施工单位应在当地公示。其设计应委托具有 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承担。 第七条通村公路建设按照“村民自治”原则,由村民委员会根据群众意见决定工程

实施方式,交通主管部门及公路管理机构等行政事业单位不得代为组织实施。其工程建 设质量管理要充分依靠当地群众加强现场监督,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由辖区县(市、区)交通局免费提供简易设计。 范,所规一步为进量行质,强增显明识量意质是标量目质的设村公路建农第八条. 有农村公路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争创优良工程。 第二章质量管理职责 第九条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及管理机构的职责: 1、省交通厅负责全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领导工作,制定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 理政策,协调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2、省交通厅公路局负责全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的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 3、省交通厅公路水运质量监督站负责对全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工作进行指导, 对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进行鉴定和参与处理。 第十条市(州)交通主管部门的职责: 1、市(州)交通局(委)负责本辖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监督工作,贯彻落实农村 公路建设质量管理政策和工程技术政策,负责本辖区农村公路建设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2、市(州)公路质量监督分站负责具体指导本辖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工作,对农 村公路建设质量进行巡查和动态管理。 第十一条县(市、区)政府及交通局的职责: 1、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 的管理工作。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17第28号)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7年第28号)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已于2017年8月29日经第1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小鹏 2017年9月4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公路水运工程,是指经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 本规定所称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是指有关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经批准的设计文件以及工程合同对建设公路水运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本规定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业务活动的单位。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按照规定的职责对长江干线航道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五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完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政策措施,依法加强质量监督管理,提高质量监督管理水平。 第六条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鼓励和支持质量管理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 第二章质量管理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强化工程质量管理措施,完善工程质量目标保障机制。 公路水运工程施行质量责任终身制。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书面明

铜梁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

铜梁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铜府办发〔2006〕 62号 铜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铜梁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 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铜梁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铜梁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确保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及村民自治组织或部门自筹资金的有效使用,根据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和《重庆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是全县行政区划内的农村公路(县道、乡道和村道及专用道)。 第三条农村公路建设遵循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因地制宜、经济实用、保证质量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政府监督、建设单位负责、工程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县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的监督和指导。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和

安全生产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可以聘请技术专家、群众代表参与监督工作,并成立质量管理小组。 第五条农村公路建设应接受社会、舆论、及政府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农村公路建设中的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和违反有关质量法规的行为,均有权向县交通主管部门或其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和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举报。 第六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建立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质量管理全责。 第七条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切实履行县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职责,因地制宜建立与当地情况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模式(成立农村公路质量管理组织),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与监督。重点规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第八条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农村公路建设中应按交通部的有关规定,主动向县交通主管部门办理工程项目监督手续,接受质量监督机构和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的监督指导,并设立在建项目中的质量监督小组,负责农村公路建设运行中的质量管理,人员必须满足工程管理和质量管理方面的要求。重点审查和规范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路政月宣传资料(路域宣传)一

路政宣传月宣传资料(一) 一、何为公路用地?作用有哪些? 公路用地是指公路两侧边沟(或者截水沟)及边沟(或者截水沟)以外不少于1米范围的土地。根据《公路法》的规定,公路用地的具体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但最低不少于1米。 公路用地的作用一是保护公路、公路路基;二是便于公路养护、施工作业;三是为公路加宽改造,提高公路等级预留空间,减少工作的难度和阻力;四是栽种树木、花草,美化公路;防风固沙,防止水土流失。 二、公路用地禁止什么行为? (一)禁止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种植作物、放养牲畜、采石、取土、采空作业、焚烧物品、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它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二)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三、侵占公路及公路用地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依据《公路法》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设置路障影响公路安全畅通,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根据《民法》有关规定,设置者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除责令限期拆除外,还将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拆除,有关费用由设置者负担。 四、保护公路设施法律、法规、规定主要有哪些? 《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四川省农村公路管理条例》 五、什么是公路建筑控制区? 公路建筑控制区是公路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在公路两侧一定范围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的区域,也称公路“红线”。 六、沿公路两侧两端修建建(构)筑物的危害是什么? (一)公路从城镇中穿越形成“肠梗阻”,公路的作用不能有效的发挥;(二)沿公路两侧修建房屋、开店设铺、摆摊设点,甚至把公路当成街道和农贸交易市场,加大了对公路通畅的横向干扰,影响公路的 1

浅析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中的公路质量管理

浅析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中的公路质量管理 发表时间:2018-12-27T11:18:15.533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28期作者:刘涛 [导读]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省提出了适合自身发展现状的农村道路建设规划目标。 江安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四川省宜宾市 644200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快速发展,我国农村公路建设迎来了新的高峰期,建设任务十分繁重,对质量的要求也在不断地提高。本文主要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措施进行了阐述,以供参考。 关键词:农村公路;质量管理;问题;解决措施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省提出了适合自身发展现状的农村道路建设规划目标。在这种大好的发展机遇下,各级地方政府切实体会到道路建设给地方经济带来的益处,也积极地配合各方抓好农村道路建设工作。但由于我国农村道路建设的质量管理尚处于摸索阶段,施工质量问题较多,为提高农村道路建设的质量,笔者结合自身的工程实践经验谈谈对农村道路建设质量管理的一些认识。 1.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投入不足 由于农村公路建设规模小,所以我国实行“民办公助”、“先干后补”、“以奖代补”的农村公路建设政策,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与当地政府。为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现今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正在逐步增加,项目不断增多,中央投入资金“杯水车薪”,加之很多地区经济发展有限、配套资金短缺、筹资困难等,资金投入不能满足与日俱增的项目需求,致使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建设标准降低,影响工程的质量。 1.2工程施工材料质量控制不严 工程材料是工程项目的实体,也是决定最终建筑质量的好坏,要提高工程质量,就必须狠抓工程材料的质量控制。近些年,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与工程材料质量控制不严密不可分。因此,在农村公路建设中,要由监管部门委托指定,选择资质可靠、信誉度高的检测机构进行工程材料、构件和工程产品试验检查控制的管理,严肃查处试验检测数据和资料造假等违规行为。农村公路建设材料质量控制工作,应本着人员精干、程序简化、高效务实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点面结合、不留死角”的防震,确保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材料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1.3工程质量意识淡薄 农村公路施工人员,大多来自农村,普遍文化程度不高,施工人员质量意识淡薄,也是影响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做好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另一个首段就是加强质量意识的宣传引导工作。针对这种情况,就要求我们在灌输质量意识时,需要将复杂的理论知识转化为通俗易懂、符合施工人员的知识进行传输。只有这样,才能促使质量观念深入人心,深入到各个施工环节。 2.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措施 2.1建议政府制定政策和配套资金, 确保实施。各级地方政府每年应保证一定比例的财政投入,为农村道路建设发展起推进促进作用,并充分管好、用好农村道路专项建设资金,并落实好配套资金。鼓励并利用集资、贷款、筹款等多种形式修建公路。真正搞好民工建勤,制定倾斜投资政策,对公路建设的征地、拆迁、取料等给予优惠政策。 2.2强化工程质量意识 为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延长公路使用寿命,节约投资,最大化地发挥农村公路经济社会效益,这是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人员强化工程质量意识迫在眉睫的任务。 做好农村公路项目质量管理的另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加强质量宣传工作。虽然质量非常重要,但是也不应将其看得过于复杂。参加施工的工人普遍存在着文化程度不高,素质低下的问题,难以接受长篇大论或者大道理,或者听进去也难以记于心中。 因此,针对这种情况,在灌输质量意识时,要分层次,按照级别分别进行传输,将很复杂的理论通过逐层的传输而使其变得浅显易懂,而且符合大部分工人的心理,从而形成完整的质量认识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促使质量观念深入人心,深入到施工的各个环节。因此,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就是要有步骤、有计划的将这种意识不断进行宣传,只要有足够的耐心与信心,必须会在施工队伍上下形成齐心协力,共保施工质量的良好风尚。 2.3加强监理管理,提高监理素质 施工监理是工程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监理队伍的选择应严格通过招投标来择优选择,监理人员应有较强的业务素质、较高的政治素质以及丰富的工作经验;同时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做到对农村公路建设要点、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的着重讲解,加强监理对农村公路的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熟悉,做到“明确分工、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保证工路建设质量。 同时,在施工中应及时进行现场检测、质量鉴定和验收;政府加强带头作用,做好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保证农村公路的质量。 2.4提高施工人员的素质 农村公路工程建设存在项目多,分布零散,等级标准较低,施工工艺较为简单,缺乏严格规范的施工自检和质量控制,施工队伍自身管理水平不等诸多因素,承建单位要树立质量第一的中心思想,树立以质量求生存、求发展的观念。通过建立健全质量责任体系,做好工程质量的保证前提,并加强质量的管理与领导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技术和素质,为工程质量提供可靠的保障。在施工人员管理方面,大部分施工人员来自农村,所以在严抓技术、严抓素质的同时,要为基层施工人员营造出“ 家” 的感觉,从而使其能够真正投入到施工当中。另外,必须明确施工队伍的管理体制,做到权、责、利分明。为道路施工项目的质量提供人力方面的支持。 3.总结 质量无小事,是事关国家的财产和百姓的安全,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的大事。农村公路在建设过程中要因地制宜,牢固树立工程质量意识,强化质量保证措施,加强监督管理。这就要求我们在以后的实际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并不断优化施工技术及管

公路工程项目安全技术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4075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公路工程项目安全技术 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公路工程项目安全技术管理制度正 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条:为了控制或消除施工生产现场的不安全 因素,防止因工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各项施工生产 任务安全顺利地完成,根据国家及局有关规定和目前 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经理部所有部门及施 工队伍。 第三条: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针对 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 案,必须有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安全技术措

施,工程不得进行施工。 2.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依据国家和地方以及行业的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制定。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全面,并具有针对性。要根据施工工程的结构特点、施工方法、施工机具设备、作业环境、各类施工人员的素质等实际情况,明确具体地提出应采取的措施和注意事项。防止口号式、一般化。 4.施工现场需要的暂设电气工程,必须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之中。要有设计、有计划、有平面布置图、有说明。 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与意见,并经过项目总工程师审批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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