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探亲假的相关条件及路费报销标准

享受探亲假的相关条件及路费报销标准
享受探亲假的相关条件及路费报销标准

享受探亲假的相关条件及路费报销标准

参考文号:国发(1981)36号、(81)劳总险字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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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决职工同亲属长期分居两地的探亲问题,关心分居两地职工的生活,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使之安心地工作,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国务院从1958年起建立了职工探亲假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享受探亲假的条件

1、探配偶的条件: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2、探父母的条件: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3、在杭省直单位享受探亲假的区域:

在杭省直单位享受探亲假的区域,可参照杭劳薪(82)160号文件规定执行,即:凡本市公共汽车沿线经过和到达的地方,或本单位享受市公共交通公司月票待遇的,均不享受探亲待遇。

(二)职工探亲假期

1、职工探望配偶的,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30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两年给假一次的,假期为45天。

3、已婚职工探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三)探亲路程假

职工享受探亲假待遇的,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四)路费报销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已婚探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包括职岗津贴、省直补贴)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本人月基本工资30%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五)探亲假工资待遇

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基本工资标准发给工资,不包括奖金。职务岗位津贴全额发给。

(六)探亲假、路程假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七)探亲假中的有关问题说明

1、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2、“父母”包括自幼抚养职工长大,现在由职工供养的亲属,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3、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待遇。期满转为正式职工后,上半年转正的,当年享受探亲待遇;下半年转正的,下年起享受探亲待遇。

4、职工在当年因其他事情已经和家属团聚过30天和30天以上的,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5、具备探望父母条件的已婚职工,每四年给假一次,在这四年中的任何一年,经过单位领导批准即可探亲。结婚当年已探过父母的,四年从下一年度开始计算。

6、当年享受探亲假,年休假减半。

7、探亲假期间结婚的,不再另给假期。

8、探亲假期间如遇丧事,假期不再另给。

9、结婚、离婚当年,不享受探亲假。

10、离休干部符合探亲条件的,可以享受探亲假。退休的则不能。

11、户口不转而人在外地工作的,不能享受探亲假。

12、已办理过法律手续,过继给别人,和养父母生活在一起,而不与生身父母生活在一起的,不能享受探亲假去探望生身父母。只能利用其他假去探望。

13、出国援外人员的探亲假问题,根据(81)劳险便字94号文规定:“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出国援外人员回国休假一个月,已与配偶或父母团聚,故不应另外再享受探亲待遇。

14、职工探亲往返车船费,按下列标准开支:

(1)乘火车(包括直快、特快)的,不分职级,一律报硬席座位费。年满五十周岁以上并连续乘火车四十八小时以上的,可报硬席卧铺费。

(2)乘轮船的,报四等舱位(或比统舱高一级舱位)费。

(3)乘长途公共汽车的,凭据按实报销。

(4)探亲途中的市内交通费,可按起止站的直线公共电车、汽车、轮渡费凭据报销。但乘坐市内出租机动车辆的开支,应由职工自理,不予报销。

(5)职工探亲不得报销飞机票。因故乘坐飞机的,可按直线车、船票价报销,多支部分由职工处理。

15、职工探亲住宿费开支标准:

(1)职工探亲往返途中,限于交通条件,必须中途转车、转船并在中转地点住宿的,每中转一次,可凭据报销一天的普通房间床位的住宿费。如中转住宿费超过规定天数的,其超过部分由职工自理。

(2)职工探亲途中连续乘长途汽车,夜间停驶必须住宿的,其住宿费凭据报销。

16、已婚职工探望父母往返路费报销标准: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包括车船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在本人基本工资(包括职务岗位津贴与省直补贴)30%以内的,由职工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丧假国家规定2020【最新】

丧假国家规定2020【最新】 :12-05 员工丧假多少天?丧假带薪吗?国家规定丧假有几天?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根据以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带薪休丧假的权利。因此,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给予员工带薪休丧假。 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营企业职工休丧假多少天作出具体规定。 新劳动法婚丧假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规定,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

职工享受探亲假待遇;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探亲待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规定。关于以上用人单位职工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和探亲假工资、路 费待遇等问题,国发〔1981〕36号文件和1981年4月8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等文件作了具体规定。另外,国家对归侨、侨眷职工和台胞、台属职工出境探亲,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探亲,国际职员配偶出国探亲,也都作了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公休假日、探亲假、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 假期。不过,目前国家还没有对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他非公有制企 业职工的探亲假作出具体规定。 婚假和奖励婚假 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 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1980年2月20日发布)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本人结婚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1 3天的婚 假。如果夫妻双方不在同一地方工作,一方需要去对方所在地点结婚,企业还应该根据实际需要,另外给予职工路程假。在职工休婚 假和路程假期间,企业应该照发工资。职工在路途中的车船费等, 全部由职工自理。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有企业职工婚假作出具 体规定。 根据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任何企业的职工结婚,如果属于晚婚的,可以享受

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关于差旅费报销制度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出差前,应当认真填写《出差申请单》一式两份,写明起讫日期,并报主管领导批准。一份交人事行政部存档(考勤用),一份交财务部做借支、报销用。出差天数超过5天需要借支的员工,应当填写《出差费用预支表》,财务部根据其出差天数,计算借支预算,借支费用最高不高于往返路费+标准住宿费总额的90%,财务部审核后上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借支。 第三条出差员工必须按公司规定日期返回工作岗位,不得逗留。出差返回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报销。如遇连续出差不能及时报销的,原则上报销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超出报销时间的,财务部将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预借款。驻外机构的出差人员于次月20日前将上月相关票据寄回公司报销。 第四条出差期间无特殊情况一般不报销加班费(出差期间如遇节假日,按调休处理,不另外给予加班费)。员工出差返回后应及时提交书面出差报告如有必要应组织报告会议。差旅费的标准根据出差人员级别及住宿条件来定,标准包括市内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和短途交通费用。 第五条家在驻外机构所在地的人员回公司所在地办理业务、参加会议、培训学习期间视同出差,报销按照第二章第七条“大交通标准+其他补贴”规定执行。驻外机构人员在办事机构所在地附近办理业务当日能够返回的、参加会议、培训学习等,不按出差处理。 第六条员工出差公司后应当填写《出差报告(备忘录)》,说明出差应办事项及达成情况,并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人事行政部存档,一份交财务部做借支、报销用。部门主管应该对下属员工出差工作进行评估,同时部门主管对其下属员工的出差成果及过失付全责,除非下属员工做了主观意愿上的篡改及瞒报。

探亲路费报销制度

探亲路费报销制度 1 目的: 规范员工回家探亲路费报销相关流程,落实企业对员工福利政策,体现人文关怀。 2 适用范围: 2.1 已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非试用期员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 2.1.1已婚:配偶不在林西当地的,或夫妻双方父母不在林西当地的; 2.1.2未婚:本人直系父母在林西县之外的其他地区、省市的。 3 探亲假期申报要求 3.1 公司不独立设立探亲假期,员工可通过加班换休、调休或在公司统一安排的年休假、放假期间进行探亲活动。 3.2符合探亲路费报销范围的员工,应主动向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提出申报,登记探亲路线、交通工具班次等信息,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申报更新登记信息。 3.3 探亲路费报销次数 3.3.1符合范围的单身员工,每年可报销三次探亲假的往返路费; 3.3.2 配偶不在林西当地的已婚员工,每年可报销三次探亲假的往返路费;员工本人无法休假,其配偶来林西探亲的,可视同本人回家探亲,按照员工本人标准,报销配偶的往返路费。 3.3.3 配偶在林西当地,但双方父母不在林西当地的,员工本人仅可报销一次探亲假的往返路费。 3.3.4当年新员工,按照报销实际工作月数折算,报销次数=工作月数/12×3,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4 报销流程及标准:

4.1 报销审批、兑现流程 ↓ ↓ ↓ ↓ 4.2 报销额度 参照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不同岗位报销标准如下表: 说明: 1)报销票据范围仅包含探亲往返区间内铁路、公路、内河轮渡等主要交通工具票面费用; 2)公路运输报销标准为普通客运班车。水路运输报销为内河轮渡三等舱。 3)机票、住宿费、途中餐饮、市内中转交通以及委托购票、退票服务等费用、均不属于报销范围。 4)报销提交的票据中,实名制票据应为员工本人,不得冒用他人票据,如有票据遗失,不予报销。 4.3 探亲线路选择上应尽量减少换乘次数和费用。报销时将主要依据已登记的探亲路费报销资格时路线信息,实际发生费用低于已登记标准的依据票面实报实销。 5 其他

探亲假申请书(单位探亲假情况说明)

探亲假申请书(单位探亲假情况说明) 关于重申加强员工考勤管理的通知 关于重申加强员工考勤管理的通知 科室、科室、南沙医院、河东分院: 根据最近各部门上报的考勤报告,我们部门发现有些部门在考勤方面存在管理混乱、纪律松弛等问题。为加强员工考勤管理,强化劳动纪律,现重申相关制度如下: 一、管理责任 1.各部门要把员工考勤管理工作放在部门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上,坚持党政领导亲自抓,全面负责。科室主任是本科考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着本科考勤管理的主要管理职责。 2.临床专家应为患病员工出具疾病诊断证明和休假单,并对其疾病的真实性负责。 二、休假流程 1 .病假、流产假和节育措施的落实情况 员工申请病假、流产假、节育假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临床专科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及相关病历。如果因疾病等原因不能及时提交,必须在休假结束后3天内补休。流程如下:个人书面申请部门审核并报考勤人事部备案 2.年假 连续休年假超过一天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周提交书面申请,经部门

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休假。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提交书面申请的,应当在假期结束后1日内提交。部门考勤人员应登记并注销相应的年票。流程如下:个人书面申请部门登记、请假注销 3.探亲假 申请探亲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写明探亲理由和休假期限,经部门领导签字后报我部审批。审批后,我部会出具同意探亲证明,并提交我部备案。流程如下:个人书面申请部门初审人事部门审批部门备案调度个人休假 4.婚假、产假和陪产假 如果员工的婚姻状况或生育状况发生变化,应及时向我们部门登记,并发放婚假或产假。员工申请婚假、产假或陪产假时,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并向部门提交我部出具的结婚证明。 婚假流程:个人书面申请部门初审人事部门审批部门备案调度事假; 休产假或陪产假的流程:个人书面申请部门审批个人休假孩子出生后3个月内向人事部门出具产假表部门取消休假。 5.哺乳假 独生子女员工生病住院的父母,应在其父母出院后15天内向我科出具护理假表。员工申请护理假时,必须向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我部出具的护理假单。休假流程如下:个人书面申请部门审核个人休假人事部发放护理休假单部门休假取消。 6.哺乳假

机关事业单位探亲假有关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探亲假有关规定 一、享受探亲假的条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2)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3)事由条件。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探亲假。此外,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 二、探亲假的期限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4条规定探亲假期分为以下几种: (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4)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三、探亲假的待遇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5条规定,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第6条规定,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需要指出的是,对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是否有探亲假,国家无规定。因此,这类用人单位的探亲假可由地方规定,无规定的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参考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有关探亲假的规章制度。

关于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的通知 目的: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公司内部差旅费报销业务,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范围:本公司所有员工。 一、办理程序 1、公司员工出差,必须由总经理派遣,或由分管部门经理提出、经总经办批准。其他负责人无权派遣或批准员工出差。 2、员工因公需要外地出差的,必须先行开具《员工出差申请单》(见附件1),《员工出差申请单》中必须列明出差事由、路线及出差天数,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公司总经办审批后方可办理出差。 3、财务审核人员根据签有部门经理考核意见的《员工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公司出差费用标准规定进行审核,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他人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6、如出差事项为培训,出差过程中若组织单位强制集中安排食宿交通等,则根据实际情况计发相关补助,若组织单位不安排,则按出差标准报销。 二、差旅费报销标准 具体标准如下图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餐饮费实行“按标准报销,超支不补”的原则。

三、差旅费用报销原则 1、交通费用: 交通费用必须凭有效发票报销。 2、住宿费: 住宿费必须凭有效票据按规定标准报销,超标准部分自理。住宿发票必须详细填写起止日期、天数、单价、金额。为节约成本费用,如两人(两男或两女)同行时住一个双人房,标准按高者。 3、市内交通费: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按出差起止时间实行不超过定额标准。 4、伙食补助:出差期间不分途中和住宿,按级别每人每天报销不超过定额标准。如出差期间报销有应酬费的,不再发给当日的出差伙食补助,按业务招待费报销。 5、其他杂费: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发生的订票费等其他杂费,一律凭票据实报销。 注:以上费用必须提供有效票据报销,如确实不能提供有效票据时请在列明原因加以说明。 差旅费用实行总额控制,每年财务部会同各部门进行企业差旅费用的年度预算,一般情况下,年度差旅费预算的增长额不得超过上年的5%,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在预算总额范围内,各部门可根据工作实际,自行安排出差人员,统筹使用差旅费用。若差旅费超过预算指标,财务部不予报销。 费用报销实行不同职级,制定不同差旅费控制标准的办法。 四、报销期限 (一)一般情况的报销期限 一般情况下,出差人员应在出差返回后一周内(节假日顺延)制单交财务部,超过交单期限又没有特殊原因者财务有权不予报销。 (二)特殊情况的报销期限 特殊情况下的报销,应经部门经理和总经办签字确认,由财务部予以报销,但最长不得超过20天。 本规定自11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均按本规定执行

2016事业单位探亲假路费报销规定

2016事业单位探亲假路费报销规定 2016事业单位探亲假路费报销规定内容有哪些呢?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1981-03-14国发[1981]36号文件规定: 第一条为了适当地解决职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 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三条职工探亲假期: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 十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第四条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 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第五条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第六条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 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第七条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抄送国家劳动总局 备案。自治区可以根据本规定的精神制定探亲规定,报国务院批准执行。 第八条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探亲待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第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五八年二月九日《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回 家探亲的假期和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探亲请假条格式

探亲请假条格式 导读:篇一:探亲请假条范文 探亲请假条格式及范文 格式如下: 标题(居中):请假条 上款(顶格写部门的`名称或领导人的名字): 正文(请假缘由、起止日期及天数)如:因......需要请假,请假时间自2006年x月x日至2006年x月x日共xx天,恳请领导批准。 下款(标在右下)...............请假人:x x x ............................XXXX年XX月XX日 篇二:探亲请假条格式 探亲假请假条 班组(部门):_____姓名_____ 职名__________假别 __________ 期限自__________ 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_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止_____ 请假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 天数:探亲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路程___________天,年休假______________天,事假_________天,共___________天,特此申请!请求批准! 组长意见__________ 基层意见__________

领导批示__________ 人事登记__________ 出发时间:_____年_______ 月_____ 日 备注 1,探亲假需注明何年探亲假. 2,职工请假应由班(组长)或部门主管填写意见后,再由分公司领导审批; 3,职工请假超出3天的,应在出发当天持请假条到办公室登记,在放回当天到办公室消假; 4,职工在办公室登记后,将本单交计工员作为考勤依据,每月初随计工表交办公室。 请假日期:_____ 年______月_____日 篇三:探亲假请假申请书 尊敬的(科长、处长、主任):本人家住安徽省凤阳县王家镇,离上次探亲回家已经一年多了。每逢佳节倍思亲,2010年春节就要到了,本人想回家探望父母,根据国家和单位关于探亲假的有关规定,我拟于x年 x月x日至x年 x月x日休探亲假 X天。请给予批准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月日 篇四:探亲假请假条范文

最新国家规定公务员休假条例全文

最新国家规定公务员休假条例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相关规定:国家规定公务员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应当年用完,不得跨年度使用。 由于国家公务员的工薪待遇较高,休假制度也是有国家相关本门直接规定的,故而近年来报考公务员的人数呈上升趋势。国家公务员的休假规定是由国家公务员休假条例所规定的,各国家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该条例为职工安排假期。 国家公务员休假条例 第一条为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制度,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条例》第二条中所称“连续工作”的时间和第三条、第四条中所称“累计工作”的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均按工作年限计算。 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第三条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条例》第

四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第五条依法应享受寒暑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其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数少于年休假天数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其年休假天数。 第六条工作人员因承担野外地质勘查、野外测绘、远洋科学考察、极地科学考察以及其他特殊工作任务,所在单位不能在本年度安排其休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第七条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应当征求工作人员本人的意见。 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工作人员年休假工资报酬中,除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外,其余部分应当由所在单位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解决。实行工资统发的单位,应当纳入工资统发。 第八条工作人员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计算办法是: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 机关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

差旅费报销规定

精心整理关于差旅费预借及报销的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出差费用的管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需要,科学管理与使用差旅费用,明确差旅费报销标准、出差申请与报销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1 2 3 4 12 5 6、出差地分为特殊地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一般地区、当日能返回地区(公司所在城市周边城市群)三类。 7、关于出差人员在当日往返地区出差,因工作需要当日确实不能返回,差旅费报销按一般地区标准报销。 8、申请公司车辆外地出差,司机住宿费用按所在职位层级标准报销,费用由用车部门承担。

9、同一趟差有多个出差人员,由其中一人负责报销,分类分人粘贴单据;同一趟差需跨部门报销时,按费用分部门分别报销。 10、同一趟差、同一地点只能选择一种报销方式报销。 11、出差途经或中转至特殊地区未发生住宿,差旅费报销按一般地区标准报销。 12、与本趟出差无关的费用另行报销。 13、出差外地的的士票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确需乘坐出租车时,的士费用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报经总裁批准后予以报销,的士票上需部门负责人和总裁 1 3 4 1 (, 工作任务,依照本办法审查出差人员的出差申请,约定各项出差内容并予以签认;员工出差申请经批准后,经公司财务部门审核,最后经总裁批准方能凭出差申请单办理相关借款。特殊情况未及时填报出差申请单人员,出差前需电话征得相关责任领导同意,出差返回后补填申请单。 (2)员工出差归来,应于三日内如实填写出差报销单,执行报销程序。 2、差旅费管理

(1)各部门在完成目标经营责任制的前提下,应按照预算实行总额控制。超额部份应向总裁申请调整预算,未获批准,公司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2)包干内容与包干标准 按包干标准报销时,实行“差前控制、差后报销、全额包干、超支自负、节约归已”的原则。员工出差根据本人职务级别按相应的地区享受不同的包干标准(见附件一),员工适用职务、级别和职称的报销标准时,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 (3)凭据报销项目与控制标准 间 ③招待客户的票据报销: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报销。 (4)特殊情况的补助 ①未使用卧铺补助费:员工出差连续乘车时间超过十二小时或夜间连续乘坐挂有营运卧铺的列车(指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超过六小时(含六小时),全程未使用卧铺的,发给未使用卧铺补助费。其标准为:乘坐火车慢车或直快列车的,分别按慢车或直快列车硬席座位票价的60%发给;乘坐特快车的按特快车硬席座位票价的50%发给;乘坐新型空调特快列车和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的,分别按新型空调特

探亲路费报销管理制度

探亲路费报销管理制度生效日期: 页码: 1 / 2 制定人:审核人:批准人: 制定日期: 2019-6-3 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替代:替代版别:新订: 颁发部门:人事行政部分发部门:人事行政部、质量部、生产部、设备部、仓储部、销售部、采购部、财务部 1、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非籍员工探亲往返路费报销等事项,特制订本办法。 2、享受探亲报销路费的人员范围:管理人员(指亲人不在身边的非籍管理人员,含经理、总监、副总、总经理)。 3、享受探亲休假报销路费制度的条件与次数 3.1 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非麻城籍管理人员因在本公司工作离开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而夫妻分居两地,可利用春节、端午、中秋、国庆四个公休日回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探望配偶者,每年可享受4次探亲路费报销。 3.2 在公司服务满三年以上,非麻城籍管理人员因在本公司工作离开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而与父母分居两地,可利用春节、端午、中秋、国庆四个公休日回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探望配偶者,每年可享受4次,每次2天的带薪探亲假,并报销4次探亲路费。 3.3 享受探亲假的人员探亲假考勤与双休日或其它法定节假日合并计算,超出额定天数的按照事假扣发出勤工资(超出一天从当月工资中扣除一天),员工休假的具体天数由人事行政部核算并报总经理审批。 4、探亲假路费报销标准 4.1 享受探亲假的人员可享受高铁或火车硬卧,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的人员,需

报请董事长特批。 4.2 家住国内乘坐火车不能直达居住地,需换车在当地留宿的,住宿费不予报销。 4.3 家住国内乘坐火车不能直达居住地,需乘坐其它交通工具才能抵达居住地的,可根据合法票据报销转乘途中公共汽车、地铁等交通费。 4.4如有乘坐出租车的,相关费用不在报销之列。 5、探亲假审批及报销 5.1探亲假休假必须服从公司安排,并按规定审批。 5.2各部门负责人、副总、总监休探亲假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安排休假。 5.3总经理休探亲假由董事长审批。 5.4员工申请探亲休假须提前一周填写《请假条》,并经审批人签字同意后,送交人事行政部存档备案。 5.5 员工未办理审批手续休探亲假的,按旷工处理。 5.6 探亲假往返路费由休假人员填写报销单,并附上纸质版探亲假请假条及有效原始发票呈送相关负责人审批签字后交财务部后。需在OA系统上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上相关附件后方可报销。 6、其他规定 各部门应从实际出发,统筹兼顾,在保证完成各项工作的前提下,切实安排好员工的休假,不能因休假影响工作。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探亲假 国家规定国家探亲假规定

探亲假国家规定国家探亲假规定 我国法律规定对“探亲假?的相关规定: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中规定: 第二条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工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配偶、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工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共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信法网专为 您提供全面的劳动合同咨询,劳动合同样本,劳务纠纷等关于劳务的法律知识 第三条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已婚职工摊位哪个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工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第五条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第六条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国家规定探亲假期分为以下几种: 第一条为了适当地解决职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三条职工探亲假期: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第四条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当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第五条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途假期内,按照本人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第六条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

差旅费报销规定

关于差旅费预借及报销的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出差费用的管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需要,科学管理与使用差旅费用,明确差旅费报销标准、出差申请与报销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和适用范围 本办法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公司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三、定义 1、差旅费:是指因公经批准到公司所在城市市区(公司所在城市县)以外地区工作所需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 2、出差天数:指出发日到返回出发地的日历天数。 3、住宿天数:指住宿费发票列示的天数,或定额发票折算的天数。 4、差旅费报销总额:指凭单据报销部分、住地包干部分、其他补贴部分之和。 (1)凭单据报销部分:指城市间交通费(车、船、机票、机场建设费、人身保险费);会议住宿费;会务费;招待客户费用;特批的的士费、通讯费等,购买了公差人员责任险的人员不再报销各类保险费。 (2)住地包干部分:指住宿费、住地市内交通费、伙食补贴之和。 (3)其他补贴部分:指按天数(或小时数)计算的其他补贴,包括:在途超过12小时的补贴、乘火车未坐卧铺补贴、夜间乘坐长途汽车或轮船统舱补贴等。 5、差旅费报销实行“差前控制、差后报销、全额包干、超支自负、节约归己”的办法。 6、出差地分为特殊地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一般地区、当日能返回地区(公司所在城市周边城市群)三类。

7、关于出差人员在当日往返地区出差,因工作需要当日确实不能返回,差旅费报销按一般地区标准报销。 8、申请公司车辆外地出差,司机住宿费用按所在职位层级标准报销,费用由用车部门承担。 9、同一趟差有多个出差人员,由其中一人负责报销,分类分人粘贴单据;同一趟差需跨部门报销时,按费用分部门分别报销。 10、同一趟差、同一地点只能选择一种报销方式报销。 11、出差途经或中转至特殊地区未发生住宿,差旅费报销按一般地区标准报销。 12、与本趟出差无关的费用另行报销。 13、出差外地的的士票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确需乘坐出租车时,的士费用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报经总裁批准后予以报销,的士票上需部门负责人和总裁签字,并扣除当天的住地交通费补助。 四、职责 1、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制订、修订,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监督各部门贯彻执行及本办法的执行检查。 2、部门负责人负责派遣出差人员,审查、约定《员工出差申请单》,根据本办法审签《差旅费报销单》。各部门应坚持原则,严格审批和控制出差人数、地点、时间等,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照顾无出差任务的人员出差,否则,一经发现,除扣回差旅费外,还要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3、出差人员依据本办法填制《员工出差申请单》、《差旅费报销单》。 4、各经办会计人员依据本办法负责审查、给付差旅费借款,审查、结算差旅费报销事项。 五、具体条款: 1、出差管理: (1)员工因公出差,应按照本办法要求填制《员工出差申请单》(见附件二),提报交通工具及行程、出差天数、预支款项与出差目的等事项,各主管人员应根据工作任务,依照本办法审查出差人员的出差申请,约

(81)财事字第113号-财政部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

财政部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 ((81)财事字第113号)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职工探亲往返车船费,按下列标准开支: 一、乘火车(包括直快、特快)的,不分职级,一律报硬席座位费,年满50周岁以上并连续乘火车48小时以上的可报硬席卧铺费。 二、乘轮船的,报四等舱位(或比统舱高一级舱位)费。 三、乘长途公共汽车及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凭据按实支报销。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范围和乘坐条件,由各省、直辖市自行规定。 四、探亲途中的市内交通费,可按起止站的直线公共电车、汽车、轮渡费凭据报销。但乘坐市内出租机动车辆的开支,应由职工自理,不予报销。 五、职工探亲不得报销飞机票,因故乘坐飞机的,可按直线车、船票价报销,多支部分由职工自理。 第三条职工探亲往返途中,限于交通条件,必须中途转车、转船并在中转地点住宿的,每中转一次,可凭据报销一天的普通房间床位的住宿费。如中转住宿费超过规定天数的,其超过部分由职工自理。 职工探亲途中连续乘长途汽车及其他民用交通工具,夜间停驶必须住宿的,其住宿费凭据报销。 职工探亲途中,遇到意外交通事故(如坍方道路受阻,洪水冲毁桥梁)造成交通暂时停顿,其等待恢复期间的住宿费,可凭当地交通机关证明和住宿费单据报销。 第四条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包括车船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在本人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职工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第五条职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行李物品寄存费,托运费,以及趁便参观、游览等项开支,均由职工自理,不得报销。 第六条各省、直辖市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实施法,在本省、直辖市范围内统一执行,并报财政部备案。自治区的职工探亲路费规定,可根据本规定的精神,由自治区制定,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七条本规定自《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发布之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同时废止。 1981年4月8日 附录:职工探亲路费补贴 凡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可以享受探亲假的职工,其探亲往返的路费可按有关规定由所在用人单位承担,但须凭有效票据报销。从整体上看,用人单位所承担的职工探亲路费是低标准的,甚至有的不是全额承担。因此,是带有补贴性的。探亲路费规定的内容主要是:(一)可予报销路费的标准。 1.乘火车(包括直快、特快)的,不分职级,一律报硬席座位费。年满五十周岁以上并连续乘火车四十八小时以上的,可报硬席卧铺费。 2.乘轮船的,报四等舱位(或比统舱高一级舱位)费。 3.乘长途公共汽车及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凭票据按实支报销。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范围和乘坐条件,由各省级政府自行规定。

公司职工探亲假管理制度

XXXXXXXXXXXXXX公司 员工探亲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解决公司员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享受探亲待遇,根据国家有关探亲待遇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只适用于员工在国内探亲。 第二章享受探亲假待遇范围 第三条享受探亲待遇的员工范围 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且与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的员工,与配偶不居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不能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团聚的,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母亲都不居住在一起(以员工的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确定),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探望的父母包括自幼抚养员工长大,现在由员工供养的亲属,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第四条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的员工范围 (一)当年办理离职、退休或享受公司生活保障金(内部退养)待遇的员工。 (二)新招聘的试用期员工、见习期员工及脱产学习期

间的员工。 (三)与父母任一方或配偶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员工。 (四)当年内因病假、事假、利用出差或其他事情已经和配偶或父母团聚累计达探亲假规定天数的员工。但可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 (五)实行集中公休假日轮休员工和经本单位、部门领导同意利用公休、假日结合调班探亲的员工,其集中轮休和调班假期累计已达到或超过探亲假规定时间的。但可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 (六)当年非本人原因放假期间与家属团聚达到或超过探亲假假期的员工。但可报销一次往返交通费。 (七)当年内出现旷工一周(含一周)以上者,未达到除名条件的员工。 (八)当年受到严重纪律处分及行政处分的员工。 第三章员工探亲假期待遇 第五条探亲假期是指员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含探亲往返路途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一)员工探望其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2019年探亲假路费报销规定.doc

2019年探亲假路费报销规定 篇一:享受探亲假的相关条件及路费报销标准 享受探亲假的相关条件及路费报销标准 参考文号:国发(1981)36号、(81)劳总险字12号 为了解决职工同亲属长期分居两地的探亲问题,关心分居两地职工的生活,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使之安心地工作,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国务院从1958年起建立了职工探亲假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享受探亲假的条件 1、探配偶的条件: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2、探父母的条件: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3、在杭省直单位享受探亲假的区域: 在杭省直单位享受探亲假的区域,可参照杭劳薪(82)160号文件规定执行,即:凡本市公共汽车沿线经过和到达的地方,或本单位享受市公共交通公司月票待遇的,均不享受探亲待遇。 (二)职工探亲假期 1、职工探望配偶的,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30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两年给假一次的,假期为45天。 3、已婚职工探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三)探亲路程假 职工享受探亲假待遇的,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四)路费报销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已婚探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包括职岗津贴、省直补贴)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本人月基本工资30%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五)探亲假工资待遇 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基本工资标准发给工资,不包括奖金。职务岗位津贴全额发给。 (六)探亲假、路程假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七)探亲假中的有关问题说明 1、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2、“父母”包括自幼抚养职工长大,现在由职工供养的亲属,不包括岳父母、公婆。 3、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待遇。期满转为正式职工后,上半年转正的,当年享受探亲待遇;下半年转正的,下年起享受探亲待遇。

职工探亲假最新规定2020年

职工探亲假最新规定2020年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2)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5条规定,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第6条规定,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4条规定探亲假期分为以下几种: (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 (4)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一、报销条件 凡工作满一年的全民正式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报销探望配偶路费;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报销探望父母路费。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可报销一次探望配偶路费。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年可报销一次探望父母路费。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可报销一次探望父母路费。 二、报销标准 1、职工探亲往返车船票开支标准 (1)乘火车(包括直快、特快)的,不分职级,一律报销硬席座位费。 (2)乘轮船的报四等舱位(或比统舱高一级舱位)费。 (4)职工探亲不得报销飞机票,因故乘坐飞机的,可按直线车、 船票价报销,多支部分由职工自理。 2、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其工资额计算基数的百分之 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给予报销。其计算基数为本人 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 1、职工个人填写《出差旅费报销单》并附上票据交人事组织部 审批后到计划财务部报销。 2、报销时间截止到x年x月x日。 第一条为了适当地解决职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 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待遇。但是, 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 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三条职工探亲假期: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回家探亲请假条怎么写

回家探亲请假条怎么写 回家探亲请假条怎么写 篇一: 探亲请假条范文 探亲假请假条范文 尊敬的(科长、处长、主任): 根据国家和单位关于探亲假的有关规定,我拟于 x 年 x 月 x 日至 x 年 x 月 x 日休探亲假 x 天。请给予批准为盼! 特此 申请 申请人: b5E2RGbCAP 年 月 日篇二: 探亲请假条模板探亲请假条模板 尊敬的 xxx: 我叫 xxx,今年 xx 岁,系 xxx 员工。 我计划于 2017 年 xx 月 xx 日至 2017 年 xx 月 xx 日回家探亲,时间为 1 个月, 望批准为 盼。 敬礼 请假人: xxx 2017 年 xx 月 xx 日篇三: 探亲请假条格式及范文 探亲请假条格式及范文格式如下: 标题(居中): 请假条 上款(顶格写部门的名称或领导人的名字): 正文(请假缘由、起止日期及天数)如: 因需要请假,请假时间自 2017 年 x 月 x 日至 2017 年 x 月 x 日共 xx 天,恳 请领导批准。 下款(标在右下)。请假人: x x x 。.xxx(来自:https://www.360docs.net/doc/b0701137.html,BothWin. 博威 范文 网:回家探亲请假条怎么 写)x 年 xx 月 xx 日 范文 p1EanqFDPw 1、 探亲假条(交财务处) 姓名 单位 去向 事由(未婚探亲、探配偶、已婚 探父母) 探亲假天数 路程假天数 请假起止日期 销假时 间 。 DXDiTa9E3d 部门领导签名 范文 2、 请假条 xxxx 我叫 xxx,今年 xx 岁,系 xxx 员工。 我计划于 2017 年 xx 月 xx 日至 2017 年 xx 月 xx 日回家探亲,时间为 1 个月, 望批准为 盼。 礼 请假人: xxx 2017 年 xx 月 xx 日 推荐阅读: 探亲请假条 探亲假按规定也是要办理休假手续的,这个是两地 分居的夫 妻一年 30 天加路程,探父 母没结婚的一年不次 20 天加路程,结婚的 4 年 ,报 销路费记得是超过工资的多少(记不得了, 因为现在好像 也没人报)不扣工 资,但要扣当月奖金。 RTCrpUDGiT

关于出差补贴及日常费用报销规定.docx

关于出差补助费标准及日常费用报销新规为保证本公司员工工作与生活需要,规范日常及差旅费管理,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 于本公司全体人员。 一、城市间交通费: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省际、市际出差因搭乘火车、轮船、汽车、飞机等交通工具所产生的 费用。城市间交通费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 1、城市间交通工具可以是飞机、火车、长途汽车等。 2、公司所有员工一般情况不得乘坐头等舱和公务舱。 3、公司员工乘坐火车或长途汽车,在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十二 小时的,可购买硬卧车票,一般情况不得乘坐软卧或一等座,特殊情况需书面说明申请部门经理,获批准后方可乘坐软卧或一等座。 4、一般情况不得乘坐没有正规票据的交通工具,因特殊原因确需乘坐的,需向部门经理 申请,并在报销时将主管经理签字的申请单一并提交,否则不予报销。 二、市内交通费: 市内交通费是指员工在工作中需要外出办理公司业务或出差员工在出差地市内坐公交、 地铁、出租车等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工作延时交通费及日常外出办理业务交通费。市内交通 费提供与费用发生日期相符的有效交通费发票实报实销。 1、员工在工作日工作延时超过21:00回住所或节假日工作、值班时发生的市内交通费。 2、员工在工作日外出办理公司业务,往返公司和业务地点,或回住所发生的市内交通费。 3、出差员工在出差地市内往返出差业务现场坐公交、地铁、出租车等所产生的费用。 三、住宿费: 住宿费是指出差期间入住宾馆、饭店、招待所等产生的房租费用。 1、省会城市:限额 0-200元 /天* 间房(范围内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 2、其他城市:限额 0-150元 /天* 间房(范围内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 注: (1)住宿费报销时,凭酒店住宿费发票附酒店出具的住宿费结帐清单,限额内实报实销。对某些旅店不能提供住宿费结账清单的,须将旅店联系电话备注在发票背面。 (2)有签约旅店的可在指定的旅店住宿。若因特殊情况超出标准,在报销时需填写“住宿 费超标原因说明”,与报销单一起逐级到公司总经理审批,否则超额部分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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