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说明说课材料

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说明说课材料
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说明说课材料

附件

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

年度费用估算指标

2014

说明

一、《广州市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指标》(2014)(以下简称本指标)作为编制和审核园林绿化常规养护和园建设施维护工程年度费用估算、制订园林绿化常规养护和园建设施维护年度费用计划的参考依据。

二、本指标适用于广州市范围内的已完成成活期保养和保存期保养的园林绿化常规养护工程和园建设施维护工程。园林绿化常规养护包括公园绿化养护、道路绿化养护和其他公共绿化养护;园建设施包括园林建筑小品、园路、广场、水池、公厕、路灯照明等。

三、本指标是按照广东省《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DB44/T268-2005)和广东省《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DB44/T269-2005)规定的养护标准编制的。对养护要求超出上述标准的项目,超出部分可另增加费用。

四、本指标是参考2006年《广东省城市绿地常规养护工程估价指标》、2010年《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并结合现行市场价格编制的。

五、本指标价格为工程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如发生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按有关规定计算。

六、道路绿化养护中,道路绿化带既有行道树养护又有绿地养护的,可同时计算行道树养护和绿地养护,绿地养护乘以系数

0.95计算。

七、带状绿地养护的宽度在3m以内或绿地面积在1000m2以内的,按绿地养护乘以系数1.05计算。

八、行道树养护按自然型乔木考虑。

九、公园中的行道树可套用行道树养护。

十、需要定期进行日常养护外的专项修剪,费用另行计算。

十一、绿地养护如不需计算保洁费用,乘以系数0.88计算。绿地的保洁工作内容为清理绿地内的杂草、枯枝等绿化杂物,清洗植物保持叶面清洁,无积尘等。

十二、本指标除天桥绿化外,不含苗木的补植费用,补植费用可按绿化养护费用的10~20%参考计算。苗木补植费可考虑绿化植物所处种植环境和养护要求等因素选择费率。

十三、天桥绿化养护适用于养护质量要求较高,需要采取技术手段维持植物旺盛生长和维持较长的花期、控制花期的天桥绿化养护工程。

十四、园建设施维护包括园建设施保洁和维修,园建设施保洁按定额的施行时间和有关规定参照2009年《广东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预算定额》或2013年《广东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综合定额》计算,2013年《广东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综合定额》的施行时间和有关规定见粤建公共[2013]74号文。

十五、园建设施维修是指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即为保持设施的完整和正常运行所进行的预防性保养和轻微损坏部分的修补,不包括设施更新和园林建筑主体结构的修复。园建设施维修可按以下维修率计算:园路、广场4%,园林建筑小品(木结构除外)3%,木结构维修率按6%,园林电气设备、路灯照明等按实际发生估算。园建设施维修按照2012年《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计算。

十六、本指标不包含以下费用:应时花卉和植物造型花卉摆放和绿地更新改造费用,园林绿化应急抢险,白蚁防治、鼠害防治,绿地内古树名木养护费,服务巡查,安全管理等。

绿化养护外包服务规定合同

绿化养护外包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绿化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 原则,双方由乙方承包甲方管理的的绿化养护服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绿化面积: 具体范围: 二、绿化养护服务范围: (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 (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以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 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化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4)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 (5)清洁:及时清扫乔木、大型灌木的落叶及绿篱内的落叶,保持绿化带整洁。 (6)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园林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 (7)抗旱、抗台、抗涝、防寒:旱季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间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冬季做好树木树杆刷白,对南方树种进行包扎,保证苗木顺利越冬。 三、承包方法:采用由乙方人工、包工、包料、包工具、包设备的方式。 四、合同期限: 养护期限为 ____个月,自 ____年 ____月 ____日起至 ____年 ___月 ___ __日止。合同期满如需续约,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确定。 五、绿化养护质量及考核标准 (一)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园林绿化养护二级标准(详见附件一)。 (二)管理考核标准:按甲方考核标准执行(详见附件二:养护管理考核标准)。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

广东省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DB44T2692005

广东省《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DB44/T269-2005)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 Standard for Maintaining Quality of Greening Space in City and Town 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T 269-2005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05年10月12日发布2006年1月1日实施) 前言 根据建设部关于加快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要求,为推进广东省城市绿地养护作业市场化,加强市场监管,提高城市绿地养护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DB44/T 268-2005,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共四章,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养护质量标准等。 本标准由广东省建设厅提出并归口管理,授权负责起草单位具体解释。 本标准由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负责起草,佛山市园林学会、深圳市绿化管理处、珠海市园林管理处、江门市园林局、中山市园林管理处等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琳洁、周贱平、欧阳底梅、周大珠、钟汉谋、陈霞、杨敏辉、丁少江、卢俊鸿、吴芝元、洪强、张晓然、顾荣和、覃炜、黄金福。 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绿地内园林植物、古树名木、园林建筑小品及设施等养护质量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城市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等四类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全省建制镇以下的同类绿地养护管理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CJJ/T85—2002 J185—2002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DB44/T 268—2005 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绿色期 一年内草坪自然生长状态下叶色保持正常绿色的持续时间。 3.2 杂草覆盖率 单位面积内杂草所覆盖面积的百分比。 3.3 倾斜率 主干偏离地表垂线的角度超过5.0°的行道树株树占该路段行道树总数量的百分比。 3.4 分级养护 根据城市绿地所处位置的重要程度及绿地的性质和养护质量水平要求的不同,将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分成四个等级,即一级养护、二级养护、三级养护和四级养护。 4 养护质量标准

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养护标准)

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 1总贝y 1.1 为提高城市绿化养护水平,规范绿化养护管理,确保绿化养护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居住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等工程的养护施工、管理和监理。 1.3 本规范划分养护内容: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扶正支柱、绿地景观、设施维护等。 2术语 2.1 绿化养护指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之后,为使园林绿地达到整洁美观,园林植物正常生长而采取的管理措施。 2.2 乔木指树身高大的树木,由根部发生独立的主干,树干和树冠有明显区分。 2.3 色块灌木指绿地中成片栽植的彩叶植物或花灌木。 2.4 造型灌木指用修剪、捆扎等方法整修成特定形状的灌木。 2.5 花卉指木本观花植物及草本观花植物的总称。 2.6 盆草花指盆栽草花及地栽草花(含宿根花卉)的总称。 2.7 花灌木指观花类灌木及小乔木。 3养护要求 3.1 长势树木长势旺盛。

3.2 叶片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 落叶,无明显虫屎、虫网,被虫咬食叶片数量每株在10%以下。 3.3 枝干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树干基部无蘖芽滋生、枝干粗壮、无明显枯枝、死桩,基本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在主、侧枝上基本无活虫。 3.4 树冠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侧枝分布均匀、枝条疏密适当,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3.5 行道树分枝点高度、树高、冠幅基本一致,无连续两株缺 株,相邻5株的高差V 10% 3.6 花灌木着花率高、开花繁茂、无落花落蕾现象。色块灌木无 缺株断行、覆盖度达100%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 3.7 绿篱、造型灌木形状轮廓清晰,表面平整、园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3.8 藤本藤蔓分布合理、枝叶覆盖均匀、附着牢固、覆盖度达85% 以上。 3.9 盆草花生长健壮、花繁叶茂、无残花败叶。 3.10 草坪生长茂盛、叶色正常,基本无秃斑、无枯草层、无 杂草、无病虫害、覆盖度达98%以上,留茬高度经常保持在6-8 cm, 暖型草不高于5 cm。 4技术措施 4.1 浇水排水

城市绿地养护服务项目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项目服务承包内容和范围 1、项目服务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项目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方式:本项目实行年度费用相对固定方式,承包人并有责任配合发包人处理各种应急事件(年度费用已包含)。 4、服务内容(内容包含绿化养护但不限于绿化养护):绿地、道树日常管理、养护及安全作业;实行日常绿地巡查,防止绿地受到人为破坏;绿地之间道路的清扫保洁;绿地花卉、草地的保洁、修剪整型、松土、培土、中耕和除杂草(含花基路沿石边杂草)、补种苗木、淋水、施肥、病虫害防治、草坪复壮、水生植物养护;保证绿地的覆盖率、裸露地块的补种(含交接前裸露的地块)绿地时花的种植、养护、维护;扶正歪斜树木、清理断枝、断枝口要伤口护理、载枝整型、防止树冠超高影响高压线安全:春节前、五一劳动节前和国庆前树身涂白;绿地的除四害以及防白蚁、红火蚁等;绿地清洁与保洁、垃圾杂物的清理清运;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如投诉处理、台风应急、树木折断等即时响应并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处理);负责绿地护栏的维护;如甲方在养护范围内改造绿地增种时花,需对时花进行日常养护。配合采购方(甲方)组织的城市管理、“创文”等考核迎检和重大活动的绿化养护工作,必须按照采购方要求在城市管理、“创文”等考核迎检和重大活动中增加人力、物力(由此增加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等已打包计入服务费内)。 5、服务承包规模及范围: ____________绿化养护绿地面积:____平方米;行道树:____株,(详见附件工程清单)。 二、绿化养护管理要求:

街道绿化养护标准

一、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行道树、分车带、花带、花坛(台)、中心绿岛和沿街绿地的绿化养护。 (一)街道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一级 1、树木生长旺盛、健壮,根据植物生长习性,合理修剪整形,保持树形整齐美观,骨架均匀,树干基本挺直。 2、树穴、花池、绿化带以及沿街绿地平面低于沿围平面距离5—10厘米,无杂草、无污物杂物,无积水,清洁卫生。 3、行道树缺株在1%以下,无死树、枯枝。 4、树木基本无病虫危害症状,病虫危害程度控制在5%以下,无药害。 5、无人为损害,无乱贴乱画乱钉乱挂乱堆乱放的现象。 6、种植5年内新补植行道树同原有的树种,规格保持一致,有保护措施。 7、新植、补植行道树成活率达98%以上, 保存率达95%以上。 8、绿篱生长旺盛,修剪整齐、合理,无死株、断档,无病虫害症状。 9、草坪生长旺盛、保持青绿、平整、无杂草。高度控制在10厘米左右,无裸露地面,无成片枯黄。枯黄率控制在1%以内。 10、花坛、花带、花台植物生长健壮,花大艳丽,整齐有序,定植花木花期一致,开花整齐、均匀,换花花坛(台)及时换花,整体观赏效果好。 二级 1、树木生长旺盛,根据植物生长习性,修剪基本合理,树形整齐美观,骨架基本均匀,树干基本挺直。 2、树穴、花池、绿带以及沿街绿地平面低于沿围平面距离5厘米左右,基本无杂草、无污物杂物,无积水,基本清洁。 3、行道树缺株在2%以下,无死树、无明显枯枝。

4、树木基本无明显病虫危害症状,病虫危害程度控制在10%以下,无药害。 5、无明显人为损害,无乱贴乱画,无悬挂物,无以树当架晾晒衣物,无在树池中堆放杂物等现象。 6、新补植行道树同原树种基本保持一致,有保护措施。 7、新植、补植行道树成活率达95%以上, 保存率达90%以上。 8、绿篱生长旺盛,修剪整齐、合理,无死株,无明显断档,无明显病虫害发生。 9、草坪生长旺盛、常绿、无杂草丛生,定期修剪。草高保持在10厘米左右,无明显裸露地面,无成片枯黄。枯黄率控制在2%以内。 10、花坛、花带、花台植物生长良好,及时摘除残花败叶,定植花木花期基本一致,开花整齐、均匀,换花花坛(台)及时换花,整体观赏效果好。 三级 1、树木生长较好,修剪基本合理,树形整齐美观,骨架比较均匀。 2、树穴、花池、绿带以及沿街绿地平面低于沿围平面距离5厘米左右,无较大杂草、无明显污物杂物,无积水。 3、行道树缺株在3%以下,基本无死树、枯枝。 4、树木无严重病虫危害症状,病虫危害率控制在15%以下,基本无药害。 5、无严重人为损害,无乱贴乱画,无以树当架晾晒衣物等现象。 6、新、补植行道树同原树种基本保持一致,有保护措施。 7、新补植行道树成活率达90%以上,保存率达85%以上。 8、绿篱生长较好,修剪基本整齐,基本无死株,无严重断档,缺档不超过1米长。 9、草坪生长较好,基本平整,高度控制在10厘米左右,无大片杂草,无片状裸露地面,无较大成片枯黄。

城市绿化养护合同标准

城市绿化养护合同 标准范本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合作的原则,双方就养护项目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一般条款 1.甲方将_________绿化共_________(平方)委托乙方养护。 2.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期满,双方可续约,但须提前一个月办妥有关手续。 3.委托方法为乙方整体承包方式。 二、绿化养护工作要求、养护范围及养护内容 1.工作要求:绿化养护工作分为基本工作项目(简称基本工作)和定期工作项目(简称定期工作)两部分。基本工作是指一般地正常维护,即浇水、清理垃圾、防风防汛、补植和防人为损坏及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杂草、松土和全面

病虫害防治。 绿化养护工作要求及检查验收标准详见附件一。 2.养护范围: (省略) 3.养护内容:乔灌木、绿篱、草本植物等的浇灌、施肥、草坪的杂草清除、植物(树木、绿篱、草坪等)修剪、浇水、灌溉、去除枯死植株、植物补植、树木扶正、病虫害防治和监测、植物防护(防寒、旱、台、涝、高温等)等工作。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 A.凡经园林专业技术人员鉴定确认与季节或立地条件不相适应的植物,在乙方接收养护前须作必要更换的,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B.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 C.在检查时如发现有不合格之处,应以“质量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书面通知乙方。 D.及时为乙方办理结算,按时支付当季应付费用。 2.乙方责任 A.认真按合同标准养护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B.对甲方验收不合格之处,乙方应及时进行适当的整改。 C.负责对合同范围内绿地的主要观赏植物进行挂牌宣传,说明其品种原产地,生长特性及养护方法。

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准则完整版

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 理准则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前言 为适应北京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的发展,依据《北京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标准汇编》和北京市园林局园绿字[1999]047号:《园林绿化养护等级质量标准》,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士才。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中的乔木、灌木、藤木、竹类、花卉、草坪、地被、古树名木等的养护管理规范以及检查验收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规划市区的城市绿地、京郊城镇绿地以及北京市属风景名胜区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北京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标准汇编 北京市园林局园绿字[1999]047号:园林绿化养护等级质量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3.1 树冠 树木主干以上集生枝叶的部分。 3.2 花蕾期 植物从花芽萌动到开花前的时期。 3.3 叶芽 形状较瘦小,先端尖,能发育成枝和叶的芽。 3.4 花芽 形状较肥大,略呈圆形,能发育成花或花序的芽。 3.5 不定芽 在枝条上没有固定位置,重剪或受刺激后会大量萌发的芽。 3.6 生长势 植物的生长强弱。泛指植物生长速度、整齐度、茎叶色泽、植株茁壮程度、分蘖或分枝的繁茂程度等。 3.7 行道树 栽植在道路两旁,并构成街景的树木。 3.8 古树名木

绿化养护服务承诺书

绿化养护服务承诺书 广州开发物业有限公司: 若我单位有幸中标,我司将严格依照《广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广州市地方性技术规范《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范》DBJ440100T 14-2008以及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红棉杯”绿化管理检评要求和评分标准进行绿化养护,认真落实岗位负责制,服从开发物业的安排、管理、监督。 1、我司将进一步完善绿化养护技术,管理得当,科学合理地进行植物配置,绿地达到不黄土裸露。保证园林树木树冠完整美观,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枝条粗壮,修剪科学合理,通风透光,无枯枝死杈。生长旺盛,枝叶健壮,树形美观。行道树下缘线整齐,修剪适度,干直、冠美,无死树缺株,无枯枝残叶,景观效果优良。 2、我司保证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100 %以上,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5%。草坪秃斑应及时补种,保证草坪的覆盖度和密度。攀缘植物覆盖率不得低于80%,开花的攀缘植物能适时开花。 3、我司将及时控制病虫害,保证园林树木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在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 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2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1%,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4、我司将保持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 5、我司会进一步加强与广州城建开发物业的联系,密切配合,听从业主的指挥安排,共同保证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我广州和风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许下以上承诺,达不到以上目标,愿接受广州开发物业有限公司的处罚。 广州和风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8日

道路绿化养护管理.doc

七.服务方案 详细阅读了招标文件及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后,为确保该绿化养护工程的顺利完成,将必须遵守合肥市园林局颁布《合肥市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试行)》所规定技术要求,必须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按照《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合肥市园林绿化管理考核办法》、《园林植物养护管理技术规程》等,在遵守本规程的同时,还要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一)、园林绿化实行专业化管理 园林绿化包括园林规划、园林树木栽培、花卉栽培,病虫害防治等多学科知识,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学科,为不断提高园林绿化管养的科技含量,不断吸收新鲜的管理经验,提高我公司的园林绿化的管养水平,我司已经组建了一支强有力的园林科学技术管理队伍,这支队伍由多名大中专绿化专业骨干和多年绿化工作经验的绿化职员组成,我公司将组建专业的绿化养护队伍对该公共绿地按统一标准,统一要求进行统一养护管理。 (二)、人员配备方案 我公司承诺为该项目组建专门的养护管理项目部,安排固定的养护人员(按人员配备要求上报劳动力安排表),配置相应的养护机械。 1、养护管理人员每天在岗、在位,一线人员统一着装,标识明显。 2、固定在编人员:根据绿地面积,实际在编人员根据季节调整,年龄层次在30-50岁(根据实际工作能力适应放宽标准),以男工为主。 3、临时工:在植物生长旺盛季节,根据实际现场工作需要适度安排部分临时工,保证工作质量需要 4、交叉用工:对突发或专项工作以及其它需要,根据我公司需要,集中安排完成。 (三)、园林绿化组织机构及管理机制 1、园林绿化的组织机构:绿化养护部设养护部经理,统一领导养护部工作,各绿化工接受绿化养护管理部部长的领导。 2、园林绿化的管理机制:绿化养护部经理对绿化工实行目标管理、优者留用、劣者淘汰的管理机制。 (1)、对园林绿化工程、物业园林绿化改造工程和突击性的园林绿化工作实行集中人

昆明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

昆明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规范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繁荣,生活水平的提高,园林绿化事业迎来了大发展的春天。昆明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受到省市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创园工作如拆墙透绿、街道小游园、社区公园等方面取得可喜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如我市还没有形成统一规范的绿化养护市场。在现有的养护队伍中,除少部分技术人员由农林院校的毕业生担任外,多数从业人员来自转岗、失业下岗工人及农民工组成,普遍缺乏专业知识及园林管养技能,整体素质不高,难以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很多己完成的绿化工程,常常出现养护不到位,植物缺乏生机、死亡率高等问题,既造成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又没能发挥应有的景观效果。因此,建立规范化的养护市场,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水平的工作迫在眉睫。通过制定养护规范、科学的确定养护标准,为各级职能部门培训、考核、指导、监督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提供科学依据,改变目前重建轻养、管理混乱的被动局面,为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水平创造基本条件。 编制说明 为了适应昆明市园林绿化发展的需要,有效维护园林绿化成果,确保绿地养管质量,发挥好园林绿地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在修编的过程中,对昆明城市绿化养护管理的现状,进行了调研分析,结合昆明城市绿化的实际情况,编写出初稿。本规程共9 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乔木的养护管理、花灌木的养护管理、宿根花卉及草花养护管理、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草坪地被的养护管理、病虫害防治、绿地容貌的养护管理。 1 总则 为提高昆明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水平和质量,进一步增加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技术含量,统一绿地管理质量标准,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遵循“科学性、实用性”的原则和园林绿地分类分级养管的原则,并相应制定各类各级绿地、树木、花卉、草坪地被、古树名木养护管理的质量标准。 各类绿地、树木、草坪地被、花卉、古树名木养护管理均应遵循以下原则: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标准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标准 [标准规范]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标准 一级养护质量标准 1、绿化充分,植物配置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2、园林植物达到:, (1)生长势:好。生长超过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平均生长量待以后调查确定)。 (2)叶子健壮:①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在正常的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叶上无虫尿虫网灰尘;②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5%以下(包括5%,以下同)。 (3)枝、干健壮:①无明显枯枝、死权、枝条粗壮,过冬前新梢木质化;②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③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干上100平方厘米1头活虫以下(包括1头,以下同),较细的枝条每尺长的一段上在5头活虫以下(包括5头,以下同);株数都在2%以下(包括2%,以下同);④树冠完整:分支点合适,主侧枝分布均称和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4)措施好:按一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 (5)行道树基本无缺株。 (6)草坪覆盖率应基本达到100%;草坪内杂草控制在10%以内;生长茂盛颜色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暖地型6次以上,冷地型15次以上;无病虫害。 3、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树木修剪合理,树形美观,能及时很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4、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沫等)重点地区路段能做到随产随清,其它地区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绿地整洁,无砖石瓦块、筐和塑料袋等废弃物,并做到经常保洁。 5、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完整,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 6、无明显的人为损坏,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行道树树干上无钉栓刻画的现象,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养护管理和生长的现象,2米以内如有,则应有保护措施。 二级养护质量标准 1、绿化比较充分,植物配置基本合理,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

泰安市城市绿地养护服务规范

泰安市城市绿地养护服务规范(暂行) 泰安市园林管理局 二0一三年八月 1

泰安市城市绿地养护服务规范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泰安市城市绿地养护服务的定义、质量标准、养护要求,城市绿地环境要求、服务时限、安全及文明作业要求和监督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泰安市城市建成区内园林绿地的养护服务。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同时,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CJJ/T 85-2002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CJJ/T 91-2002 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城市绿化条例》 《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泰安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2

城市公园服务规范DB37/T 1172-2009 城市绿地养护服务规范DB37/T 1174-2009 三、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一)城市绿地 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用于改善城市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美化城市的一种城市用地。本规范所指城市绿地主要包括公园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和其他绿地(不含生产绿地)。 (二)绿地养护 对园林植物采取灌溉、排涝、修剪、防风、防寒、除草、施肥、防治病虫、更新种植等抚育性技术措施的过程。 四、质量标准 根据城市绿地所处位置及重要程度将养护管理分成以一级、二级、三级共三个等级。 (一)一级管理标准 城市综合性公园、历史名园、风景名胜公园的绿地养护,全市性公园、广场绿地的养护,以及城市主干道绿地的养护应达到一 3

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

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T 269-2005)

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 (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T 269-2005)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绿地内园林植物、古树名木、园林建筑小平及设施等养护质量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城市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等四类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全省建制镇以下的同类绿地养护管理也可以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CJJ/T85—2002 J185—2002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DB44/T 268—2005 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绿色期

一年内草坪自然生长状态下叶色保持正常绿色的持续时间。 3.2 杂草覆盖率 单位面积内杂草所覆盖面积的百分比。 3.3 倾斜率 主干偏离地表垂线的角度超过5.0°的行道树株数占该路段行道树总 数量的百分比。 3.4 分级养护 根据城市绿地所处位置的重要程度及绿地的性质和养护质量水平 要求的不同,将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分成四个等级,即一级养护、二级养护、三级养护和四级养护。 4 养护质量标准 4.1 总体质量标准 4.1.1 一级养护 4.1.1.1 严格按照DB44/T 268—2005的规定对绿地进行养护。定制完善的养护技术方案,建有工种齐全和固定的养护队伍,养护到位、得当,达到黄土不露天,绿地总体景观好。 4.1.1.2园林植物 4.1.1.2.1 草坪植物叶片健壮、色泽纯正,无枯黄叶;其它植物的新梢粗壮、叶片健壮、叶色纯正,无枯枝败叶。新建植草坪的绿色期和覆盖率在一年内、其它新种植物的生长状况在两年内达到一级养护标准。 4.1.1.2.2 乔木树冠完整、美观,生长旺盛,开花结果正常;主侧枝分布均匀,分枝点高度与树种特性相适应,分枝不影响游览和观景。无死株、

城市绿化养护服务质量规范

青岛市城市绿化养护服务质量规范(试行)

前言 本标准由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市园林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市园林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目录 1 范围 2 规范性文件引用 3 术语和定义 3.1城市绿化 3.2养护服务 4 养护服务标准 4.1 园林植物 4.1.1乔木 4.1.2灌木 4.1.3 地被植物 4.1.4 整形植物 4.1.5 草坪、草地 4.1.6花卉 4.1.7 水生植物 4.1.8古树名木 4.1.9绿地内各类设施 4.1.10绿地内环境 4.2 服务时限要求 4.3 安全与文明作业 4.4 监督管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养护行为所服务的客观事物—绿地及其附属物,通过养护行为的实施要达到怎样的效果和如何规范保证此服务行为的有效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青岛市建成区内园林绿地的养护服务。

2规范性文件引用 《青岛市城市绿化条例》 CJJ/T85-2002《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DB37/T1174-2009《城市绿地养护服务规范》 DB3702/T071-2005《青岛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CJJ/T91-2002《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青岛市古树名木管理技术规范》 《青岛市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3.1城市绿化养护 对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用于改善城市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美化城市的一种城市用地进行维护管理的行为。 3.2养护服务 对城市绿化采取修剪、灌溉、病虫害防治等措施,以期城市绿化发挥最好的功能。 4 养护服务标准 4.1 园林植物 树形合理,植株健壮、美观,植物生长势适中。不同植物的生物习性、生态景观效果得以充分展示。开花植物花朵分布均匀,花朵大小、数量正常。各种树木种间、株间生长协调,层次处理得

广东省《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

广东省《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DB44/T268-2005) 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 Code for Maintaining Technique of Greening Space in City and Town 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T 268-2005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05年10月12日发布2006年1月1日实施) 前言 为了加强广东省城市绿地养护的技术管理,提高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水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丰富城市景观,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技术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共有7章,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园林植物养护、古树名木养护,以及园林建筑、小品和设施维护、技术档案等。 本规范由广东省建设厅提出并归口管理,授权负责起草单位具体解释。 本规范由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负责起草,佛山市园林学会、深圳市绿化管理处、珠海市园林管理处、江门市园林局、中山市园林管理处等参加起草。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周琳洁、周贱平、欧阳底梅、周大珠、钟汉谋、陈霞、杨敏辉、丁少江、卢俊鸿、吴芝元、洪强、张晓然、顾荣和、覃炜、黄金福。 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城市绿地内园林植物养护、古树名木养护、园林建筑、小品和设施维护,以及养护管理技术档案的建立与管理等各项技术要求。本规范适用于广东省城市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等四类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全省建制镇以下的同类绿地养护管理,也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设计规范方案及等级标准(养护标准)

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及等级标准 1 总则 1.1 为提高城市绿化养护水平,规绿化养护管理,确保绿化养护质量,特制定本规。 1.2 本规适用于城市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居住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等工程的养护施工、管理和监理。 1.3 本规划分养护容: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扶正支柱、绿地景观、设施维护等。 2 术语 2.1 绿化养护指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之后,为使园林绿地达到整洁美观,园林植物正常生长而采取的管理措施。 2.2 乔木指树身高大的树木,由根部发生独立的主干,树干和树冠有明显区分。 2.3 色块灌木指绿地中成片栽植的彩叶植物或花灌木。 2.4 造型灌木指用修剪、捆扎等方法整修成特定形状的灌木。2.5 花卉指木本观花植物及草本观花植物的总称。 2.6 盆草花指盆栽草花及地栽草花(含宿根花卉)的总称。 2.7 花灌木指观花类灌木及小乔木。 3 养护要求 3.1 长势树木长势旺盛。

3.2 叶片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无明显虫屎、虫网,被虫咬食叶片数量每株在10%以下。 3.3 枝干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树干基部无蘖芽滋生、枝干粗壮、无明显枯枝、死桩,基本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在主、侧枝上基本无活虫。 3.4 树冠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侧枝分布均匀、枝条疏密适当,膛不乱,通风透光。 3.5 行道树分枝点高度、树高、冠幅基本一致,无连续两株缺株,相邻5株的高差<10%。 3.6 花灌木着花率高、开花繁茂、无落花落蕾现象。色块灌木无缺株断行、覆盖度达100%,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 3.7 绿篱、造型灌木形状轮廓清晰,表面平整、园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3.8 藤本藤蔓分布合理、枝叶覆盖均匀、附着牢固、覆盖度达85%以上。 3.9 盆草花生长健壮、花繁叶茂、无残花败叶。 3.10 草坪生长茂盛、叶色正常,基本无秃斑、无枯草层、无杂草、无病虫害、覆盖度达98%以上,留茬高度经常保持在6-8㎝,暖型草不高于5㎝。 4 技术措施 4.1 浇水排水

新版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养护标准).pdf

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 1 总则 1.1 为提高城市绿化养护水平,规范绿化养护管理,确保绿化养护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居住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等工程的养护施工、管理和监理。 1.3 本规范划分养护内容: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扶正支柱、绿地景观、设施维护等。 2 术语 2.1 绿化养护指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之后,为使园林绿地达到整洁美观,园林植物正常生长而采取的管理措施。 2.2 乔木指树身高大的树木,由根部发生独立的主干,树干和树 冠有明显区分。 2.3 色块灌木指绿地中成片栽植的彩叶植物或花灌木。 2.4 造型灌木指用修剪、捆扎等方法整修成特定形状的灌木。 2.5 花卉指木本观花植物及草本观花植物的总称。 2.6 盆草花指盆栽草花及地栽草花(含宿根花卉)的总称。 2.7 花灌木指观花类灌木及小乔木。 3 养护要求 3.1 长势树木长势旺盛。

3.2 叶片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 落叶,无明显虫屎、虫网,被虫咬食叶片数量每株在10%以下。 3.3 枝干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树干基部无蘖芽滋生、枝干粗壮、无明显枯枝、死桩,基本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 虫在主、侧枝上基本无活虫。 3.4 树冠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侧枝分布均匀、枝条疏密 适当,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3.5 行道树分枝点高度、树高、冠幅基本一致,无连续两株缺株,相邻5株的高差<10%。 3.6 花灌木着花率高、开花繁茂、无落花落蕾现象。色块灌木无 缺株断行、覆盖度达100%,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 3.7 绿篱、造型灌木形状轮廓清晰,表面平整、园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3.8 藤本藤蔓分布合理、枝叶覆盖均匀、附着牢固、覆盖度达85%以上。 3.9 盆草花生长健壮、花繁叶茂、无残花败叶。 3.10 草坪生长茂盛、叶色正常,基本无秃斑、无枯草层、无 杂草、无病虫害、覆盖度达98%以上,留茬高度经常保持在6-8㎝,暖型草不高于5㎝。 4 技术措施 4.1 浇水排水

成都市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标准(试行)

成都市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标准(试行) 1.说明 1.1成都市绿化养护管理标准,依据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50016—1998《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程》结合成都市绿化实际情况制定。 1.2本标准养护管理工作的内容: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扶正支柱、绿地容貌、设施维护等。 1.3本标准养护管理适用范围: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居住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等。 1.4本标准适用成都市绿化养护施工及其工程管理和监理。 1.5本标准特殊术语说明 1.5.1绿化养护管理是指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之后,为使园林绿地达到整洁美观,园林植物正常生长而采取的一切养护管理措施。 1.5.2色块灌木指绿地中成片种植的彩叶植物或开花灌木。 1.5.3造型灌木指用修剪、捆扎等方法整修成特定形状的灌木。 1.5.4花卉指木本观花植物及草本观花植物的总称。 1.5.5盆草花指盆栽草花及地栽草花(含宿根花卉)的总称。 1.5.6花灌木指观花类灌木及小乔木。 2.养护的直观标准 2.1长势树木长势旺盛。 2.2叶片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无明显虫屎、虫网、被虫咬食叶片数量、每株在10%以下。 2.3枝干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树干基部无蘖芽滋生、枝干粗壮、无明显枯枝、死桩、基本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在主,侧枝上基本无活虫。 2.4树冠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侧枝分布均匀、枝条疏密适当,内膛不乱,通光透光。 2.5行道树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基本一致,无连续两株缺株、相邻5株的高差<10%。 2.6花灌木着花率高、开花繁茂、无落花落蕾现象。色块灌木无缺株断行、覆盖度达100%,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 2.7绿篱、造型灌木形状轮廓清晰,表面平整,园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2.8藤本长藤分布合理、枝叶覆盖均匀、附着牢固、覆盖度达85%以上。 2.9盆草花生长健壮、花繁叶茂、无残花败叶。花坛整洁美观、四季有花、层次分明、图案清晰、色彩搭配适宜。 2.10草坪生长茂盛、叶色正常、基本无秃斑、无枯草层、无杂草、无病虫

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

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 一、总则 1、为了适应重庆市园林绿化发展的需要,保护园林绿化成果,提高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和水平,规范园林植物养护管理技术,从节约型园林绿化的理念出发,特制定本技术标准。 2、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内容应包括: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扶正支柱、绿地容貌、设施维护等。 二、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 3.1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总体标准 3.1.1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适时科学地实施养护,植物及植物景观基本达到设计要求,黄土不露天。资料档案管理科学有序。 3.1.2 园林植物 (1) 乔木 A、树冠完整美观,分支点合适,基本无枯枝败叶。主侧枝分布匀称形成最佳的叶镶嵌效果,内膛枝不乱。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常绿乔木基本无黄叶,落叶乔木应及时清理落叶。开花乔木花朵繁茂色泽艳丽。不同品种乔木的生物习性得到展现。 B、应依据园林绿化功能的需要和设计的要求,充分考虑乔木与生长环境的关系,调整树形,均衡树势。每年必须根据树龄及生长势强弱进行修剪,调整乔木的通风、透光,促使乔木的生长。乔木的修剪应以自然树形为主。

C、孤植乔木应形态突出,树形完美,树冠饱满,符合观赏要求;树穴覆盖完整。 D、古树、大树、名树和珍稀树应有档案和养护技术措施并按计划实施养护,效果良好。 (2)行道树 A、冠形完整,无缺株,应保持线路上乔木的整体形态和植物层次(含器皿栽种),绿地内无枯死株。 B、修枝及时,排危修枝不得超出24小时,补栽及清理现场不得超出48小时,与架空线间距基本合理,长势旺盛,树圈内无积水,树圈完好率90%以上。 C、行道树中乔木的修剪,除应按一般乔木要求操作外,还应注意以下规定: a)行道树的树型、冠幅、分枝点高度及冠下缘线应基本一致,高度应符合行道树的有关标准。 b)树木与架空线有矛盾时,应修剪树枝,使其与架空线保持安全距离。 (3) 灌木 A、树冠完整不缺向,枝叶茂密,生长健壮,叶色正常。花灌木株形丰满,正常开花,着花率高,开花繁茂,花色艳丽。色块灌木丰满,无残缺株,色块分明,层次突出,线条清晰流畅。自然式灌木无论片植、孤植、丛植和线性栽植均应在疏密、品种、高低错落及群体、线性、株及丛的整体与个体形态体现设计意图。 B、灌木的修剪应以自然树形为主。 C、木本花卉修剪:

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养护标准)

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 1?总?则 1.1?为提高城市绿化养护水平,规范绿化养护管理,确保绿化养护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居住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等工程的养护施工、管理和监理。 1.3?本规范划分养护内容: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扶正支柱、绿地景观、设施维护等。 2?术?语 2.1?绿化养护?指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之后,为使园林绿地达到整洁美观,园林植物正常生长而采取的管理措施。 2.2?乔木?指树身高大的树木,由根部发生独立的主干,树干和树冠有明显区分。2.3?色块灌木?指绿地中成片栽植的彩叶植物或花灌木。 2.4?造型灌木?指用修剪、捆扎等方法整修成特定形状的灌木。 2.5?花卉?指木本观花植物及草本观花植物的总称。 2.6?盆草花?指盆栽草花及地栽草花(含宿根花卉)的总称。 2.7?花灌木?指观花类灌木及小乔木。 3?养护要求 3.1?长势?树木长势旺盛。 3.2?叶片?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无明显虫屎、虫网,被虫咬食叶片数量每株在10%以下。 3.3?枝干?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树干基部无蘖芽滋生、枝干粗壮、无明显枯枝、死桩,基本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在主、侧枝上基本无活虫。

3.4?树冠?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侧枝分布均匀、枝条疏密适当,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3.5?行道树??分枝点高度、树高、冠幅基本一致,无连续两株缺株,相邻5株的高差<10%。 3.6?花灌木?着花率高、开花繁茂、无落花落蕾现象。色块灌木无缺株断行、覆盖度达100%,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 3.7?绿篱、造型灌木?形状轮廓清晰,表面平整、园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3.8?藤本?藤蔓分布合理、枝叶覆盖均匀、附着牢固、覆盖度达85%以上。 3.9?盆草花?生长健壮、花繁叶茂、无残花败叶。 3.10?草坪??生长茂盛、叶色正常,基本无秃斑、无枯草层、无杂草、无病虫害、覆盖度达98%以上,留茬高度经常保持在6-8㎝,暖型草不高于5㎝。 4?技术措施 4.1?浇水排水 4.1.1?浇水原则?浇水应根据不同植物生物学特性、树龄、季节、土壤干湿程度确定,做到适时、适量,不少浇,不漏浇。夏季中午气温较高时不宜浇水,温差较大容易造成植物死亡;冬季早晚气温较低时不宜浇水,特别是晚上浇水易造成根系冻害而死亡。 4.1.2?浇水年限?树木定植后一般乔木需连续浇水3年,灌木5年。土壤保水力差、树木生长不良或遇干旱年份,则应延长浇水年限。 4.1.3?浇水次数和时间?浇水次数应视气候、土壤等具体情况确定,不同地段的浇水次数应有所不同。乔木每年浇水次数应不少于8次(每年3月份到10月份各一次),灌木应适当增加浇水次数。

南京市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 2008年10月8日

南京市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要求 一、总体要求 1、绿化养护必须由具有相应绿化施工资质的专业队伍来承担。 2、绿化养护按照《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技术规定(试行)》和《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等规定执行。 3、养护单位应具备专业养护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工人进行作业,每万平方米绿地安排养护工人1~3名,养护过程中无违章操作现象,无安全事故。 4、养护单位在南京市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所提供的植物材料、生产资料、机械设备和工具必须满足绿化养护的要求,并且对环境没有污染。 5、养护后的绿地应植物生长旺盛,设施完善,环境整洁美观。 二、养护技术要求 (一)园林植物养护 1、修剪 所有乔灌木冬季修剪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春季修剪在植物生长开始前完成。 行道树和园林乔木主要修剪内膛枝、徒长枝、病虫枝等,无枯枝危膀,园林乔木要求树型优美,新植行道树要求分枝点高度留茬一致,不影响交通。生长季节及时剥芽,芽长不超过10cm,每条道路行道树未剥芽的不超过2%。 花灌木秋冬季修剪要有利于短枝和花芽的形成,遵循“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进行修剪,生长季节及时剥芽(含脚芽),芽长不超过10cm。 绿篱、地被要及时修剪,促其分枝,保持全株枝叶丰满,加速覆盖。球形灌木应常年保持形态完整,色块灌木应保持一定高度,常年保持形态完整,曲线清晰流畅,无缺株、无空洞、无徒长枝。 草坪在生长季节,应采用条纹状交叉修剪方式,按三分之一原则适时进行修剪,修剪后高度宜为5~7cm,年修剪次数:冷季型为40次(冬季12~2月份,2次/月;春季3~4月份,3次/月;5~6月份,4次/月;夏季7~8月份,2次/月;秋季9~11月份,4次/月);暖季型马尼拉5次/年,百莫达40次/年。 具有特殊造型的景观树修剪按照盆景要求进行,由中级以上盆景工负责作业。 所有修剪剩余物要及时清理,保证现场整洁,防止滋生病虫害。 2、浇水 植物浇水应根据不同的立地条件、季节差异和生长状况及时进行,并要浇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