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港口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港口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JTJ 226—97

一.总则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保护好环境是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基础。本规范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制定,目的是统一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标准,提高评价质量,使港口工程建设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的原则。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具有被法律确定,执行具有强制性。除环境保护法外,国家还颁布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以及国务院颁布的有关条例;国家还制定300多项有关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环境基础、环境方法等标准为环境影响评价所必须执行。

我国海岸线长、内河通航河流多,港口建设项目分布广。各地方政府根据地方环境质量要求和环境功能规划还制定了地方法规和地方环境标准,评价时必须执行。

为统一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标准,防止污染,改善和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海港、河港的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环境影响评价。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必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一般规定

1 评价阶段和评价程序

根据最近几年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将环评工作阶段作了适当调整,规定第三阶段为报告书审批阶段,工作内容为审查报告书、修改补充报告书,报告书批复,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报告书的质量。

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是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的组成部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第二阶段为评价阶段,第三阶段为报告书审批阶段。

第一阶段:港口建设单位提供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办理评价任务委托→收集分析项目有关资料→提出评价等级确定评价范围确定环境目标筛选评价因子→编写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审批评价大纲

第二阶段: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国家、地方法规和标准↓

评价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污染防治和减缓影响的措施给出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三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修改补充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应符合有关规定。

二.2评价类别和等级

条文根据近五年30多个大中型港口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按照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特征,提出了港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标准和环境要素评价分级标准,以及各类评价项目的评价深度。评价时首先应根据工程性质和规模确定评价类别,再根据环境特征确定环境要素的评价等级。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应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及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所在地区的环境特征和区域环境功能规划划分。项目评价类别分A、B、C三类,环境要素评价分一、二、三级。A类评价项目必须进行详细、全面评价;B类评价项目应根据评价重点进行评价;C类评价项目可进行一般评价;A 类和B类评价项目均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C类评价项目可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见下页表二.2)

二.3评价范围

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应根据项目评价类别、环境要素评价等级和所在地区的环境特征确定。评价的时间范围应包括建设期和营运期。A类评价项目必须同时评价建设期和营运期;B类评价项目应以评价营运期为主;C类项目应对建设期和营运期进行影响分析。评价的空间范围应包括项目相关的陆域和水域在内的评价区。A类和B类评价项目的陆域范围应包括港区和与项目想邻的生活区、疏港公路、铁路专用线及环境敏感目标;水域范围应包括港池、进港航道、新建锚地,以及与上述水域想邻的环境敏感目标。(A类和B类评价项目的陆域范围和水域范围是指项目建议书及批复规定的范围)

二.4 评价内容

港口建设项目的评价内容应根据项目的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进行确定。(见下页表二.4)

港口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与环境要素评价等级划分表(二.2)

港口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二.4)

三.工程分析

三.1 一般规定

工程分析是环境影响预测的基础,是报告书的重要内容。条文规定了工程分析才用的资料、分析内容和分析方法。

工程分析应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技术资料为依据。还应包括项目概况描述和项目建设期、营运期二个阶段的污染源分析。分期建设的项目应按分期进行工程分析。

工程污染源强分析应根据建设项目的评价类别和污染物性质,可采用类比分析法、物料平衡计算法、经验公式计算法、调查统计法、查阅参考资料分析法等。A类和B类评价项目,应通过分析确定主要污染物和预测评价因子。

三.2 建设期污染源强分析

条文规定了A类和B类评价项目建设期工程分析内容和应达到的深度,分析方法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

1.A类和B类评价项目应进行施工活动分析,确定建设期影响水环境和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及排放方式;采用类比分析法、经验公式计算法确定未采取防污染措施和采取防治污染措施二种状况下的污染负荷、污染强度及采取防污染措施减少的污染负荷、污染强度。

2.A类和B类评价项目应采用类比分析法确定影响环境噪声的主要施工机械噪声源强、施工车辆流量及交通噪声强度。C类评价项目可分析法确定建设期影响水环境、大气环境和环境噪声的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

3.A类和B类评价项目宜采用类比分析法确定建设期固体废物总量、主要成分及性质。还应根据施工船舶的船型和施工期采用类比分析法确定船舶污染物排放的种类和数量。还应采用类比分析法或经验公式计算法确定陆域形成、码头建设、进港航道疏浚产生悬浮物总量及排放强度。

三.3 营运期污染源强分析

规定了A类和B类评价项目水环境和大气环境工程分析的内容和应达到的深度,分析方法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还提了港口营运期各环境单元的污染源强分析确定方法。

1. A类和B类评价项目,应进行装卸工艺流程分析确定营运期影响水环境、大气环境的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及排放方式;可采用类比分析法和经验公式计算法

确定未采取防污染措施和采用防污染措施二种状况下年排放污染负荷、污染强度及采取防污染措施后的污染负荷、污染强度,采取防污染措施减少的污染负荷、污染强度。

2.水环境一级和二级评价的污染负荷和污染强度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生活污水量应包括陆域生活污水量和船舶生活污水量。陆域生活污水量可按生活用水量进行计算;船舶生活污水量可根据船型和到港艘次采用类比分析法确定。船舶舱底油污水水量和含油量,可根据实测资料或采用经验公式法、类比分析法确定。油船换装油品时的洗舱水量,宜按船舶载重吨的10%~20%确定。

3.散装有毒液体卸船码头接收船舶洗舱水量和船舱残留物,应根据有毒液体物质的分类和洗舱条件确定,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A类物质卸船后的预洗舱水量应按从每个舱内排出的有毒物质浓度计算。当排出浓度为0.10%时水量可取10m3;当排出浓度为0.01%时,水量可取100m3。需要达到装卸另一种物质要求清洁条件的总洗舱水量,可按载货舱容积的3%~5%计算。

(2) B类、C类和D类物质卸船后达到清洁条件的洗舱水量,大型散装液体化学品船每船可取50~200 m3 ;小型散装液体化学品船每船可取5~20 m3 。B类和D类物质船舱残留物每舱可取1~3 m3 ;洗舱水量可取3 m3 。

(3)煤炭、矿石码头确定冲洗水量时的冲洗强度可取每次5L/m2;污水中煤炭、矿石的悬浮物含量,可采用类比实测资料确定。石油、散装液体化学品装船和装罐作业排出的油气和化学品气体排出量,可采用油品、化学品损失率计算。损失率宜采用实测或统计法确定。散粮码头的扬尘量可采用经验系数法确定。散装化肥码头和散装水泥码头的粉尘排放量和排放浓度,宜采用类比法确定。港口机械噪声、疏港车流量和交通噪声,宜采用类比实测资料确定。港口船舶固体废物和陆域固体废物发生量宜采用统计分析法确定。

四.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调查

四.1 自然环境调查

A类和B类评价项目评价中描述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所需收集的资料内容、方法。在调查时,可充分利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资料。

A类和B类评价项目应进行评价区域的地质、地貌、水文和气象等自然环境的调查。地质调查应概要说明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地层构造等情况。地貌调查应收集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海拔高度、地形特征、地貌类型。水文和气象调查应重点调查评价区内气象台和水文站的长期观测资料。

四.2 社会环境调查

A类和B类评价项目应进行评价影响区域内的城镇与乡村分布、交通、邮电、环保基础设施、工农业发展规划等社会环境调查。城镇与乡村分布应收集批准的资料,确定评价区内的环境敏感目标。交通、邮电及环保基础设施调查应重点收集与项目相关的公路、铁路、水运、邮电通讯、污水处理设施现状及发展规划。工农业生产调查应收集项目相关的厂矿企业、工业结构、能源消耗、土地利用等。

五.水环境影响评价

五.1 水环境现状评价

本条制定的原则是:充分利用评价水域内已有资料,减少现场调查与监测工作量,缩短评价周期,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水环境现状评价应包括评价区内的污染源评价和水质质量、底质现状评价。水环境现状评价应充分利用现有监测资料,现有资料的收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收集评价水域的水质、底质长规监测资料。收集的资料应是国家三级及以上的环境监测站近三年的监测成果。

(2)应收集评价水域及相邻水域近三年内经审查的环境评价资料。

一、二级评价污染源调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调查直接排入评价水域的陆域污染源、船舶污染源及对评价水域有较大影响的相邻污染源。

(2)内容应包括污染源的分布、排放形式、排放量、排放成分、排放规律和排放途径等。

(3)调查可采用社会调查、实地监测和统计计算等方法。

污染源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评价因子应选择排放量大、毒性大、对环境和人群健康影响较大的污染物。

(2)评价标准应采用现行污水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

(3)评价方法可采用等标污染负荷法、等标排放量法,计算污染源和污染物的分担率。

(4)评价结果可用列表法和直方图法表示,并确定主要污染源和排入评价水域的主要污染物。

一、二级评价现有监测资料不能满足评价需要,进行补充监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环境现状监测包括水质监测和底质监测。

(2)监测断面、垂线和采样点设置应根据评价区域的水文、地形条件和评价内容,采用射线法,轴线法或功能布点法确定,采样垂线不应少于5条。并满足下列要求:

(a) 开敞式海港项目宜采用射线法由岸线向外设置3-4个断面,每个断面布设近、中、远三条采样垂线,垂线间距为500m~1000m,近岸垂线不应被建设后的码头所覆盖;在锚地和环境敏感目标处宜增加采样垂线;

(b) 有掩护海港宜采用轴线法沿设计主航道两侧布设采样垂线,在锚地、港池口门及环境敏感目标处宜增设采样垂线;

(c) 河港宜在拟建码头及上游、下游公布设3个断面,每个断面布设条采样垂线,在锚地和环境敏感目标处应增设采样垂线;

(d) 重要的排污口下游500m~1000m处应设置监测断面;

(e) 底质采样可按水质采样垂线的50%设采样点,以近岸为主,兼顾其它采样点。

(3)水环境监测因子应根据评价因子筛选确定,并满足下列要求:

(a) 海港、河口港一、二级评价的水质必须监测的因子为:pH油类、COD、DO、SS、无机氮、无机磷和盐度;河港一、二级评价的水质必须监测的因子为:pH 、石油类、高锰酸钾指数、DO;并应根据项目性质及货种增加监测因子;

(b) 一、二级评价的底质监测因子可根据需要从下列因子中选取:油类、有机质、Pb、Zn、Cu、Cd、Hg等。

(4)水环境现状监测采样要求及分析方法满足下列要求:

(a)海域应执行现行行业标准《海洋调查规范》。

(b) 河流及其它地面水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GB383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

(5)监测时段及频率满足下列要求:

(a) 海港和河口港一级评价的水质监测次数应为大潮期和小潮期各一次,每期高潮、低潮各采样一次,底质采样一次;二级评价监测时段应根据项目要求确定,监测次数宜为大潮期和小潮期各一次,每次高、低潮各采样一次,底质采样一次;

(b) 河港一级评价的水质监测次数应为枯水期和平水期各一次,每次连续二天,每天取样一次;二级评价的监测次数应为枯水期或平水期中的一次,每次连续二天,每天取样一次;三级评价项目已有资料不能满足评价需要时,可在平水期或枯水期进行一次水质补充监测。

(6)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评价因子应在监测因子中选择确定;评价标准应经有关部门确认;水质和底质宜采用单项指数法评价。评价结果满足下列要求:(a) 确定评价水域内的主要污染物质、污染程度和位置;(b) 分析各种污染物质的超标原因; (c) 综合确定水环境质量。

五.2 水环境影响预测

水环境影响预测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对工程分析确定的污染因子进行预测;当运载疏浚物的船舶选择的航线二侧无环境保护目标和疏浚物在划定的抛泥区内抛弃时,可不评价悬浮物和疏浚物对水环境的影响;分析污染因子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

污染预测方法与计算模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污染预测的流场计算应符合附录D的要求;污染预测方法的选择应满足水环境影响评价结果深度要求。一级评价应采用数值模拟和模式计算方法,二级评价可采用模式计算方法,三级评价可采用类比分析方法。

水质预测模式的选择满足下列要求:空间维数与流场计算模式一致;满足污染物排放的代表性条件;反映预测因子的理化特征。

混合输移扩散参数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海港和河港一级评价在有条件时,宜采用示踪试验确定混合输移扩散参数;无条件时,可采用相似海区的试验结果或经验公式计算。进行示踪试验应满足下列要求:示踪物能反映代表性污染物质的特性;实验条件与水质预测条件相似。(2)河流混合扩散参数可按下列方法确定:非感潮河段横向混合扩散参数,当B/H≤100时可采用泰勒(Taylor)公式计算,当B/H >100时可采用菲希尔(Fischer )公式计算;河流纵向扩散参数可采用爱尔德(Elder)公式计算。

疏浚悬浮物扩散计算参数x、y方向的水平流速u、v:可按疏浚区实测资料确定;x、y方向的水平涡动扩散系数Kx、Ky :一级评价项目应由现场实验分析确定,二级评价项目可类比分析确定。

水环境污染影响预测的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二级评价应达到设计水平条件下的污染物浓度控制要求;给出预测因子的空间浓度分布图,确定影响范围和程度定量分析敏感目标和保护目标的影响程度。三级评价分析主要污染物最大影响范围和污染程度。

六.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六.1 大气环境现状评价

例行监测资料应由三级及以上的环境监测站提供,是为了保证资料的质量。大气环境现状评价应包括污染源评价和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大气环境现状评价

应充分利用已有监测资料。已有监测资料的收集应是评价区域内或相邻区域内,国家三级及以上的环境监测站近三年的监测成果或经审查的环境评价资料。

大气污染源调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一、二级评价调查评价区内的主要污染源以及与评价区相邻的重大污染源。三级评价调查评价区内与拟建项目密切有关的污染源。(2)调查内容包括污染源的分布、排放量、排放因子、排放方式、排放规律和排放途径等。(3)调查方法可采用社会调查、现场监测和类比分析。

大气污染源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1)评价因子应选择排放量大,毒性大、对环境和人群影响较大的污染物。(2)评价标准应采用现行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环境质量标准。(3)评价方法可采用等标排放量法、等标污染负荷法,计算污染源和污染物的分担率。(4)评价结果可用列表法和直方图法表示,确定评价区域内的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

已有大气环境监测资料不能满足现状评价需要时,应进行补充监测并符合下列规定:(1)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和评价区的气象、地理条件、敏感目标采用的功能点法监测点位;一、二级评价不少于三个测点,并符合下列要求:(a)改建、扩建项目和污染源密集区内的监测点宜多于新建项目和污染源稀少区内的监测布点; (b)评价区常风向下风恻,主要污染源的下风向设监测点; (c)敏感目标处置设监测点。

(2)监测点不应设置在污染源旁及主要交通干线处,应避开树林和高层建筑物,周围应有 270о以上的自由空间。

(3)一、二级评价监测因子为TSP、SO2 、NOx,并根据项目性质、货种增加监测因子。(4)监测因子的测定应执行现行行业标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5)监测时段和频次应满足下列要求:(a) 一级评价可选择典型月份监测二次,每次连续监测3~5天;(b) 二级评价可选择典型月份连续监测2~3天; (c) 三级评价在已有资料不满足评价需要时可进行连续监测1~2天。(6)一、二级评价监测数据处理应满足下列要求:(a)采样分析的有效数据数和百分率; (b)各次监测的日均值与1小时均值; (c)日均值的超标率与1小时均值的超标率;(d)浓度分布和变化规律。

大气环境现状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评价项目的监测因子作为评价因子;评价标准应经有关部门确认;评价方法宜采用单项指数法;一、二级评价结果应满足下列要求:(a)确定评价区内的主要污染物、污染程度和范围;(b)分析污染物超标原因;(c)综合确定环境空气质量。三级评价分析监测资料确定环境空气质量。

六.2 污染气象统计分析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应收集评价区内和相邻气象台站的气象资料,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级评价的资料不少于年,二级评价资料不少于年;一级评价项目,污染气象统计分析的内容应满足下列要求:(a)年、季的地面湿度、温度、降雨量;

(b) 年、季的风玫瑰图;(c)最大风速、最小风速、月平均风速及变化规律、典型日平均风速;(d)年各风向、各风速段、各类大气稳定度的联合频率。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内容应根据工程分析确定的主要污染因子进行预测,分析污染因子的影响范围和程度。一级评价可利用相似条件的实测资料对预测模式进行分析验证。预测评价的深度要求应符合以下规定:(1)一、二级评价应分别对建设期和营运期进行污染预测。三级评价应对营运期污染进行分析;(2)一级评价计算地面1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和长期浓度,并绘制浓度分布图,二级评价计算地面和日平均浓度。(3)一级评价应计算环境保护目标处典型气象条件下的1小时平均地面浓度。(4)一、二级评价确定对评价区的影响范围和污染程度,定量分析对敏感目标的影响;三级评价分析主要污染物最大影响范围和污染程度。

六.3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港口工程性质表明:大气污染物质包括气态和颗粒物两类,污染源几何排放高度在30m左右,污染距离较近,范围较小,且多数港口周围地形平坦。近十年的港口工程评价结果表明大气环境预测计算采用高斯扩散模式和修正的高斯扩散模式可以满足工程评价需要。

七.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七.1生态环境现状调查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应根据评价等级和环境特点确定水域生态和陆域生态的调查内容。水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应以收集近3年已有的资料为主,资料不足时,进行补充调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海港、河口港一级评价进行浮游生物、水产养殖、渔业捕捞、产卵场和生长区、回游动物及珍稀动植物调查,岸线侵蚀、水域冲刷与淤积调查。

(2)海港、河口港二级评价应进行水产养殖、渔业捕捞、产卵场和生长区、回游动物及珍稀动植物调查。

(3)河港一、二级评价应进行水产养殖、渔业捕捞、回游动物及珍稀动植物调查,岸坡稳定、河道冲刷与淤积调查。

海域生态调查的站位布设和调查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浮游生物调查站位的数量和位

置宜与水环境现状调查的站位一致。浮游生物调查应执行现行行业标准《海洋监测规范》。

海港、河港一、二级评价应收集评价范围内陆域的地质地貌、水土保持、土壤类型和主要植被的有关资料。海港一、二级评价宜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生态现状分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确定水域生态的营养状态,营养状态指数;

(2)分析确定浮游生物的种类、数量、优势种、分布及多样性;

(3)分析确定水产养殖、渔业捕捞和珍稀动植物种类、分布和面积;分析确定洄游动物种类、洄游的性质、时间和路线。

陆域生态应根据调查分析地质地貌、水土流失及植被状况。

(条文中的"浮游生物"是指浮游植物和大、中型浮游动物。珍稀动植物是指红树木、珊瑚礁以及国家现行法规列为保护对象的其它动植物。岸线侵蚀和水域冲刷与淤积的现状调查是指采用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有关内容进行初步的分析。)

七.2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条文中分析项目对水土保持的影响适用于在近岸进行开山填海造陆的港口建设项目。

海港、河港一、二级评价生态环境影响分析根据现状调查岸线规划、环境功能规划及水环境影响评价等,分析项目建设和营运生态环境的影响。

一级评价应采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重点分析对水土流失、岸线变化、冲刷与淤积、水产养殖、渔业捕捞、珍稀动植物、洄游动物以及动物的产卵场和生长区的影响。二级评价宜定性分析项目对水土保持、水产养殖、渔业捕捞、珍稀动植物、洄游动物以及动物的产卵场和生长区的影响。三级评价宜定性分析项目对水产养殖、渔业捕捞影响。

一、二级评价应分析和建设期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性质、范围、程度和时段。

一、二级评价应分析营运期主要污染物对生态环境影响的性质范围和程度。一、二级评价应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资料分析防波堤、引堤、护岸、码头等水工建筑物的对水动力条件变化、回游动物、水产养殖业的影响。

八.声环境影响评价

八.1 声环境现状评价

条文中的环境敏感目标系指评价区内的学校、医院、疗养院、政府办公机构、居民区及《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1、2类标准规定区域。尚未划定港界的新建项目应以城市规划部门划定的建筑红线为港界。声环境现状评价应包括噪声源调查和环境噪声现状评价。还应采用收集资料和现场监测相结合的方法。资料应为评价区内近三年的噪声监测资料和经审查的评价资料。噪声源调查应包括噪声源种类、数量及相应的声级。环境噪声现状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点按环境功能法在港区内、港界、港外的环境敏感目标处及主要污染源布设。

(2)监测应执行国家现行标准GB/T1462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和现行行业标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3)一、二级评价分别连续监测3天、2天,每天昼间和夜间各一次。

(4)一级评价应对环境敏感目标和港界处的测点进行连续24小时监测。

环境噪声现状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评价标准应经有关部门确认的标准;

(2)一、二级评价应分析噪声源的特征和变化规律;

(3)一、二级评价应确定评价区内的敏感目标及港界处的声级、超标状况;

(4)一、二级评价应综合分析和确定评价区内的声环境质量,三级评价描述声环境状况;

八.2 声环境影响预测

港口建设项目对港外学环境的影响主要为疏港公路和铁路的交通噪声。

声环境影响预测内容应根据工程分析确定的主要噪声源,预测对噪声的影响范围和程度。预测评价量应为等效连续A声级。噪声预测宜采用模式计算和类比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模式选择符合下列规定:码头独立单机和移动范围较小的装卸机械的噪声辐射声级;码头固定式连续输送机械的辐射声级;疏港公路的交通噪声的辐射声级;铁路噪声声级;预测点的声级。

声环境影响评价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二级评价应确定建设期、营运期的噪声影响范围及对港界和敏感目标处的影响程度;(2)一级评价应绘制噪声声级的等值分布图,分析对声环境的影响规律;(3)二级评价列表给出影响范围和程度。

九.固体废物污染分析

九.1 船舶垃圾污染分析

本条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和《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提出。是在统计分析我国港口船舶垃圾发生量的基础上提出,适用于A类、B类和C类评价项目。根据《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国际海事组织73/78防污公约》附则Ⅴ中的有关条款制定。

船舶垃圾污染分析深度应根据评价类别、货种、船型、船舶航区确定。可采用类比分析法和统计计算法,估算停靠码头和停泊锚地船舶的垃圾发生量。A类、B 类评价项目应分析国内船舶、国外船舶垃圾的影响。

九.2 陆域固体废物污染分析

本条是根据港口生产垃圾发生情况统计资料及目前我国的人均生活垃圾量提出。

陆域固体废物污染分析深度应根据港口建设项目评价类别、货种确定。A类、B 类评价项目应分析建设期和营运期的固体废物的种类、采用类比法或统计法估算发生量。A类、B类评价项目应分析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的影响。A类、B类评价项目应根据固体废物的分类分别景象处理;C类评价项目可只估算固体废物的发生量及去向。

(工业固体废物是指在工业、交通等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是指日常生活中或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十.事故风险污染分析

条文中的事故风险是指自然因素和人为原因造成对环境重大污染影响、经济有重大损失的事故。规定了水环境和大气环境事故风险污染分析的方法和深度。

1.石油码头、液化气码头、散装有毒液体化学品码头及有毒固体化学品码头必须进行事故风险污染分析;风险分析范围包括码头、锚地和库区。

2.溢油事故风险污染分析应根据工艺流程、自然条件,采用类比分析法、统计法确定事故污染的几率、类型、强度。

3.宜采用定性方法分析事故风险污染对社会环境的影响,采用定量分析方法确定对自然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4.水环境事故污染宜采用类比分析或数值模拟计算分析确定;大气环境事故污染宜采用类比分析或数值模拟计算分析确定。

5.水环境事故污染评价深度应给出污染物扩散面积、漂移轨迹,确定污染范围、污染程度及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大气环境事故污染评价深度应给出污染物扩散范围、地面浓度分布,确定污染程度及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十一.社会影响分析

十一.1 公众参与调查

本条适用于A类评价项目,以及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的评价项目。

A类评价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公众参与调查的主要调查对象应为直接受影响的居民。可采用填调查表、座谈会等方法进行调查;回收的调查表应不少于50张,回收率不低于80%,参加座谈会的人数应不少于20人,被调查的人60%应是直接受项目影响的居民。调查内容应为被调查人对建设项目的态度、意见、建议和要求,记录调查对象的年龄、职业、性别、民族、宗教、文化程度等内容。应根据调查结果分析公众对项目的态度、意见、建议和要求。

十一.2 征地拆迁安置对社区的影响

本条适用于需要进行征地拆迁的大型、特大型的A类评价项目,以及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的评价项目。

A类评价项目应评价征地拆迁安置对项目所在社区及接受社区的影响,B类评价项目可根据需要分析征地拆迁安置对社区影响。征地拆迁安置对社区的影响评价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调查项目所在社区及拆迁安置接受社区的人群结构。

(2)调查征用土地、拆迁房屋、安置人员的数量和补偿情况。

(3)调查拆迁居民的重新安置情况。

调查可采用问卷、座谈会等方式,回收的调查表应不少于50张,回收率不低于80%,参加座谈会的人数应不少于20人,被调查的人应是直接受征地拆迁影响的人员。调查内容应为拆迁居民对重新安置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记录调查对象的年龄、职业、性别、民族、宗教、文化程度等内容。应根据调查结果分析拆迁人员对重新安置的不同意见、建议和要求。

十一.3 景观及文化设施影响分析

A类、B类评价项目宜根据需要进行景观及文化设施影响分析。景观及文化设施影响宜采用定性分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项目建设前的景观及文化设施现状进行调查。

(2)对项目建设后的景观构思及文化设施状况进行分析。

(3)对项目建设前后的景观及文化设施的变化进行对比分析。

(条文中的景观是指自然保护区、风景游览区、名胜古迹、浴场和疗养区等。文化设施是指文化娱乐场所、宗教活动场所、历史文化遗迹、文物所在地等。)

十二.环境保护管理和环境监控

十二.1 环境保护管理

本条适用于A类、B类评价项目和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的评价项目。新建项目应根据工程规模、性质确定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环境监测设施;根据管理和监测需要配备人员、仪器设备和设施。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应分析已有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监测设施的能力,根据需要增加人员、仪器设备及设施。应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制定人员培训计划。应编制管理和监控的设施、仪器设备清单及费用估算。

十二.2 环境监控

本条适用于A类评价项目和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的评价项目。

(1) A类、B类评价项目应根据建设期和营运期对环境的污染程度确定环境质量控制方案。

(2) A类评价项目应根据建设期和营运期污染种类、污染影响范围确定环境监测计划和需要制定的主要环境管理制度。环境监测计划应包括监测断面和站位、监测因子、监测时段、监测方法和数据处理等内容。

(3) A类评价项目应提出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环境保护管理计划和环境监控计划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及规章制度。

十三.防治污染措施与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十三.1 防治污染和减缓影响的措施

条文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第8条,《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大气污染法实施细则》第21条、第23 条,《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21条,《防治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第19条、第28条,《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规要求提出。规定必须提出的措施,适用于A 类、B类评价项目。为了能达到环境影响报告书指导建设项目的环保工程初步设计,条文规定了防治污染和减缓影响的措施必须达到的深度。

港口建设项目应根据影响评价结果提出建设期、营运期防治污染和减缓影响的措施。防治污染和减缓影响的措施技术上应可行,经济上应合理。

防治水环境污染和减缓影响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确定现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的简易处理方案;

(2)确定施工船舶舱底油污水处理方案;

(3)确定疏浚和陆域形成产生的悬浮物对保护目标影响的防治措施。

营运期防治污染和减缓影响的措施应满足下列要求:

(1)确定码头和锚地船舶的舱底油污水、船舶垃圾和船舶废油的接收处理方案;

(2)确定石油、散装有毒液体化学品码头船舶压舱水、洗舱水的接收处理方案,泵房冲洗水、贮灌清洗水及贮灌区初期雨水处理方案;

(3)确定煤炭、矿石码头堆场雨水和冲洗水的处理方案;

(4)确定多用途码头、集装箱码头洗箱水的处理方案;

(5)确定港区生活污水处理方案;

(6)确定石油、散装有毒液体化学品码头事故污染的应急措施;

防治大气环境污染和减缓影响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确定建设期防治施工粉尘污染保护目标的措施。

(2)营运期防治污染和减缓影响的措施应满足下列要求:确定煤炭、矿石、散粮、散装水泥和散化肥码头防治粉尘污染的措施;确定石油、散装有毒液体化学品码头有害气体污染防治措施;确定生产、生活用锅炉烟气污染防治措施。

减缓生态环境影响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确定防治陆域取土区水土流失的措施。

(2)确定减缓影响生态敏感区域的措施。

(3)确定防护绿化和环境绿化方案。

控制声环境污染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确定控制施工噪声对环境保护目标影响的措施。

(2)确定控制装卸机械、空压机、锅炉房等机械噪声及疏港公路交通噪声对环境保护目标影响的措施。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确定施工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2)确定营运期船舶垃圾、陆域生产废物、生活垃圾处置方案。

实行排放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应确定排放总量及控制方案。防治污染和减缓影响措施的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A类和B类评价项目的主要污染物的防治措施,应说明处理工艺方案,处理效果,,估算投资费用。

(2)事故风险污染的应急措施包括应急方案、组织机构及主要设备和器材。

十三.2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为充分说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可行与否,采用环境损益和经济效益作为评价指标,条文规定了环境损益和经济效益分析的内容、方法和深度。适用于A类、B 类评价项目。条文中"达到的环境质量"是指在采取防治污染和减缓影响措施条件下所能达到的环境质量。

A类、B类评价项目应进行环境经济损益分析,内容包括经济效益和环境损益两部分。环境损益分析应包括环保设施、设备、管理和监测机构建设及运行费用估算;分析项目造成的环境损失和达到的环境质量;给出环保设施建设投资占项目总投资的百分比,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费用占项目财务收入的百分比。

经济效益分析应包括项目直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部分。直接经济效益可采用工程可行性研究中的财务分析资料进行定量描述,社会效益可定性分析项目对地区交通设施、投资环境、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产生的影响。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考试要求与培训内容简介 1. 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考试,检验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环境影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了解、熟悉、掌握的程度和在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业务工作中应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正确选择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标准的能力。 2. 考试内容(2013版大纲) 2.1 环境标准体系 2.1.1 环境标准体系的构成 (1)熟悉环境标准的分类及各自的特点; (2)熟悉我国现行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体系构成及其应用范围; (3)了解国家颁布的主要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2.1.2 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 (1)了解国家环境标准与地方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 (2)熟悉环境功能区和环境质量标准之间的关系; (3)了解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之间的关系; (4)了解综合性污染物排放标准与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之间的关系。 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2.2.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1)总则 熟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掌握环境影响评价原则;掌握资源利用合理性分析的内容;掌握环境合理性分析的内容;掌握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的原则;掌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依据和调整原则;熟悉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确定原则;熟悉环境影响评价标准的确定原则;了解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的选取要求。 (2)工程分析 掌握工程分析的基本要求;熟悉工程分析的方法;熟悉工程分析的内容。 (3)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掌握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的基本要求;熟悉环境现状调查的主要方法;熟悉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的内容。

(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熟悉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的基本要求;掌握常用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方法;熟悉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的内容。 (5)社会环境影响评价 熟悉社会环境影响评价包括的内容;了解筛选社会环境影响评价因子的要求;了解社会环境影响分析的要求。 (6)公众参与 熟悉公众参与的要求、对象和形式;了解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熟悉公众反馈意见的出来要求。 (7)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 熟悉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社会论证的要求。 (8)环境管理与监测 了解环境管理与监测的主要内容 (9)清洁生产分析和循环经济 熟悉清洁生产分析的重点;了解循环经济分析的内容。 (10)污染物总量控制 了解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的原则;熟悉提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议的要求。 (11)方案比较 熟悉同一建设项目多个建设方案比选的要求;熟悉方案比选的重点;了解不同比选方案及推荐方案评价的要求。 (1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总体要求 了解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的总体要求。 2.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1)评价工作等级与评价范围 掌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方法;掌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确定原则。 (2)大气污染源调查与分析 熟悉大气污染源调查与分析对象;熟悉各等级评价项目大气污染源调查的内

施工方案-板桩施工专项方案

姚桥闸站工程防渗板桩施工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 2015年10月03日

目录 1、工程概况.............................................................................. 错误!未指定书签。 1.1 概述 .............................................................................. 错误!未指定书签。 1.2 主要工程量 .................................................................. 错误!未指定书签。 1.3 周边环境概况 .............................................................. 错误!未指定书签。 2、工程地质.............................................................................. 错误!未指定书签。 3、施工安排及关键节点控制.................................................. 错误!未指定书签。 4、施工工艺.............................................................................. 错误!未指定书签。 4.1 板桩的定制、运输、起吊、搬运 ................................ 错误!未指定书签。 4.2 沉桩工艺...................................................................... 错误!未指定书签。 4.3 沉桩施工方法 ................................................................ 错误!未指定书签。 4.4板桩沉桩质量控制.................................................... 错误!未指定书签。 4.5 沉桩作业的安全控制。 ................................................ 错误!未指定书签。 5、资源计划.............................................................................. 错误!未指定书签。 5.1 设备投入计划见下表: ................................................ 错误!未指定书签。 5.2 人员投入计划见下表: ................................................ 错误!未指定书签。 6、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错误!未指定书签。 6.1 施工进度计划 ................................................................ 错误!未指定书签。 6.2 工期保证措施 ................................................................ 错误!未指定书签。

港区4号泊位码头工程结构设计

港区4号泊位码头工程结构设 计 第1章设计依据 1.1 设计文件 1、业主与我院签定的 2、; 2、本工程1:1000水下地形图(镇江市长江测绘研究院,2013年10月); 3、《常州录安洲长江码头有限公司常州录安洲港区夹江码头二期工程(陆域)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勘阶段)》(常州市中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2011年11月); 4、《录安洲长江4#泊位码头工程岩土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报告》(常州市中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2013年11月); 5、《录安洲夹江7~9#泊位码头工程岩土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报告》(常州市中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2013年11月); 6、《常州录安洲港区夹江码头二期工程(陆域部分)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常州市中达勘察设计有限公司,2013年11月); 7、《常州港录安洲港区4号泊位码头工程(陆域部分)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江苏南京地质工程勘察院,2014年1月); 8、初步设计批复暂缺。 1.2 依据规范 ?《水运工程施工图文件编制规定》(JTS110-7-2013); ?《水运工程设计通则》(JTS 141-2011); ?《河港工程总体设计规范》(JTJ212-2006);?《海港总体设计规范》(JTS165-2013); ?《高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S 167-1-2010); ?《港口工程荷载规范》(JTS 144-1-2010); ?《水运工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JTS 151-2011); ?《港口工程桩基规范》(JTS167-4-2012); ?《港口工程地基规范》(JTS 147-1-2010); ?《水运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S146-2012); ?《港口道路、堆场铺面设计与施工规范》(JTJ 296-96);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01)(2006年版);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 ?《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S 149-1-2007); ?《水运工程节能设计规范》(JTS 150-2007); ?《港口工程劳动安全卫生设计规定》(JTJ 320-97);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95);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1994)(2000年版);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 ?《港口地区有线电话通信系统工程设计规范》(JTJ/T343-1996);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 67-2006); ?《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或参数》(第三版); ?《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其配套定额; ?国家颁发的其他相关设计规程、规范。

港口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和方法探析

港口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一般是港口所涉及的行政地理区间,评价时段与规划期相同。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比,它更侧重于评估港口整体布局的环境适宜性和资源利用水平。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的原则规定,借鉴港口和其它规划评价的资料,探讨港口规划评价阶段的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将有益于港口规划评价工作的深化和发展。 1制订评价指标体系 港口总体规划主要从实现未来经济发展目标 的角度,拟定港口岸线的布局和建设规模。港口建设和运营将对区域的社会经济、资源格局和环境带来一系列的影响,通过规划阶段的环境影响评价,识别和控制港口发展的环境不利因素,可以从宏观战略上保证区域社会经济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港口建设不仅涉及一个区域的社会经济功能,还与该区域生态和环境保护规划中的环境约束性条件、资源条件相关。一个地区现有的资源和环境承载能力从环境角度基本决定了港口规划开发规模水平,规划阶段的评价工作就是要同步确定可定量表述的环境与发展对应的指标。“驱动力—压力—状态—影响—响应”(DPSIR )基本框 架体现人类活动与环境变化因果关系[1]。通过建立与社会经济功能相关的约束性条件的指标体系,分析和评价指标变化以及可能带来的影响,提出合适的指标建议,使得港口规划规模和布局达到一定的环境适宜度,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也就完成了规划评价的基本任务。 在我国目前还没有制订港口行业规划的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情况下,可根据国家有关港口行业发展规定、规划所在地的城市发展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借鉴基于评价标准的分类[1]、基于可 港口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和方法探析 李向阳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湖北武汉430071) 摘要:通过分析港口污染负荷水平及资源利用水平,判别生态系统和环境的变化,进行生态系统安全评估,为港口规划提供环境合理性建议。 关键词:港口规划;环境评价;安全评估中图分类号:U651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002-4972(2008)09-0067-04 Discussionofcontent&measuresonEIAofportplanning LIXiang-yang (CCCCSecondHarborConsultantsCo.Ltd.,Wuhan430074,China) Abstract:Byanalyzingthelevelsofportpollutionloadandresourcesutilization,anddistinguishingthe changesintheecosystemandtheenvironment,thispapercarriedoutasafetyassessmentontheecologicalsystem,andprovidedarationalenvironmentaladviceforportplanning. Keywords:portplanning;environmentalevaluation;safetyassessment 收稿日期:2008-08-04 作者简介:李向阳(1966—),高级工程师,从事交通建设环境工程设计及交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2008年9月 第9期总第419期 Sep.2008 No.9SerialNo.419 水运工程 Port& WaterwayEngineering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开题报告

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课题名称:黄田港新建两万吨煤炭泊位工程--高桩方案学院:船舶与建筑工程学院 专业: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年级: A09港航 指导教师:霍忠 学生姓名:蔡浩 学号: 09030413 起迄日期: 2012.12——2013.01 2013年1月5

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一.课题研究的目的 本工程为黄田港新建两万吨煤炭泊位工程,黄田港地处江苏省江阴市。江阴地处江尾海头,境内35公里长江深水岸线被专家称为黄金水道。随着江阴市的经济发展,黄田港,需要扩大规模,新建两万吨煤炭泊位。 二.课题依据 此设计的依据: (1)所学教材:港口水工建筑物,画法几何,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材料力学,结构力学,土力学,地基处理等; (2)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三.意义 通过实际工程项目进行研究设计,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对项目的设计研究,进一步运用和理解学习到的知识,更熟练的掌握所学的知识。为以后在实际工作中积累相应的知识和经验。 四.国内外研究现状、水平和发展趋势: 1、高桩码头的发展概况 高桩码头经历了承台式、桁架式、无梁板式和梁板式四个阶段。 承台式结构是一种较古老的高桩结构型式,码头桩台为现浇混凝土或钢筋馄凝土结构,这种结构具有良好的整体性和耐久性,但现浇混凝土工作量大,要求的施工水位低。桩多而密,桩基施工较为麻烦,造价较高,并只在岸坡地质条件好、水位差较大、地面荷载较集中的情况下才考虑这种结构型式。 桁架式高桩码头整体性好;刚度大。但由于上部结构高度过大,当水位较大时需要多层系缆,目前主要适用于水位差较大的需多层系缆的内河港口。 无梁板式高桩码头上部结构简单,施工迅速,造价也低。但由于面板为双向受力构件位置要求高,给靠船构件的设计增加了困难,仅适用于水位差不大,集中荷载较小的中小型码头。 梁板式结构主要由面板、纵梁、横梁、桩帽和靠船构件组成。比较节省材料;装配程度高,结构高度比桁架式小,施工速度快;横梁位置低,靠船构件的悬臂长度比无梁板式

南宁港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模板】

附件 南宁港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1规划概述 本次规划修编是在《南宁港总体规划》基础上进行的,主要目的在于进一步明确南宁港的功能和性质,并与相关规划衔接。 南宁港总体规划修编以《广西内河水运发展规划(2010-2030)》、《广西西江黄金水道建设规划(2008-2020)》和《珠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 年)》为指导,规划范围为XX市辖区范围内的右江、左江、郁江及红水河等河段的岸线,规划涉及河段总长474.1km。 本次规划利用港口岸线36.692km,其中货运岸线29.505km,客运岸线4.540km,港口支持系统岸线2.647km。规划利用港口岸线中已开发利用岸线3.114km。规划货运岸线33处,客运岸线34处,港口支持系统岸线23处。规划水平年近期为2025年,远期为2035年,并为远景发展留有余地。 南宁港划分为六景港区、牛湾港区、中心城港区、隆安港区、XX县港区和马山港点。六景港区为核心港区,为腹地经济发展和六景工业园区服务,以集装箱、件杂货、散货和危险品运输为主,积极拓展现代物流功能。牛湾港区为重要港区,为XX市经济发展和临港产业服务,以集装箱、件杂货运输为主,兼顾散货运输,积极拓展保税及现代物流功能。中心城港区重点发展旅游客运,货运功能逐步退出。隆安港区为当地经济发展和临港产业服务,发展散货运输。XX县港区为当地经济发展和临港产业服务,发展散货和件杂货运输。马山港点为当地经济发展服务,发展散货和件杂货运输。 南宁港重点规划建设10个公用码头作业区和4个旅游客运码头,其中六景港区规划建设六景转运站作业区、八联联营厂作业区、覃寨村作业区、杨村作业区、新兴村作业区、鹤笋作业区和飞龙作业区;牛湾港区规划建设牛湾作业区;隆安港区规划建设宝塔作业区;XX县港区规划建设石村作业区;中心城港区规划建设亭子、民生、蒲庙和青山旅游客运码头。规划公用码头作业区将形成码头岸线长11.988km,全部为深水码头岸线,可建120个深水泊位,陆域面积782.7hm2,年通过能力为货物5840万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 求(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799-4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了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破坏生态环境,国家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 一、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实行分类管理:(一)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环境

海南炼化码头8#泊位工程方案

第一章工程概况 一、工程简介 海南炼化码头改扩建系列工程扩建8#泊位工程水工结构部分主要包括:防波堤延长段、新建一座1万吨级油码头。 1、码头结构 8#泊位1万吨级油码头工作平台:长50m,宽30m,采用混合直立堤结构。 (1)港外侧为防波堤斜坡结构,挡浪墙顶标高13.5m,采用14吨扭王字块体护面;垫层块石采用1000~1200kg块石,抛理两层厚1.56m,抛理边坡1:1.5;护底块石采用100~150kg块石,厚0.70m。堤心石采用1~1000kg开山石。 (2)港内侧码头面高程6.0m,结构采用预制沉箱为基础,基槽开挖边坡为1:2,挖除表层松散细砂层后,抛填10~100kg块石基床至标高-9.4m (夯实)。在基床上安放沉箱,沉箱底宽8m,沿码头长度方向9.96m,高11.4m。沉箱底板厚度为0.50m,前壁厚为0.35m,后壁厚为0.30m,隔板厚0.20m,前趾宽1m,单块沉箱重量为472(464)t,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40。胸墙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40,胸墙顶宽2.5m。沉箱内进行回填砂。 沉箱前趾采用栅栏板护底,抛石基床采用100~150kg块石护底,厚度为0.70m。 港内侧码头靠船设施采用DA-A800H竖向护舷及DA-A300H水平向护舷,系船设施采用450kN单钩快速脱缆钩。 系缆墩:共设5个系缆墩,系缆墩设置于防波堤上,与L型挡浪墙现浇为一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40。每个系缆墩安装1套450kN单钩快速脱缆钩。 2、防波堤结构

(1)防波堤堤头段:堤头段长45m,斜坡堤堤顶高程为8.5m。堤心石采用1~1000kg开山石,两侧以1300kg~1500kg块石作为人工块体的垫层,厚1.69m,抛理边坡1:1.5。护面块体为18t扭王字块。采用200~300kg块石护底,护底块石顶宽15.0m,厚0.90m;垫层石和护底块石下碎石垫层厚0.30m。施工过程中,原防波堤堤头段18t扭王字块体需暂时吊移,在形成新的堤头断面后重新利用,并考虑50%的破损率,破损的扭王字块不再利用。根据地质钻孔,堤头处MK12孔揭示表层有7.1m的淤泥质土,为保证堤身的稳定性,需将该软弱土层挖除。 (2)防波堤堤身段1:该段长度为65m,斜坡堤堤顶高程为8.15m。堤心石采用1~1000kg开山石,两侧以1000kg~1200kg块石作为人工块体的垫层,厚1.56m,抛理边坡1:1.5。护面块体为14t扭王字块。护底块石采用100~150kg块石,厚0.70m,护底宽度港外侧为10m,港内侧为5m,港内侧-3.0m以下护面块体为1000kg~1200kg块石,垫层石、护底块石下碎石垫层厚0.30m。 (3)防波堤堤身段2:该段长度为124m,堤顶为净宽5.5m的管廊通道,通道顶高程为9.5m。斜坡堤堤心石采用1~1000kg开山石,堤身段护面块体为14t扭王字块,以1000kg~1200kg块石垫层,厚1.56m。内侧护面块体为1000kg~1200kg块石。护底块石采用100~150kg 块石,厚0.70m,护底宽度港外侧为10m,港内侧为5m。 (4)防波堤堤顶设现浇L形挡浪墙,挡浪墙按不允许越浪考虑,顶高程为13.5m。 3、港池炸礁及疏浚:本工程包括8#泊位港池炸礁及疏浚,8#泊位港池炸礁工程量为3.6万m3;8#泊位疏浚量约为29万m3。 二、工程规范及标准 1、《港口工程荷载规范》(JTS215-98) 2、《重力式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S167-2-2009)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和《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和《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的 通知 [入库:2005年8月15日][来源] 本文简介: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和《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环发[2004]98号 【批准日期】 【发布日期】2004.07.03 【实施日期】2004.07.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 具体范围(试行)》和《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 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的通知 (环发[2004]98号2004年7月3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下简称《环评法》)第九条“依照本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报国务院批准”的规定,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和《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以下统称《范围》)。《范围》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发布。 《范围》吸收了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意见与建议。《直辖市及设区的市级城市总体规划》和《设区的市级以上商品林造林规划》暂按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意见执行。 现将《范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一: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 一、工业的有关专项规划 省级及设区的市级工业各行业规划 二、农业的有关专项规划 1.设区的市级以上种植业发展规划 2.省级及设区的市级渔业发展规划 3.省级及设区的市级乡镇企业发展规划 三、畜牧业的有关专项规划 1.省级及设区的市级畜牧业发展规划 2.省级及设区的市级草原建设、利用规划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 计价格[2002]125号 一、环境影响咨询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环境影响咨询内容包括: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对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属于中介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委托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自主选择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估机构负责对评价报告进行技术评估工作。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从事环境影响咨询业务的机构应根据本通知规定收取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环境影响评价和技术评估机构与委托方以本通知附件规定基准价为基础,在上下20%的幅度内协商确定。 四、环境影响咨询收费以估算投资额为计费基数,根据建设项目不同的性质和内容,采取按估算投资额分档定额方式计费。不便于采取按估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式的,也可以采取按咨询服务工日计费。具体计费办法见本通知附件。 五、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机构从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业务,必须符合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的总体规划和功能区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编制环境评价大纲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确定评价范围和敏感保护目标,选定评价标准,阐述工程特征和环境保护特征,识别和筛选污染因子、评价因子、设置评价专题,确定评价重点,选定监测项目、点位(断面)、频次和时段,确定预测评价模式和参数等。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建设项目概况,周围环境现状,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和预测,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环境保护措施经济损益分析,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设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七、评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应符合以下服务质量标准:初步确认项目选址、选线的环境可行性是否正确,评价等级、评价范围、评价因子、评价方

荆州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二号公告

荆州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二号公告 为了适应鄂西生态经济圈城市经济与长江经济带流域经济的发展,充分挖掘和利用长江荆州港的港口与岸线资源,以利于城市与港口的和谐持续科学发展,对荆州港进行总体规划,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现予以第二次公示,如对本规划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于十日内向我们反映。 一、报告书简本 1.1规划的背景 荆州市地处湖北中南部,长江中游江汉平原腹地,为冲击堆积平原,地形平坦,地势低洼,地面高程一般为28.0~38.0m,地表广布粘土、亚粘土、粉砂及部分淤泥质粘土等。荆州市河湖众多,水网密布,是全国内陆水域最广、河网密度最高的地区之一。地处东经114°32′~115°30′,北纬29°30′~30°20′。地理位置优越,水陆交通便利,水产资源丰富,轻纺工业基础雄厚,荆州港是交通部公布的全国28个内河主要港口之一,已发展成为长江主干线十大港口和对外开放口岸。 近年来荆州港货物吞吐量迅速增长,2005年全港完成货物吞吐量1521万吨。为了更好地适应荆州市沿江产业布局,荆州市委、市政府在国家和湖北省的政策背景下,提出把荆州建设成为长江沿岸和中部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和港口城市。作出了“依托长江、抓住两路、呼应浦东、服务三峡、发展荆州”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优化结构,将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速迈向现代化的新阶段。为了贯彻执行《港口法》,适应港口可持续发展和综合开发的需要,协调港口与城市之间的关系,合理利用土地和岸线资源,给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做大做强荆州港,荆州市交通局决定将区域内沿江岸线作为一个整体来统一规划,统一布局,实施荆州港总体规划。 1.2 总体规划概况 荆州港岸线总长162990米,目前港口已利用岸线39410米,占24.17%,包括长江左岸和长江右岸这两部分。规划岸线总长156720米,规划港口岸线49740米,占31.74%,其中深水岸线长45360米,占28.94%。由城区港区和各县(市)港区共17个港区组成。 荆州港的性质确定为荆州港是全国内河主要港口,是长江流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枢纽,是荆州市外向型经济发展、沿江产业布局、城市建设的重要依托。 荆州港总体规划基准年为2005年;规划水平年:近期2010年;远期2020年。 港口规划的范围为:荆州市所属的荆州区、沙市区以及各县(市)部分地区,重点规划盐卡港区、柳林港区、荆州旅游客运港区、斗湖堤港区和观音寺港区;同时规划郝穴港区、埠河港区、关沮港区、李埠港区、弥市港区和学堂洲港区等

最新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准则

中国水利水电**工程局企业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准则Q/SD3-ZY-096-2005 ( C版) 第1页共2页 1 目的 为改进环境绩效,确定重要环境因素、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特制定本准则。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工程局内所识别的环境因素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的方法、判定准则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对工程局环境因素进行环境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的过程。 3 引用文件 Q/SD3-CH-22-2005《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程序》 4 职责 4.1工程局生产副局长负责本准则的保持和改进; 4.2安监办负责本标准的归口管理和解释; 4.3环境管理评审组负责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4.4各部门、二级单位/项目部参与本准则的实施与运行。 5 工作流程和评价准则 5.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流程 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和控制措施: a) 各部门、二级单位/项目部根据《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程序》的规定,对本单位内的所有活动、过程进行环境因素识别,形成《环境因素清单》报安监办: b) 各二级单位/项目部环境管理评审组依据本准则对环境因素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定本部门、单位/项目部的重要环境因素,形成《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报安监办: c) 各二级单位/项目部环境管理评审组针对环境因素策划和确定环境影响的控制措施: d) 安监办负责汇总、审核《环境因素清单》、《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指导各部门、二级单位/项目部进行环境影响控制措施的实施。 5.2 环境影响评价方法 环境影响应采用是非判断法与综合评分法相结合进行评价。 5.2.1是非判断法 对环境因素按照以下条件进行判断,凡满足其中一个条件者,直接判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a)环境影响波及全球; b)社会强烈关注; c)不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 d)一旦发生可能引起重大环境事故的环境因素。 2005-5 -8发布2005-5 -8实施编制:审核:批准: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知识讲解

附件2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 专业考试大纲 1 港口总平面设计 1.1 掌握港口选址的原则和一般规定。 1.2 掌握港口总平面设计的内容和一般规定。 1.3 熟悉船型(船队)分类、分级和尺度。 1.4 熟悉港口工程水位(潮位)、水流、波浪、泥沙条件的分析。 1.5 掌握港口工程设计中设计水位确定和设计船型(代表船型)主尺度选取。 1.6 掌握沿海、湖泊、水库和水域开阔的天然河流港口工程设计波浪的标准、波浪要素的推算和确定。 1.7 掌握沿海港口工程港内水域的组成、布置和尺度的确定。 1.8 掌握内河港口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回旋水域和挖入式港池的布置和尺度的确定。 1.9 掌握码头布置的原则和要求、泊位长度和码头长度的确定、码头前沿设计高程的确定、码头前沿停泊水域设计水深的确定、船舶泊稳条件和作业条件。 1.10 掌握沿海港口防波堤和口门的布置原则和要求。 1.11 掌握沿海港口防沙、导流堤的布置原则和要求。 1.12 掌握港口锚地的类型、锚地的选择、锚位数的确定、系泊方式的选择、不同系泊方式占用水域面积计算和锚地水深的确定。 1.13 掌握进港航道选线的原则及要求。 1.14 掌握进港航道各项尺度的确定及单向或双向航道的选择。 1.15 掌握沿海港口乘潮水位的确定、内河港口进港航道入口与主航道连接形式。 1.16 掌握港作拖船的配备。 1.17 掌握港口工程陆域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地面坡度的选择。 1.18 掌握港口工程管线综合布置。 1.19 熟悉港口工程坐标计算、土石方平衡的计算方法及管线综合的设计原则。 1.20 熟悉港口铁路等级、组成和布置。 1.21 掌握进港道路和港内道路的主要技术指标和布置。 1.22 了解海岸与河口潮流泥沙模拟、内河航道与港口水流泥沙模拟的要求和主要内容。 2. 渠化工程枢纽总体布置 2.1 熟悉渠化工程枢纽不同阶段所需的基本资料。 2.2 掌握渠化工程枢纽总体布置的原则与渠化枢纽工程设计标准。 2.3 掌握渠化工程枢纽主要建筑物的选型与布置要求。 2.4 掌握渠化工程枢纽的总体布置。 2.5 熟悉渠化工程枢纽方案评价的内容。

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考试整理稿)

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131-2003) 1、总则 (1)熟悉导则的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边境经济合作区、旅游度假区等区域开发以及工业园区等类似区域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内容、方法和要求。 (2)熟悉开发区域环境影响评价重点 ①识别开发区的区域开发活动可能带来的主要环境影响以及可能制约开发区发展的环境因素。 ②分析确定开发区主要相关环境介质的环境容量,研究提出合理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 ③环境保护角度论证开发区环境保护方案,包括污染集中治理设施的规模、工艺和布局的合理性,优化污染物排放口及排放方式。 ④对拟议的开发区各规划方案(包括开发区选址、功能区划、产业结构与布局、发展规模、基础设施建设、环保设施等)进行环境影响分析比较和综合论证,提出完善开发区规划的建议和对策。 (3)熟悉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如图1所示。 2、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 (1)熟悉实施方案的基本内容 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a)开发区规划简介 b)开发区及其周边地区的环境状况 c)规划方案的初步分析 d)开发活动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选择 e)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指标) f)评价专题设置和实施方案 (2)环境影响识别的要求与方法 ①按照开发区的性质、规模、建设内容、发展规划、阶段目标和环境保护规划,结合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等,调查主要敏感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资源、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现有环境问题和发展趋势,识别开发区规划可能导致的主要环境影响,初步判定主要环境问题、影响程度以及主要环境制约因素,确定主要评价因子。 ②主要从宏观角度进行自然环境、社会经济两方面的环境影响识别。 ③一般或小规模开发区主要考虑对区外环境的影响,重污染或大规模(大于10平方公里)的开发区还应识别区外经济活动对区内的环境影响。 ④突出与土地开发、能源和水资源利用相关的主要环境影响的识别分析,说明各类环境影响因子、环境影响属性(如可逆影响、不可逆影响),判断影响程度、影响范围和影响时间等。 ⑤影响识别方法一般有矩阵法、网络法、GIS支持下的叠加图法等。(3)规划方案的初步分析的内容与要求 ①开发区选址的合理性分析 根据开发区性质、发展目标和生产力配置基本要素,分析开发区规划选址的优势和制约因素。开发区生产力配置一般有十二个基本要素,即土地、水资源、矿产或原材料资源、能源、人力资源、运输条件、市场需求、气候条件、大气环境容量、水环境容量、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启动资金。 ②开发规划目标的协调性分析 a、按主要的规划要素,逐项比较分析开发区规划与所在区域总体规划、其他专项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协调性,包括区域总体规划对该开发区的定位、发展规模、布局要求,对开发区产业结构及主导行业的规定,开发区的能源类型、污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置、给排水设计、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与所在区域总体规划中各专项规划的关系,开发区规划中制定的环境功能区划是否符合所在区域环境保护目标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等。 b、可采用列表的方式说明开发区规划发展目标及环境目标与所在区域规划目标及环境保护目标的协调性。 (4)熟悉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专题的设置 ①评价专题的设置要体现区域环评的特点,突出规划的合理性分析和规划布局论证、排污口优化、能源清洁化和集中供热(汽)、环境容量和总量控制等涉及全局性、战略性内容。 ②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一般设置以下专题: a)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b)规划方案分析与污染源分析 c)环境空气影响分析与评价 d)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e)固体废物管理与处置 f)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总量控制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流程,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提高环境保护管理效能,特制定本办法。 二、定义 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迁建项目。 四、责任单位 生产与物料控制部、规划发展部 五、环境影响评价分类 1、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3、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六、流程 1、规划发展部明确建设项目是否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办理营业执照。 1.1、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项目,规划发展部应在可行性研究阶段以书面报告通知生产与物料控制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2、不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项目,规划发展部应在项目开工前书面报告通知生产与物料控制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3、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钱书面通知生产与物料控制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生产与物料控制部在接到规划发展部的书面通知后,填写《四川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并报环保局备案。 3、在征得环保局认可后,规划发展部持立项和规划文件,交生产与物料控制部,由生产与物料控制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环 评单位)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由生产与物料控制部完成)。 4、生产与物料控制部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环保局。由环保局组织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专家组专家对环境影响报告(登记)书(表)进行审查。由环评单位修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生产与物料控制部修改环境影响登记表。 5、审查通过后,生产与物料控制部持环境影响报告(登记)书(表)、专家审查意见和审批申请报环保局。 6、环保局在接到建设项目申请后,出具批复文件。(环境影

板桩施工专项方案

板桩施工专项方案 姚桥闸站工程防渗板桩施工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 2015年 10月 03日 目录 1、工程概况 .............................................................................................................. 2 1.1 概述 .............................................................................................................. 2 1.2 主要工程量 .. (2) 1.3 周边环境概况 (2) 2、工程地质 (3) 3、施工安排及关键节点控制 . (3) 4、施工工艺 .............................................................................................................. 4 4.1 板桩的定制、运输、起吊、搬运 ................................................................ 4 4.2 沉桩工艺 ...................................................................................................... 5 4.3 沉桩施工方 法 ................................................................................................ 5 4.4板桩沉桩质量控制 . .. (6) 4.5 沉桩作业的安全控制。 (7) 5、资源计划 .............................................................................................................. 8 5.1 设备投入计划见下表: .. (8) 5.2 人员投入计划见下表: (8)

福州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福州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 规划背景 为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趋势,合理利用福州市的岸线资源,尽快形成福州港整体优势,实现港口可持续发展,2004年福州市港务局和交通部规划研究院共同编制了《福州港总体规划》。交通部和福建省人民政府2004年10月5日以交规划发【2004】556号文件批复了《福州港总体规划》。 为落实《福州港总体规划》和福建省港口发展“两集两散”的战略,2007年7月福建省交通规划办公室、福建省路港交通咨询中心编制完成了《福州港罗源湾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8年3月编制完成了《福州港江阴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福州港罗源湾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福州港江阴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是《福州港总体规划》的细化和补充。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以《福州港总体规划》和《福州港罗源湾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福州港江阴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评价对象。 2. 规划目标 (1)福州港的规划功能和发展目标 规划功能:福州港将逐步建成以能源、原材料、集装箱和其他外贸物资中转运输为主的,具备运输组织、装卸储运、工业开发、现代物流、通信信息和综合服务等功能的多功能、现代化的综合性港口。 发展的目标是:2010年基本适应腹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适应并适度超前腹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港口功能得到拓展,港口基本实现现代化。 (2)规划范围、规划年限 规划范围为福州市辖区内的闽江口下游两岸、福清湾、兴化湾、罗源湾的岸线资源和港口陆域、水域。

规划基础年为2000年,水平年为2005年、2010年和2020年。近期指2010年,远期指2020年,2020年之后为远景。 (3)规划预测吞吐量 根据《福建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福州港预测2010年分担的货物吞吐量为1.01亿吨(其中集装箱300万TEU),2020年货物吞吐量为2.02亿吨(其中集装箱730万TEU)。 (4)岸线利用规划 《福州港总体规划》规划港口岸线总长76.9km,其中闽江口内规划港口岸线19.3km;福清湾规划港口岸线4.1km、规划临港工业岸线3.5km;兴化湾北岸规划港口岸线8.5km、规划港口预留岸线16.5km;罗源湾南北岸规划港口岸线20km,规划港口预留岸线5km。 《福州港罗源湾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对《福州港总体规划》罗源湾港区规划作了进一步细化和增补。控规规划港口岸线和预留港口岸线41.034km。其中,北岸规划港口岸线11.693km;西岸规划港口预留岸线18.90km;南岸规划港口岸线10.441km。比《福州港总体规划》新增规划了北岸的将军帽岸段、濂澳岸段规划港口岸线和西岸的港口预留岸线。 《福州港江阴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对《福州港总体规划》江阴港区规划作了进一步细化和增补。控规规划港口岸线和预留港口岸线27.2km、临港工业岸线68.3km。其中,江阴作业区规划港口岸线9.8km、新厝岸段规划预留港口岸线4.8km;龙高半岛规划牛头尾作业区港口岸线7.6km、临港工业岸线9.6km、预留临港工业岸线10.6km,万安段规划万安作业区和临港工业岸线24.4km(环评按:万安段万安作业区和临港工业岸线各占多少规划未明确)、韩瑶~东薛岸段规划临港工业岸线11.4km;草屿岛规划预留港口岸线5km。 (4)港区布局规划 闽江口内港区规划了台江、马尾、青州、筹东、松门、长安、小长门、琅岐等8个作业区和长安预留发展区1段0.6km的港口预留岸线,规划用地503.7万m2。 松下港区规划了松下作业区1个作业区和牛角山以南段1段3.5km的临港工业发展预留岸线。松下作业区规划用地255万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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