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性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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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视角下的财政性存款问题研究

国库视角下的财政性存款问题研究
二是 文件 规 定时 间跨 度大 、 文零 碎 、 条 变化较 大 、 执行 难度 大 。从 18 至今 , 规 范性 文件 对缴 存 93年 各种
范围、 方式 、 违规处罚等均做出规定 , 但散见于多个法规 、 规章 、 文件 , 容易出现执行偏差和混乱 , 使人 民银行 业务人员难以掌握财政存款界定标准 , 正确甄别资金性质 , 柜面监督难 。
责 不 十分 明晰 。
二 、 政性存 款 管理 中的 问题 财
在财政性存款缴存制度执行过程中, 银行金融机构担任重要角色 。 既要为财政部门收纳、 支拨财政资金 提供服务 , 又要履行 向人民银行全额划缴财政性存款的义务 , 这种政策性的义务与其企业身份追求利润最
大 化 之间存 在矛 盾 , 因此财政 性存 款缴 存制度 存在 的 问题也更 多显 现于银 行金融 机构 层面 。 串用会 计科 目。 由于人 民银 行在 审核 财政 性存 款范 围 时仅仅 依据 会计科 目进行 划定 , 以为银 行金 融 所 机构将 应缴 存 的财政 资金转 移 至一般存 款会 计科 目核算 提供 了一定 的操 作空 间 。
缴。
三、 财政 性存 款缴存 问题 的成 因分 析
( ) 管 的法律 依据 不 足 。《 一 监 中国人 民银行 法》 等金融 法 规 的颁 布 和修 订 , 虽赋予 人 民银行 九项 检查 监
督权 , 但没有明确对金融机构代理其他财政性存款管理 的检查监督权 , 对财政性存款业务的监管缺少明确 的法律依据 , 基层央行 日常性存款管理只限审核 日( ) 月 报表 , 对银行金融机构是否存在擅 自 转移和漏缴财
上 3 0万元 以下 的罚款 ”二 是 18 发 布 的《 于办好 人 民银行 委托 专业 银行 代理 业务 和账 务 以及 加强 缴 ; 95年 关 存 存 款等项 工 作 的通知 》 定 “ 专 业银行 擅 自转 移财 政性存 款 的 , 从转 移 之 日起 根 据金 额每 天按 万分 之 规 对 应 三罚 款 。” 两项 规定 的处 罚标 准不一 , 弱 了财 政性存 款 管理工 作 的规 范性 和严肃 性 。 这 削 ( ) 三 缴存 范 围把 握难 。 一是 资金 性质难 界定 。 现行 涉及财 政性存 款缴存 范 围的规 范性 文件规 定 , 按 财政

对基层央行财政性缴存款管理的思考

对基层央行财政性缴存款管理的思考

杂 ,基层 央行对确定具体 的财政资金应放入哪个科 目很 难把握。如农村信用社 , 按规定 “0 3待结算财政款项” 21
二 级科 目核算 的款 项 ,应 纳 入 财 政 存 款 缴存 范 围 。但 在 实 际 工 作 中 , 村 信 用 社 往 往将 本 属 于 “0 3 二 级科 目 农 21”
主要 表 现 在 : 目前 人 民 银 行 要 求 金 融机 构 报 送 报 表 时仍 执 行 “ 月 报送 , 期 稽 核 ”的办 法 , 观上 造 成 基 按 定 客 层 央行 柜 面 人员 和 事 后 监 督 人 员 无 法 对 每 月 中 、下旬 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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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金融与经济 20 1 08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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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层央行财政性缴存款管理的思考
一梁 松
从 现 行 Z 作 中发 现 , 融机 构 财 政 性 缴 存 款 报 送 不 及 时 、 存 不 规 范 、 缴 、 缴 、 缴现 象 时有 发 生 , - 金 缴 漏 少 迟 基 层 央 行 在 财 政 性 缴 存 款 管 理 中普遍 存 在 “ 管 难 、 罚 难 、 算 难 ” 现 象 。 为 此 , 者 试 图通 过查 找 管理 监 处 核 的 笔
入 的 管 理 成 本相 比相 差 甚 远 。 ( )会 计科 目使 用 不规 范 ,财政 性 缴 存 款 业 务 逃 、 二
漏 缴 现 象时 有 发 生 。
1 丽 2
对基 层 央 行 财 政性 缴存 款 管 理 的 思 考 但 对 其 报 送 的 会 计报 表 的 真 实 性 与 准 确 性 却 难 以 有 效 界 定 。 目前 ,人 民银 行 法 》 央行 的这 一 职 责 没 有 提及 , 《 对 在 直 接 检 查 监 督 权 中也 没有 相关 表 述 , 得 基 层 对 财 政 使

财政存款缴存管理存在“四难”亟待解决

财政存款缴存管理存在“四难”亟待解决
员在 核 对金融 机 构缴 存 范同时 产生较 多不 便 。
冲突, 造成 金融机构垫付 资金 。 根据 《 商业银行、 信用
社代理 国库业 务管理办法 》 规定 , 待报解财政款项发
生额 必 须 于 当 日 或次 日 午报 解人 民银 行 国家金 库 ; 上 而
2 资金性质难判断 , . 导致一般存款与财政存 款难
否有权对金融机构代理的其他财政存款及缴存 行为进 行检查监 督未作任何规定 。 相关法规也缺少对 缴存财 政存款业务实施检查的明确依 据, 导致 对金融机构财 政存款监督检查工作难以开展。
2 对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的处 罚 规 定不 一 致 。18 年 印 . 94
克 服每月上旬 、 中旬央行 无法核对科 目余额的真实性
余额表办理 退补缴 业务, 无法审核退补缴 金额的真实
性 和准确 性 。 采取 这 种 审核 方 式 , 只能从 形 式上检 验 金
罚法》 的规定 , 明确商业银行违反财政存款管理行为的
处罚内容及具体操作标准。 ( ) 高财政存 款管理的信息化 程度 二 提 为提高规范化 管理水平 , 议开发 财政存 款缴存 建 管理 系统 , 针对交存款 机构开发数据 接 口程 序, 由系
时, 只明确缴存科 目的增加与减少, 对金 融机构应缴存
的全 部 科 目没有 明 确规 定 。 十几年 来 , 每年 调 整 缴存 范
收入不纳入 “ 待结算财政 款项 ” 目核算, 科 而是纳入一 般活期存款核算。 2 待结算财政存款纳入缴存范围存在缴存和缴库 .
围的文件不少于六七个, 使金融机构和基层央行会计人
和2 0 年印发 的 《 04 中国人 民银行关于加强存 款准备 金 管理的通知》 对不按规定 比例 缴存存 款准备 金等违规

对财政性存款监管的思考

对财政性存款监管的思考

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将金融机构代理人民银行财政性存款中的机关团体存款、财政预算外存款划为金融机构的一般存款,财政性存款缴存总量逐渐减少,人民银行对政财性存款缴存的监管逐渐放松,财政性缴存款欠缴、漏缴现象突出。

笔者所在辖区2004年3-10月财政性存款曾出现零余额现象,截至2006年9月30日全辖区除中国银行外,绝大部分金融机构出现零缴存情况。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财政性缴存款资金难以界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革存款准备金制度的通知》对财政性存款缴存范围的界定是“金融机构代办的中央预算收入、地方金库存款和代理发行国债款项”。

人民银行的文件只对各金融机构财政性缴存款的缴存范围科目作了规定,但对未放入缴存科目的财政资金款项监管,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界定。

2.缴存财政性存款不实,商业银行随意改变资金性质。

国库拨款资金从央行拨出后进入商业银行,这些资金都应算做财政性存款的缴存范畴,但各商业银行并没有将这些资金全部归入财政性存款科目核算,而是把一些该纳入财政存款缴存范围的资金纳入一般存款。

这样就减少了财政在央行的存款,增加了基础货币。

3.基层央行财政性存款业务监督多头管理效率低。

人民银行货币信贷部门负责缴存财政性存款政策和监督,会计部门负责科目调整,营业部门负责办理缴存业务。

会计营业部门发现问题却无权查证核实。

上级行对会计部门检查只明确了账户管理、反洗钱等职能,对财政性缴存款的检查职能定位不明确。

基层人民银行对财政性缴存款的管理,仅限于根据商业银行会计报表科目反映,很难判断金融机构是否全科目缴存,是否占用挪用财政性存款。

4.事前监督不够完善。

目前运行的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对缴存财政性存款未设置提示功能,需要人工进行查询,不利于对缴存款的柜面监督管理。

基于上述,这里提出对财政性存款监管的设想。

第一,尽快出台财政存款缴存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对金融机构财政存款的缴存时间、范围、缴存程序和人民银行监督管理手段及相关罚则等做出具体规定,为规范财政存款提供法律保证。

中国银行关于缴存存款准备金范围的通知

中国银行关于缴存存款准备金范围的通知

中国银行关于缴存存款准备金范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行•【公布日期】1994.02.23•【文号】中银财[1994]43号•【施行日期】1994.02.23•【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行关于缴存存款准备金范围的通知(1994年2月23日中银财〔1994〕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分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会计〔1993〕061号《关于印发<工、农、中、建、交、中信、光大、华夏银行及城市信用社划缴存款范围>的通知》和银会计〔1994〕3号《关于工、农、中、建、交、中信、光大、华夏银行、城市信用社和各金融公司划缴存款范围的补充通知》的精神,现将我行划缴存款范围通知如下:┌─────────┬────────────────┬───────┐│缴存类别│会计科目│调整方法│├─────────┼──┬─────────────┼───────┤│(一)财政性存款│代号│名称│││├──┼─────────────┤│││763 │中央经费限额支出│借方余额应轧减│││764 │兑付国家债券本息款项│借方余额应轧减│││819 │代办财政性存款││││831 │特种存款││├─────────┼──┼─────────────┼───────┤│(二)一般性存款│809 │进出口企业活期存款││││810 │外事企业活期存款││││811 │企业专用基金存款││││812 │驻华机构活期存款││││814 │人民币特种存款││││821 │单位定期存款│人民币部分│││822 │进口设备税利存款││││825 │外、侨、合资企业活期存款││││826 │活期储蓄存款││││828 │定期储蓄存款││││829 │信托存款││││827 │信用卡备用金存款││││830 │保值定期储蓄存款││││909 │经济合作基金存贷款│贷差│└─────────┴──┴─────────────┴───────┘各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总行财会部联系。

基层央行对缴存财政存款管理亟待加强——对黄冈市金融机构缴存财政存款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基层央行对缴存财政存款管理亟待加强——对黄冈市金融机构缴存财政存款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算收入 、 地方 金库 存 款 和代 理 发 行 国债 款 项 等 , 算 专 项 款 项 、 财 政 预 算 外 存 款 和 其 它 待 结 算 财 政 款
存 款业 务 。也 没 有一 个权 威 的 财政 存 款管 理 办 法 , 对财 政 存款
的界 定 和 范 围不 明确 。 9 8年 3月 , 总 行 下 发 《 于 改 革 存 款 19 人 关

概念 。 民银行对 财政存款 的界定也要 作相应 调整 。 者认 为 . 人 笔
财 政 部 门 在 金 融 机 构 存 放 的 所 有 的 存 款 , 括 上 级 财 政 通 过 金 融 包
机 构拨 款 、 项 预算专 项存 款 、 政 尚未拨 付的社 会保 险 资金 存 各 财
款 和 各 项 非 税 收 入 存 款 等 , 属 于 财 政 存 款 , 融 机 构 应 全 额 缴 均 金 存人 民银行 。对金融 机构财 政存款 的缴存 时 间、 围 、 存程序 、 范 缴 ( ) 督 管 理 难 以 强 化 到 位 。一 是 对 金 融 机 构 在 每 月 上 旬 四 监 手 续 做 出具 体 的 、 统性 的规 定 , 金 融 机 构 不 及 时 缴 存 , 至 有 系 对 甚 意 挤 占 财 政 存 款 等 违 规 行 为 , 定 明 确 的 处 罚 办 法 , 动 财 政 存 制 推 款 管理工作健 康有序 开展 。 3、 整 规 范 财 政 存 款 管 理 措 施 。一 是 鉴 于 金 融 机 构 按 旬 缴 存 调 财政 存款 , 务频 繁 . 作 量 大 , 在上 、 旬难 以提供 完整 的会 业 工 且 中 计资 料供人 民银行审核 , 际操 作意 义不大 , 议 实行按 月缴存 , 实 建
行 起 来 难 以 统 一

基层央行财政存款管理难点与路径选择


缴财政存 款部 分规定按 万分之二 、 万分之 五罚息率处
以罚款, 民银行会 计营业部 门直接 扣划计人罚息收 人 入。 行政处罚法 出台以后, 对金融机构的违 规行为要求
按照行政处罚法执行。 而人总行在银发 [0 4 32= 2 0 ] 0 - ̄ P : 件 中进一 步规定 , 对其缴存不足的处罚要严格按 照行

基层央行实施财政性存款缴存管理的难点
( 缴存范围难界定 一) 1 科 目使用范围难界定 . 1 9 年以来人 总行多 次对 缴存 款范围 的会 计科 98
目进行调整 , 有些 金融机构 的会 计科 目说明笼统 , 但
作。 但在实际工作 中, 层央行缺 乏全 面、 基 准确 、 顺畅 的监管机制。 货币信贷 部门有监督、 罚权 限, 处 却难以
( ) 二 管理职责未明确
1监管职责不明晰 .
来源, 委托金融机构办理 , 全额缴存当地人民银行 , 阐
明了财政性存 款是 金融机构缴存人民银行存款准备金
现行 《 民银 行法 》 人 对财政性 缴存 款 的监督检查
至今没有 明确规定 , 也没有制定相关的财政 f存款管理 生 办法具体 规定缴存财政性存 款业务 管理 、 督、 监 检查 等, 基层行在实际工作 中检查职能定位不 明确, 往往按
实务 ・ 基层之声
栏 目编辑 梁春丽 E ma : n li 5 o - ii gi5 @l 3c m la z 0 l 6
基层央行财政存款管理难点与路经选择
■ 中国人民银行庆 阳市 中心支行 姚晓霞
1 8年 , 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后, 93 人 将各
金融机构吸收的财政性存 款划为人 民银行的信贷 资金
看, 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 的问题 , 应引起高度关注。

政府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核算


2.决算清理期内收回上年度已列基金 预算支出的款项,会计分录为: 上年度账 借:在途款 贷:基金预算支出 新年度账 借:国库存款——基金预算存款 贷:在途款
五、预拨款项的核算
预拨款项是指财政部门按规定预拨给用 款单位的待结算款项,包括预拨经费和基建 拨款等。预拨款项是实拨资金方式下的核算 内容;在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下,没有预拨款 项的核算内容。
第二节
政府负债和净资产 的核算
一、政府负债的核算
负债是指一级财政所承担的能以货币 计量、需要用资产偿付的债务,包括暂存 款、与上级往来等。
(一)暂存款的核算 暂存款是各级财政临时发生的应付、暂 收和性质不明的款项。 暂存款在结算时可能需要归还,也可能 会转作收入,必须及时清理,不能长期挂账。
财政总预算会计设置“暂存款”科目 进行核算,并按债权人、资金性质或款项 来源设置明细账。该科目年终原则上应无 余额。
三、暂付及与下级往来款项的核算
暂付及与下级往来款项是指在预算执行 过程中,在上下级财政或财政与其他部门间 在往来结算中形成的债权,包括暂付款、与 下级往来等。
(一)暂付款的核算 暂付款是各级财政部门借给所属预算 单位或其他单位临时急需的款项。 暂付款有可能收回,也有可能转化为 支出。财政总预算会计应及时组织清理, 不能长期挂账。
第三章
政府资产、负债 和净资产核算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 了解政府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组成内容, 明确政府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有关 概念及管理要求,掌握政府资产、负债和 净资产的核算方法。
第一节 政府资产的核算
资产是指一级政府掌管或控制的能以 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财政性存款、 有价证券、暂付及与下级往来款项、预拨 款项等。
财政总预算预算会计设置“国有资本 经营预算结余”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年 末余额转入下年度账。

财政性缴存款制度应予取消

方式 由直 接调控 向间接宏 观调控 的转变 及货 币政 策工 予人 民银行 对金融 机构欠缴 、少 缴或 漏缴财政 性存 款
具选择 的 日益多样性 、 活性 , 灵 财政 性缴存 款 由于其 制 进行 处罚 的权力 , 没有规定 处罚 标准及 程序 。 更 目前人
度安排有 刚性 ,在 实施货 币政策 中无法 起到相 机决 策 民银 行基层 机构对金 融机构 欠缴 、少缴 或漏缴 行 为只 能进 行相应 的积数 调整 。与存款 准备 金管理 的相关 法 的作用 。
三 、 适 应 商 业 银 行 改 革 的 方 向 不
规相 比 , 性缴存 款 的有 关管理 规定 不仅不 成体 系 , 财政
( 责任 编辑 : 丽 ) 田
商业 银行 吸 收财政 性 存款 不能 做 为信 贷 资金 , 无 而且 操作性 较差 。
法形 成有效 的激励机制 。一直 以来人 民银行 对金 融机 构全额划缴 的财政性 存款的报酬 不是计 付 利息 ,而是
基本 建设 存 款 、 机关 团体存 款 ( 括农 业银 行县 支行 及 计 科 目设 置 的 要 求 包 其他 县城 范 围 内和 城关 的 机构 吸 收 的机 关 团体 存 款) 在计划 经济体 制下 ,商业银 行 的会计科 目设 置主 等 。9 8年存 款准 备金 制度 改革 后 ,金融 机构 代理 人 要 目的是满 足统计 的需要 ,为 国家集 中决策 提供 可靠 19 民银 行财政性 存款 中的机关 团体存款 、财政 预算 外存 的统计数 据 ,科 目完全按 行政 管理 的要求 以行业 为标
财政 性缴存 款制度应予取消
陈 宏 亮 刘 仁 龙
( 中国人 民银 行长春 中心 支行 吉林长春 10 5 ) 3 0 1 根据 规定有 比率( 目前 为万分 之五) 支 对金融 机构缴存 财政性存 款进 行核算 管理 一直 以 按 照年平 均余额 , 付给金 融机构 手续 费。 据商业 银行 反映 , 与金融 机构准 来 都是基层 央行一 项传统 的基础性 会计工 作 。随着人 民银 行履行 职能手段 的变化 , 存款准 备金制 度 、 国库 资 备金存 款和 国库存款 由人 民银 行按 利率按 季计 付利息 财政性缴存 款 的手续 费标 准 明显偏低 。 与金融 而 金 管理体制 和银行会 计核算 改革不 断深 入 ,将 财政性 相 比 , 缴 存款与一 般性缴 存款划分 开来单 独管 理 已经 不能适 机构 对此代 理业务投 入 的管 理成本 相 比 ,金 融机构普 应 形势发展 的需要 。

基层央行缴存财政性存款业务亟待规范


( 责任 编 辑 : 海平 ) ( 对 : z) 杨 校 x
不 一 致 .有 的缴 存 比例 漏 填 . 致使 划拨 凭证 内容 填 制 不 正
确、 全面, 不 办理 一 笔 业 务要 折 腾 几 次 , 时耗 力 。 耗
基层国库应建立
“ 个 体 系” 化 内控 五 强
刘靖 明
( 国 人 民银 行 牙 克 石 市支 行 牙 克 石 中 0 2 5) 2 10
旬 . 能依 据 金 融机 构提 供 的 缴 存 财政 性 存 款 科 目余 额表 来 只 办理 财 政 存 款缴 存 ( 调 整 ) 或 业务 的现 实 。 要 求 金 融机 构 按 应


存 在 的 问题
( ) 计 凭 证 制 作 不规 范。根 据《 一 会 中央银 行 会 计 集 中核 算 系统 操 作 规 程 》 定 : 融 机 构 在 办理 缴 存 ( 调 整 ) 政 规 金 或 财
服务。
受银 行 账 号 为金 融 机 构 划 来 财 政 性 存 款 专 户 . 区分 缴 存 还
是 调 整 财 政 性 存 款 。主 要 通 过 会 计 分 录 及 金 额 填 在 补 缴 或 退 回栏 来 识 别 。 各 家金 融 机 构 在 制 作 凭 证 时 。 填 制 的 “ 所 缴
监督审核 , “ 存 ( 调整) 对 缴 或 财政 存 款 划 拨 凭 证 ” 缴 存 财 政 、
李杰 臣 张 美 华
( 国人 民银 行 赤 峰市 中心 支 行 中 赤峰 04 0 ) 2 00 040 ) 22 0 ( 国人 民银 行 宁 城 县 支行 天 义 镇 中
性存 款 科 目余 额表 、 日计表 三方 数 字 的 准确 性 和 一 致 性 加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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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财政性存款指财政部门存放在金融机构的财政资金。

101国库存款指财政部门存放在国库(包括代理库)的预算资金,是金融机构对财政部门的负债。

1011财政库款指国库收纳的、已报解的中央级预算收入款项、地方财政库款、各级财政部门预算资金的专项存款和预算外资金。

1012财政过渡存款指各级国库当日收纳的、未报解的预算收入款项、国库待结算款项和国库总库收到的国家债券发行款项、国家债券兑付资金。

102其他财政存款指未列入国库存款的各级财政在金融机构的预算资金以及由财政部门指定存入金融机构的专用基金,是人民银行与金融机构对财政部门的负债。

1021划缴财政存款指金融机构按照人民银行事先核定的范围,向人民银行划来的财政存款。

对金融机构是资产,对人民银行是负债。

1022待结算财政款项指金融机构作为国库经收处办理的各项预算收入中待报解款项,以及代理国库收纳的各级预算收入待报解款项。

1023财政专用基金存款指由财政部门指定存入金融机构的专用基金。

1024国库定期存款指金融机构核算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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