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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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罗彩霞案

(1)学校撤销王家俊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是否合理?

(2)班主任张文迪对其参与该案的行为应承担什么教育法律责任?

(3)分析王峥嵘的犯罪构成

(4)罗应该如何主张及维护自己的权力

答案要点:(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8条规定:“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第38条规定:“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入学者,学校不得发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应当予以追回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证书无效。”学校可据此撤销王佳俊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从本案介绍和纪委的处理来看,张文迪参与了该高招舞弊案,应该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给予留党查看一年和降级处分。

(3)有伪造、变造的直接故意和行为,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

(4)罗彩霞可以姓名权受到侵害而对相关责任人提起侵权之诉,要求赔偿。但不能以受教育权受到侵害提起侵权之诉,因为该“司法解释”在2008年已被停止。受教育权是宪法权力。

2.某大学严某参加英语六级考试时,将几篇英文作文写在小纸片上并带进考场,并自行选择教室最后一排的角落坐下,监考老师甲提前15分钟来到考场,要求学生及绝后就径直发放试卷,未核对和进行相关检查。监考老师乙因堵车迟到20分钟赶到考场,见学生已经考试就将甲拉到一旁说明迟到的理由并小声描述堵车的状况。严某趁监考老师甲乙闲谈时流出考场到洗手间上厕所后迅速回到座位急促考试。考试途中,严某父亲呼叫严某,严某见是父亲呼叫,便按键接听。巡视员巡考时发现严某试卷下的小纸片并予没收。后学校认为严某考试作弊,态度恶劣,于是对其勒令退学的处分决定。严某对处分决定不服,向校方提出申诉,但校方未給予任何书面答复。后查,由于监考老师未履行职责,出现10份雷同卷,教务处发现后,批评监考老师,要求他们今后注意一点。试分析:

(1)学生的行为哪些属于违纪,哪些属于作弊?

(2)监考老师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3)学校对学生和教师的处理是否合法?

(4)本案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关系主体有哪些?

(5)学校是否侵犯了该同学的权力?

(6)当事人违反了什么法律?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答案要点:

(1)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擅自离开考场属于考试违纪。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小纸片、使用通讯设备属于考试作弊。

(2)教师严重违纪违法,并出现雷同卷,应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3)本案涉及到《宪法》、《教育法》以及国家关于考试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学校对严某的处分应依法进行,而不应随意剥夺严某作为公民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严某。严某向学校提出申诉是合法的。对教师的简单批评是不对的,应由教育考试机构或者建议所在学校

给予行政处分。

(4)本案中涉及到的法律关系主体主要有学校和学生。

(5)案涉及到《宪法》、《教育法》以及国家关于考试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学校对严某的处分应依法进行,而不应随意剥夺严某作为公民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严某。严某向学校提出申诉是合法的。

(6)本案是一则侵犯学生受教育权案,学校及有关领导应承担相应的行政与民事责任。

3.2006年6月,某高校进入期末考试阶段,省教育厅领导带领相关人员检查巡视该高校考试工作。在巡查时发现大三某班级专业课闭卷考试的考场内,学生A某正在偷看纸条,于是检查团人员告知监考老师,责成监考老师收缴其作弊的纸条,并收取了试卷,当场在试卷上注明“作弊”字样。在此过程中,该学生试图辩解,但是被监考老师制止,事后该学生曾试图向其所在院系和教育处进行辩解,均被拒绝。考试结束后,监考老师将试卷随纸条一起密封上交教务处,同时通知学生A某所在院系相关老师。教育厅领导也批评了该学校相关领导,责成他们严肃考试纪律,狠抓考试风气。

该学校的学生管理规定中规定:学生作弊两次以上或者组织学生作弊一次以上,学校可以作出开除学籍的处分。该学生虽然属于第一次被抓住作弊,但是,鉴于该学生在教育厅领导检查巡视期间公然作弊,情节严重,造成非常不好的影响,所以学校决定对其严肃处理,以儆效尤。2天后。学校橱窗中就张贴了学校教务处和校教学委员会;ianhe作出的对该学生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并随后由院系副书记当面通知该学生本人。该通知并被张贴在学校各院系醒目处以及学生活动场所的醒目处,其上盖有学校教务处的印盖。

请仔细阅读上述案例材料,并回答下面的问题:

(1)根据2005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学生的纪律处分有哪几种?(2)该高校在对学生作出开除学籍规定的过程中有哪些违反2005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行为?

答案要点:

(1)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2)2005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4条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四)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

第56条规定:学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之前,应当听取学生或者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

第57条规定:学校对学生作出开除学籍处分决定,应当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

第55条规定: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足、依据明确、定型准确、处分恰当。

本案中,学校处分学生的事实依据不符合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4条规定;程序上没有收集充足的证据,违背了第55条规定;没有听取学生或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违背第56条规定;学校对学生作出开除学籍处分决定,也没有经校长会议研究决定,这也违背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7条规定。

4.重庆邮电大学两名学生外出旅游时发生性关系,导致女方怀孕。校方知情后,以“品行恶劣、道德败坏”为由将两人开除。这对情侣遂将学校告上法庭。2003年,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驳回二人要求学校撤销处分决定的起诉;2004年5月,成都某高校一对学生情侣在教室拥抱、接吻的亲昵举动被学校发现,学校依据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给予两人开除学籍处分。两名学生将学校告上法庭。2005年1月,二人起诉被驳回。

请根据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分析法院的判决

答案要点:

在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取消了一些涉及学生婚恋的强制性规定,最显著的是撤销了原规定中“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为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做退学处理”的条文,对学生能否结婚不再作特殊规定。此外,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了“品行极为恶劣,道德败坏”等道德评判类处理理由,大量增加了由明确法律依据或者行为特征比较清楚地法律规范用语,例如“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等等。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27条、第54条明确了退学处理和开除学籍的法定情形,而两起案件中学生的行为不属于其中规定的情形,所以若依照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两起案件中学校的处分决定和法院的判决均不能成立。

5.某学校教师李某对学校乱收费不满,向有关部门如实反映了学校存在的问题。该校领导一气之下,取消了李某的专业技术职务,并且说他是精神病,不安排教学任务给李某,并强行将其送往精神病医院治疗。请依法分析教师李某和学校的行为。

答案要点:(1)李某的行为符合《教师法》第七条规定,教师有权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李某如实反映了学校存在的问题是依法行使其权利。

(2)根据《教育法》第29条,学校有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的义务。《教师法》第36条这样规定:“对依法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行政处分。国家工作人员对教师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6. 齐玉苓事件

(1)齐玉苓姓名权、受教育权被侵害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2)各被告在本案中有何过错,应否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要点:

(1)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陈晓琪在中考落选、升学无望的情况下,由其父亲陈克策划并为主实施冒用齐玉苓姓名上学的行为,目的在于利用齐玉苓已过委培分数线的考试成绩,为自己升学和今后就业创造条件,其结果构成了对齐玉苓姓名的盗用和假冒,是侵害姓名权的一种特俗表现形式。

当事人齐主张的受教育权,来源于我国宪法第46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本案的事实,陈晓琪等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了齐依据宪法规定所享有的受教育的基本权利。

(2)齐的姓名权、受教育权被侵犯,陈晓琪、陈克应承担主要责任。此外,腾州八中未将统考成绩及委培分数线通知到齐本人,且又将录取通知书交给前来冒领的被上述人陈晓琪,才使得陈晓琪能够在陈克的策划下有了冒名上学的条件,又由于济宁商校对报道新生审查不严,在既无准考证有无有效证明的情况下接收陈晓琪,才让陈晓琪冒名上学成为事实,从而使齐失去了接受委培教育的机会。陈晓琪冒名上学后,被上述人滕州教委帮助陈克伪造体检表;滕州八中帮助陈克伪造学期评语表;济宁商校违反档案管理办法让陈自带档案,给陈克提供了撤换档案材料的机会,致使陈晓琪不仅冒名上学,而且冒名参加工作,使侵权行为得到延续。该侵权是由陈晓琪、陈克、滕州八中、滕州教委的故意和济宁商校的过失造成的。各被上诉人对该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7. 案例:孟母堂事件

2005年9月,一家名为“孟母堂”的教育机构在上海松江开设。在该教育机构中,记诵中国古代经典是最主要的教育方式,其教学内容包括:语文学科所读的是《易经》、《论语》等中国古代传统典籍;英语以《仲夏夜之梦》起步;数学则有外聘老师根据读经教育的观念,重组教材,编排数理课程;体育课以瑜伽、太极之类修身养性的运动为主。因为其教学方式与教学内容近似于我国古代私塾,因此媒体普遍将“孟母堂”视为“现代私塾”。

事件的影响

目前,围绕“孟母堂”事件形成的争议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孟母堂”违反了我国的教育法律制度,这种观点以上海市教委为代表,并得到了一些专家学者的支持。上海市教委发言人指出,“孟母堂”分别违反了办学许可的有关规定、违反《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违反了教育收费的有关规定。

另一种观点认为“孟母堂”并不违法,主要以“孟母堂”的学生家长为代表,认为“’孟母堂’不是办学,只是现代在家学习或在家教育的一种方式。既然不是办学,也就无所谓违规和违法。显然’孟母堂’这种形式,不适合于用’社会力量办学’的有关规定来框定它。”

还有的学者认为,国家义务教育法的“义务”首先是指国家义务,至于儿童则是享受这种义务的权利。现在的问题,不是家长没有送孩子入学,而是入什么学。不入公学,是家长的权利,他人无权干涉,国家也无权干涉。家长有权利不让自己的子女上公立学校,而去“孟母堂”求学,政府理应尊重。

孟母堂事件是一场发生在国家与公民之间关于教育权的争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了国家作为教育权主体的地位,而未对父母的教育权做出具体规定。父母基于自热,有权主张自己对子女的教育权,有权监督让渡给国家和社会的教育权,家庭教育应有其合法的地位。当然教育权作为公民的自由权的同时,又具有社会性,家庭教育必须接受国家、社会、法律、法规的监督与指导。这样,父母的教育权利与国家的教育权力(利)之间应该互相制约,以保障受教育人受教育权的完美实现。

案例分析题与答案

1.注册会计师对白云公司的银行存款进行审计,经查改公司2010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为236 400元,银行对账单余额为245 800元,经逐笔核对,发现有下列几笔未达账项:(1)企业收到销售商品款8 400元已登记入账,但银行尚未登记入账; (2)企业偿还A公司货款14 000元已登记入账,但银行尚未登记入账; (3)银行已收外地汇入货款5 000元登记入账,但企业尚未收到收款通知 (4)银行已划转电费1 200元登记入账,但企业尚未收到付款通知 要求:完成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2.审计人员审查某厂库存商品明细账发现:年初结存1 000件,单价100元;当年第一批完工入库1 000件,单价110元;第二批完工入库1 500件,单价105元;第三批完工入库2 500件,单价120元;第四批完工入库2 500件,单价110元。本年共销售6200件,结转成本712 500元,截止审计日结存2 300件,保留成本230 000元。该厂结转发出商品成本采用先进先出法。 要求:分析库存商品明细账有无问题,并指出问题,提出审计意见。 答:(这题的答案可能还不完整的) 先进先出法核算产品成本的情况下,结存产品成本应该是后面批次产品的成本,2300*110=253000.库存商品明细账保留成本错误,多结转当期成本23000元,造成少计相应利润。 1000×100+1000×110+1500×105+2500×120+200×110=689500(元) 712500—689500=23000(元) 审计意见:多转出的销售成本要转回来,账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23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23000 % 上课讲的:1、(1)库存商品的明细账有错误; (2)原因:由于按照先进先出法,本年销售的数量为6200件,结转成本应为689500元,实际结转了712500元,比实际多结转成本23000元 (3)从而,导致其利润减少了23000元 2、解决的方案,应调整分录:借:库存商品23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23000 借:所得税费用23000*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3000*25% 3.工商银行拟公开发行股票,委托ABC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2008年度、2009年度和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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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张鹏的危机 张鹏是一家生产小型机械的装配厂经理。每天张鹏到达工作岗位时都随身带了一份列出 他当天要处理的各项事务的清单。清单上有些是总部的电话中通知他所要处理的,另一些是他自已在一天多次的现场巡视中发现或者他手下报告的不正常的情况。 一天,张鹏与往常一样带着他的清单来到了办公室。他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审查工厂各 班次监督人员呈送上来的作业报告。他的工厂每天24小时连续工作,各班次的监督人员被 要求在当班结束时提交一份报告,说明这次开展了什么工作,发生了什么问题。看完前一天的报告后,张鹏通常邀请他的几位主要下属召开一个早会,会上他们决定对于报告中所反映 的每一个问题采取什么样的解决办法。张鹏白天也要参加一些会议,会见来厂的各方面的来访者。他们有些是供应商或者潜在供应商的销售代表,有些则是工厂的客户。此外,有时也 有一些来自地方、省市、国家政府机构的人员。总部职能管理人员和张鹏的直接上司也会来 厂考察。当陪同这些来访者和自己的下属人员参观的时候,张鹏经常会发现一些问题,并将他们列人到他那些待处理事情的清单中。张鹏发现自己明显无暇顾及长期计划工作,而这些工作是他改进工厂的长期生产效率所必须做到的。他似乎总是在处理某种危机,他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为什么他就不能以一种使自己不这么紧张的工作方式来工作呢? 问题: 运用管理职能、管理者技能相关知识和张鹏所处的组织层次,你可以给张鹏所做的工 作做一个怎样的分析呢? 案例 远大公司的困惑 进人12月份以后,远大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远大公司)的总经理张军一直 在想两件事:一是年终已到,应该抽时间开个会,好好总结一下今年的下作。今年外部环境 发生很大变化,尽管公司想方设法拓展市场,但困难重重,好在公司经营比较灵活,苦苦挣扎,这一年总算摇摇晃晃走过来了,现在是该好好总结一下,看看问题出在哪里。二是该好好谋划一下明年怎么办,更远的是该想想今后5年怎么干,乃至于今后10年怎么干。上个月张总从事务堆里抽出身来,到黄河大学听了两次关于现代企业管理的讲座,教授的精彩演讲对他触动很大。公司成立至今,转眼已有10多今年头。10多年来,公司取得过很大的成就,靠运气、靠机遇,当然也靠大家的努力。细细想来,公司的管理全靠经验,特别是靠张 总自已的经验,遇事都由张总拍板,从来没有通盘的目标和计划,因而常常是干到哪儿是哪儿。可是公司现在发展到几千万资产,300多号人,再这样下去可不行了。张总每想到这些,晚上就睡不着觉,到底该怎样制订公司的目标与计划?这而是张总最近一直在苦苦思考的问 题。 远大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是改革开放的春风为远大公司的建立和发展创造了条件。因此,张总常对职工讲,公司之所以有今天,不仅是靠他们三兄弟拼命苦干,更多的还是靠改革开放带来的机遇。15年前,张氏三兄弟只身来到省里的工业重镇A市,当时,他们口袋里只有父母给的全家积蓄800元人民币,但张氏兄弟决心用这800元创一番事业,摆脱祖祖辈辈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的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生活。到了A市,张氏三兄弟借了一处棚户房落户,每天分头出去找营生,在一年时间里他们收过破烂、贩过水果、打过短工,但 他们感觉到这都不是他们要干的。老大张军经过观察和向人请教,发现A市建筑业发展很快,城市要建设,老百姓要造房子,所以建筑公司任务不少,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建筑材料 却常常短缺,因而,建筑公司也失去了很多工程。张军得知,建筑材料中水泥、黄沙很短缺,他想到,在老家小镇边上,他表舅开了家小水泥厂,生产出的水泥在当地还销不完,因而不 得不减少生产。他与老二、老三一商量决定做水泥生意。他们在A市找需要水泥的建筑队,讲好价,然后到老家租船车把水泥运出来,去掉成本每袋水泥能净得几块钱。利虽然不厚,

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一、案例分析: 1、李某深夜潜入本单位财务室,意图盗窃保险柜中的财物。李用尽了各种方法,也未能将保险柜打开,感到十分沮丧。正要离开时,恰逢保安员巡逻至此。保安员发现财务室的门虚掩,即进去查看,与李某撞个正着。李某用橇棍将保安员打昏后逃走。回到家中后,李某恐保安员醒来以后认出自已,就拿了一把匕首,欲将保安员杀死灭口。刚刚返回单位大门,即被接到报案赶来的公安人员抓获。 ⑴李某的盗窃未遂属于犯罪未遂中的哪种类型? 按犯罪行为能否实行终了为标准,属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按犯罪行为实际能否达到犯罪既遂状态为标准,属于不能犯未遂中的工具不能犯未遂。 ⑵李某盗窃未遂后将保安员打昏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为什么? 应对保安员的伤情进行鉴定,构成轻伤以上,属故意伤害罪。因为盗窃的行为和伤害行为是两个独立的犯罪构成,李某用撬棍将保安员打昏侵犯的客体是法律所保护的公民的健康权,从客观方面李某实施了侵害他人健康权的行为,主观方面李某有伤害他

人的故意,李某属于一般主体。 ⑶李某返回作案现场(本单位)欲将保安员杀死灭口的行为属于犯罪的哪种形态?属于犯罪未完成形态中的犯罪预备 ⑷对李某应当如何定罪处罚? 盗窃罪(未遂)和故意伤害罪及故意杀人罪(预备)、数罪并罚。 2、对张某是否可以不予处罚? 张某,十九周岁,无业。一九九0年七月的一天,张某在某中学门口拦住该中学初中一年级学生李某,以借钱为名向李某勒索钱物。李某迫于无奈,将身上所带的十元钱及一支钢笔交给张某。事后,张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将勒索的钱物还给李某,并向李某赔礼道歉。当地的公安机关鉴于张某违法行为轻微并能主动纠正,对张某不予处罚。 问:对张某不予处罚是否合适。请说明理由 答:对张某不予处罚合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就本案而言,张某索要财物数额较小,事后能够主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将将勒索的钱物还给李某,及

案例分析整理

案例分析 一、有符合项(2道) 7.在技术科,审核员发现设计文件和工艺文件没盖受控章,只有文件的编号及发放日期,技术科长急忙解释,公司的文件控制程序中规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文件均为受控文件,除质量手册外,其他文件均不加盖受控章。 答:1、符合 2、理由是: 1)标准的要求:4.2.3文件控制,质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应予以控制,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 2)公司做法:公司制定了文件控制程序,而且也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受控范围,哪些是要盖章的,哪些是不盖章的在文件中有规定,所以技术科执行了公司的文件控制程序,既符合标准条款的要求,也符合公司文件控制程序的要求。 3、所以是符合的 18.审核员在化验室审核,抽查到一个编号为NO.301生铁10吨的化学成份,含碳量超标,判定为不合格品,在原料库生铁的不合格区审核员看到编号为NO.301生铁,数量10吨,挂标牌“退回”。 答:1、符合 2、符合理由: 1)标准要求:根据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7.5.3要求i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条款:组织应针对监视测量要求识别产品的状态。 2)公司做法:NO.30110吨生铁为不合格品,审核员再在不合格区能准确清晰的看到这些不合格的NO.301生铁,而且数量、不合格状态标识准确 3、所以符合 二、有严重不符合项(2道) 10. 审核员在进货检验站看见一个箱子内装5个零件,箱子上挂着一个“拒收”标牌。检验科长说:“这批零件应该两个星期前就到货,但今天早上才收到,一共有20个,因生产急用经生产部部长批准先用了15个零件,但经检验发现这5个全部不合格,

所以挂了“拒收”标牌。审核员问:“另外的那15个零件呢?”检验科长说:“车间主任说那15个零件已经装配在产品上使用了,但因没有什么特殊标记,现在也不知道装配在哪些产品上了,一时很难找到。” 答案:1、有不符合项 2、不符合GB/T19001 符合的内容是:适当时,组织应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使用适宜的方法识别产品。在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组织应控制并记录产品的唯一性标识。 3、不符合的事实是:经检验发现这5个全部不合格,这批零件应该两个星期前就到货,但今天早上才收到,一共有20个,经检验发现这5个全部不合格。也就是百分之百得不合格。在零件装配的过程中使用了不合格产品。 4、不符合的性质:严重不符合项 12.审核员在销售部查看上季度产品销售统计分析报表,看到有许多顾客要求退、换货的记录,退换数量占了全部销售产品的21%,报表中写明的原因分析是运输不当造成产品外壳破损。审核员问:“对这种情况是如何处理的?”销售部长说:“这不是我们的责任,发货时产品的外壳都是好的,产品都是合格的,这些问题都是由于火车和汽车野蛮运输造成的,我们也没有办法,只能退换或修理。” 答案:1、有不符合项 2、不符合GB/T19001c) d) e) f)条款的规定 3、不符合的事实是:销售统计分析报表写明的原因分析是运输不当造成产品外壳破损,没有拿出很好的解决办法和评价办法的效果验证。 4、不符合的性质:严重不符合项 三、有一般不符合项 1、审核员在销售科查阅到2004年一季度与顾客签订了13份合同,审核员要求查看对这些合同进行评审的记录,销售科长说:“所有的合

案例分析答案

1、 案例分析答案 一、个开公司,一人出两人 拿公司钱给还欠并打了欠 条,未安约定还款,两人反 诉丙抽挑岀资并提岀股权转 让办变更登记签订无效因为 没登 两的诉讼请示能否支持,为 什么?两人的反诉是否支 持,为什么? (1) 丙的诉讼请求应该支 持。因双方签定的股权转让 协议不仅已生效,而且已经 履行了一半,甲、乙无理由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2) 甲乙的反诉请求不能支 持。因未行变更登记的责任 不在丙方、而在甲乙方;另 外,抽逃出资不是丙,而是 甲乙。甲乙在受让丙的股权 时,未从自有资金中支付, 而是从公司流动资金账户中 支付了款项。 2\.四人共资有限公司由三 人组成清算组,问本安中清 算组是否合法?为什么?清 自组是否有权解除 A 公司B 公司的买卖合同关系?为什 么? B 公司的诉讼请求应如 何处理?为什么? ( 1)清算 组的组成方式不合法。因依 《公司法》规定,清算组由 股东组成,董事会无权决定 清算组成员。 (2) 清算组有权解除A 公司 与B 公司的买卖合同关系。 因《公司法》规定,清算组 享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 司未了结的业务。但清算组 决定终止履行合同时,因此 而给合同对方造成的损失, 依法可以申报债权。 (3) 甲乙丙丁作为公司股东 对此并无直接责任。B 公司可 以请求对其损失负有直接责 任的清算组成员承担其 5万 元损失的连带责任。 原告:装饰公司;被告, 三个,诉讼履行对清算业务。 要三个一起共同赔一公司, (1) 原告要求被告进行清算 是有依据的。根据我国《公 司法》规定,公司因被吊销 营业执照而解散的,应当在 解散事由岀现日起十五日内 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有限 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 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 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 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 算组进行清算。 (2) 如经过清算,公司没有 剩余财产偿还原告债权的, 黄、郑、林应该对公司该笔 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因 为三被告不自觉履行清算义 务是导致原告债权不能及时 实现的原因,故三被告应为 此承担法律责任。 (3) 本案中,法院应当指定 黄、郑、林为方草地餐馆公 司清算组成员,对公司财产 进行清算。公司清算后,如 尚有财产可供清偿原告或其 他债权人债务的,以公司财 产偿还;如方草地餐馆公司 财产不足清偿原告或其他债 权人债务的,应当由黄补足 岀资不实部分的差额,郑、 林承担连带责任。 甲县某物资已岀现严重亏 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 法院申请 破产,资产,负债 情况如下:物资价值 50万, 办公楼210万,因贷款抵押 给银行200万,等,欠10万 加工款。 (1 )应向何地提岀破产申 请?为什么 应向当地法院提岀申请,因 为依据《企业破产法》规定,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 民法院管辖。 (2) A 银行贷款本息应如何 清偿?可以从办公楼 210万 无中优先获得清偿,剩余的 未获得清偿的20万无作为普 通破产债权参与破产财产分 配。 (3) 可以分别向两破产企业 的管理人各申报10万元的破 产债权。 (4)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如 何进行? 破产财产俦清偿破产费用的 共益债务后,按下列清偿: 第一,所欠工人工资和职工 15万元。第二所欠税款 6万 元。第三欠其分企业贷款 300 万元,欠土特产经营10万元 加工费以及A 银行20万元贷 款本息,破产财产不足以清 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 按照比例分配。 答案:可以。《公司法》 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 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 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 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中, 公司章程对此没有给出例外 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 继承人是可以继承股东 资格 的。 (3)戊被强制执行股 权的 过程中,其他股东是否 具有优先购买权?如有则应 如何行使? 答案:戊被强制执行股 权 时,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 买权,但是在法院通知超过 20天后其他股东没有给予答 复,视为放弃了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第73条规 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 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 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 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 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 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 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 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甲乙丙三个公司和自然人丁 共同投资设立了黑水房地产 有限公司。经过四个股东协 商并决定,公司机构由下列 人员组成:甲公司委派李某 担任公司的董事长,乙公司 委派周某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兼公司法定代表人,丙公司 委派洪某担任公司董事兼任 公司监事。公司经过招聘, 聘任吴某担任公司董事并经 股东会表决通过,聘任徐某 担任公司总经理。丁不在公 司机构中担任任何职务。 黑水列情形: (1) 丁与戊合资设立了白水 房地经理。 (2) 未经格向公司购买了一 套商品房用于自住。 ⑶借人民币300万元给水 泥厂。 (4) 黑水公司与其他公司共 同公司股东会表决同意委派 李某担任黄海房地产公司的 董事长。 (5) 由于工作需要,公司委派 经便,公司将20万元的费用 存入洪某开立的账户上。 结合上述案例,分析下列问 题: (1) 黑水房地产有限公司机 构《公司法》规定的?哪些不 合法的?如果是不合法的,请 说明理由。 (2) 黑水房地产有限公司规 定的?哪些是不合法的?并请 说明理由 李某担任公司董事长的决定 合法。 周某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公 司法定代表人的决定合法。 洪某担任公司董事兼公民监 事不合法。理由是公司董事 不能兼任公司监事。 吴某担任公司董事的决定合 法。 徐某担任公司总经理的决定 合法。 2、丁担任房产公司总经理合 法。 吴某向公怀购买一套商品房 用于自住不合法,吴某与公 司进行交易应当经公司股东 会同意通过。 周某代表公司借款给长河水 泥厂不合法。公司借款给他 人应当经公民股东会或董事 会同意通过。 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同意委 派李某担任黄海房产公司的 董事长合 法,公司将20万元 的经营费用存 入洪某开立的 帐户不合法,因为《公司法》 禁止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将 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开立 帐户存储。 2006年,某大型国有钢铁企 A 国 有独资公司。因公司未 董事会一共七名成员,均由 国公司董事长为刘某。2007 年4月,刘某的朋一致同意 刘某出任B 公司总经理职 务。2007年6月,因A 公 司总经某患病,董事会遂任 命董事张某为公司总经理。 (1)A 公司董事会的人员组成 是否 合法?为什么? 不合法,国有独资公司 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 工代表/职工代表由公司职 工大会选举产生。 (2)刘某担任B 公司总 经理 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不符合规定。国有独资 公司的董事长未经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

管理学案例分析总结含答案

第一章案例分析升任总裁后的思考 1.你认为郭宁当上公司总裁后,他的管理责任与过去相比有了哪些变化?应当如何去适应这些变化?2.你认为郭宁要成功地胜任公司总裁的工作,哪些管理技能是最重要的?你觉得他具有这些技能吗?试加以分析。3.如果你是郭宁,你认为当上公司总裁后自己应该补上哪些欠缺才能使公司取得更好? 答案:1因为郭宁职位上升到了最高层,所以工作性质由原来的专业性到现在的综合性;由原来的技术性工作到现在的见识、判断、战略、用人;由原来的单一性到现在的广泛性、复杂性(生产、技术、人才、市场……),所以应该学习新知识、适应新角色,锻炼自己的综合、谋划、用人、组织、财务、资源分配等能力。 2郭宁要成功地胜任公司总裁的工作,见识、判断、综合、谋划、用人、组织、财务、市场分析、资源分配等能力是最重要的。他由于原来主要从事专业性、技术性管理,所以不具有这些技能。 3所以郭宁当上公司总裁后自己应该补上战略,决策、财务、市场、营销等知识和分析、见识、判断、综合、谋划、用人、组织、资源分配等能力才能使公司取得更好地绩效。 第三章 案例一:玛格丽特·奎因女士是东方电力公司总经理 问题:1、如果你是顾问,你建议将采取什么步骤,使得公司有效地制定计划? 2、关于将来的计划期限多长,你将给公司提出什么样的忠告?3、你将怎样向总经理提出建议使你推荐的事情付诸实施? 答:作为公司的总经理,玛格丽特奎因把编制计划的任务先后指派了三个人来完成,那么计划就会产生矛盾,安排不合理等情况。而各部门负责人也只按照自己的观点我行我素,职员也不照计划执行,管理出现混乱,目标不明确。(1)作为最高管理者,奎因女士必须要有一个总的计划,要将三个部门之间的关系进行协调处理,在保证各方利益的前提下制定。而三个下属的部门要在整体的计划下,有计划,有目的的实施。(2)计划应该分为短期计划,中期计划,长期计划。根据行业特点和时代发展的需要,电力公司要把短期的计划制定成 2——3 年。因为科技发展迅速,需求变化快,电线老化等问题都要考虑到,所以短期计划不宜过长。短期计划已解决眼前的问题为主,而中长期计划就要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以满足顾客需求为目标。(3)向总经理分析案例背景,介绍计划实施的必要性,这样更有说服力。并根据总经理的性格特点,心态等行为采取适合她的谈话方式。注重沟通技巧,沟通要感情式的沟通,准确表达,让信息接受者准确接收。 案例3-1 准确决策与盲目投资 问题: 1决策包括哪些基本内容?其中的关键步骤是什么?2本案例中两家企业形成鲜明对比的原因是什么?3科学决策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案例分析要点: 1.决策包括哪些基本内容?其中的关键步骤是什么? 答:决策包括内外环境、条件分析、提出问题、确定决策目标、在调研预测基础上提出完成目标的2个以上的可供选择的方案,对方案进行技术、经济、社会比较分析,用多种方法进行评价,从中选择一个最佳方案并组织实施,其关键步骤是决策目标确定和方案的比较选择。 2.本案例中两家企业形成鲜明对比的原因是什么? 答:原因:二家决策目标不一。A公司经市场调研分析,确定切实可行的目标(中低档次卫生瓷)B公司盲目追求潮流,不做市场分析,做出高档瓷面砖,巨额投资,导致亏损。

案例分析试题与答案4h

2004年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 试题一(20分) 某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施工合同中规定: (1)设备由建设单位采购,施工单位安装; (2)建设单位原因导致的施工单位人员窝工,按18元/工日补偿,建设单位原因导致的施工单位设备闲置,按表l.1中所列标准补偿; 表1.1 设备闲置补偿标准表 (3)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其价款按建标[2003]206号文件的规定以工料单价法计价程序计价(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间接费费率为10%,利润率为5%,税率为3.41%。 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l:施工单位在土方工程填筑时,发现取土区的土壤含水量过大,必须经过晾晒后才能填筑,增加费用30 000元,工期延误l0天。 事件2:基坑开挖深度为3m,施工组织设计中考虑的放坡系数为0.3(已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施工单位为避免坑壁塌方,开挖时加大了放坡系数,使土方开挖量增加,导致费用超支10 000元,工期延误3天。 事件3:施工单位在主体钢结构吊装安装阶段发现钢筋混凝土结构上缺少相应的预埋件,经查实是由于土建施工图纸遗漏该预埋件的错误所致。返工处理后,增加费用20 000元,工期延误8天。 事件4:建设单位采购的设备没有按计划时间到场,施工受到影响,施工单位一台大型起重机、两台自卸汽车(载重5t、8t各一台)闲置5天,工人窝工86工日,工期延误5天。 事件5:某分项工程由于建设单位提出工程使用功能的调整,须进行设计变更。设计变更后,经确认直接工程费增加l8 000元,措施费增加2000元。 上述事件发生后,施工单位及时向建设单位造价工程师提出索赔要求。 问题

管理案例分析历年试题汇总

1.管理案例的核心有三点,即案例的真实性、案例的可读性和案例中的人物与故事情节。(X) 2. 在案例分析过程的五个步骤中,第一步是确认问题,在此基础上才是分析形势、提出方案。(X) 3. 案例教学具有启发式的教学特点,就是指改变学生和老师的地位,由学生成为学习主角,老师进 行辅助指导。(√) 4. 对于案例的结构安排通常可以遵循两种顺序:一是时间顺序,二是内容顺序。(X) 5. 案例内容的表述涉及很多方面,第一个就是写好案例的开头和结尾,即指案例的开头必须要和结 尾相呼应。(X) 二、简答题{每题 5 分,共 20 分) 6. 简述筛选、加工案例素材资料时需要考虑的三个方面。 7. 讨论法在案例教学中的特点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8. 简述管理案例分析的基本原则。 9. 案例分析中的分析形势环节包括哪些层面的工作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 35 分,共 70 分) 为什么员工失去了工作乐趣 (1)为什么管理流程"科学化"后,员工反而失去了工作乐趣? (2) 请分析如何激励员工产生新的工作乐趣? (1)管理流程科学化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生产流程管理的科学和严谨,由于专业化极强, 确实会带来员工作业环节联系紧密,工作单调等问题,因此,管理流程科学化的另一方面 还要有对于员工作为不同个体的人文关怀,以及能够激发其创造性和积极性的制度和措施。 (2)答题者提出的解决方案可以多样,只要能够自圆其说就可以。 美泰玩具公司 (1)公司为什么要不断改变做生意的方式呢?这样做的根本目的是什么? (2) 公司要真正做到有效改变,需要有哪些资源和支持? (1)美泰采用的不断变化的交易方式,就是在竞争中争取主动。市场竞争有个规则是" 人元我有、人有我好、人好我巧,人巧我转"。 (2)公司要实现这一战略变化需要资源主要是销售渠道成熟、产品创新性强和高素质公司员工。 二、简答题{每题 5 分,共 15 分) 6、在撰写案例时,需从下面三个方面来考虑对素材资料进行筛选加工问题: (1)本案例所要体现的管理主题及有关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2) 案例中的当事人(主要是决策者)必须掌握的情况有哪些。 (3) 案例分析者需要哪些必要的信息。 7、讨论法在案例教学中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1)启发诱导。 (2) 鼓励和激励。 (3) 目的性。 (4) 层次性。 8、管理案例分析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理论和实际相结合。 (2) 创新性。 (3) 归纳与分析。 (4) 可操作性。 9、首先是收集信息,把所有主要信息都筛选出来,尽量做到完整详细,这是案例分析或者 管理决策的基础。其次是梳理信息,就是对掌握的信息进行综合分类,去粗取精,使信息变 得条理化。再次是评价信息,就是辨别信息的真伪、准误和轻重,通过信息价值的评价,去 掉不实、不准确和不重要的信息,并对缺少的必要信息进行补充。最后,根据信息提供的情 况,了解决策主体所处的环境,并做下一步思考的准备。

案例分析答案

案例分析答案 第一章: 通过以下实例,看看具有教育理论素养的教育工作者与社会中的一般常人在进行教育活动时的差别。 一个母亲,因孩子把她刚买回家的一块金表当成新鲜玩具给摆弄坏了,就狠狠地揍了孩子一顿,并把这件事告诉了孩子的老师。老师幽默地说:“恐怕一个中国的‘爱迪生’被你枪毙了。” 这个母亲不解其意,老师给她分析说:“孩子的这种行为是创造力的一种表现,你不该打孩子” “那我现在该怎么办?”这位母亲听了老师的话,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迭。 “补救的办法是有的。”老师接着说,“你可以和孩子一起把金表送到钟表铺,让孩子站在一旁看修表匠如何修理。这样,钟表铺就成了课堂,修表匠成了先生,令郎就成了学生,修理费成了学费,你孩子的好奇心就可以得到满足,说不定,他还可以学会修理呢!” 【答】:现代教育提倡创新性教育,即培养孩子的创造力,使其向创新型学习者发展。案例中的那位老师就是我国现代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他一直鼓励孩子的创造性活动。 每个孩子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都有其独特的思想,作为教育者或家长来说,应该尊重每个孩子的思想,因为所有的思想都是他们的创造力的表现和结晶,我们必须予以重视。 那位母亲开始大发雷霆是因为她没有意识到孩子的这种行为不是破坏,而是好奇心的驱使。正是由于这种好奇心,孩子才会不断地去探索未知世界的奥秘。我们必须竭尽全力地呵护这种好奇心,因为这种好奇心就是学生发展的内在动力。 第二章: 《新疆,你怎么了?》 新疆是产棉大省,为了解决运输的困难,使棉花及时销售,国家曾实行东锭西移的战略,把上海最先进的纺织机器运抵新疆,但遇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无人地操作。一些人以新疆的企业考察后说,许多大企业的设备是先进的,甚至是一流的,但产品却是二流、三流,甚至是不合格的。请从教育功能的角度分析新疆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什么? 【答】:教育功能是教育活动、教育系统对个体和社会发展所产生的各种实际的作用和影响。这种影响和作用的性质可能是正向地、促进的,也可能是负向的、阻碍的或者是无效的。教育功能的发挥主要针对于社会或者个人,对社会或个人的发展产生的正向和负向功能,主要根据发生的条件不同。 教育是对社会发展的负向功能,是教育活动或教育系统出现的偏移和失调状态,即是教育内部和外部的异常条件使教育正向功能的实现受到严重阻碍,结果派生出来多种偏离行为,产生许多期望之 外的不良功能。由于某种因素的影响,使得教育与社会的外部关系失调,出现了局部的负向功能。教育受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所制约,所以必须与社会的发展相适应,这是教育的基本规律之一,也是衡量教育与社会关系协调与否的准绳。违背这一规律,必然出现教育的社会负向功能。案例中新疆当地的教育水平发展就没有相应的跟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进程,造成了人力资源的短缺,缺乏高水平的 劳动力,从而阻碍了发展。 劳动者的素质应与生产中的技术水平相适应,只有这时,提高受教育水平,才能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经济效益。由于教育内容陈旧,学校所输送的人才并没有受到恰当的训练,因而不能适应社会的变化,这就出现了教育成果和社会需要之间的矛盾,造成教育资源的浪费。案例中,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先进的机器设备由于无人能够操作造成资源闲置和浪费,这都是由于没有培养出高水平和负责任的人才,使得教育的发展呈现出负向的功能,对经济的发展造成了阻碍。同时, 也使社会的资源和人力方面的资源产生浪费。 第三章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基础教育办学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近免试入学,任何公办、民办和各类进行办学体制改革的小学、初中不得以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也不得以小学阶段各类学科竞赛(如小学数学奥林匹克竞赛等)成绩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 问题:你对成都市教育局的规定有什么看法?请从全面发展的教育目的出发对学生奥林匹克竞赛进行评价。

案例分析题目及答案

案例分析一 ●某建筑公司与某学校签订一教学楼施工合同,明确施工单位要 保质保量保工期完成学校的教学楼施工任务。工程竣工后,承 包方向学校提交了竣工报告。学校为了不影响学生上课,还没 组织验收就直接投入了使用。使用过程中,校方发现了教学楼 存在的质量问题,要求施工单位修理。施工单位认为工程未经 验收,学校提前使用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不应再承担责任。 试问: ●1、本案中的建设法律关系三要素分别是什么? ●2、应如何具体地分析该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及责任的承担方 式,为什么? 答1:①主体是某建筑公司和某学校,客体是施工的教学楼。②某学校享有的权利是获得一个保质、保量、保工期的教学楼。义务是按时、按量的支付施工方的工程款。 某施工方享有的权利是按时、按金额的获得工程款。义务是保质、保量、保工期的完成教学楼。 2:①从学校方考虑 学校还没有组织竣工验收就投入了使用,这个行为违反了工程竣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如果是一般问题,由学校方面承担。 ②从施工方考虑 施工方向学校已经提交了竣工报告,教学楼是施工方自行验

收合格,对学校的日常使用不存在使用不当问题,所以如果教学楼出现了结构方面的质量问题,要按照质量缺陷的原因分解责任。 教学楼的质量缺陷是客观存在的,因此承包方应当承担维修,产生的费用问题就由学校和施工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采用诉讼。 案例分析二 某建筑公司(施工单位)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单位)签订了一个施工承包合同,由建筑公司承建一栋20层的办公楼。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2006-4-8,竣工日期为2007-8-8。每月26日,按照当月所完成的工程量,开发公司向建筑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 问本案例的法律关系构成是什么? 答:①主体是某建筑公司和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客体是一栋20层办公楼。②某建筑公司享有的权利是按时、按金额的获得工程进度款。义务是保质、保量、保工期的完成一栋20层的办公楼。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享有的权利是获得一栋20层保质、保量、保工期的办公楼。义务是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案例分析三 【背景资料】 某省重点工程项目计划于2004年12月28日开工,由于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取 邀请招标方式。于2004年9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

案例分析真题及参考答案

2017注册消防工程师《案例分析》真题及参考答案 案例一 某居住小区由4 座建筑高度为69.0m 的23 层单元式住宅楼和4 座建筑高度为54.0m 的18层单元式住宅楼构成。设备机房设地下一层(标高-5.0m),小区南北侧市政道路上各有一条DN300 的市政给水管。供水压力为0.25MPa。小区所在地区冰冻线深度为0.85m。 住宅楼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为15L/s,23 层住宅楼和18 层住宅楼的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分别为20L/s、10L/s,火灾延续时间为2h。小区消防给水与生活用水共用。采用两路进水环状管网供水,在管网上设置了室外消火栓。室内采用湿式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其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设置在一座住宅楼的地下一层。高位消防水箱设置在其中一座23 层高的住宅楼屋顶。消防水池两路进水。火灾时考虑补水。每条进水管的补水量为50m3/h,消防水泵控制柜与消防水泵设置在同一房间。系统管网泄漏量测试结果为0.75L/s,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设置流量开关,动作流量设定值为1.75L/s。 消防水泵性能和控制柜性能合格,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系统验收合格。 竣工验收一年后,在对系统进行季度检查时,打开试水阀,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动作,消防水泵无法自动启动。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按下手动专用线路按钮后,消防水泵仍不启动。值班人员到消防水泵房操作机械应急开关后,消防水泵启动。经维修消防控制柜后,恢复正常。在竣工验收三年后的日常运行中,消防水泵经常发生误动作,勘查原因后发现,高位消防水箱的补水量与竣工验收时相比,增加了1 倍。 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共16 分,每题2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 个或2 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一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 分) 1.两路补水时,下列消防水池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 A.有效容积为4m3 的消防水池 B.有效容积为24m3 的消防水池 C.有效容积为44m3 的消防水池 D.有效容积为55m3 的消防水池 E.有效容积为60m3 的消防水池 【答案】DE 2.下列室外埋地消防给水管道的设计管顶覆土深度中,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 A.0.70m B.1.00m C.1.10m D.1.15m E.1.25m 【答案】BCDE 3.下列室外消火栓的设置中,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 A.保护半径150m

案例分析题(整理)

案例分析题: 1、2011年8月3日,纳税人王强前往河南省江城县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代开普通发票事宜,正值例征期大厅纳税人较多。王强进大厅后,四处寻找指示标志,未果,遇到一位大厅税务人员甲,便问:“哪个窗口代开发票”,甲答:“里面的窗口,自己找吧”。王强找到了代开发票窗口后,借用了周围纳税人A笔墨,并边问边填写申请表,资料备齐后,交税务人员乙办理,乙计算机输入法错误,自己无法转换为中文,随即找到有关人员调整后开出发票。 请指出该县办税服务大厅设臵及工作人员存在的问题,应如何做才正确规范。 答:存在问题: (1)办税服务厅未设臵办税指南、表证单书填写样本,提供笔墨办公用品;(2)未实行首问负责制; (3)工作人员缺乏最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正确规范的做法: (1)根据《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第二十七条规定:办税服务厅实行“一站式”服务,全程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和首问责任等制度。 该办税服务厅按规定应实行首问责任,税务人员甲是第一个受理纳税人办税事宜的税务人员应负责为纳税人答疑或指引,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2)根据《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第三十条规定:办税服务厅应当设臵办税指南、公告栏、表证单书填写样本、举报箱等,提供纸张、笔墨及其他办公用品; 江城县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应当设臵办税指南、表证单书填写样本,提供纸张、笔墨及其他办公用品,方便纳税人; (3)根据《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第二十九条规定:办税服务厅税务人员应当着装上岗,挂牌服务,语言文明,举止庄重,提倡讲普通话;准确掌握税收业务和计算机操作技能;出具税务文书要程序合法、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格式规范、字迹清晰。 税务人员乙应加强计算机操作基本技能培训。 2、2011年3月29日,一企业办税人员张英前往某区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减免税相关手续,径直来到综合服务窗口,窗口工作人员甲告诉张英应在申报征收窗口办理。张应来到申报征收窗口,将有关资料递交给工作人员乙后,问道:“什么时间能办理完毕?”,乙答:“我们将尽快给你办理,过几天你再来问问吧”。张英怏怏而去。 试问:申报征收窗口和综合服务窗口的工作事项有哪些?窗口工作人员是否有不当之处? 答:申报纳税窗口受理或办理的主要工作事项:各税种的申报和审核事项;征收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减、免、退税申请;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申请;采集、审核和处理有关涉税数据。 综合服务窗口受理或办理的主要工作事项:税务登记事项,开立或变更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有关税收证明等事项;涉税事项申请;纳税咨询与办税辅导。 窗口工作人员乙有不当之处。根据《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第三十一条规定:对于依法可以在办税服务厅内即时办结的涉税事项,税务人员经审核,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即时办理。对于不能在办税服务厅内即时办结的涉税事

案例分析题答案(1)

案例分析题答案(1)

第二章案例分析题第三题答案 (1)甲以A企业的名义与B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在本题中,B公司属于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因此,买卖合同有效。 (2)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方式。 (3)①乙的质押行为无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在本题中,普通合伙人乙的质押行为未经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因此,质押行为无效。②丙的质押行为有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本题中,由于合伙协议未对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事项进行约定,因此,有效合伙人丙的质押行为有效。(4)①普通合伙人甲、乙、庚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②有限合伙人丙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③退伙的有限合伙人丁以其退伙时从A企业分回的12万元财产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5)甲、乙、庚决定A企业以现有企业组织形式继续经营不合法。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在本题中,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A 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有限合伙人丙当然退伙,A企业中仅剩下普通合伙人,A企业应当转

为普通合伙企业。 第三章案例分析题第一题答案 (1)①甲公司以增发的股份作为支付手段不符

合并购的条件。根据规定,外国投资者以股权作为支付手段并购境内公司,只能购买境内公司股东的股权或者境内公司增发的股份。资产并购的,投资者应当以现金、实物、工业产权等出资。 ②已聘请在境外注册登记的中介机构担任中外双方的“并购顾问”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如果外国投资者以股权并购境内公司,境内公司或其股东应当聘请在中国注册登记的中介机构担任顾问。 ③甲公司的副董事长半年前因内幕交易,受到当地监管机构的处罚不符合并购的条件。根据规定,境外公司及其管理层最近3年应当未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 ④甲公司的股价半年前大幅震荡不符合并购的条件。根据规定,境外公司的股权最近1年交易价格应当稳定。 (2)合营企业协议中,有以下内容不合法:①注册资本占投资总额的比例不正确,注册资本应占投资总额的1/2以上,注册资本不应少于4

案例分析(含答案)

案例一 ABC公司是一家中等规模的汽车配件生产集团。最近,对该公司的三个重要部门经理进行了一次有关领导类型的调查。 一、安西尔 安西尔对他本部门的产出感到自豪。他总是强调对生产过程、出产量控制的必要性,坚持下属人员必须很好地解生产指令以得到迅速、完整、准确的反馈。安西尔遇到小问题时,会放手交给下级去处理,当问题很严重时,他则委派几个有能力的下属人员去解决问题。通常情况下,他只是大致规定下属人员的工作方针、完成怎样的报告及完成期限。安西尔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导致更好的合作,避免重复工作。 安西尔认为对下属人员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对一个经理来说是最好的行为方式,所谓的“亲密无间”会松懈纪律。所安西尔说,在管理中的最大问题是下级不愿意接受责任。他讲到,他的下属人员可以有机会做许多事情,但他们并不是很努力地去做。 他表示不能理解以前他的下属人员如何能与一个毫无能力的前任经理相处,他说,他的上司对他们现在的工作运转情况非常满意。 二、鲍勃 鲍勃认为每个员工都有人权,他偏重于管理者有义务和责任去满足员工需要的学说,他说,他常为他的员工做一些小事,如给员工两下月在伽里略城举行的艺术展览的入场券。他认为,每门票才15美元,但对员工和他的妻子来说却远远超过15美元。通过这种方式,也是对员工过去几个月工作的肯定。 鲍勃说,他每天都要到工厂去一趟,与至少25%的员工交谈。鲍勃不愿意为难别人,他认为艾的管理方式过去死板,艾的员工也许并不那么满意,但除了忍耐别无他法。 鲍勃说,他已经意识到在管理中有不利因素,但大都是由于生产压力造成的。他的想法是以一个友好、粗线条的管理方式对待员工。他承认尽管在生产率上不如其他单位,但他相信他的雇员有高度的忠诚与士气,并坚持他们会因他的开明领导而努力工作。 三、查里 查里说他面临的基本问题是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不清。他认为不论是否属于他们的任务都安排在他的部门,似乎上级并不清楚这些工作应该谁做。 查里承认他没有提出异议,他说这样做会使其他部门的经理产生反感。他们把查里看成是朋友,而查里却不这样认为。 查里说过去在不平等的分工会议上,他感到很窘迫,但现在适应了,其他部门的领导也不以为然了。 查里认为纪律就是使每个员工不停地工作,预测各种问题的发生。他认为作为一个好的管理者,没有时间像鲍勃那样握紧每一个员工的手,告诉他们正在从事一项伟大的工作。他相信如果一个经理声称为了决定将来的提薪与晋职而对员工的工作进行考核,那么,员工则会更多地考虑他们自己,由此而产生很多问题。 他主,一旦给一个员工分配了工作,就让他以自己的方式去做,取消工作检查。他相信大多数员工知道自己把工作做得怎么样。 如果说存在问题,那就是他的工作围和职责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混淆。查理的确想过,希望公司领导叫他到办公室听听他对某些工作的意见。然而,他并不能保证这样做不会引起风波而使情有所改变。他说他正在考虑这些问题。

国家司法考试经典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经典案例分析题及答案(1) 一、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 [案情] 被告人:某甲,男,33岁,前苏联人,副驾驶员。 1985年12月19日,被告人某甲与机长某乙等机组人员,在原苏联境内驾驶47845号安一24型民航客机,执行某市民航局101/435航班任务。当飞机飞到东经118、09'00“,北纬52、40'00”上空时,被告人趁领航员上厕所之机,以机舱出机械故障为由,将机械师骗出驾驶舱,随即锁上驾驶舱门,扭动自动驾驶仪,持刀威逼驾驶飞机的机长某乙向中国方向飞行,机长被迫改变航向,19日14时30分许,该机降落在我国黑龙江省某县某乡农田里。 [问题] 某甲在我国领域内犯罪就是否适用我国刑法? [判决] 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某甲以暴力手段劫持飞行中的民用航空器,飞入我国境内,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构成了犯罪,应依照中国刑法论处。 [法理分析] 本案涉及我国刑法的空间效力问题,被告人某甲虽就是外国人,但我国司法机关有权对其犯罪行为行使司法管辖权。因为:第一,某甲劫持航空器,已违反我国参加的《东京公约》、《海牙公约》与《蒙特利尔公约》的通知规定,“如发生外国飞机被劫持在我国降落等有关涉外事件,应按我国法律,并结合上述三个公约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符合我国《刑法》第九条所规定的中国应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对于中华人民共与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与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第二,我国《刑法》第6条第13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与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与国领域内的,就认为就是在中华人民共与国领域内犯罪。”某甲不就是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外国人,有关刑事责任问题,不需要通过《刑法》第11条之规定解决,“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问题,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即不属于“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某甲的犯罪行为虽始于我国领域之外,但其犯罪结果却发生在我国领域以内,依照我国的有关规定,属于我国领域内犯罪,所以,应适用我国刑法,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中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 [案情] 被告人:严某,男,38岁,中国公民,我国驻某国大使馆的汽车司机。 被告人严某先后利用驾车去机场接送外国人员、代表团成员的机会,在驻在国首都机场行李处多次进行盗窃,陆续窃得大量外币现钞,以及手表、照相机等财物,共折合人民币10万余元。 [问题] 严某在我国领域外犯罪就是否应依我国刑法论处? [判决] 法院判决认为,严某系中国公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国外多次秘密窃取她人财物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依中国刑法论处,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法理分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264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严某以盗窃罪定罪判刑就是正确的。中国公民严某在我国领域外犯罪,就是否适用我国刑法,这就是本案的关键。我国《刑法》第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与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与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就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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