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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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框架(讨论稿)》中文简介

一、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本讨论稿的原因

财务报告概念框架(以下简称概念框架)阐明了编制和列报财务报表的基本概念。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初步观点认为,概念框架的主要作用是协助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识别在制定和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过程中应当一致应用的概念。

尽管现行概念框架在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制定和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认为现行概念框架存在下列问题:

(1)未能包含很多重要领域。例如,现行概念框架中计量、列报和披露以及如何确认报告主体方面的指引很少。

(2)某些方面的指引并不明确。例如,资产和负债的定义仍然有改进的余地。

(3)现行概念框架很多方面已经过时,不能反映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当前的思路。例如,现行概念框架规定只有经济资源很可能流入或流出时才确认一项资产或负债。但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已经得出结论:在某些情况下,尽管经济资源流入或流出的可能性较小,确认资产或负债仍然可以提供有用信息。

20XX 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就其议程开展公开征询。大多数反馈者认为概念框架项目应该成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优先项目。因此,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重启了20XX 年曾中止的概念框架项目。

本讨论稿是发布修订后概念框架的第一步。本讨论稿意在获取对概念框架中若干事项的初步观点和评论,并且重点关注导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出

现实务操作问题的领域。因此,本讨论稿中所述问题并未囊括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计划纳入概念框架征求意见稿中的全部问题。本讨论稿阐述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关于部分讨论议题的初步观点。但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并未对本讨论稿中的所有问题形成初步观点。

二、本讨论稿中的建议可能影响的有关方面概念框架的主要作用是协助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识别在制定和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过程中一致应用的概念(参见第一部分)。概念框架可以帮助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之外的其他方实现以下目标:

(1)理解并解释现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2)在某一特定交易或事项不适用准则或解释时确定会计政策。概念框架并非一项准则或解释,因此不会推翻任何准则或解释的规定。但是,对制定新准则或修订准则有重大影响。

修订的概念框架一经发布就会立即投入使用。但是,修订的概念框架并不必然导致现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发生变化。任何改变现行准则或解释的提议必须经过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应循程序(包括在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议程中正式立项)。

三、本讨论稿的主要内容本讨论稿建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应该对现行概念框架做出以下重大调整:

(1)对概念框架的主要目标进行重述;

(2)修订资产和负债的定义;

(3)在应用资产和负债的定义时提供额外指引;

(4)修订关于确认资产和负债确认时点的指引;

(5)增加关于终止确认资产和负债时点的指引;

(6)列报主体权益要求权的新形式;

(7)就概念增加一部分,帮助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选择在新准则、新修订准则或新准则解释、新修订准则解释中所使用的计量属性;

(8)增加列报和披露部分;

(9)区分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则。以下各段总结了本讨论稿中各个部分的内容。

1.第1 部分——引言

第1 部分:

(1)介绍了概念框架项目的历史;

(2)介绍了讨论稿的制定过程和范围;

(3)解释讨论稿中如何影响现行准则以及本讨论稿中的示例;

(4)描绘概念框架的目标和状态;

(5)总结了现行概念框架第一章和第三章中财务报告目标和有效财务信息的定性特征,并解释了其如何影响本讨论稿的制定。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概念框架目标和状态的初步观点如下:

(1)修订概念框架主要目的是协助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识别在制定和修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过程中会一致应用的概念。

(2)概念框架可能帮助除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其他利益方实现以下目标:

①理解并解释现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②当某一特定交易或事项尚无准

则或解释时确定会计政策。

(3)概念框架并非一项准则或者解释因此不会推翻任何准则或解释的要求。

(4)在极少数情况下,为了实现财务报告的整体目标,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可能会发布一项新准则或修订准则,这些准则在某些方面与概念框架相

矛盾。在这种情况下,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应当在准则的结论基础中指出新准则或修订准则中哪些方面偏离概念框架以及原因。

2.第2 部分——财务报表要素

第2 部分讨论了资产和负债的定义。资产和负债的定义多年以来,资产和负债的定义帮助解决了准则制定过程中出现的很多问题。定义关注现实世界中与财务报表使用者相关且易于理解的经济现象(资源和义务)。

尽管如此,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认为仍然可以进一步明确定义。现行定义包含经济利益的预期流入或流出。有人认为这些指引说明资产或者负债是经济利益的最终流入或流出,而非潜在的资源或义务。为避免产生误解,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确立的初步观点认为应该修改定义更明确的表达下列观点:(1)资产或负债是标的资源(或义务),而非经济利益的最终流入(或流出);

(2)资产(或负债)必须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或流出)这些流入(或流出)可以是不确定的。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提出如下建议的定义:

(1)资产是过去事项形成的由主体控制的现时经济资源。

(2)负债是过去事项形成的主体承担的转移经济资源的现时义务。

(3)经济资源是一项权利或者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的其他有价值资源。

不确定性本部分还讨论了不确定性是否应该包括在资产和负债的定义以及确认标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初步观点是:

(1)资产和负债的定义不应该保留“预期”流入或流出的概念。资产必须能够产生未来经济利益;负债必须导致经济资源转移。

(2)在极少数不能确定资产和负债是否存在的情形下,概念框架不应该设定可能性门槛。如果某一特定类型的资产或负债存在与否具有高度不确定性,那么在制定或修订相关资产或负债准则时,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应做出

决议决定如何处理不确定性问题。

(3)确认标准中不应该保留现行准则中关于可能性的内容。其他要素本部分还简略讨论了以下各表中主要元素的定义:损益表和其他综合收益(收益和费用)、现金流量表(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以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权益投入、权益资本以及不同类别权益之间的转换)。

3.第3 部分——支持资产和负债定义的额外指引

第3 部分讨论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可以在资产和负债定义哪些领域增加进一步指引。

增加更多指引的原因有以下三条:

(1)第2 部分提议对资产和负债的定义做出调整。进一步的指引将帮助理解提议的定义中所使用的术语。

(2)现行负债定义中某些方面不够明确,概念框架中提供的指引很少,使得不同准则中的内在原则看上去可能不一致。结果,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解释委员会和其他机构就这些交易是否产生负债、如果产生及何时确认等问题难以达成一致意见。额外指引可以确定未来制定准则要求的使用的原则。

(3)由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不断制定新准则,发布新指引,近些年来资产和负债现行定义的其他方面变得越来越清晰。例如,某些准则提供了如何识别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实质的指引。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认为将这些基本原则纳入概念框架意义重大。

第3 部分提议下列事项:

(1)在以下方面提供指引支持资产的定义

①“经济资源”的含义;

②“控制”的含义。

(2)在以下方面提供指引支持负债的定义

①“转移经济资源”的含义;

②推定义务;

③“现时”义务的含义。

(3)在以下方面提供指引支持以上两个定义

①报告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的实质;

②亏损合同。

第3 部分对推定义务和“现时”义务定义的讨论最为详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于推定义务的初步观点是应该保留负债的现行定义——既包括法定义务也包括推定义务,此外提供更多指引区分推定义务和经济强制。

在对现时义务的定义进行讨论时,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注意到现时义务来源于过去事项。如果负债的金额可以根据获得的收益确定,或者根据报告主体在报告期末前的行为确定,那么视该义务来源于过去事项。但是,如果保留在一定条件下转移主体未来经济资源的规定,那么仍然不能明确过去事项是否足够产生现时义务。讨论稿总结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可以作为制定概念框架指引讨论起点的三种不同

观点:

(1)观点1:现时义务必须来源于过去事项并且严格无条件执行。如果主体在理论上可以避免未来经济资源的转移,那么就不存在现时义务。

(2)观点2:现时义务必须来源于过去事项并且实际上无条件执行。如果主体没有实际能力避免未来转移资源的行为,那么认为该义务实际上是无条件执行的。

(3)观点3:现时义务必须来源于过去事项,但对主体的未来行为可能是条件性的。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目前反对观点1。但是,对于究竟采纳观点

2 还是观点

3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还并未形成初步观点。

4.第4 部分——确认和终止确认

第4 部分讨论了:

(1)确认:主体应该何时在主体资产负债表中将经济资源报告为资产或者义务报告为负债?

(2)终止确认:主体应该何时从资产负债表中移除资产或负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确认的初步观点为:主体应确认所有资产和负债,除非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制定或修订某一特定准则时决定由于以下两种因素的存在主体不需要或者不应该确认一项资产或负债:

(1)确认这项资产(或负债)不能在合理成本内为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相关信息或不能提供足够的相关信息;

(2)任何计量方法都不能如实反映资产(或负债)以及资产(或负债)的变化,即使披露了所有必要的说明和解释。

现行概念框架并未讨论终止确认的问题。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初步观点为当资产或负债不再满足确认标准时终止确认该项资产或负债。但是,对于主体保留部分资产或负债的事项,在制定或修订特定准则时,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应该确定主体如何能更好地描述交易导致的变化。下面是几种可能的方法:

(1)增加披露;

(2)列报不同于初始权利或义务单列项目的其他权利或义务单列项目,以表明风险的集中;

(3)继续确认原有的资产或负债,并将转移中收到的款项作为借款,支付的款项作为授予的借款处理。

5.第5 部分——权益的定义以及负债和权益要素的区分

第5 部分讨论了权益的定义、计量和不同种类权益的列报,以及如何区分负债和权益工具。它解决了如下问题: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 (1993年12月修订) 目的 本号准则的目的是规定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处理。 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的基本问题是资产确认的时间、其帐面金额的确定、与它们有关的需确认的折旧费用,以及对帐面金额的其他损耗的确定和会计处理。 本号准则要求一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在其满足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的结构中对一项资产的定义和确认标准时确认为资产。 范围 1.本号准则适用于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处理,除非有另外的国际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2.本号准则替代于1981年批准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 本号准则还替代1976年批准的国际会计准则第4号折旧会计中有关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折旧部分。本号准则所包含的原则的应用可能也适合像长期无形资产那样的其他资产,同时,国际会计准则第4号折旧会计仍然适用于这样的资产。 3.本号准则不适用于: (1)森林及类似的再生性自然资源。 (2)矿产权,矿产、石油、天然气和类似的非再生性资源的勘探和开采。然而,对于在发展或保持上述第(l)或第(2)条所包含的活动或资产时使用的,但又能与这些活动或资产分开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适用本号准则。 4.在某些情况下,国际会计准则允许使用与本号准则所规定的不同的方法,来决定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帐面金额的初始确认。例如,根据对负商誉的所允许的备选处理方法,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要求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最初用公允价值计量,即使它大于成本。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对这些资产的会计处理的所有其他方面,包括折旧,均应按本号准则的要求予以确定。 5.国际会计准则第25号投资会计,允许企业将投资物业作为不动产处理,以符合本号准则的要求,或作为长期投资处理,以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第25号投资会计的要求。 6.本号准则不涉及对完整反映物价变动影响的制度的应用(见国际会计准则第15号反映价格变动影响的信息和国际会计准则第29号在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告)。但是,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改进及国际比较分析

内容摘要:财政部于2月1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以下简称新准则),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新准则从规范范围、确认、计量、披露等方面对存货的确认、计量和报告披露进行了说明和规定。本文就新存货准则与财政部于2001年11月9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存货》(以下简称旧准则)的变化差异做个具体的比较分析,同时就新存货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及其他几个国家关于存货的相关规定做了国际比较分析。关键词:存货;存货准则;比较一新旧准则的比较分析(一)总体评价1 结构层次更为简洁和明晰。将原来本属于计量范畴的内容(包括:初始计量、采购成本、加工成本等)单列并入“计量”一章进行阐述,相较于旧准则,新准则各部分间关系更为明晰紧凑。且在其中强调依据基本准则制定存货准则,突出了基本准则的核心地位。。2 内容体现出与国际会计准则的高度趋同。这包括修正了存货的定义(存货的“为出售”这一特征得到加强)、不再将商品流通企业的存货成本计算单列、改革了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等。3 语言使用上更加精练、规范,剔除了不必要的赘语。这包括存货的定义中“正常生产”改为使用“日常生产”、不再使用“会计核算”,改称为“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对存货内容不再使用列举法,概以“存货”、将“费用”称为“损益”等。(二)具体比较1 框架比较。旧准则包括引言、定义、确认、初始计量、披露、附则等13项。新准则只包括总则、确认、计量、和披露四章。较之于旧的会计准则,层次更为简洁明了。主要变化在于将关于存货成本计量的内容(包括:初始计量、采购成本、加工成本等)统一归入并入“计量”一章进行阐述。这一结构上的调整,使新准则整体框架更为紧凑明了。2 关于准则适用范围:旧准则排除了四项不适用存货准则的内容::(1)因建造合同而形成的在建工程;(2)农业企业收获的农产品和采掘企业开采的矿产品;(3)牲畜等与农业活动有关的生物资产;(4)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存货的初始计量。新准则只排除了消耗性生物资产和在建工程两项内容,新准则适用范围更广。《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明确表示收获的农产品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新存货准则规范的存货范围更为广泛。3 主要变化内容:基本上新准则只对旧准则进行内容和结构上的调整和梳理,在确认、计量和披露方面一些主要大的变化有:1〉新准则不再单独规定商品流通企业存货成本(初始采购成本)的计量问题。而旧准则则单列规定商品流通企业的存货采购成本不包括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等并应计入期间费用。旧准则的规定主要是为了考虑流通企业成本的特殊性及与《行业会计制度》过渡的需要,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时间的推移,这点规定已无必要。特别是一些企业跨行业经营,自身具有庞大的物流、销售网络和业务,已经难从业务以区分流通企业和制造业差别。2〉对存货管理办法进行了改革。新准则不再允许采用后进先出法和移动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从理论上讲,先进先出法更能体现存货成本流和实物流的一致性。且企业采用后进先出法,再改用其他方法时,在中国可以不考虑通货膨胀的宏观环境下,对企业的影响一般不会太大。但对一些特定企业,特别是存货较多、周转率低的公司,短期内还是会出现毛利率和利润的不正常波动的。新准则此点改革意在减少存货计价方法的可选择性,降低依据存货计价方法调节利润的弹性。[!--empirenews.page--]3〉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成本确认方法不同。新准则规定,投资者投入的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即应当按公允价值来确定存货的成本。而原准则规定,投资者投入的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各方确定的价值确定。原准则对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成本,人为可操纵性很强,容易造成存货资产不实。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摊销方面规定不同。新准则规定,企业只能采用一次转销法或五五摊销法两种方法对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进行摊销,记入相关资产的成本货当期损益。原准则规定,企业应当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对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进行摊销,记入成本费用。可选用的方法有一次转销法或五五摊销法等。新旧准则的变化防止了利用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摊销方法的变化,多计提或少计提费用,减少了人为操纵利润的空间。5〉新准则允许将用于存货生产的借款费用资本化。新准则规定,应计入存货

最新国际会计准则IAS14

目录 一、概述 二、目的 三、范围 四、定义 五、确定应报告分部 六、分部会计政策 七、披露 八、生效日期 二、目的 本准则的目的是为按分部报告财务信息(关于企业生产不同类型产品和劳务以及企业不同地区经营的信息)制定原则,以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 (1)更好地理解企业以往的业绩; (2)更好地评估企业的风险和收益; (3)从整体上对企业做出更有根据的判断。 许多企业提供系列产品和劳务,或在具有不同的利润率、发展机会、未来前景和风险的地区经营。关于一个企业产品和劳务的不同类型以及在不同地区经营的信息(常称作分部信息),对于评估多种经营或跨国经营企业的风险和收益是相关的,但这些信息可能不能根据总数据确定。因此,分部信息被普遍地认为对满足财务报表使用者的需要是必须的。

三、范围 1.本准则适用于遵从国际会计准则的整套公布的财务报表。 2.正如《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列报》所规定的那样,一整套财务报表包括一份资产负债表、收益表、现金流量表和一份表明权益变动的报表以及附注。 3.本准则适用于其权益或债务证券公开交易,以及正处于在公开证券市场上发行权益或债务证券过程中的企业。 4.如果,一个证券不公开交易的企业遵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则鼓励其自愿按分部披露信息。 5.如果一个证券不公开交易的企业选择在遵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自愿地披露部分信息,则该企业应完全遵从本准则的要求。 6.如果一份财务报告既包括证券公开交易的企业的合并财务报表,也包括母公司或一个或多个子公司的单独财务报表,分部信息只需以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列报。如果子公司本身就是证券公开交易的企业.则它应在其本身的单独财务报告中列报分部信息。 7.类似地,如果一份财务报告既包括证券公开交易的企业的合并财务报来,也包括该企业在其中拥有财务权益并按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单独财务报表,分部信息只需以该企业的财务报条为基础列报。如果按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本身就是证券公开交易的企业.则它应在其本身的单独财务报表中列报分部信息。 四、定义 其他国际会计准则的定义 8.本准则使用的下列术语,具有《国际会计准则第8号-当期净损益、重大错误和会计政策的变更》和《国际会计准则第18号-收入》所规定的含义: 经营活动.指企业主要产生收入的活动以及不是投资或融资活动的其他活动。 会计政策,指企业编报财务报表时采用的特定原则、基础、惯例、规则和做法。 收入,指企业本期正常活动中形成的、导至权益增加(不包括投资者出资所导致的权益增加)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产业分部和地区分部的定义 9.本准则使用的术语“产业分部”和“地区分部”具有下列含义: 产业分部,相一个企业可区分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提供单项产品或劳务,或一组相关的产品或劳务,并且承担着不同于其他产业分部所承担的风险和收益。在确定产品和劳务是否相关时应考虑的因素包括: (1)这些产品或劳务的性质; (2)生产过程的性质; (3)这些产品或劳务对应的客户的类型或类别; (4)销售这些产品或提供劳务所使用的方法; (5)(如果适用的话)管理环境的性质,如银行、保险或公共事业。 地区分部,指一个企业可区分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在一个特定的经济环境内提供产品或劳务,并且承担看不同于在其他经济环境中经营的组成部分所承担的风险和收益。在确定地区分部时应考虑的因素包括: (1)经济和政治情况的相似性; (2)在不同地区的经营之间的关系; (3)经营的接近性; (4)某一特定地区与经营相关的特定风险;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分析(最新整理)

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分析 【摘要】上市公司执行新准则标志着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我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是否存在着差异及差异存在原因是什么, 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并结合我国会计环境对差异存在的原因进行了分析, 同时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会计准则;趋同;比较;会计环境 【Abstract】Listed companies implement new standard marks the international convergence of accounting standards in our country. China's accounting standards and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if there is a difference and difference existence the reason, this is discussed in this paper. And analyses the reasons of the existence of differences between accounting environment, and puts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Key words】Accounting standards; Convergence; Compare; Accounting Environment

一、绪论 由于所处的经济环境不同,世界各国制定的会计准则存在很大差异。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融资活动日益频繁,地区性经济集团以及跨国经营的会计师事务所逐渐增多,各国之间会计准则的巨大差异已成为国际资本流动和资源有效配置的障碍。加快会计标准的国际化进程成为会计领域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标志着我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 二、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表现 财政部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客观环境和特点,审慎处理了和国际会计准则之间的关系,基本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 (一)结构趋同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构成。基本准则是纲,在整个准则体系中起统筹驾驭作用,相当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具体准则是目,是依据基本准则原则要求对有关业务或报告做出的具体规定,现有具体准则已经基本涵盖了所有的业务内容;应用指南是补充,是对具体准则的操作指引,类似于与各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一并发布的实施指南以及相关的解释公告。可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结构上已基本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 (二)具体准则趋同 1.将公允价值引入新会计准则体系。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较侧重公允价值的应用,而我国原有会计准则几乎不涉及公允价值。考虑到我国市场发展的现状,修订后的新准则体系中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债务重组、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 2.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6条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定。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这些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的规定一样,都强调了实质控制。另外,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也由侧重母公司理论转向侧重实体理论。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讲解 一、套期保值的概念 套期保值(以下简称套期),是指企业为规避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股票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指定一项或一项以上套期工具,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套期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该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中可辨认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价值变动源于某类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是指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境外经营净投资,是指企业在境外经营净资产中的权益份额。 对于满足规定条件的套期,企业可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套期会计方法,是指在相同会计期间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的抵销结果计入当期损益的方法。比如,某企业拟对6个月之后很可能发生的贵金属销售进行现金流量套期,为规避相关贵金属价格下跌的风险,该企业可于现在卖出相同数量的该种贵金属期货合同并指定为套期工具,同时指定预期的贵金属销售为被套期项目。资产负债表日(假定预期贵金属销售尚未发生),期货合同的公允价值上涨了100万元,对应的贵金属预期销售价格的现值下降了100万元。假定上述套期符合运用套期会计方法的条件,该企业应将期货合同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

积),待预期销售交易实际发生时,再转出调整销售收入。二、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 套期工具,是指企业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销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衍生工具,对外汇风险进行套期还可以将非衍生金融资产或非衍生金融负债作为套期工具。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一种以上特征的工具。比如,企业为规避库存铜品价格下跌的风险,可以通过卖出一定数量铜品的期货合同加以实现,其中卖出铜品的期货合同即是套期工具。衍生工具如无法有效地降低被套期项目的风险,不能作为套期工具。比如,对于利率上下限期权或由一项发行的期权和一项购入的期权组成的期权,其实质相当于企业发行一项期权的(即企业收取了净期权费),不能将其指定为套期工具。 企业在确立套期关系时,应当将套期工具整体或其一定比例(不含套期工具剩余期限内的某一时段)进行指定,但下列情况除外:(1)对于期权,企业可以将期权的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分开,只就内在价值变动将期权指定为套期工具;(2)对于远期合同,企业可以将远期合同的利息和即期价格分开,只就即期价格变动将远期合同指定为套期工具。 企业通常可将单项衍生工具指定为对一种风险进行套期,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指定单项衍生工具对一种以上的风险进行套期:(1)各项被套期风险可以清晰辨认;(2)套期有效性可以证明;(3)可以确保该衍生工具与不同风险头寸之间存在具体指定关系。套期有效性,是指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销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程度。 对于符合套期工具条件的衍生工具,在套期开始时,通常应当将其整体或其一定比例指定为套期工具。单项衍生工具通常被指定为对一种风险进行套期。附有多种风险的衍生工具也可以被指定为对一种以上风险进行套期,前提是可以清晰地辨

国际会计准则第01号-财务报表列报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列报 ( 1997年修订) 目的 本准则的目的在于规定通用财务报表编制的基础,以确保企业自身的财务报表与其前期的财务报表以及其他企业的财务报表相互可体要求,提供了有关财务报表结构的指南,还提出了财务报表列报内容的最低要求。具体交易和事项的确认、计量和披露在其他国 范围 1.本准则适用于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编报的所有通用财务报表的列报。 2.通用财务报表,指意在满足那些不能要求报告符合其特定信息需求的使用者需要的那类财务报表。通用财务报表包括单独提供务报表。本准则对简明的中期财务信息不适用。本准则一视同仁地适用于单个企业的财务报表和企业集团的合并报表。不过,只要财务报表各自的编制基础,本准则并不阻止在同一份文件中,依据国际会计准则列报合并报表,而依据国家会计准则要求列报母公 3.本准则适用于包括银行和保险企业在内的所有类型的企业。与本准则的要求一致且针对银行和类似金融机构的附加披露要求,报表中的披露》中规定。 4.本准则使用适合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的术语,因而公共部门经营企业可运用本准则的要求。打算运用本准则的非盈利、政府和特定项目以及对财务报表本准则的说明。这类企业也可能需要提供一些财务报表的额外信息。 财务报表的目的 5.财务报表是企业财务状况和经济业务的结构性财务描述。通用财务报表的目的是提供有助于广大使用者进行经济决策的有关企还反映企业管理部门对受托资源保管工作的结果。为达到该目的,财务报表应提供有关企业下列方面的信息: (1)资产; (2)负债; (3)权益; (4)收益和费用,包括利得和损失; (5)现金流量。 这些信息,连同财务报表附注中的其他信息,有助于使用者预测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尤其是产生现金等价物的时间和确定性。 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6.企业的董事会和(或)其他管理机构对其财务报表的编制负责。

国际会计准则第11号

国际会计准则第11号--建筑合同 国际会计准则第11号 (1993年12月修订) 目的 本号准则旨在对与建筑合同有关的收入与成本的会计处理作出规定。 由于建筑合同所从事的活动的性质,使得合同规定的活动的开始日期与活动的完成日期隶属于不同的会计期间。因此,建筑合同会计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将收入与成本分配于开展建筑工程的不同会计期间。 在确定何时在损益表中将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确认为收入和费用时,本号准则使用了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的结构中所建立的确认标准。本号准则也为应用这些标准提供实务方面的指导。 范围 1.本号准则适用于建筑商财务报表中关于建筑合同的会计处理。 2.本号准则替代于1978年批准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1号建筑合同会计. 定义 3.本号准则所使用的下列术语,具有特定含义: 建筑合同,是指为了建造一项资产或者一项在设计上、工艺上、功能上以及最终目的或用途上相互关联或依赖的资产的组合项目而专门签订的合同。 固定造价合同,是指建筑商同意按固定造价或固定单价结算工程价款的合同,这类合同有时还带有成本上升的条款。 成本加成合同,是指建筑商在补偿了合同所允许的或用其他方式确定的成本的基础上,再按上述成本计算的一定百分比或一笔定额收取费用的合同。 4.建筑合同可以为建造一项资产而签订,诸如建造桥梁、建筑物、水坝、管道、道路、船舶或隧道等。建筑合同也可能涉及建造几项在设计上、工艺上、功能上以及最终目的或用途上相互关联或依赖的资产,这类合同的例子包括建造提炼装置和其他厂房或设备的复杂部件。 5.为本号准则的目的,建筑合同还包括以下两项: (1)与建造资产直接有关的提供劳务的合同,例如提供项目管理人员和设计师的服务; (2)拆除或重建资产的合同以及拆除资产后修复环境的合同。

最新国际会计准则ias23

目录 1 概述 2 目的 3 范围 4 定义 5 过渡性规定 6 生效日期 二、目的 本号准则旨在说明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本号准则通常要求将借款费用立即予以费用化,然而,作为所允许的备选处理方法,本号准则也允许将那些可直接归属于相关资产的购置、建造或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 三、范围 1.本号准则适用于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 2.本号准则替代于1983年批准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3号“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3.本号准则不涉及权益(包括不属于负债的优先股资本)的实际成本或估算成本。 四、定义 4.本号准则所使用的下列术语,具有特定的含义: 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借入资金有关的利息和其他费用。 相关资产,是指须经过较长准备期才能达到可以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资产。 5.借款费用可以包括: (1)银行透支、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的利息;

(2)与借款有关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 (3)安排借款所发生的附加费用的摊销; (4)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会计”确认的与融资租赁有关的财务费用; (5)作为利息费用调整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部分。 6.相关资产的例子,有需要较长准备期才能将其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制造车间、电力设备和物业投资。其他的投资,以及常规性生产或生产周期较短且重复大量生产的存货,则不是相关资产。那些在购置时就已有预定用途或准备销售的资产也不是相关资产。 借款费用基准处理方法 确认 7.借款费用应于它们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8.在基准处理方法下,借款费用应在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而不管借款是如何运用的。 揭示 9.财务报表应提示为借款合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借款费用所允许的备选处理方法 确认 10.借款费用应在发生的当场确认为费用,除非按第11段的要求已达到可资本化的程度。 11.直接归属于相关资产的购置、建造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应作为该项资产成本的一部分予以资本化。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的金额应按本号准则确定。 12.在所允许的备选处理方法下,直接归属于某项资产的购置、建造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应包括在该项资产的成本之中。当借款费用可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并且该费用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应将其作为资产成本的一部分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应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13.直接归属于相关资产的购置、建造或生产的借款费用,是指那些如果不为相关资产发生支出即可避免的借款费用。当企业专门为获得某项指定的相关资产借入资金时,与该相关资产直接相关的借款费用就很容易认定。 14.要确认特定借款和相关资产之间的直接关系,以及要确定哪些是可避免的借款可能会比较困难。例如,当企业的融资活动集中调配时,就会发生此困难。当集团使用一系列债务工具以不同利率借入资金,同时根据不同的基础将这些资金借给集团内其他资本化的开始企业时,也会产生困难。其他复杂性来源于集团在高通货膨胀经济条件下经营,使用外币借款或与外币有关的借款,以及来源于汇率的变动。因此,确定直接归属于相关资产的购置的借款费用金额是困难的,需要进行判断。 15.对于专门为获取某项相关资产借人的资金,符合资本化条件而计入该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的金额,应为借款期内发生的实际借款费用,减去该借款用于临时投资所带来的任何投资收益。 16.对某项相关资产的筹资安排,可能使企业获得借入资金,并且在该资金的一部分或全部用于相关资产的开支之前,已发生了有关的借款费用。在这种情况下,资金往往在用于相关资产的开支以前,用作临时投资。在确定本期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的金额时,应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中扣除这种借入资金带来的全部投资收益。 17.对于不是专门为获取相关资产而借入和使用的资金,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的金额,应采用将资本化比例乘上发生在该项资产上的支出的方式来确定。资本化比率应是借款费用相对于企业当期尚未偿还的所有借款,而不仅仅是为获得某项资产而专门借人的借款

中国与国际会计准则差异分析

从2003年末至2004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出了多项新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并对多项现行国际会计准则进行了修订。中国要发展经济,就 从2003年末至2004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出了多项新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并对多项现行国际会计准则进行了修订。 中国要发展经济,就必须融入国际经济潮流中,作为国际通用商业语言的会计,自然就应该走向国际化。 与此同时,为了与国际准则更好地协调与接轨,我国财政部也正积极地酝酿这方面的改革。 在众多的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差异中。 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和39号-金融工具无疑是最引入关注的。 尽管该准则在国际准则此次修订之前已经生效,但该准则十分复杂,很难应用。 而对于中国会计准则来说,这是全新的准则,并代表了对于金融工具会计的重大改变。 所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金融衍生工具,都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而其中广泛采用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 为交易而持有以及其他指定的金融工具。 其公允价值的变动都计入利润表。 在实务中,很可能会产生极大的应用问题。 银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持有各类金融工具的企业将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而盈利亦可能波动频繁。 限于篇幅本文仅以“商业债券投资核算”作为研究对象,进行二者的差异分析。 债券投资是商业银行一项重要资产,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债券投资的核算,对于商业银行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增强透明度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债券市场的稳步发展,商业银行债券投资迅速增长。

但债券投资核算明显滞后,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关规定有着显著的差异。 因此,充分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的合理成分,改革和完善商业银行债券投资的核算,不仅是推动商业银行会计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重要步骤,也是提升商业银行债券投资核算水平,增强透明度,加强风险管理,促进债券投资业务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本文试图通过对《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有关债券投资规定的对比分析,提出中国商业银行债券投资核算的改革取向。 一、债券投资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平衡收益与风险的重要工具 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资金的企业,既要吸收存款,又要通过发放贷款、同业拆放或购买债券等形式,将所吸收的资金有效地加以运用,以赚取合理的利差。 同时,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强调风险与收益的平衡。 并通过有效的资产组合,去化解风险,提高收益。 贷款无疑是银行资金运用最重要的手段,但是贷款的发放不仅要有客户需求,而且要充分考虑到贷款的风险。 长期以来我国银行贷款质量不高。 呆坏帐多的现状,说明贷款风险很大。 而债券投资相对于贷款而言,虽然名义收益率相对较低,但其风险较小,收益稳定。 相对于存放和拆放资金而言,收益又较为可观。 而且,根据经营管理的需要,通过期限匹配,可以保持债券投资较好的流动性,以满足流动性管理的需要。 因此,债券投资的特点决定了银行在没有即时和可靠的贷款投放渠道的情况下,为了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率。 必然会将大量的资金投入债券市场,通过购买债券,取得相对稳定的收益。

国际会计准则简介

国际会计准则简介 国际会计准则(IAS)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所颁布的,一项全球公认的易于各国在跨国经济往来时可以执行一个标准的制度,用于规范全世界范围内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会计运作的指导性原则。下面是yjbys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国际会计准则简介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什么是国际会计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IAS)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所颁布的,一项全球公认的易于各国在跨国经济往来时可以执行一个标准的制度,用于规范全世界范围内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会计运作的指导性原则,使各国的经济利益可在一个标准上得到保护,不至于因参差不一的准则导致不一样的计算方式而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至今已经推出项,且在不断的修订和完善中。这些准则在国际上,按照公众利益,制订和公布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遵循的同一会计准则,并促使其在世界范围内被接受和执行。它是全球统一的财务规则,是按照国际标准规范运作的财务管理准则。中国于1998 年加入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并向国际会计准则趋同。 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是什么机构 1973 年6 月,来自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前联邦德国、日本、墨西哥、荷兰、英国、美国的16 个职业会计师团体在英国伦敦成立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目前,已发展到个国家并拥有个成员的非盈利性国际组织其职能是负责收集各国的会计准则并制定和推广国际会计准则以及颁布适合全球经济发展的会计准则及相关制度并督促相应国家遵照实施。是制定高质量、易理解、操作性强的国际会计准则的领导机构。它一直与国家准则制定机构、证券监管机构、股票交易所、ZF 间组织、发展机构紧密合作以实现它所提出的目标,即全世界企业及其它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套期保值的确认和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套期保值(以下简称套期),是指企业为规避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股票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指定一项或一项以上套期工具,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第三条套期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一)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该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中可辨认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价值变动源于某类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 (二)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 (三)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是指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境外经营净投资,是指企业在境外经营净资产中的权益份额。 第四条对于满足本准则第三章规定条件的套期,企业可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套期会计方法,是指在相同会计期间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的抵销结果计入当期损益的方法。 第二章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 第五条套期工具,是指企业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销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衍生工具,对外汇风险进行套期还可以将非衍生金融资产或非衍生金融负债作为套期工具。 第六条企业在确立套期关系时,应当将套期工具整体或其一定比例(不含套期工具剩余期限内的某一时段)进行指定,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对于期权,企业可以将期权的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分开,只就内在价值变动将期权指定为套期工具; (二)对于远期合同,企业可以将远期合同的利息和即期价格分开,只就即期价格变动将远期合同指定为套期工具。 第七条企业通常可将单项衍生工具指定为对一种风险进行套期,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指定单项衍生工具对一种以上的风险进行套期: (一)各项被套期风险可以清晰辨认; (二)套期有效性可以证明; (三)可以确保该衍生工具与不同风险头寸之间存在具体指定关系。 套期有效性,是指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销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程度。 第八条企业可以将两项或两项以上衍生工具的组合或该组合的一定比例指定为套期工具。 对于外汇风险套期,企业可以将两项或两项以上非衍生工具的组合或该组合的一定比例,或将衍生工具和非衍生工具的组合或该组合的一定比例指定为套期工具。 对于利率上下限期权或由一项发行的期权和一项购入的期权组成的期权,其实质相当于企业发行的一项期权的(即企业收取了净期权费),不能将其指定为套期工具。 第九条被套期项目,是指使企业面临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风险,且被指定为被套期对象的下列项目: (一)单项已确认资产、负债、确定承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或境外经营净投资; (二)一组具有类似风险特征的已确认资产、负债、确定承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或境外经营净投资;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异同(2015年) (1)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趋同及差异 2014年12月

一、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概述及新变化 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概述 三、中国准则与国际准则的趋同现状 四、中国准则与国际准则的差异

一、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概述及新变化 1、概述 目前,我国A股上市公司、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中央企业和大中型企业等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是由财政部于2006年2月颁布,要求从2007年1月1日逐步开始实施的,通常称之为“新会计准则”。之前执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一般称为“旧会计准则”。 “新会计准则”体系包括1个基本准则,41项具体准则,32 项应用指南,若干准则解释和补充规定。(其中:2014年7月,财政部对基本准则和4具体准则进行了修改,并新增了三项具体准则)(见附表)

一、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简述 法规/指引简要介绍 1 项基本准则其作用是指导具体准则的制定和为尚未有具体准则规范的会计 实务问题提供处理原则。 41 项具体准则具体准则主要规范企业发生的具体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应用指南应用指南是对具体准则相关条款的细化和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 提供操作性规定,还包括财务报表格式、会计科目、主要账务 处理等。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和其他补充规定主要是对新会计准则实施中遇到的问题作出的解释,或为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而就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某些改进所作出的中国准则的修改。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由财政部会计司编写,主要是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详细解释 以及提供示例。此外,财政部还通过《企业会计准则讲解》颁 布了一些为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而作出的规定。

最新国际会计准则ias2

《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 目录 一、概述 二、目标 三、范围 四、定义 五、披露 六、生效日期 一、概述 二、目标 本号准则的目标,是对历史成本制度下存货的会计处理作出规定。作为一项资产所要确认并且需要结转到有关收入被确认时为止的成本金额,是存货会计的主要课题。本号准则对成本的确定及其随后费用的确认,包括其减记到可变现净值等,提供实务方面的指导。此外,本号准则还对费用分配到存货所采用的成本计算方法提供指导。 三、范围 1.本号准则适用于按历史成本制度编制的财务报表对存货的会计处理,但不包括对如下项目的会计处理: (1)根据建筑合同所产生的在建工程,包括与此直接有关的劳务合同(见《国际会计准则第11号-建筑合同》); (2)金融工具; (3)诸如牲畜、农产品、林产品、矿产品之类的生产者存货,在一定程度上它们是根据某些行业已经良好建立的实务按可变现净值加以计量的。 2.本号准则替代于1975年批准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在历史成本制度下对存货的估价和呈报”。 3.第1(3)段所提到的存货,在生产的某些阶段是用可变现净值加以计量的。例如,当农作物已经取得丰收或矿产品已经得到提炼并且根据远期合同或政府担保销售不成问题,或者当存在着同类市场而可以忽视销售失败的风险时,就会发生这种情况。这些存货不属于本号准则的范围。 四、定义

4.本号准则所使用的下列术语,其规定的含义如下: 存货,是指: (1)在正常经营过程为销售而持有的资产; (2)为这种销售而处在生产过程中的资产; (3)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需要消耗的以材料和物料形式存在的资产。 可变见净值,是指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估计销售价格减去完工和销售估计所需费用后的净额。 5.存货包括为再售目的而购入和持有的货物,例如包括由零售商购入并且为了再售而持有的商品,以及为了再售而持有的土地和其他不动产等。此外,存货还包括企业已经生产完毕的制成品、正在生产的在制品和在生产过程中等待使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在提供劳务的情况下,存货包括了如第16段所描述的劳务费用,对此费用企业尚未确认有关的收入(见《国际会计准则第18号-收入》)。 存货的计量 6.存货应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中的低者来加以计量。 存货的成本 7.存货的成本应由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所组成。 采购成本 8.存货的采购成本由采购价格、进口税和其他税(企业随后从税务当局获得的退税除外)以及可以直接归属于购买制成品、材料和劳务的运输费、手续费和其他费用所组成。商业折扣、回扣和其他类似的项目,可以在确定采购成本时扣除。 9.采购成本可能还包括汇兑差异。这种差异可能是因为最近购买了用外币计价的存货而直接引起的。这种情况虽然发生得较少,但却是《国际会计准则第21号-外汇汇率变动的影响》的备选处理方法所允许的。当一种货币发生了严重的贬值,并且对它没有套期保值的实际措施,由此影响到负债不能结算时,会产生汇兑差异。计入采购成本的只限于这些汇兑差异,并且要求是在最近采购存货时发生的。 加工成本 10.存货的加工成本包括直接与单位产品有关的费用,诸如直接人工等。在将材料转化成制成品的过程中,会发生各种固定和变动的生产间接费用,存货的加工成本还包括对这些间接费用的系统分配。固定的生产间接费用是指无论生产数量多少都保持相对不变的那些生产间接费用,诸如工厂建筑物和设备的折旧、维修费以及工厂的行政管理费等。变动的生产间接费用是指随着生产数量直接或几乎直接变动的那些生产间接费用,诸如间接材料和间接人工等。 11.将固定的生产间接费用分配到加工成本之中,所依据的是生产设备的正常能力。正常能力是指在正常情况下考虑了由计划维修所损失的能力以后在许多期间或季节预期能够达到的平均产量。生产的实际水平如果接近正常能力,也可以被采用。分配到各生产单位的固定间接费用的金额,不会因为生产低下或厂房闲置而有所增加。未被分配的间接费用应在它们发生的期间作为费用加以确认。在例外高产的期间,分配到每个生产单位的固定间接费用会减少,从而使存货按较低的成本被加以计量。变动的生产间接费用应根据对生产设备的实际使用,将它们分配到每个单位产品之中。 12.生产过程可能导致同时间不止一种产品的生产。例如,当生产联合产品或主副产品时,就是这种情况。当每种产品的加工成本不能单独辨认时,需要在合理与一致的基础上将它们进行分配。举例来说,可以按照每种产品相对的销售价值,或在产品可以单独分辨的生产阶段进行分配,或在生产完工时进行分配。大多数副产品从其性质上说是不重要的,在这

香港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体系比较

as at 1January 2008 1 Title IASB equivalent Differences in Transitional Provisions Differences in Effective Dates Other Textual Differences FRAMEWORK Framework for the Preparation and Present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IASB Framework N/A N/A Minor textual differences –no practical effect.

as at 1January 2008 2 HKFRS No. Title IFRS No. Differences in Transitional Provisions Differences in Effective Dates Other Textual Differences HKFRS 1 First-time Adoption of Hong Kong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 IFRS 1 No No,except para 47F specifies that paras 23and 27to 30of HKFRS 1(IFRS 1)are effective for AP beginning on or after 1January 2005(1January 2004).Minor textual differences –no practical effect.HKFRS 2Share-based Payment IFRS 2No No No HKFRS 3 Business Combinations IFRS 3 No Except for limited retrospective application as per para 85,HKFRS 3(IFRS 3)is effective for business combinations for which the agreement date is on or after 1January 2005(31March 2004). No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异同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异同 一、中国实行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行的做法。在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会计规范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英美国家为代表,采用会计准则的形式,另一种是德法国家为代表,采用会计立法和会计制度的形式。中国实行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行的做法,从长远来看,不利于中国会计准则的发展与趋同。 二、中国会计准则的结构由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构成,并将类似于概念框架的内容归入基本会计准则,这种做法与国际惯例有较大出入,而国际会计准则不存在基本准则与具体准则之分。 三、中国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和价值重估的方法较为排斥,在一定程度上符合中国当前国情的需要,有利于避免企业舞弊和利润操纵的行为,但在经济全球化,企业购并愈演愈烈和金融工具层出不穷的今天/公允价值已跃升为与历史成本并驾齐驱的新的计量属性。在国际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不仅广泛应用于金融工具,在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合并、非货币性交易等事项的会计处理中也被广泛应用。因此,中国不能一概否认公允价值的使用,从而加大与国际通用准则的差距。 四、中国的会计准则由政府制定,依靠政府的力量强制企业执行,具有法律强制力。国际会计准则由民间机构制定,没有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前提,其制定机构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和改组后的国际会计

准则理事会,其制定的国际会计准则不具有法律强制约束力。 五、会计准则的侧重对象不同。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规范的重点在于利润表,以收入、利润的恰当合理的配比为先,属于利润表观,而国际会计准则规范的重点则在于资产负债表,以资产、负债的准确计量为先,属于资产负债表观。 在具体会计准则上,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在会计处理以及披露要求上,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1、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国际会计准则要求在母公司单独的财务报表中,以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股权投资。中国会计准则要求:(1)对子公司投资以成本法核算;(2)对联营企业以及合营企业投资以权益法核算。合营方的合并财务报表-在国际会计准则下,合营方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合营企业的投资可采用比例合并法或者权益法核算。但是中国准则只允许使用权益法。 2、关于固定资产准则。(1)定义名称不同,国际会计准则定义为不动产、厂场和设备。(2)会计计量不同,国际会计准则允许使用成本模式或重估模式。当某一类别的固定资产选用重估模式,该类别的资产应一致采用,但不需对所有固定资产也采用重估模式。而中国会计准则只允许采用成本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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