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派驻人员管理办法1通用.doc
工程驻场人员管理制度

工程驻场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中驻场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工程驻场人员的职责1.工程驻场人员应遵守工程项目的相关规章制度,遵纪守法,维护公司形象。
2.负责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中的问题。
3.及时协调与解决工程项目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4.负责记录施工过程中的重要信息,保证施工记录的完整与准确。
5.定期向上级汇报工程进展情况,并接受上级的指导与监督。
6.配合相关部门对工程现场进行检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与环保。
三、工程驻场人员的权利1.工程驻场人员有权了解工程项目的全部情况,并提出建议。
2.有权对施工单位的质量问题及时提出并要求整改。
3.有权要求施工单位配合工作,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4.有权提出增补、离场及调整工程项目的建议,并得到适当的回复。
四、工程驻场人员的义务1.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服从公司领导的安排。
2.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守国家法律,不得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
3.维护公司的形象,不得造成不良影响。
4.主动与上级、下级及各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保持有效的信息传递。
5.认真执行工程项目的相关要求,不得私自调整项目进度、质量及安全要求。
五、工程驻场人员的管理机制1. 工程负责人对工程驻场人员的表现进行定期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其工作分配。
2.对于履行职责不力或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工程驻场人员,按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或纠正。
3.工程驻场人员的培训与提升将得到公司的全力支持,定期组织相关培训活动,提高其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
六、工程驻场人员的考核制度1.公司设立工程驻场人员的考核制度,综合考虑工程项目的完成情况、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多个方面对其进行评定。
2.考核结果将作为晋升、调整待遇、奖惩等各项权益待遇的重要依据。
七、违纪处罚对于工程驻场人员违反公司相关规定、损害公司利益、严重影响工程项目进度、质量等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批评、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相应处理。
派驻人员管理制度

派驻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派驻人员管理,保障派驻人员的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派驻人员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国内外的分支机构、合作伙伴单位、客户单位等工作的员工。
第三条派驻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派驻单位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派驻单位的管理和领导。
第四条派驻单位应当将人员派驻的相关情况及时告知被派驻人员,并明确其派驻期限和具体任务。
第五条派驻人员在派驻期间,享有派驻单位给予的工作待遇和福利。
第六条派驻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被派遣单位交办的各项任务,不得拖延、推诿和擅离职守。
第七条派驻人员在执行工作时要遵循公司的工作纪律,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涉密信息。
第八条派驻人员应当积极参加派驻单位的各项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
第二章派遣程序第九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确定需要派驻人员的数量和岗位,并制定相应的派遣计划。
第十条按照派遣计划,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确定派遣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确定派驻人员名单。
第十一条公司将派遣人员的相关信息通知被派遣人员,并与派遣单位协商确定具体的派遣方案和工作合同。
第十二条派遣单位于派遣人员到达派遣单位工作地点后,应当及时向所派遣人员介绍工作环境、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第十三条派遣单位应当做好派遣人员的安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工作和生活所需的基本条件和保障。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四条派遣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被派遣单位交办的各项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第十五条派遣人员必须遵守被派遣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被派遣单位的管理和领导。
第十六条派遣人员在执行工作时要遵纪守法、勤勉尽责、不得敷衍塞责、擅离职守。
第十七条派遣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派遣单位汇报并协调解决。
第四章权利和待遇第十八条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享有基本的工作待遇和福利,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伙食、住宿等。
第十九条派遣人员在工作期间,享有按照国家及公司规定的各项保险待遇和福利。
派驻人员日常管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派驻人员的管理,确保其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派驻人员,包括外派驻厂人员、驻项目人员、外派人员及其他各类派驻单位工作人员。
第三条派驻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派驻单位的相关规定,服从管理,确保完成公司赋予的各项任务。
第二章派驻人员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人事部门负责派驻人员的选拔、培训、考核和日常管理。
第五条派驻单位负责人负责对派驻人员的具体工作指导和监督,确保派驻人员工作目标的实现。
第六条派驻人员应主动与公司人事部门和派驻单位负责人沟通,及时反馈工作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第三章派驻人员选拔与培训第七条派驻人员的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优先考虑公司内部优秀员工。
第八条公司对派驻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公司规章制度、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
第九条派驻人员应通过培训考核,具备完成派驻任务的能力。
第四章派驻人员工作要求第十条派驻人员应严格遵守派驻单位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一条派驻人员应按照派驻单位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派驻人员应积极与派驻单位沟通,了解派驻单位的工作需求,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三条派驻人员应自觉维护公司形象,不得以个人名义发表与公司立场不符的言论。
第五章派驻人员考勤与考核第十四条派驻人员应遵守派驻单位的考勤制度,如实记录考勤情况。
第十五条公司人事部门定期对派驻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等方面。
第十六条派驻人员考核结果作为其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派驻人员待遇与保障第十七条派驻人员的工资、社保等福利待遇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公司为派驻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进修机会,提升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九条公司关心派驻人员的生活,及时解决其工作、生活中的困难。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外派工地人员管理制度

外派工地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外派工地人员管理,保障外派工地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外派工地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安全意识,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派遣到国内外各工地从事工作的员工,包括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等。
三、管理机构公司将设立外派工地人员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外派工地人员管理制度,协调工地与员工之间的关系,解决外派工地人员遇到的问题。
四、招聘与配备1.公司将根据工地的实际需要,招聘适合的外派工地人员,并根据员工的专业技能和能力进行合理分配。
2.公司将负责提供外派工地人员所需的工作资料、工具和设备,并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工作条件符合标准。
3.外派工地人员将接受公司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技能和安全意识,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五、工资和福利待遇1.公司将根据工地的实际情况,根据员工的工作内容和技能水平,制定合理的工资待遇。
2.公司将为外派工地人员购买必要的保险,保障员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
3.公司将定期对外派工地人员进行福利待遇的调查和评估,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六、安全管理1.外派工地人员将严格遵守工地的安全规定,正确使用工作设备和防护用具,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稳定。
2.公司将提供外派工地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外派工地人员将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整改,避免事故的发生。
七、考核和奖惩1.公司将根据外派工地人员的表现和工作结果进行考核,对优秀员工给予奖励和晋升,对不合格员工进行处罚和调整。
2.外派工地人员将接受公司的监督和考核,遵守公司的规定,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3.公司将建立外派工地人员的绩效档案,记录员工的工作表现和成就,为员工的发展和晋升提供参考。
八、培训和发展1.公司将为外派工地人员提供不同类型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职业水平。
2.公司将鼓励外派工地人员积极参与岗前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员工的竞争力和发展前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派驻人员管理办法.doc

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派驻人员管理办法1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派驻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武汉塑料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一、原则:为保证集团对子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决策中的主动权,使集团意志能够得以实现。
武塑集团对所属分、子公司及关键岗位人员实行派驻制。
二、派驻人员的范围:1、集团全资子公司、分公司的经营班子成员和财务部长等指定岗位的人员。
2、集团与其他投资方共同组建的合资子公司中,由公司推荐派驻,合资公司聘用,在合资公司中担任指定岗位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它派驻人员。
三、职责与行为准则1、派驻人员必须维护集团利益,按照子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章程和有关规定办事。
对分公司及全资、合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运营过程中违反规定,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应坚决制止,并向公司报告。
2、派驻人员必须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必须以符合集团最高利益、符合投资者资产保值增值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对股民负责、符合分子公司提高经营效益和长远发展要求的精神为集团和分子公司服务。
3、派驻人员必须遵守如下基本行为准则:⑴必须忠诚集团和股东,诚信规范,不得以任何方式欺骗集团和股东,侵犯集团和股东利益。
⑵必须在法律法规、集团规定、分子公司合同、章程、协议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活动。
⑶派驻人员必须以严谨审慎的态度履行职责,注意团队建设,正确听取专业人员合理的意见与建议。
⑷必须廉洁自律,严格按规定获取报酬,不得获取集团和合资公司规定薪酬之外的任何财物。
4、派驻人员违反上述行为准则致使公司遭受资产损失(包括有形与无形资产损失、项目失利等),按照有关规定应受到相应处罚,直至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工作报告制度1、为保证分子公司市场信息、财务信息和生产运营信息能及时、准确地传递到集团,提高集团经营运作的透明度,维护集团的知情权,并能及时掌握派驻人员的情况,建立派驻人员工作报告制度。
工程部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工程部外派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部外派人员的管理工作,促进外派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团队协作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部所有外派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工程师、技术员等。
三、外派人员的选拔与录用1. 外派人员的选拔原则是根据工程部的实际业务需求和外派人员的专业背景、工作经验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2. 外派人员的录用需经过工程部的审核,符合条件后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3. 外派人员在外派之前需参加相关培训,了解公司的制度规定和外派任务的相关要求。
四、外派人员的工作目标与责任1. 外派人员需根据外派任务的具体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并完成预定的工作目标。
2. 外派人员需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确保工作安全和质量。
3. 外派人员需积极主动地配合项目组其他成员的工作,促进团队协作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五、外派人员的管理与考核1. 外派人员的工作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经理需定期对外派人员进行工作考核,评价其工作表现和能力水平。
2. 外派人员的工作表现将影响其在公司的晋升和薪酬待遇。
3. 外派人员需定期向公司汇报工作进展和遇到的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六、外派人员的权利与义务1. 外派人员有权享受公司提供的相应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福利、培训等。
2. 外派人员需尊重公司的管理和决策,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
3. 外派人员需热爱岗位,忠诚于公司,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七、外派人员的安全保障1. 外派人员需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自身的安全和健康。
2. 外派人员在工作中遇到危险或者紧急情况需及时报告项目经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应对。
3. 公司将为外派人员购买相关保险,确保其在工作期间的安全和风险控制。
八、外派人员的退出机制1. 外派人员在外派期满或者工作任务结束后,需及时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同意后安排回岗。
2. 外派人员在外派期间若有违反公司规定或者工作表现不佳的情况,公司有权解除其外派协议。
3. 外派人员结束外派后,需参加公司组织的返岗培训,重新融入公司的工作环境。
派驻机构人员管理制度

派驻机构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党委、政府关于加强派驻机构管理的要求,规范派驻机构人员管理行为,根据《派驻机构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的派驻机构人员管理工作,具体管理事项包括人员招聘、聘用、考核、奖惩、培训等。
第三条派驻机构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纪守法,忠诚履行职责,履行监督职能,严守机密,维护组织形象,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第四条派驻机构人员管理原则包括公正、公开、激励、约束、规范等。
第五条派驻机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单位的管理,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服务意识,增强责任意识。
第六条派驻机构应当加强对人员的管理,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
第七条派驻机构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做好人员管理工作,确保机构人员的正常活动。
第八条派驻机构管理部门应当对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工作业务水平,确保工作质量。
第九条派驻机构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人员遵守纪律,履行职责。
第十条派驻机构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履行职责优秀的人员给予表彰,对违纪违法的人员依规给予处罚。
第二章人员招聘第十一条本单位拟招聘派驻机构人员时,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
第十二条招聘条件包括政治品行良好,工作能力强,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符合岗位要求等。
第十三条招聘程序包括公开招聘,面试,考核,并按照规定程序确定录用人员。
第十四条招聘程序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实行事先公告,应聘者依法参与,招聘过程应当有专人负责,保证招聘的公平和公正。
第十五条招聘录用的人员应当经过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适合从事相应工作。
第十六条招聘录用的人员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待遇等。
第十七条招聘录用的人员应当在入职前认真学习《机构工作制度》,了解本单位的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
第十八条招聘录用的人员应当在入职后经过试用期评定,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正式录用。
工程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公司外派人员管理,提高外派人员的工作效率和素质,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派人员的管理工作。
三、外派人员的遴选1. 外派人员需经公司考核合格后方可外派。
2. 外派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3. 外派人员需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 外派人员需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
四、外派人员的权利与义务1. 外派人员有权享受公司为其提供的相应福利待遇。
2. 外派人员需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
3. 外派人员需恪尽职守,完成公司交代的任务。
4. 外派人员需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
五、外派人员的管理1. 外派人员需定期向公司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2. 外派人员需遵守公司的工作安排,不得擅自调动资源。
3. 外派人员需遵守公司的差旅政策,节约开支。
4. 外派人员需保持与公司的及时沟通,随时向公司汇报情况。
六、外派人员的安全保障1. 公司需为外派人员购买相应的人身安全保险。
2. 外派人员需注意保护自身安全,避免发生意外。
3. 外派人员如遇紧急情况,需第一时间向公司报告,协助处理。
七、外派人员的岗前培训1. 公司需为外派人员提供相关的岗前培训。
2. 外派人员需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提高自身素质。
八、外派人员的考核1. 外派人员需定期接受公司的绩效考核。
2. 外派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将影响其晋升和薪资涨幅。
九、外派人员的回国及调岗1. 外派人员需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并回国。
2. 外派人员如需调岗,需提前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公司审批。
十、外派人员的离职和解除劳动合同1. 外派人员如需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通知公司,并经公司同意。
2. 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外派人员的劳动合同,如外派人员违反规定或影响公司利益。
十一、其他事项1. 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2. 外派人员需遵守本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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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派驻人员管理办法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公司所承建工程项目的管理,促进项目部各项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规范公司对派驻项目人员的管理、明确其相关职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公司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原则上均应派专业人员驻项目部代表公司履行服务、协调、督促等职能。
派驻项目人员在工作中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公司派驻项目部人员不在项目部担任具体工程管理职务。
若因特殊情况确需担任具体职务,需由项目部报请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公司派驻项目部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由公司统一确定、发放,进入派驻项目工程成本,在支付项目部工程款时直接扣除。
第五条、公司派驻项目人员隶属公司工程部管理。
日常管理由派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代管。
第二章派驻项目人员职责
第六条、派驻项目人员负责项目部与公司的具体衔接工作,协助项目部办理各项手续、完善各项资料、报审施工计划方案等提供服务,密切公司与项目部的联系。
第七条、督促项目部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图纸会审、安全及技术交底、施工技术资料、安全教育活动等方面按照有关
规定进行。
第八条、督促项目部按照要求对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的场容场貌、现场围挡、企业标志、安全警示标志牌等方面进行设置。
第九条、督促项目部按照设计文件施工,遵守有关技术标准、质量验评标准、施工规范、操作规程,监督项目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运行情况,一旦发现质量问题立即要求整改,按附件4下达整改通知书,情况严重时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汇报。
第十条、督促项目部加强安全技术管理,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严格安全纪律和安全教育。
监督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运行情况,一旦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要求整改,按附件4下达整改通知书。
情况严重时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汇报。
发生安全事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十一条、督促项目部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司主管部门的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并进行跟踪检查、汇报完成情况。
若未按整改要求整改到位或拒不整改的,按附件5下达罚款单,直至整改合格为止。
第十二条、监督工程各阶段性施工工期是否在合理安排内,审阅项目部每月的工程进度、完成产值报表,将月报表(附件1)
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告公司工程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严格按照公司《印章管理办法》对项目资料章等印章
进行管理,对工程技术资料、往来函件等进行签章,并对签章情况进行专门登记(按附件2要求进行登记)。
对于材料采购合同、机械设备/周材租赁合同、劳务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必须经公司审核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派驻项目人员不得擅自签章。
第十四条、工程竣工时,要求项目部按照规定做好工程技术资料的移交工作,并协助建设单位送交城建档案馆,同时向公司工程主管部门报送一份全套竣工资料备案。
第十五条、遵守职业道德,不接受项目任何人馈赠的任何钱、物,不得安排亲朋好友到自己工作的项目部做工或分包。
不向他人泄露公司有关标底、材料单价、分包价格、技术资料等公司商业机密。
第十六条、自觉接受公司各级管理部门的领导,定期(每月30日)向公司工程主管领导汇报工程情况(附件1~5,附件3装订成册,每月1册)。
第十七条、在工作时间内不得酗酒、赌博。
因私离开项目部需向项目经理请假,经同意后并请示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方可离开。
第十八条、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奖惩办法
第十九条、考核和奖励实施办法:
每年年终时,公司将根据派驻项目人员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公司领导及部门和项目部的意见,对派驻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一、二、三个等级,公司根据当年的相关规定,根据考核结果对派驻人员发放不同金额的奖金。
第二十条、处罚实施办法:
1、派驻项目人员对项目资料章等印章管理不善,出现未经公司同意擅自签署经济合同等情况,按1000元/次扣发派驻项目人员奖金。
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将扣除全部奖金并追究其责任。
2、在施工过程中,所在项目发生重伤事故,按1000元/次扣发派驻项目人员奖金;发生死亡事故,扣除全部奖金,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3、在施工过程中,所在项目出现质量问题,导致业主或监理方约见公司代表,按500元/次扣发派驻项目人员奖金;若因为出现质量问题,相关媒体对公司进行曝光,造成损失影响公司形象的,扣除全部奖金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4、在施工过程中,所在项目由于文明施工方面未按有关要求进行管理,受到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经济处罚或通过相关媒体对公司进行曝光,按500元/次扣发派驻项目人员奖金。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公司工程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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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八年十二月
附件附件1:项目月报表
工程名称:
填报人:
年月日
工程项目派驻人员管理办法1第2页
附件2:印章使用登记表
工程名称: 第页
印章管理人:
6
附件3:派驻人员检查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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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派驻人员检查日志
记录人:
200 年月日~200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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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表表一*********************
基坑支护安全检查表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