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保险人的保险合同解除权

合集下载

人寿保险合同中,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受益人不一致时的合同解除问题

人寿保险合同中,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受益人不一致时的合同解除问题

⼈寿保险合同中,投保⼈与被保险⼈、受益⼈不⼀致时的合同解除问题《保险法》第15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后,投保⼈可以解除合同。

”理论界将上述法律规定的投保⼈权利称为“投保⼈任意解除权”,保险实务界则通常称之为“退保”。

在投保⼈与被保险⼈、受益⼈为同⼀⼈时,投保⼈依该条规定可随时解除保险合同,并⽆异议,但当投保⼈与被保险⼈、受益⼈并⾮同⼀⼈,即“利他保险合同”时,投保⼈是否仍然享有任意解除权?投保⼈解除保险合同是否要经被保险⼈同意?被保险⼈、受益⼈因解除所产⽣损失应由谁负担?均存在很⼤争议。

这也是保险法司法解释三起草过程中的重点问题之⼀。

⼀、利他保险合同的结构与类型合同根据其是否“严格遵守合同相对性原则还是涉及第三⼈为标准”可分为束⼰合同和涉他合同。

涉他合同⼜可分为向第三⼈履⾏的合同和由第三⼈履⾏的合同两⼤类。

向第三⼈履⾏的合同,⼜称利他合同、为他⼈利益合同、第三⼈利益合同、向第三⼈给付合同等,它是指当事⼈⼀⽅约定他⽅向第三⼈给付,第三⼈因之取得直接给付请求权。

其中,约定向第三⼈为给付之⼈称为约定⼈、约束⼈、诺约⼈或债务⼈;与债务⼈签订合同,使得债务⼈负担向第三⼈履⾏义务之⼈称为受约⼈、债权⼈或要约⼈;第三⼈则称为受益⼈。

第三⼈利益契约通常多⽤于保险契约,尤其是⼈寿保险。

投保⼈不兼为被保险⼈、受益⼈时,在财产保险中,因被保险⼈为唯⼀享有保险赔偿⾦给付请求权之⼈,故该保险合同即属于典型的利他合同。

在⼈⾝保险中,被保险⼈或其同意的受益⼈依法享有保险⾦给付请求权,投保⼈不为被保险⼈或不为受益⼈时,该保险合同亦属于利他合同。

当投保⼈虽不是被保险⼈,但兼为受益⼈时,因保险⼈系向投保⼈(受益⼈)本⼈履⾏保险⾦给付义务,故仍属于束已合同。

⼆. 保险法上的投保⼈任意解除权依《保险法》第15条的规定,投保⼈任意解除权系法定解除权,该解除权的发⽣原则上⽆任何限制,但保险法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保险人解除合同的条件

保险人解除合同的条件

保险人解除合同的条件
合同范本专家。

标题,保险人解除合同的条件。

根据《保险法》第XX条规定,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 保险人发现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
2. 被保险人未按约定支付保险费或者违反合同约定未履行其他义务的情况;
3. 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后,提供的索赔资料不真实或者存在重大瑕疵的情况;
4.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事故或者故意放火、故意自伤等情况;
5. 其他《保险法》规定的保险人解除合同的条件。

在解除合同时,保险人应当向被保险人提供书面通知,并说明解除合同的理由和依据。

被保险人在接到解除通知后,有权要求保险人提供解除合同的证据,并有权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所述仅为一般性解释,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有更多疑问或者需要定制化的合同范本,欢迎随时联系我,我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和服务。

《保险法》118条

《保险法》118条

《保险法》118条
摘要:
1.保险合同的解除
2.保险合同解除后的后果
3.保险人的赔偿责任
4.保险合同的终止
正文:
根据《保险法》第118 条,我们可以对保险合同的解除、解除后的后果、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以及保险合同的终止进行详细了解。

首先,保险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保险合同成立后,在一定条件下,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合同。

根据《保险法》第118 条规定,保险人可以在保险合同成立后30 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出解除合同。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也可以在保险合同成立后30 日内,向保险人提出解除合同。

其次,保险合同解除后,保险人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退还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同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将已收到的保险金退还保险人。

这是保险合同解除后的后果。

再者,保险人的赔偿责任是指当保险合同生效期间,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损失时,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保险法》第118 条规定,保险人在接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请求后,应当在15 日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如果决定赔偿,应当在15 日内支付赔偿金。

如果决定不赔偿,应当在15 日内书面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并说明理由。

最后,保险合同的终止是指当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届满或者发生保险事故导致保险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保险合同自然终止。

根据《保险法》第118 条规定,保险合同终止后,保险人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保险合同终止前已经提出的赔偿请求,保险人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寿险退保的法律规定(3篇)

寿险退保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寿险,即人寿保险,是指保险人因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死亡、全残等保险事故,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在我国,寿险市场发展迅速,已成为众多家庭理财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部分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选择退保,导致保险合同终止。

那么,寿险退保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二、寿险退保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法》是我国保险行业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寿险退保的相关规定如下:(1)第二十三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保险人。

(2)第二十四条: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退还保险费。

(3)第二十五条:保险合同解除后,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我国合同领域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寿险退保的相关规定如下:(1)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第九十五条: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通知对方。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法律,其中对寿险退保的相关规定如下:(1)第二十一条: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并有权要求经营者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2)第二十二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承担违约责任。

三、寿险退保的条件1. 合同解除权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三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保险人。

这意味着,只要符合以下条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1)合同尚未履行完毕;(2)解除合同的通知提前三十日发出。

论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

论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
2 l 0 0年 9

论人 身保险 合 同中被保 险人 的合 同解除权
口冯 读江
( 北京工 商大学 北京

10 4 ) 0 0 8
要: 国 我 保 险法》 规定 了投保人 的解 除权与保险人的解除权 , 于被保 险人 的解除权未作任何规 定, 对 理论 界对 于是否应赋 予被保 险人 以解除
式中:
明确 规 定 , 是 对于 被 保 险人 的合 同解 除权 却没 有规 定 。 但 ( )投 保人 的解 除权 一 、 《 险法 》第 1 保 5条规 定 :除 小法 另 有规 定或 者保 险合 同 另有 ” 约定 外 , 险合 同成 立后 , 保人 可 以解 除 合I 保 险 人不 得解 除 保 投 , 合 。” 就 足 说, 险合 同 成立 后 , !上 , 保人 可 以 随时解 除 这 保 原J 投 ! I J 保险 合 同, 须 以法律 或 者合 同无 另外规 定 者为 限制 , 但 如对 于货 物 运 输 保险 合 同 以及运输 工 具航程 保 险合 同 , 保 险责任 开始 后 , 在 无 沦是 保险 人 或者 投保 人( 保 险人) 被 均小 得解 除保 险合 同 。 ( ) 险人 的解 除权 二 保 《 险法》 第 1 条 第 2款 规定 :投 保 人 故意或 者 因重人 过 失 保 6 ” 末 履 行前 款规 定 的如 实告 知 义务 ,足 以影 响保 险人 决定 是否 同意 承 保或 者 捉 高保 险费 率 的, 险人 有权 解 除合 同 。” 第 2 条 第 1 保 ; 7 款 规 定: 未 发生 保险 事 故 ,被 保 险人或 者 受益人 谎称发 生 了保 险 ” 事故, 向保 险人 提 出赔偿 或 者给 付保 险金 请求 的 , 除人 有权 解除 保 合 , 并不 退还 保 险 费。 第 2款 规定 :投 保 人 、 保 险 人故意 制造 ” ” 被 保 险事 故 的 , 险人 有权 解 除合 同 , 承于 赔偿 或者 给付 保险 金 的 保 = I _ ! 责任 ; 除本 法第 四 卜 条规 定 外 , 三 不退还 保 险 费。” 以上是 保 险法 关于 保 险人 的解 除权 所 作 的总则 性 的规定 , 具 体 到人 身保 险合 问和 财 产保 险合 阃中 , 保 险法 》 了相 关具 体规 《 做 定 。例 如 , 3 第 2条规 定 : 投保 人 申报 的被 保险 人年 龄不 真 实, ” 并 且其 真 实年 龄不 符 合合 同约 定 的年龄 限制 的 , 险人 可 以解 除合 保 同,并按 照 合 同约 定退还 保 险单 的现 金 价值 。保 险人 行使 合同解 除权 , 川 本法 第十 ^条 第 二款 、 八款 的规 定 。; 3 条 规定 : 适 第 ”第 7 ” 合 同, 力依 照 本法第 三 六 条规 定 中止 的 。经保 险人 与投 保 人协 窆 5 [ 商并 达 成协 议 , 投 保人 补 交 保险 费后 , 同效力 恢 复 。1是 , 在 合 l _ = 自 l

保险合同的解除权与方式

保险合同的解除权与方式

保险合同的解除是指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当事人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效力的一种法律行为。

保险合同解除与保险合同变更的区别是,前者的目的是终止权利义务关系,后者的目的在于修改权利义务关系,保险合同在修改后将继续履行。

一、保险人的保险合同解除权由于保险人的特殊地位,各国立法都规定保险人不能随意解除保险合同,除非投保人有违法行为或重大的、特别规定的违约行为。

我国保险法也沿袭了这个规则,通过立法的形式严格限制了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此即《保险法》第16条规定"除本法令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 但是,由于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保险法》同时规定在如下情况下,保险人有依法行使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

需要说明的是,这些权利是保险法赋予保险人的特别的权利,当然,作为权利,保险人可以依法行使,也可以选择放弃。

1、《保险法》第17条第2款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二、保险合同解除方式1.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法律赋予合同当事人的一种单方解除权。

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法律之所以给投保人这样的权利,是因为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目的是获得保险保障,但当主观情况发生变化,投保人感到保险合同的履行已经无必要时,则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不过,法律对此也有必要的限制: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不得解除;当事人通过保险合同约定,对投保人的合同解除权作出限制的,投保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但是,保险法第十六条对保险人解除合同权利进行了限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依照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当发生以下事由时,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1)投保人故意或过失未履行如实告之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者以何种保险价格承保。

保险法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法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法解除保险合同篇一:论保险法的合同解除论保险法的合同解除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

合同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

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

一、关于保险合同的解除概述合同解除权,即在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成就时,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所享有的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从合同解除权行使的后果来看,合同解除权依解除权人单方的意志即可发生效力。

因此,可以说,合同解除权为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供了一定的补救措施,即当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某种意外的情况时,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合同解除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从而避免或减少利益损失。

但是,也应该看到,合同解除权是一种破坏性较大的权利,因为解除权人一旦行使合同解除权,则合同即应归于消亡,对方当事人想要履行合同也不可能,这必然降低履约效益,给社会经济秩序带来负面影响。

也正因如此,法律对解除合同必须采取慎重态度,对法定解除权的行使作出严格限制。

保险合同不同于一般合同,为平衡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我国保险法赋予了投保人极为广泛的合同解除权,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行使这种权利。

在保险合同成立生效之后,投保人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

只有在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时才不能解除。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及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保险责任一经开始,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这是我国保险法对投保人解除权的唯一限制。

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是指在法律规定或保险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成就时,保险人所享有的单方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

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引起案件诉讼的焦点问题之一。

纵观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历程因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发纠纷乃至诉诸公堂已屡见不鲜。

从维护保险业的正常发展和维护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方面分析,它又是一项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处理的好坏与否将直接影响保险公司的诚信。

保险人保险合同法定解除权的范围

保险人保险合同法定解除权的范围

保险人保险合同法定解除权的范围说到保险,大家总是觉得有点儿遥远,好像只跟那些大人物有关系。

咱们身边的每个人都可能会碰到保险这个话题。

今天咱们就来聊聊保险人和他们的保险合同法定解除权。

听起来很复杂吧?别急,我慢慢给你捋清楚。

先说说保险合同法定解除权。

这玩意儿就是保险人当觉得合同不对劲的时候,可以主动说“不”的权利。

就好像你在朋友的聚会上,突然觉得这个话题实在聊不下去,心里想“我得撤了”。

所以说,保险人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这不是他们心血来潮,而是法律给他们的一种保护伞。

咱们先来看看什么情况会触发这个解除权。

比如说,如果投保人一开始就隐瞒了重要信息,保险人就有理由觉得自己被“欺骗”了。

想想看,买东西的时候如果发现商品有问题,谁都会心里不爽吧?那保险公司自然也不想“吃亏”。

再比如,投保人如果在合同中作假,像是年龄、健康状况这种重要信息,这就像是开车时故意不系安全带,出了事故谁受伤?投保人如果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交保费,这也是个大问题。

就好像你跟朋友约好一起吃饭,结果你老是迟到,这可真让人无奈。

保险人一旦发现这样的情况,解除合同也就不奇怪了。

他们可不想给你当“好心人”,结果自己反而吃亏。

保险人解除合同可不是随随便便的事。

必须得有“实质性”的理由,不能说因为心情不好就随意解约。

这就像是你不能因为今天没吃早餐,就把一整天都打发掉。

法律会看得很仔细,不能光凭感觉来决定。

这也就是为什么大家在签合同之前,一定要认真看看条款,别到时候发现问题就后悔了。

接着说说解除合同之后的情况。

解除合同其实并不意味着一切都结束了。

就像是你跟朋友约定的事情被取消了,虽然失去了,但你可能还有其他选择。

保险人一旦解除合同,投保人还是有权要求返还已交的保费。

这就像是你参加活动,但因为某些原因没能去,主办方可能会把费用退还给你。

解除权并不是万能的法宝,保险人也得谨慎使用。

想象一下,天天想着解除合同,那生活得多累呀。

保险人得平衡好自己的利益和客户的信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