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30年文本-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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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中心城区外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整方案

《天津市北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中心城区外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整方案

《天津市北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中心城区外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整方案北辰区人民政府二〇一九年十二月目录1 北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 (1)1.1规划指标执行情况 (1)1.2规模边界调整及规划修改情况 (1)2 规模边界调整必要性 (3)2.1规模边界调整背景 (3)2.2规模边界调整必要性 (6)3 规模边界调整可行性 (10)3.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 (10)3.2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13)3.3符合节约集约用地要求 (16)3.4避让基本农田 (25)3.5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及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 (26)4规模边界调整原则和依据 (28)4.1规模边界调整原则 (28)4.2规模边界调整依据 (29)5 规模边界调整方案 (31)5.1项目用地情况 (31)5.2用地指标调整方案 (40)5.3用途分区及管制分区调整方案 (42)5.4预留指标使用情况 (43)6 对《规划》实施的影响评估 (44)6.1对土地规划指标的影响评估 (44)6.2对规划用地布局的影响评估 (45)6.3对环境的影响评价 (45)7 规模边界调整的实施措施 (47)7.1实行听证制度 (47)7.2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切实做好耕地保护 (47)7.3依法行政,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 (47)7.4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动态监管 (47)8 结论 (49)附表 (51)附图 (54)附件 (61)1 北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1.1规划指标执行情况《天津市北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自2018年3月经市政府批准实施以来,得到严格执行,有效的保障了北辰区经济社会发展。

作为北辰区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规划》严格实施管理,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切实保障了北辰区经济社会发展用地,促进了北辰区各项用地的不断优化,生态环境持续发展,区域统筹发展。

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2009年第16号令第一编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从事与城市规划有关的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定。

第三条 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坐标系应当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和1990年天津市任意直角坐标系;高程系应当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和1972年天津市大沽高程系。

第四条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城市设计导则,城市规划设计应当符合城市设计导则的要求。

第二编 规划编制第一章 一般规定第五条 规划编制应当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可实施性,有利于发挥规划的引导、统筹、调控等公共政策作用。

第六条 本规定的规划包括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专业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等。

第七条 编制城市规划,用地分类应当符合本规定。

第八条 编制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用地分类应当符合本规定。

第九条 规划成果文件应当包括纸质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

具体的格式规范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章 总体规划第十条 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20年,同时还应当对城市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

第十一条 总体规划是指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滨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区县城乡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特定功能区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一般由辖区规划和城区或者镇区规划组成。

编制总体规划一般分为总体规划纲要、总体规划方案阶段。

第十二条 编制总体规划前,应当首先进行下列专题研究:(一)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即总结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各项调控内容,包括城市发展方向与空间布局、人口与建设用地规模、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等的落实情况;(二)城市发展定位,即根据城市区位、资源环境状况、现状发展水平以及国家的政策要求,科学分析研究城市发展方向、途径和功能;(三)人口规模及空间分布,即根据现状人口规模以及城市化发展水平,分析影响人口规模的因素,结合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采用多种方法综合预测未来的人口规模以及构成;(四)各类建设用地需求,即根据预测的人口规模和城市发展目标,结合国家的城市用地指标,研究各类建设用地的需求和比例;(五)生态环境保护,即分析本辖区的生态资源状况、发展条件,研究本辖区的生态格局,制定提出相应的保障措施;(六)城市特色,即分析本辖区的各种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及其发展优势,挖掘、整理体现本辖区的城市特点和特征,提出城市特色营造的途径和方法;(七)其他专题研究。

2-1城市篇-空间结构

2-1城市篇-空间结构
名称 迁安镇 唐山市 北京市
距离
人口规模 前往该地的频率 寻求的服务
0
2.9万
90km
706万
195km
1700万
最多 1
中等 2
较少 3
彼此距离

---------------
城市数目

---------------
服务范围

---------------
服务质量

---------------
工业 住宅 住宅 工业
知识树
城市空间结构的形成原因?
历史因素 行政因素 经济因素
城 市 空 间 结 构 的 成 因
自然因素 社会因素
民族、宗教、生 活习惯、收入水 平等

7
⑥⑤Βιβλιοθήκη 6①5②
2

1

3
4
(1)①~⑦中哪个区域适宜发展成中心商业区,为什么? (2)除中心商业区外,①~⑦中哪个区域的房价最低和最高? (3)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市政府计划将X区发展成新工业区。假若 你是政府人员如何运用区位原理说服厂家从工业区迁往X区? (4)假若你是厂商,不想搬迁,你用什么理由向政府游说?
探究活动二
城市空间结构的形成原因?
1、请看屏幕,比较上海、成都、天津三 城市的空间结构有何共同之处?原因是什 么?(提示:联系图2-1-10) 2、阅读“天津滨海新区”的崛起相关 资料,分析滨海新区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体现了什么因素对城市功能区的形成也 具有重要影响?你还能举出一些类似的 例子吗?
试一试
13世纪起荷兰人就开始围海造田,20世纪80年代规划者应用不同规模城市服 务功能差异原理,欲把圩田规划为田园式居民区,规划者欲建高、中、低城 市15个,请结合本节所学,在图中画出这三级城市应各占多少个以及它们大 致的位置。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天津市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天津市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天津市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4.29•【字号】津住建科〔2021〕19号•【施行日期】2021.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天津市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按照《关于印发天津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十四五规编〔2020〕1号)要求,《天津市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编制完成,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4月29日(此件主动公开)天津市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二〇二一年四月目录一、规划编制背景11、政策背景1(1)碳中和、碳达峰国家建设推动绿色低碳进程1 (2)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美丽天津发展1(3)京津冀协同促进建筑产业区域互联2(4)绿色低碳理念创造建筑业发展新空间3(5)新标准实施提出更精细化发展要求32、“十三五”工作成效4(1)法规政策体系日趋完善5(2)标准体系逐渐实现全覆盖5(3)新建建筑节能减排稳步推进5(4)绿色建筑发展位居全国前列6(5)绿色建材应用比例逐步提高6(6)绿色生态城区示范效应显著7(7)既有建筑能效提升深入推进7(8)装配式建筑发展基础夯实83、存在问题8(1)绿色建筑高品质发展有待加强8(2)装配式建筑标准化程度有待提高8(3)信息化服务支撑能力有待提升9(4)绿色理念宣传尚需加强9二、“十四五”规划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发展目标111、指导思想112、基本原则11(1)因地制宜、体现特色11(2)立足当前,着眼长远12(3)政府引导、市场运作12(4)科技创新、产业发展123、发展目标12(1)总体目标12(2)具体目标13三、“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151、深入推动绿色建筑优质发展152、积极促进建筑能效进一步提升203、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22四、保障措施251、完善政策制度252、加强组织实施253、强化激励机制254、提升市场推动265、完善技术标准266、加强宣传推广26一、规划编制背景(一)政策背景1.碳中和、碳达峰国家建设推动绿色低碳进程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我国做出庄严承诺,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天津市绿地系统规划

天津市绿地系统规划


天津市在中心城区外环线周围规划建设5处城市风 景区(侯台风景区、梅江南风景区、柳林风景区、南 淀风景区、银河风景区)和1处植物园。规划了生态绿 地:包括各级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区(东丽 湖风景旅游区、官港森林公园、塘沽森林公园、杨柳 青森林公园、黄港风景区、天嘉湖风景区、鸭淀风景 区等),以及结合古海岸自然保护区规划的绿色生态 廊道、楔形绿地和组团间的隔离绿地。规划了生产防 护绿地:包括在城市苗圃,沿铁路和公路等交通干道 的防护林,工业区和生活区之间的隔离绿带。
(4)城区内绿地边界简单,分维数极低,不利于生物
多样性的保护; (5)绿地系统的布局缺乏对境内动植物、河流等生态 过程的考虑; (6)绿地建设中缺乏景观生态学的指导和绿色空间 格局的生态适应性的研究。
现状天津市中心ຫໍສະໝຸດ 区内的绿地以点状布局为主, 部分绿地与河流、道路结合,呈线性分布。老城区绿 地从1930-2010年间没有明显的变动,表现为数量少, 面积小;中环至外环之间多分布为中大型绿地,类型 以公园绿地为主;沿外环设有环状绿化带,主要起到 防护隔离和生态保护的作用。由于天津市地质土壤条 件差,缺乏多样的植被类型,因此在各个历史时期其 绿地营建存在一定难度,绿化方式基本为人工种植。 为更好的突出绿地在突出城市特色方面的作用,应对 天津城市绿地现状做进一步的分析,提出更合理的发 展策略和规划措施。


天津地处华北平原东北部,地理位置为 116°43' ~ 118°04' E,38°34' ~ 40°15' N, 属于暖温带半湿润大陆季风型气候。天津市外环线以 内的面积约为500 km2,行政上包括和平区、南开区、 河西区、红桥区、河东区、河北区以及东丽、北辰、 津南和西青的部分地区。该区域是天津市规划的核心 区域。该研究的范围即为天津市外环线以内的建成区。 为打造绿色天津,建设宜居生态城市,天津市林业局 规划2009 ~ 2012 年4 年内,大幅提高绿化面积,把森 林引入城市。在道路、河流、村镇、城镇、沿海地区 等实施造林绿化。因此,研究绿地空间格局对天津城 市绿化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

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

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2009年11月19日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市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进行各类建设,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市全部行政区域是城市规划区范围。

本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当纳入城乡规划,实施规划管理。

第三条 本市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原则。

城乡规划是进行规划管理和各类建设的依据。

各类建设活动必须符合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统一负责本市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区、县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和本市城市总体规划,负责本行政区域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和本区县总体规划,负责乡、镇行政区域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并接受监督。

第五条 市规划委员会依据其职能对重要的规划事项进行审议,为市人民政府提供规划决策依据。

第六条 本市城乡规划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下的分级管理。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规划管理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派出机构,负责指定区域的规划管理工作。

区、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规划管理工作。

区、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在乡、镇设立派出机构,承办指定区域的规划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规划管理工作。

规划管理权限的具体划分,由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七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科学预测城乡发展未来,城乡统筹、合理布局,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改善人居环境,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

(二)符合国家和本市实际情况,统筹协调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关系。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布日期】2007.02.20•【字号】津国土房规[2007]135号•【施行日期】2007.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的通知(津国土房规[2007]135号)各区县国土资源部门、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管理,现将《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二月二十日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加强和规范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市行政辖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为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滨海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四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规划相衔接。

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各种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布局和方向相衔接。

河流、水系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上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有监督检查下级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编制、实施规划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本市鼓励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技术水平。

中新天津生态城总体规划专题研究(十五)-人口规模测算

中新天津生态城总体规划专题研究(十五)中新天津生态城人口规模测算本专题的研究目标是根据中新生态城城市定位、产业发展、环境承载和规划容量、建设进度等,进行生态城人口发展动态预测,包括人口规模和结构的预测分析,重点是对人口的就业类型、年龄构成和社会构成的预测分析,提出与生态城建设阶段相匹配的人口指标,为制定生态城总体规划提供可靠的依据。

一、生态城区位与周边人口状况中新生态城位于天津滨海新区总体规划确定的八个功能区之一的海滨休闲旅游区内,地处蓟运河与永定新河交汇处至入海口的区段,是京津冀发展主轴和环渤海产业带的交汇处,距离滨海新区核心区10公里,距离中心城区40公里,距离北京150公里,交通便捷,区位优势明显。

生态城周围分布着滨海新区多个产业功能区。

南面的开发区和塘沽城区作为滨海新区的标志区和核心区,二十多年来发展迅速,人口增长很快。

2006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面积已达32.73平方公里,塘沽城区和天津港建成区面积达95.37平方公里,两者连成一片。

北面的汉沽城区相对较小,建成区面积为16.16平方公里。

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2020年塘沽城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面积166平方公里,汉沽城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面积37平方公里。

另外在中心城区与塘沽城区之间还规划了几个重点建设地区,其中航空城规划城镇建设用地面积71平方公里,东丽湖休闲度假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面积10平方公里, TEDA西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面积41平方公里,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面积23平方公里,海河下游现代冶金工业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面积18平方公里,海滨休闲旅游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面积31平方公里。

这些规划内容意味着中新生态城的建设将会处在一个高度分工的城市和专业化建设区体系之中。

2005年天津市总人口1169.28万,其中常住人口1042.53万,暂住人口126.75万,常住人口比1990年时的884万,增长了158万,年均增长1.04%。

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总体规划

说明书目录第一部分前言 (1)第二部分镇域总体规划 (3)第一章区域位置及现状概况 (3)第二章城镇发展条件与制约因素 (8)第三章北闸口镇发展战略 (9)第四章镇域布局规划 (11)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 (16)第六章市政工程规划 (18)第七章耕地保护与占补平衡 (23)第八章环境保护与环境卫生规划 (23)第九章安全防灾规划 (25)第十章生态绿化景观规划 (28)第三部分镇区总体规划 (29)第一章镇区基本情况 (29)第二章镇区规划建设目标与职能 (29)第三章镇区人口及建设用地规模 (30)第四章镇区规划结构与空间布局 (30)第五章镇区道路交通规划 (32)第六章镇区市政工程规划 (35)第四部分近期建设规划 (40)第一章近期建设规划 (40)第二章规划实施措施及政策建议 (42)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总体规划(2008—2020年)说明书第一部分前言一、规划背景北闸口镇于2001年由天津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北闸口镇总体规划(2001-2015年)》,由于种种原因没有经过正式批准。

但该规划仍对镇村发展和空间布局起到了一定的控制和指导作用,为本次规划的制定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北闸口镇总体规划的编制是在天津市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过程中展开的。

在编制总体规划之前,我们首先对上一版北闸口镇总体规划进行了研究,结合已批复的《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参照《天津市域城镇体系及新农村布局规划》,重新确定了城镇在区域发展中的定位。

合理确定城镇空间布局、城镇规模以及各项基础配套设施是本次规划的重点。

二、规划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二)《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三)《天津市城市规划条例》(2006年9月)(四)《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五)《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年)》(六)《天津市域城镇体系及新农村布局规划》(参照)(七)《天津市镇村规划编制导则》(参照)(八)《天津市镇规划空间管制与六线控制要求(试行)》(参照)(九)《津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年)》(十)《天津市津南区总体规划(2008-2020年)》(在编)三、规划原则(一)产业发展原则:提高农村综合劳动生产率,突出北闸口镇产业特色。

天津市东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天津市东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文本东丽区人民政府二〇一八年四月目录前言 (1)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6)第一节东丽区概况 (6)第二节原规划实施评价 (8)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 (10)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13)第一节区域定位与总体战略 (13)第二节土地利用目标 (14)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 (16)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的原则 (16)第二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7)第三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8)第五章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 (23)第一节基本农田保护区 (23)第二节一般农地区 (24)第三节城镇建设用地区 (25)第四节城镇建设用地扩展区 (27)第五节林业用地区 (27)第六节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28)第七节风景旅游用地区 (29)第八节其他用地区 (30)第六章农用地保护与利用 (31)第一节耕地的保护与利用 (31)第二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31)第三节其他农用地的保护与利用 (32)第七章建设用地集约利用及空间管制 (34)第一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 (34)第二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35)第八章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40)第一节生态建设目标与生态布局 (40)第二节土地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41)第九章土地综合整治 (44)第十章规划期内重点项目 (46)第一节优先保障基础设施用地 (46)第二节加强城乡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 (47)第十一章街镇土地利用调控 (48)第一节严格土地利用规划指标控制 (48)第二节街镇土地调控利用方向 (49)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2)附表: (55)前言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实现天津市东丽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特别是当前,京津冀协同发展为东丽区发展提供了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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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文本(送审稿)2016年08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京津冀协同下的发展目标 (3)第三章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保护 (8)第一节自然生态格局 (8)第二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9)第三节空间管制规划 (16)第四章面向区域的市域空间格局 (22)第一节市域空间布局 (22)第二节市域城乡发展 (24)第三节五区发展指引 (29)第五章集约紧凑的中心城市布局 (32)第一节中心城区与滨海新区协同发展 (32)第二节中心城区优化提升 (33)第三节滨海新区开发开放 (34)第四节环城四区转型升级 (36)第五节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39)第六节住房与居住用地 (45)第七节公共绿地系统 (46)第八节城市更新和社区治理 (49)第九节城市地下空间 (51)第十节海岸线利用 (52)第六章创新引领的产业空间布局 (56)第一节产业空间布局优化 (56)第二节特色引领的现代服务区 (57)第三节多元化的旅游发展格局 (59)第七章开放高效的综合交通体系 (61)第一节发展目标与策略 (61)第二节对外交通规划 (62)第三节城市交通规划 (66)第八章特色鲜明的城市景观风貌 (73)第一节城市景观风貌空间格局 (73)第二节城市景观风貌管理 (75)第九章绿色低碳的生态环境治理 (78)第一节环境保护目标与分区 (78)第二节分类环境治理 (79)第十章现代化的市政基础设施 (83)第一节水资源配置 (83)第二节能源规划 (84)第三节给水规划 (85)第四节排水规划 (86)第五节海绵城市规划 (87)第六节电力规划 (89)第七节电信邮政规划 (90)第八节燃气规划 (91)第九节供热规划 (92)第十节环卫规划 (92)第十一节综合管廊规划 (93)第十一章安全可靠的综合防灾体系 (95)第一节城市防灾减灾体系 (95)第二节抗震规划 (96)第三节防洪排涝规划 (97)第四节消防规划 (99)第五节人防规划 (99)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文本第六节地质防灾规划 (100)第七节重大危险源管控 (100)第十二章“十三五”近期建设重点 (102)第一节近期建设目标 (102)第二节近期重点建设地区 (102)第三节近期重点产业空间布局 (104)第四节近期基础设施 (105)第五节近期生态与安全格局优化 (108)第十三章规划实施 (111)第十四章附则 (113)附表 (114)附表1:城市发展目标和指标体系一览表 (114)附表2:市域城乡居民点体系 (116)附表3:中心城市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116)附表4:市域历史文化街区名录 (117)附表5:市域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录 (119)附表6:天津市工业遗产保护名录 (119)附表7:天津市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 (120)附表8:中心城市城市更新重点地区一览表 (132)附表9:蓄滞洪区优化调整一览表 (133)附表10:近期重点建设地区一览表 (133)附表11:规划实施任务分解一览表 (135)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文本第一章总则第1条规划目的为指导天津市城市建设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在对《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修改的基础上,编制《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4.《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5.《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6.《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7.《天津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条例》8.《天津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9.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规划10.国家、天津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第3条指导思想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要求,认识天津发展阶段特征,尊重天津城市发展规律;以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为引领,坚持创新驱动、提升发展品质,坚持生态优先、提升环境品质,坚持底线控制、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文本提升宜居品质,推动天津全面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进入到世界创新型城市行列第4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5-2030年。

其中,近期到2020年;远期到2030年;远景展望到2049年。

第5条空间层次与城市规划区规划范围为天津市市域,分为城市规划区和集中建设区两个空间层次。

城市规划区为天津市市域范围,其中陆域面积为11917平方公里,海域面积2146平方公里。

集中建设区范围为中心城市,包括中心城区(城市外环快速路以内地区)、滨海新区,以及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的中心城区外环快速路以外地区,面积4351平方公里。

第6条地位和作用本规划是指导城市发展建设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规划,是编制各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实施城市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

涉及城乡发展、建设和空间布局的相关规划和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本规划的要求。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文本第二章京津冀协同下的发展目标第7条发展目标着力提升天津的创新发展能力,全面构建对外、对内双向开放格局,与北京共同引领京津冀世界级城镇群建设,带动环渤海地区升级发展,将天津建设成为全球门户、创新之都、区域中枢和生态城市。

城市发展目标和指标体系见附表。

第8条城市性质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改革开放先行区。

第9条发展战略1.区域协同、复兴门户,建设经济发达之都强化京津双城联动,发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优势,推进国际化服务职能发展,形成链接国际、辐射带动环渤海和三北地区的枢纽门户;提升中心城区服务能级,塑造区域服务中枢;积极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增强辅城和功能组团专业化职能;与京冀共同推进世界级城镇群建设。

发挥中蒙俄经济走廊东部起点、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点作用,推动滨海新区由制造业基地向国际门户升级;构筑天津铁路环形枢纽,拓展京津冀、三北地区腹地;深化区域合作,提升海港空港区域辐射能力,推进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复兴天津北方国际门户的职能。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文本2.创新驱动、产城融合、建设创新创业之都以京滨高端产业发展轴为载体,加强与自贸区联动,高水平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打造京津冀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推进产业经济转型升级发展。

顺应城市发展规律,推进辅城和功能组团建设,调整单一产业区开发模式,塑造适应转型升级的空间环境;以公共交通、公共服务体系为基础,促进用地多元混合、推进产城融合,建设生活生产领域圈,吸引创新企业与人才集聚。

3、绿色引领、统筹管控,建设绿色宜居之都严格落实京津冀生态保护要求,加强生态修复与保护,建设环首都国家公园。

实施造林工程和海岸生态修复工程,加大湿地恢复力度,建设城市绿道网络,发挥生态绿色整体功能。

统筹各类生态要素,划定城市生态空间和城市开发边界,框定城镇可持续发展的长久框架,在一张蓝图基础上实现生态保护与开发建设的统筹管控。

4、保护名城、提升滨海,建设魅力人文之都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拓展保护范围,加强自然山水与市域历史格局保护,有序实施中心城区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延续历史文脉。

构建海河为轴、双湾支撑、水系连通、中西合璧的城市风貌特色。

塑造海河魅力中轴,统领城市风貌格局;修复湾区环境,塑造海滨城市特色;加强水系连通,传承“七十二沽”特色,重现津沽水乡风貌。

5、安全引领、共享民生,建设和谐幸福之都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文本将安全作为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局的关键因素。

建设南港安全岛,优化危化品、危险源布局,提高综合防灾和安全设施建设配置标准,增强抵御自然灾害、处置突发事件和危机管理能力。

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以人的需求为核心配置空间资源,构建覆盖城乡、公平均等的公共服务体系,优化社区治理结构,推进旧城修补和更新,营造更加便利舒适、充满关怀的人居环境。

第10条城镇化与市域人口规模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

以民生服务为导向,提升乡村地区公共服务水平,逐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就业安家为导向,有序引导外来人口布局,优化市域人才结构,引导新增人口向滨海新区和区域节点城镇聚集。

实施“以水定人”要求,严格控制常住人口规模。

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1800万人以内,其中城镇人口达1560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7%,户籍城镇化率达到70%。

到2030年,全市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2150万人以内,其中城镇人口1950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91%,户籍城镇化率超过77%。

为适应人口发展和流动的不确定性,城市基础设施适度超前建设,按2300万人配置。

第11条土地利用按照“控制总量、增效存量、分类调控、地随人走”的土地利用原则,优化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推进用地集约紧凑发展。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文本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不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

市域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407平方公里以内。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368平方公里以内,其中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2340平方公里以内。

严守基本农田红线,严格保护生态空间。

确保天津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340平方公里(501万亩),其中基本农田2847平方公里(427万亩);确保湿地水面“零减少”,推进“两环三沿”造林工程,确保生态保护区域占市域总面积比例达到60%以上。

增效挖潜城镇存量建设用地,缩减新增城镇建设用地供应速度。

现状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形成以存量挖潜为主、增量供应为辅的用地供应模式。

探索农村建设用地统筹利用方式,2020年以后实现城乡建设用地挖潜供应规模超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

中心城区现状外环快速路以内地区原则上不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公益类项目、民生类项目和基础设施类项目建设,适度向滨海新区、辅城区、功能组团及重点地区倾斜。

推进土地混合使用。

促进具备条件的开发区向具有城市功能的综合功能区转型。

在保障土壤安全和环境品质的前提下,鼓励工业用地的功能置换和混合使用。

探索农林复合利用,保障未来生态安全空间。

第12条中心城市人口与用地规模2020年中心城市城镇人口控制在1285万人以内,城市建设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文本用地规模不超过1470平方公里。

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114平方米/人。

2030年中心城市城镇人口控制在1515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1655平方公里,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109平方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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