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刑事审判概述一、刑事审判的概念审判是国家解决纠
起诉ppt课件专题培训

我国实施公诉与自诉并存,并以公诉为主 旳起诉制度,这种起诉制度具有下列特点:
1、公诉为主、自诉为辅,在一定条件下 公诉与自诉相互救济
2、在坚持法定起诉原则旳前提下,实施一 定程度旳起诉便宜主义;
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是盲人旳 (刑法第19条)
3、犯罪嫌疑人因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过 当而犯罪旳(第20条、第21条)
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旳(22条)
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断犯罪或自动有 效预防犯罪成果发生,没有造成损害旳(第 24条)
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 (第27条)
7、被胁迫参加犯罪旳(第28条)
3、公诉机关负有双重职责;即不但是公诉 机关,还是法律监督机关;
4、公诉机关与公安侦查机关、审判机关旳 诉讼地位平等。
三、公诉旳任务和意义
(一)任务
1、代表国家对公安机关侦查终止移交起诉 旳案件和自行侦查终止旳案件,进行全方面审查;
2、根据事实和法律,对案件分别决定起诉、 不起诉或撤消案件,并制作相应旳法律文书;
(2)属于数个罪行旳案件,部分罪行已经查 清并符合起诉条件,其他罪行无法查清旳;
(3)无法查清作案工具、赃物去向,但 有其他证据足以对被告人定罪量刑旳;
(4)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被害人陈说旳内容中主要情节一致,只有个 别情节不一致且不影响定罪旳。
对于第(2)种情形,应该以已经查清旳 罪行起诉。
2、证据确实充分;
3、依法应该追究其刑事责任。
❖ 以上三条件必须同步具有,缺一不可, 缺乏任何一种条件都不能对犯罪嫌疑人提起 公诉。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刑事诉讼法

第九节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体现这一原则的规定
第十节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
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原则的基本内容
第十一节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规定的六种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及处理
第十二节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
了解:期间和送达的概念。
理解:法定期间的规定、期间的计算、期间的延长、期间的恢复以及送达规则。
熟悉并能够运用:《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解释对期间和送达的规定。
考试内容:
第一节期间
期间的概念期间和期日的区别法定期间的种类和内容期间的计算单位和方法特殊期间的计算期间恢复制度
第二节送达
送达的概念送达的种类和规则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基本内容
第五节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分工负责的含义互相配合的含义互相制约的含义
第六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的基本内容
第七节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的基本内容
第八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第三节侦查终结
侦查终结的概念侦查终结的条件和处理(侦查终结的条件侦查
终结的处理)侦查羁押期限
第四节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权限侦查终结后的处理
第五节补充侦查
补充侦查的概念补充侦查的种类(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的形式、次数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的形式和次数)
第六节侦查监督
考试内容:
第一节刑事证据的概念和意义
刑事证据的基本特征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第三章 审判制度

二、人民法院的设置与职权
最高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
中国人民解放 军军事法院
其他专门法 铁路运输 院(中级) 中级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
海事法院 军区、军兵种 级军事法院
其他专门法 院(基层)
三、法官制度
(五)职业道德要求:
第四节 中国审判的基本原则
❖ 一、不告不理原则
❖ 1.概念
❖ 它是指没有原告的起诉,法院就不能进行审 判。
❖ 2.内涵
❖ 第一,没有原告的起诉,法院不得启动审判 程序;
❖ 第二,法院审判的范围应与原告起诉的范围 相一致,法院不得对原告未提出诉讼请求的 事项进行审判。
❖ 四、审判民主原则
❖ 1.审判民主是指公民参与审判或审判活动所 体现的民主性。
❖ 2.我国审判民主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 面:
❖ 第一,人民陪审制度
❖ 第二,何以制度
❖ 第三,审判委员会制度
❖ 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只能是合议庭认 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疑难、复杂或重大的案件, 且必须由合议庭提出并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 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不应讨论一般的案 件,也不应在合议庭未提交讨论的情况下进 行讨论并做出决定。
第三章 中国审判制度
第一节 中国审判制度概述
❖ 一、中国审判制度的概念 ❖ 我国审判制度是指国家确立的有关人民法院
组织与活动的法律制度,具体包括人民法院 的性质、任务、设置、审判组织、审判原则、 审判程序等方面的法律制度。
二、中国审判制度的基本特征
1、人民法院由权力机关产生,对其负责, 受其监督。
刑事诉讼第一章、第二章

第一章概述(一)诉讼的概念诉讼:俗称“打官司”。
诉:“告也”,言语斥责,告诉、告发、控告;讼:“争也”,言之于公,争辩是非曲直。
所谓诉讼,是由原告起诉后,由法庭、法官解决原告、被告双方争讼的活动。
人类解决社会纠纷的手段多种多样,如和解、调解、仲裁以及诉讼。
诉讼也就是司法途径,是现代法治社会解决纠纷最后一种手段,具有国家强制力的保障。
根据实体问题的不同和诉讼形式的差异,诉讼又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三种。
【阅读案例】王李两家因争用水源而引发纠纷案王李两家分属两村,均毗邻一地下水源,两家常因用水问题发生争执.今年夏季,王家兄弟企图独占水源,并在与李家父子的争吵中出手打人,导致李家老父腿部骨折和腰部挫伤,老二受轻伤,还肆意毁坏李村分配给李家承包用的集体所有的拖拉机和一些农具。
事后王家试图付一笔赔偿金给李家,但仍霸占水源。
李家大哥十分气愤,叫嚷要以牙还牙,“出了这口窝囊气”,夺回水源,“让王家知道我们李家不是好惹的”。
老二则主张“打官司”,向法院“讨个公道”。
而李村的村干部为避免事态扩大,劝李家:既然王家已作出较充分的赔偿,就不要再另起争端,由村干部出面协调重新拿回用水权,而且只要不到法院去告发,法院是不会理的,这样对大家平安相处也有好处。
【问题】如何看待各人的主张?这一纠纷应通过何种途径处理?【评析】王家兄弟的行为,不仅侵犯了李家成员的个体民事权利,还扰乱和破坏了村庄的社会秩序和安全,已涉嫌构成故意伤害和毁坏财物的犯罪。
李家大哥主张“以牙还牙“是不当的。
他要采取的是一种“私力救济“的办法,由于受害人无法避免偏见和认识能力的有限,所以这种解决冲突的手段缺乏客观性和公正性,难以令被报复者接受,容易带来新的冲突,反而具有社会破坏性,更有可能因此而构成新的的犯罪。
村干部的建议出于维护安定,有一定的道理,但混淆了两种法律关系和两种诉讼的性质。
霸占水源、侵害李家成员的人身权/财产权而应加以赔偿等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既可循民事诉讼的途径加以解决,同时由于民事诉讼实行不告不理原则,民事权利也可由当事人自由处分,协商解决纠纷。
刑事审判制度

刑事审判制度一、概述刑事审判制度是指国家对于犯罪行为的惩处所采用的法律程序和机制。
它是维护社会公正、保障人权的重要保障,也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
二、刑事审判程序1.逮捕阶段逮捕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带到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在逮捕前,必须经过审查批准,并告知被逮捕人有关权利。
2.侦查阶段侦查是指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确认犯罪事实和证据的过程。
在侦查阶段,必须遵守法律程序,尊重被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
3.起诉阶段起诉是指检察机关根据侦查结果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起诉前,必须经过严格审查,并告知被告人有关权利。
4.审判阶段审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决的过程。
在审判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程序,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判决阶段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的过程。
在判决前,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辩护,依法作出公正的裁决。
三、主要制度1.独立性原则刑事审判制度必须保障司法独立性,确保审判机关不受其他机关或个人干扰。
同时,审判机关应当独立行使审判权,并对其裁判负责。
2.公开性原则刑事审判制度必须保障公开审理原则,确保案件公开、透明。
同时,被告人有权要求公开审理,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邀请亲友和律师旁听庭审。
3.严格证据规则刑事审判制度必须遵守严格证据规则,确保证据来源合法、证据内容真实可信。
同时,在证据不足或存在疑点时,应当进行深入调查和核实。
4.无罪推定原则刑事审判制度必须遵守无罪推定原则,确保被告人在未被证明有罪前,享有无罪的权利。
同时,被告人有权拒绝自证其罪,并享有辩护的权利。
5.法律援助制度刑事审判制度必须建立健全的法律援助制度,确保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得到必要的法律援助。
同时,对于无力委托辩护人或者需要特别保障的当事人,应当提供免费法律援助。
6.犯罪嫌疑人权益保障制度刑事审判制度必须建立健全的犯罪嫌疑人权益保障制度,确保在侦查和起诉阶段,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合法、公正、文明的处理。
高教马工程刑事诉讼法学(第四版)教学课件第17章

刑事诉 讼 法 学
第二节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
(二)申诉的理由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 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刑事诉 讼 法 学
第四节 重新审判
四、审理期限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 日起3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6个月。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 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这一规定。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 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的期限也适用这一规定。
(一)申诉的效力
申诉的效力与启动第二审程序的上诉不同: (1)上诉是针对一审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提出的,在法定 的上诉期限内提出的上诉,不论有无理由,也无论理由是否充分,必然引起第二 审程序,并具有使一审裁判不能生效和执行的效力。 (2)当事人等的申诉只是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不具有直接提起再审的 法律效力,自然也就不能停止对生效裁判的执行。
刑事诉 讼 法 学
第四节 重新审判
二、判决、裁定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裁定驳回申诉或抗诉,维持 原判决、裁定;
2.原判决、裁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但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有瑕疵的,应 当裁定纠正并维持原判决、裁定;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撤销原 判决、裁定,依法改判;
中国司法制度
第一章中国司法制度概述第一节司法和司法制度一、司法“司法”一词来源于西方。
在学理上,是由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第一次论述“司法”问题。
他认为:每个国家都有三种权力,即立法权力、关于国际事项的行政权力、有关民事法规事项的行政权力。
这里“有关民事法规事项的行政权力”,被称为“司法权力”。
而“第二种权力则简称为国家的行政权力”。
从现代的眼光看,孟德斯鸠所称的司法权就是惩罚犯罪和裁决私人讼争的权力,而行政权是执行立法机关的意志,维护公共安全,派遣和接受外交使节,防御外国侵略的权力。
他提出司法权这个概念是为了表达三权分立的思想,或者说,他的司法权概念的提出是以三权分立思想为基础的。
他说:“如果司法权不同行政权和立法权分立,自由就不存在了。
如果司法权和立法权合二为一,则将对公民的生命和自由施行专断的权力,因为法官就是立法者,如果司法权和行政权合二为一,法官便将拥有压迫者的力量。
”“如果同一个人或者由重要人物、贵族或平民组成的同一个机构行使这三种权力,……则一切都完了。
”“就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
”孟德斯鸠的思想为日后资产阶级国家的政治体制提供了理论基础。
在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中,议会、总统(或内阁)、法院分别行使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并使其互相制约。
因此,在实行三权分立的国家,司法是与立法、行政相对应的一项国家活动,即国家适用法律解决纠纷的活动,就是审判,司法权就是审判权,司法机关就是法院。
至于检察权,则是作为行政权的一部分,属于政府行政系统。
如在美国,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合二为一,联邦总检察长即为司法部长;在法国和德国,其检察机关虽然附设于法院,但受政府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和指挥。
我国清末引进西方司法制度,在法律中明确规定司法权由法院行使。
司法权就是审判权;各级检察厅虽附设于大理院或同级审判厅,但受专门负责司法行政的法部领导。
辛亥革命后的民国借鉴西方的“三权分立”并结合中国传统,设立“五权分立”,即“立法、行政、司法、考试、检察”,但司法权仍由法院行使;而检察机关则属于行政系统,由政府的司法行政机关领导,与法德等国类似。
第三章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行诉讼的权利,不论他是作为当事人还是作为 其他诉讼参与人。 2、如果诉讼参与人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义务指定 或者聘请翻译人员为他们翻译。
3、在少数民族聚居区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 地区,对案件的审理,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 进行;起诉书、判决书、布告及其他诉讼文书, 应当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几种文字。
事诉讼中依法享有辩护权
(二)法院及其他司法机关有义务保障犯罪嫌疑 人和被告人行使辩护权
二、贯彻实行本原则的意义
第十三节 未经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 定有罪的原则
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和基本含义
《刑事诉讼法》第12条 两点基本含义:(一)只有法院才有确定被告
人有罪的权力 (二)在法院确定被告人有罪的判决、裁定发生 法律效力之前,不能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当 做罪犯看待
(2)公、检、法三机关互相配合,是指公安 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在办理刑事案件时, 在各负其责的基础上,通力协作,互相支 持,共同完成查明案件事实、惩罚犯罪分 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的任务。
(3)公、检、法三机关互相制约,是指公安 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的工作互为条件, 并且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对其他 机关作出的有关决定提出异议,要求其纠 正错误,或者重新作出决定。
一、本原则的法律依据及意义
《刑事诉讼法》第3条第2款 意义:(1)防止办案人员有法不依,滥用职
权,恣意妄为; (2)有助于加强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维护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3)对贯彻“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 家”的基本治国方略,实现刑事诉讼的科学化、 民主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检、法三机关的
互相制约,主要体现在“静态”和“动态”两个方 面。 a.从“静态”方面讲,公、检、法三机关的工 作互为条件,后一个机关的工作,要受前一个 机关工作的限制,并在它的基础上进行。 b.从“动态”的方面讲,公安机关、检察机关 或法院三机关中的每一个机关,都依法可以对 其他机关的决定提出异议,以便及时纠正诉讼 中的错误。
第三章 刑诉法的基本原则
其含义
1、分工负责 指公、检、法在刑诉中 ,依法有明确的职 权分工,应当在法定范围内行使职权,各 司其职,各负其责 ,既不能互相替代, 也不能相 互推诿。
诉讼职能分工 职能管辖分工
以保障诉讼的民主性、科学性。
2、互相配合 指公、检、法三机关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 通力合作,相互支持,使案件的处理能够 上下衔接,协调一致,共同完成查明案件 事实,追究、惩罚犯罪的任务。 体现在: 公、检配合 检、法配合
二)贯彻该原则的要求 1、必须公正司法。 不能以党纪行政处分代替刑事处罚,也不得 “以罚代刑”。
2、对所有诉讼参与人都应平等对待,反对特 权思想。
3、使公民获得平等的司法保护。 例如,法律援助制度的设立。
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 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 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法典第7条)
第三章 刑诉法的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概述 基本原则的体系
第三章 刑诉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基本原则概述
一、概念 贯彻刑事诉讼全过程,对刑事诉讼具有普遍 指导意义,为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进行或参与刑事诉讼活动所必须遵循的基 本行为准则。
或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体现现代刑事诉讼 目的,决定现代刑事诉讼的特征,并对一 国刑诉乃至各国刑诉的立法和司法具有普 遍指导意义的行为规范。
• 某市政府机关职员张某,因涉嫌犯间谍罪 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后被依法采取强制 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2年真 题) • A.本案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 B.本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 C.对王某的取保候审应由国家安全机关执 行 • D.对王某的取保候审应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文书(审判)
五、评 改
关于王××诈骗一案的审理报告 (19××)×刑初字第10号
一、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被告人王××诈骗一案,由××区人民检察院于 19××年4月20日以××检刑诉字(19××)第30号起 诉书,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审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 议庭,由审判员孙×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本案,人民陪审 员冯××、刘××参加评议,于1994年5月5日公开开 庭审理了本案。××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于××出 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 理完毕。
(二)正文 1、被告人和其他诉讼与人的基本情况。 2、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诉讼的提起、审判 组织、审理方式、出庭参加诉讼的人员。
3、案件的侦破、揭发情况。 简要写明案件发生、揭发或侦查、破获过 程的情况,包括时间、地点和方式方法以及涉 及的主要人物等。自诉案件此项从略。
4、指控和辩解、辩护的主要内容,即控辩 双方的意见。控方主要写明检察机关或自诉人对 被告人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证据、 诉讼请求事项及其理由和根据。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中依文书用途 和案件性质将法院诉讼文书分为14类314种,为我 们介绍审判文书的类别提供了实用性的参考。
本章主要介绍刑事裁判文书、民事裁 判文书和行政裁判文书。
刑事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 判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有关刑事法律的 规定,在审理各类刑事案件时,就其实体问题和 程序问题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下面主要介绍一审刑事案件的审理报告
三、格式
关于……(被告人姓名和案由) 一案的审理报告 (年度)×刑初字第×号 一、控辩双方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情况。 二、案件的由来和审理经过。 被告人……(姓名和案由)一案,由 ××××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以×检×诉[ ]××号起诉书, 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定开庭条件,决定 开庭审判,依法组成合议庭(独任审判的改为:“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 判”),于××××年××月××日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出庭 支持公诉(自诉案件改为:“自诉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到 庭参加诉讼(没有到庭参加诉讼的不写)。现已审理终结。 三、案件的侦破、揭发情况。 四、指控和辩解、辩护的主要内容。 五、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 六、需要说明的问题。 七、处理意见和理由。 审判员(或者代理审判员)署名 年 月 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h
1
二、刑事审判的原则
1、审判公开原则 审判公开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都公
开进行,允许公民到法庭旁听,允许新闻记者采访和报道, 即把法庭审判的全过程,除休庭评议案件外,都公之于众。 2、直接言词原则
直接言词原则,是指法官必须在法庭上亲自听取当事人、 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口头陈述,案件事实和证据必须由 控辩双方当庭口头提出并以口头辩论和质证的方式进行调查。
二、刑事审判组织的种类 (一)独任制
是指由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的制度。独任制仅限于基 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判的案件。
h
4
(三)、合议制 合议制是一种集体审判的制度,即案件的审判,由审判
人员数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四)、审判委员会
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内部设立的对审判工作实行集体 领导的组织。
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复杂、 疑难的案件,讨论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
h
2
3、辩论原则 辩论原则,是指在法庭审理中,控辩双方应以口头的方式
进行辩论,法院裁判的作出应以充分的辩论为必经程序。 4、集中审理原则
集中审理原则,又称不中断审理原则,是指法院开庭审理 案件,应在不更换审判人员的条件下连续进行,不得中断审 理的诉讼原则。
h
3
第二节 刑事审判组织
一、刑事审判组织的概念 审判组织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组织形式。
h
7
三、人民陪审员审理案件的程序 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时,合议庭中
人民陪审员的所占人数应当不少于三分之一。人民陪审员 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 法官有同等权利。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对事 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行使表决权。
h
8
第四节 审级制度和刑事裁判
2、关于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与一些国家的陪审团制度存在的 差异,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人民陪审员制度目的在于协助法院完成审判任务,陪审团 制度目的在于制约法官
B.人民陪审员与法官行使相同职权,陪审团与法官存在职权 分工
C.人民陪审员在成年公民中随机选任,陪审团从有选民资格 的人员中聘任
D.是否适用人民陪审员制度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陪审团适
一、审级制度 审级制度是指法律规定案件起诉后最多经过几级法院审
判必须终结的诉讼制度。 我国人民法院分为四级,即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
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的 审级制度。 二、刑事裁判
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或审理结束时,根据事实 和法律,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所作的具有拘束力的决 定。刑事裁判的形式在中国刑事诉讼中有判决、裁定和决定3 种。
第十五章 刑事审判
第一节 刑事审判概述
一、刑事审判的概念 审判是国家解决纠纷的一种专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活动,也是一种专门的
国家权力。是否有独立的审判权是判断一个国家是否为法治 国家的试金石。根据现代法治原则,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
所谓审判,是指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 下,依照法定程序,对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
h
11
参考答案
一、单选题 1、 A 2、 B 二、案例分析 1、县人民法院认为该案不属本院管辖,不应决定将案件移送 中级人民法院,由中级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法院认为提起公诉 的案件不属本院管辖的,应当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 2、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合议庭组成不合法。中级法院一审合议 庭组成人员应是3人,不能是5人。 3、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应对本案公开审理。对不满16岁的未成 年人进行审判时,一律不公开审理。 4、审判过程中,被告人脱逃,审判长不应宣布延期审理。案 件起诉到法院后被告人脱逃的,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 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5、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应在宣判后第7天才送达判决书。当庭宣 告判决的,应当在5日以内送达判决书。
h
5
第三节 人民陪审员制度
一、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概念 人民陪审员是指从人民群众中产生的非专职的参加合议庭
的审判人员。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期间,同审判员 具有同等的权利义务,这是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的一种形式, 体现了司法民主精神。
h
6
二、人民陪审员的条件和选任 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 )拥护
宪法;(2 )年龄23周岁;(3 )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 )身体健康。一般要求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另 外,因犯罪受过刑罚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不得担任人民 陪审员。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公检法司的现职人员、执 业律师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 者户籍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向基层人民法院推荐,或者本人提 出申请,由基层人民法院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进 行审查,并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出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 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任期五年。
h
9
一、单选题
1、 某市法院审理本市第一起醉酒驾车刑事案件。下列哪一说 法是正确的?( )
A. 审判长可以提请庭长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
B. 法院院长可以主动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并作出决定
C. 庭长按照规定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形成的意见对合议 庭有约束力
D. 法院院长可以指令庭长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
用于所有案件
h
10
二、案例分析 被告人赵某,男,1986年3月2日生。2001年4月5日,因
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某县人民检察院起诉至该县人民法院。县人 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该案不属本院管辖,遂决定将案件移送市 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由审判员钱 某、孙某、李某及人民陪审员张某、王某组成合议庭。由于本 案情节极其严重,合议庭中多数人认为应当公开审理,以便更 好的进行法制宣传,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最终决定公开 审理。4月2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赵某故意杀人 一案进行公开审理。审判过程中,被告人赵某趁人不备脱逃, 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审判长于是宣布延期审理。 6月6日,赵某被抓获归案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继续进行 审理,以故意杀人罪当庭宣告判处被告人张某无期徒刑。6月 13日将判决书送达了当事人和市检察院。 [问题] 试分析本案中公、检、法机关行为的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