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工作考核细则
新版《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中办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1990年中央组织部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对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发展党员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
通知强调,《细则》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体现了实践探索的新经验,是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遵循。
《细则》的颁布实施,对于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党员队伍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切实做好《细则》的学习、宣传和实施,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 年6月10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第四条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七条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九条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教师党员工作考核细则

教师党员工作考核细则为了贯彻从严治党的要求,我校制定了教师党员工作考核细则,旨在加强党员队伍的日常教育管理,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本考核办法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明确党员义务、公开先锋评价、定量考核评价,旨在从严管理与有效激励相结合,建立科学的考评办法。
本考核办法适用于所有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但对于年老体弱、长期生病、行动不便的党员,可以经本人申请、支部大会通过,并经教育局党委批准后,不参加“先锋亮绩、积分管理”。
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采取百分制,主要包括基础积分和贡献积分两大类。
基础积分旨在划出党员义务的明晰底线,体现对党员履行基本义务的要求;贡献积分重在树立党员先锋指数的标准高线,激励党员立足岗位实际争当先锋、争作表率、树立良好形象。
基础积分共60分,主要在思想政治、工作作风、遵纪守法、联系群众、弘扬正气等方面明确要求、筑牢底线。
实行扣分制,未完成一项扣去相应分数。
具体要求包括:1.对党忠诚老实。
加强理论研究,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三个自信”,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绝对服从组织安排、绝对执行组织决议;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妄加议论,不搞团团伙伙,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2.敢于担当负责。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树正气、讲真话、办实事;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不折不扣完成组织交办的任务。
3.严格遵纪守法。
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坚持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按时缴纳党费。
4.密切联系群众。
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积极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
5.弘扬文明新风。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公平正义,敢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爱护珍惜党和集体荣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道德修养,绝不做有悖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事。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新华社北京6月10日电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入党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第四条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七条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九条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党员考核管理办法

党员目标化管理实施细则一、组织领导由各党支部组成考评组,在各支部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支部自检和考评本支部党员。
二、目标化管理内容党员目标管理细则三、实施办法党支部考评组每月对支部工作自检一次和对党员考评一次,每半年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一次自检和考评情况。
四、评比党支部考评组按全年考评分数结合民主评议情况对党员评比。
分为的四个档次: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合格,60—79分为基本合格,达不到60分为不合格。
年度优秀党员在得分为优秀的党员中择优评选。
五、奖惩1、对评选出的优秀党员,党委给予表彰和奖励,并择优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
2、对基本合格党员,各党支部要给予帮助教育;对不合格的党员要限期达标,否则给予劝退或除名;预备党员不合格,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党员目标管理考评表序号项目考核内容及要求考核分一政治立场(20分)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带头执行党委、支部的决议、决定,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自觉对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行进行斗争。
二组织观念(20分)1、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和党委、支部组织的各类活动,不迟到,不无故缺席。
2、过好组织生活,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按时缴纳党费三遵章守纪(20分)1、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敢于抵制不正之风。
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公司的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行为。
3、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没有以权谋私和损公肥私行为。
四工作任务(25分)1、爱岗敬业,踏实肯干,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2、钻研业务,注重创新,工作质量不断提高。
3、出满勤,干满点,没有迟到、早退和串岗脱岗现象五作风形象(15分)1、公道正派,关心他人,乐于助人。
注意维护公司形象。
2、关心集体,积极主动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的各类活动。
在危难险重情况下敢于挺身而出。
3、顾全大局,服从组织领导,讲奉献,比贡献,工作中不推诿、不扯皮。
注:一、有以下情况可在当月予以加分:1、在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班组建设中成绩突出,获得荣誉。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第四条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七条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九条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党员工作细则(65期)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连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第四条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七条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九条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党建工作考核细则
党建工作考核细则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三大范畴是我们党在长期党的建设实践中形成的。
下文是党建工作考核细则,欢迎阅读!党建工作考核细则一一、考核原则1、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以日常考核为主。
、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
、实行百分加减分制考核。
按要求完成工作计入基准分,没有完成或不按要求完成扣除相应分数,创新工作按照规定适当加分。
二、考核方式1、日常考核依据平时掌握情况记录进行。
、集中考核主要采取查看总结报告、查阅档案和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
三、考核内容(一)常规工作(55分)1、发展党员。
程序规范、材料完整、结构合理。
(1分)、党费收缴。
按标准收缴,及时、足额。
(5分)、党内统计。
按规定参加培训,报送数据及时、准确、完整。
(5分)、党组织设置与管理。
党组织建设情况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及时设置、及时调整。
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党建工作,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执行上级部署,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1分)、党员教育管理与服务。
党员活动场所完备,定期组织党员学习培训,开展党员公开承诺、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符合规定,党员典型培育、开展活动等效果好,党员发挥作用突出;落实党内帮扶资金完善帮扶机制到位。
(1分)、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
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并参加党风廉政宣教活动。
各基层党组织每年上报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和网络评论总数量应不少于6篇。
少于规定篇数的,每少1篇扣.5分。
(1分)、参加会议情况。
按照要求参加会议,遵守会议纪律。
(5分)(二)重点工作(45分)1、党建品牌创建及创先争优活动。
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措施到位,效果明显;践行“岛城先锋”市级党建品牌、“凝心聚力兴区惠民”区级党建品牌、“机关先锋”区直机关党建品牌及创建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品牌卓有成效;按照“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要求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上报有关文字材料及时、质量高。
江苏科技大学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党建工作,激发广大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勤奋工作的动力,明确入党积极分子的奋斗目标与努力方向,确保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江苏科技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入党积极分子确定的标准及条件(一)、组织条件、学生自愿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并经基层团组织推优,由相关学生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党支部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时间和现实表现,制订年度发展计划,报党委批准后,统一报学校组织部备案。
、在中学阶段已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的新生,要从其档案转入开始,培养期适当延长半年。
(二)、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表现、应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良好的是非辨别力,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积极学习党的相关理论知识,在学习中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养,及时提交学习体会,能积极参加相关的教育活动。
、积极参加学校(班)组织的各项教育活动(会议),认真听讲,遵守纪律,并积极向组织递交心得体会。
、主动向党组织靠拢,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每季度至少递交份书面思想汇报),汇报材料要结合自身实际作出相应的自我剖析。
(三)、第二课堂活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开展的第二课堂、素质教育和其他各类校园科技文化活动。
、积极响应各级团组织的号召,认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积极撰写实践报告。
(四)、日常表现、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乐于奉献,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违纪现象。
、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在班级中有较高的威信。
、有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在寝室卫生方面无脏乱差现象。
(五)、学习成绩和学术能力、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在近一学年中平均学分积点在以上,且累计不及格课程不超过门,绩点排名在之内,且通过国家英语四级(大一新生除外)。
、积极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活动和大学生科技学术活动,成绩优良。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版)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第四条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七条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九条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预备党员工作考核细则第一章总章第一条指导思想学生党支部是党在学生中的基础组织,在学生中起着政治核心作用,预备党员作为学生党支部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成为联系学生的桥梁、团结广大团员青年的纽带。
作为预备党员应努力帮助和支持团工委、学生会、团支部及班委会的工作,成为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的先锋队,切实在各方面起到积极的先锋模范作用。
预备党员的工作原则应该是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预备党员的工作要围绕将自己培养造就成为政治思想坚定、具有较高科技文化素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知识经济要求的新型先导性人才这一根本任务而展开。
第二章具体工作细则第一条作为培养联系人的工作细则为进一步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提高新发展党员质量,经水资源与环境工程学生党支部讨论,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制度,其职责如下。
一、申请人提出入党申请,参加党校学习,经三个月以上考察,报学院党委(党总支)审核后,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同时由党支部指定两名党员(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培养联系人受党组织指派,负责对培养对象入党前和预备期间的培养考察工作。
二、定期和培养对象谈心,组织小组讨论(每个月至少两次),了解培养对象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状况,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
三、及时敦促培养对象每季度写至少一篇的思想汇报,认真审阅并批改其思想汇报。
四、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表现进行全面地考察,实事求是写成文字材料,按季度记实性填写培养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等相关材料,每半年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培养对象的情况。
五、培养对象累计培养一年以上时间时,培养联系人要负责地向党支部提出其可否列为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可否按期转正的意见和建议。
六、培养联系人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个别帮助和指导,并检查入党积极分子完成工作的情况,并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学习表现进行考察,指出不足和努力的方向。
七、在党支部发展大会上,详细介绍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对党的态度、现实表现和优缺点,明确表明自己的态度。
八、培养联系人要在学习生活中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增加自身在培养对象中的影响力,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条办公室值班细则为了加强我学部学生党员的综合素质和纪律观念,更好地做好上传下达工作,促进办公室值班规范化,特制定以下值班细则。
一、遵守值班表要求,严格按规定时间到岗值班,不迟到、不早退。
二、当班人员应在值班时间内做好本职工作,将当班时间段内的事件记录,外部联系接待处理和接受文件。
三、办公室无相关老师时,认真做好电话记录,注明时间、姓名、事件,能给予解决的应及时解决和处理,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有关老师反映情况。
四、当班人员要负责好值班时间段内的卫生,保证学习、活动的正常进行,面对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和处理。
五、当班人员在与下一班交接时应将值班登记逐一讲清,将未能解决和处理的事件加以备注并解释其原因。
六、在未接班或值班完毕时,应将办公室内的财务和用品还原,并进行相应的清洁。
第三条、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一、性质支部组织生活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支部对党员进行管理教育、监督的重要形式。
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和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每个党员在党的一个组织中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的组织生活,过组织生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保证,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内容1、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2、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4、发展党员,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
三、具体流程1、两周一次支部组织生活会;2、每月一次政治理论学习;3、每学期至少一次党课教育;4、每学期一次民主生活会,汇报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支部建设的各项工作;5、其它形式的组织生活会程序(如社会调查、参加社会活动等)由支部报学生党建工作办公室批准后执行。
党支部学习制度第四条、.为加强党员的理论学习,全面提高党员理论素养和科研创新的能力,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规范党员学习程序,提升学习质量,特制定本制度:1、学习计划:学期初由党支部统一制定本党支部党员学习计划,并在党员大会上公布学习计划。
2、学习方式:(1)集中学习研讨,每学期一次。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时事政治,坚定理想信念;结合专业学习工作,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型党支部;(2)自学。
每周每位党员自学时间不少于2小时,并认真做好党员学习记录;(3)党课:每学年针对思想、组织上的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由党支部书记邀请有关领导、教授专家,进行专题讲座,至少一次。
其主要内容是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宗旨、纪律、党的优良传统和形势任务教育;进行党风党纪、勤政廉政教育;(4)组织调动党员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与时俱进、大胆创新,努力探索基层党支部学习活动的新形式、新方法,扩大党支部影响,增强组织凝聚力。
3、学习要求:党员学习由党支部具体组织、安排,力求做到计划周密、精心组织、健全制度、提高质量、务求实效,为圆满完成支部各项工作任务奠定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1)建立健全《党员工作守则》,每次会议认真做好签到,会后统计出勤情况,并向有关人员定期予以通报;(2)对每次学习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每学年末上交《党员工作学习记录》,并在党员大会上通报学习情况,加强学习成果的交流与辐射;(3)党支部要对每个党员得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在平时进行不定期抽查《党员工作学习记录》;(4)如遇急需传达的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安排临时学习。
第五条对支部组织工作的落实一、党支部分配的各项任务、工作二、极参加党组织生活会、不得迟到、旷会三、严格执行对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教育工作。
四、取党外同党对党员的意见,以取得思想和行动上进步。
.五、极进行思想小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六、缴纳党费。
七、理好支部文件及材料。
第三章预备党员考核制度党章》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在预备期中共党组织《要认真、负责地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为了加强学生预备党员的继续教育,保证学生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充分发挥党员在学生中的表率作用,为进一步落实第二学生党支部预备党员的考核管理工作,对预备党员更好地进行教育和考察,支部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具体要求如下:一、对预备党员的教育与考察每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必须由正式党员带领,期末由正式党员对其打分评定等级,每位预备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1.常规工作考核:每季度交一份思想汇报,每半年交一份工作总结,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向支部递交转正申请。
(考核人在预备期初向被考核人说明,以后不在提醒!)2.党员联系班级工作考核:1)预备党员组织所联系班级进行时事政治理论等知识的学习,每学期至少两次,尤其是组织所联系班级积极分子小组的学习和活动,每次学习都必须有书面小结并交考核人,必要时考核人参加;2)与所联系班级“四生”(贫困生、留级生、特殊生、后进生)及入党积极分子多交流,每月上交一篇下班工作总结,每次与“四生”谈话须有专门的记录,考核人根据所交记录和下班调查于期末给出评分。
3、自身素质建设考核:1)预备期间学习上严格要求自己,思想上进,注重理论素质的不断提高,并在学习上树立旗帜作用。
2)生活上严于律己,在寝室和班级能起模范作用,能带头协助好班委和学工办老师作好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3)预备党员必须出席支部的各项会议,关心支部发展,并积极向支部提出合理化建议。
各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必须加强与正式党员、各支委及老师的工作交流,及时反映周围同学及自身对支部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各正式党员在学期末将根据预备党员所递交的书面材料,对其打分评定等级。
二、预备党员应注意以下事项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思想先进,作风正派。
2、密切联系群众,关心同学疾苦,严于律己,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学习、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和同学们一起进步。
3、坚持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争取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秘密,执行党的决议。
5、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关心国家大事,维护祖国统一。
7、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学习能力和工作能力,出色完成党支部交给的各项任务。
8、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工作、学习及其他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9、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支部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预备党员应遵守以下事项1、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不迟到、旷会,认真作好记录。
2 按时值班并签到,在值班时间内帮助老师做好相关事务。
3、按时上交党费。
、自觉加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
4.5、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培养。
一学期至少和入党介绍人联系、交流一次。
6、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一学期书面汇报思想动态二次;一年至少有四次有关对党的认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对国际国内大事的关注,对敏感问题、热点问题的立场和态度等为内容的思想汇报;一份思想汇报原则上不少于1500字。
7、自觉承担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学生建党学习小组的学习。
8、学生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出现以下情况,须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其是否按期转正:(1)学年综合评估成绩出现明显退步情况的;(2)有课程不及格的;(3)受系级通报批评及其以上处理的;4)民意测评反对人数和弃权人数之和达到参评总人数的50%或(者50%以上的;(5)对组织安排的工作推委、懈怠,甚至拒绝的;(6)先进性不突出的。
(7)年终考核排名后10%的。
此外预备党员每月须主动递交“预备党员考察记录表”,积极向预备党员考察记录表每月月初第一次组织生活会上党组织汇报工作,交齐,入党介绍人将该表作为其考察预备党员的重要依据。
(附录,外语学部第二党支部预备党员考核记录表,见下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