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签派执照考试管理规定
航空情报执照考试易错题整理 1.8 飞行签派

第八节飞行签派飞行签派是航行情报员应该掌握的航空专业知识之一。
航行情报员应该获得航空公司在运行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和知识,熟悉飞行签派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初步掌握航空器的管理规定,了解航空公司的航班管理规定,了解航务管理通信的有关知识,为其在今后准确高效地完成航行情报服务工作奠定良好的专业理论基础。
一、考试范围和要求可参照下列要求进行考前准备,该部分的执照考试题主要包括以下重点内容:1、飞行签派基本规则——要求掌握航空公司对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有关规定,熟悉起飞备降场、着陆备降场、航路备降场和ETOPS备降场的选择方法,掌握航空公司对国内航班、国际航班和ETOPSI放行标准,了解国内航班、国际航班、ETOPS、二次放行和无备降场的燃油政策。
2,航空人员管理——要求熟悉民航空勤人员的管理规定,例如:健康证书、飞行执照、空勤人员值勤时间限制、空勤人员休息时间限制、空勤人员健康管理规定和空勤人员资格等规定;了解飞行签派员的管理管理规定,例如:签派执照、签派员的职责、签派员的值勤时限、签派员的训练、签派工作程序及条例等;了解签派代理资格和签派代理业务等知识。
3、航空器管理规定——要求掌握航空器按巡航性能分类、接VREF分类、按尾流分类和按最大起飞全重分类的规定;熟悉航空器的国籍注册、航空器的机号规定和国籍登记证等知识;熟悉航空器的适航管理规定,了解飞机排班与运力调配的方法和原则。
4、航班管理规定——要求掌握航线,航班,航班号的编排,航线结构,过站时间,飞行时间,轮挡时间和航班时刻等基本定义;了解航班管理条例、航班计划、临时及长期航班申请的有关规定。
5、航务管理通讯知识——要求熟悉AFTN电报的种类及作用、FPL报的编发、CHG报与coR报的差异、CNL报与ABS的差异;熟悉S1TA报的种类及作用和MVT报的编发;了解ACARS电报的定义及种类、ARINC的定义。
二、主要参考文献《航空承运人运营合格审定规则》,中国民航总局飞标司《关于空勤人员管理的77号规定》,中国民航总局飞标司《签派程序与方法》,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出版社《空军一号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司令部《中国民用航空器适航条例》,中国民航总局适航司三、试题汇编D 18001:飞行签派工作的最高原则是保证公司运行的:(A) 安全与效益 (B) 正点(C) 贯彻领导的决定 (D) A和B都对D 18002:签派员与机长共同负责的任务是:(A) 取消或更改放 (B) 计算起飞油量(C) 决定航班的延误 (D) B和C都对D 18003:在航班运行过程中:(A) 机长对飞机运行具有绝对控制权(B) 机长与签派员共同对航班安全负责(C) 机长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航路备降场(D) A和B都对D 18004:关于签派员执照管理的法规是:(A) 121部 (B) 25部 (C) 61部 (D) 65部C 18005:签派执照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A) 24周岁 (B) 大学毕业(C) 在有授权的机构经培训合格 (D) 持有航管执照者无需参加培训B 18006:签派员每年参加座舱实习的时间为:(A) 每种机型5小时 (B) 每一组类飞机5小时(C) 每种机型10小时 (D) 每一组类飞机10小时A 18007:签派员每天的值勤时间规定为:(A) 10小时 (B) 8小时(C) 12小时 (D) 超过8小时时应安排至少8小时的休息A 18008:对于航程在1小时左右的国内航班,放行天气条件应当是:(A) 目的地机场的实况高于机长的天气标准(B) 目的地机场的预报高于机长的天气标准(C) 目的地机场的实况或预报高于机长的天气标准(D) 目的地机场的实况和预报高于机长的天气标准B 18009:对于航程在1小时以上的国内航班,放行天气条件应当是:(A) 目的地机场的实况高于机长的天气标准(B) 目的地机场的预报高于机长的天气标准(C) 目的地机场的实况或预报高于机长的天气标准(D) 目的地机场的实况和预报高于机长的天气标准C 18010:对于国内航班,当目的地机场的天气实况及预报低于机长的最低天气标准时:(A) 不得放行飞机,除非有天气稳定可靠的起飞备降场(B) 不得放行飞机,除非有天气稳定可靠的目的地备降场(C) 机长不得开始实施起始进近(D) 机长不得继续实施进近C 18011:在未公布起飞最低标准的机场,双发飞机IFR飞行的起飞最低标准为能见度:(A) 1600米 (B) 500米 (C) 800米 (D) 3200米C 18012:在未公布起飞最低标准的机场,三发飞机IFR飞行的起飞最低标准为能见度:(A) 1600米 (B) 500米 (C) 800米 (D) 3200米C 18013:在具备必需的目视助航灯光系统及三套RVR测报仪的的条件下,IFR飞行的起飞最低标准可降低到:(A) 550米 (B) 350米 (C) 200米 (D) 150米D 18014:执行500米起飞最低标准的条件是:(A) 跑道边灯 (B) 跑道中线灯(C) 2个以上的RVR测报仪 (D) 跑道边灯+跑道中线灯B 18015:执行350米起飞最低标准的条件是应具备:(A) 接地端RVR测报仪 (B) 接地端和停止端RVR测报仪(C) 无需RVR测报仪 (D) 接地端、中段和停止端RVR测报仪D 18016:新机长在备降场着陆的天气标准为:(A) 该机场公布的着陆标准 (B) DH+30米,VIS/RVR +800米(C) OH+60米,VIS/RVR+800米 (D) 云高功+90米,能见度+1600米C 18017:某机长原在B737上有400小时,30个起落的机长经历,现在A320上有50小时, 20个起落的新机长经历,则他还需积累多少小时才能执行正常的落地标准?(A) 50小时 (B) 20小时 (C) 30小时 (D) 0小时C 18018:某机长原在B70上有3000小时,60个起落的副驾驶飞行经历,现在B737己上有50小时,30个起落的新机长经历,则他还需积累多少小时才能执行正常的落地标准?(A) 0小时 (B) 20小时 (C) 50小时 (D) 70小时C 18019:对于有经停站的国内航班,放行单在经停站的有效时限为:(A) 1小时 (B) 2小时 (C) l.5小时 (D) 3小时B 18020:对于有经停站的国际航班,放行单在经停站的有效时限为:(A) 5小时 (B) 6小时 (C) 7小时 (D) 4小时C 18021在放行单上不需填写的内容是:(A) 机号 (B) 备降场 (C) 机组人数 (D) ETDA 18022:放行单等法定放行文件的副本应至少保留:(A) 3个月 (B) 6个月 (C) 10个月 (D) 12个月B 18023:新机长在目的地机场着陆的天气标准为:(A) 该机场公布的着陆标准 (B) DH+30米,VIS/RVR+800米(C) DH+60米,VIS/RVR+800米 (D) 云高+90米,能见度+1600米D 18024:对于不需要指定目的地备降场的国内航班,其放行天气标准为:(A) 自ETA之后l小时以内,云高不低于200米,能见度不低于3000米(B) 自ETA之后1小时以内,云高不低于600米,能见度不低于4800米(C) 自ETA之后1小时以内,云高不低于600米,能见度不低于4800米(D) ETA前后各l小时以内,云高不低于600米,能见度不低于4800米B 18025:对于只有一套进近设施及程序的备降机场,其天气标准为:(A) MDH/DH+120米, VIS/RVR+800米(B) MDH/DH+120米, VIS/RVR+1600米(C) MDHIDH+60米, VIS/RVR+800米(D) MDHIDH+60米, VIS/RVR+1600米C 18026:对于有2套进近设施及程序的备降机场,其天气标准为:(A) MDHIDH+120米, VISIRVR+800米(B) MDHIDH+120米, VISIIRVR+1600米(C) MDH/DH+60米, VIS/RVR+800米(D) MDH/DH+60米, VIS/RVR+ 1600米B 18027:对于国内航班,正常情况下飞机落地后的剩余油量不低于:(A) 30分钟的巡航用油 (B) 45分钟的巡航用油(C) 60分钟的巡航用油 (D) 80分钟的巡航用油A 18028:对于国际航班,正常情况下飞机落地后的剩余油量不低于:(A) 30分钟的等待油量 (B) 45分钟的等待用油(C) 60分钟等待油量的 (D) 80分钟的等待用油A 18029:国际航班的最低油量中的应急燃油为:(A) TDEST10%的燃油 (B) TDEST15%的燃油(C) TDEST10%的燃油 (D) FDESTl5%的燃油B 18030:国际航班无需指定目的地备降场的条件之一是航程不超过:(A) 5小时 (B) 6小时 (C) 8小时 (D) 10小时D 18031:除非天气预报表明高于机长的最低天气标准,否则不得放行国际航班:(A) 目的地机场的能见度 (B) 备降机场的能见度(C) 目的地及备降机场的能见度 (D) 目的地或备降机场的能见度B 18032:对于A320飞机,起飞备降场的距离不应超过:(A) 以正常巡航速度l小时的航程(B) 静风条件下,以单发巡航速度1小时的航程(C) 静风条件下,以单发巡航速度2小时的航程(D) 静风条件下,1小时的航程C 18033:对于MDll飞机,起飞备降场的距离不应超过:(A) 以正常巡航速度1小时的航程(B) 静风条件下,以单发巡航速度1小时的航程(C) 静风条件下,以单发巡航速度2小时的航程(D) 静风条件下,1小时的航程A 18034:PLN报的拍发是哪个岗位签派员的职责?(A) 计划位 (B) 放行位 (C) 动态位 (D) A或C均可B 18035:PLN报一般于何时拍发?(A) 前一日15下午以后 (B) 前一日13下午以后(C) 前一日19下午以后 (D) 前一日15下午以前D 18036:飞行预先准备阶段需要拍发的电报有:(A) SITA格式的PLN报 (B) AFTN格式的PLN报(C) AFTN格式的PLN报,仅限非正班 (D) A和CA 18037:对于国内航班,向空中交通服务报告室提交FPL报应在ETO之前:(A) 1小时 (B) 1.5小时 (C) 2小时 (D) 3小时C 18038:对于国际航班,向空中交通服务报告室提交FPL报应在ETO之前:(A) 1小时 (B) 1.5小时 (C) 2小时 (D) 3小时A 18039:对于国内航班,机组应提前( ) 进场准备。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89号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正文:----------------------------------------------------------------------------------------------------------------------------------------------------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89号)现发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5FS),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刘剑锋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五日中国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1999年10月15日发布)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执照的申请与颁发第三章执照管理第四章执照申请人应当具备的知识、经历和技能第五章训练机构和训练课程第六章附则附件一飞行签派员训练课程附件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申请表附件三中国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考试成绩报告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和通用航空企业(以下统称航空营运人)指派履行民用航空器飞行签派职责的人员取得飞行签派员执照的程序以及飞行签派员执照的管理。
第三条中国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是飞行签派员的资格证书。
凡被航空营运人指派履行民用航空器飞行签派职责的人员,必须持有按本规则颁发的飞行签派员执照。
飞行签派员取得按本规则颁发的执照后,应当按照航空营运人的飞行签派员训练大纲完成训练,并取得上岗资格,方能在负责的相应区域内,履行飞行签派员职责。
第四条飞行签派员执照由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颁发。
民航总局飞行标准职能部门负责飞行签派员执照的审批、颁发和管理,并负责批准飞行签派员课程训练大纲、制定飞行签派员执照考试标准。
民航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地区管理局)负责本地区飞行签派员执照申请的审查、执照考试和执照管理。
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

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12.16•【文号】民航总局令第136号•【施行日期】2005.01.15•【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民航正文民航总局令(第136号)经2004年12月16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5日起施行。
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A 章总则第65.1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则。
第65.3条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和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资格证书的申请、颁发和管理。
本规则所称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是指对飞行签派员执照申请人实施执照课程训练的机构。
第65.9条管理职责(a)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对考试合格的飞行签派员执照申请人和审定合格的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申请人统一颁发飞行签派员执照。
(b)民航总局飞行标准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指导飞行签派员执照和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资格的审定工作,制定飞行签派员执照考试标准,发放飞行签派员执照。
(c)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受理本地区飞行签派员执照和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资格的申请,审查申请材料,组织飞行签派员执照申请人考试,颁发飞行签派员临时执照,负责本地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和机型签注,负责本地区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的合格审定,颁发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资格证书,监督检查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的训练课程和训练质量。
B章飞行签派员执照申请第65.11条执照申请、受理与颁发(a)飞行签派员执照(在本章中简称执照)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向其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民航地区管理局航务管理职能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1)填写本规则附件B中规定的《飞行签派员执照申请和审查表》;(2)提供本规则第65.57条规定的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两寸标准红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三张;(3)申请人只申请理论考试的,应当提供证明符合本规则65.53条(a)款要求材料。
飞行签派员实践考试标准比较分析

飞行签派员实践考试标准第一部分总则概述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依据《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5R1制定本实践考试标准。
在对飞行签派员执照申请人和飞行签派员进行实践考试时,飞行标准签派监察员和委任飞行签派考试员应当依据此标准。
此标准同时作为飞行签派教员用于申请人实践考试准备的指导用书。
执照申请人应当熟悉此标准,并在训练过程中掌握。
在实践考试标准中凡使用‚必须‛和‚应当‛AIRCRAFTDISPA TCHERPractic al Test Standards INTRODUCTIONGeneral InformationThe Flight Standards Service of the Federa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FAA)has developed this practical test as the standard that shall be used by qualified FAA inspectors and designated examiners when conducting the Aircraft Dispatcher Practical Test. Instructors are expected to use this book when preparing applicants for practical tests. Applicants should be familiar with this book and refer to these standards during their training.Information considered directive in nature is described in this practical test standard (PTS) in terms such as ‚shall¡‛and ¡‚must‛indicating the actions are mandatory. Guidance information is described in进行描述的条款,是局方指令性的内容,要求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做到。
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和训练机构合格审定规则

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和训练机构合格审定规则目录A章总则 (5)第65.1条目的和依据 (5)第65.3条适用范围 (5)第65.5条定义 (5)第65.7条管理职责 (6)B章飞行签派员执照 (7)第65.11条资格要求 (7)第65.13条训练要求 (8)第65.15条理论考试要求 (8)第65.17条经历要求 (8)第65.19条实践考试要求 (8)第65.21条执照理论和实践考试的程序 (9)第65.23条执照的颁发 (9)C章签注 (11)第65.31条资格要求 (11)第65.33条训练要求 (11)第65.35条理论考试要求 (11)第65.37条经历要求 (12)第65.39条实践考试要求 (12)第65.41条签注理论和实践考试的程序 (12)第65.43条签注的颁发 (13)第65.45条资质管理要求 (14)D章执照管理 (14)第65.51条考试的一般规定 (14)第65.53条考试不合格后的再次考试 (14)第65.55条执照的权利 (15)第65.57条执照检查 (15)第65.59条执照有效期 (15)第65.61条签注有效期 (16)第65.63条执照的换发、补办和迁转 (16)第65.65条禁止伪造或篡改申请书、执照、签派训练经历记录、成绩单或记录 (17)第65.67条考试中禁止的行为 (18)第65.69条自愿放弃执照或签注 (18)第65.71条执照的注销 (18)第65.73条飞行签派员训练经历记录 (19)第65.75 条对于非中国民航局颁发执照的认可 (19)E章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 (19)第1节一般规定 (19)第65.101条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的责任 (19)第65.103条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的申请要求 (19)第65.105条合格证和训练规范的申请、受理、审查和决定 . 20第65.107条合格证和训练规范的内容 (22)第65.109条合格证的有效期 (23)第65.111条合格证和训练规范的修改 (24)第65.113条监督检查的实施 (25)第65.115条训练管理手册要求 (26)第2节训练课程 (27)第65.121条训练课程种类 (27)第65.123条训练大纲的审批与使用 (28)第3节人员设施要求 (29)第65.131条人员和机构的要求 (29)第65.133条训练课程主管的要求 (30)第65.135条训练课程主管的职责 (30)第65.137条训练课程主管的更换 (31)第65.139条教员的要求 (31)第65.141条教学时间的要求 (33)第65.143条教室、设施设备的要求 (33)第4节运行规则 (34)第65.151条限制 (34)第65.153条结业证书 (34)第65.155条记录保持要求 (35)F章法律责任 (36)第65.171条考试中的作弊或其他禁止的行为的处罚 (36)第65.173条伪造或篡改申请书、执照、签派经历记录、成绩单或记录的处罚 (37)第65.175条对其他违章行为的处罚 (37)第65.177条暂扣和吊销执照 (37)第65.179条未取得合格证擅自训练飞行签派员 (38)第65.181条警告和罚款 (38)第65.183条弄虚作假骗取合格证和训练规范 (38)第65.185条暂扣和吊销合格证 (39)G章附则 (39)第65.201条施行与废止 (39)附件A 飞行签派员执照和签注(重新签注)考试申请表 (40)附件B 飞行签派员执照(续签)申请和审查表 (41)附件C 飞行签派员签注(重新签注)申请和审查表 (42)附件D 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申请表 (43)附件E 执照训练知识点 (44)附件F 签注训练知识点 (56)第Ⅰ分部签派放行签注 (56)第Ⅱ分部飞机性能签注 (57)第Ⅲ分部航行情报签注 (58)附件G 过渡期及换照原则 (61)A章总则第65.1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和训练机构的合格审定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则。
飞行签派执照认证口试

MZFW、MLDW、MTOW等确定飞机的空机重可以在飞机的使用性能表上查出,加上商载及旅客,机组人数,就是MZFW。
备降机场MLDW是根据备降机场的路道限制,机场标高,温度等的限制而出来的。
MTOW,已知备降机场的落地重量,地面滑行用10分钟油量,进近4分钟油量,加上备降机场上空1500FT等待45分钟的等待油量,得出开始等待的重量,以开始等待重量作为在备降场的LWA,此LWA应该小于或者等于备降机场最大落地重量,以备降场的LW查备降燃油图,得出改航油量,则可以查出在目的地机场的着陆的LWD,即为LWA+改航油+4分钟进近油量,此LWD应该小于或者等于MLWD再加上由起飞机场至目的地机场的爬升、巡航、下降的油量,以及起飞机场地面滑行用10分钟油量,地面APU用油1小时,得出起飞机场MTOW。
此重量不能大于起飞机场性能限制的最大起飞重量,而且总加油量不得大于油箱的最大容量。
计划中爬升(TOD)和下降顶点的确定己知巡航高度和起飞重量,查航线升性能图表,可得爬升所需时间,所需燃油,距离。
己知巡航高度和落地重量,查下降性能图表,可得下降时间,所需燃油,距离。
备降场的确定备降场应该符合机长的标准,燃油规定,距离、航路宽度、空中走廊的规定、空域划分航路宽度20KM,左右各10KM,如果有限制,可以缩短,但最短不得超过8KM。
空中走廊的宽度通常为10公里,其中心线两侧各5公里。
受条件限制的,其宽度不得小于8公里。
中国的管制空域分为四种类型,即高空管制空域(A类空域)、中低空管制空域(B类空域)、进近(终端)管制空域(C类空域)和机场管制地带(D 类空域)飞行高度层配备规定真航向0到179之间,900米到8100米,600米一个高度层,8900米之上到12500米之间,600米一个高度层,13700米之上,1200米一个高度层。
180度到359度之间,600米到8400米之间,600米一个高度层,9200米到12200米之间,600米一个高度层,13100米以上1200米一个高度层。
关于《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的说明【模板】
关于《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的说明按照在民航领域扎实推进“三基”建设的总体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飞行签派员资质建设和执照管理,我们起草了《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草案。
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修订必要性《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自发布施行以来,在飞行签派员资质管理和训练方面起到了良好效果,但随着民航业快速发展,运行范围日益扩大、运行环境日趋复杂,对航空公司运行控制及其飞行签派员有了新的需求。
同时国际民航组织对飞行签派员及其训练也提出新的要求,本规章已不能更好地适应和支持未来飞行签派员和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管理工作,有必要尽快进行修订。
由于飞行签派员执照和训练机构是两个单独的行政许可,参考民航局对飞行、维修、空管等专业人员执照与训练机构规章分开管理的原则,本次修订后规章仅规范飞行签派员执照相关事项,训练机构相关内容在其他规章中另行规定。
二、修订原则(一)规范行政许可,贯彻好国务院关于“放管服”以及“简政放权”的政策要求。
(二)强化三基建设,落实好民航局关于加强“三基”建设的总体要求。
三、修订过程民航局于2017年7月完成修订草案的初步意见征求,2018年8月至2019年12月再次调研行业需求,在充分分析和研讨的基础上于2020年8月形成送审稿。
修订过程中通过各种形式多次召开修订讨论会,组织召开了由民航局飞标司航务处、运输处、航安办,各地区管理局、监管局,航空公司运控部门和飞行部门领导、一线签派员,以及民航大学、飞行学院等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签派学生共55人组成的编写组规章报审前研讨会。
四、规章结构与主要内容修订后的规章共6章27条,主要内容如下:1.A章为总则。
包括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管理机构及职责。
2.B章为飞行签派员执照要求。
包括飞行签派员执照的颁发条件、经历和训练要求、知识和能力要求。
3.C章为飞行签派员执照的申请与颁发。
包括考试的一般要求、考试不合格后的再次考试、考试中禁止的行为,执照的申请,执照的受理、审查和颁发。
西北地区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 执照管理程序
西北地区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程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西北地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以下简称执照)的管理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国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以下简称CCAR-65R1)、《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R2),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本程序适用于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受理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申请的审查、考核、颁发及执照的管理。
第二章执照的申请、审查与考核第三条飞行签派员执照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向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书面提出申请。
执照的申请应同时附有以下材料:(按A4纸上报)(一)申请人工作单位的推荐信;(二)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三)填写完整的《飞行签派员执照申请和审查表》一份;(四)申请人最高学历证明及复印件一份;(五)由民航总局认可的飞行签派员训练机构颁发给申请人的飞行签派员训练结业证书及复印件一份;(六)由民航总局认可的民用航空卫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符合CCAR—67FS规定种类的体检合格证及复印件一份;(七)申请人两寸标准白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第四条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航务管理职能部门自接到执照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是否受理其申请,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应当一并告知申请人补正。
第五条执照申请人的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本规则要求的申请方式,民航西北地区管理局航务管理职能部门在1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查,安排理论和实践考试的时间,指定考试地点和考试员,并将前述决定通知申请人,向其发放准考证。
并将申请人的学历证明、体检合格证和飞行签派员训练结业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返还给执照申请人。
第六条执照申请人在接到考试通知后,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理论和实践考试。
飞行签派员执照理论和实践考试的合格成绩均为百分制的80 分。
执照申请人应当先进行理论考试。
理论考试合格,并满足第65.57条规定的经历和训练要求的,可以持理论考试合格证明向其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民航地区管理局申请实践考试。
飞行签派员执照考试流程
飞行签派员执照考试流程一、了解考试资格。
要考飞行签派员执照呀,得先看看自己有没有资格呢。
一般来说,你得满足一定的学历要求,像是航空相关专业的大专或者本科毕业就比较有优势啦。
不过呢,要是你虽然不是这个专业的,但是通过学习和培训,掌握了相关的知识和技能,也可以去试试哦。
而且还得有一定的英语水平,毕竟在航空领域,英语可是很重要的交流工具呢。
这就像你要去参加一场很酷的派对,得先看看自己符不符合入场要求一样。
二、选择合适的培训机构。
有了考试资格,接下来就是找个好的培训机构啦。
这就好比找个靠谱的导游带你去探索一个新的世界。
你可以打听打听,看看哪个培训机构的口碑好,教学质量高。
有些培训机构可能会有很厉害的老师,他们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给你讲很多实际工作中会遇到的情况呢。
你还可以看看培训机构的课程设置,是不是涵盖了考试所需要的所有内容,像航空气象、航空法规这些重要的知识板块有没有详细讲解。
而且培训环境也很重要哦,如果在一个舒适、设备齐全的环境里学习,那学习的心情都会好很多呢。
三、认真参加培训课程。
选好了培训机构,就开始上课啦。
这个时候可不能偷懒哦,要像小蜜蜂一样勤劳。
在培训课上,要认真听老师讲课,积极回答问题。
航空气象这部分知识可有点复杂呢,什么云的种类啦,气象预报的方法啦,都得好好学。
航空法规也不简单,各种条条框框都要记清楚,不然考试的时候就容易出错啦。
还有飞行计划的制定,这可是签派员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呢,要学会根据不同的情况,如飞机性能、航线特点、气象条件等,制定出合理的飞行计划。
在学习的过程中,如果有不懂的地方,一定要及时问老师或者和同学们讨论,大家一起学习,互相帮助,就像一个大家庭一样。
四、准备考试资料。
培训得差不多了,就该准备考试资料啦。
这就像战士上战场之前要准备好武器一样。
考试资料可不能马虎,要把培训时的笔记好好整理一下,把重点知识都标记出来。
还可以找一些历年的考试真题来做,这样可以熟悉考试的题型和难度。
签派考试总结-规则.doc
第一章规则第一节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1、除非局方另有授权,在什么情况,机长需要持有相应型别等级:当操纵一架最大起飞全重超过5700千克的飞机时。
2、一名商用驾驶员持有B-737和B757的型别等级证,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是通过在B-747上的飞行检查来完成的,对于这些飞机,驾驶员可以行使什么执照权利:航线运输驾驶员--B-747,B-757,和B-737。
3、一名商用驾驶员持有CRJ-145和MD-82型别等级证。
通过在B-737上的飞行检查来完成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
驾驶员可以行使什么执照权力:航线运输驾驶员--B-737、CRJ145和MD-82。
4、机组成员"的正确解释是:在飞行中的飞机上执行飞行任务的人员。
5、CCAR121部中的"60岁条例"适用于:任何飞行机组必需成员。
6、驾驶员行使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权利时,必须持什么等级的体检合格证:要求持有现行有效的I类体检合格证。
7、申请人要获得商用驾驶员执照,必须持有什么等级的体检合格证:要求持有I类体检等级证。
第二节飞行机械员要求8、如果航空承运人使用的飞机需要配备2名驾驶员与一名飞行机械员作为飞行机组,当发生飞行机械员失能的情况时,航空规章有何要求:应当有另一名飞行机组成员有资格履行飞行机械员的职责。
9、当航班上的飞行机组成员中要求有飞行机械员时,则规定: 至少有一名其他飞行机组成员有资格履行飞行机械员职责,但不需要持有执照。
10、在执行航班任务过程中,如果飞行机械员失去能力,飞行机组中谁可以代替其履行职责:任何有资格的飞行机组成员。
第三节客舱乘务员11、一架飞机上有149名旅客座位数及8名机组座位,则当机上有97名乘客时的最少乘务员配备量为:3名12、当一架187座飞机坐了137名旅客时,最少乘务员配备数量为:4名13、当一架旅客座位数为188而只上座117名旅客时飞机的最少乘务员配备数量为:4名14、当一架旅客座位容量为333座而只上座296名旅客时,最少乘务员配备数量为:7名第四节运行经历和训练要求15、对于未在相同组类其他飞机的相同职务上经审定合格并服务过的飞行机组成员需完成:初始训练16、已经在某一型别(如B737-300)飞机上作为副驾驶的机组成员需经什么训练可使其成为机长:升级训练17、已在同一组类其它型别飞机上审定合格并在相同职位工作过的机组成员或签派人员在转入该机型的同一职务之前,必须完成:转机型训练18、机长须在前多少个日历月内完成熟练检查或模拟机训练:前6个日历月内。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奥凯航空有限公司文件Okay Airways Company Limited
奥凯航…2014‟04号
关于下发飞行签派员执照考试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加强签派员执照考试的管理,提高签派学员对于飞行签派员执照考试的重视程度,规范执照考试相关的工作程序,确保我公司飞行签派员执照考试的通过率,做好航务人才的培养与储备,制定《运行中心签派员执照考试管理办法》,予以下发。
特此通知
附《运行中心飞行签派员执照考试管理办法》
二○一四年一月五日
主题词:执照考试管理办法通知
奥凯航空有限公司 2014年1月10日印发打字:李皞瑒校对:由嘉(共印1份)
运行中心飞行签派员执照考试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提高申请执照考试人员对飞行签派员执照考试(以下简称执照考试)的重视程度,确保执照考试通过率,促进运行中心各科室在签派执照考试方面协作,特制定本规定。
二、使用范围
所有准备参加飞行签派员执照考试的人员(签派、性能、情报等)。
三、管理办法
1、公司“飞行签派员新雇员培训”
(1)值班经理室在签派学员入职后1个月内,组织“飞行签派员新雇员培训”,培训内容按照《飞行签派员训练手册》要求。
(2)培训完成后,值班经理室组织进行考核。
对于未通过者,1月内安排补考。
补考不合格者,将人员退回综合管理部。
2、签派岗位90个工作日的岗位实习
签派控制室应该至少在7个月内,安排在签派岗位上90个工作日的实习。
3、执照考试报名
(1)根据局方的计划,每年3月和9月安排2期考试。
(2)参加执照考试人员名单确定。
①对于运行中心签派控制室、飞行性能室、情报资料室的人员由各自科室经理向值班经理室提交名单。
②其他部门或者科室的人员需要填写《奥凯航空有限公司飞行签派员执照申请表》(见附表),领导签批后,交到值班经理室。
③值班经理室每年1月31日或者7月20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后,每年2月28日或者8月10日前将参加考试人员的报名资料提交华北管理局。
4、召开动员会
值班经理室协同签派控制室召开飞行签派员执照考试的动员会,对考试人员宣贯部门政策与要求。
5、在指定地点集中自习
时间:召开动员会后第二周周一开始,到考试前第2周结束。
指定地点:办公楼5楼,市场部办公区旁边区域(或根据具体情况安排)。
6、考勤要求
(1)所有人员除值班及第二天休息外,工作日均要到达指定地点自习。
(2)自习时间与行政人员工作时间相同(08:30-12:
00,13:00-17:30)。
(3)每日所有自习人员均要打卡,未打卡的人员视为旷工。
(4)任何人无特殊理由,不得请假。
如需请假需得到值班经理室经理同意。
(5)其他要求:
①所有人员自带复习所需资料或设备,如需从AOC或资料室借阅资料,需及时归还。
②自习人员要遵守办公秩序,严禁大声喧哗、打闹。
7、安排答疑人员
(1)答疑人员:AOC当天值班主任和控制席值班人员。
(2)答疑地点:AOC小会议桌。
8、定期考核
每次执照考试安排2次模拟考试。
值班经理室记录考试成绩,以供参考。
四、奖惩办法
1、不遵守考勤要求,无故不参加自习的人员,2次(含)以上,且飞行签派员执照考试理论考试未通过者,处罚标准翻倍。
2、飞行签派员执照考试理论考试、实践考试通过的人员,运行中心报销一次考试费用,未通过考试的人员,考试费用不予报销。
其他部门人员按照相应部门规定执行。
3、对于理论考试没有通过的人员,从考试后第二周周一开始停止值班或跟班,按照考勤要求在指定地点进行自习,直到考试通过为止。
4、对于本年度未通过飞行签派员执照考试的人员,部门通报批评,签派技术晋级推迟3个月。
奥凯航空有限公司考取飞行签派员执照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