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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法律保护

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法律保护

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法律保护引言计算机软件作为一种创造性的表达形式,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

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不仅可以鼓励创新,激励软件开发者的积极性,还有助于促进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和创新。

本文将就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法律保护进行探讨,详细介绍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法律保护机制及其在实际应用中的重要性。

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计算机软件是指在计算机上运行的程序以及与之相关的文档,它们可以包含源代码、目标代码、算法、界面设计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作为一种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对计算机软件作品享有的一种专有权利,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等。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法律保护机制登记与证据在中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是一种主动保护措施。

著作权登记可以提供权利人的证据,以避免侵权纠纷的发生。

权利人可以通过向国家版权局申请著作权登记,获得一份著作权登记证书。

著作权登记证书是著作权保护的有效证据,对于维护自身权益起着重要的作用。

法律救济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被侵犯的情况下,权利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寻求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当他人未经许可擅自复制、发行、出租、展示、表演、放映计算机软件时,权利人有权提起民事诉讼,并主张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权益。

此外,著作权法还规定了对侵权行为的刑事制裁,以打击严重的著作权侵权行为。

科技保护手段为了更好地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科技手段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例如,通过数字版权管理技术(DRM)对软件进行加密和保护,限制未授权复制和使用。

此外,计算机软件的源代码多采用开源软件或闭源软件两种模式,开源软件可以通过开放源代码的方式增强软件的可信度和安全性,闭源软件则通过技术手段保护源代码以防止盗用。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法律保护的重要性促进软件创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法律保护是对软件创新的鼓励和激励。

软件开发者在获得著作权保护的前提下,能够更自由地创造和分享他们的作品。

浅谈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方式

浅谈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方式

二 、专 利 保 护
计算机软件 中的 “ 思想” 内容 ”受到专利保护。 、“
某 个软 件 是否 侵权 的判 定 ,而 且直 接 涉 及在 软件 开 中国专利局颁 布的 专利审查指 南) )第九 章 ,即 “ 涉
收 稿 日期 :2 1 —2 1 0 10 —0 作 者 简 介 :吉 梅 ( 9 2 ,女 ,硕 士 ,温 州 医 学 院 信 息 与 工 程 学 院教 师 , 主 要 研 究 方 向 :计 算 机 应用 与软 件 技 术 。 1 8 一)


著 作 权 保 护
剩余 的成分就是 可受著作权保 护的成 分,可 以与被 侵 权 程 序 进 行 “ 喷性 相 似 ” 比较 。 如果 被 诉 侵 权 的 炙
根据我 国 著作权 第三条 的规定 ,著作 权法所 程序抄袭 了这些受保护成分的实质部分 ,即构成侵杈 。 保护 的作 品中包 括计算机软件 。根据 计算机软件保 4. 作权 保护 计算 机软 件 的弊端 。对 t 算机 软件 1 护条例 的相 关规定 ,计算机软件是指 计算机程序及 保 护 5 年 并 不 能 起 到 真 正 的 法 律 应 该 起 到 的 作 用 。 0 其 有 关文档 ; 同一 计 算机 程序 的源 程序 和 目标 程序 因为 作为 法律 规 制 的对 象 其本 身应 该 具有 权 利 义 务 为 同一作 品 ;软件著作权 人享有软件的 发表 权 、著名 配置 的必 要性 ,非 稀缺资 源就 无 以法 律配 置的必 要 , 权 、修改权 、复 制权 、发行权 、 出租权 、信 息 网络传 因此 ,这 种保 护 方式 是对 法律 资源 的浪 费 。 播权 、翻译权 以及应 当享有 的其他权利 ;软件 中所包 制 约 了 计 算 机 软 什 进 步 和 改 进 。 以著 作 权 法 来 保 含的思想 、处理 过程 、操作 方法 、数学概 念等 因素 不 护软件 ,其必然结 果是软件权利 人享有权利 人埘 传统 受著 作权 保护 。 作品所 享有 的 “ 保持 作品完整权 ” “ 、 编辑 权”和 “ 演 1 著作权 法保 护计算机软件的 内容 。用著作权法 绎权 ” . 。按 照这 种权 利配置 ,对 于作 为技 术手段 的软 保 护计算机软件保护 的是程序 的表达 ,即代码 。在这 件 来说 ,客 观结果就 足软 件的使用 者对 y白 所购 买 - 些代码 中,具有独创性的表达 ,受到著作权法 的保护 。 来 的 “ 技术 ” 著 作没 有权 利 进 行商 业 臼的的持 续 l 开 2. 著作权 法保护 计算 机软 件 的特 点 。一 是取得 发 ,也没有权 利改进 。这 一方面不 利于消 费者使 用软 保 护 的法 律程 序 简单 。只要 具 有原 创 性 并在 有 关机 件 ,另外一 方面 ,也不利于技术进 步。而且 ,出于保 关 进 行 了登 记 ,就 能 获 得 保 护 ;二 是 保 护 时 问 长 ,一 护 知 识 产 权 的 目的 ,- 些 软 件 开 发 商 并 不 公升 『己软 一 I 般都在 5 以 上 ; 三 是 保 护 全 面 。 计 算 机 软 件 作 为 件 的 源 代 码 ,使 意 图改 善 的 使 用 者 都 7从 进 行 软 件 的 0年 己 著 作 的一 种享 有传 统 著作 所 享有 的一切 权 利 ,诸 如 改 进 。由于软件 是作为作 品来进行保护 的 ,而作 者 自 复制 、翻译 、改编 、署名 、保护作 品完整权等 经济权 然 不对 自己的作 品承担什 么售 后的责任 ,从而使软件 利 和 精 神 权 利 ; 四 是 著 作 权 保 护 延 及 作 品 的 表 达 开 发商 完 全 摆 脱 了 本 来 应 该 承 担 的 mf 软 件 的 开 发 失 形式 而不 延及作 品 的思想 。 误 和客观 存在 的缺 陷给 用户造 成 的损失赔 偿责 任 。 5 侵权 的判 定方法。我国在 软件保护条例 》第 . 六条 中明确 了思 想 与表 达 两分 的原则 。正 确合 理 地 区分 计算 机 软件 的 思想 与 表现 的界 限 ,不 但 涉及 对

浅论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

浅论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
保 护 问题 得到人 们 的普遍 关 注

保护 的需 求
《 著作 权 法 》 确 规 定 , 算 机 软件 属 于受 著作 权 明 计 法保 护 的作 品 同时 又规定 , 计算 机软件 的保 护 办法 由 计 算机 软 件 的发 展历 程 从 早 期 的结绳 规 则到 杰 卡 德 编 织 机 中 密 密麻 麻 的 穿 孔 控 制 卡 片 .再 到 凭 借 国务 院另 行规 定 p — o 一举 崛起 的微 软 ,其 力量 已经 为世 人所 瞩 目并 cds ( ) 一 计算 机 软件 的保护 条件
引 言
商标 专用 权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的行 政法 规 1 8 9 0年 以后 开始知 识产权 的 字作 品的 雷 同 .使 得 软件融 入 版权体 系 的正 当性 得 以 立法 和实施 现代社 会 的知识 产权 法律 制度不 断完善 , 被追认 。
知识 产权本 身 的性质 与特 点决 定 它必 然是 处于 发展 过 二 、 算机 软件 的 法律保 护 计 程 中和进一 步不 断发展 的概念 , 学技 术 、 会 经济 的 科 社 2 O世 纪 1 7 9 0年 代 中期 .个 人 电脑 登上 了历 史 舞 发展 在客 观上对 知识产 权 及知 识产 权 法律 提 出更 高 的 台 方 便易 用 的软 件开始 帮 助人们 高效 率 的完 成那些 和更新 的要求 科 学技 术 的迅 猛发 展 和人类 创新 活动 异 常繁琐 的各种 工作 .满 足 不 同层 次不 同领 域要 求 的
及 其特 征 , 指 出 软件 存 在形 态 分 离 、 成 架构 分离 、 利 : 并 组 价值 功 能分离 , 正是 解 决 问题 的关 键所 在 软件 在 这 3修 改权 , . 即对 软 件 进 行 增 补 、 节 , 者 改 变 指 删 或 其 源代 码形 态 , 用 字母 、 字 及符 号 等 表达 出来 的 。 令 、 句顺 序 的权 利 : 是 数 语

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

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

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概述在当今信息时代,计算机软件在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护计算机软件的创作成果和促进技术创新,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法律保护措施。

本文将介绍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包括著作权保护、专利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

著作权保护著作权是一种法律工具,用于保护个人或组织对其创作作品的劳动成果的独占权利。

计算机软件作为一种创作作品,也可以享有著作权保护。

著作权保护计算机软件主要通过软件著作权登记来实现。

著作权登记是指将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登记在相关机构或机构中心,以证明该软件具有著作权。

在很多国家,著作权登记是获得著作权保护的前提条件之一。

著作权登记可以为软件作者提供法律证据,以便在发生侵权纠纷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著作权登记还可以为软件作者提供商业化的机会,如出售、许可使用等。

专利保护与著作权保护不同,专利保护是通过向政府申请专利来保护技术创新。

对于计算机软件的专利保护,存在一些争议。

一方面,一些国家允许对计算机软件进行专利保护,称之为“软件专利”。

另一方面,一些国家则认为计算机软件不应享有专利保护,只能通过著作权保护。

对于支持计算机软件专利保护的国家而言,专利保护可以提供更强大的法律保护。

与著作权不同,专利保护可以防止他人在技术上实施与专利权利要求相同的发明。

这意味着在拥有计算机软件专利的情况下,其他人不能未经许可利用相同或类似的技术创造出类似的软件。

然而,专利保护也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例如,许多计算机软件的创新更多是基于现有的技术和方法,并不容易申请专利。

此外,专利保护的成本较高,包括申请费用以及每年需支付的维持费用等。

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是一种非法律强制力保护的知识财产,用于保护企业的商业机密和竞争优势。

对于计算机软件而言,商业秘密保护是另一种重要的法律保护方式。

商业秘密保护主要通过保密措施来实现。

企业可以采取各种措施来保护其计算机软件的商业秘密,如访问控制、加密技术和保密协议等。

从《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探析我国计算机软件最终用户法律责任的开题报告

从《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探析我国计算机软件最终用户法律责任的开题报告

从《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探析我国计算机软件最终用户法律责任的开题报告摘要:计算机软件保护作为我国计算机软件产业的核心内容之一,对于维护我国软件产业生态发挥重要作用。

保护计算机软件从法律上对侵权行为予以惩罚,但是对于计算机软件最终用户的法律责任存在多方面的问题。

本文以《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为依据,探析我国计算机软件最终用户的法律责任,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计算机软件;保护;最终用户;法律责任;建议一、引言随着我国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计算机软件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保护计算机软件的合法权益,不仅是保护知识产权的需要,更是保障软件产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

作为计算机软件使用的最终环节,计算机软件最终用户的法律责任问题,成为当前软件保护领域的热点问题。

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对计算机软件最终用户的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包括软件安装、备份、复制、网络传播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根据条例规定,最终用户在软件使用过程中的侵权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法律惩罚。

三、我国计算机软件最终用户法律责任存在的问题尽管《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已经对计算机软件最终用户的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是在实践中仍然存在多种问题。

首先,部分最终用户对软件保护意识薄弱,对软件的未经授权复制、传播等行为看不重。

其次,在一些市场上,存在销售未经授权软件的情况,一些最终用户因为价格等原因选择购买这类软件。

再次,在软件使用过程中,一些最终用户并不清楚具体的软件保护规定,容易犯错。

四、建议针对我国计算机软件最终用户法律责任存在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完善和加强。

首先,应当加强软件知识普及,提升最终用户的软件保护意识。

其次,应当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销售未经授权软件的行为。

最后,可以加强软件保护规定的宣传和交流,提高最终用户的软件保护意识。

五、结论本文从《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出发,探析了我国计算机软件最终用户的法律责任,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计算机软件保护的法律分析

计算机软件保护的法律分析

计算机软件保护的法律分析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一、计算机软件保护现状的法律分析( 一) 版权保护1980 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版权法修正案, 将计算机软件正式纳入版权法的保护对象。

由于美国计算机软件产业在全球的主导地位以及美国在全球经济技术等方面的巨大影响, 80 年代开始, 世界各国也纷纷以版权法作为计算机软件法律保护的主要形式。

1994 年在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中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TRIPS) 》, 1 以多边条约的形式最终确认了对计算机软件应当采取版权保护。

版权保护, 尤其是软件发展的初期, 确实有其优越性, 表现在:1.版权法保护的可行性大多数建立起软件产业的国家都早已颁布和实施了版权法, 将计算机软件的保护直接纳入到已有的法律保护体系中, 节约立法成本。

2.计算机软件的作品性计算机软件与文字作品、艺术作品等原有版权法保护对象确有相似之处。

3.版权法保护的便利性对保护对象的要求较低, 只要求具有原创性。

4.版权法保护的自动性一般来说, 作品一经产生, 法律就会自动承认权利人就该作品所享有的权利, 无须审批。

当前, 计算机软件保护的世界主流导向是版权保护, 在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影响下, 我国先后修订颁布了《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配套法规。

但是在版权法保护的实施过程中, 我们不难发现这种保护的弊端:( 1) 对软件保护范围的限制。

版权法只保护作品的表达, 而不保护作品的构思。

2( 2) 对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的限制。

各国版权法对个人的传统作品所提供的保护时间往往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 年( 法人作品是50 年) 。

3 而一项软件产品在市场上的经济寿命一般只是几年至几十年, 太长的保护时间并不会给权利人带来利益, 而是影响技术交流和进步。

( 3) 对软件“合理使用”的界定。

软件版权的法律保护

软件版权的法律保护软件版权的法律保护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计算机软件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计算机软件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广泛,包括游戏、办公软件、安全防护和金融应用等。

因此,软件的版权保护显得非常重要。

只有保障软件的版权,才能促进软件的发展和创新。

本文将从软件版权的概念、法律保护和实际应用等方面探讨软件版权的重要性。

一、软件版权的概念软件版权是指对计算机软件所拥有的著作权。

软件著作权是指在计算机技术领域内,对计算机软件能够表达的程序和数据所享有的权利,也可以称之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软件版权是法律保护计算机软件的一种权利,软件作者或拥有者通过软件版权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软件版权的产生是因为软件作为一种创造性作品,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的形式表现出来。

著作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权利之一。

有了软件版权,软件的作者或拥有者可以对自己的作品进行保护,维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他人侵害。

二、软件版权的法律保护软件版权的法律保护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所不同,但总的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著作权登记著作权登记是软件版权保护的重要手段之一。

著作权登记的目的是确立软件著作权人的身份和著作权的内容,并为将来的侵权案件提供证据。

著作权登记可以通过互联网或邮寄方式进行。

2、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法是对软件版权进行法律保护的重要手段之一。

著作权法规定了软件作者或拥有者享有的权利,包括著作权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作品进行自由使用、复制、公开表演、发行、展览和修改等权利。

此外,著作权法还对侵权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禁止,例如未经授权的复制、传播和修改等,对软件著作权进行了法律保护。

3、技术保护措施技术保护措施是针对软件侵权行为的技术手段。

技术保护措施是指通过技术手段实现的对软件进行保护,例如数字版权管理和访问控制等技术手段。

如果有人未经软件著作权人的授权而破解技术保护措施,就属于违反著作权法的行为。

三、软件版权的实际应用软件版权的保护不仅是法律规定,更是行业共识。

计算机软件在法律与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应用技巧

计算机软件在法律与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应用技巧一、导言在当今数字化时代,计算机软件已经成为商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随着计算机软件的广泛使用,法律与知识产权保护也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计算机软件在法律和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应用技巧,以帮助人们更好地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二、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1.版权保护计算机软件应通过版权保护来维护其知识产权。

在使用计算机软件之前,开发者应确保已对其软件进行版权注册。

同时,标识版权信息和加密技术是保护软件版权的有效手段。

此外,开发者还可以使用数字水印等技术来追踪侵权行为,并及时采取法律行动。

2.专利保护对于一些创新性的计算机软件,可以通过专利保护来维护其知识产权。

专利保护适用于那些具有独特技术和发明性的软件,可以在一定时间内享受独占权。

因此,开发者应通过专利申请来保护自己的创新成果,并获取合法的竞争优势。

3.商标保护商标保护适用于计算机软件的商业符号和标识。

开发者应该注册和保护自己的商标,以防止其他人滥用、模仿或盗用。

此外,开发者还可以合理使用商标策略,如品牌宣传和市场推广,以进一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三、计算机软件在法律领域的应用技巧1.合同起草计算机软件在与用户、开发者、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等相关方进行交易时必须签订合同。

因此,了解合同起草的基本原则和技巧是十分重要的。

合同中应包含软件许可、维护和服务条款,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此外,注意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以便在争议发生时及时解决。

2.合规性与隐私政策随着数据保护和隐私权意识的增强,开发者在开发计算机软件时必须遵守合规性和隐私政策。

合规性要求开发者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欧洲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

此外,隐私政策应明确软件收集、存储和使用用户数据的方式,以保障用户的隐私权。

3.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调查在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和使用过程中,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时有发生。

开发者应积极主动地调查、监测和处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论计算机软件的立法保护

论计算机软件的立法保护在知识经济即将到来的今天,社会已经全面进入信息时代。

信息与技术产业的开展在计算机软件上表现的尤为突出。

计算机软件作为人类创造性的智慧成果,其产权保护问题已经成为了当代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

目前,可以适用于计算机软件产权保护的法律有版权法、专利法、商业秘密法等,它们从不同的角度对软件产权进行一定的保护。

但是,由于它们本身并不是专门针对计算机软件保护而制定的,所以在使用它们对计算机软件产权进行保护时,都存在着各自的缺陷。

这一点已经受到国际法学界和各国政府的普遍重视。

针对计算机软件进行专门的立法保护,已经成为了国际上计算机软件产权保护的一大趋势。

一、计算机软件立法保护的沿革〔一〕计算机软件的概念及特征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可被自动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符号化语句序列。

计算机程序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同一程序的源文本和目标文本应视为同一作品。

“文档〞是指用自然语言或形式化语言所编写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

计算机软件具有自身的特点。

首先,它是人类脑力劳动的智慧成果。

计算机软件的产生,凝聚了开发者的大量时间与精力,是人脑周密逻辑性的产物。

其次,它具有极高的价值。

一部好的计算机软件必然具有极高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它能应用于社会的各个领域,而且还能促进软件产业的开展,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再次,它具有易复制、易改编的特点,往往成为不法分子盗版和篡改利用的对象。

〔二〕计算机软件立法保护的沿革1、计算机软件版权立法保护的历史开展及现状由于计算机软件具有上述特点,自七十年代以来,世界各国普遍加强了计算机软件的立法保护。

1972年,菲律宾在其版权法中规定“计算机程序〞是其保护对象,成为了世界上第一个用版权法保护计算机的软件的国家。

知识产权法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

知识产权法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提要计算机软件是当今社会最基本的技术基础之一,而且它的重要性也日显突出,对它的保护也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

本文将围绕计算机软件这一特殊的知识产权客体,分析目前几种重要的知识产权法,即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商业秘密法等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

著作权法是目前世界各国针对计算机软件采用的最普遍的法律保护模式。

著作权法主要针对计算机软件的“作品性”进行保护,并不保护软件的思想以及其“功能性”。

专利法是继著作权法之后日益受到重视的一种软件保护方式。

专利法赋予具备“三性”条件的同硬件结合的计算机软件专利权。

而商标法从商业标记和商业信誉等角度出发,为软件提供一定的保护。

商业秘密法则是人们最早用来保护计算机软件的法律手段,至今仍作为上述法律的重要补充来实现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

上述法律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力图为软件提供有效的法律保护,但是其本身对于软件保护来讲都存在着缺陷,即使相互协调也不能弥补现有保护领域中存在的一些空白地带,因此无法向计算机软件提供全方位的更有效的保护。

笔者认为,由于上述法律并非专门针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而制定,人们在利用它们对计算机软件进行保护时,就无法根据软件自身的特点提供具有针对性的保护,因此应当为软件“量身定做”其专门的立法。

SynopsisAs the building block of Information Age, software technology has received considerable public attention and the legal protection in this area has become increasingly important. With its focus on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 computer software per se, this article discusses several related concepts and laws, namely, Copyright Law, Patent Law, Trademark Law, and Trade Secret Law and what protections these laws can possibly render in the protection of software.Copyright Law is the most popular instrument employed in protecting computer software. Copyright Law addresses the originality of software but not its functionality or ideas inherent in the creation of the software. Another important instrument in software protection, Patent Law, is now widely adopted and protects certain software as well as hardware. Trademark Law offers protection to software technology in terms of trade mark and business credit. And Trade Secret Law, as the earliest instrument for software protection, is still considered an indispensable supplementary protective measure.However there are loopholes in any of these laws above, though each of them can provide protections to software technology by certain degree. Besides, some gray zones exist among these laws, which make the effective comprehensive protection of software technology impossible.Given the fact that these laws are not designed for software protection and do not deal with the unique characteristics of software, the author holds that a law for software protection therefore should be drafted .引言自从1969年IBM公司首次将计算机软件和硬件分开出售以来,软件交易就从硬件交易中分离出来,软件产业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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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 权 法保 护 有 以下 三 个 比较 明显 的优
点: 第一 , 专利法保护 计算 机软件 的创造 性 方法及 计算 机软 件所 特有 的源代码 。 源代码是计算机 软件 开发者创造 的一种 特有的书写计算 机程序 的语言 ,只要 掌 握源代码就 可对 软件开发者 的现有 软件 进行任意 的修改 ,使之成为另一 个表 现 形式不 同的软件。 由于版权法保 护表现
方式不 同的作 品 ,则非法取得 软件开发
二、计算机软件 不 同立法保 护模式
的分 析
版权 法 保护 模 式具 有 诸 多优 点 。. 1 保护范 围广泛 。版权法要求 保护对象达 到的标准不高 , 只需要具 有独创性 , 因此 几乎所有 的计 算机软件 都可以受到版权 法 的保护 。 . 2 只保护 作品 的表达形 式 , 从 反面来说 反而可 以鼓励 其他开发者利用
而 版权法 所规 定 的 5 0年的保 护期 限不
利法对计算机 软件 的保护 , 如英 国法等 , 也有一些 国家同时 承认 专利法对计算 机
软件 的保护 , 如美 国法 、 西班牙法 和匈 牙
利法等 。同时也有一些 国家采用专 门法 的模 式 ,如保加利 亚和韩 国的计算 机软 件保护模式 。 综 观 国际上 的计算 机软件保 护模 式 的立 法状况 ,现 在各 国不外乎 版权法保 护模 式 、 专利 法保护模式 、 商业秘 密法保 护模 式以及反不正 当法保护模式等 。
( ) 二 版权法保护模式的优缺点
算机 软件 的 内容 与表 达不易严格 区别界 定 ,就使 得现行版权 法模式对 软件侵权 行为难 以认 定 , 纠纷 难 以解 决。 这些 都使 得计算机 软件往往成 为不法分 子盗版和
篡改利用 的对象 。
适用于计算机软件的保护。 ( ) 三 专利 法保护模式 的利弊 用专利 法保护计算机 软件 ,相对 于
本上是版权法 模式 ,如世界 各主要发达 国家美 国 、 国 、 国 、 国 、 拿大 、 t 英 法 德 加 E
计算 机软件包 括计算机程序及 其有 关 文档 。计算机 软件 的研发凝 聚 了开发
者的大量时间 与精 力 , 它的开发难 度大 ,
说 计算机软件 中的最 具有价值 的构 思技 巧 和技 术 方案 却 得不 到 著 作权 法 的保 护, 版权法 不保护思想 , 使其他 开发者能 轻易 的使用 这些 “ 思想 概念 ”开发 出表
维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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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工作 ・C N M C P A TC E O O I R C IE
计算机软件法律保护模式新探
文, 王 静

高 瑜
只保 护作品 的外部表 达形式 ,而不保护
软件的技术 内容 和商 业秘密 ,这也 就是

计算机软件的特点
入版权法保护对象 中 。 时至今 E, t 总体而 言 ,世界各 国的计算机软件 保护模式基
公 约 。. 行手续简便 是其最大 的优 点 , 4履 方便易行 , 保护及 时 , 随着 开发的进度 而 自然受到保护 。 版权 法保 护模 式 的缺 点 ,. 权法 1版
发者是很 不公平的 ,但专利 法保护软件 开发者创 作的源代码 ,则 非法改编成 的 计算机 软件是不受保护 的。 第二 , 专利法 对计算 机软件 的保护 程度高 。专利保 护 具 有强烈的独 占性 、 断性 , 垄 一旦计算 机 软件被授予专利权 后 ,其他相 同或相似 的软件就再也 不能取得专利权 。这对强 调保护所谓计算 机软件思想 即软件构思 技巧 、技术方法 的计算机软件开发者 是
识产权 组织 关 于计算 机软 件 的保护 , 提
者源代码 而较 轻易改编成 的其他 软件很
可能受 到版权法的保护 ,这对 软件的开
国际保护 ,世界上 大多数建立版权保 护 制度 的国家都是 《 伯尔尼公约 》 《 和 世界 版权公约 》 的成员 国, 如果 这些 国家都利 用 版权法保护计算 机软件 ,则很容 易做 到软件的 国际性保 护 ,而无需 再耗 费时 间 、精力订立 新的专 门的软件 保护多边
磁 盘 、 带 、 盘和 集成 电路 上 。 于计 磁 光 由
本、 澳大利亚等 国的立法 , 以及发展 中国
家的匈牙利 、 印度 、 菲律宾 、 新加坡 、 国 我
台湾省等 国家和地 区的立法 。当然在 这
些 国家 的立法 中有些 国家明确排 除了专
是极不公平 的。 . 2 对侵权 的认 定 困难 。 由 于版权法所保 护的计算机软件 表现方式 与不保护 的思想 之间很难划 出一条明显 的分界 , 使得侵权行 为难以认定 , 纠纷难 以解决 。 . 3 保护期 限过 长 , 计算 机软件 的 生命周期极 短 , 五年就更新换代一次 , 三
已有 的创 作思想去创作 新的软件 ,这有 利 于软件 的创 新优 化 。 . 3 比较容 易取得
( )计算机 软件的 国外 立法保护 一
状 况
国际上计算 机软件保护 的发展状况
大致 可做 如下 归纳 :.9 0年 美 国正式 116
接受 计算 机软件的版权作品登记 。 . 6 21 6 9 年英国专利局 曾经授予一 个包括求解 方 程程序 的计 算 机软 件专 利权 。 . 界 知 3世
现方式不 同的软件 ,这对原软件权 利人
周期长 , 资 高 , 投 需要 极高 的前期 投入 , 然而盗版者却 可以凭借其 复制快 ,侵权 容易 , 销毁 证据也简单 、 速等特性 而轻 迅 而易举地保 护 的其 他 对 象特 殊 , 既能 以源代码 表达 , 其 还可 以以 目标 代码和微码等 表达 , 表达形式 多样 。 另外 计算 机 程 序 表 达 的存 储 媒体 也 多 种 多 样, 同一种程序分 别可 以被存 贮在纸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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