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系统评估指标

人力资源系统评估指标

分支机构人力系统评估指标使用说明

一、目的

1、明确人力资源各项基本工作的内容及标准,平齐各分支机构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2、分支机构利用系统评估工具定期进行自检,找到自身工作不足及差距,提升自我管理水平。

3、通过定期巡检及评估,了解各分支机构的管理问题,帮助分支机构制定合理目标及提升计划。

二、评分标准

1、基础+2014专项合计100分,此外还有6个加分项;

2、评分标准:

大于90且小于100:优秀;

大于80且小于等于90:良好;

大于60且小于等于80:合格;

等于60:有待改进;

小于60:不合格;

三、抽检要求

1.抽查时间范围:2014年9月至1月

2.抽检样本数量:

1)月度事项检查2014年8月相应事项,如8月未发生该事项,则可抽查相近月份相应资料

2)其他基础事项抽查样本数量按照以下原则,以9月末人数为标准:

人数样本量要求

杭州、大连、银川、

西安、上海、沈阳、

3个

唐山、无锡、深圳、

置地顾问

天津、山西、合肥5个

3)专项事项按照专项事项要求抽取相应资料进行检查

3.抽样尽量覆盖各条线各层级人员

4.评分表样本量黄色底纹处按抽样原则

四、得分规则

1.实际得分=合格样本量/样本量*分值

2.如说明中有得分标准的,按照说明打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