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管辖(审判管辖)
管辖

练习题
1.下列哪一种案件不应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 A.骗取出口退税案 B.受贿案 C.私分国有资产案 D.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 2.某市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该市教育局主管招生工作的王某受 贿案的过程中除发现王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外, 还发现王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非法向外国人出售、 赠送珍贵文物罪。人民检察院对于王某涉嫌非法向外国人 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应当如何处理? A.与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并侦查 B.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C.在王某涉嫌的三个罪中,如果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 明罪两罪中一个是主罪,由人民检察院为主侦查,公安机 关予以配合 D.在王某涉嫌的三个罪中,如果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 珍贵文物罪是主罪,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人民检察院予 以配合
(二) 人民检察院的侦查管辖 1.级别管辖。 2.地区管辖。
犯罪嫌疑人工作单位所在地 其他 最初受理
主要犯罪地
3.指定管辖。
共同的上级人民检察院 上级人民检察院
4.专门管辖。 5.管辖的变通。
三、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自诉案件 :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 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 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练习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自诉 案件共有三类,其中一类即为被害人有证据 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 这类刑事自诉案件? A.故意伤害案(轻伤) B.妨害通信自由案 C.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D.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 仰自由案
第三节 审判管辖
指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 职权范围,也就是指普通人民法院之 间、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之 间以及专门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 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分工。
1-6、管辖

2、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案件 主要是铁路运输系统公安机关负 责侦破的刑事案件 铁路运输法院与地方人民法院因 管辖不明而发生争议的,一般由 地方人民法院管辖。
四、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侮辱、诽谤案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虐待案 侵占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刑 事案件: 1)故意轻伤害案(轻伤); 2)重婚案; 3)遗弃案; 4)妨害通信自由案; 5)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 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三、地区管辖
1、犯罪地法院为主,被告人居住地法院为辅 犯罪地:犯罪预备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 结果地以及销赃地等。 被告人居住地:被告人的户籍所在地、居所地、 学习或者工作所在地。 (1)被告人流窜作案,其居住地群众更为了解 其犯罪情况的; (2)被告人作恶多端,在居住地民愤极大,当 地群众强烈要求在居住地进行审判的 (3)可能对被告人适用缓刑或判处管制而应在 被告人居住地进行监督考察的。
三、管辖的意义
(一)管辖权使司法机关职权分工的具体化, 保证各各司法机关各司其职 (二)有利于便利群众参与诉讼 (三)有利于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充分发 挥专门机关的职能作用,调动专门机关及 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第二节 立案管辖
一、立案管辖的概念
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
机关各自直接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 范围,也就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 院和公安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 事案件范围上的权限划分。
五、专门管辖
专门管辖,是指专门人民
法院之间,以及专门人民 法院与普通人民法院之间 对第一审刑事案件在受理 范围上的分工。
1、军事法院管辖的案件 现役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 注意:入伍前 服役中 退役后 现役军人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 分别由军事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 管辖;涉及国家军事秘密的,全 案由军事法院管辖。
刑事诉讼法总论复习资料

刑事诉讼法总论复习资料刑事诉讼法复习资料第⼀编绪论⼀、刑事诉讼的概念:◆中国刑事诉讼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公安机关、⼈民检察院、⼈民法院)在当事⼈和其他诉讼参与⼈的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追诉犯罪,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的活动。
⼆、刑事诉讼法的概念与渊源1、◆中国的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的规范⼈民法院、⼈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刑事诉讼,当事⼈和其他诉讼参与⼈的参加刑事诉讼的法律。
2、刑事诉讼法的渊源(1)宪法;(2)刑事诉讼法典:79年制定,96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它是我国主要的刑事诉讼法渊源。
(3)有关法律规定;(4)司法解释;(5)有关⾏政法规、规章;(6)地⽅性法规;(7)国际条约。
三、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关系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关系。
刑法是规定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法律,刑事诉讼法则从所规定的诉讼程序上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
四、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的与任务1、⽬的:(1)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2)惩罚犯罪,保护⼈民,(3)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
2、任务:(1)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运⽤法律,惩罚犯罪分⼦,保障⽆罪的⼈不受刑事追究;(2)教育公民⾃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分⼦作⽃争;(3)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权,保护公民的⼈⾝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
五、刑事诉讼的⽬的(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1、惩罚犯罪与保障⼈权相结合:⼆者并重,保障⼈权。
(1)保障⼀般社会⼤众的⼈权;(2)保障当事⼈和其他诉讼参与⼈的⼈权;(3)保障犯罪嫌疑⼈、被告⼈的⼈权。
2、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动态并重;3、控审分离、控辩平等对抗和审判中⽴;4、追求诉讼效率:公正优先、兼顾效率。
六、刑事诉讼的职能:控诉、辩护和审判。
第⼆编总论第五章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使1、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逮捕、预审。
刑事诉讼法学--第6章 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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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的审判管辖
刑事诉讼中的审判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
范围,包括各级人民法院之间、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之间, 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
审判管辖所要解决的是某个刑事案件由哪个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进 行审判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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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除设有最
d.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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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自诉案件
1.自诉类型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纯粹的自诉案件 ——包括五类: (1)侮辱(但严重违反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刑法246条第2款) (2)诽谤(但严重违反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刑法246条第2款) (3)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被害人死亡的除外,刑法257条第3款) (4)虐待(致人重伤、死亡的除外,刑法260条第3款) (5)侵占他人财物(不论轻重,唯一绝对的告诉才处理)
需要将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应当在报请院长决定后,
至迟于案件审理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 院应当在接到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移送的,应当下 达不同意移送决定书,由请求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同意 移送的,应当下达同意移送决定书,并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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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
查;哪些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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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 1、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是一般性规 定 2、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是指:
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18条)
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4条) 由军队保卫部门立案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生的案件(290条) 由监狱负责侦查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290条) 走私犯罪侦查机关负责侦查的走私案件
第六章 管辖

第六章管辖第一节管辖的概述一、概念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二、管辖与受案范围(一)案由范围:人民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之间受理民事纠纷的分工与权限。
(二)管辖:人民法院内部受理民事案件的分工与权限。
三、确定管辖的原则(一)两便:便利当事人进行诉讼;便利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二)保障公正审判(三)兼顾各级法院职能和工作负担(四)法定和裁定相结合(五)维护国家主权四、管辖的分类(一)法定管辖(1)级别管辖(2)地域管辖1、一般地域管辖2、特殊地域管辖3、专属管辖4、协议管辖(二)指定管辖(1)移送管辖(2)指定管辖(3)管辖权转移五、管辖恒定管辖恒定,是指原告起诉时,若受诉法院依民诉法规定享有对案件的管辖权,则此后确定管辖的事实在诉讼中发生变化,不影响受诉法院对案件享有的管辖权。
《民诉法解释》第37条: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
第38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判决后的上诉案件和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再审。
第39条:人民法院对管辖异议审查后确定有管辖权的,不因当事人提起反诉、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等改变管辖,但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第二节级别管辖一、概念级别管辖,是指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二、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一)案件的性质(二)案件的繁简程度(三)案件的影响范围(四)案件争议标的金额的大小三、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基层人民法院(1)《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婚姻、继承、家庭、物业服务、人身损害赔偿、名誉权、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案件,以及群体性纠纷案件,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第一章看看瞅瞅第二章历史发展(了解)第三章、专门机关1、人民法院2、人民检察院3、公安机关4、其他专门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内部设立保卫部门、走私犯罪侦查部门。
第四章、诉讼参与人指:在刑事诉讼中享有一定诉讼权利、负有一定诉讼义务的除国家专门机关工作人员以外的人。
1、当事人:指与案件的结局有着直接利害关系,对刑事诉讼进程发挥着较大影响作用的诉讼参与人。
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和被告人。
其他诉讼参与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公诉案件,受刑事追诉者在检察机关向法院提供公诉以前称为“犯罪嫌疑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提起公诉以后,则称为“被告人”权利和义务见法条。
3、单位犯罪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的诉讼地位:代表单位进行诉讼活动,其权利来源于单位的正式授权,他不是个人嫌疑人和个人被告人,为维护其本人的利益而参加诉讼活动,而是以单位的名义,代表单位的利益并在单位授权范围内从事诉讼行为,他本人一般也不承担诉讼的后果,因而他不是嫌疑人,也不是被告人。
当单位犯罪的诉讼代表人和实施犯罪的主体是同一个人时,出现“一身兼二任”,导致刑事诉讼的混乱。
最高法《解释》由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被告单位的诉讼代理人。
第五章、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好好看下,论述)1、基本原则: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或主要诉讼阶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2、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三、依靠群众;四、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五、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七、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八、各民族公民有权适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九、审判公开;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十一、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十二、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十三、依照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十四、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使用我国《刑事诉讼法》。
马工程《民事诉讼发法》第06章 管辖制度

三、特殊地域管辖
• 特殊地域管辖,又称特别管辖,是指以当事人住所 地、诉讼标的或者诉讼标的物及法律事实所在地为 标准确定管辖法院的一种管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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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合同纠纷
《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 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 辖。”
问题:哪一级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2009司考第35题:
关于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下列哪一 选项是正确的?( )
A.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 B.涉外案件的管辖权全部属于中级法院 C.高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包括在本辖区内有重大 影响的民事案件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 D.最高法院仅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
2008年《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 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
2015年4月30日《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 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 案件标准的通知》
三、各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基层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民事诉讼法》第17条规定:“基层人民 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 除外。”
• 运输合同既包括货运合同也包括客运合同。运输 始发地,是指依合同规定货物或者旅客出发的地 点。运输的目的地,是指货物或者旅客最终到达 地。
(五)侵权纠纷
•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 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 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 发生地。
• 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 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裁定管辖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移送管辖
指定管辖 管辖权的转移
刑事诉讼法原理和案例教程第六章 管辖-PPT精选文档

第三节 审判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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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别管辖的具体划分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1)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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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管辖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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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辖的概念
刑事诉讼中的管辖,在我国是指公安机关、人
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国家专门机关在直接受 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以及人民法院系统 内部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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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管辖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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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确刑事案件的管辖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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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管辖概述 二、级别管辖
(一)级别管辖的划分
我国《刑事诉讼法》划分级别管辖的主要依据是: 1.案件或案件所涉及社会关系的性质和可能判处的
刑罚的轻重程度。 2.案件社会影响面的大小。 3.各级人民法院的职权范围和工作负担。 4.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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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立案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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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
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 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 决定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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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审判管辖
刑事诉讼法原理与案例教程
主编 陈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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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9月18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未遂)
第 六 引 章 例 管 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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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吕、杨二人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吕××因对 其夫张发明遗产继承纠纷案一审判决不服”,“为寻求帮 助,吕经人介绍认识了被告人杨××。该杨因在法院改革中 不服从单位工作分配,其无理要求没有得到满足,竟把矛 头指向院长朱××,采取诬告、威胁和长期不上班等手段发 泄对朱××的怨恨。在吕找杨后,杨以为有机可乘……多次 煽动吕去找朱××闹事……并对吕说:‘你这一闹,就会轰 动西安市’。在被告人杨××的唆使下,2000年3月8日上午 8时20分左右,吕××来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西安中院)朱××办公室,将办公室门反锁,指责、威胁朱 ××。当朱××提出要外出开会时,被告人吕××趁朱××不备, 将其打倒在地,并抓住朱××的领带紧勒其脖颈,致朱××一 过性脑缺血昏迷,后被及时赶到的法院干警解救脱险。被 告人吕××被当场抓获。”同年10月20日、31日,杨××两次 向西安中院提出申请,要求西安中院整体回避和合议庭组 成人员回避,被驳回。西安中院的理由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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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指定管辖
(一)含义——是指当管辖权不明或者有管辖权的法院不
宜行使管辖权时,由上级人民法院以指定的方式确定案件的 管辖法院。 【法条链接】《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上级人民 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 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二)指定管辖适用的情形
2.在中国领域外的中国航空器内的犯罪
【法条链接】 《高法解释》第9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航空 器内的犯罪,由犯罪发生后该航空器在中国最初降落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在国际列车上的犯罪
【法条链接】 《高法解释》第10条规定:“在国际列车上的犯罪,按照我国与 相关国家签订的有关管辖协定确定管辖。没有协定的,由犯罪发生后该列车最初 停靠的中国车站所在地或者目的地的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
2.发现正在服刑罪犯犯新罪的地域管辖法院
【法条链接】 《高法解释》第14条第一款规定:“正在服刑的罪 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由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正在服刑的罪犯在脱逃期间的犯罪,如果是在犯罪地捕获并发现的, 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被缉捕押解回监狱后发现的,由罪犯 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999年律考卷二多选第74题)孔某因犯强奸罪被甲 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判决生效后被送至乙 县监狱服刑。期间,孔某越狱脱逃,并在丙县抢劫 陈某人民币500元,后被捕获。请问,下列关于本案 管辖的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四)关于发现漏罪和新罪的地域管辖法院
1.发现正在服刑罪犯的漏罪地域管辖法院
【法条链接】 《高法解释》第14条第一款规定:“发现正在服刑的 罪犯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犯罪没有受到审判的,由原审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罪犯服刑地或者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更为适宜的, 可以由服刑地或者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节 审判管辖
知识结构 一、审判管辖概述 二、级别管辖(重点) 三、地域管辖(重点) 四、指定管辖(难点) 五、专门管辖(难点)
级别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
同一级别不同区 域的法院
地域管辖
一、审判管辖概述
(一)审判管辖的含义:是指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在审判第一审
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包括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同级人民法 院之间以及普通法院与专门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 的权限划分。 1.立案管辖是对立案权的划分,而审判管辖是对审判权的 划分; 2.立案管辖是审判管辖的前提,审判管辖会对立案管辖形 成反作用;
三、地域管辖
(一)含义——又称地区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
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
(二)确定地域管辖法院的两项原则
1.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 辖为辅原则
【法条链接】 《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 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 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1)犯罪地 【法条链接】 《高法解释》第2条规定:“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 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 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 ” (2)居住地: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工作或学习地;
(二)审判管辖与立案管辖的关系
(三)审判管辖制度的构成
1.级别管辖 3.指定管辖 2.地域管辖 4.专门管辖
二、级别管辖
(一)含义及其划分依据
1.含义——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 权限划分。 2.划分依据 (1)案件的性质 (2)被告人罪行和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 (3)案件涉及面和社会影响的大小 (4)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体系中的地位以及工作负担的 平衡
1.甲乙两县人民法院哪个法院有管辖权? 2.就本案而言,你认为哪个法院最适合作为该案件的审 判管辖法院?
(三)关于在“飞地”内犯罪的地域管辖法院
1.在中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内的犯罪
【法条链接】 《高法解释》第8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 内的犯罪,由犯罪发生后该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司考真题—03年卷二多选第57题】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哪些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A.张某玩忽职守案 B.陈某组织武装叛乱案 C.钱某故意杀人案 D.岳某抢夺某外国公民财物案
(六)关于级别管辖的特殊规定
1.级别管辖的变通
【法条链接】 《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 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 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 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司考真题——06年卷二多选第66题】 甲非法拘禁乙 于某市A区,后又用汽车经该市B区、C区,将乙转移 到D区继续拘禁。对于甲所涉非法拘禁案,下列哪些 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 A.A区法院 B.B区法院 C.C区法院 D.D区法院
2.以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 判为辅原则 【法条链接】 《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几个同级人民 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 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 《高法解释》第17条规定:“两个以上同级人 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尚 未开庭审判的,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被告人主要犯罪地 的人民法院审判。”
【司考真题—06年卷二单选第25题】 王某担任甲 省副省长期间受贿50多万元,有关法院指定乙省W 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该项指定应当由下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三)指定管辖适用的程序
第一步:上级法院作出指定管辖决定并制作指定管辖决 定书; 第二步:上级法院分别向被指定管辖的法院和原受理案 件的法院送达指定管辖决定书; 第三步:原受理案件的法院收到指定管辖决定书后,立 即停止行使管辖权; 第四步: (1)公诉案件:原受理案件的法院应当书面通知提 起公诉的检察院和当事人并将全部案件材料退回给提起公诉 的检察院 (2)自诉案件:原受理案件的法院应当将全部案件 材料移送被指定管辖的法院,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4.在驻外的中国使领馆内的犯罪
【法条链接】 《高法解释》第11条规定:“中国公民在驻外的中国使领 馆内的犯罪,由该公民主管单位所在地或者他的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 院管辖 。”
【司考真题——08年卷二单选第21题】 张某,甲市 人,中国乙市远洋运输公司"黎明号"货轮船员。"黎 明号"航行在公海时,张某因与另一船员李某发生口 角将其打成重伤。货轮返回中国首泊丙市港口时, 张某趁机潜逃,后在丁市被抓获。该案应当由下列 哪一法院行使管辖权?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1)上级法院提审下级法院管辖第一审案件 (2)下级法院报送上级法院管辖第一审案件 2.复合性犯罪案件级别管辖的特殊规定 【法条链接】 《高法解释》第5条规定:“一人犯数罪、共 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者一罪 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
3.检察院与法院认定刑罚轻重不一致的级别管辖特殊规定
【法条链接】 《高法解释》第19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指 定管辖的,应当将指定管辖决定书分别送达被指定管辖的 人民法院和其他有关的人民法院。 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在收到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其 他人民法院管辖决定书后,不再行使管辖权。对于公诉案 件,应当书面通知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并将全部案卷 材料退回,同时书面通知当事人;对于自诉案件,应当将 全部案卷材料移送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并书面通知当 事人。”
(四)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法条链接】 《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 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 大刑事案件 。”
(五)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法条链接】 《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 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
1.由上级人民法院以指定的方式确定管辖权不明的案件的 管辖权 【法条链接】 《高法解释》第17条规定:“对管辖权发 生争议的,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 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2.由上级人民法院以指定的方式改变管辖权 (1)《高法解释》第18条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 可以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上一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指定 与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管辖。 ” (2)《高法解释》第22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 的时候,可以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指定其他下级人民 法院管辖。 ”
A.如果是在丙县捕获并发现其抢劫罪的,由丙县法院管
辖
B.如果是被缉捕押解回监狱后发现其犯抢劫罪的,由乙 县法院管辖 C.如果孔某抢劫后逃至丁县被捕获并发现其抢劫罪的, 由丁县法院管辖 D.上列选项所列的各种情况下,都由甲县法院管辖
(五)几种特殊情况地域管辖法院的确定
1.《高法解释》第7条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 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 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 前款规定的案件由被告人被抓获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 辖。 ” 2.《高法解释》第12条规定:“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领域外的犯罪,由该公民离境前的居住地或者原户籍所 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高法解释》第13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受处罚的,由该外国人入境地的中级人 民法院管辖。 ”
【司考真题—04年卷二单选第27题】 张某系L市出租 汽车公司司机,住该市河东区。1999年10月25日晚, 香港居民孙某在河西区乘坐张某驾驶的出租车至该 区天平大酒店,下车时将背包遗忘在车上,内有价 值近4万元的笔记本电脑。孙下车后即意识到背包遗 忘在车上,于是找到张某,向其索要。张某谎称并 未见到背包,拒不交出。该案一审管辖法院应当是 哪个法院? A.河东区人民法院 B.河西区人民法院 C.市中级人民法院 D.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其他基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