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泰股份: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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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菱信息: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熙菱信息: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8 证券简称:熙菱信息公告编号:2020-040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0年4月30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及相关议案。

2020年6月1日公司董事会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等议案,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主要修订情况公告如下:
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2日。

集泰股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集泰股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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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十三、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四、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60日内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 对象授予权益,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 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 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 十五、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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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目录
声明 ............................................................................ 1 特别提示 ........................................................................ 1 第一章 释义 ..................................................................... 5 第二章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 6 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 7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8 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情况 .............................................. 10 第六章 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 11 第七章 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 12 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确定方法 .......................................... 14 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 15 第十章 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 18 第十一章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 20 第十二章 本激励计划实施、授予、解除限售及变更、终止程序 ........................ 22 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的其他权利义务 ........................................... 25 第十四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 ............................... 27 第十五章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 30 第十六章 附则 .................................................................. 32

000663ST永林: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000663ST永林: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ST永林编号:2021-053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6月29日下午15:0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819号公司五楼会议室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宜光先生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159,648,3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41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6,345,9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616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63,302,3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801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27,464,5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15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4,676,6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5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12,787,9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982%。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议案1.00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同意159,630,1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6%;反对1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炼石航空: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的说明

炼石航空: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的说明

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炼石航空公告编号:2020-056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的说明
2020年3月13日,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炼石航空”或“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

2020年3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事项。

2020年4月24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

根据监管要求及更为审慎的使用募集资金,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总额调减1,800.00万元,原拟募集资金总额96,700.00万元,调整后拟募集资金总额94,900.00万元。

2020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更新方案,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

根据上述内容,《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达志科技: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达志科技: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证券代码:300530 证券简称:达志科技广东达志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二〇二〇年五月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31,682,700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7,3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单位:万元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资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优先顺序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行筹措资金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一)锂离子动力电池(2.4GWh)建设项目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拟通过购买国内外先进的生产设备、检测设备、IT设备及配套设施,在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归阳工业园金威路园区内,建设一条锂离子动力电池产线,建成投产后将达到年产锂离子动力电池2.4GWh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产品主要为基于MEB平台的锂离子动力电池,主要技术路线为叠片高镍硅碳体系的方形铝壳动力电池,产品将应用于新能源电动汽车、储能等相关领域。

2、项目的背景和必要性(1)新能源汽车行业在国内外受到高度关注,受政府政策大力支持,带动动力电池需求快速增长近年来,我国多个部委陆续出台了《促进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等多项政策,引导、支持、鼓励并大力推动了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

在政策大力支持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迅速,引领汽车产业转型的效果显著,并具有持续大幅发力的空间。

捷荣技术: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捷荣技术: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公告编号:2020-012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重要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会议召开的情况1.会议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4月9日下午14:00;(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4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长安镇新安工业园新民路166号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1号会议室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晓群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人,代表股份数量156,600,5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721%。

其中:(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数量156,600,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71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数量5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人,代表股份数量5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数量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数量5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中国核电: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证券代码:601985 证券简称:中国核电编号:2020-043 债券代码:113026 债券简称:核能转债转股代码:191026 债券简称:核能转股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零二零年七月公司声明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特别提示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复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此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中国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需要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

3、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中核集团、中核新兴产业基金在内的不超过三十五名的特定投资者。

其中,中核集团拟认购金额不低于5亿元,不高于15亿元;中核新兴产业基金拟认购金额不低于2.9亿元、不高于3亿元。

最终认购数量由中核集团、中核新兴产业基金和公司在发行价格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韶能股份:关于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的更正公告



2.05
发行数量

2.06
限售期

2.07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2.08
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
2.09

利润安排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3.00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4.00

研究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04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2.05
发行数量
2.06
限售期
2.07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2.08
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 2.09
润安排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3.00 4.00
5.00 6.00 7.00 8.00 9.00 10.00
补措施的议案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更正后
《授权委托书》关于投票意见表格的表述为: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投票意见: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25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4)。因工作疏忽,导致本次股东大会提示
性公告中关于《授权委托书》投票意见表格中缺少“同意、反对、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7.09.22
•【文号】证监许可〔2017〕1724号
•【施行日期】2017.09.2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关于核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证监许可〔2017〕1724号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申请报告》(集泰化工行〔2015〕12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2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新股。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证监会2017年9月22日。

0029372021-03-24兴瑞科技: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002937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公告编号:2021-041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7,230,835.3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733,792.66元,扣除2020年度利润分配35,328,00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5,866,112.59元,期末实际累计可分配利润为160,035,155.30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 2020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1年3月22日公司总股本29,752,65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所持1,000,020股数之后的股本296,526,4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3,374,76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不存在超分现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二、本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1、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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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公告编号:2020-050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于2020年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于2020年5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并公告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为便于投资者理解和查阅,本公司就《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涉及的主要内容修改说明如下: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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