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相对论视角下探析摩梭人之走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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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系族群的文化摩梭族婚礼(云南摩梭族的走婚风俗)

母系族群的文化摩梭族婚礼(云南摩梭族的走婚风俗)

母系族群的文化摩梭族婚礼(云南摩梭族的走婚风俗)在云南有这么一个奇特的民族,他们奉行走婚,男不娶,女不嫁,一个男人可以有几个女人,一个女人也可以有几个男人,生下孩子,就靠母亲和舅舅抚养。

这位81岁的摩梭族老爷子,就走婚过100多位姑娘,年轻的时候村里的漂亮姑娘都被别人挑走了,老爷子就去四处赶马赚钱,和当地的姑娘走婚,走婚是怎么个走法呢?不过男方得晚上悄悄地去对方家里,然后鸡叫之前,就要离开,白天是不能去的,会被人家同村的小伙子吊打,如果姑娘对走婚的对象满意的话,在临走前,会给他们塞许多东西,偶尔,还会央求他们多住一晚。

走的地方多了,一来二去,到处都是老爷子曾经的情人,旁边的姑娘调笑他太风流,老爷子不以为然,就是要趁年轻的时候风流嘛,不然等老了,就没那个精力了,不过情人们也不是那么要应付的,如果满足不了她们的喜好,达不到要求,那就会面临扒光示众的窘境。

老爷子最喜欢的是在永宁的那个情人,这些年,他们也还有联系,老爷子能去的时候,都会到永宁看看,有钱的话,也会支持一下情人家里的生活,可以说他这辈子大半的钱,都用在永宁这个情人身上了。

他旁边的大叔,年轻时候也走过26个姑娘,虽然他长得不好看,却很讨小姑娘喜欢,说起这个,大叔脸上是满满的自信,不过一般来讲,走婚的男人在女方家庭地位都不高,女方的哥哥弟弟,都很看不起他们,毕竟都不是一家人,所以有时候就算走婚双方约定好了,家里人也会反对,这时候,有的姑娘就会偷偷开门留缝,或是另外约定一个秘密地点。

有的摩梭族妇女认为,走婚有好处的都是男人,女人要带娃,做家务,挣钱养家,男人走婚走掉了,就一点责任都不负,以前娃连父亲姓甚名谁都不知道,现在虽然知道了,男人还是很少管,所有的感情和痛苦,都在女人身上。

老太太布尺也对此深有同感,她的母亲最早跟一个男人走婚,生下她们姐妹俩后,男人就消失了,母亲后来又跟另一个男人走,只带走了她妹妹,把她留在了泸沽湖,布尺那一代只有女儿,没有儿子,家里没有男人,生活就过得很苦,布尺靠着织麻布,养大了八个孩子。

摩梭人家庭婚姻制度的人类学解读

摩梭人家庭婚姻制度的人类学解读

2008年11月第25卷第6期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Yunnan Nati onalities University Vol 125,No 16Nov .2008【收稿日期】2008-07-12【作者简介】刘芳(1965-),女(苗族),云南财经大学社会与经济行为研究中心副教授,法学博士。

【文化人类学】摩梭人家庭婚姻制度的人类学解读刘 芳(云南财经大学社会与经济行为研究中心,云南昆明650221)摘 要:从人类文化生活的生境适应性理论重新诠释摩梭人的家庭婚姻制度的由来,可以知道它是由摩梭人历史上的社会经济特点决定的,而不是原始母系氏族社会的遗留现象。

研究认为:在自然生境条件下具有游动型经济文化特征的族群,其女子的社会作用呈显性倾向,而具有农耕型定居特征的族群,其男子在社会中的作用则具有显性特征。

摩梭人的半游动半农耕之“马帮文化”成就了摩梭人的社会特点和价值取向,使其家庭生活和婚姻制度具有游动型经济文化特征的显著特点。

关键词:摩梭人;“马帮文化”;婚姻家庭制度;解读【中图分类号】C9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67X (2008)06-0020-04 摩梭人是我国纳西族的支系之一,主要生活在云南省宁蒗县和四川省盐源县左所和木里县交界的泸沽湖周围。

几十年前这里就以“母系社会”名闻遐迩。

近年来随着各方游客纷至沓来,使摩梭人社会再次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摩梭人的家庭称“自杜”,即以母系为主的血缘大家庭,它既是一个血缘单位,又是一个生产生活的实体,共同生产共同消费,共有一个墓地。

财产由“老祖母”掌管。

实行“男不婚,女不嫁”的走婚习俗,即“阿夏婚姻”。

这就是所谓的“无夫无父”的社会。

在这一特质的社会里,由于婚姻关系的不稳定性,后代的血系就只有通过母系来决定。

[1]一通过对各种人类社会的考察,可以明显地看到在有游动性经济文化特征的民族中,由于男子一般具有游牧、狩猎、征战和商贸的行为特色,男子的作用就表现为两个方面的矛盾:一是财富来源的不稳定性(他们创造财富的方式是以游动来实现的),二是不断的游动性特征使之难以在相对稳定的领地内(族群、家族、家庭等)产生稳定的支配作用,而财富的储存、使用以及种的稳定繁衍的重任必然由女子承担,女子在固定的领地内(家族、家庭为单位)的作用就显得十分的重要。

摩梭人的婚俗制度中的伦理思想

摩梭人的婚俗制度中的伦理思想

摩梭人的婚俗制度中的伦理思想作者:陈晓纬来源:《青年时代》2017年第09期摘要:摩梭人的走婚习俗,具有强烈的母系社会运行的制度痕迹,遵循着摩梭人的民族习俗和文化禁忌,以感情为基础,是一种特殊的伦理引导下的婚俗制度与社会运行。

无论作为习惯法还是本土资源,走婚制都将对法制现代化建设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会给社会带来安定与和谐。

关键词:摩梭人;婚俗制度;民族法学一、摩梭人特殊的母系社会摩梭人主要居住在我国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和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之间的泸沽湖畔,自称“纳”、“纳日”、“纳恒”等。

摩梭人不是一个少数民族。

他们是遗留在西南地区蒙古族的一个别称。

但摩梭人并不承认,摩梭人的叫法是来源于他們的古朴民风。

摩梭人,男不娶女不嫁,实行“走婚”。

成年的男女青年若彼此中意,男方就借着黑夜摸进女方住的小楼,并在天亮前又缩回自己家,。

摩梭人是一种以母为大、以女为尊的母系大家庭结构,实行“男不娶、女不嫁”的走婚制,为人类社会保留了最后一份母系文明传统。

二、特别婚俗制度—走婚制摩梭人是我国纳西族的支系之一,主要生活在云南省宁蒗县和四川省盐源县左所和木里县交界的泸沽湖周围。

摩梭人以“母系社会”、“走婚制”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由于摩梭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双向选择,即半游动半定居且伴有向定居的倾向,并通过男子的行为模式表现出来的游动性经济文化特征决定了摩梭人的特殊家庭形态和婚姻,即“走婚”婚姻范式的出现。

尽管这一表现方式有其族群的特殊性,但其本质仍然具有人类社会的普同性特征。

在日常生活劳作和社会交往中,通过女性感情的主导,互有情爱关系的男女双方结成“阿肖”关系,摩梭人的婚姻关系得以确立,在这个关系中,女方被称为“阿夏”,男方被称为“阿注”。

(一)“阿肖”对象的选择在摩梭人的走婚制中,对象的选择是女性主導下的情感识别。

摩梭人的走婚关系受家长的干涉逼迫不大,也不太注重门第和身份,选择上较为重视家庭血统,除此以外,女子们还比较重视对方的人品、外貌、才华等,在结交“阿肖”关系中,女子的意愿受到最大限度的尊重---“阿肖”关系的结合与破裂主要在于女子,只要女方愿意他们就可以结合,若女方不愿意,男子不得强求女方。

论摩梭人走婚制的现实意义

论摩梭人走婚制的现实意义

论摩梭人走婚制的现实意义作者:安语梵马君花来源:《人间》2016年第23期摘要:走婚制是泸沽湖地区摩梭人的主要婚姻形式,发展至今一直保持着生命力,本文旨在以泸沽湖地区的摩梭人的走婚制的形式与历史文化变迁为基础,研究其存在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走婚制;摩梭人;婚姻制度中图分类号:C913.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8-0241-02一、引言走婚制是泸沽湖地区摩梭人的婚姻形式。

在早期有学者称其为阿注(阿夏、阿肖)婚,也有学者称其为走访婚。

目前学术界对走婚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婚恋形态、发展起源、形式以及性质等方面。

其中多数学者是从人类学、社会学、诗学、神话学、灵性说等角度去深入研究摩梭人的走婚制的,而我们是在他们的研究基础之上,从历史学、人类学、文化学的角度,研究摩梭人走婚制的形成及其形式,并运用历史比较的方法探讨其历史足迹,分析摩梭人走婚制存在的合理性及现实意义。

(一)研究意义。

有关婚姻的话题经久不息,无论是最原始的群婚制度还是如今的一夫一妻制度,都有值得我们去研究的地方。

泸沽湖地区的摩梭人的走婚制传承至今,在没有现代法律的保障之下,还可以继续保留下来,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是值得我们去研究的。

对于摩梭人走婚制的研究,无论在学术界还是在社会服务方面都具有深远意义,我们能尽一点微薄之力是极其荣幸的。

(二)研究方法。

我们的研究方法是历史比较法,历史比较的基础是传统的摩梭社会,我们将基于摩梭人走婚制的形成、发展变化的立场上,从婚姻形式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变化来研究这一婚姻形式存在的现实意义。

(三)国内学者对于摩梭走婚文化的讨论。

曹琼茜在《20世纪以来我国有关摩梭走婚文化研究综述》①当中为我们梳理了20世纪以来学者们对摩梭人走婚制文化以及母系制的研究成果,我们在此基础上,选择了一些观点及成果:在20世纪早期,章太炎等学者对摩梭人的民族渊源、迁徙路线、风土人情等方面进行了相关论述。

以父之名:论蔡华对摩梭走婚文化之误读

以父之名:论蔡华对摩梭走婚文化之误读

以父之名:论蔡华对摩梭走婚文化之误读摩梭文化所激起的效应以及对好奇心的驱使是巨大的。

摩梭人的形象一直被建构在一系列文本,话语,旅游和媒介宣传相互作用相互关联的表演中,摩梭文化作为一种异国形象也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长期以来,摩梭文化作为少数民族族群文化之一一直被文化研究者研究和探索,但其文化误读是极少被提及的一个问题。

然而,通过对众多摩梭文化研究者的研究进行对比,不难发现其中充满了各种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其中以蔡华对摩梭文化的研究最具争议性。

本论文选取蔡华所著之书《一个无父无夫的社会:中国纳人》为个案研究,蔡华的书中充斥着趣闻轶事且其中大多数都是不加批注地引自1960年田野调查中编纂的中文民族志,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摩梭社会是个无父无夫的社会这一论点是实属有争议性的。

本研究旨在以美国语言人类学家肯尼思·派克和文化人类学家马文·哈里斯所提出的主客位文化视野的角度纠正由蔡华博士的专著所引发的对于摩梭文化的误解。

文中通过分析丧葬仪式和认子仪式二者是被强烈推荐且为蔡华博士所忽视的仪式过程,以及通过分析在蔡华博士专著中所缺失的走婚仪式得出摩梭社会并非一个单亲社会抑或无父的社会,母亲的地位是被推崇的但这并不意味着父亲——伪叔叔这一身份少受重视或者甚至不受重视。

透过研究误读现象本身,可以发现并探讨其误读背后牵涉的种种因素,如文化差异,社会习俗以及研究者的个人背景,有助于从更广的情景来理解摩梭文化。

摩梭文化发展现状分析

摩梭文化发展现状分析

摩梭文化发展现状分析摩梭文化是我国独特的少数民族文化之一,主要存在于云南省中部的摩梭乡,是世界上仅存的伊洛赛人的聚居地。

摩梭文化以“走婚制”和母系社会为其最为显著的特点,这种文化形式对于国内外的学者和游客来说都具有较大的研究和旅游价值。

然而,随着社会的变迁和经济的发展,摩梭文化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首先是走婚制的逐渐消亡。

走婚制是摩梭文化的核心和灵魂,它体现了一种男女平等、和谐共处的社会关系。

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交流的增多,越来越多的摩梭人开始接受城市的婚姻习俗,逐渐改变了走婚制的传统习惯。

另外,社会的发展也使得走婚制面临着难以为继的困境,如难以找到合适的婚姻对象和家族人口的剧减等等,这些问题都使得走婚制逐渐被摩梭人所淘汰。

其次,摩梭文化的传承和保护面临着困境。

由于社会发展的影响,越来越多的摩梭人放弃了自己的传统文化和习俗,改变了居住地、工作方式以及婚姻习俗等等,这些都导致了摩梭文化的衰落。

同时,由于文化传承的问题,很多年轻一代对于摩梭文化缺乏基本的了解和认同,加上城市的诱惑和现代化的冲击,使得摩梭文化正逐渐失去其独特性。

因此,摩梭文化的传承和保护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最后,摩梭文化的旅游开发存在一些问题。

摩梭乡是云南省的一个旅游热点地区,吸引了大量国内外游客。

然而,由于旅游开发的盲目性和不规范性,使得摩梭文化的纯正性和传统性受到了一定的破坏。

在旅游过程中,一些商业化的摩梭文化表演和活动使得摩梭文化变成了一个商品,使得其真正的内涵和意义被忽视。

同时,旅游业的发展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等,给摩梭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综上所述,摩梭文化的发展现状十分复杂。

从走婚制的逐渐消亡到文化传承和保护的困境,再到旅游开发中的问题,都使得摩梭文化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因此,为了保护和传承摩梭文化,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需要共同努力,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开展文化教育、加强旅游规划和管理等方式,才能真正保护和发展好摩梭文化,使其在现代社会中得以传承和发展。

摩梭走婚一种法律社会学分析

摩梭走婚一种法律社会学分析

摩梭走婚一种法律社会学分析摩梭族是我国云南省丽江地区的一个少数民族,其独特的婚姻习俗——走婚,引起了众多学者的。

走婚是摩梭族的一种传统婚姻制度,男性夜间走访女性伴侣,次日早晨离开,婚姻形式与其他民族大相径庭。

本文旨在从法律社会学的角度分析摩梭走婚现象,探究其背后的法律社会学原因、影响及未来发展方向。

关于摩梭走婚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民族学、社会学和历史学等领域。

这些研究主要对走婚的起源、历史演变和民族文化背景进行了探讨,但对于从法律社会学角度研究走婚现象的文章较少。

同时,现有研究对于走婚现象的内部机制和外部环境尚缺乏深入分析,因此本文将从法律社会学角度对摩梭走婚进行全面分析。

本文采用文献研究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

收集与摩梭走婚相关的文献资料,梳理出现有研究成果和不足。

运用法律社会学的理论框架,设计调查问卷,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摩梭族村落进行实地调查,收集一线数据并进行分析。

摩梭走婚作为一种独特的婚姻制度,其背后有着深刻的法律社会学原因。

走婚现象与摩梭族的传统观念密切相关。

在摩梭族社会中,女性地位相对较高,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拥有一定的权力。

这种传统观念为走婚制度提供了社会基础。

走婚制度是摩梭族为适应云南高原的地理环境而形成的。

由于高原气候恶劣,交通不便,为了保持家庭的适度规模和节约资源,摩梭族选择了这种独特的婚姻形式。

摩梭走婚作为一种非正式的婚姻制度,对社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走婚促进了摩梭族的家庭团结。

由于走婚只涉及男方和女方家庭,没有传统婚姻中的彩礼和嫁妆等经济压力,从而减少了家庭之间的矛盾。

走婚制度也保持了摩梭族的人口稳定,避免了因婚姻压力导致的生育激增或人口流失。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摩梭走婚制度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现代文化、经济全球化的冲击以及现代婚姻法律制度的普及,使得摩梭族的年轻一代逐渐倾向于选择更为稳定、正式的婚姻形式。

然而,走婚制度作为摩梭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继续存在。

畅游泸沽湖女儿国探秘真实的摩梭人走婚文化(图文)

畅游泸沽湖女儿国探秘真实的摩梭人走婚文化(图文)

畅游泸沽湖女儿国探秘真实的摩梭人走婚文化(图文)在那个似乎被人遗忘的美丽泸沽湖畔,遗留着人类早已丢失的母系的一粒种子,她就像是一册人人都想读却读不懂的孤本。

世界太多的目光聚焦到这个地方的秀丽风景和独特的摩梭风情上,其中泸沽湖摩梭人的走婚风俗最能引发世人的探秘之心。

来源:中华网有关泸沽湖摩梭人的走婚风俗有太多的说法和故事,其中不乏添油加醋胡编乱造的成分,以至于泸沽湖背上了许多本不属于她的标签。

今天,就请大家跟随中华小编,一起走进泸沽湖女儿国,探寻真正的摩梭人走婚风俗。

要解开对泸沽湖摩梭人走婚风俗的误区,我们先得来了解下相关的背景知识。

摩梭人的源氏物语如今去游历泸沽湖常规路线都是从丽江出发,很多旅行社甚至将其划分到丽江旅游的一个部分,其实泸沽湖很大一部分都在四川境内,官方将四川摩梭人归为蒙古族的支系,云南摩梭人归为纳西族的支系,在本地更多人认为摩梭人的祖先是在一千多年前从青藏高原迁徙而来,因而他们都主要信仰藏传佛教,也有另外一种说法摩梭人属元代蒙古军南征时候留下居住在云南四川边界一带的蒙古人,所以他们属于蒙古族,而并非是纳西族的支系。

如今很多人将“摩梭人”称为“摩梭族”,其实这也是不正确的。

有关摩梭人族称的问题曾几经周折,细节小编不在这里详述,总之最后在1990年4月27日召开的七届十一次会议会议上通过批准的《宁蒗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中将其确认为摩梭人。

我们熟知的56个民族中可不包括摩梭人哦!走婚源于以母为尊的母系家庭母系家庭是摩梭母系社会的基本社会单位,许多不同的母系家庭构成了摩梭母系社会,正因为有了母系家庭,才使摩梭人一直保留着独特而神奇的婚俗-走访婚(简称为走婚),摩梭人母系家庭的历史,也就是摩梭人走访婚的历史,什么是摩梭母系家庭呢?整个摩梭社会的文化结构,就是母系家庭文化,母系家庭("日杜")是摩梭最基本的社会单位,指同一母系亲族成员组成的家庭及其居住的房屋,包含"母系家庭"和"房屋"双重概念;摩梭人认为母为尊,女为贵,母亲是摩梭人生活中的轴心和靠山,摩梭人离不开母亲,离不开以母亲为主的家屋,女性在母系家屋中享有尊贵的地位;母系家庭中的成员,没有父系成员,少则十几人,多则几十人,均系一个或几个外祖母的后裔组成,在母系家庭中,男不婚女不嫁,所生子女皆属女方,血缘按母系计,财产按母系继承,母亲主宰着一切,亲情呵护着整个母系大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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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相对论视角下探析摩梭人之走婚制
作者:李振玮
来源:《山东青年》2014年第07期
摘要:本文运用文献分析的方法广泛查阅相关资料对摩梭人的走婚制进行分析研究,从文化相对论的角度就摩梭人母权制和走婚制存在的历史原因进行分析,了解到其半游动半固定的生产生活方式为主要原因和谐平等的社会关系是其得以存在与发展的重要因素,以及其对摩梭社会不可替代的优点等进行分析,得出走婚制合理性的结论并将其与现代社会进行比较得出现代社会与摩梭社会分别适合不同的婚姻制度的原因及结论,充分验证了文化相对主义理论合理性。

关键词:摩梭人;走婚制;文化相对论
一、问题的提出
位于泸沽湖畔的摩梭人以独特的婚姻制度和生活方式存在于现代社会的现象一直为人们所关注,作为与当代一夫一妻制婚姻制度截然不同的走婚制度,一直是社会各界争论的热点。

男女双方在白天心仪后,男子便会在晚上敲开姑娘的房门。

褒贬不一的争论将这个与世无争的民族推上风口浪尖也使摩梭人的走婚制成为众多学者研究的主题。

那么从文化相对论视角下又该如何理解摩梭人的走婚制度呢?本文就以文化相对论视角对摩梭人独特的走婚制度进行分析与研究。

探究其走婚制存在至今的合理意义,并旨在解答大众的疑惑,使现代社会更加了解并理解这个特殊的民族。

二、文献回顾
在瞿明安,施传刚主编的《多样性与变迁:婚姻家庭的跨文化研究》中提到了摩梭人独特的生活方式,该书从研究摩梭亲属制的人类学价值以及对于永宁摩梭人与汉族人的交往过程对摩梭人做了跨文化的人类学研究。

刘芳于2008年在《云南民族大学学报》中队摩梭人的婚姻家庭制度进行了人类学角度的解读,就摩梭人走婚制的起源存在原因及摩梭人马帮的铃声进行了形象解读。

西南大学杨林军在《南昌大学学报》中探索了明代以来纳西族走婚的分布特征及其成因,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描述了摩梭人的走婚习俗以及从历史方面探索了摩梭人走婚制的原因。

三、研究方法
本文章采用文献分析的方法对摩梭人的走婚制进行资料的查阅和分析且广泛阅读文化相对论有关文献,旨在以文化相对论角度评析摩梭人走婚制。

本文就在广泛阅读相关文献基础上深入研究摩梭人的走婚制状态和文化相对论的主要思想,将两者结合起来。

四、文化相对论的起源
(1)各文化理论流派
首先将文化形成系统的理论的是英国人类学家泰勒(Edward Tylor)和美国人类学家摩尔根(Lewis Henry Morgan)。

泰勒认为人类文化发展史是自然史一部分,较高级状态都是由较低级的状态发展而来,西方和东方都在朝着进步的方向挺进,而西方较早到达文明阶段。

\+①摩尔根认为人类文化是经过顺序阶段演化的,世界各地的文化演化阶段基本相同,是可预定的。

\+②关于文化理论的另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学派是文化传播论。

\+③文化传播论者认为一个民族的文化由不同因素组成,并由于人类创造力与独立发明能力有限,很多文化是由其他民族传播而来。

各项文化特质是由几个文化中心的扩散、传播发展演变而来。

\+④历史接触与交流使文化相互传播,形成各民族不同文化。

(2)文化相对论
在文化进化论和文化传播伦之后另一种文化理论得到了广泛的认同,那就是博厄斯提出的历史特殊论。

他认为“一般社会方式的科学研究,依据我们自己文化的调查者,应从一切价值中解放自己才对。

”\+⑤汤因比在《历史研究》中提到了文化的多样性和丰富性、共时性和差异性。

尊重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的差异性,从而否定文化价值的绝对性,反对用一种固定的值观念去评判另一个文化体系,主张一切文化都有其存在的价值和合理性都受到广泛的尊重。

\+⑥
五、何为走婚制
摩梭人世居于泸沽湖畔的永宁、红桥、翠依等地,自南北朝时定居于此,拥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习俗(徐旌,1998)。

摩梭人一直以来实行走婚制的婚俗文化,白天男女各自在家中劳作,男女产生好感便通过歌唱舞蹈等表达心意。

夜晚男子便来到心仪女子门前表达爱意,女子若同意后便会欣然接受,两人即可一起过夜,清早男子则继续回到自己家中两人各自劳动,男不婚女不嫁。

这种走婚制中男女所生子女由女方家庭抚养,跟随母姓,孩子没有明确而强烈的“父亲”的观念。

(魏雷,2009)。

六、“主位”思想看走婚
文化相对论倡导在研究特定的民族文化时应秉持“主位”思想强调从被研究民族、文化角度出发理解他们的文化特征。

研究摩梭人走婚制就应站在摩梭人角度分析探究其出现并一直存在
于今的原因。

走婚制象征了摩梭社会推崇的母权主义,这与其特定的生产生活方式有关。

摩梭社会可以说是一种半游动半定居式的生活方式,游动性的生活方式也造成男性获得食物的不稳定性,而在这种情况下女性在相对稳定的领地中所做的劳动就显得十分重要。

\+⑦
七、走婚制不可替代
首先走婚制虽然没有强制的法律规定,但阿夏的结合完全是依靠爱情为纽带,维持两人关系的是纯粹的感情。

其次阿夏婚姻的结束过程也是十分简单的。

男子不再登门或女子不再开门都意味着两人关系的结束。

摩梭人并不会出现法律上的财产纠纷或“情敌”等现代社会中常出现的问题。

第三,因为男女关系并不固定,所以摩梭人在对待生育问题上十分谨慎。

同时不存在“私生子”等现象,每个婴儿都会获得平等的权利。

第四,摩梭人淡化婚姻关系而强化血缘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会使孩子的成长缺少“父亲”的角色,但家族中的舅舅往往承担了这一角色和任务。

第五,女子较高的社会地位和开放的男女结合方式使得摩梭人不会出现现代社会所出现的强奸、性骚扰等现象。

文化相对论所倡导的是尊重文化、以包容的心态看待不同文化并不等于接受认可任何文化。

八、走婚,只属于摩梭人
诚然走婚制是世代半游动生活方式和母权主宰社会的摩梭人的代表文化(刘芳,2008),它也只适用于摩梭人。

走婚制避免了人与人间因感情问题而导致的矛盾。

但是试想将摩梭人的走婚制实行于现代社会那将是什么样的一种场面?首先,当代社会中男性仍占据着更优越的地位。

其次当代社会成员道德标准参差不齐,法律外在约束成为维护社会稳定最有力的方式,其中包括婚姻家庭的建立。

若现代社会中婚姻的结合与分开都没有约束的话,乱性、滥情等现象必然无法避免。

再次,在市场经济体制日益完善的今天,利益在人们之间的关系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位置。

如此复杂的人际关系怎么能实行走婚制呢?文化相对主义并不等于接受一切,尊重和接受是两个概念。

一种文化只适合于特定的历史环境因素,只适用于于拥有特定心理的人群,不可将其生搬硬套更不能片面的否定或支持某种文化现象。

我们正确的态度就是怀着一颗尊重的心去看待这些各异的文化。

[注释]
①参见郝淑翠《真伪之际:李约瑟难题的哲学—文化学分析》,山东大学出版社2010年12月版,第22页.
②参见郝淑翠《真伪之际:李约瑟难题的哲学—文化学分析》,山东大学出版社2010年12月版,第22页.
③参见王铭铭《西方人类学思潮十讲》,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7—9页.
④参见王铭铭《西方人类学思潮十讲》,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7—9页.
⑤参见王铭铭《人类学与文化学说》,载于《国外社会学》,1996年第一期.
⑥参见郝淑翠《真伪之际:李约瑟难题的哲学—文化学分析》,山东大学出版社2010年12月版,25页.
⑦摩梭人家庭婚姻制度的人类学解读刘芳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6期.
[参考文献]
[1]刘芳.摩梭人家庭婚姻制度的人类学解读[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2008.
[2]杨玲.摩梭母系制婚姻家庭的和谐内涵解析[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 2005.
[3]刘遂海.摩梭的母系家庭和阿夏婚姻探源[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 2004.
[4]李晓斌、陈斌.摩梭人母系婚姻家庭的现状及未来趋势分析[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2004.
[5]和钟华.生存和文化的选择——摩梭母系制及其现代变迁[J].云南教育出版社,2000.
[6]冷雪松莫梦笔德骞次姆.永宁摩梭人婚姻家庭制度探究——兼与我国现代婚姻家庭制度比较,法制与经济,2012.
[7]杨林军.明代以来纳西族走婚的分布特征及其成因,南昌大学学报,2013.
[8]唐新民.永宁摩梭人婚姻家庭特点与经济发展关系探析,学术探索,2005.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山东济南 2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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