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

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
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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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

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是根据天然气价格调整而推出的其他方面相应调整的方案,该方案有强烈的针对性,针对于调整的价格调整。以下小编准备了两篇文章,可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下面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由资料站提供。

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一

1、阶梯气价:将居民用气价分为三档。基本气价(一档)由现行2元/立方米调整为2.30元/立方米;二档价格为2.50元/立方米;三档价格为3.20元/立方米。一、二、三档气价比例为1:1.1:1.4。对持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证的用户,一档用气价格仍按现行价格执行。

2、阶梯气量:将居民用气量分为三档。第一档用气量每户每月30立方米以内(含30立方米);第二档用气量每户每月30到90立方米(含90立方米);第三档用气量每户每月90立方米以上。

天然气价为何调

为什么物价部门现在提出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调整民用天然气价格,有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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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天然气涨价通知 天然气涨价通知是内发布的有关于天然气的价格方面的通知,通知内一般会包含价格调整的原因,价格调整的相关明细等。以下准备了两篇文章,可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下面天然气涨价通知由资料站提供。 天然气涨价通知一 各市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销售)分公司、中国石化天然气分公司,中石油xxx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xxx中油天然气有限公司、xxx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xxx实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35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理顺天然气门站价格形成机制,实现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并轨 根据国家天然气价格改革思路,我省各天然气输气干线最高门站价格由国家规定的省界最高门站价格2.68元加省内管输价格构成。中沧线、冀宁线、平泰线执行同一管输、门站价格,为确保方案平稳顺利出台,暂时降低三条管线门站价格提价幅度,逐步实施到位;泰青威线管输价格不再叠加上游冀宁线管输价格;省内其他管线管输价格仍按现行规定执行。供气企业在公布的最高门站价格内,合理确定各管线门站价格,确保价格稳定。 各输气干线并轨后最高门站价格详见附件1。

二、试点放开直供用户用气门站价格 放开天然气直供用户(化肥企业除外)用气门站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进行市场化改革试点。直供用户,是指直接向上游天然气供应商购买天然气,用于生产或消费、不再对外转售的用户。 化肥用气不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在现行存量气价格基础上适当提高,提价幅度最高不超过0.20元,调整后胜利油田自产化肥用气最高门站价格为1.776元。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对承担冬季调峰责任的化肥企业实行可中断气价政策,用气价格折让幅度不得低于0.20元。 三、居民生活用气门站价格暂不作调整 居民生活、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养老机构等用气(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门站价格暂不作调整。方案实施后新增用气城市居民用气按当地并轨后门站价格政策执行。 四、实施时间 上述方案自 4月1日起实施。 五、工作要求 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并轨及直供用户价格放开试点改革,是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重大举措,涉及面广,社会xx度高,各市、各有关部门和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要高度重视、通力合作,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一)精心组织方案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认真排查可能出现的问题,把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和预警,建立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确保方

2015天然气调价通知

2015天然气调价通知是有针对性的,针对的是2015年的天然气价格,因为后期会考虑情况的不同,天然气价格也会有所调整。以下小编准备了两篇文章,可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下面2015天然气调价通知由资料站提供。2015天然气调价通知一根据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苏价工[2015]67)精神,经测算,决定调整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中准销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中准销售价格。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中准销售价格下调0.11元/立方米,由现行每立方米3.65元调整为3.54元。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具体销售价格由经营企业按最高可上浮15%,下浮不限的规定制定,尾数保留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二、执行时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自2015年4月1日用气起执行。三、你公司要保证市场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不得超过规定价格销售和变相提高用气价格;同时要做好调价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处理实施中遇到的问题。201x年x月x日2015天然气调价通知二区物价局,烟台新奥实业公司: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非居民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51 号)和《山东省物价局关于理顺天然气价格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5〕22号)有关规定,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根据上游气源价格调整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对市区车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做相应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自2015年6月6日零时起,车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的5.27元/立方米,调整为5.15元/立方米。二、车用天然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销售价格,接受社会监督。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车用天然气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三、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有效期一年。烟价〔2014〕102号文件同时废止。

天然气价格调整20xx年.doc

篇一:《2016 年天然气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 中国天然气市场调研与发展趋势预测报告 (2016 年) 报告编号1822819 行业市场研究属于企业战略研究范畴,作为当前应用最为广泛的咨询服务, 其研究成果以报告形式呈现,通常包含以下内容 一份专业的行业研究报告,注重指导企业或投资者了解该行业整体发展态势 及经济运行状况,旨在为企业或投资者提供方向性的思路和参考。 一份有价值的行业研究报告,可以完成对行业系统、完整的调研分析工作, 使决策者在阅读完行业研究报告后,能够清楚地了解该行业市场现状和发展前景趋势,确保了决策方向的正确性和科学性。 中国产业调研网https://www.360docs.net/doc/ba8464126.html, 基于多年来对客户需求的深入了解,全面系统地研究 了该行业市场现状及发展前景,注重信息的时效性,从而更好地把握市场变化和

行业发展趋势。 一、基本信息 报告名称中国天然气市场调研与发展趋势预测报告(2016 年)报告编号 1822819 ?咨询时,请说明此编号。优惠价¥ 6750元可开具增值税专用 发票 咨询电话4006-128-668 、010-******** 、66182099 传真 010-******** Email kf@https://www.360docs.net/doc/ba8464126.html, 网上阅读 YuFaZhanQianJing.html 温馨提示如需英文、日文等其他语言版本,请与我们联系 、内容介绍 上世纪70 年代以来,随着勘探技术的突破、新气田的发现、以及深海勘探开发技术水平的提高,全球天然气探明储量持续增加。截至2014 年年底,全球天然气探明储量为181 万亿立方米,储采比为51 。其中伊朗、俄罗斯、卡塔尔和土库曼斯坦储量合计占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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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天然气调价通知 天然气调价通知是有针对性的,针对的是的天然气价格,因为后期会考虑情况的不同,天然气价格也会有所调整。以下准备了两篇文章,可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下面天然气调价通知由资料站提供。 天然气调价通知一 根据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苏价工[ ]67)精神,经测算,决定调整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中准销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中准销售价格。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中准销售价格下调0.11元/立方米,由现行每立方米3.65元调整为3.54元。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具体销售价格由经营企业按“最高可上浮15%,下浮不限”的规定制定,尾数保留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 二、执行时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自 4月1日用气起执行。 三、你公司要保证市场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不得超过规定价格销售和变相提高用气价格;同时要做好调价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处理实施中遇到的问题。 201x年x月x日 天然气调价通知二 区物价局,xxx新奥实业公司: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非居民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351号)和《xxx省物价局关于理顺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鲁价格一发〔〕22号)有关规定,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根据上游气源价格调整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对市区车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做相应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 6月6日零时起,车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现行的5.27元/立方米,调整为5.15元/立方米。 二、车用天然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销售价格,接受社会监督。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车用天然气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三、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有效期一年。烟价〔〕102号文件同时废止。 201x年x月x日 相关推荐: 通知公告专题

关于西气东输天然气价格研究

关于西气东输天然气价格研究

关于西气东输天然气价格研究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深入到各个领域之中,成为经济发展的指导原则。在目前我国天然气工业生产条件下,输气管网尚不发达,供应关系实际上是一对一的供销模式,自然形成了天然气供应的特殊垄断性。 为了寻求合理的价格,在天然气价格的制定上,既要满足上、中、下游的利益,又要适应市场各种可替代能源竞争的经济规律以及承受能力。在目前的情况下,采取以市场调节为主,加以一定的政府指导和干预,来确定天然气的价格的方法。 西气东输工程于2000年8月份得到国家批准立项,为了满足下游市场对天然气利用的研究,国家计委曾在2001年提出初步的天然气指导价格作为下游项目的研究依据。即:井口价(包括净化费)0.45元/米3+管输费0.74元/米3=全线平均门站价1.29元/米3。其中:上海门站价1.35元/米3,浙江1.37元/米3,江苏1.31元/米3,安徽1.24元/米3,河南

1.16元/米3。下游城市普遍认为价格偏高,天然气价格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调整,尤其是上海、浙江、江苏等省市反映更为强烈。 为此国家计委委托经济研究所等单位对西 气东输的天然气价格再次进行研究,以期通过科学、合理的经济分析和测算,协调上、中下游的关系,得到有利于天然气发展的合理价格。 一、天然气价格制定的方法 1.成本加成法(顺算法) 是一种成本加利润的测算方法,通过设定的气量、投资等工程条件,在保证项目一定的投资收益率的情况下,分别计算出天然气井口价格及其管道运输价格,以此作为天然气的分输(或门站)的价格。由天然气的成本决定天然气的价格。 天然气门站价格=井口价(包括净化费)+管输费 2.按承受能力推算气价法(倒算法) 以可与天然气竞争的替代能源的替代价值 作为基础,确定天然气市场可承受的价格,再扣除管输费和净化费等各种费用,倒求出井口价格。以天然气的销售价格来决定天然气的开采和

太原市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参加人发言摘要

太原市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 参加人发言摘要 (一)尹爱军(太原市燃气管理中心主任) 扼要综述:同意调整方案一 意见要点: 为了确保我市天然气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保障广大市民的安全稳定用气,现对本次天然气调价方案提出如下意见: 一、天然气价格应符合国内天然气价格实际情况 我市现行天然气销售价格是2007年制定的,五年来未做调整,在周边各主要非气源地城市中处于中下游水平,在全国也处于较低水平。国家发改委于2010年5月对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价格做出了调整。市委、市政府从稳定物价、关心民生、创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一直未安排召开居民天然气零售价格听证会对该价格进行调整。目前,周边各主要城市均已召开听证会对居民价格进行了调整。为了理顺天然气价格与其它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引导天然气资源合理配臵,促进节约资源,应适时在省物价局上调交接价格的基础上予以调整。 二、天然气价格调整应考虑企业经营状况 2010年省物价局上调省市天然气交接价格后,我市居民购气价格由1.49元/m3上调至1.67元/m3,上调幅度0.18元/m3,由此增加的购气成本3500余万元全部由企业代居民承担。截止2011年底,该公司已累计亏损6615万元,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安全稳定供

气造成了极大压力。在此期间,太原天然气有限公司想方设法克服种种困难,始终以保障城市安全供气为核心,采取多种措施,全力保障了城区用气需求和用气安全。 适当上调天然气价格,对于理顺燃气价格机制、降低企业负担、切实保障燃气安全稳定供应、建立健全城市天然气安全应急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三、天然气价格应综合考虑市民承受能力建议居民销售价格调整在0.18元/m3基础上予以适当下调,同意价格调整方案一,上调0.16元/m3,调整不足部分由供气企业消化。方案一中对低收入人群和学校的相应优惠措施充分考虑了特殊群体的经济承受能力,符合我市居民收入实际情况。同时,联动机制的出台有利于我市天然气价格的疏导,符合目前我国天然气价格结算体系的实际情况和能源产业政策,有利于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有利于促进利用价格杠杆调节天然气资源消费需求,有利于促进“气化太原”战略目标的实现。 调价后,天然气公司要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增产节约、增收节支,努力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和精细化管理水平,保证供气质量及安全。我中心将继续加大对供气企业的监管力度,规范其经营行为,促进企业按照“气化太原”的框架进行建设和运营,推进天然气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史树平(太原市天然气公司总经理助理) 扼要综述:同意调整方案二 意见要点: 现行价格为2007年制定,5年未做调整。自2010年6月1日上

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

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 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是根据天然气价格调整而推出的其他方面相应调整的方案,该方案有强烈的针对性,针对于调整的价格调整。以下小编准备了两篇文章,可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下面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由资料站提供。 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一 1、阶梯气价:将居民用气价分为三档。基本气价(一档)由现行2元/立方米调整为元/立方米;二档价格为元/立方米;三档价格为元/立方米。一、二、三档气价比例为1::。对持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证的用户,一档用气价格仍按现行价格执行。 2、阶梯气量:将居民用气量分为三档。第一档用气量每户每月30立方米以内(含30立方米);第二档用气量每户每月30到90立方米(含90立方米);第三档用气量每户每月90立方米以上。 天然气价为何调 为什么物价部门现在提出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调整民用天然气价格,有何依据? 1、天然气输配成本增加

7年来,影响供气运营成本的各种因素,如工资薪酬、固定资产折旧、维修维护等都已经发生较大变化,导致运营成本上升。 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成本监审的规定,临沂市物价局聘请第三方———山东天元同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临沂分所对临沂中裕燃气有限公司、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XX年至XX年8月经营情况进行了成本监审,三年平均运行输配成本为元/立方米(不含税,加上税后为元),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加上购气成本元/立方米,燃气公司单位平均含税成本为元/立方米(盈亏平衡点),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倒挂。 2、天然气价比液化气低不少 临沂市城市居民使用的燃料能源主要为天然气和瓶装液化气,其中天然气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如果每户每月平均使用15立方米天然气,每月支出30元;使用液化气用户,按1个半月一瓶(公斤),按现行市场销售价格每瓶95元计,每月比使用管道天然气多支出33元左右。 与可替代能源相比,作为优质清洁能源的天然气,长期处于价格偏低的水平。 3、调价有法律依据 根据《山东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第九

天然气价格调整对燃气汽车行业的影响分析

天然气价格调整对燃气汽车行业的影响

天然气价格调整对燃气汽车行业的影响国家发改委8月12日发出通知表示,决定自9月1日起,非居 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4元。为保障居民生活, 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 结论: 由于相对较大的油气成本差值,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上调对燃气汽车行业影响不大

起因: 国家发改委8月12日发出通知表示,决定自9月1日起,非居 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4元。为保障居民生活, 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 结论: 由于相对较大的油气成本差值,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上调对燃气汽车行业影响不大

天然气价格调整时间线 2013.6 2013.7.10 2014.8.13 2014.9.1 2015 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第二次《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的通知》第二次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门站价格最高上调0.4元/m32015年底前将进行第三次调整,上涨0.46元/m3或0.48元/m3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门站价格最高上调0.4元/m3

天然气单价(元/m3) 百公里耗气量(m3) 百公里燃气费用(元)93#汽油单价(元/L ) 百公里耗油量(L ) 百公里燃油费用(元)3.69.132.767.581075.84.339.139.47.581075.84.8 9.1 43.68 7.58 10 75.8 例:2014年9月1日之后,郑州车用天然气价格上调至4.33元,预计2015年还 将有0.5元左右的上涨空间。93#汽油单价7.58元/L ,假设油价不变或浮动 较小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00七年十一月八日 发改电[2007]3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7]290号)有关规定,为抵制工业项目用天然气过快增长和汽车用天然气的盲目发展,缩小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价格差距,现就天然气价格调整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适当提高工业用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 (一)全国陆上各油气田(包括西气东输、忠武线、陕京输气系统等)供工业用户(含天然气发电企业,不含化肥生产和独立供热企业,下同)天然气的出厂基准价格每千立方米均提高400元。其中,1、直供工业用户在现行各油气田工业用气出厂(或首站,下同)基准价格上每千立方米提高400元;2、通过城市管网供应的工业用户天然气出厂基准价在现行城市燃气出厂基准价基础上每 千立方米提高400元,各油气田与城市燃气公司的结算基准价格,按调整后基准价格与现行供城市燃气基准价以及工业用气与非工业用气数量加权平均确定。工业用气和非工业用气数量由各油气田与城市燃气公司根据实际供气情况协商确定。 (二)供化肥用气、居民用气及通过城市燃气公司供应的除工业用户外的其他用户出厂基准价格不调整。 (三)工业用户天然气出厂(或首站)基准价格暂不上浮。 (四)工业用气出厂基准价格调整后,各地要相应提高通过城市管网供应的工业用气销售价格。 二、放开供LNG生产企业的天然气出厂价格。鉴于目前国产液化天然气(LNG)价格已由市场竞争形成,各油气田供LNG生产企业的天然气出厂价格不再执行中央政府指导价,由供用双方协商确定。 三、理顺车用天然气与汽油的比价关系。城市天然气汽车对于改善大气环境有重要作用,列为天然气利用的优先序列,但目前国内车用压缩天然气(CNG)销售价格明显偏低,造成车辆改气过于集中,加剧了天然气供求紧张的矛盾。为引导车用天然气合理消费,各地要按照与90号汽油零售基准价格不低于 0.75:1的比价关系,提高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一步执行到位有困难的地区,可先按不低于0.6:1的比价关系提高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今后随汽油价格调整同步调整到位。车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后,各地燃气公司或CNG销售企业提高的收入,专项存储,由地方财政用于补助因调价影响出租车、公交车增加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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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范文】 天然气是指自然界中天然存在的一切气体,包括大气圈、水圈、和岩石圈中各种自然过程形成的气体(包括油田气、气田气、泥火山气、煤层气和生物生成气等)。为你整理了天然气涨价通知,希望对你有所参考帮助。 天然气涨价通知一 各市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销售)分公司、中国石化天然气分公司,中石油山东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山东中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山东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山东实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35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理顺天然气门站价格形成机制,实现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并轨 根据国家天然气价格改革思路,我省各天然气输气干线最高门站价格由国家规定的省界最高门站价格68元加省内管输价格构成。中沧线、冀宁线、平泰线执行同一管输、门站价格,为确保方案平稳顺利出台,暂时降低三条管线门站价格提价幅度,逐步实施到位;泰青威线管输价格不再叠加上游冀宁线管输价格;省内其他管线管输价格仍按现行规定执行。供气企业在公布的最高门站价格内,合理确定各管线门站价格,确保价格稳定。 各输气干线并轨后最高门站价格详见附件1。 二、试点放开直供用户用气门站价格 放开天然气直供用户(化肥企业除外)用气门站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进行市场化改革试点。直供用户,是指直接向上游天然气供应商购买天然气,用于生产或消费、不再对外转售的用户。 化肥用气不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在现行存量气价格基础上适当提高,提价幅度最高不超过0.20元,调整后胜利油田自产化肥用气最高门站价格为776元。本篇文章来自。对承担冬季调峰责任的化肥企业实行可中断气价政策,用气价格折让幅度不得低于0.20元。 三、居民生活用气门站价格暂不作调整 居民生活、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养老机构等用气(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门站价格暂不作调整。方案实施后新增用气城市居民用气按当地并轨后门站价格政策执行。 四、实施时间 上述方案自20xx年4月1日起实施。

宁波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

宁波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调价背景 (一)贯彻落实上级价格文件。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内外天然气价格持续大幅上涨,我省考虑降本减负的实际,保持了各城市门站价相对稳定,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为此已经承担巨额成本。今冬明春用气高峰,上游供我省天然气价格还将大幅上涨,为此,省发改委印发《关于提高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的通知》(浙发改价格〔〕号),明确:从年月日到年月日,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计划内气)从每立方米元调整为元。并要求各地要合理确定配气价格,从严控制购销差价,非居民用气最高购销差价原则上每方不超过元。 (二)疏导上游天然气涨价压力。从今年月开始,省天然气公司供应给各地市的管道天然气区分计划内气和代采购气(计划外气),计划内气按照省价格部门定的门站价格执行,代采购气价随行就市。月份以来代采购气价格从元持续攀高,月已经达到元,远高于元的计划气门站价,预计月份还将继续上涨。从月到月,宁波市区实际发生代采购气量万立方米,代采购气增加成本由燃气经营企业消化,未向终端用户加价。门站价今年月日起上调每立方米元,我市终端销售价格没有同步上调,上游涨价部分也由燃气经营企业消化,月日起再次上调每立方米元,若再不及时疏

导上游气价上涨带来的成本,将严重影响燃气经营企业的日常经营。 (三)实施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改革精神,为及时疏导上游价格调整带来的价格矛盾,报经市政府同意,我市于年月印发《宁波市物价局关于建立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的通知》(甬价管〔〕号),建立非居民气上下游联动机制。当上游门站价格调整时,按照联动计算公式,调整非居民气终端销售价格。 计算公式:价格联动额[计算期平均单位购气成本(含税)基期平均单位购气成本(含税)]÷(损耗率) 联动后的销售价格现行销售价格价格联动额 同时规定,当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累计变动达到或超过每立方米元时,则可确定进入下游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程序。 二、价格方案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为管道天然气覆盖范围内的海曙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及辖区内的功能区(不包括大榭开发区,大榭开发区尚未接通省公司管道气)的非居民用户。 (二)价格标准:计划内外气成本合并考虑,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元。此价格为最高价格,燃气经营企业可自主确定优惠幅度。 (三)执行时间:与省里同步,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有关情况说明 (一)按照计划内外气加权平均购进价格计算联动额,月平

中国天然气价格走势及改革分析(原创)

一、2011年及成为天然气定价改革试点 国家发改委曰前发《通知》决走,选择在省及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 探索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为在全国围推进改革积累经验。 《通知》明确将现行以成本力喊为主定价方法改为按『市场净回值」方法走价,选取计价基准点和可替代能源品种,建立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调整机制;以计价基准点价格为基础;对天然气门站价格实行动态调整,根据可替代能源价格变动每年调整一次,并逐步过渡到每半年或按季度调整;放开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出厂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同时,规定天然气价格由国务院主管部门管理,门站价格不再分类,实行政府指导价,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门站价格围协商确走具体门站价格。 按照试点改革机制,及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分别为每千立方米2740元和2570元,仅高於目前进口 涣洲液化天然气(LNG)价格,大幅低於目前其他气源价格及使用国产液化天然气价格.因此,改革试点总体上不会推高两省(区)天然气价格水平。 二、2012年天然气市场将呈现“星价齐升"迫势 新走价机制有望在两三年在全国围推广 随着通胀被"按下龙头",资源品价格改革之潮汹涌而来:各地实施阶梯电价的听证会已是如火如荼, 天然气价改的消息又接踵而至。 天然气"十二五"规划的正式文件已经成型,正在等待国务院常务会议审批,预计不久后将对外公布。 促进天然气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扩大天然气消费量、构建合理的走价机制是制走天然气’十二五’规划的主要宗旨.预计,天然气"十二五"规划将包括以下容:扩大国天然气开采和国外天然气进口,以促进天然气供应的多样化,制走新的走价机制,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加大下游的天然气渠道建设等。 相比其他容,天然气走价机制改革更为民众关注。据悉,在天然气"十二五"规划发布的同时,天然气

28、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3]12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根据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总体要求,为逐步理顺天然气价格,保障天然气市场供应、促进节能减排,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在总结广东、广西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试点改革经验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天然气价格调整的基本思路和范围 (一)基本思路。按照市场化取向,建立起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为最终实现天然气价格完全市场化奠定基础。 为尽快建立新的天然气定价机制,同时减少对下游现有用户影响,平稳推出价格调整方案,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增量气价格一步调整到与燃料油、液化石油气(权重分别为60%和40%)等可替代能源保持合理比价的水平;存量气价格分步调整,力争“十二五”末调整到位。 (二)适用范围。天然气价格管理由出厂环节调整为门站环节,门站价格为政府指导价,实行最高上限价格管理,

供需双方可在国家规定的最高上限价格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门站价格适用于国产陆上天然气、进口管道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出厂价格,以及液化天然气气源价格放开,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需进入长输管道混合输送并一起销售的(即运输企业和销售企业为同一市场主体),执行统一门站价格;进入长输管道混合输送但单独销售的,气源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按国家规定的管道运输价格向管道运输企业支付运输费用。 二、天然气价格调整的具体安排 (一)增量气门站价格按照广东、广西试点方案中的计价办法,一步调整到2012年下半年以来可替代能源价格85%的水平,并不再按用途进行分类。广东、广西增量气实际门站价格暂按试点方案执行。 (二)存量气门站价格适当提高。其中,化肥用气在现行门站价格基础上实际提价幅度最高不超过每千立方米250元;其他用户用气在现行门站价格基础上实际提价幅度最高不超过每千立方米400元。 (三)居民用气价格不作调整。存量气和增量气中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此次均不作调整。2013年新增用气城市居民用气价格按该省存量气门站价格政策执行。 (四)实施时间。上述方案自2013年7月10日起执行。 三、相关问题

关于调整车用压缩天然气(CNG)销售价格的通知

合价商〔2010〕90号 关于调整车用压缩天然气(CNG)销售价格 的通知 各车用压缩天然气(CNG)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的通知》(发改电 [2010]211号)精神和省政府贯彻意见(皖政明电 [2010]2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理顺油气比价关系,缓解全市天然气供求矛盾,合理平衡天然气资源,保障市场供应,经市政府和省物价局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市车用压缩天然气(CNG)价格暂按与90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5.97元/升)0.6:1的比价关系,将现行的车用天然气(CNG)价格2.86元/立方米调整为3.58元/立方米。 二、经省物价局同意,省天然气公司和安徽中石油昆仑合燃压缩气有限公司对我市各车用压缩天然气(CNG)加气企业的车用天然气(CNG)批发价格(含税)暂定2.55元/立方米。

三、省天然气公司、安徽中石油昆仑合燃压缩气有限公司和 各车用压缩天然气(CNG)加气企业要认真做好工作,保障市场供 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 四、各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要加强对天然气价格政策的监督 检查,严厉打击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市场稳定;各级价格 监测部门要加强天然气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 时报告并会同有关部门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五、以上价格自2010年7月1日零时起执行。各车用天然气(CNG)经营企业接文后,及时到市物价局办理《经营性服务收费 许可证》变更手续,做到明码标价,亮证收费,接受用户监督。 六、国家、省价格主管部门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价格 车用压缩天然气 通知 抄送:省物价局,市政府办公厅,市建委、市交通局、市财政 局,各县区物价局。 合肥市物价局 2010年6月30日印发 共印100份

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一

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一 1、阶梯气价:将居民用气价分为三档。基本气价(一档)由现行2元/立方米调整为2.30元/立方米;二档价格为2.50元/立方米;三档价格为3.20元/立方米。一、二、三档气价比例为1:1.1:1.4。对持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证的用户,一档用气价格仍按现行价格执行。 2、阶梯气量:将居民用气量分为三档。第一档用气量每户每月30立方米以内(含30立方米);第二档用气量每户每月30到90立方米(含90立方米);第三档用气量每户每月90立方米以上。 天然气价为何调 为什么物价部门现在提出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调整民用天然 气价格,有何依据? 1、天然气输配成本增加 7年来,影响供气运营成本的各种因素,如工资薪酬、固定资产折旧、维修维护等都已经发生较大变化,导致运营成本上升。 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成本监审的规定,临沂市物价局聘请第三方———山东天元同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临沂分所对临沂中裕燃气有限公司、山东奥德燃气有限公司2012年至2014年8月经营情况进行了成本监审,三年平均运行输配成本为0.38元/立方米(不含税,加上税后为0.43元),加上购气成本1.72元/立方米,燃气公司单位平均含税成本为2.15元/立方米(盈亏平衡点),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倒挂。

2、天然气价比液化气低不少 临沂市城市居民使用的燃料能源主要为天然气和瓶装液化气,其中天然气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如果每户每月平均使用15立方米天然气,每月支出30元;使用液化气用户,按1个半月一瓶(12.5公斤),按现行市场销售价格每瓶95元计,每月比使用管道天然气多支出33元左右。 与可替代能源相比,作为优质清洁能源的天然气,长期处于价格偏低的水平。 3、调价有法律依据 根据《山东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物价部门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经营企业成本变动情况适时制定或调整天然气价格。”市区各燃气经营单位根据成本与价格现状,提出对天然气价格进行调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另外,今年上半年,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明确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快工作步伐,2015年底以前所有已通气城市均应建立起居民用气阶梯气价制度。今后凡制定或调整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的城市,要同步建立起阶梯气价制度。” 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二

城区天然气价格调整暨建立价格联动机制改革方案(最新)

城区天然气价格调整暨建立价格联动机制改革方案 为了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与可替代能源价格的动态价格调整机制,合理核定城镇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形成符合实际的燃气价格管理运行新机制。根据《X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X价商发〔X〕54号)文件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天然气价格调整暨建立价格联动机制要点 1.我县天然气价格按照用途分为居民用气价格、非居民用气价格和车用气价格三类,居民和非居民用气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管理,车用天然气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本次不涉及车用天然气价格调整。 2.居民配气价格与非居民配气价格暂不实行并轨。 3.城市管道燃气配气价格。依据成本监审结论,结合X县实际,参考周边县市价格水平,我县管道燃气居民配气价格确定为0.624元/m3;非居民配气价格确定为0.774元/m3。 4.居民用户建筑红线内用气设施按照法律规定由燃气企业提供运行维护成本及居民用户计量表到期更换费用已计入准许成本,核入配气价格之中,燃气经营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居民用户收取更换燃气表费、维修费、维护费等任何费用。 二、天然气价格调整暨建立价格联动机制具体内容 (一)居民用气各阶梯终端销售价格实行阶梯价格制度

居民用气量划分为三档。居民用气第一档销售价格由现行2.08元/m3调整为2.18元/m3,上调0.10元/m3;第二档用气价格执行第一档价格的1.2倍,为2.62元/m3;第三档用气价格执行第一档价格的1.5倍,为3.27元/m3。 居民用气范围为:居民生活用气、居民家庭独立采暖壁挂锅炉用气、福利院、养老院用气、各类学校、幼儿园用气以及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暖用气、市政集中供热企业供居民采暖用气;其他用气为非居民用气类别。 其中:各类学校、幼儿园、养老福利机构、城镇社区居委会等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暂不实行阶梯气价,价格标准在居民生活用气第一档气价基础上每立方米加价0.02元,即每立方米2.20元。 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暖用气、市政集中供热企业供居民采暖用气执行居民生活用气第一阶梯价格标准。市政集中供热范围有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的,由城市燃气企业与城镇集中供热企业协商确定居民与非居民用气量比例,分别执行居民集中供暖用气价格和非居民用气价格标准。 (2)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由现行2.45元/m3调整为2.33元/m3,下调0.12元/m3。 X县城市管道燃气终端销售价格表

最新整理发改委天然气调价通知.docx

最新整理发改委天然气调价通知 发改委天然气调价通知是由发改委协调发布的通知,并且由于是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所以通知的范围也会比较广。以下准备了两篇文章,可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下面发改委天然气调价通知由资料站提供。 发改委天然气调价通知一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x]1835号)规定,自201x年x月x日起调整全国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要求各地尽快理顺下游天然气销售价格。为疏导上游气价上涨影响,经市政府批准,决定调整本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管道天然气各类非居民销售价格统一上调0.42元/立方米。其中,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工商业用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3.65元/立方米,发电用气(含供暖、制冷)调整为3.09元/立方米,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供非居民用气)调整为3.04元/立方米。 二、执行居民天然气价格标准的各类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社区居委会等(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继续执行居民价格。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供应的居民用气价格不作调整。 三、放开车用气销售价格,由经营企业自行制定。 四、各燃气企业要认真做好调价宣传解释工作,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天然气价格政策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五、按照国家规定,调整后的非居民用气价格自201x年x月x 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201x年x月x日 发改委天然气调价通知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xxx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201x年x月,我委区分存量气和增量气调整了天然气价格。方案实施后,国内资源开发和海外资源引进速度明显加快,天然气供应能力显著增强;资源配置趋于合理,天然气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201x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总体安排,按照201x年实现与增量气价格并轨的既定目标,我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了进一步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价格调整具体安排 在保持增量气门站价格不变的前提下,适当提高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门站价格,具体为: (一)非居民用存量气门站价格适当提高。非居民用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400元。xxx、xxx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按与全国水平衔接的原则适当提高。调整后的各省(区、市)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见附表。 鉴于目前化肥市场低迷,化肥用气调价措施暂缓出台,待市场形势出现积极变化时再择机出台。用气化肥企业需承担冬季调峰责任。

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11-02-23 08:42 我要评论(0)大家都在问(32,852人参与) 【找法网价格法规】发布部门: 浙江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浙价电[2010]20号 各有关市、县(市、区)物价局,浙江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有关天然气发电企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0〕211号)规定,今年6月1日起进我省的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每方提高0.23元,部分气源在调后出厂基准价格基础上还将上浮10%;同时,今年7月1日起价格相对较高的川气入浙供气量大幅增加。受此影响,我省天然气购气费用提幅较大。为疏导气源价格上涨矛盾,经研究,并报省政府同意,决定适当调整我省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浙江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向各城市销售天然气的门站价格由现行每立方米2.09元调整为每立方米2.42元,向杭州半山发电有限公司销售天然气的门站价格由现行每立方米1.99元调整为每立方米2.32元,向其他天然气发电企业销售天然气的门站价格由现行每立方米2.08元调整为每立方米2.41元。 二、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自2010年7月15日(售气时间)起执行。 三、天然气城市门站价格调整后,各地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和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可根据现行的天然气价格管理权限作相应调整,但应从紧控制销售价格提价幅度。城市燃气企业应适当消化上游气源的增支成本,特别是收益较好的城市,要从紧控制提价幅度。居民用气价格调整,要严格控制在本次气价调整的额度内,并履行听证等相关程序。 四、各地要做好相关配套工作。一是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确保低收入群体不因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而过多增加负担。二是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要认真做好此次天然气价格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引导社会舆论准确把握相关政策规定,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三是为适应今后上游气价变动频次增加的需要,要抓紧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附件:浙江省天然气价格调整宣传提纲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 浙江省天然气价格调整宣传提纲

发改委天然气调价告诉

发改委天然气调价告诉 发改委天然气调价告诉是由发改委和谐发布的告诉,而且由所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所以告诉的规模也会比较广。以下小编预备了两篇文章,可供有需求的朋友参阅。下面发改委天然气调价告诉由材料站供给。发改委天然气调价告诉一各有关单位:依据国家展开变革委《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的告诉》(发改价格[201x]1835号)规则,自201x年x月x日起调整全国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要求各地赶快理顺下流天然气出售价格。为引导上游气价上涨影响,经市政府同意,决议调整本市非居民天然气出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告诉如下:一、本市管道天然气各类非居民出售价格一致上调0.42元/立方米。其间,本篇文章来自材料办理下载。工商业用气最高出售价格调整为3.65元/立方米,发电用气(含供暖、制冷)调整为3.09元/立方米,紧缩天然气加气母站(供非居民用气)调整为3.04元/立方米。二、履行居民天然气价格规范的各类校园、养老福利安排、社区居委会等(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持续履行居民价格。紧缩天然气加气母站供给的居民用气价格不作调整。三、铺开车用气出售价格,由运营企业自行拟定。四、各燃气企业要仔细做好调价宣扬解说作业,严格履行价格方针,不断进步服务质量和办理水平;各级价格主管部分要加强对天然气价格方针的监督查看,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五、依照国家规则,调整后的非居民用

气价格自201x年x月x日起履行。特此告诉。201x年x月x 日发改委天然气调价告诉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出产建设兵团展开变革委、物价局,我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我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201x年x月,我委区别存量气和增量气调整了天然气价格。计划施行后,国内资源开发和海外资源引入速度显着加速,天然气供给才能明显增强;资源配置趋于合理,天然气使用功率进一步进步。依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201x年深化经济体制变革要点使命的整体安排,依照201x年完成与增量气价格并轨的既定目标,我委会同相关部分研讨提出了进一步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的定见。现就有关事项告诉如下:一、价格调整详细安排在坚持增量气门站价格不变的前提下,恰当进步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门站价格,详细为:(一)非居民用存量气门站价格恰当进步。非居民用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进步400元。广东、广西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按与全国水平联接的准则恰当进步。调整后的各省(区、市)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见附表。鉴于现在化肥商场低迷,化肥用气调价办法暂缓出台,待商场局势呈现活跃变化时再择机出台。用气化肥企业需承担冬天调峰职责。(二)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居民生活用气、校园教育和学生生活用气、养老福利安排用气等(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门站价格此次仍不作调整。计划施行后新增用气城市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按该省(区、

全球天然气定价规则一览

全球天然气定价规则一览 全球天然气市场发展受限于地理上的区域分割,天然气国际贸易大多数是通过管线或船运达成交易,地理上的限制与昂贵的运输费用(长途国际管道建设和液化天然气船运费用)都在不同程度上限制了区域之间的贸易往来,使得天然气市场具有明确的区域特性,并形成了4个相互独立的自然天然气定价体系。 总结来自国际天然气联盟(IGU)公开的信息,这4个自然形成的天然气定价体系的特点是: 一、北美与英国:不同气源之间的竞争定价 北美(美国、加拿大)和英国实行不同气源之间的竞争定价。这3国政府以往都在一定水平上对井口价格进行干预,但随着天然气市场与监管政策的发展,供应端出现了充足并富有竞争力的多元供应,用户能够在众多供应商中自由选择,管输系统四通八达并实现了非歧视性的“第三方准入”。在此基础上,天然气作为商品的短期贸易在很大程度上庖代了长期合同。在北美形成了以亨利枢纽(Henry Hub)为核心的定价系统,在英国定价系统中也形成了一个虚拟平衡点(NBP)。尽管采用相同的商品定价机制,但北美与英国的天然气市场还是相互独立的。 二、欧洲大陆:与油价挂钩的定价政策 欧洲大陆采用的是与油价挂钩的定价政策来开展天然气贸易。这一模式源于荷兰在1962年针对格罗宁根(Groningen)超大气田天然气生产采取的国内天然气定价政策。该政策将天然气价格调整与3种石油燃料(柴油、高硫和低硫重质燃油)的市场价格按照百分比挂钩,然后根据“传递要素”进行调整来分担风险。这一模式随后被出口合同所采用,进而影响东北亚的LNG定价。欧盟虽然出台了多个天然气法令来建立统一的天然气市场,但由于国与国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管道与管道之间的分割,至今还没有做到像美国那样的自由准入和具有市场流动性。 三、东北亚:与日本进口原油加权平均价格(JCC)挂钩的定价 东北亚(日本、韩国、中国台湾、中国大陆)的LNG贸易定价体系源自日本。由于日本当年引进LNG主要是为了替代原油发电,因此在长期合同中采用了与日本进口原油加权平均价格(JCC)挂钩的定价公式。虽然这一定价方式已经不契合日本和亚太其他国家的市场现状,但目前尚无供需双方都能接受的其他方式,只能通过设定JCC封顶价格和封底价格的方式来规避风险。 四、俄罗斯与中亚地区:双边垄断的定价模式 俄罗斯与中亚地区采用双边垄断(垄断出口和垄断进口)的定价模式,通常采用政府间谈判来确定供应给非欧盟用户的天然气价格。 由于4大区域市场之间并没有相互交易及竞争的关系存在,故各区域市场的价格有极明显的差异。目前随着全球天然气开采区域与天然气消费区域的变化,以上形成的天然气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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