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一裁终局的劳动仲裁裁决何时生效
劳动仲裁庭审后多久下裁决书

劳动仲裁庭审后多久下裁决书出现劳动争议不要慌张,按照正规程序⾛,可很多⼈对劳动争议判决书还有些疑惑。
不知道开庭后多久会下劳动争议判决书?也对劳动争议判决书多久后才会⽣效存有疑问。
今天,店铺⼩编将会为您详细讲解关于劳动争议判决书的相关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纠纷开庭后多久下裁决书⼀般是三个⽉,最长的话可以延长六个⽉。
⼈民法院适⽤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案之⽇起三个⽉内审结。
⼈民法院适⽤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案之⽇起六个⽉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民法院批准。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61条的规定:⼈民法院适⽤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案之⽇起三个⽉内审结。
⼆、劳动纠纷法院下了判决书多久能⽣效根据法律规定:1、开庭多久能下判决书,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只有审限时间的规定。
2、⼀审,如果对⽅不上诉,判决书⽣效。
如果对⽅上诉,就不是最终的裁决。
3,申请执⾏的期间为⼆年。
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是什么(⼀)申请劳动争议调解程序1、劳动争议发⽣后,当事⼈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2、调解不成,当事⼈⼀⽅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当事⼈⼀⽅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劳动争议仲裁仲裁也称公断,仲裁作为企业劳动争议的处理办法之⼀,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法对争议双⽅当事⼈的争议案件进⾏居中公断的执法⾏为。
(三)申请劳动争议诉讼程序劳动争议诉讼是⼈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规的程序,以劳动法规为依据,按照劳动争议案件进⾏审理的活动。
1、依照现⾏法律规定,劳动者主要的法定维权渠道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劳动保障监察程序。
2、⽬前两个程序都存在各⾃的不⾜:(1)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劳动者需出庭举证、办理⽐较繁琐的仲裁诉讼⼿续,劳动者常常由于应诉能⼒不强导致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一裁终局典型案例解析

一裁终局典型案例解析一裁终局典型案例解析陕西劳动律师兰军伟一般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程序包括一裁两审,也即劳动仲裁和法院一审、二审,劳动仲裁系法定前置程序,劳动争议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对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不服,均可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2年5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确定了局部案件的一裁终局制度,那么,什么是“一裁终局〞?“一裁终局〞应当由谁来确定?劳资双方对于“一裁终局〞案件有何救济途径?笔者就此问题结合案例和相关规定进行一番梳理。
【案例】陈某于2022年4月15日进入一家商务咨询公司从事保洁工作,双方签订了期限截至2022年10月31日的劳动合同。
合同到期前,公司向陈某发出续签劳动合同的通知,公司表示愿意在维持原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情形下与陈某续签劳动合同,但陈某予以拒绝。
2022年10月31日陈某离职,陈某遂于2022年11月3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2022年5月1日至10月31日的超时加班工资差额508.2元,奖金1500元,劳动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金1900元,并按月工资1900元的标准支付2022年11月1日至裁决之日的误工费。
2022年12月3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公司支付陈某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900元。
并且裁决书载明:“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可自裁决书送达之日十五日内向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公司对此不服,遂于2022年12月14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不支付陈某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900元。
案件经过开庭庭审和辩论后,法院认为该案为一裁终局案件,遂决定将该案予以注销,如单位不服劳动仲裁,应向中级起诉要求撤销裁决。
【评析】〔一〕哪些案件为一裁终局案件?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以下劳动争议,除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劳动仲裁公司不能上诉的情形

劳动仲裁公司不能上诉的情形摘要:一、劳动仲裁公司上诉的相关法律规定二、公司不能上诉的具体情形1.终局裁决的案件2.调解书生效后的案件三、应对公司上诉的策略1.积极委托专业律师应诉2.申请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正文:劳动仲裁公司不能上诉的情形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公司方在某些情况下是不能上诉的。
这些情形主要包括:一、劳动仲裁公司上诉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
在劳动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并非所有劳动仲裁裁决都可以被上诉。
在以下情形中,公司方不能上诉:二、公司不能上诉的具体情形1.终局裁决的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劳动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方无权上诉。
2.调解书生效后的案件: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进行调解。
一旦调解书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方同样不能上诉。
三、应对公司上诉的策略在公司方不能上诉的情况下,劳动者如何应对以保障自身权益呢?以下是一些建议:1.积极委托专业律师应诉:在劳动仲裁胜诉后,公司方上诉至法院,劳动者也应积极应对。
委托专业律师进行应诉,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维护。
2.申请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在诉讼过程中,可以申请法院判决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
这样,即使公司方上诉,劳动者也无需担心诉讼费用的问题。
总之,在劳动仲裁公司不能上诉的情形下,劳动者应当保持冷静,积极应对。
通过委托专业律师应诉和申请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为自己的权益保驾护航。
劳动仲裁裁决书何时生效

问:劳动仲裁裁决书何时生效?答:劳动仲裁裁决书分两种,终局裁决书和非终局裁决书,生效时间不同:1)终局裁决书:在裁决书作出之日发生法律效力,但劳动者收到裁决书的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劳动者起诉后又撤诉的,裁决书在法院准予撤诉裁定书送达之日起生效。
劳动者申请强制执行,用人单位不服终局裁决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期间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对已进入执行程序的仲裁裁决中止执行。
用人单位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的申请,被人民法院驳回后,人民法院应当恢复对该裁决的执行;终局裁决被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并且,收到终局裁决书后,劳动者起诉的,法院将不受理企业的撤销裁决的申请,只有劳动者起诉被驳回或者劳动者撤诉的,企业才能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仲裁裁决书中既有终局裁决事项又有非终局裁决事项的,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法院按非终局裁决处理。
2)非终局裁决:当事人未起诉的,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满15日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对裁决书中部分事项起诉的,仲裁裁决也不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是对多个劳动者的,对未起诉的劳动者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对起诉的劳动者不发生法律效力。
参考法规: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第49条、第50条;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8条、第21条;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18条。
例:李娜与北京某民营企业签订了3年劳动合同,岗位是财务会计,月工资4,000元。
工作2年后,李娜在上班途中出交通事故,住院治疗其间发现公司没有按自己的工资标准缴纳相关社会保险。
李娜多次打电话跟公司人事部及公司经理交涉,要求补足自己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无果。
无奈之下,李娜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仲裁庭调查审理后终局裁决支持了李娜的要求。
由于公司明确表示不履行裁决,李娜在收到仲裁裁决书的第2天即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3.01.18•【文号】法释[2013]4号•【施行日期】2013.02.01•【效力等级】司法解释•【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民事诉讼综合规定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已于2012年12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2012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6次会议通过)法释〔2013〕4号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第一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无管辖权为由对劳动争议案件不予受理,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经审查认为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案件确无管辖权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经审查认为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有管辖权的,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仲裁,并将审查意见书面通知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仍不受理,当事人就该劳动争议事项提起诉讼的,应予受理。
第二条仲裁裁决的类型以仲裁裁决书确定为准。
仲裁裁决书未载明该裁决为终局裁决或非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服该仲裁裁决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经审查认为该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的,基层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二)经审查认为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基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告知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终局裁决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终局裁决是什么一裁终局制度是劳动争议经仲裁庭裁决后即行终结的制度。
包括五层含义:一是劳动者对本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一裁终局有范围限制。
一裁终局仅限于小额和标准明确的仲裁案件;三是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四是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争议事项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在企业中可能公司和职工会出现劳动争议,那么就会通过司法部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会用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有关这方面的资料,可以让大家更多的了解有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终局裁决的内容。
▲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终局裁决一裁终局制度是劳动争议经仲裁庭裁决后即行终结的制度。
包括五层含义:一是本条中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是指本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对本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一裁终局有范围限制。
一裁终局仅限于小额和标准明确的仲裁案件;三是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四是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争议事项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五是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适用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有两类:一是小额仲裁案件;二是标准明确的仲裁案件。
这两类案件在全部劳动争议案件总数中所占比例较大,也正因为如此,一裁终局可以解决多数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周期长的问题。
国家劳动标准是指国家对劳动领域内规律性出现的事物或行为进行规范,以定量或定性形式所作出的统一规定。
我国对劳动标准建设一直相当重视,初步形成了以劳动法为核心的劳动标准体系,基本涵盖了劳动领域的主要方面。
国家劳动标准包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
国家劳动标准具有以下特点:(1)通过规范性文件加以规定。
(2)标准明确。
往往是用定量的方式加以规定。
(3)适用范围广泛。
涵盖了劳动领域的主要方面。
▲二、申请仲裁提交的材料(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提交正本一套,并按被申请人数提供副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7年12月29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第三条解决,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发生,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发生,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发生,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七条发生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全文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

全⽂解析最⾼⼈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 关于全⽂解析最⾼⼈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是什么,有什么法律规定?也许很多⼈都还不清楚,接下来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些知识供⼤家参考⼀下,⼀起来看看下⾯的内容吧。
全⽂解析最⾼⼈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违反其规定,将导致合同⽆效或不成⽴,虽然违反该规定,但若使合同继续有效并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只是损害当事⼈利益的,应属于取缔性规定。
故笔者认为,⽤⼈单位和劳动者就⽀付⼯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等达成⼀致,但该标准低于法律规定标准的,并不应认为⽆效。
⽽如果协议存在重⼤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可以请求依法撤销。
第⼗⼀条劳动⼈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调解书已经发⽣法律效⼒,⼀⽅当事⼈反悔提起诉讼的,⼈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朱政侯毅律师解析】此条明确劳动⼈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已经发⽣法律效⼒调解书具有不可诉性,当事⼈反悔提起诉讼的,⼈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但符合法定情形的,当⼈事有权请求⼈民法院对该调解书予以撤销或变更,撤销后当事⼈有权就劳动争议起诉。
第⼗⼆条劳动⼈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或仲裁裁决,当事⼈直接提起诉讼的,⼈民法院应予受理,但申请仲裁的案件存在下列事由的除外:(⼀)移送管辖的;(⼆)正在送达或送达延误的;(三)等待另案诉讼结果、评残结论的;(四)正在等待劳动⼈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的;(五)启动鉴定程序或者委托其他部门调查取证的;(六)其他正当事由。
当事⼈以劳动⼈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为由提起诉讼的,应当提交劳动⼈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受理通知书或者其他已接受仲裁申请的凭证或证明。
【朱政侯毅律师解析】劳动仲裁的特点之⼀是可以将劳动纠纷在最初阶段予以较快较好的化解,避免当事⼈进⼊诉讼程序,减少当事⼈的诉累,让当事⼈在较短时间内得到合法的补偿,为此《中华⼈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起四⼗五⽇内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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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裁终局制度
所谓一裁终局制度,是指仲裁机构对申请仲裁的纠纷进行仲裁后,裁决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制度。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之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及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何时生效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分终局裁决和非终局裁决,无论是终局裁决还是非终局裁决,员工如不服裁决均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基层法院起诉;对于企业来说,如不是终局裁决,企业不服的话,也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如是终局裁决的话,企业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
因此,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并非一经作出即生效。
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法律规定,至少我们不用害怕自己的薪酬问题得不到解决,差的就只是时间的问题了,若得不到解决我们还可以再次通过法律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