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康怡一生个人住院费用医疗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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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太平盛世长健医疗保险条款(A)

太平洋太平盛世长健医疗保险条款(A)

太平洋太平盛世长健医疗保险条款(A)太平盛世长健医疗保险(A)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本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合法有效的声明、体检报告书、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有关书面文件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一、投保人: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均可作为投保人投保本保险。

二、被保险人:凡16至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人,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保险责任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负下列保险责任:一、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复效后180天内,初次进行了本合同列明的重大手术或初次身患本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复效180天后,初次进行了本合同列明的重大手术或初次身患本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的5倍给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身故,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第四条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患或进行本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的,或者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人不负保险金给付责任:一、投保时已患有的重大疾病或因投保时已患有的疾病而进行的重大手术;二、被保险人的犯罪行为;三、被保险人斗殴、醉酒、自杀、故意自伤身体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四、被保险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及驾驶无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五、战争、军事行动、暴乱及武装叛乱;六、艾滋病、感染艾滋病病毒期间所患重大疾病或进行的重大手术;七、先天性疾病;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引起的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

发生第一项情形时,保险人不退还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发生其余各项情形导致本合同终止时,如为趸缴方式的,保单生效未满2年,保险人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予投保人,保单生效已满2年,保险人将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如为年缴方式的,投保人未缴足2年保险费,保险人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予投保人,投保人已缴足2年以上保险费,保险人将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附件2: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医疗保险....日额....康逸.............,对.“.平安附加..人生住院您拥有的重要权益签收合同后10日内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1.4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险合同提供的保障……………………………………………2.2您有退保的权利……………………………………………………………………………7.1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保险条款设置有一定时间的等待期,请您注意…………………………………………2.2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详见条款正文中背景突出显示的内容……………………………………………………………………2.2、2.3、3.2、8.2、9.5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7.1您应当按时支付保险费……………………………………………………………………4.1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3.2请留意条款所称医院的特定含义…………………………………………………………9.6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9若您申请解除本附加险合同,主险合同必须同时申请解除……………………1.4、7.1主险合同的某些变动会导致本附加险合同效力终止……………………………………8.3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险种简称:康逸住院险种代码:971平安附加康逸人生住院日额医疗保险条款(平保寿发[2011]116号,2011年5月呈报中国保监会备案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您与我们的合同1.1 合同订立“平安附加康逸人生住院日额医疗保险”(以下简称“本附加险合同”由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险合同”投保人提出申请,经我们同意而订立。

太平e家安康百万医疗保险计划

太平e家安康百万医疗保险计划

太平e家安康百万医疗保险计划摘要:1.太平e 家安康百万医疗保险计划概述2.保险内容及特点3.适用人群4.保障范围及限制5.费用及支付方式6.购买渠道及注意事项正文:太平e 家安康百万医疗保险计划是由太平人寿保险公司推出的一款具有高保障、低保费特点的保险产品。

该保险计划旨在为广大家庭提供全面的医疗保障,避免因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带来的巨额医疗费用而陷入经济困境。

一、太平e 家安康百万医疗保险计划概述太平e 家安康百万医疗保险计划具有较高的保障额度,最高可达100 万元。

该保险计划采用一年期缴费方式,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障期限。

此外,太平e 家安康百万医疗保险计划还具有灵活的投保方式,客户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进行购买。

二、保险内容及特点1.高保障额度:最高保障额度可达100 万元,让客户在面对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时,可以得到充足的经济支持。

2.低保障费用:太平e 家安康百万医疗保险计划的保费较低,客户可以用较低的成本获得高额的保障。

3.丰富的附加险种: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附加险种,如重疾险、意外险等,实现个性化保障。

三、适用人群太平e 家安康百万医疗保险计划适用于广大家庭,尤其是家庭经济支柱者和有子女、老人的家庭。

这类人群在面临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时,更需要充足的经济保障来维持家庭生活。

四、保障范围及限制太平e 家安康百万医疗保险计划的保障范围包括:住院费用、手术费用、特殊疾病费用、重大疾病费用等。

需要注意的是,该保险计划对部分自费药品、进口药品和高价诊疗项目不承担保障责任,客户在购买时需仔细阅读保险条款。

五、费用及支付方式太平e 家安康百万医疗保险计划的保费根据客户的年龄、性别和保障需求等因素而定。

客户可以通过线上支付、线下支付等方式完成保费缴纳。

在保险期间内,客户如发生保险事故,可按照保险条款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将在收到理赔申请后进行审核并支付相应理赔款项。

六、购买渠道及注意事项客户可以通过太平人寿保险公司官方网站、客服热线、保险代理人等渠道购买太平e 家安康百万医疗保险计划。

太平高诊无忧终身医疗保险条款

太平高诊无忧终身医疗保险条款

第二十四条 重大疾病种类和释义.............................................................................................................................................. 8
第四条
保险责任 ............................................................................................................................................................................................................................................................................................... 5
第九条
第二部分 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 ........................................................................................................................ 3
第三条
基本保险金额 ......................................................................................................................................................... 3

1094太平附加福康安心住院津贴医疗保险条款

1094太平附加福康安心住院津贴医疗保险条款

太平附加福康安心住院津贴医疗保险条款(2009年1月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目录第一部分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 (2)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2)第二条投保范围 (2)第二部分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 (2)第三条基本保险金额 (2)第四条保险责任 (2)第五条责任免除 (2)第六条保险责任的开始和保险期间 (3)第三部分如何交纳保险费 (3)第七条保险费的交纳 (3)第八条保险费率的调整 (3)第四部分如何申请保险金 (3)第九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3)第1页,共4页4 4 4 4 4 4第十条申请时效...........................................................................................................................................................第十一条申请所需的材料...............................................................................................................................................第五部分您还享有哪些权益...........................................................................................................................第十二条保险合同的解除权...........................................................................................................................................第六部分您必须了解的其它事项...................................................................................................................第十三条保险合同的终止...............................................................................................................................................第一部分 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本附加合同依您的申请,可附加于我们提供的主合同之上,经我们审核同意,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中列明后生效。

平安E生保个人住院医疗保险条款

平安E生保个人住院医疗保险条款

-4-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平安e 生保个人住院医疗保险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平安e生保个人住院医疗保险条款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您与我们的合同1.1合同构成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书、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附加险合同、其他书面或电子协议都是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

“平安e生保个人住院医疗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为“本主险合同”。

1.2合同成立与生效您提出投保申请,我们审核您的投保申请和被保险人健康状况后同意承保,本主险合同成立。

本主险合同自我们同意承保,并签发保险单时开始生效,我们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时间以保单记载的起讫时间为准。

1.3投保年龄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见7.1)计算。

本产品接受的首次投保年龄为0周岁至65周岁,投保时被保险人为0周岁的,应当为出生满28日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

被保险人年满99周岁前(含99周岁),如您在上一个保险期间届满60日内提出重新投保申请且经我们审核符合承保条件的,我们仍然同意承保。

如您在上一个保险期间届满60日后提出重新投保申请,视为首次投保,需要重新核保,投保成功的需要重新计算等待期。

1.4保险区域本主险合同的保障区域为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

1.5犹豫期自您签收本主险合同或收到本主险合同电子保险单次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

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主险合同,如果您认为本主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主险合同,我们将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

解除本主险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见7.2)。

自我们收齐上述资料时起,本主险合同即被解除,犹豫期内解除保险合同的,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见7.3)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6保险期间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

保险期间届满后,若您要继续享有本产品提供的保障,您需要重新投保。

太平超e保2019医疗保险条款

太平超e保2019医疗保险条款一、一般医疗保险金1、住院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括床位费、医生诊疗费、治疗费、手术费、药品费、检查化验费、护理费、膳食费、救护车费。

2、特定门诊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疾病接受特定门诊治疗,在保险期间内实际发生的特定门诊医疗费用,包括肾透析治疗、恶性肿瘤(化学疗法、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肿瘤靶向疗法、质子重离子疗法)、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

3.门诊手术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疾病接受门诊手术治疗,在保险期间内实际发生的门诊手术医疗费用。

4.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接受住院治疗,在住院治疗前7日(含住院当日)和出院后30日(含出院当日)内,因与该次住院相同原因而接受门急诊治疗时实际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

二、重疾医疗保险金1、住院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100种重疾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括床位费、医生诊疗费、治疗费、手术费、药品费、检查化验费、护理费、膳食费、救护车费。

2、特定门诊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100种重疾接受特定门诊治疗,在保险期间内实际发生的特定门诊医疗费用,包括肾透析治疗、恶性肿瘤(化学疗法、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肿瘤靶向疗法、质子重离子疗法)、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

3.门诊手术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100种重疾接受门诊手术治疗,在保险期间内实际发生的门诊手术医疗费用。

4.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100种重疾经医院诊断必须接受住院治疗,在住院治疗前7日(含住院当日)和出院后30日(含出院当日)内,因与该次住院相同原因而接受门急诊治疗时实际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

附加乐享安康住院补贴医疗保险条款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乐享安康住院补贴医疗保险条款阅 读 指 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附加险...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本附加险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3 您有退保的权利………………………………………………………………………………………………………5.2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本附加险合同有责任免除条款,请您注意....................................................................................2.4 主险合同终止时,本附加险合同同时终止....................................................................................5.1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5.2 本附加险合同的某些事项适用主险合同条款,请您注意..................................................................6.3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7)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附加险条款。

条款目录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1.1 合同订立1.2 合同构成1.3 合同成立与生效1.4 投保年龄2.我们提供的保障2.1 保险金额2.2 保险期间2.3 保险责任2.4 责任免除3.保险金的申请3.1 受益人3.2 保险金申请3.3 保险金给付3.4 诉讼时效4. 保险费的支付4.1 保险费的支付5.合同终止与解除5.1 合同终止 5.2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6.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6.1 急危重病及转院6.2 年龄错误6.3 适用主险合同条款7. 释义7.1 意外伤害7.2 住院治疗7.3 实际住院天数7.4 保单年度7.5 单次住院7.6 重症监护病房7.7 醉酒7.8 斗殴7.9 毒品7.10 酒后驾驶7.11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7.12 无有效行驶证7.13 机动车7.14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7.15 遗传性疾病7.16 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7.17 非处方药7.18 职业病7.19 特定传染病7.20 地方病7.21 潜水7.22 攀岩7.23 探险7.24 武术比赛7.25 特技表演7.26 现金价值7.27 有效身份证件7.28 情形复杂7.29 病情稳定附件九: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乐享安康住院补贴医疗保险条款(2011年6月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附加乐享安康住院补贴医疗保险”简称“附加乐享安康补贴”。

泰康安康无忧住院费用医疗保险条款阅读指引-泰康人寿

泰康安康无忧住院费用医疗保险条款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凡条款已有约定的,以条款约定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在犹豫期内您若要求解除合同,我们仅扣除工本费 …………………………………………………………1.5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 ……………………………………………………………………2.4 您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5.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2.2 本合同设有等待期 ............................................................................................................2.3 我们给付保险金时遵循补偿原则 ..........................................................................................2.5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2.6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 ....................................................................................3.2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6.1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7)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健康保险条款范本

健康保险条款范本一、总则1.保险合同的订立本保险合同由______(以下简称“被保险人”)与______(以下简称“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自愿签署。

保险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为生效。

2.适用法律本合同的解释与适用均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二、保险责任1.保障内容保险公司承诺在被保险人发生以下情况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付:o因疾病或意外导致的住院费用;o重大疾病的赔付;o门诊治疗费用(视具体条款而定);2.免赔条款以下情况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o被保险人故意自残;o违法行为导致的意外;o保险合同中明确列出的免赔疾病或情形;3.等待期所有保险责任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后开始生效。

三、保险金额和保险费1.保险金额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为______元,具体情况视投保时的选择而定。

2.保险费支付被保险人应在每个保险周期开始之前支付保险费,具体标准为______元。

如未能按期支付,保险公司有权中止保险合同。

四、索赔流程1.索赔通知被保险人应在发生保险事故后的______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索赔资料清单索赔时需提交以下资料:o医院发出的诊断证明;o住院手续及费用单据;o被保险人个人身份证明文件;o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

五、合同的变更与终止1.合同变更双方可协商一致,对合同内容进行书面修改。

任何变更应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终止本合同因下列情况终止:o双方协商一致;o被保险人死亡;o保险公司因其他任何合法理由终止合同。

六、争议解决如因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______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本条款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

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内容为健康保险条款范本,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及补充。

请谨慎使用,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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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康怡一生个人住院费用医疗保险条款太平洋康怡一生个人住院费用医疗保险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保险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一、投保人: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均可作为投保人投保本保险。

二、被保险人:凡投保时年满2周岁至 70 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自本合同生效90天后因罹患疾病,并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一、被保险人每次住院发生的合理的、必要的且符合本保险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范围内的药费、床位费、治疗费、护理费、手术费、检查费、输血费和救护车费,保险人在以上各项费用保险金额内承担85%的给付责任。

单次住院的平均每日药费限额、平均每日床位费限额以及药费、床位费、治疗费、护理费、手术费、检查费、输血费、救护车费的保险金额根据投保时选择的档次确定。

二、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开始住院治疗,至保险期满时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人继续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最长至保险期满之日起第30日止。

第四条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导致被保险人住院治疗的,保险人不负保险金给付责任:一、保险单签发前已发生的,并且投保人在投保单中未如实告知的伤害或疾病;二、投保人故意致被保险人患病或伤残,被保险人故意自致的疾病或伤残;三、被保险人的犯罪或拒捕行为;四、被保险人殴斗、饮酒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或滥用政府管制药品;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或助动交通工具;六、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七、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性病;八、被保险人罹患先天性疾病、先天性畸形;九、精神病、职业病、特定传染病、地方病及进行美容整形手术、矫形、变性手术;十、被保险人怀孕、流产、堕胎、分娩(含剖腹产)、避孕、节育绝育手术、治疗不孕不育症、人工受孕及由此导致的并发症;十一、被保险人的一般健康检查或疗养、康复,以及以捐献身体器官为目的的医疗行为;十二、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探险、武术、摔跤、特技、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或活动;十三、被保险人支出的药费、床位费、治疗费、护理费、手术费、检查费、输血费和救护车费中依法应由第三者赔偿的部分,但肇事者逃逸或无赔偿能力的除外。

十四、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恐怖行为及武装叛乱;十五、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第五条保险期间本保险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保险人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日24时止。

第六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本保险的单次住院保险金额分为五个档次(见表一),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档投保。

本保险的保险费(见表二)根据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的投保档次、被保险人在投保时的实际年龄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投保人在投保时一次缴清保险费。

续保时,投保人应按续保时被保险人实际年龄对应的缴费标准缴纳保险费。

保险人保留调整本保险费率的权利。

第七条续保和保证续保保险期满后30日内,投保人再次投保本保险且保险金额不增加,经保险人审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的,视为续保。

续保合同自上一保单年度终止日的次日零时起生效。

续保合同不设第三条中所指的90天疾病责任豁免期。

保险期满30日后投保人再次投保本保险,或者再次投保时上调保险金额的,均视为重新投保。

连续续保满两年,投保人在第二次续保的保险期满后30日内申请保证续保,经保险人审核同意、确定续保条件, 在投保人缴纳保险费后,可保证续保。

保证续保后,保险人不得因为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或职业变更原因而终止本保险合同或变更续保条件。

保证续保后,投保人如未能在保险合同期满后30日内缴纳续期保险费的,保证续保终止。

保证续保时被保险人年龄与享有保证续保期限关系表:年龄保证续保期限5周岁-40周岁最高至70周岁41周岁-55周岁最高至60周岁56周岁-70周岁不享有保证续保第八条如实告知订立本合同时,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保险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有权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如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或终止保证续保。

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或终止保证续保;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退还未满期保险费。

第九条受益人的指定与变更本保险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或其指定的受益人。

第十条保险事故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应于被保险人入院后五日内通知保险人。

否则,若由于延迟通知导致必要的证据丧失或事故性质、原因无法认定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由于延迟通知导致需要增加额外勘查和检验等费用,才能确定原因或事故性质的,保险人由此增加的额外勘查和检验等费用应从所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通知延迟除外。

被保险人每次住院超过十五天者,须向保险人提出书面申请。

否则,保险人有权对被保险人每次住院十五天后的医疗费用不承担给付责任。

第十一条保险金的申请一、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罹患疾病住院治疗的,应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于出院后三十日内,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明和资料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1、保险单;2、被保险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3、由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附有必要病理检查、化验检查、血液检验及其它诊断报告的疾病诊断证明书、病历、住院证明、出院小结、医疗费用原始发票、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等;4、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5、已使用过救护车的,还需提供救护车费用原始发票。

二、若被保险人委托他人申领保险金,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三、保险人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条第一、二项所列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四、保险人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本条第一、二项所列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以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五、被保险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二条年龄确定与错误处理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

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在投保单上填明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如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按下列规定处理:1、被保险人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

2、被保险人申报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的实缴保险费少于应缴保险费,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缴保险费及利息;或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缴保险费和应缴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3、被保险人申报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缴保险费多于应缴保险费,保险人应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投保人。

第十三条地址变更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有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保险人将按本合同注明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

第十四条合同内容变更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

变更时应当由保险人在原保险单上予以批注或附贴批单,或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第十五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投保人于本合同成立后,可书面通知保险人要求解除本合同。

一、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之日起10日内要求解除合同的,自保险人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保险责任终止,本合同自始无效。

保险人扣除工本费10元后退还已收全部保险费。

如保险人已承担体检费用的,还应扣除体检费。

二、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之日起10日后要求解除合同的,自保险人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保险责任终止。

保险人于收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30日内退还未满期保险费。

三、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保险单;2、保险费收据;3、解除合同申请书;4、投保人身份证明。

四、已领取过保险金的,不得要求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争议处理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在合同约定时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提交保单签发地或就近的仲裁委员会仲裁,适用该仲裁委员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医疗费用保险补偿原则本合同为医疗费用保险合同,被保险人通过任何途径(包括本保险)所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金额总和以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本保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医疗费用金额为限。

第十八条其他事项一、被保险人须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急、危重病人不受此限,但经急救病情稳定之后,必须转入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被保险人因医疗条件限制,确需转院治疗,必须有转出医院主治医师以上级别人员签署的会诊报告及转院证明,并经保险人同意后方可转院治疗。

第十九条释义住院:指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而入住医院正式病房进行治疗,并办理正规入出院手续,不包括入住门诊观察室、家庭病床、其他挂床住院及不合理的住院。

单次住院:被保险人因同一种疾病或意外伤害住院治疗,前次出院与再次入院之时间间隔未超过30天者,视为单次住院。

药费:指住院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保单签发地政府颁布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费用。

床位费:指住院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保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住院床位费。

治疗费:指住院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保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治疗费、材料费、诊疗费、注射费、输液费、输氧费。

护理费:指住院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保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护理费。

手术费:指住院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保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手术相关费用,包括手术费、麻醉费、材料费。

检查费:指住院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保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检查、检验、化验(包括试剂费)和摄片费用。

输血费:指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保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血液制品费用,包括全血、血浆、红细胞悬液、单采血小板、浓缩白细胞、浓缩血小板、洗涤红细胞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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