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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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探析

徐海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教授,民商法博士

关键词: 网络/著作权/保护/措施

内容提要: 分析了网络环境下著作权法面临的新问题,介绍了国外对于复制行为的规定,并阐述了网络侵权的主要形式及其法律认定,提出了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管理的措施。

1 引言

著作权,亦称版权,作者依法对其创作的作品享有的权利,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具体的讲是指作者依法对自己著述和创作的文学、艺术及科学技术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法的第三条对作品的三个要素做了明确的规定。第一,须有文学、艺术或者科学的内容;第二,须有独创性;第三,须能以物质形式固定下来并能被复制。

信息数字化技术被认为是产生于我们这个时代最伟大的信息处

理技术之一,所谓信息的数字化就是靠计算机技术把一定形式,如文字、数值、图形、图像(静止或活动的)、声音等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并转换成二进制数字编码,以对它们进行组织、加工、存储,采用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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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输技术加以传递,并在需要时把这些数字化了的信息再还原成文字、数值、图形、图像和声音的技术。由此产生的数字作品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具有传统形式的作品通过数字化转换而形成的数字化表达,称之为数字化作品(DigitizedWords)。另一类创作之时就是以数字形式表达的作品,称之为数字式作品(DigitalWorks),包括数据库

以及一些多媒体节目。如今,网络技术的发展已触及到人们生活的每一领域,并且日益广泛地渗透到社会公众的日常生活。一方面大大拓宽了公众获得信息的途径,另一方面使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变得更为广泛和难以捕捉。

2 网络侵权的主要形式及其法律认定

我国著作权法是1990年9月7日公布,1991年6月1日实施的。当时因特网尚处于萌芽状态,因此,没有对网上作品的著作权制定相

应的条文。

2.1网络侵权的主要形式

2.1.1数字化。即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进行数字化,以便供网络传输或制作成为数据库。它将是未来时代使用作品的一种重要形式,充分满足了利用作品以及获取多种利益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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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上载到网络上。即将数字化后的作品或者本身就是以数字形式存在的作品上载到网络上(及输入作为网络服务器的计算机中),一旦将作品上载到网络中,根据网络特性,在世界上任何地点、任何时间,都可以通过与网络相连接的计算机得到该作品。

2.1.3用于商业目的。即在网站的网页或广告中使用受著作权保护的图像或者音乐作为背景图案或音乐。

2.2网络侵权的认定

我国著作权法第10条中规定了著作权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复制权是著作权人享有的最重要、最基本的财产权之一。认定复制必须具备两个条件。首先,此行为应采用一定的方式对原作品内容的全部或部分重复制作。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对复制的认定包括扫描,键盘输入以及储存等复制方式。其次,该重复制作必须有一定的表现形态,能让人感知到原作品创作内容的存在。国家版权局“国权(1999)45号”文《关于制作数字化制品的著作权规定》第2条也已明确界定:“将已有作品制成数字化制品,不论已有作品以何种形式表现和固定,都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所称的复制行为。

2.2.1在将传统作品数字化的过程中,并没有进行创作性的工作,数字化后的作品,没有改变其根本属性,因此可以认定是一种复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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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将数字信息存储于磁盘(diskette)、硬盘(disk)及脱机的数字存储器,由于经过电脑的运作,也能被人所感知,所以也应认定属于复制行为。

2.2.3把数字信息存储于内存、缓冲区等,信息存在的时间短暂,这种暂时的复制也应认定为复制,其理由:第一,暂时复制符合复制的条件,暂时存储的结果仍是对作品内容的一种复制,人们同样可以通过计算机的显示器、音箱等感知作品,人们甚至还可以对它进行修改,增删;第二,作为保护人类智力成果的著作权法,应该及时对网络时代作品的形态和传播方式进行保护,发挥其对网络信息保护、规范和促进的作用;第三,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作品的利用会越来越多地依赖于暂时复制,那么不把暂时复制置于复制权的控制之下,著作权人的权利保护将无法保证。

3 国外著作权法对复制的规定及限制

复制权是著作权人决定是否复制或许可他人复制并由此获得报酬的权利,是著作财产权中最重要的一项权利。《伯尔尼公约》第9条第一款规定,复制权是指受本公约保护的著作权人享有授权或以任何方式和采取任何形式(不论永久或暂时)直接或间接复制这些作品的专有权利。《世界版权公约》第4条之二第1款规定,保证作者经济利益的各种基本权利,其中有准许以任何方式复制等专有权利。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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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版权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对作品进行复制是每一种版权作品之版权都禁止的行为。其中第17条第2款规定复制系指以任何物质形式再现作品,此种复制包括利用电子手段将作品存贮于任何介质中。第17条第6款又规定,对任何作品的复制都包括制作暂时性或附属于作品其他用途的复制件。美国版权法第101条定义“复制件”是除录音制品外,作品以现在已知或以后发展的方法固定于其中的物体,通过该物体可直接或间接地借助于机器或装置感知、复制或用其他方式传播该作品。1995年,美国政府发表的《知识产权与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白皮书和1996年8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TO)提出的《关于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的条例》实质性条款的基础提案中,都明确规定“作品的数字化属于复制”。

综观国外著作权法,对于复制的规定一般都有以下基本特点:第一,作品内容的再现性,使用人利用作品时没有改变作品的内容,同时未隐匿变更作品的出处;第二,作品表达形式重复,即指使用人通过物质形式再次制作同一作品的表达形式;第三,作品复制行为是非创造性,使用人再现作品内容与重复作品表达形式时没有进行创造性劳动。

同时各类国外著作权法又明确规定,无论复制基于任何事由,均不为商业目的。均规定了暂时复制仍属于复制行为。国外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第一,是以个人使用目的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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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量作品;第二,是为课堂教学目的复制少量作品;第三,是为图书馆保存与替代需要复制少量作品;除此之外,还包括广播节目的临时录制,计算机为保存备有软件的个别复制等。其中美国的版权法第107条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该条规定在任何特定的情况下,一部作品的使用是否合理,要考虑的因素应当包括:第一,使用的目的和性质,包括这种使用是具有商业性质或者是为了非营利的教育目的;第二,有版权作品的性质;第三,同整个有版权作品相比所使用的部分的数量和内容的实质性;第四,这种使用对版权作品的潜在市场或价值所产生的影响。

4 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管理的措施

随着网络的普及,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管理日益重要。网络的迷人之处就在于其自由流通的丰富信息资源,不考虑网络的特殊性,一味强调著作权保护,就会限制信息的传播,一方面“作品的数字化”属于复制行为;另一方面,将作品数字化的过程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资金,作品一旦数字化并存在于计算机服务系统,在网络上传输的费用较作品传统形式的相应费用远为低廉。如果不予以一定形式的保护,将使有意投资者望而却步,从而导致数字技术在这一领域不能广泛应用。目前我国已加入WTO,因此我国的著作权法的修订应借鉴国际上的先进经验,尽快与国际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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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建立我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

该机构具有对科学、文学、艺术作品以及制作多媒体,数据库等汇编作品的管理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著作权集体管理(CollectiveAdministrationofCopyright)是指著作权人(包括邻接权人)以信托的方式把自己的权利转让给管理团体,由管理团体与作品的利用者缔结合同或由管理团体对侵权者依法采取对策。其中我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的具体措施可以考虑到,科学、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人对其作品在进入数字化前进行一次性权利转让这一条款。这样既保证了著作权人的经济效益,又可以方便更多的人从网络上获得知识,以促进经济文化的发展。

90年代初,日本就注意到数字时代著作权的保护问题,提出了建立“著作权权利信息集中机构”的构想,信息集中机构收入的信息包括权利人姓名(名称)、地址,作品名称、类型,保护期、许可条件等。利用者只需按规定缴纳版税,就能任意访问受著作权保护的大量作品信息,高效率地得到使用许可,使利用者只需与一个机构打交道就解决了所有著作权问题。

4.2确定数字化作品、多媒体、数据库保护年限

如美国的《信息汇集反盗版法》条款1408规定对数据库的保护年限为15年,自首次出售或以其它方式用于商业上时起算。欧盟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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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对数据库的保护期也为15年,即从完成后或向公众开放次年的1月1日起计算。我国也应尽快制定对数字化作品、多媒体及数据库的合理保护年限,这样将有利于知识成果的推广应用。

4.3对网络作品实行统一管理

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的张平女士提出,“国家应将网站纳入规范管理的范围,给予网站一定的法定许可,明确使用后付酬的观念,这不但不会损害反而可以更好地保护著作权人获得报酬的权利”。在网络上适当扩大合理使用的范围,将能够更加充分发挥网络信息广泛迅速传递的优势。

历史已步入21世纪,网络的共享性、开放性,使信息高速、广泛的传递成为现实,世界成了没有边界的空间,许多新兴的信息资源需要加以保护,传统的著作权法已无法适应时代的发展。因此,必须加快网络环境下我国著作权法的修订,积极参与国际立法,以促进网络的发展和信息的社会化。

出处:知识产权法学,《大学图书情报学刊》2002年第2期

浅谈网络环境下的信息安全问题

浅谈网络环境下的信息安全问题 浅谈网络环境下的信息安全问题 境下的信息安全问题 王凯 电子信息产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吉林长春 130000 摘要: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计算机已经被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诸多领域,它在改善人们生活环境,提高人们工作效率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信息安全隐患。因此,在当前日益成熟的网络环境下,探讨信息安全问题有着非常深远的意义。本文分析了网络环境下的信息安全风险,并从五个方面,就如何加强信息安全,提出了若干建议。 关键词:网络环境信息技术信息安全 信息时代是建立在计算机网络技术基础上的,并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而发展。在这个时代,信息已经成为一种资源而被社会各个领域所开发利用,而且,随着互联网在全球范围内的应用与普及,跨国计算机网络系统已经深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这就为信息犯罪提供了便利。近几年,社会上的信息安全问题频繁出现,正是说明了这一点。所以,网络环境下的信息安全问题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课题,需要我们对影响网络信息安全的诸多因素进行分析,进而寻找加强信息安全的措施。 一、网络环境下的信息安全风险 由于互联网有着开放性、互动性、即时性等特征,因此信息的安全性受人为因素的影响非常大,下面笔者就网络环境中的人为因素所造成的安全隐患进行分析。 (一)系统存在漏洞 任何一件事物都不可能是完美的,计算机软件、硬件也不例外,在设计完成之后,都会存在这样或者是那样的漏洞与缺陷。比如有时候,程序员在编制程序的过程中,不经意间就会留下漏洞。而且这些漏洞存在之后,就很难被发现,这些漏洞一旦被不法分子所掌握,他

们就会以这个薄弱环节为切入口,攻击计算机系统,致使计算机系统遭到严重破坏。 (二)局域网遭受攻击 局域网遭受攻击主要是来自于网络的蓄意攻击,比如一些网络黑客对网络信息的有效性、完整性等方面进行恶意攻击;伪装成合法用户窃取、删改网络信息;破坏机密信息;在网络中间点对信息进行窃取、拦截等等,这些都将对网络用户构成严重威胁。 (三)电脑病毒 最近几年,电脑病毒出现的频率,危害程度都有所增加,比如蠕虫、冲击波、愚人节病毒以及熊猫烧香等等。自网络诞生以来,电脑病毒就一直是威胁网络信息安全的头号敌人,由于电脑病毒能够借助网络迅速扩散,只需依靠邮件接收、资料下载等方式就可以轻而易举的破坏网络系统,因此,其危害极大。 (四)软硬件水平比较落后 目前,很多企事业单位使用的计算机软件都是盗版软件,很少能够购买正版软件。与正版软件相比,盗版软件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所以,想要加强信息安全,就必须提高计算机的软硬件水平。特别是一些使用时间较长,硬件设备过于陈旧的计算机,必须要对硬件设备进行及时更换,以保证计算机能够正常运转。在更新软件时,必须选择正版软件,安装正版的杀毒软件,并且及时下载补丁,这样才能够确保信息的安全。 (五)用户的操作方式存在问题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计算机功能在不断增加,操作也日趋复杂,这就对用户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旦出现用户操作不当的情况,出现了配置不正确的情况,必然会留下安全隐患。比如用户对防火墙设置不当,防火墙就无法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同时,用户的安全意识不高,也会出现一些信息安全问题,比如用户把自己的账号借给别人使用,让别人登录自己的账号等等,这些都会为网络安全埋下隐患。 二、加强信息安全的建议 (一)健全网络安全协议 网络安全协议是处理数据信息在传送过程中相应问题的重要依

(环境管理)网络环境中音乐作品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

网络环境中音乐作品著作权侵权 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 摘要:本文主要研究网络环境中音乐作品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与模式。首先通过分析法律制度中对赔偿方式规定的不足,总结不同的赔偿方式所存在的问题。进而分析具体司法实践中法院所考虑的影响赔偿数额计算的各种因素,研究不同因素的特性以及在判决中所起的作用。最后提出完善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建议,期望能够对制度的建设和司法实践提供可供参考的理论依据。 关键词网络环境音乐作品赔偿数额 高速发达的网络使信息的传递更加快捷,而音乐作品的传播更是摆脱了原有的以磁带、光盘等为媒介物,人们仅需要在网络中搜索或点击自己想要收听的歌曲或其他音乐作品,便可在几秒钟之内下载或是在线收听。如此快捷的获取方式大大降低了人们欣赏音乐作品的成本,同时,提供下载或在线收听服务的网站运营商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或审查义务,使得网络环境中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侵权事件经常发生,并且难以制止。大量的侵权行为对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而侵权人因其侵权行为谋取了大量不正当利益,严重破坏了知识产权经济的正常秩序。 一、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从法律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计算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方式主要有三种方式。第一,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数额;第二,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计算赔偿数额;第三,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首先,在网络环境中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数额往往存在困难。音乐作品通常情况下主要是存储于光盘、影碟等有形载体中在市场上销售和流通。在音乐作品的销售价格中,除去光盘、包装等物理材料的成本外,主要包含了音乐作品著作权人以及音像制品权利人的经济报酬,而音像制品销售量的减少会导致权利人经济利益的损失。在网络环境中,侵权人未经权利人的授权或许可而将其音乐作品在网络中传播,此行为是否必然导致相应的音像制品在市场上的销售量减少,没有定论。权利人因音像制品销售量减少而受到的损失与侵权人的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无法得到有效的确定。因此,在网络环境中,按照第一种赔偿方式进行计算,在现实中操作性较弱。 其次,在网络环境中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计算赔偿数额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音乐作品被网站收录或转载,并对公众提供相关服务。有些网站提供免费的视听和下载服务,有些网站对音乐的下载收取相应的费用,如从网站上下载彩铃或铃声到手机,往往需要交纳

基于网络环境下的教学模式和教学设计的研究

基于网络环境下的教学模式和教学设计的研究(作者:訾斐) 2009-12-27 9:22:22 前言: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技术在教育中的应用日益广泛和深入,特别是Internet与校园网的接轨,为小学教育提供了丰富的资源,使网络教学真正成为现实,为有效实施素质教育搭建了平台,有力推进了新课程改革,为小学教育开辟了广阔的前景。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创新人才培养提出了挑战的同时也提供了机遇,如何有效地利用网上资源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的现代化,实现基础教育超越式发展,建构基于网络环境下教学模式和教学设计的研究,是一个迫切需要研究的问题。因此,于2002年元月,五条路小学继“九五”成果申报了中央电教馆“十五”现代教育技术试验课题《基于网络环境下的教学模式和教学设计的理论与实践研究》,2002年4月立项,批准被列为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基于网络环境下的教学模式和教学设计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的第二项专项课题《基于网络环境下的教学模式和教学设计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的子课题。我校在总课题组的指导下,于2002年4月在数学、英语、美术三个学科开始进行试验研究,经过三年的试验,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项目研究的预期目标 1、基于网络环境下,建立探究式数学教学模式,培养学生一题多解的创造性学习能力; 2、解决如何在网络环境下营造英语教学情景,培养学生口语交流、表达的实践能力; 3、创设一种网络环境下的美术教学模式,培养学生索引美术信息,提高其整合素材及绘图创新能力; 4、与上述目标相关联,使学生的“信息素养”(包括信息获取、分析、加工、创新、利用、交流等能力)提高,进而促使学生素质的全面和谐发展; 5、编写课题研究的典型课例的教学设计方案; 6、研制、开发与课题研究教学配套的工具平台,教学网络资源库等; 7、摄制一批课题研究典型课例,逐步建立基于网络环境下的新型教学模式; 8、撰写一批研究论文,总结并形成网络环境下的数学、英语、美术各科课堂教学的一般模式。 二、项目研究所采用的主要方法与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 1、夯实理论,为课题研究奠定坚实的基础。 任何教学改革要想取得成效,它都必须有正确的理论做指导。学校为此加大了现代教育理论的培训力度。其做法是:做好“三个结合”,保证人人受训,人人提高。第一是校内普及培训和校外提高培训相结合。自开展“十五”课题以来,我校要求每位教师每学期阅读一本有关课题研究理论的书籍,并做好读书笔记和学习心得的撰写。同时,选派学校领导、课题实验教师、骨干教师、电教员先后参加了南京、北京、成都、广州、上海、郑州、许昌等地组织的理论培训。第二是辅助讲座和研讨交流相结合。近三年我校先后请省内外著名的现代教育技术专家来校做专题讲座。校内每学期举行经验交流会,教师人人参与,研讨、交流使新的教育理念在自己心中定位。第三是专题培训和校本培训相结合。我科研室定期在全校范围内举办“十五课题”专题讲座。同时我校科研室在每月两次的教研科研活动中,系统地引导广大教师进行校本培训。 2、制定制度,务实研究,确保课题有序进展。 我课题组对实验制订出严格的管理制度,不但鼓励教师参加科研,而且每位实验人员有义务对实验的每个环节、每项任务负完全责任。 人们曾形象地将网络硬件设施比作“马路”和“汽车”,各种软件和网络信息资源比作“货物”,把实验人员比作“司机”,对于我实验学校当时的状况来说,我校选定的实验教师——“司机”可以说是素质比较高的,但其它两项却处于弱势。课题组根据校情充分发挥优势,由实验教师视校情制订出具有科学性、可行性的各学科具体实施方案。在此基础上,科学严密地设计前测项目,把握好实验的重要环节,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实验中、后期定出了很好的坐标。 在网络环境新型教学模式探索中,我课题组注重从理论上提升,从方法上探索,在实践中研讨,把基

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

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 保护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论网络环境下的着作权保护 作者:王高明东北财经大学法学专业 一、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知识产权法是一种高速的与时俱进的法,对比于一般法来讲,知识产权法更注重于技术的变革,它对信息技术具有极高的敏感度。知识产权法律狭义包括、、,如刚产生时只是对文字作品给予保护,但是随着技术的进步,有越来越多的作品种类被纳入着作权的保护范围中,但是由于法律的滞后性,使一些先进的技术和产业规避于法律之外,给权利人带来了侵权认定问题、赔偿标准问题、维权成本问题,使得权利人与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关系被打破,也给一些不法分子找到了利用法律漏洞的空间,本文主要探讨在不断发展的网络环境下,着作权法面临法律保护的困境的给予保护的建议。 二、网络技术对着作权法的影响 (一)网络技术进步对着作权法的冲击 1、新技术的冲击 新的创作方式和工具的出现,颠覆了人们对着作权法上作品创作过程的理解。如现有的大数据的自动收集、人工智能的作品创作。 以人工智能为例, 2017年谷歌“阿尔法狗”以60胜的战绩战胜世界围棋顶尖高手,让全世界见识到“人工智能”的威力,不过只是人工智能的冰山一角。其实人工智能是基于大数据的收集和代码编程而形成的模拟运算工具,但是在模拟运算中可以生成具有独创性的作品,例如,以人名为开头能形成一首诗,但是人工智能所创作的诗是否能得到着作权法的保护,这又是一大问号。

一般的学者认为,由非人类所创作的东西,不属于意义上的作品,不属于版权保护范围。但是在20世纪美国、英国等多个国家都将人工智能创作物规范至版权法中加以保护;日本也在计划建立新的制度来保护人工智能创作物,以代替版权。 2、新技术问题的产生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中表明着作权必须要有着作权人,第十一条中表明着作权人包括:作者;其他依照本法享有着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运算工具是否能成为作者作者是直接产生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的人,运算工具并非的有智力活动,即使运算工具可以作为作者,着作权的保护期限又该如何制定由于运算工具不属于自然人,因此不能将保护期限延长到死亡后50年,同样的运算工具不属于法人,保护期限也不能延长到50年。 (二)网络技术的版权归置问题 有些学者认为,人工智能的作品应该归属于创造该人工智能的人,但是争论的焦点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的:着作权法所称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均不视为创作。其一,人工智能所创作的作品不是由创造人工智能的人直接作出的;其二,创造人工智能的人是否属于辅助工作。 人工智能创作物是否为作品是现在急需制定的法律问题,其实各国的国情不同,对人工智能创作物是否认定版权保护的标准需由各国的政策去选则。本人认为,究其人工智能创作物是否为作品主要考虑两大类,其一,是否有着作权法中的独创性;其二,归属是否为人工智能的设计者。从第一点来说,人工智能与普

网络著作权侵权问题的分析及论述(同名20013)

网络著作权侵权问题的分析及论述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和产业的迅速普及,网络国际性、交互性的进一步加强,现有的著作权制度和著作权理论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考验和挑战。侵权人利用计算机技术规避法律实施侵权行为,权利人维护网络著作权日益艰难。事实证明,这一问题如果得不到妥善解决,将对于我国信息产业的健康发展及公民个人的安宁生活产生重大影响。本文将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著作权的相关知识,对有关网络作品著作权侵权问题做简要分析和论述。 一、网络著作权的概念与内容 网络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在网络环境下所享有的著作权权利。《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著作权的各项权利内容,适用于数字化作品。 1、发表权。我国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1项规定:“发表权,即决定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将发表权作为一项精神权利兼经济权利作了明确规定。 2、署名权。我国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2项规定:“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我国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3、4项规定:“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网络作品的作者同样享有这两项权利。 4、信息网络传播权,就是使公众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获得作品的权利。新《著作权法》还明确规定了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5、使用和获得报酬权,是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者的两项经济权利。 6、数字化作品的标示权,是指著作权人有禁止他人删除或者更换由著作权人合法施加于其作品上的有关作品、作者、“著作权保留”等事项的标示的权利。它可以有效的弥补网络作品著作权人身权利的脆弱保护,促进计算机网络传输的健康发展。

浅谈大数据时代数据新闻的优势与挑战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bd12499014.html, 浅谈大数据时代数据新闻的优势与挑战 作者:金星希 来源:《中文信息》2019年第01期 摘要: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数据新闻充斥着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数据新闻”是建立在大数据基础上的一种更加直观灵活的新闻呈现方式,是针对新闻报道叙事方式的全新尝试和突破,为当代新闻报道模式注入新鲜血液。本文通过分析数据新闻在传播过程中面临的优势和挑战,提出数据新闻发展需要注意的问题,为新闻适应新时期转型提供新的思路。 关键词:大数据数据新闻优势挑战 中图分类号:G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9)01-0-01 2012年,“大数据”一词强势进入公众视野,标志着数据新闻时代的来临。目前,数据新闻已成为许多媒体人的独门绝技,也成为广大受众获取新闻的新窗口,新闻报道的新趋势,用大潮来袭形容数据新闻实不为过。虽然关于大数据新闻的实践在不断地进行中,但学界关于这方面的研究却十分欠缺,处于理论追逐实践的阶段,新兴模式如何生存的问题掀起了学界一轮又一轮的思考与讨论。 一、大数据时代数据新闻的优势 1.数据新闻弥补了客观报道的叙事空白 社会错综复杂,民意众口难调,目前新闻界遇到的情况比20年、10年甚至3年前更加复杂,当代新闻报道面临着说不清事实的尴尬局面。记者虽然被教育成为全面发展的专才,但是总有知识盲点,难免说多错多,造成报道失实;报道和故事混为一谈,煽情主义再次抬头;叙事无力、要素模糊等行业中的不规范如果不及时制止,将会给新闻界带来致命创伤,蚕食着一代又一代的新闻人。最客观、最真实的信息永远来源于可靠的数据。通过这些数据,新闻记者可以减少文字的组织和感情输出,有一说一。用核实的数据说话,不仅可以增加新闻报道的速度和力度,也可以确保新闻的真实性。 2.数据新闻革新了新闻报道的传统模式 人类解读图形的能力是众多本能中较早开始发育的谋生能力,孩子咿呀学语时,大人会先拿出一两本图画集进行启蒙。数据新闻充分激发了人类的先天能力,改变了传统媒体以文字叙事为主的固定模式,让报道更加美观大方、通俗易懂,充满理性美、深度美。一张报纸上如果全是文字,受众或许会产生抗拒心理。如果加上图形和色彩的巧妙搭配,将图像融入新闻,这就能平衡受众阅读的容忍度和饱和度,大大降低了阅读的难度。信息图是目前数据新闻尝试的发展方向之一,它以简洁明了著称,用色彩、数量、粗细等让人用一目了然的视觉元素解释一

网络环境下阅读教学

网络环境下的阅读教学 网络是信息化社会的重要标志,它以拥有的海量信息、资源的共享,友好的界面,交互的便利而日益引起教育界的重视。网络教学已逐步走入课堂,成为课堂教学的新亮点。网络课程将呈现的学习内容通过多媒体、超文本、友好交互等方式进行集成、加工处理转化为数字化学习资源,根据教学的需要,创设一定的情境,并让学习者在这些情境中进行自主、合作、探究性学习,这有助于加强学习者对学习内容的理解和学习能力的提高。 与传统的阅读教学相比,网络环境下的阅读教学有以下的不同: ——不同于以往“传授——灌输”教师主导的教学。 ——不是单学科、脱离情境的班级封闭环境下的授课式教学。 ——课本不是教学的全部,而强调生成性、创造性学习资源的教学。 ——学习不是个体行为的教学,而是进行协作交流的教学。 ——不同于以往信息技术作为演示型的教学。 网络环境下的阅读教学,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既可以进行个别化教学,又可以进行协作型教学,是一种新型的阅读教学模式,把课堂交还给学生,培养学生阅读的兴趣,从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下面我就网络环境下的阅读教学谈谈他的作用及几种模式。 一、网络环境对阅读教学的作用 1、网络资源,可以促使知识建构 教师将课文阅读欣赏的要求、作者介绍、与课文有关的文字资料、视频资料、图象资料、声音资料、课文朗读等大量的学习资源都做在网站上,并且做成超链接的方式,可供学生随意阅读、浏览。

阅读教学的重点是培养学生具有感受、理解、欣赏和评价的能力。实践证明培养学生的这种综合能力需要学习群体的共同参与。因此,我们遵循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倡导在教师的指导下,以学生为中心,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首创精神,最终使学生有效地对当前所学知识进行意义建构。教师可将课文中某重点段落的内容与电脑里课外的相关资料穿插起来帮助学生理解。小组学习后,各组推派代表上讲台将学习成果再现在大屏幕上,并介绍自己的学习心得。这个环节能将各小组学习的成果汇总深化,使学习群体共同完成对学习内容的意义建构。 2、创设情境,激发阅读的积极性 网络环境下的创设情境与传统课件的创设情境不同,主要是教师在网络上设计了一个教学网站,在网站中针对课文内容和要求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创设了与当前学习主题相关的多个不同意境的情境。上课时教师对学生提出学习要求,布置学习任务,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爱好选择不同的角度进行浏览,以激发学习兴趣。 课前教师要求学生根据预习要求,自己上网搜索与课文有关的阅读材料,筛选后带到学校,然后在教师指导下运用这些材料。教师利用学生搜集到的材料创设情境,将学生引入对学习内容的学习。例如教学《各具特色的民居》,教师可出示从网上下载的有关各地的特色民居的图片。学生看到电脑上显示的美丽画面时,被的特色民居美震撼了,有的同学甚至发出了轻声赞叹。一幅幅画已诱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为他们学习课文作了很好的铺垫。学生在强烈的情感驱使下,产生出浓厚的阅读兴趣。再如教学《卖火柴的女孩》时,通过上网查阅,学生知道了女孩的悲惨命运,激起了了解这个人物的欲望,就会产生强烈的阅读课文的兴趣。这样,课堂教

网络环境下个人隐私保护问题的例证分析

网络环境下个人隐私保护问题的例证分析 ————————以大学生求职为例 主持人:刘晓欢 参加人:戴惠王金雷王源王祥光 指导老师:常金华 报告日期:2010年2月27日 1 2 1刘晓欢:统计与数学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0801班 戴惠:统计与数学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0801班 王金雷: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电子商务0802班 王祥光: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电子商务0802班 王源:会计学院财务管理0801班

目录 一、摘要.......................................................3 二、前言.......................................................3 三、本次调查的基本状况.........................................5 四、项目论证.................................................. (一)大学生隐私泄露状况....................................... 8 (二)大学生网上求职状况........................................9 (三)大学生网上求职时对隐私保护的建议意见.....................10 四、解决措施和方法............................................. (一)大学生应该加强自身素质,提高自我防范意识.................11 (二) 学校应加强求职过程中个人隐私保护普及工作.................11 (三)政府应采取相关措施,注重隐私保护.........................12 结束语.............................................................12 附录一:调查问卷...................................................14 附录二:参考文献...................................................14

网络环境下的信息安全

2019年5月网络环境下的信息安全 蔡希(新华报业传媒集团,210036) 【摘要】信息安全的内容非常广泛,网络安全就属于它的一个方面,同时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当今时代,网络已融入每一个人的生活。人们生活办公享受网络带来的便捷的同时,安全隐患也无处不在。因此如何保障信息的安全也成了全球性的大问题。 【关键词】网络;信息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F4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222(2019)05-0130-02 1什么是网络安全 对于网络安全来说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包括的是物理安全,指网络系统中各通信、计算机设备及相关设施等有形物品的保护,使他们不受到雨水淋湿等。另一方面还包括我们通常所说的逻辑安全。包含信息完整性、保密性以及可用性等等。物理安全和逻辑安全都非常的重要,任何一方面没有保护的情况下,网络安全就会受到影响,因此,在进行安全保护时必须合理安排,同时顾全这两个方面。 2信息安全隐患 网络环境中信息安全威胁有:①假冒。是指不合法的用户侵入到系统,通过输入账号等信息冒充合法用户从而窃取信息的行为;②身份窃取。是指合法用户在正常通信过程中被其他非法用户拦截;③数据窃取。指非法用户截获通信网络的数据;④否认。指通信方在参加某次活动后却不承认自己参与了;⑤拒绝服务。指合法用户在提出正当的申请时,遭到了拒绝或者延迟服务;⑥错误路由;⑦非授权访问。 网络安全问题多种多样,据统计,SQL注入是现在网络中危害最为严重的方式。“SQL注入”是一种直接攻击数据库的手段,原因在于web类应用程序总会有这样那样的漏洞存在, SQL注入的实际攻击过程就是利用这些漏洞,通过被入侵数据库的外部接口入侵到数据库操作语言中,这样就可以在数据库中窃取数据,有一些严重的取得高级管理员权限甚至能够控制被入侵的系统,造成更为严重的危害。SQL注入攻击的危害性之大,该攻击不仅能很容易迂回过系统防火墙后直接对入侵数据库进行访问,更严重的在于可能取得被入侵服务器的管理员身份,同时获得直接访问硬件服务器的最高权限。SQL注入漏洞的风险在很多情况下要高过其他所有的漏洞所造成的安全威胁。 XSS,在我国被叫做跨站脚本,是非常常见的脚本漏洞。但由于其无法直接对系统进行攻击,因此很容易被人们所忽视。跨站脚本执行漏洞的攻击效果需要借助第三方网站来显现,如果没有第三方,就很难完成攻击。跨站脚本执行漏洞攻击能在一定程度上隐藏身份,不容易被识别和发现。跨XXS攻击被称作“钓鱼式”攻击。这里的“钓鱼”包含很多方面的手段,例如,通过获得Cookie,可以制造出和原来页面相同的界面,如此一来可以对页面的信息进行屏蔽,导致有用信息得不到显示。“钓鱼式”攻击主要还是针对个人电脑,通常不会针对公用电脑。它的攻击手段有电子邮件、带有病毒的聊天室等等。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对于个人电脑的钓鱼式攻击越来越多,攻击的主要目的是个人的财务信息。在攻击过程中的一个主要途径就是利用跨站脚本执行漏洞。根据国外数据显示,存在跨站脚本漏洞的网站已经超过了65%,其中不乏一些大型的跨国企业。 3解决信息网络安全问题的主要途径防火墙的作用是阻拦不符合要求的用户访问系统,从而确保系统的安全。就其实质作用来说防火墙是网络访问控制技术,它具体包括包过滤技术、应用网关技术以及代理服务技术等。防火墙技术之所以在目前得到了广泛的运用,是因为它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防止黑客攻击,并且对数据进行监控,一旦出现问题能够及时找出原因。当遇到攻击时,防火墙能够及时将内部网络与外部网络割裂开,从而确保内部网络的绝对安全。当然,防火墙自身的安全性并不是百分百的保障。 虚拟专用网(VPN)能够有效组织访问人员,从而起到非常好的控制访问的效果。该网络能够实现企业间的内部无缝连接,当然这两个企业之间必须要相互信任。VPN是建立在公共信道,以实现可靠的数据传输,通常需要使用具有加密功能 (2)定期检查维护顾名思义,就是相隔一定的时间段进行周期性检查,一旦发现有问题出现就要立即处理,以确保机器能够顺利运行,同时还可以增加网络系统的安全系数。目前,定期检查维护包括如下相关工作:检测传输线有无异常,防水措施是否到位,设备上有无零件损坏或是脱落,电缆的挂钩是否松动错位,用户内网的分支分配器安装是否无误,线杆的拉线是否出现松垂掉落,接地是否良好,最后还要记录器械上的关键指标参数等[5]。 3结束语 近年来在我国文化产业的进步发展过程中,有线电视所起到的作用越来越不容小觑。而要想使得这一工程能够持续发挥自身的良好作用,就必须保障其光缆传输故障问题得以在第一时间得到最为有效的解决。因此,本文以此为出发点,深入探究有关于解决光缆传输故障的技术,并提出了对其进行日常有效维护的办法,以期提高我国的有线电视行业水平[5]。 参考文献 [1]叶敏军.有线电视光缆网络传输故障的排除与维护管理[J].科技传 播,2011(20):00072. [2]谢碚钢.有线电视光缆网络传输故障的排除、维护管理探讨[J].计算 机光盘软件与应用,2014(14):000131. [3]关春雨.有线电视光缆网络传输故障的排除与维护管理[J].通讯世 界,2017(16):00092-00093. [4]王浩鹏.有线电视光缆网络传输故障的排除与维护管理[J].声屏世 界,2015(4):00072. [5]于新杰.浅析有线电视光缆网络传输故障排查与维护[J].科技经济导刊,2018,v.26;No.642(16):00025-00026. 收稿日期:2019-4-15 通信设计与应用130

浅谈网络环境下的语文阅读教学

浅谈网络环境下的语文阅读教学 发表时间:2012-06-26T14:30:22.543Z 来源:《职业技术教育》2012年第5期供稿作者:于丽波丁丰 [导读] 人类进入21世纪后,以计算机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和学习的得力助手。 于丽波丁丰(潍坊科技学院山东潍坊262700) 摘要:人类进入21世纪后,以计算机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和学习的得力助手。信息素养作为一种高级的认知技能,同批判性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一起,构成了学生进行知识创新和学会如何学习的基础。信息素养不仅是一定阶段的目标,而且是每个社会成员终生追求的目标,是信息时代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能力。信息技术教育不应停留在单独开设的信息技术教育课上,而应有机地融合到语文学科教学中去。在未来社会中,获取、选择、加工信息也将成为语文的一项基本能力。 关键词:网络环境信息素养语文阅读 近年来,课堂教学一直是语文教学改革的重点,也一直走在教学改革的最前沿。从最初的图片投影,发展到录像资料,再到多媒体课件的巧妙运用,无不活跃丰富了学生的课堂学习。所以一段时间以来,电教媒体参与课堂教学进程,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已经是我国教育界的一种共识。如今,结合学科要求,整合网络教学的特点,利用网络、专题网站、互联网等现代媒体进行课堂教学成了每个勇于实践的教育工作者的追求目标。该怎样利用网络进行语文阅读教学呢?一个好的语文老师,要让学生成为信息技术的主人,要把网络作为提高语文素养、合作交流、实践创新的最好伙伴。事实上,信息技术为语文教学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使学生的主体地位得以真正确立,使自主学习、探索学习、协作学习得以真正实现,使终身教育和学习社会化成为可能,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动机,培养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阅读、写作、口才、研究性学习等语文教学内容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获得了新的发展动力,得以更高效、更深刻地内化为学生的语文素养。信息技术与语文阅读教学的整合不能停留在工具层面上,应深入探究教学设计、教学策略,应结合教学理论和实践,以推进语文教学的彻底变革。 一、网络环境下中专语文阅读教学的定位 网络时代,语文阅读教学必然有新的特点。中国阅读学会会长曾祥芹教授从未来教育的角度,分别从阅读的深度、广度和速度这三个层面上提出了阅读的三种方法:精读、略读和快读。信息时代的阅读应高度重视略读和快读。 网络环境下的语文阅读教学,是指现代信息技术与语文阅读教学二者的最优组合,扬二者之长,补二者之短,融二者为一个不可分的整体,达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现代信息技术作为教学的工具手段,要以计算机多媒体技术为主,但并不是全部,灵魂仍是教学设计本身,计算机是起辅助作用的,主要用来展示传统教学无法实现或很难实现的教学任务。整合的目的在于突出教学重点,突破传统教学无法解决的教学难点,要求展示事物的变化过程,刺激学生探求知识的欲望,引发学生主动、积极、创新的思维,从而促进学生主动、和谐地发展,进而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 课程整合表面上看是现代媒体嫁接到传统学科身上,其实质却是一种观念的革命、效率的革命、内容方式的革命。应将传统的“教师——学生”模式转变为“教师——媒体——学生”模式。教师的角色有了改变,教师要做信息资源的开发者,要做探索新知的导航员,还必须是学生建构知识的合作者。教师要变成教学的设计者、学习的引导者、品质的示范者,变成学生的引路人、朋友。 二、网络环境下语文阅读教学的基本模式 1.创设情境,明确方向。教师可借助制作精美的课件,把学生带入课文中的情境,并适时让学生明确拓展阅读的内容、方向,选择出与当前学习主题密切相关的事件或问题作为学习的中心内容。 2.主题搜索,制作卡片。在搜集的过程中,可随时制作电子读书卡片,记录素材,将相关文字、插图有机结合。这是学生根据教师提供的有关线索,进行自主解决所面临问题的过程。这一过程的展开可以贯穿学生课内课外、校内校外等不同的时段与活动类型。 3.协作学习,归纳整理。每个人搜集到的信息还是分散的,为了让学生们共享信息,可引导学生将各自搜集的资料加以归类,并以小组的形式进行交流、讨论,通过不同观点的交流、补充、修正来加深每个学生对主题的理解。 4.展示观点,效果评价。在课堂教学活动过程中,学生可展示各自的认识与看法,通过不同观点之间的相互交流,加深对拓展阅读主题的认识。 三、网络环境下中专语文阅读教学的特点 1.运用多媒体动画功能,体味文本人物内心活动 现代教学的直观性原则认为:教学要充分利用学生的多种感官和经验,引导学生进行科学细致的观察,培养观察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而作为人物的内心活动这一抽象的感官现象,是需要学生在理解课文文字,把握文章内容、思路的基础上进行的语言组织能力的表现。在这一过程中,学生很难从文字到感性认识再到理性思考,最后表达出文本文字中人物的内心活动。 如《林黛玉进贾府》一文中关于黛玉初到贾府饭后漱口的描写讲授,文中仅寥寥几字,学生很难留意到背后的意蕴。在教学时老师可以从录像上剪下这个影音片断,屏蔽掉背景音乐和声音,以默片的形式投影到大屏幕上,让学生注意观察黛玉此时微妙的动作表情,并试着以第一人称为主人公当时的心理活动配一段旁白。学生兴趣盎然,争相发言,收到了较好的教学效果。实践表明,学生通过认真仔细的观察,是能够体会到林黛玉这个人物的心理的。 2.运用多媒体声音功能,营造文本文字想象空间 白居易说:“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莫始乎言,莫切乎声,莫深乎义。”语文教学中,我们常常给朗读恰当地配以合适的音乐,通过音乐的节奏、旋律来渲染气氛,唤醒学生的认识情感,使他们的情感处于最佳状态。这时教师再以充满感情的语言进行启发引导,就能诱发学生展开丰富的想象。通过音乐烘托,再加上精心设计,强化的语言描述,巧妙地给学生创造了一种想象空间,教学达到了事半功倍、言有尽而意无穷的效果。此外,恰当地运用声音还能营造特定的氛围,让学生迅速进入文本文字所营造的特定的情境中。教《荷塘月色》前播放一曲淡雅的《莫斯科效外的晚上》,教《祝福》时配一段风雪呼啸的背景音乐,均能使学生迅速进入角色,提高教学效率。 3.运用多媒体优化教学,提高学生的语文综合素养 “语文学习的外延与社会的外延相等”,语文教学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其他科目的内容,而这些内容,教师怎样去收集、组织、运作都是一个艰巨的难题。然而,信息化条件就提供了这么一个空间。教师可以轻松上网,不仅是校内的资源共享,我们还和全世界连在一起,可以和千里之外的同行交流,还可以接受各种各样的资讯,吸收各种各样的知识。备课时,我们不会苦于仅有的一本教材、一本教参、一

谈谈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侵权保护问题发展与协调

公司诉讼 理由 是什么? 谈谈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侵权保护问题 谈谈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侵权保护问题 作者 马雨法 作为“朝阳产业”的互联网,在我国的发展是迅猛的。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统计数据:截止2002年12 月31日,中国网民数5910万,上网电脑2083万台,网站数37.1万个,CN下注册的域名数17.9万①。为适应数字技术下网络环境对著作权的挑战,我国已先后出台了若干法律规范、司法解释和行政规章。包括2001年10月27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国务院2002年1月1日修正后施行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22日通过的《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年10月15日施行的《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这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在各自的适用领域内均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相对于日新月异的网络技术发展而言,我国现有的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法律体系仍然存在诸多不足,如网络服务商ISP的责任确定、网页著作权保护、超链接行为的侵权认定、网络道德建设等规定不明确,或需进一步明确的地方。本文拟就上述问题作一探讨。 一、前言 1999年,王蒙等六位作家状告“北京在线”网站侵犯其著作权案,北京瑞德公司诉东方信息公司网上主页著作权纠纷,新浪诉搜狐抄袭与剽窃案,2002年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诉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北京移动通讯有限责任公司侵犯《血染的风采》著作权案,韩国Final Data有限公司诉新浪公司通过信息网终传播其享有著作权的计算机软件Final Data1.0案等,形形色色的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纠纷给传统的著作权保护制度提出了诸多新的课题。

网络环境中音乐作品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一)

网络环境中音乐作品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一) 摘要本文主要研究网络环境中音乐作品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与模式。首先通过分析法律制度中对赔偿方式规定的不足,总结不同的赔偿方式所存在的问题。进而分析具体司法实践中法院所考虑的影响赔偿数额计算的各种因素,研究不同因素的特性以及在判决中所起的作用。最后提出完善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建议,期望能够对制度的建设和司法实践提供可供参考的理论依据。 关键词网络环境音乐作品赔偿数额高速发达的网络使信息的传递更加快捷,而音乐作品的传播更是摆脱了原有的以磁带、光盘等为媒介物,人们仅需要在网络中搜索或点击自己想要收听的歌曲或其他音乐作品,便可在几秒钟之内下载或是在线收听。如此快捷的获取方式大大降低了人们欣赏音乐作品的成本,同时,提供下载或在线收听服务的网站运营商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或审查义务,使得网络环境中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侵权事件经常发生,并且难以制止。大量的侵权行为对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而侵权人因其侵权行为谋取了大量不正当利益,严重破坏了知识产权经济的正常秩序。 一、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从法律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计算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方式主要有三种方式。第一,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数额;第二,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计算赔偿数额;第三,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首先,在网络环境中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数额往往存在困难。音乐作品通常情况下主要是存储于光盘、影碟等有形载体中在市场上销售和流通。在音乐作品的销售价格中,除去光盘、包装等物理材料的成本外,主要包含了音乐作品著作权人以及音像制品权利人的经济报酬,而音像制品销售量的减少会导致权利人经济利益的损失。在网络环境中,侵权人未经权利人的授权或许可而将其音乐作品在网络中传播,此行为是否必然导致相应的音像制品在市场上的销售量减少,没有定论。权利人因音像制品销售量减少而受到的损失与侵权人的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无法得到有效的确定。因此,在网络环境中,按照第一种赔偿方式进行计算,在现实中操作性较弱。 其次,在网络环境中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计算赔偿数额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方面,音乐作品被网站收录或转载,并对公众提供相关服务。有些网站提供免费的视听和下载服务,有些网站对音乐的下载收取相应的费用,如从网站上下载彩铃或铃声到手机,往往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也有些网站利用音乐作品的点击率而扩大其知名度,再利用其较高的知名度获取其他利益。不同的网站服务商有不同的获利模式,其实际获利因网站经营模式的不同而存在差异。另一方面,擅自传播音乐作品的网站服务商在司法审判过程中往往并不会公布自己网站的获利情况,或是修改网站中音乐作品的点击量或下载量,从而隐瞒自己的实际违法所得,对法院的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 最后,在上述两种方式均无法计算赔偿数额的情况下,可以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法官可以在五十万元额度以下,按照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进行自由裁量。但是,侵权行为的情节包括哪些具体情节,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而每一个具体情节应当采取什么样的标准,不同的情节在认定赔偿数额中所占的比重有多大,只能由法官根据具体的案情自行把握,主观性较强。由于网络环境中音乐作品著作权侵权行为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往往导致著作权赔偿数额的计算面临诸多的困难。 二、赔偿数额的计算与司法实践

网络数据新闻的发展探析——以新浪图解天下为例

网络数据新闻的发展探析——以新浪图解天下为例-新闻学 网络数据新闻的发展探析——以新浪图解天下为例 阮超男 【摘要】在大数据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网络数据新闻这一新兴的新闻呈现方式日益崛起。本文试以新浪“图解天下”栏目为例,通过内容分析法对网络数据新闻的呈现特点、存在问题以及对策进行分析,以此探讨我国网络数据新闻的发展创新路径。 关键词网络数据新闻图解天下 数据新闻,又称数据驱动新闻,是新闻业不断适应当下信息环境变化不断探索而孕育出的新成果,简单地说就是数据驱动的报道,具体来讲是通过挖掘和展示数据背后的关联与模式,利用丰富的、具有交互性的可视化传播,创作出新闻报道的新方式。① 自2012 年6 月4 日起,新浪门户网站开始推出“图解天下”栏目,新浪新闻中心是这样解释它的:“致力于视觉化,以图达意,提供轻松直观的阅读感受”。随着“图解天下”栏目的发展以及自身报道特色的逐渐形成,更多的受众开始关注这种独特的新闻报道模式。 一、样本选取与类目设计 1、样本选取 本研究以内容分析法搜集数据样本,以新浪“ 图解天下”2012 年6 月4 日到2014 年12 月作为分析时间范围,选取这两年半内新浪图解发表的热点制图报道63 篇,图解天下新闻报道121 期,以及十八大召开期间特别策划4 期,国务院和政府工作报告特别策划2 期,共计特别策划6 期。综合选取分析

样本190个。 2、研究类目 (1)新浪图解天下栏目的新闻来源、地域及类别。所谓的新闻信息来源,即新浪图解新闻资料原始的消息显现地。结合选取样本的实际情况,本文将消息来源划分为“国外研究机构资料”、“国内各级部门和相关单位数据资料”、“传统媒体和网站数据资料”、“来源未标注”四种。按照地域将新闻划分为“国内新闻”和“国际新闻”两种。按照新闻内容的不同,将190 个样本的数据新闻划分为“社会新闻”、“政治新闻”、“财经新闻”、“文娱体科新闻”四种。 (2)新浪图解天下栏目的图片视觉效果。在不同题材、不同性质的数据新闻中,新浪图解应对新闻视觉化处理的方式往往也不相同。本文结合2012 年6 月4 日至2014 年6 月12 日的数据新闻对不同类型新闻题材报道,将190 个数据新闻样本按照色调分为“暖色调”、“冷色调”、“冷色调和暖色调的组合运用”三种。将190 个数据新闻样本的图像划分为“静态图像”和“动态图像”两种。按照样本中使用的图表等信息情况,将新浪图解样本划分为“图表”(包括饼状图、柱形图、数据图以及地图)、“手绘动画漫画和人像”、“表情”、“图表和手绘以及手绘和表情”五种。 (3)新浪图解天下栏目的叙事逻辑分析。将190 个数据新闻样本划分为“以时间顺序展开叙事”和“非以时间为顺序展开叙事”两种。以上所有数据均录入统计软件SPSS中进行客观分析。 二、新浪图解天下数据新闻的分析与讨论 1、新浪图解天下的新闻来源、地域及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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