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单元走进法治天地第十课 法律伴我们成长知识点

第四单元走进法治天地第十课 法律伴我们成长知识点
第四单元走进法治天地第十课 法律伴我们成长知识点

第四单元走进法治天地第十课法律伴我们成长知识点

第一框法律为我们护航

1、在我国未成年人的定义:

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P96

2、特殊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因:

①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较弱,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容易受不良因素的影响和不法侵害。

②未成年人的生存和发展事关人类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应有之义。

③在现实生活中,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P96

3、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有:

①《宪法》②《婚姻法》③《义务教育法》④《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门的法律;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专门的法律

4、保护未成年人的四道防线:P99

①家庭保护——基础;

②学校保护——重要作用;

③社会保护——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④司法保护——重要保障。

5、保护未成年人都是谁的责任?

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6、法律给我们特殊的保护,我们未成年人该怎么做?P100

①我们要珍惜自己的权利,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②同时也要尊重和维护他人权利,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

第二框我们与法律同行

1、依法办事的原因是?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法律保障人们的幸福生活。法律保障功能的实现靠我们每个人对法律的尊崇和遵守。

2、依法办事的要求是?

①遵守各种法律法规;遇到问题需要解决,应当通过法治方式,表达自身合法的诉求和愿望。

②在实现自身利益的过程中,还要自觉维护他人和集体的合法权益。

③依法办事,就要养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习惯,逐步成长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3、树立法律信仰原因(必要性)?

①建设法治中国是中国人民的共同事业,人民既是法治的践行者,又是法治的受益者;

②法律的权威来源于:人民内心的拥护和真诚信仰。当法律真正成为我们的信阳时,才会充分体现法律自身价值,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4、树立法律信仰要求?

发自内心的尊崇法律、信赖法律、遵守法律和捍卫法律。当法律真正成为我们的信阳时,法治精神铭刻在人们心中。

5.人民道德水平提高有什么好处?

法治时代,并不否认道德的重要性。人们道德水平的提高,有益于增强尊法守法的意识和自觉性,有利于促进法治生活方式的形成。

6. 法治时代,对青少年的要求:

①增强法制意识,依法办事。

②青少年不仅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受益者,更是参与者和推动者。P103

7、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的做法是:

①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②向他人寻求帮助;

③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④拨打110报警电话,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14电大《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

2014电大《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 《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答案 一、呈请拘留报告书 呈请拘留报告书 ×公刑字拘(2000) ×号 李XX,男,1978年10月20日出生,民族:汉族,原籍贯XX省XX县,现住址XX县XX乡XX村民,职业:农民。 简历:XX年至XX年在XX乡XX村小学读书; XX年至XX年在XX乡XX中学读书; XX年XX月XX日在XX市打工与工人打架斗殴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天; XX年至案发时在XX乡XX村务农。 拘留的理由和依据:2007年1月31日深夜,XX市XX县XX村女村民叶XX母子被残忍杀害。经侦查鉴定,犯罪嫌疑人李XX右食指指纹与现场指纹一致。并在李XX家炕席下提取了李XX的蓝布男西装长裤,裤脚上的血迹与死者叶XX血型相同,侦查人员已采取措施对李XX进行了监视。 李XX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条,涉嫌故意杀人罪。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特呈请对犯罪嫌疑人李XX刑事拘留。 妥否,请批示。 承办单位:XX县公安局刑警队 承办人:王XX、刘X 2007年×月×日二、起诉意见书

起诉意见书 公起字(2001)104号 犯罪嫌疑人朱××,男,1989年12月5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县××乡××村,系××中学高三学生。是被害人徐××的侄子,1997年前随在××学校读书时就不学正道,经常耍流氓。2003年下半年到××中学后,恶习仍然不改。2007年4月10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被刑事拘留。现羁押于××市公安局看守所。 违法犯罪经历: 4 月10日晚,朱某本想随他姐姐去看电影,但他姐姐不肯带他,他就躲在徐××家的屋后,想等他姐姐走后,再到电影场。正在屋后等的时候,听到陈××喊徐××端洗澡水,这时他灵机一动,恶性发作,动了坏脑筋,就从屋后偷偷出来,掩到徐××家大门边的上堆旁,乘徐××外出到陈家端洗澡水之机,窜人其家,隐蔽在灶间内,想偷看徐××洗澡,但徐××将水端回后没有洗澡,只有用水擦了身子,以后就坐在堂屋靠灶间门口织毛衣。这时,朱犯见她没有洗澡,非常扫兴,同时因潜伏时间较长,肚子又痛,急于大便,无法出去,就产生行凶的恶念,于是在徐家盛糠的缸盖上摸到一把菜刀,悄悄窜到徐的背后吹熄了煤油灯,对其行凶,舞刀乱砍,受害者越是呼救,朱某越是逞凶,直到邻居听到呼救声赶到门口,朱某才畏罪拨开后门闩,穿过小河上的坝头逃跑。 从朱××交出的衣服、袜子上发现几处点滴血迹,经技术化验,与受害人血型及现场菜刀和地面上的血迹相符。经比对,朱××指纹与现场指印亦相同。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朱××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涉嫌故意杀人罪。特将本案移送审查,依法起诉。 此致 ××人民检察院 局长(印) (公安局印) 2007年5月7日 注:1.犯罪嫌疑人朱××现押于××县看守所。 2.附本案预审卷宗xx页。 3.作案工具详见物品清单。 《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2答案 一、起诉书

第十课法律伴我们成长答案

第十课法律伴我们成长 第一框法律为我们护航参考答案 任务一、(1)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等工作。 (2)未成年人身心发育还未成熟,自我保护能力较弱,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和不法侵害,需要特殊的保护。同时未成年人的生存和发展事关人类的未来,对未成年人加以特殊保护,已经成为人类的共识。 任务二、(1)社会阅历不足、自我保护能力差等。 (2)需要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司法等各方面担负起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责,还需要未成年人自身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任务三、(1)小强的父母未尽到监护、抚养、教育、正确引导起思想品行等保护的职责;网吧老板违背社会保护的相关规定,对于作为未成年人的小强进入网吧应加以阻止。 (2)向亲戚、朋友、老师或学校、村委会、当地教育部门或政府部门等求助。 (3)多关心小强,让他感受到同学之间的友爱;帮助他补习功课、提高学习兴趣,树立学习信息等等。 任务四、DDAA 课后练习:BCDDA DBDDB C

第二课时《我们与法律同行》参考答案 【自主预习】 一、1.尊崇遵守2.法律法规法治他人集体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崇尚者遵守者捍卫者二、1.践行者信仰功能2.尊崇信赖遵守捍卫法治精神3.道德尊法守法 4.依法办事基本要求参与者 【要点探究】 任务一、(1)①父亲的行为表明他遇到问题能够首先想到法律,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合法。②这说明父亲的法制观念很强,能够依法办事,是法律的自觉尊崇者和捍卫者。 (2)①依法办事,就要遵守各种法律法规。遇到问题需要解决,应当通过法治方式,表达自身合法的诉求和愿望。在实现自身利益的过程中,还要自觉维护他人和集体的合法权益。②依法办事,就要养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习惯,逐步成长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任务二、(1)建设法治中国是中国人民的共同事业,人民既是法治的践行者,又是法治的受益者。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当法律真正成为我们的信仰时,才会充分体现自身的价值,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2)树立法律信仰,就是发自内心地尊崇法律、信赖法律、遵守法律和捍卫法律。当法律至上成为我们的真诚信仰时,法治精神就会铭刻在我们心中。 课堂练习1-5 BADBB 6-10 DBCBC

法律文书在线作业2答案DOC

_2 在线作业法律文书_2016-10-14 14:13:58 交卷时间:一、单选题 1. ) 人民法院制作的第二审民事判决书理由部分在引用法律时,应当( (5分)只引用程序法A. ? B. 先引用实体法,后引用程序法? C. 先引用程序法,后引用实体法? D. 只引用实体法?纠错 5 得分:知识点:法律文书收起解析答案C 解析 2. )分(5)仲裁答辩书的制作主体是( A. 被申请人? B. 原告? C. 被告? D. 申请人?纠错 得分:5 知识点:法律文书 收起解析 A 答案. 解析3. ) (5分)人民检察院自侦的案件,有权作出重新制作羁押期限的是( A. 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B. 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本人民检察院 C. ? D. 本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纠错 0 得分:法律文书知识点: 收起解析D 答案 解析 4. (5分)法律文书制作的依据是()领导人讲话A. ? B. 实体法?程序法

C. ? D. 程序法和实体法?纠错 得分:5 知识点:法律文书 展开解析 答案D 解析 5. (5分)针对原告起诉状的内容提出答辩状的是() A. 第三人? B. 被告?委托代理人C. ? D. 被上诉人?纠错0 得分:法律文书知识点: 收起解析B 答案 解析 6. (5分))律师类文书的性质是( A. 具有法律效力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 B. 规范性法律文件?非规范性法律文件 C. ? D. 具有法律意义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纠错 0 得分:知识点:法律文书收起解析答案D 解析 7. 完整表达民事答辩状制作主体的一项是() )分(5第一审被告或第二审被上诉人 A. ?. B. 第一审被告? C. 第一审被告和第二审被上诉人?第二审被上诉人 D. ? 纠错 0 得分:知识点:法律文书收起解析 答案A 解析 8. ) )不起诉决定可能给予三种法定情况,下列不在这三种情况的是( (5分绝对不起诉A. ? B. 相对不起诉? C. 存疑不起诉?免予起诉D. ?纠错

2017《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

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 作业1 一、写一份呈请拘留报告书。 呈请拘留报告书 X 公刑字拘(2014)X 号 被拘留人的基本情况: 王某,男,23岁,1994年6月 中学读初中; 2015年5月至2017年 呈请拘留犯罪嫌疑人王某,理由如下: 11日出生于某市。 2001年至2008年在XX 小学读书; 3月在 XX 工厂工作,为该厂临时工,住该厂员工宿舍 2008年至2011年 123号。 XX 2017 年3月 16日中午,王某提着一桶汽油在其所在厂子经理江某家门口, 王某因工资结算事宜和江某纠结 一直未果,在江某门口高声叫骂,并将汽油泼在江某门口,扬言要烧死江某,小区保安闻迅赶来并将王某制服, 并从口袋中搜出一只打火机,随即江某与保安将王某扭送至 XX 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王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 114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 放射 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经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条规定: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可以先行拘留。 呈请对犯罪嫌疑人王某刑事拘留。 以上报告妥否,请批示。 80 承办单位:XX 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承办人:许某 2017年3月16日 二、写一份起诉意见书。 起诉意见书 公起字(2014)104号 犯罪嫌疑人朱某,男,2001年12月5日出生,汉族,出生地:XX 县XX 乡XX 村。系XX 中学高三学生,是被害人徐某的侄子,2016年前在XX 学校读书时就不学正道,经常耍流氓。2016年下半年到XX 中学后,恶习仍然不改。2016年4月10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被刑事拘留。现羁押于XX 公安局看守所。 违法犯罪经历: 4月10日晚,朱某本想随他姐姐去看电影,但他姐姐不肯带他,他就躲在徐某家的屋后, 想等他姐姐走后,再到电影场。正在屋后等的时候,听到陈某喊徐某端洗澡水,这时他灵机一动,恶性发作,动了坏脑筋,就从屋后偷偷出来,掩到徐某家大门边的土堆旁,趁徐某外出到陈家端洗澡水之机,窜入其家,隐蔽在灶屋内,想偷看徐某洗澡。但徐某将水端回来后没有洗澡,只是用水擦了身子,然后就坐在堂屋靠灶屋门口织毛衣。这时,朱某见她没有洗澡,非常扫兴,同时因潜伏时间较长,肚子又痛,急于大便,无法出去,就产生行凶的恶念。于是在徐家盛米的缸盖上摸到一把菜刀,悄悄窜到徐某的背后吹熄了蜡烛,对其行凶,舞刀乱砍,受 害者越是呼救,朱某越是逞凶,直到邻居听到呼救声赶到门口, 朱某才畏罪拨开后门闩, 穿过小河上的坝头逃跑。 从朱某交出的衣服、 袜子上发现几处点滴血迹, 经技术化验,与受害人血型及现场菜刀和地面上的血迹相符。 经对比,朱某指纹与现场指印亦相同。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朱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160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 97条之规定,涉嫌故意杀人罪。特将本案移送审查,依法起诉。 此致 敬礼

2017年电大法律文书 形考 答案

《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答案 一、 呈请拘留报告书 ×公刑字拘(2000) ×号 被拘留人的基本情况:李××,男,28岁, 被拘留人的简历;2007年1月31日深夜, ………… 这一部分写清与犯罪有关的情形,从而阐明拘留的理由,属于“在身边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的情形 综上所述,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之规定,特呈请对犯罪嫌疑人李××刑事拘留 妥否,请批示 承办单位:××县公安局刑警队 承办人: 2007年×月×日 二、 起诉意见书 公起字(2001)104号 犯罪嫌疑人朱××,男,1989年12月5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县××乡××村,系××中学高三学生。是被害人徐××的侄子,1997年前随在××学校读书时就不学正道,经常耍流氓。2003年下半年到××中学后,恶习仍然不改。2007年4月10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被刑事拘留。现羁押于××市公安局看守所。 违法犯罪经历:4 月10日晚,朱某本想随他姐姐去看电影,但他姐姐不肯带他,他就躲在徐××家的屋后,想等他姐姐走后,再到电影场。正在屋后等的时候,听到陈××喊徐××端洗澡水,这时他灵机一动,恶性发作,动了坏脑筋,就从屋后偷偷出来,掩到徐××家大门边的上堆旁,乘徐××外出到陈家端洗澡水之机,窜人其家,隐蔽在灶间内,想偷看徐××洗澡,但徐××将水端回后没有洗澡,只有用水擦了身子,以后就坐在堂屋靠灶间门口织毛衣。这时,朱犯见她没有洗澡,非常扫兴,同时因潜伏时间较长,肚子又痛,急于大便,无法出去,就产生行凶的恶念,于是在徐家盛糠的缸盖上摸到一把菜刀,悄悄窜到徐的背后吹熄了煤油灯,对其行凶,舞刀乱砍,受害者越是呼救,朱某越是逞凶,直到邻居听到呼救声赶到门口,朱某才畏罪拨开后门闩,穿过小河上的坝头逃跑。 从朱××交出的衣服、袜子上发现几处点滴血迹,经技术化验,与受害人血型及现场菜刀和地面上的血迹相符。经比对,朱××指纹与现场指印亦相同。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朱××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涉嫌故意杀人罪。特将本案移送审查,依法起诉。 此致 敬礼 ××人民检察院 2007年5月7日 注:1.犯罪嫌疑人朱××现押于××县看守所。 2.附本案预审卷宗xx页。 3.作案工具详见物品清单。 作业2答案

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4答案演示教学

20XX年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4答案 《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参考答案 一、拟写一份呈请拘留报告书 呈请拘留报告书 ×公刑字拘(2012) ×号 王某,男,1987年6月11日生于某市,某厂临时工,住该厂员工宿舍123号。 简历:1993年-1999年在XX小学读书。 1999年-20XX年在XX中学读书。 20XX年-20XX年在XX厂工作。 拘留理由和依据:王某由于对江某以其偷拿单位东西为名予以开除并拒绝给其发放1至3月工资不服且几次与江某交涉未果而欲报复。20XX年8月14日中午,王某提着一桶汽油出现在江某家门前,因讨薪未果,王某将汽油泼在江某家门口,欲将其烧死。保安及时赶到将王某扑倒在地,并从其口袋中搜出一只打火机。 王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涉嫌放火罪。终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1条第4款的规定,特呈请对犯罪嫌疑人王某刑事拘留。妥否,请批示 承办单位:×市县公安局刑警队 承办人:许XX 20XX年8月15日 二、拟写一份起诉意见书 XX县公安局 起诉意见书 X公刑诉字(2001)104号 犯罪嫌疑人朱××,男,1994年12月5日出生于××县××乡××村,汉族,××中学高三学生,住××县××乡××村。 违法犯罪经历: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经XX市人民检察院批准,20XX年5月2日由我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公安局看守所。 犯罪嫌疑人朱××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一案,我局经过审查,立进行案侦查。现已侦查终结。 经依法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朱××系被害人徐××的侄子。20XX年前随父在××学校读书时就不学正道,经常耍流氓。20XX年下半年到××中学后,恶习仍然不改。20XX年4 月10日晚,朱某本想随他姐姐去看电影,但他姐姐不肯带他,他就躲在徐××家的屋后,想等他姐姐走后,再到电影场。正在屋后等的时候,听到陈××喊徐××端洗澡水,这时他恶性发作,动了坏脑筋,就从屋后偷偷出来,掩到徐××家大门边的上堆旁,乘徐××外出到陈家端洗澡水之机,窜人其家,隐蔽在灶间内,想偷看徐××洗澡。但徐××将水端回后没有洗澡,只有用水擦了身子,以后就坐在堂屋靠灶间门口织毛衣。这时,朱犯见她没有洗澡,非常扫兴,同时因潜伏时间较长,肚子又痛,急于大便,无法出去,就产生行凶的恶念,于是在徐家盛糠的缸盖上摸到一把菜刀,悄悄窜到徐的背后吹熄了煤油灯,对其行凶,舞刀乱砍,直到邻居听到呼救声赶到门口,朱某才畏罪拨开后门闩,穿过小河上的坝头逃跑。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从朱××交出的衣服、袜子上发现几处点滴血迹,经技术化验,与受害人血型及现场菜刀和地面上的血迹相符。经比对,朱××指纹与现场指印亦相同。

初犯辩护词_法律文书.doc

三、被告人没有犯罪前科,属于初犯、偶犯,犯罪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在法庭上能当庭认罪,真诚向被害人道歉,有悔改表现。另外,事件发生后,被告人的家属多次向被害人表达诚恳歉意,探望被害人,并表示愿意足额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只是由于被害人的过分要求和无理拒绝才无法达成赔偿协议,被告人将耐心寻求被害人的谅解,争取消除矛盾纠纷。请考虑以上情况,对被告人郑超然**酌情从轻处罚。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是初犯,归案后能如实交代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造成的社会影响不大,社会危害性较小,有悔改表现。根据上述《刑法》有关规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若干意见》以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建议法庭对被告人从

轻处理,对其处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给其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以上意见,请合议庭参考。谢谢! 辩护人: 2012年 月 日 故意伤害辩护词

诈骗辩护词 辩护词格式范本 初级会计经济法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 制度1 第七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本章近两年考试题型、分值、考点分布 每年单选题2-3题,多选题2题, 判断题1-2题,共计10分以内。 ◆本章重要知识点复习 一、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关系 (一)税收法律主体——征纳双方(征税主体包括各级税务

机关、海关等。) (二)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注选择题) 二、税务登记管理 (一)税务登记范围(2012考) 1.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都应当办理税务登记(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前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办理税务登记(统称非从事生产经营但依照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2.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①开立银行账户;②领购发票。 (二)税务登记内容 包括设立(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以及停业、复业登记等。(注意选择题) 1.设立(开业)登记: (1)时间:是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国家开放大学法学本科2020秋《法律文书》形考作业三

XXX市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3]X民初字第25号原告孙X杰,男,1952年8月21日出生于XX省XX县,系X X 公司退休干部,住XX公司宿舍楼X栋X单元X号。 被告孙X林,男,1993年1月23日出生于XX省XX县XX乡,XX制药厂工人,住xx市XX街X楼X号。 原告孙X杰与被告孙X林脱离养父子关系一案,本院于2013年5月11日受理后,由审判长张X X和人民陪审员朱XX、王XX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孙X杰和被告孙X林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孙X杰诉称:原、被告系叔侄关系,2009年8月,原告孙X 杰经被告孙X林的父母请求,在办理了相关手续后,收被告孙X林为养子,养父子关系确定后,原告孙X杰将被告孙X林的户口由原籍XX省XX县XX乡XX村转至XX市,并于2011年4月为被告孙X林找了工作。日常生活中被告孙X林将全部工资交给原告孙X杰,原告孙X杰每月给被告孙X林200元零花钱,并购买衣物,关系一直很好。2012年10月,被告孙X林在其制药厂分得- -间房子后便搬出去住,再也不将工资交给原告孙X杰,原告孙X杰与被告孙X林在2013年3月上旬,因被告孙X林婚姻问题发生争吵,被告孙X林于2013年4月23日晚与其生母一道趁原告孙X杰出去散步的机会,将原告孙X 杰买来仅两个月价值4000元的松下彩电一台搬走,原告孙X杰发现

后大为不满,在要求被告孙X林归还电视机未果的情况下,于2013年5月11日向XX市人民法院起诉。诉请与被告孙X林脱离养父子关系,并让被告孙X林归还电视机。 被告孙X林辩称:在与原告确定养父子关系后,每月将1000余元的工资全部交给原告孙X杰,被告孙X林工作以后共向原告孙X 杰交了近3万元工资。被告孙X林在其制药厂分得一-间房子后虽然搬出了原告孙X杰家,但是在节假日还去看孙X杰,通常还买些食品。原告孙X杰也不再给被告孙X林零花钱。.原告孙X杰因病住院,被告孙X林还特意请假到医院照顾原告孙X杰,买了食品和生活用品。被告孙X林工作后,共向原告交了近3万余元的工资,只从原告孙X 杰处得到不满1万元的零花钱和物品,要求法院判令原告孙X杰退回被告孙X林所交工资的剩余部分2万元,并资助被告孙X林部分结婚所需费用。经审理查明:原告孙X杰与被告孙X林在形成养父子关系后曾和睦相处了3年。期间,被告孙X林将工资交给原告孙X杰是尽人子之情,而原告孙X杰负责全家生活开支,还给被告孙X林零花钱,为被告孙X林购买衣物,也尽了为父之责,再断无向被告孙X林返还所交工资之理。后因双方在被告婚姻问题上发生分歧而出现矛盾,被告孙X林于2013年4月23日晚与其生母一道趁原告孙X杰出去散步的机会,将原告孙X杰买来仅两个月价值4000元的松下彩电一台搬走,以致引起诉讼,显属被告孙X林的错误。原告孙X杰住院期间,被告孙X林还请假照顾,也尽了一定义务。 本院认为:原告孙X杰和被告孙X林为养父子关系期间,因双方

整合部编版《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下册:第10课 法律伴我们成长 学案共3份

参考答案 自主预习 1、尊崇和遵守法律后果 2、法律法规法治方式合法权益 3、学法尊法崇尚者捍卫者 4、共同事业受益者真诚信仰 5、尊崇法律遵守法律法治精神 6、道德尊法守法法治生活 7、健康成长受益者参与者 互动探究 探究活动一: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法律保障人们的幸福生活,法律的保障功能的实现靠我们每一个人对法律的尊崇和遵守。我们要树立法律意识,日常生活中,要常想一想,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考虑违背法律的后果,进而学会依法办事。

探究活动二: 小宇应该依法办事,通过法治方式,表达自身合法的诉求和愿望。具体来说,小宇应该搜集爸爸打骂妈妈的证据,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晓程应该向学校、老师及同学反映情况,寻求帮助,以解决问题。依法办事,就要遵守各种法律法规。遇到问题需要解决,应当通过法治方式,表达自身合法的诉求和愿望。在实现自身利益的过程中,还要自觉维护他人和集体的合法权益。 探究活动三: 小明的著作权受到不法侵害后,他和父亲应该运用《民法通则》和《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同出版社论法、论理,以维护自己的著作权。小明还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办事,就要养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习惯,逐步成长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老师PPT展示知识拓展:未成年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方式和途径: 非诉讼途径:投诉、调解、裁决、仲裁、申诉。如通过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等各方面反映问题,寻求帮助;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纠纷;寻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机构的法律服务和帮助。 诉讼途径:“打官司”诉最权威、最有效、最正规、最终的维权途径。 探究活动四: 一、可以树立宪法的权威;二、可以让国家工作人员树立宪法意识,可以为全社会尊重和遵守宪法起强烈的示范引领作用。这既体现了依法治国的理念,也体现了政治文明的进步。 探究活动五: 建设法治中国是中国人民的共同事业,人民既是法治的践行者,又是法治的受益者。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当法律真正成为我们的信仰时,才会充分体现其自身的价值,发挥其应有的功能。树立法律信仰,就是发自内心地尊崇法律、信赖法律遵守法律和捍卫法律。当法律至上成为我们的真诚信仰时法治精神就会铭刻在我们心中。 探究活动六: 法治时代,并不否认道德的重要性。人们道德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增强尊法

学习法律文书的总结.doc

学习法律文书的总结 针对当前中职学生学习法律课的现状,以实、活、趣为抓手,激发中职学生学习法律课的兴趣,充分调动学生学习法律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今天我给大家带来了学习法律文书的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习法律文书的总结篇一 我是一名法律专业的大学生。今年,我实习工作的地点是某某律师事务所,在事务所中,我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实习工作。这次毕业实习让我感觉到很兴奋,也让我学习了书本上很多学不到的知识。 首先我很庆幸自己能有这次机会,让我在实际工作中得到了锻炼,同时也提高了自信,这次在某某律师事务所的实习,本人觉得是十分的充实,同时学习到的东西也是十分的实在和实用的。这次实习过程中,大量的接触各种各样的法律文书,也学习着写了一些常用的法律文书,如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代理意见、律师函、所函、公司员工制度、合同书等等。虽然大学选修课里面也开了司法文书的课程,但是在现实的运用中,是大大的不足的。由于教学的过程中有不同的侧重性,因此在学习的课程中容易被导师的教学重点所误导,在学习写法律文书的过程更多的注重关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机关的法律文书,而某程度上疏忽了对普通法律事务的法律文书的书写。但是,这次实习的过程中,实习辅导的律师经过认真的、负责的、耐心的指导,让我从新学习这些法律文书的书写,如法律文书的格式、表达、侧重点等方面。 除了学写法律文书外,我还跟随律师一同去人民法院听庭审,听完

庭审后再写代理意见。不仅锻炼了我归纳总结的能力,还让我切实的感受什么叫庭审。学习诉讼法的时候虽然都已经学习过整个庭审的过程,但是书本上的东西总是抽象、难理解、难想象的。而跟随律师去听庭审让我更清楚了解律师在庭审中、整个案件的流程中处于一个什么的角色、地位,处理什么样的事务,解决什么样的问题。总的来说,是让我认识到律师在诉讼过程中起的一个什么样的作用。作为学习法律的人来说,了解自己的专业,了解自己的职业,是十分重要的。而这次的实习让我从新认识一类人——律师。 我的工作还包括大量的案卷的整理和装订。每个单位都有关于案件的整理装订的问题,不过这次的整理装订工作显得特别的认真。因为一直在书写着各样的法律文书,在书写的过程中总是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在整理装订的案卷材料中,正是一个非常好的学习的过程,其中的材料就是我们书写的范本,学习的模板。而大量枯燥的整理装订过程中,还很好的培养了我的耐性和细心。律所里面人员的耐心教导和帮助,让我这次的实习过的相当的充实和愉快,并且让我很好的了解律师行业的文化,律师职业的其他具体情况。 本次实习让我在法律方面的各个知识点上都有很大的进步,最重要的是加强了我的实战能力。 学习法律文书的总结篇二 1、实习计划情况 (1)实习时间:20xx年10月11日至11月11日 (2)实习地点: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

年电大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作业)

2018 年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作业 1 第一题: 呈请拘留报告书 X公刑字拘(2018)X号 被拘留人的基本情况 : 王某,男, 27 岁, 被拘留人的简历; 2018 年 8 月 14 日中午,王某提着一桶汽油在其所在厂子经理江某家门口,高声叫骂扬言要烧死江某,并将汽油破在江某门口,并在王某口袋中搜出一只打火机。 综上所述,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1条之规定,特呈请对犯罪嫌疑人李XX刑事拘留 妥否 , 请批示 承办单位:X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承办人 : 许 XX 2018 年 8 月 15 日 第二题: 起诉意见书 公起字(2018)104 号 犯罪嫌疑人朱XX,男,1994年12月5日出生,汉族,出生地:XX县XX乡XX村,系XX中学 高三学生。是被害人徐XX的侄子,2018年前随父在XX学校读书时就不学正道,经常耍流氓。2018年 下半年到XX中学后,恶习仍然不改。2018年4月10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被刑事拘留。现羁押 于XX公安局看守所。 违法犯罪经历:4月10日晚,朱某本想随他姐姐去看电影,但他姐姐不肯带他,他就躲在徐XX 家的屋后,想等他姐姐走后,再到电影场。正在屋后等的时候,听到陈XX喊徐XX端洗澡水,这时他灵机一动,恶性发作,动了坏脑筋,就从屋后偷偷出来,掩到徐XX家大门边的上堆旁,乘徐XX外出到陈家端洗澡水之机,窜人其家,隐蔽在灶间内,想偷看徐XX洗澡,但徐XX将水端回后没有洗澡,只有用水擦了身子,以后就坐在堂屋靠灶间门口织毛衣。这时,朱犯见她没有洗澡,非常扫兴,同时因潜伏时间较长,肚子又痛,急于大便,无法出去,就产生行凶的恶念,于是在徐家盛糠的缸盖上摸到一把菜刀,悄悄窜到徐的背后吹熄了煤油灯,对其行凶,舞刀乱砍,受害者越是呼救,朱某越是逞凶,直到邻居听到呼救声赶到门口,朱某才畏罪拨开后门闩,穿过小河上的坝头逃跑。 从朱XX交出的衣服、袜子上发现几处点滴血迹,经技术化验,与受害人血型及现场菜刀和地面上的 血迹相符。经比对,朱XX指纹与现场指印亦相同。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朱XX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涉嫌故意杀人罪。特将本案移送审查,依法起诉。 此致 敬礼 XX人民检察院 2018 年 5 月 7 日注:1.犯罪嫌疑人朱XX现押于XX县看守所。 2.附本案预审卷宗 xx 页。 3.作案工具详见物品清单 作业 2 第一题: XXX市人民检察 起诉书 检刑诉[2007]第XX号 被告人:孙XX,男,28岁,1984年2月25日出生于XX省XX市一个工人家庭,本人为XX市X

人教部编版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下册第十课《法律伴我们成长》第1课时《法律为我们护航》教案

第十课法律伴我们成长 第1课时法律为我们护航 1教学分析 【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未成年人需要特殊保护的原因。 教学难点:法律给予未成年人在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个方面特殊的关爱与保护。 2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多媒体出示此材料) 2015年4月3日,南京市民徐某在网上发布了数张一名男童遍体鳞伤,疑似遭虐待的照片,引发了一场“养母疑似殴打养子”的轩然大波。几天后,养母李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后变更为取保候审。南京市浦口区检察院以李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浦口区法院提起公诉。 2015年9月30日下午2点,江苏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李征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想一想:材料表明了谁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提示:司法机关。 教师讲述: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中国进入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现实生活中不尊重未成年人,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较为普遍,从而指出未成年人需要国家给予特殊的保护,未成年人也应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这一节课就让我们来探讨“法律为我们护航”的话题。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一:我们需要特殊保护 法律与未成年人 活动一:情景再现——生活中的未成年人 (多媒体链接教材上P95“运用你的经验”栏目) 想一想: (1)在生活中,作为未成年人的我们享受哪些特殊的保护与关爱? 提示:有来自家庭方面的保护、学校方面的保护、社会方面的保护、司法方面的保护等。 (2)未成年人为什么需要特殊保护? 提示:①在我国,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未成年人的身心发育尚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弱,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和不法侵害,需要给予特殊的保护。 ②未成年人的生存与发展事关人类的未来,他们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花朵,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的关爱和保护,已经成为人类的共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应有之义。 (3)怎样才能使未成年人免受伤害呢? 提示:可从国家、社会、家庭、学校、未成年人等角度进行回答。 相关链接: 国家: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依据。 社会: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家庭:以正确、合理的方式教育孩子、关心孩子,给未成年人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氛围,尽到家长的监护职责。 学校:定期开展有关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讲座,开展法律知识讲座等;做好消防、地震等各种安全演练。 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目标导学二:感受法的关爱 活动二:未成年人保护法 (多媒体播放教材P98相关链接) 思考: (1)你知道哪些对未成年人实施特殊保护的法律法规? 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国家制定的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 (2)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设置了几道防线? 提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四位一体。 (一)家庭保护 案例分析:小林的父母经常在家叫几个朋友一起来搓麻将,甚至有时候让小林也“搭一搭手”,慢慢地小林学会了搓麻将,成绩也直线下降。 (1)小林的父母有什么错? 提示:小林的父母亲应该以健康的思想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而不应该误导子女。 (2)你如何帮助小林解决这个问题? 提示:小林可以通过老师与父母沟通;自我提醒,告诉自己不能参与赌博活动;还可以要求父母不再搓麻将特别是在家搓麻将…… (3)家庭应该如何保护未成年人?

法律文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法律文书作业1 一、呈请拘留报告书 X公刑字拘(2015)X号: 被拘留人的基本情况:王某,男,23岁。 被拘留人的简历:2015年3月16日中午,王某提着一桶汽油在其所在厂子经理江某家门口,高声叫骂扬言要烧死江某,并在王某口袋中搜出一只打火机。 综上所述,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之规定,特呈请对犯罪嫌疑人王某刑事拘留。 妥否,请批示。 承办单位:X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承办人:许XX 2015年3月17日 二、起诉意见书 公起字(2015)104号 犯罪嫌疑人朱XX,男,1998年12月5日出生,汉族,出生地:XX县XX乡XX村。系XX中学高三学生,是被害人徐XX的侄子,2013年前在XX学校读书时就不学正道,经常耍流氓。2013年下半年到XX中学后,恶习仍然不改。2015年4月10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未遂)被刑事拘留。现羁押于XX公安局看守所。 违法犯罪经历:4月10日晚,朱XX本想随他姐姐去看电影,但他姐姐不肯带他,他就躲在徐XX家的屋后,想等他姐姐走后,再到电影场。正在屋后等的时候,听到陈XX喊徐XX端洗澡水,这时他灵机一动,恶性发作,动了坏脑筋,就从屋后偷偷出来,掩到徐XX家大门边的土堆旁,趁徐XX外出到陈家端洗澡水之机,窜入其家,隐蔽在灶屋内,想偷看徐XX洗澡。但徐XX将水端回来后没有洗澡,只是用水擦了身子,然后就坐在堂屋靠灶屋门口织毛衣。这时,朱XX见她没有洗澡,非常扫兴,同时因潜伏时间较长,肚子又痛,急于大便,无法出去,就产生行凶的恶念。于是在徐家盛米的缸盖上摸到一把菜刀,悄悄窜到徐XX的背后吹熄了蜡烛,对其行凶,舞刀乱砍,受害者越是呼救,朱XX越是逞凶,直到邻居听到呼救声赶到门口,朱XX才畏罪拨开后门闩,穿过小河上的坝头逃跑。 从朱XX交出的衣服、袜子上发现几处点滴血迹,经技术化验,与受害人血型及现场菜刀和地面上的血迹相符。经对比,朱XX指纹与现场指印亦相同。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朱XX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97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7条之规定,涉嫌故意杀人罪。特将本案移送审查,依法起诉。 此致 敬礼 XX人民检察院 2015年5月7日 注:1、犯罪嫌疑人朱XX现押于XX县看守所。 2、附本案预审卷宗XX页。 3、作案工具详见物品清单。 法律文书作业2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法律文书》形考任务考核任务1试题及答案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法律文书》形考任务考核任务1试题及答案 第一次考核任务 起诉书写作 请根据下列材料制作一份起诉书: 犯罪嫌疑人刘XX,男,XX省XX县人,26岁,19XX年X月X日生,汉族。刘XX初中毕业后务农三年,后来经人介绍于2011年4月到XX市XX公司当了一名勤杂工,住在该公司宿舍平房3排13号。 刘XX在XX公司工作期间马马虎虎,责任心不强,自由散漫,经常违反纪律,不遵守规章制度,多次受到公司经理许XX等领导的批评教育。2012年8月,刘XX因打骂一起工作的勤杂工牟XX,受到了行政警告处分;2012年9月又因偷拿公司职工香烟八包、衬衫一件和250元等财物,受到记过处分。 2013年2月,XX公司发放2012年度奖金,刘XX因有偷摸行为未拿到奖金,因而对公司领导尤其是对公司经理许XX 怀恨在心,蓄谋报复杀人。 2013年5月10日,刘XX上班后四处寻找作案工具,先到公司厨房想偷拿菜刀行凶,见厨房人多,不便下手,就走了;后又窜到公司木工房,见只有木工朱XX在干活,就上前与他闲聊,并谎称要修理桌椅,想从木工房借几件工具,用完后一定及时归还,于是经朱XX同意,从木工房拿羊角锤一把、木工凿一把,并藏于宿舍床下。 中午12时许,刘XX混进公司办公楼一层值班室,伺机报复领导。1时许,许XX进入三层经理办公室(333室)午休。1时30分许,刘XX窜到三楼轻轻推开333室房门,见许经理在办公室套间里午睡,而经理秘书侯XX正在办公室外屋沙发上休息,于是刘XX灵机一动,轻轻地推醒侯XX,将其叫到门外,谎称有一件重要事情需要单独向许经理报告,请侯XX回避一下,另找地方休息。侯走后,刘XX进入333办公室,先将房门反锁上,后窜入里间,趁许经理在床上熟睡之机,取出藏匿在身的凶器羊角锤、木工凿,用羊角锤朝许经理的头部猛击二三十下,后又对着许的面部、颈部和胸部使劲用羊角锤敲打、木工凿扎刺十余下,致使许XX经理颅骨粉碎性骨折,脑组织外溢,面部、颈部和胸部的伤口流血不止,当即死亡。 刘XX作案后逃离现场,先逃到XX市长途汽车站,企图乘车逃回老家,发现已有公安人员堵截,随即转到XX火车站,企图坐火车逃往上海、杭州等地。当日晚8时许,刘XX被追捕的公安人员抓获并立即予以刑事拘留。 5月11日,XX市公安局以X公捕字(2013)15号提请批准逮捕书报送XX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XX。经XX市人民检察院批准,5月15日,XX市公安局对刘XX执行逮捕。5月20日,XX市公安局X公诉字(2013)42号起诉意见书以刘XX涉嫌故意杀人罪将案件移送XX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XX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刘XX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于2013年6月X日向XX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刘XX委托律师王XX为其辩护。 犯罪嫌疑人刘XX现押于XX看守所。本案有现场勘查笔录、法医鉴定结论、朱XX侯XX的证词以及作案工具等为证,刘XX亦供认不讳。 答案: 起诉书 X X检刑诉字【2005】X X号

部编版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下册第十课法律伴我们成长 练习

七年级下册第十课法律伴我们成长 一、选择题(下列各题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意的。每小题2分,共26分) 1.未成年人在法律上的界定是 () A. 年满十八周岁 B. 未满十八周岁 C.年满十六周岁 D.未满十六周岁 2.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的专门法律有 () ①义务教育法②未成年人保护法 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①④ 3.2019年3月份开学初,某省十三部门联合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的实施办法》。这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 () A.司法保护 B.学校保护 C.社会保护 D.家庭保护 4.下列属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 () ①家长保证子女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费用 ②某初中教师对品行有缺点的学生耐心教育 ③企业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童工 ④吉林市各中小学积极开展消防演习等活动 A.①②④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③ 5.2018年12月29日,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要求切实减轻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有损中小学生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这() ①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 ②是消除危害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根本性措施 ③有利于维护学生的生命健康权

④将彻底解决学生学业负担过重的问题 A.①③ B.②④ C.①② D.①④ 6.对右图中母亲的做法认识正确的是() A.体现了对子女受教育权的尊重 B.是积极履行教育未成年子女义务的体现 C.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家庭保护的规定 D.有利于督促孩子好好学习,值得提倡 7.我国广告法规定,不得利用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等。这些规定 ( ) A.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B.能完全净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 C.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 D.能杜绝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8.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这一观点强调 () A.公民要树立法治意识 B.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C.法律要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D.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则 9. 公民受到非法侵害时,应采取的正确态度是 () A.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B.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C.寻找机会,用更严厉的手段报复对方 D.弘扬中华民族的美德,宽容忍让 10.不仅在农村,在大城市“留守儿童”也成为一个新的社会问题。“孩子要的是陪伴,不是钱”,引起了许多家长的共鸣。这启示我们 ( ) A.父母要积极承担起家庭的责任和义务 B.父母对子女的爱只能体现在日常的生活中 C.城市儿童比农村儿童更需要家庭保护 D.留守儿童应学会自立自强,不需父母陪伴

法律文书在线作业1答案

法律文书_在线作业_1 交卷时间:2016-10-14 14:01:49 一、单选题 1. (5分)第一审刑事判决的理由部分,应围绕( )两个问题阐明。 ? A. 从重处罚和从轻处罚 ? B. 定罪和量刑 ? C. 事实和法律 ? D. 手段和情节 纠错 得分: 5 知识点:法律文书 展开解析 答案 B 解析 2. (5分)对法律文书的适用范围正确的说法是() ? A. 非诉讼案件和诉讼案件 ? B. 非诉讼案件 ? C. 诉讼案件 ? D. 纪律检查案件 纠错 得分:0 知识点:法律文书 收起解析 答案 A 解析 3. (5分)法律文书的语体风格是()

? A. 公文语体 ? B. 既属于公文语体又属于私文语体 ? C. 私文语体 ? D. 既不属于公文语体又不属于私文语体 纠错 得分: 5 知识点:法律文书 收起解析 答案 A 解析 4. (5分)不具备委托诉讼代理人发表代理词,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身份的一项是()? A.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 ? B. 民事案件的当事人 ? C.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被告、原告 ? D. 刑事案件的被害人 纠错 得分:0 知识点:法律文书 收起解析 答案 A 解析 5. (5分)民事裁定书应解决( ) ? A. 程序问题 ? B. 程序和部分实体问题 ? C. 实体问题

? D. 实体和程序问题 纠错 得分: 5 知识点:法律文书 展开解析 答案 A 解析 6. (5分)民事案件的再审必须要在判决生效后()提出。 ? A. 半年之内 ? B. 一年之内 ? C. 二年之内 ? D. 三年之内 纠错 得分:0 知识点:法律文书 收起解析 答案 C 解析 7. (5分)监狱起诉意见书是对服刑罪犯重新犯罪(包括重大的漏判罪行)提出起诉意见的法律文书,送达的司法机关是() ? A. 司法行政机关 ? B. 人民法院 ? C. 公安机关 ? D. 人民检察院 纠错 得分: 5 知识点:法律文书 收起解析

电大19春《法律文书》_形考任务三

------------------------------------------------------------------------------------------------------------------------------ 题目1,,还未回答,,满分100.00,, 题干 民事判决书写作 请根据下列材料制作一份第一审民事判决书: 孙X杰(男,1952年8月21日生于XX省XX县,系XX公司的退休干部,住在XX公司宿舍楼X栋X单元X号)与孙X林(男,1993年1月23日出生于XX省XX县XX乡,系XX制药厂的工人,住在XX市XX街X楼X号)原系叔侄关系,2009年8月,经孙X林的父母请求,孙X杰在办理了相关法律手续后收孙X林为养子,并将孙X林的户口由XX省XX县XX 乡XX村转至自己所在的XX市。2011年4月,孙X杰为孙X林找了份工作。孙X林先后在XX公司和XX制药厂当工人。 孙X杰与孙X林的养父子关系确定后,在其后的日常生活中,孙X林将自己每月2000余元的工资全部交给孙X杰,孙X杰则每月给孙X林500元零花钱,还给孙X林购买衣服、鞋子等物。相互照顾,关系一直还比较好。 2012年9月以后,由于在孙X林的恋爱与婚姻问题上存在分歧,孙X杰与孙X林之间产生了一些矛盾。当年10月,孙X林在其工作的制药厂分得一间房子后便搬出了孙X杰家,自此孙X林不再将工资交给孙X杰,只是在节假日去看看孙X杰,通常还买些食品。孙X杰也不再给孙X林零花钱。 2012年12月,孙X杰因病住院。由于孙X杰正与其妻闹离婚,其妻不予照顾。孙X林虽与孙X杰有了矛盾,但还是在单位请了假到医院照顾孙X杰,其间还买了食品和生活用品。2013年3月上旬,孙X杰与孙X林又因孙X林的恋爱与婚姻问题发生了激烈争吵,孙X杰声称孙X林结婚时将不给孙X林任何资助。孙X林非常生气,便于2013年4月23日晚与其生母一道趁孙X杰出去散步的机会将孙X杰买来仅二个月价值4000余元的彩电一台搬走,想以此作为孙X杰对自己结婚不予资助的一点补偿。孙X杰发现后大为不满,在要求孙X林归还电视机未果的情况下,于2013年5月11日向XX市人民法院起诉,称由于被告孙X林不再将工资交给自己,未尽赡养义务,还将自己的电视机搬走,侵犯了自己的财产权,双方养父子关系已无法维持,要求判令与孙X林脱离养父子关系,并让孙X林归还电视机。 法院受理后,组成了由审判长张XX和人民陪审员朱XX、王XX组成的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在诉讼过程中,孙X林提出答辩称,自己工作以后共向孙X杰交了3万余元的工资,但只从孙X杰处得到不到1万元的零花钱和物品,自己将孙X杰的彩电搬走只是以此作为孙X杰对自己结婚不予资助的一点补偿,要求法院判令孙X杰退回孙X林所交工资的剩余部分2万元,并资助自己部分结婚所需费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在形成养父子关系后曾经和睦相处了近四年,在此期间,孙X林将工资交给孙X杰是尽人子之情,而孙X杰除负责全家生活开支外,还给孙X林零花钱,为孙X 林购买衣物,已尽了为父之责,再断无向孙X林返还所交工资之理。后来双方因在被告恋爱与婚姻问题上发生分歧而出现矛盾,而被告采取搬走原告电视机的行动激化了矛盾,以致引起诉讼,显然是属于孙X林的错误。但念及原被告曾为养父子,被告在原告住院期间还请假照顾,尽了一定义务,原告在被告结婚时给予一定的资助亦在情理之中。故此,考虑到整个案件情况,法院于2013年6月3日以第25号判决书作出判决:孙X杰与孙X林解除养父子关系;孙X林将电视机退还给孙X杰;孙X杰付给孙X林5OOO元钱作为对孙X林结婚成家的资助。法院同时还决定,案件诉讼费用600元由原、被告各负担一半。 新文件的最大尺寸: 20MB ,最多附件:1 - 不支持拖曳 您可以通过拖放文件到此处来添加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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