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绩效考核办法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绩效考核办法一、考核目的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辅导员考核指标体系,逐步实现辅导员考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和透明化,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对辅导员履职情况的鉴定、激励和导向作用,全面提升辅导员综合素质和工作效果,不断完善辅导员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思想水平高、专业素质硬、综合素质全面、工作态度积极和个人作风优良、年龄结构合理、稳定的辅导员队伍。
二、考核对象全体专职辅导员三、考核原则(一)德才兼备的原则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注重辅导员的思想品质、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以及业务水平、组织领导能力和实践工作经验。
(二)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评内容、程序、方法等客观、公平、公正的进行考核,并将结果向全体考评主体和考评对象进行公开,保障考评对象的知情权。
(三)全面的原则辅导员考核工作包括辅导员工作的各个方面,以全面的视角对辅导员工作进行考评,全面反映辅导员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绩,注重工作绩效,并激励辅导员不断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
四、考核主体学生事务部、学生管理办公室、系部相互配合进行考核。
五、考核方法辅导员考核采用定量(勤、绩)和定性(德、能)相结合的方法,从量和质两方面对辅导员工作进行考核,并细化各考核指标,确保考核的科学性、严谨性和规范性。
六、考核标准辅导员考核分为五个等级:优秀、良好、中等、合格和不合格。
其中,优秀占辅导员总人数的10%、良好占20%、中等占40%、合格和不合格共占30%。
七、考核程序辅导员考评工作在学生事务部和学生管理办公室领导下,采取打分制,辅导员要按规定及时上交个人工作总结报告及相应材料,总结报告和材料作为考评的参考依据。
八、考核内容辅导员月考核总分为A,A=A1(30%)+A2(50%)+A3(20%),期末考核总分为B=A1(30%)+A2(40%)+A3(20%)+A4(10%)。
其中,A1为辅导员完成工作数据评分;A2为系部评分;A3为学生事务部评分;A4为学生评分。
高校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新 (1)

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客观、公正、准确评价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辅导员考核指标体系,逐步实现辅导员考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对辅导员履职情况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全面提升我校学生工作科学化水平。
根据《***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导员工作考核,应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体现客观、公正、民主和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三条在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组,成员由学校分管领导,学工部、组织部、人事处、团委、二级学院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学工部牵头具体负责辅导员工作考核的相关事宜。
各二级学院组成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辅导员工作考核小组(简称“考核小组”),专职副书记负责本单位辅导员考核的相关工作,考核小组听取考核情况,并评定学院考核结果。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辅导员。
二、考核内容与标准第五条辅导员工作考评以《**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为主要内容,进行定性和定量综合考评,参考《考评评分标准》进行具体评选。
第六条考评内容辅导员考评以我校相关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和工作职责为主要内容,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考评,考评的基准分满分为100分,另设创新奖励分,最后考评总分为基准分与奖励分之和。
(一)德1.政治素质。
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政治立场坚定,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较高的人格修养,政治纪律性强;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及学校稳定。
2.政策理论。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马列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政治辨别能力较强,熟悉掌握学生教育、管理的一般规律和有关规定。
3.工作态度。
具有勤奋敬业、友善严格、谦和坦诚的品质,始终把工作放在首位;以学生为本,尊重、关心、服务学生,对学生有大爱真情,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

**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辅导员是学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和具体实施者,是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建设的意见》,充分调动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制定本办法。
一、辅导员考核的基本原则学院实行统一的辅导员考核办法,辅导员工作考核坚持数据与效果相结合、过程与结果相结合、长远目标与近期效果相结合、评比与促进相结合的原则。
二、辅导员考核的主要内容(100分)考核分为六部分。
1.思想政治教育。
2.纪律教育与学生管理工作。
3.班级建设与学生活动。
4.学风建设工作。
5.队伍建设。
6.创造性工作。
7.附加分三、辅导员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考核工作在学生处的指导下进行,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分别考核。
由各二级学院主要干部、学生处、党务、团委、教务处、人事处等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二级学院辅导员考核工作组,负责考核工作。
考核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
四、辅导员考核时间范围辅导员的考核工作分为月考核、单项考核和年度考核。
月考核对正常教学月份进行考核,在考核月份下月初进行。
单项考核根据实际进行考核。
年度考核和学院年终考核合并。
五、辅导员考核的办法与步骤(一)月考核1.各二级学院按照考核材料表对应填写本院辅导员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并详细做好记录,在月底前完成。
2.每月初由二级学院发考核材料表请学生处等相关工作人员按照表格如实填写本学院辅导员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情况,到月底由学院收回统计。
3.辅导员按照考核内容写工作总结,交学院辅导员考核办公室。
4.考核办公室公示考核结果,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二)单项考核1.学费单项考核办法。
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学籍名单,财务处提的欠费名单、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生源地贷款名单及助学金名单数据,学生处统一制表。
学校学生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

学校学生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一、考核背景和目的学校学生辅导员作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任务。
为了提高学生辅导员工作质量,确保学生辅导员的职业素养和工作能力,学校制定了学生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
二、考核标准和内容学生辅导员工作考核的标准主要包括职业道德、教育技能、工作作风等方面。
具体内容有:1. 职业道德:辅导员应具备端正的职业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坚守教育规范,忠诚履行职责,对学生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 教育技能:辅导员需要具备丰富的心理学知识和教育方法,能够有效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帮助学生解决问题,提升其自我认知和情绪管理能力。
3. 工作作风:辅导员应具备开放包容的工作态度,乐于与学生交流,关心学生成长。
同时,辅导员还应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高效的工作执行能力。
三、考核方式和流程为了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学校采用多种方式进行辅导员的工作考核。
具体流程如下:1. 自评:辅导员需要按照学校提供的评估表,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提出对自己的认识和改进方向。
2. 学生评价:学校会组织学生对辅导员进行匿名评价,从学生角度评估辅导员在思想教育、生活指导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3. 领导评价:学校相关领导对辅导员的工作进行评价,分析辅导员是否具备较高的教育素养和能力。
4. 同行评价:学校会邀请其他辅导员对被考核辅导员的工作进行评价,以相互交流和借鉴,提升工作质量。
四、考核结果与反馈学校对辅导员考核的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根据考核结果制定个人发展计划和学校教师培训计划。
同时,学校会将辅导员考核结果提供给辅导员,给予肯定和奖励,并就差距较大的地方给予指导和改进意见。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学校将根据辅导员的考核结果,合理分配工作任务和职称评定,确保辅导员的工作与能力相匹配。
对于部分考核结果较差的辅导员,学校将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帮助他们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考核的周期性和连续性学校将每学年进行一次辅导员的工作考核,以周期性的方式跟踪辅导员的工作表现和成长。
辅导员绩效考核办法

辅导员绩效考核办法一、辅导员工作职责(一)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二)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
(三)负责开展学生工作调查和研究,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
(四)参与学生学风建设,积极配合教学部门开展工作,指导班级学生开展各种学习活动,交流学习经验,改进学习方法,改善知识结构,培养创新精神,提高综合素质。
(五)负责学生班级建设和管理,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班集体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
(六)负责指导学生团支部、班委会建设,做好学生骨干培养工作,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
(七)负责落实学生管理的各项评比制度,做好分管学生的评行先、评优工作。
(八)负责制订学期学生工作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期末要有工作总结。
在日常工作中,要认真填写工作日志,及时掌握学生动态,并做好工作记录。
(九)负责抓好学生校纪校规教育,加强学生的日常管理,经常检查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情况,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向所在系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十)负责组织好学生办理报到注册及离校等相关手续。
(十一)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组织学生勤工助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十二)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协助做好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
(十三)开展文明宿舍创建工作,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
机电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和岗位职责

机械电气工程学院辅导员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特制定本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政治辅导员(以下简称辅导员)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主体中的重要骨干,是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和实施者。
为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必须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激励和促进辅导员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二条辅导员工作考核,应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体现客观公正、民主监督、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三条辅导员要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在本院系党组织的直接领导下,做好本单位的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四条提出学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院系班主任的管理工作;指导本院系班主任抓好学生班级的组织建设。
1、对学生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明辨是非,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结合社会发展和学生的实际,积极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侵蚀。
3、指导班主任搞好学生班级的组织建设。
第五条抓好学生党支部建设,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教育工作。
1、对学生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配合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和组织考核工作。
2、协助做好本院系共青团工作,指导学生会开展工作,加强学生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工作。
3、根据党委学工部(处)及校团委的要求,承担本院系党课、形势与政策教育课、思想品德课、就业指导等课程的教学工作,开展相关的调查研究。
第六条配合抓好本院系学风、校风建设,努力提高学生科技创新能力。
1、负责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各项评优工作。
2、负责抓好学生日常教育和文明宿舍建设工作。
3、抓好新生军训工作及学生的国防教育工作。
大学学院辅导员绩效考核方案模板
能源与环境XX学院辅导员绩效考核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XX,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辅导员的工作,使辅导员绩效考核工作更加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同时正确评价我院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鼓励辅导员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工作热情和积极性,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在辅导员岗位上工作半年以上(含半年)的本科生专职辅导员、兼职辅导员和研究生辅导员的考核均参照本方案进行。
二、考核原则我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坚持以下基本原则:1、德才兼备原则;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3、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原则;4、注重工作实效原则;5、全面考核,综合评定原则。
三、考核领导学院辅导员的绩效考核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进行,成立由学院主管领导为组长,学院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辅导员绩效考核小组,进行辅导员的绩效考核工作。
四、考核内容辅导员绩效考核主要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同时应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主要考核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2、能:主要考核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3、勤:主要考核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出勤等方面的表现;4、绩:主要考核个人完成工作情况,所管理班级的学风、班风、宿舍卫生及公物保护情况等。
五、考核结果及标准(一)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一)考核标准1、优秀:具备下列条件者考核等次可定为优秀。
(1)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廉洁自律。
(2)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学生实际,针对性地参加或开展有益学生健康成长的活动。
(3)经常和学生家长保持联系,遇重要问题能妥善处理,且能维护学院和学生的声誉及利益。
(4)积极承担并高质量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学生、老师综合评议好。
(5)深入班级,坚持到所管班级听课不少于2次/周,坚持走进学生公寓不少于2次/周。
(6)所管理的班级学风浓、班风正,且无旷课、夜不归宿、打架斗殴等违纪现象;学生宿舍卫生良好,公物保护完好,无人为损坏现象;学生人身和财产无不安全事件发生。
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方案
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暂行方案二、辅导员有以下情况之一,在年度优秀辅导员评比中加分1、辅导员参加活动(包括论文评奖)获省级或以上一等奖,一项加3分,获省级或以上二等奖、三等奖、市级一等奖,一项加 2.5分;获市级二等奖、三等奖和总院级一等奖,一项加2分;集体活动获得总院级二、三等奖、分院一等奖,一项加1.5分,集体活动获得分院二、三等奖,一项加1分,同一活动只记最高分。
活动累计不超过5分2、每学期由学工处、教务科组织任课老师对班级班风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前十名没人加 3分;在各班随机抽15名学生,对辅导员进行综合测评,考评前10名,每人加3分。
三、辅导员有以下情况之一,将酌情扣分并取消本年度优秀辅导员评比资格,情节严重者取消辅导员资格.1、由于工作失当,造成学生死亡或重大安全事故的(不可抗拒除外)。
2、由于工作失当,造成学生群体上访、罢餐、罢课、非法组织游行示威的。
3、班级学生擅自离校48小时以内未能跟家长联系或上报学工处,导致学生家长来以此为借口生事者.4、分管学生中有重大违纪行为,但隐瞒不报,被学校或者学院查处的.5、受到学校党纪政纪处理的。
6、在学生奖学金评定和评奖、评优、推优入党、贫(特)困生资助等工作中违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被学生举报经学校查处属实的.7、其他由于工作失当造成严重后果的。
8、连续三个月班级量化考核排名在全校后三名的。
四、辅导员考核实际学期总评制,分别分A、B、C、D、E、F六个档次,A档为优秀,占辅导员人数的5%,B占15%,C占30%,D占30%,E占15%,F占5%.五、辅导员津贴发放办法:(一)辅导员津贴的核拨学校按每班每月280元核拨辅导员津贴,外聘辅导员每班每月350,混合班级(男生人数不低于30%)辅导员每班每月增拨20%,本校在职连任辅导员每班每月增拨20%。
学校每月预留20%辅导员津贴用于学费收缴管理考核,学年结束后根据学费收缴比例发放。
(二)辅导员津贴的发放辅导员月津贴由基本津贴和绩效津贴两部分组成,由学工处根据辅导员绩效考核结果按月发放.1、辅导员月基本津贴的发放(1)辅导员月基本津贴按每生1元计发,班学生数不足30人按50元计发;不属混合班级的,男生按每人2元计发辅导员基本津贴.。
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专职辅导员岗位等级考核办法
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专职辅导员岗位等级考核办法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学院《关于 2008 年职工工资调整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辅导员岗位等级评审工作小组。
组长:陈志胜成员:相关院领导、人事处、学工处。
二、岗位等级设置辅导员岗位设置五个等级,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专职辅导员按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职称、任职年限、实际工作表现,确定相应的岗位等级。
辅导员等级由学院辅导员岗位等级评审工作小组按规定的审批程序评定 . 。
每级任职年限满三年以上,可以申报晋级。
三、等级评审条件(一)五级辅导员:在辅导员岗位上任职一年以内的 [ 含试用(见习)期 ] 按《辅导员年度考核指标考核达到 70 分(含)以上(二)四级辅导员:在辅导员岗位上任职三年以上(含三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按《辅导员年度考核指标》考核达到 80 分(含)以上(三)三级辅导员:具有相关学科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在辅导员岗位上任职五年及以上(无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辅导员岗位上任职时间为六年及以上)在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并以学院名义公开发表论文两篇的,同时承担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等相关课程之一的教学工作,按《辅导员年度考核指标》考核达到 90 分(含)以上。
(四)二级辅导员:具有相关学科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本校辅导员岗位上任职八年以上(无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辅导员岗位上任职时间为九年及以上),在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并以学院的名义公开发表论文三篇,承担了上述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
按《辅导员年度考核指标》达到 95 分(含)以上。
(五)一级辅导员岗:具有相关学科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辅导员岗位上任职十二年及以上,(无专业技术资称的,在辅导员岗位上任职时间为十四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并以学院的名义公开发表论文四篇,其中在省级以上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每学年在院内举办有关教育管理等相关报告,按《辅导员年度考核指标》考核达到100 分。
辅导员考核标准
辅导员考核标准辅导员考核标准是对辅导员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的一种制度,旨在提高辅导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能。
下面是辅导员考核标准的一些要点:一、工作态度和职业素养:1. 忠诚敬业,热爱辅导员工作;2. 建立正确的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规范;3. 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4. 与学生和教师之间有良好的沟通和协作能力;5. 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灵活性。
二、学生工作:1. 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关注和指导学生的学习和生活;2. 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的个性和尊严;3. 为学生提供学习和生活上的咨询和帮助;4. 组织和开展有针对性的学生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5. 处理学生问题和纠纷,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三、辅导员团队建设:1. 具有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协调组织内的工作;2. 参与团队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3. 配合学校相关工作部门开展相关工作;4. 与同事之间建立良好的关系,共同解决工作问题;5. 对新进辅导员进行指导和培训。
四、辅导工作档案管理:1. 完善学生工作档案体系,做好学生信息的管理;2. 组织辅导员进行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3. 保护学生个人隐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4. 审查档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档案的质量;5. 提供档案服务,满足学校和学生的需求。
五、培训和学习:1.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专业知识和能力;2. 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保持学科能力和学科发展所需的知识;3. 学习和应用辅导技巧,提高辅导效果;4. 关注教育热点和前沿动态,提高教育思想和理论水平;5. 学习其他辅导员的经验和教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以上是辅导员考核标准的一些要点,目的是建立科学、公正和有效的考核机制,促进辅导员的专业成长和工作提高。
同时,辅导员也应该不断反思和改进自己的工作方法和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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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进一步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完善辅导员工作的考核制度,根据《XX学院学生辅导员工作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导员考核工作在学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工作部(处)会同人事处、组织部等部门牵头,各二级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学院成立辅导员考核领导小组,各二级学院成立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
考核以年度为单位,一般在每年12月份进行。
第三条辅导员考核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与阶段考核相结合、部门考核与学生民主测评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效的标准,体现客观性、公正性、民主性、公开性和全面性。
二、考核方式、内容及程序
第四条考核方式分为辅导员自评、所带班级学生民主
评议、二级学院考核、学院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辅导员自评占总分的10%、所带班级学生民主评议占总分的20%、二级学院考核占总分的40%、学院综合考核占总分的30%。
第五条考核内容及程序
(一)辅导员自评
辅导员自评在各二级学院的领导下,由辅导员本人依据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对全年的工作做出全面的总结,进行书面述职,并填写《XX学院辅导员考核自评表》。
自评的内容主要由《XX学院学生辅导员工作规定》中辅导员的工作职责组成。
(二)所带班级学生民主评议
学生民主评议以辅导员所负责的班级为单位,依据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代表填写《XX学院辅导员考核学生民主测评表》,参与测评的学生由学生工作部(处)组织各二级学院随机抽取。
(三)二级学院考核
由各二级学院依据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组织本二级学院的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开展对本二级学院辅导员的工作评议,填写《XX学院辅导员考核二级学院评分表》(附件3)。
(四)学院考核
学院考核由学生工作部(处)会同人事处、组织部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据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对辅导员的工作评议,填写《XX学院辅导员考核职能部门评分表》。
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对辅导员的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并将汇总结果报学院辅导员考核领导小组审核,组织填写《辅导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三、考核结果及使用
第六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对应分值分别为85分及以上、71分-84分、60分-70分、60分以下。
第七条辅导员考核获优秀等级比率不超过10%;所带班级学生民主评议平均值低于60分的辅导员,考核结果定为不称职。
第八条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并与辅导员的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特殊津贴等挂钩。
(一)学院每两年在考核优秀的辅导员中评选“模范辅导员”;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推荐参加全省、全国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
(二)考核不称职的辅导员,扣发当年辅导员岗位特殊
津贴,并由二级学院和学生工作部(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提出整改意见,当年不得提拔使用或晋升高一级职务职称;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者,按学院人事管理相关规定作出处理。
(三)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学院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附则
第九条本考核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考核办法自20XX年XX月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