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

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
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

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

河北达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材料部

2018年5月18日

一、为了加强对商品混凝土的试验检测、运输和使用及方量核对、费用结算等全过程监督管理,保障建设工程实体的质量、进度及成本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混凝土采购

(1)材料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应严格审核商品混凝土供应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和试验室资质、生产和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及试验设备情况、试验人员资质、生产及调度人员情况、历史业绩、社会信誉等。

(2)材料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应货比三家,选择性价比最优的混凝土供应企业。

(3)材料部经理和项目经理共同确认混凝土生产企业生产能力、运输能力、社会关系能否满足本工程项目施工进度的需要,以项目经理为主。

(4)材料部经理负责与混凝土供应企业签订供应合同,合同签订后移交项目部;以后管理以项目部为主,第一责任人为项目经理。

三、混凝土质量控制

(1)混凝土供应企业应对混凝土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测(坍落度、含气量、泌水率等),发现不合格的混凝土坚决不能出场。

(2)在混凝土出场后运输至施工现场时,混凝土供应企业必须采取可行措施,保证运输车的运输通畅,按时送达施工现场,途中和施工现场严禁驾驶员向罐内的混凝土加水,到达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拌合物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性能,不得产生泌水、离析现象。

(3)项目经理应随机派有关人员到商品混凝土供应企业监督混凝土的生产过程,监督检查混凝土配合比的落实和执行等情况。

(4)现场测定混凝土的坍落度,当坍落度实测值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商品混凝土不得使用。

(5)不得将超过初凝时间的混凝土用于工程。

(6)项目部资料员审查收集混凝土原材料的检验报告、开盘签定、配合比等有关资料;由现场材料员配合。

四、混凝土需求计划

(1)混凝土需求计划由生产经理填写?混凝土浇筑明白单?,并提前24小时完成有关人员的签字手续。

(2)?混凝土浇筑明白单?如下:

混凝土浇筑明白单

注:1、本单由生产经理填写,并完成所有人员签字手续。

2、本单一式二份,项目经理指定砼核对方量专人一份,浇筑完成后,2日内随小票交库管员一份。

(3)试验员负责做好试验工作,生产经理负责联系混凝土供应企业供应工作。

五、混凝土现场核对方量

(1)混凝土现场使用方量,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

(2)项目经理指定专人检查核对混凝土小票(发货单),严格控制混凝土现场的交货检验:在混凝土进场时,应对进场的每一车商品混凝土进行验收,并签认混凝土小票(发货单)。

(3)如对商品混凝土方量等有疑义时,项目经理可安排专人随时抽检,但应有现场材料员及砼供应企业的联络人在场,并同时签字确认。

(4)查验小票(发货单),确认商品混凝土的施工部位、强度等级、供应数量、浇筑时间,并记录搅拌车的进场时间和卸料完成时间。

(5)经查验实际与混凝土小票(发货单)不符,应及时通知现场材料员及砼供应企业的联络人,并同时签字确认。

(6)混凝土浇筑完成后,2天内生产经理负责收集混凝土小票(发货单),并填写?混凝土浇筑小票交接单?,如下:

混凝土浇筑小票交接单

注:1、本单由生产经理填写,并完成所有人员签字手续。

2、本单一式二份,项目部留存一份,随小票上交公司一份。

3、本单库管员签字后,砼小票留存库管员,作为混凝土预挂账依据之一。

4、浇筑部位完成后,砼小票在两天内上交库管员,否则库管员有权拒收,造成后果由生产经理负责。

5、如砼实际方量﹥预算方量,生产经理必须上报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原因分析,且避免以后再次发生。

六、混凝土预挂账(挂账)

(1)项目部库管员负责收集整理现场项目经理指定专人签字确认的混凝土供应小票。?混凝土小票汇总表?如下:

混凝土小票汇总表

(2)项目部库管员随每次砼浇筑完成,收到砼小票后及时更新整理?混凝土小票汇总表?,以备混凝土预挂账(挂账)主要依据。

(3)现场材料员负责砼预挂账(挂账)手续,项目经理、库管员入库单上签字认可,并随混凝土小票、?混凝土小票汇总表?电子版、?混凝土浇筑小票交接单?一起上交公司成本会计。

(4)成本会计审核汇总混凝土小票、?混凝土小票汇总表?电子版、?混凝土浇筑小票交接单?,挂账单上签字认可;有权将汇总?混凝土浇筑小票交接单? 实际方量﹥预算方量原因分析及偏差方量,上报主管总经理。

(5)与砼供应企业核对挂账金额时间:①以合同规定为主;

②如有调价,以调价日为周期;③临建、二次结构以月为周期;

④一次结构按层(施工段)为周期。

(6)与砼供应企业核对挂账金额前,必须落实核对的形象进度、预算方量、砼小票方量,供应合同结算依据,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

(7)与砼供应企业核对挂账金额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包括生产经理、现场材料员、预算员、成本会计、材料部经理、砼供应企业有关人员等。项目经理并对砼使用方量负直接责任,材料部经理对砼单价负直接责任。

七、混凝土付款

执行原有程序。

武汉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

武汉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商品混凝土管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减少环境污染,改善市容市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商品混凝土主管部门,所属市商品混凝土管理机构承担日常具体管理工作。 区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区商品混凝土使用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市江岸、江汉、桥口、汉阳、武昌、洪山、青山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工程,现场浇筑混凝土一次用量在10立方米以上的,市政道路桥梁工程现场浇筑混凝土一次用量在30立方米以上的,应当使用商品混凝土;但抢险救灾工程和农民自建住宅除外。 本市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区域应发逐步扩大,具体方案由市建委提出,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应当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建设工程,因施工现场道路狭窄,商品混凝土搅拌车辆不能驶入,或需要使用特种混凝土,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无法生产等,确需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应当事先报经市商品混凝土管理机构批准。 第五条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必须报请市商品混凝土管理机构进行资质审查,取得资质等级证书,并按核定的资质等级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经营;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的,不得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经营。 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资质等级,按省有关规定复检。 第六条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商品混凝土的质量。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指定生产商品混凝土的材料和配合比。 第七条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规定使用散装水泥;情况特殊,确需使用袋装水泥的,应当报经市商品混凝土管理机构和市散装水泥管理机构批准。 第八条运输商品混凝土应当使用专用车辆,采取相应的防渗漏措施,不得沿途漏散。 向连续浇筑混凝土的建设工程供应商品混凝土的专用车辆,由公安部门核发载明禁行时间和路线的通行证。 第九条设计单位对应当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建设工程必须按使用商品混凝土的要求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将此类建设工程使用商品混凝土的情况作为监理内容。 第十条商品混凝土使用者应当使用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商品混凝

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车辆管理办法

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车辆管理办法 为提高车辆及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车辆的管理是强化公司形象提高公司管理水平的重要环节。结合本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通用所有进出本站车辆。 一、挂靠车车主必须同公司签订挂靠车辆协议书。 二、挂靠车车主必须教育本车驾驶员遵守公司(站)的各项管理规定,遵纪守法,文明行驶。如更换驾驶员,对新驾驶员必须进行搅拌车操作岗前技能培训,经公司同意后方可单独上岗。 三、公司自有车辆未经公司值班人员同意,司机不得私自将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 四、所有司机统一实行考勤制度,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上班前和上班期间严禁酗酒,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工地尚未结束前不得以任何理由停运。 五、现有车辆分为甲、乙两个班组,偶数车为甲班,奇数车为乙班,实行24小时轮班制。当班(主班)司机每天按车号顺序抽出1—2辆车为值班车辆,负责当天的吊、推、盘等慢活运输,(如当天没有吊、推、盘等慢活过后不再补)以此类推。待班(副班)司机必须保持通信畅通,当当班(主班)车辆不能满足生产运输需要时,待班(副班)司机应在得到调度室安排后方可上车运输 六、司机必须服从生产调度安排。出车前必须到调度室查看是否存有本车皮重记录,检查罐体的正反转、罐内是否存有积水,然后按照调度室指令顺序装车。在装车过程中司机不得离开装车现场并将罐体调至自转最快速度。 七、司机拿到出车单后必须认真读票,核对车号、所送工地名称、地址等是否明了、正确,以免发生错运现象,如有异议问清调度人员后方可出车。 八、车辆在站前道路和厂区内行驶不得超过8公里/时,上下地中衡要缓慢行驶,不得在地中衡上急刹车、冲洗料斗。在地中衡上停稳后要等调度室发出信号方可驶出。

混凝土技术管理办法

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 (讨论稿) 作为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的重要措施,指挥部对绕城公路西北段路用混凝土采用公开招标形式,引进了商品混凝土公司,专门建站、集中拌合,专为项目提供商品混凝土,这对提高混凝土工作性能、治理混凝土质量通病,将起到重要作用。 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是混凝土质量通病治理的首要环节,在指挥部领导下,各单位要明确职责,通力协作,着力控制好商品混凝土质量。 一、各方职责 1、指挥部职责 2、监理单位职责 1)总监办对商品混凝土站场地进行检查验收。 2)总监办对进场拌合设备按合同要求进行检查验收。 3)总监办对商品混凝土站试验室建设(设备及标定,试验室人员)进行检查,指导商混站试验室现场考核资料编制,并报请指挥部、质监局验收。 4)总监办中心试验室负责按规定频率对原材料进行抽检试验。 5)总监办中心试验室旁站施工单位、商品混凝土站配合比试配,对施工单位、商品混凝土站配合比进行验证试验,批复配合比分发各施工单位,抄送商品混凝土拌合站。 6)驻地办派驻驻厂监理,负责场材料、配合比及新拌混凝土质量监理,发现异常立即报告驻地办、总监办中心试验室。 7)驻厂监理旁站并签认商品混凝土站材料及混凝土强度试验。 8)驻厂监理按照规定频率对原材料取样,中心试验室及时收样试验。

9)驻地办试验监理工程师在浇筑现场旁站施工单位、商混站混凝土和易性试验及强度试件取样,并按规定频率抽取试件。现场发现混凝土异常应立即报告驻地办,并通知驻厂监理。 10)总监办、驻地办对商混站存在的问题需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问题及时报告指挥部。可对商混站发指令要求整改,并可直接对商混站开具违约处罚单。同时要求相关施工单位加强监管。 3、施工单位职责 1)作为管理主体,对商品混凝土站和商品混凝土质量进行全面管理。对商混站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要求整改。 2)对混凝土浇筑、养护负责。 3)维修好进场道路,为商品混凝土进场提供必要条件。 4)在浇筑现场按规定频率抽取试件,收集整理试验资料。 5)每月初做好商品混凝土需求月计划提供给商混站。实际需求至少提前2天告知商混站。 6)及时确认商混用量。 4、商品混凝土站职责 1)按合同要求建站,拌合设备规格型号符合要求并经检定合格,场地硬化、料仓分隔并设置雨棚。场地需报经指挥部验收。 2)按合同要求建立拌合站试验室,试验场地、试验设备、试验人员满足要求,并经质监局现场考核合格。 3)服从指挥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管理。 4)严格控制进场材料,按规定频率对商品混凝土原材料进行抽检,负责原材料试验资料的编制,并按商混流向向各施工单位分发。 5)拌合站需进行试拌,满足工艺要求,经总监办同意方可正式投产。

预拌混凝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661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预拌混凝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预拌混凝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范公司在生产、运输、现场浇筑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各岗位各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第三条、公司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

需资金的投入,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实行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四条、公司应配备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机构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专职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其工作职责主要有: 1、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分解落实本单位各级、各岗的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 3、制定各部门、工种、岗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4、编制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5、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

时消除安全隐患; 6、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水平; 7、负责特种作业的持证上岗管理,组织开展特种作业设备、设施、机具的检验检测、日常检查、维修保养等工作; 8、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使用; 9、监督生产经营部门制定预拌混凝土生产、配送计划,推行绿色、文明施工; 10、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监督部门; 11、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场内应实行封闭式管理,设置门卫,安排专人值守,防止外来人员未经允许进入场内。厂内混凝土生产、原材料堆场及人员办公生活区

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资质办理流程及介绍

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资质办理流程及介绍 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环评、计量认证、建筑企业资质证、砼专项实验室资质。 先找地,落实初步规划---办理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定---办理工商执照---生产试验设备采购---办理试验室资质---办理企业资质(各省管理办法不一样,有的是分别办理,有的是同时办理)---正式合法生产具体的要看各地的实际。最好和本地的同行多咨询一下。 环评到环保局,计量认证要到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建筑企业资质证和砼专项实验室资质要到省建设厅。 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专业企业资质分为二级、三级。以下对投资混凝土搅拌站二、三级资质做下详细的介绍。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须知 1、施工企业资质申请每季度受理一次,资质变更每1-2月集中办理一次; 2、企业申请三级资质的申报材料于每季度第三个月10日之前报送建设局建 工科(如第二季度,即在6月10日之前报送); 3、企业申请二级以上资质的申报材料于每季度第二个月10日之前报送建设 局建工科(如第二季度,即在5月10日之前报送); 4、第2,3条中所称的申报材料是指资质辅导已经结束,原件已核验过后装订 成册可报送市局的资质申请材料; 5、本季度逾期未申报的将纳入下个季度资质申报; 二、需提交材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原件5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1份; 3、企业章程复印件(需附股东签字或盖章页),复印件1份; 4、经审计的企业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复印件1份; 5、与资质相符的厂房证明(产权证或租赁证明)和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 复印件1份; 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1份; 7、企业经理、技术、财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与资质要求相符的工作经历 和专业等级的职称证(外企业籍人士提供学历证明)、身份证、社保、来源证明、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等复印件,复印件1份; 8、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与资质要求相符专业等级的职 称证、社保、来源证明、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9、企业设有混凝土专项试验室(实验室人员名单、相关检测专业的岗位证 以及水泥检测、掺合料检测及混凝土检测等设备清单),复印件1份; 10、外商(港、澳、台)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外资企业提供),复印件1份; 11、境外投资方的外国(港、澳、台)企业承包工程资质证或承包工程批准证书(如果没有,可以不提供);(外资企业提供),复印件1份; 12、投资方银行资信证明(外资企业提供),复印件1份; 13、企业完成达到资质标准要求有代表性工程的业绩证明(工程合同、质量验收材料、反映技术指标的图纸、照片等有关资料);(三级升二级的需提交),复印件1份; 14、企业近三年统计报表[C101表、C102表和C103表];企业近三年财务报

商品混凝土公司管理制度

混凝土企业面临的运营与管理问题 混凝土企业是作为建筑原材料(预拌混凝土)的生产供应企业,其运营和管理传统上是粗犷型的。采用传统的手工为主的业务管理方式,或者采用不成熟、不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会直接导致企业经营的管理效能低,工作效率和生产效率的提升空间不大,业务数据统计分析困难,企业成本较高,资源利用率低等现象。这些制约产生的问题通常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手工作业多,生产效率不高。 ?缺乏沟通机制,信息沟通不畅。 ?部门、岗位之间协调性差,业务流程不科学。 ?业务数据的提取、计算、统计、分析困难、及时性差。 ?重复性消耗多、运行成本高。 ?管理工作量大、辅助工具缺乏。 ?数据资料统计、查询、管理不方便;实时性、及时性不够。 ?企业决策科学依据不足、决策时间长。 ?各职能部门的资源无法共享,企业资源浪费。 ?资料准备、生产、归集过程工作量极大,重复性工作多。 ?不能有效地进行多站式、跨地域统一管理。 解决方案 商品砼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是一个复杂的协同工作过程,这其中包括以调度、生产、运输、开票为核心的实时性生产经营过程;更有以任务配比、原料试验、试块试验为基础的大量资料准备过程和技术分析评定、资料生成过程;还有以供应管理部门、经营管理部门、财务结算部门为主体的原料供应统计、原料成本计算、司车工作量统计、生产供砼统计、往来结算统计、成本利润分析等统计分析过程。其实选择合适的企业管理信息化解决方案和服务提供商是关键! 我们认为: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在信息系统建设方案上,要注重方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等;选择服务商时,必须考虑该服务商的行业经验、技术服务能力以及企业的信誉等。

2020年预拌(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

预拌(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 预拌(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 要点 甲方为需方,乙方为供方,双方就混凝土的供应达成约定,本文本适用于建设工程中混凝土供应约定,不适用其他建材的供应。 预拌(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 甲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1条定义: 1.1混凝土: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泵送剂、矿物掺合料等组分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经计量、拌制后出售的混凝土拌合物。 1.2本工程:指合同中使用乙方混凝土的所有工程部位。 1.3本合同:指甲乙两方签署的本供应合同,包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 1.4货物:指本合同中甲方向乙方购买的混凝土或委托乙方购买的材料。 1.5货款:根据本合同约定单价和甲乙双方最终决算数量,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货物款项。 第2条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 22工程施工单位: 2.3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条混凝土供应范围: 本工程建设工程所用之混凝土,供应总量约立方米,预计合人民 币元,供应总量以实际决算为准,总款以实际决算为准。 第4条混凝土价格约定 甲方向乙方订购以下强度等级的预拌(商品)混凝土,其数量、基本单价清单如下表:

5 ?31.5 C35 5 ?31.5 C40 4.1基本单价说明: 4.1.1基本单价含砂石、水泥、泵送剂、搅拌运输至交货地点,此单价不含任何 施工配合费(施工配合费指:在混凝土供应中发生的水电费、 混凝土运输车辆占 道费、现场架设、拆除(含浇筑过程中堵管造成的拆卸)、清洗输送混凝土泵管 及冲洗运输车辆和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和周转材料费, 上述费用由甲 方承担)。 4.1.2上表基本单价不含抗渗剂、膨胀剂,抗裂纤维等特殊材料(包括甲方指定 的其他材料)及技术措施费,不含混凝土运输车及泵所需的水电费, 场内外道路 占用费、泵机就位、泵管的拆接、固定、清洗以及泵机、泵管、泵卡的保管等费 用。 4.1.3甲方使用抗渗、膨胀、抗裂纤维混凝土的。抗渗混凝土等级 P6,在上表 相应混凝土等级基础上增加10.00元/m3 ;混凝土抗渗混凝土等级 P8,在上表 相应混凝土等级基础上增加1 5.00元/ m3 ;膨胀混凝土在上表相应混凝土等级基 础上增加20.00元/m3 ;抗裂纤维混凝土在上表相应混凝土等级基础上增加 20.00 元/m3 ;早强混凝土在上表相应混凝土等级基础上增加 12.00元/m3。 4.1.4甲方使用1-2细石(粒径5-20mm )混凝土,则在以上相应混凝土等级基 本单价基础上增加8.00元/ m3 ;甲方使用普通细石(粒径5-10mm )混凝土, 则在以上相应混凝土等级基本单价基础上增加 10.00元/ m3。 4.1.5甲方使用电用拖泵在基本单价基础上增加 6.00元/m3,使用电用车载泵 在基本单价基础上增12.00元/m3,使用汽车泵泵送混凝土,不论臂长均在基本 单价基础上增加23.00元/ m3 (单次泵送不足50m3,按50m3计价(保底以送 货单为准))。 4.1.6甲方在开盘时使用的润管砂浆由乙方免费提供。 4.1.7甲方若需用超出以上要求的其他特殊预拌(商品)混凝土或预拌(商品) 砂浆,则混凝土或砂浆单价根据需要另行约定。 4.1.8混凝土调价方式:涨幅基准价水泥为 _________ 元/吨(含运费及下车费), 机沙用为: 元/立方米,1?3碎石价为: 元/立方米。 4.1.9水泥、河砂、石子综合市场价格涨幅(跌幅)超过 10%以上时,对超出 部分或下浮部分进行调整,对上表单价可以调整并由双方共同确认作为结算付款 依据。在调价未确认前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控制或停止商混凝土供应影响甲方正 常施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骨料种类(碎石) 项目强度 水泥 基本单价 (规格mrh 等级 生产豕及标号 每m3用量 (kg ) / m3 5 ?31.5 C10 5 ?31.5 C15 5 ?31.5 C20 拉法基、重龙山等大厂水 5 ?31.5 C25 泥 P.O42.5R 5 ?31.5 C30 此价格不 含税

福建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17855

福建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以下简称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质量管理,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预拌混凝土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实施对预拌混凝土企业 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预拌混凝土系指由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矿物掺合料等组分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经计量、拌制后出售的并采用运输车,在规定时间内运至施工现场卸料点的混凝土拌合物(以下简称混凝土)。 预拌混凝土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系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预拌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并在资质核定的承包工程范围及地点内从事预拌混凝土生产活动的企业。 混凝土专项试验室(以下简称试验室)是指企业内部专门负责原材料质量、混凝土性能等相关检测工作的部门。 第四条省建设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对全省预拌混凝土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统 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预拌混凝土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对预拌混凝土生产活动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第五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进行预拌砂浆的生产。

第六条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废水及粉尘的处理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规。 第七条对企业生产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投诉或举报。 接到投诉或举报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应按有关程序和规定进行调查取证,并根据查实的情况进行处理。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八条从事预拌混凝土生产活动的企业必须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闽建筑〔2007〕51号)向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相应的资质。未取得资质的不得生产销售。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企业资质申请后,应组织对企业试验室进行现场核查,核查试验室是否符合下列要求: (一)管理制度:应编制试验室的质量手册,建立健全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二)检测人员: 1、试验室主任具有5年以上相关专业试验室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其中二级预拌混凝土专业企业试验室主任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2、从事相应的检测项目工作3年以上,接受相关检测技术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6人。 (三)检测能力: 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细度、安定性(雷氏夹法)、凝结时间、强度; 2、砂常规检验:颗粒级配、密度、含泥量、泥块含量、含水率; 3、石常规检验:颗粒级配、密度、含泥量、泥块含量、含水率、针片状颗粒含量、压碎指标;

徐州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1

徐州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促进我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产品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部、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徐州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运输和使用的质量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暂行办法所称预拌混凝土,是指由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和掺和料等按一定比例,在搅拌站(厂)经过计量、拌制后出售并采用运输车在规定时间内运至使用地点的混凝土拌合物。 第四条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市及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质量监督机构受其主管部门委托,对预拌混凝土质量具体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在徐州市行政区域内统一使用《预拌混凝土质量监

督管理系统》,实行网上监督备案管理;统一使用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新成立的生产企业取得资质后,必须到质量监督部门申请《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系统》,并进行网上监督备案后方可生产。 第六条对企业生产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投诉或举报。接到投诉或举报的建设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应按有关程序和规定进行调查取证,并根据查实的情况进行处理。 第二章质量管理要求 第七条企业应对主要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修,保持设备完好。搅拌计量设备的精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计量器具除按有关规定委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定外,还应做好企业的自检、自校工作。 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编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及各项规章制度。 第九条企业应设立质量管理部门,由企业技术负责人负责,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预拌混凝土生产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根据产品质量要求,制定原材料、生产过程和半成品、

预拌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样本

预拌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 买受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方(以下简称乙方):重庆市忠州曼子建材集团有限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重庆市建设工程推广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具体情况,甲方同意将本工程所需的全部预拌商品混凝土向乙方订购,为明确甲、乙双方应该承担的责任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概况 四、浇注方式 20元/ m3,地泵加价15元/ m3。 (二)泵车出场费(每次浇注量在100 m3以下):天泵出场费3000元/次;地泵出场费2500元/次。 (三)砂浆费:甲方自制泵送混凝土润管砂浆,不收取砂浆费。乙方配送润管砂浆,乙方收取甲方砂浆费500元/次。 (四)单次浇注时,若甲方所提混凝土供应计划数量,导致乙方车辆载重量低于8 M3 /车,乙方同意一次不收燃油费;若导致两次载重量低于8

M3/车,甲方补给乙方燃油费300元/车(运输里程在10公里以上的工程,补给燃油费500元/车)。 (五)乙方混凝土运输车辆及泵车到达甲方施工现场,甲方在1小时后(从车辆抵达施工现场开始计时)才开始施工,乙方收取甲方延迟施工车辆等候燃油费300元/小时。 (六)乙方混凝土运输车辆到达甲方施工现场,甲方必须在4小时内(从车辆出搅拌站开始计时)卸载完运输车辆所载全部混凝土,以确保混凝土质量和运输车辆安全,混凝土中掺缓凝剂的,按相关要求执行。 六、预拌商品混凝土供货时间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七、预拌商品混凝土计量及结算付款办法 (一)预拌商品混凝土计量方法 按乙方“送货单”数量为准,以体积计,以m3为计算单位。甲方可随时对乙方的混凝土运输车实际装载量过磅抽检,若抽检中发现实际数量与施工配合比量之误差,超过国家计量允许范围(按GB/T14902-2012标准为±3%),按GB/T14902-2012相关规定以抽检误差比例从本批次中扣除。 (二)预拌商品混凝土结算付款方式 先款后货; 八、甲方责任 (一)根据工程进度需要,甲方填写统一格式的“重庆建设工程商品混凝土供应计划表”,并至少提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特殊及高强度等级混凝土提前7天),并注明准确的开盘时间,因各种原因需要更改供应计划,甲方应提前24小时重新书面通知乙方。因通知不及时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免费提供和负责输送混凝土所必须的电源、照明、水、临时清洁车辆、场地等;协助泵车的进出场地和混凝土泵送管道的铺设、迁移、加固工作,负责施工现场保卫和安全、周边城管、环卫及交通事宜;甲方应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平整、畅通、牢固、公路沿线电线高必须保证4.2米以上,沿线没有障碍,否则造成的电线受损、障碍物受损均由甲方承担;如需占用公路,其审批手续和安全监护由甲方全权负责,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由甲方承担。 (三)商品混凝土运到现场后,未经乙方技术负责人同意,甲方不得掺入外加剂、掺和物、注水等,因违规操作而引发的混凝土质量事故,由甲方负责。

商品混凝土质量管理规定

商品混凝土技术质量管理规定 一、分公司、项目部签订供货合同前,应对市场中、大规模以上的 商品混凝土企业进行认真考察,对其人员、设备、原材料、试验手段、技术质量措施控制能力进行评价,选择诚信度高、技术质量管理优秀的供货企业。考察及签订合同时,可邀请集团技术、质量部门参加。 二、商品砼配制技术、质量措施应符合《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 程》JGJ55-2011、《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范》DB37/T5092-2017、《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 10-2011等规定。有充足的强度富余系数,商砼所用原材料、外加剂、辅料应合格,试验检验报告齐全,开盘试块留置规范,坍落度、强度合格。 三、商品砼供至现场时,使用前和使用中(每班、每层且不少于 80M3)要加强稠度检查,其坍落度需实测合格,和易性符合施工要求。 四、建立现场施工方与商砼供货方共同见证取样、封样、试压制度, 取样频次、部位、数量由双方商定,强度试验结果做为双方判定该批次商品混凝土是否合格及付款结算的依据,对不合格产品应有违约责任处理预案。本条要求应在供货合同中明确体现。 五、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除特殊要求外,混凝土拌合物从搅拌机卸 出至施工现场作业面的时间不宜大于90mim。杜绝商砼在运输、

浇筑中违规加水情况,一旦出现,对有关责任人给予不低于壹万元的惩罚。 主体结构阶段每次砼浇筑时,必须设专人全过程旁站。现场必须制定出如遇泵送管道堵塞、运输混凝土车因交通堵塞不能按时到达施工现场的应急措施、合理有效的冬雨季施工措施。 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的输送、浇筑、振捣、抹面、施工缝等要求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进行。取样、检验、验收等严格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进行。 特别注意对大面积车库地面混凝土施工时,除严格执行图纸设计外,必须做出不少于20m2的样板试验区,用以确定不同厂家商砼与操作工人结合时,最佳的混凝土稠度、初终凝时间、工序间隔、机械摊铺方式、精平工艺、分格区间等详细技术参数,形成书面作业指导书,正式施工时严格遵守。 六、商品混凝土的第一次养护时间应该尽量提前,在表面处理合格 后,及时养护。严禁在太阳直晒后裸露的混凝土上直接浇水养护,以防止由于温度骤降导致板面开裂。现场必须设专人淋水养护,使混凝土表面处于湿润状态,普通砼养护时间应不少于7d,若为抗渗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少于14d。

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暂行)

商品混凝土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商品混凝土的采购、验收、使用、核算等工作,保证工程实体质量,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部的外购商品混凝土管理,地方政府及建设单位对商品混凝土有规定的,项目部应当遵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项目外购商品混凝土归口物资部门负责管理,技术、试验、计财、施工现场负责人按职责规定分工负责。 第四条项目物资部门负责商品混凝土的招标采购、合同、计划申请及通知、混凝土过磅验收、票据的收集整理、统计核算、办理结算、现场混凝土管理检查等工作,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并进行整改。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商品混凝土进行经济分析。负责与混凝土供应商的沟通工作。 第五条项目技术部门负责提供应分部分项工程的混凝土设计需用量及质量技术标准,现场技术人员负责模板加固尺寸及开挖尺寸控制,参与商品混凝土经济分析。 第六条试验部门负责商品混凝土配合比的审核报批,根据实际情况向物资部门提供混凝土比重,负责现场混凝土的质量控制。负责对商品混凝土的原材料质量进行抽检,负责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参与商品混凝土经济分析。 第七条计财部门负责商品混凝土的结算审核及货款支付工作,向物资部门提供商品混凝土单价分析资料,参与商品混凝土经济分

析。 第八条施工现场负责人负责混凝土的现场管理,对相关的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对现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负责管辖工点的混凝土的质量、经济控制,及时处理现场突发事件,防止损失扩大。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 第九条项目物资部门应在开工前对混凝土供应商进行调查,重点是对营业执照、生产资质、生产能力、设备情况、信誉、运距、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调查。 第十条对建设单位没有明确指定供应商的,项目部应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通过招标采购方式确定商品混凝土供应商。由计财部门对混凝土进行单价分析,物资部门结合预算资料确定目标单价,合理划分标包,采用经评审合格的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 第十一条商品混凝土采购合同应明确原材料质量控制、混凝土质量控制、混凝土单价、价格调整条件、泵送费用、双方权利责任义务(要明确对于数量短少情况的确认和处罚)、售后服务等条款。 第四章供应及验收管理 第十二条项目物资部门应在开工前根据技术部门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物资需用量技术交底,建立健全物资限额发料台账,建立工点混凝土限额卡片,每一批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及时登记限额卡片。 第十三条各工点需用的商品混凝土应由物资部门填制《混凝土生产计划通知单》,书面通知商品混凝土供应商,并做为供应商品混凝土的依据。《混凝土生产计划通知单》一式二联,注明混凝土品种、需用数量、施工队伍、浇筑部位、浇筑时间、需用混凝土输送泵类型、

重庆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2011年-2015年发展规划

重庆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 2011年-2015年发展规划 发展预拌商品混凝土具有提高工程质量、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改善劳动条件和推广散装水泥等多方面的综合效益。为加强政府宏观调控,保持全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适应新时期重庆城市建设的需要,在2010年以前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关于发展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的政策、法规和《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制定本规划。 一、行业现状 (一)取得的成绩 十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城乡建委相继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预拌商品混凝土的发展,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规模不断扩大,发展日趋规范。 1、行业规模 2006年~2010年,我市预拌商品混凝土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年均增长率达33.1%。2010年,全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约77.8亿元,预拌商品混凝土实际产量2946万立方米,总产值87.5亿元,行业发展已具有相当规模,为全市的工程建设做出了较大的贡献。 目前,我市共有79家具有资质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其中主城区42家,六个区域中心城市15家,其余区县22家。从资质等级来看,所有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中,二级资质20家,三级资质54家,暂三级资质5家,资质等级总体偏低。从市场格局来看,我市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之间竞争比较激烈,但仍

处于可控状态,迄今为止,尚无一家企业的市场占有率超过10%,行业结构和市场运行均处于良性发展状态。 2、行业供需 从行业产能看,截止2010年12月,我市经审批设立的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共有93个,其中建成投产的搅拌站83个,年设计生产能力约6200万立方米。从全国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的平均水平来看,受运输、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预拌商品混凝土的产能利用率(实际产量与设计产能的比值)为35%~50%。据统计,2010年全市预拌商品混凝土实际产量为2946万立方米,我市预拌商品混凝土的产能利用率为47.5%,已接近行业上限,需进一步增加行业产能。 从市场需求看,据各区县上报数据统计,2010年全市建设工程混凝土需求量约为4500万立方米,其中主城区建设工程混凝土需求量约2200万立方米,六个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工程混凝土需求量约800万立方米,其余区县建设工程混凝土需求量约1500万立方米。据统计,2010年,我市主城区预拌商品混凝土产量2137万立方米,六个区域性中心城市产量410万立方米,其余区县产量399万立方米,三类地区预拌商品混凝土的使用率分别达到97.1%、51.2%和26.6%。随着主城区城市建设规模的扩大和各区县预拌商品混凝土的进一步推广,我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发展空间巨大。 3、行业布局 在我市2010年以前行业发展规划的指引下,我市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空间分布适应了当时经济发展和行业培育的需要。当前,从具体区位来看,全市93个搅拌站中,主城区数量最多,

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车辆管理办法

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车辆管理办法为提高车辆及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车辆的管理是强化公司形象提高公司管理水平的重要环节。结合本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通用所有进出本站车辆。 一、挂靠车车主必须同公司签订挂靠车辆协议书。 二、挂靠车车主必须教育本车驾驶员遵守公司(站)的各项管理规定,遵纪守法,文明行驶。如更换驾驶员,对新驾驶员必须进行搅拌车操作岗前技能培训,经公司同意后方可单独上岗。 三、公司自有车辆未经公司值班人员同意,司机不得私自将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 四、所有司机统一实行考勤制度,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上班前和上班期间严禁酗酒,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工地尚未结束前不得以任何理由停运。 五、现有车辆分为甲、乙两个班组,偶数车为甲班,奇数车为乙班,实行24小时轮班制。当班(主班)司机每天按车号顺序抽出1—2辆车为值班车辆,负责当天的吊、推、盘等慢活运输,(如当天没有吊、推、盘等慢活过后不再补)以此类推。待班(副班)司机必须保持通信畅通,当当班(主班)车辆不能满足生产运输需要时,待班(副班)司机应在得到调度室安排后方可上车运输 六、司机必须服从生产调度安排。出车前必须到调度室查看是否存有本车皮重记录,检查罐体的正反转、罐内是否存有积水,然后按照调度室指令顺序装车。在装车过程中司机不得离开装车现场并将罐体调至自转最快速度。 七、司机拿到出车单后必须认真读票,核对车号、所送工地名称、地址等是否明了、正确,以免发生错运现象,如有异议问清调度人员后方可出车。 八、车辆在站前道路和厂区内行驶不得超过8公里/时,上下地中衡要缓慢行驶,不得在地中衡上急刹车、冲洗料斗。在地中衡上停稳后要等调度室发出信号方可驶出。 九、司机必须按公司规定的路线往返,中途不得拐弯。如车辆中途发生故障,必须通知公司值班人员或调度室值班人员后方可去进行处理。 十、司机到工地后必须按照各工地的规章制度行事,佩戴安

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改善城市环境,降低噪声和粉尘污染,节约资源,确保工程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商品混凝土的生产、经营、运输、使用、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混凝土(也称预拌混凝土)是指使用水泥、骨料、外加剂等,实施集中搅拌,以商品形式通过运输车提供给建设工地使用的混凝土拌合物。 第四条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负责强制使用商品混凝土的监督管理工作。 商业、公安、交通、环保、综合执法等部门按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商品混凝土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设立和资质管理 第五条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设置,应符合建设规划、建筑行业发展规划以及环保要求,合理布局,避免重复建设。 第六条对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未取得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禁止生产、经营商品混凝土。 第七条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按资质等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擅自越级或超营业范围经营。 第三章商品混凝土的供应和使用 第八条市城市规划区,大洼县城、盘山新县城规划区内建设工程须使用商品混凝土。 第九条应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区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建设(开发)、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可以在现场搅拌混凝土: (一)建设工程为砖混结构的(混凝土基础除外)。 (二)因道路交通原因,运送商品混凝土专用车辆无法到达建设工地的。 (三)因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不足,无法满足建设工程需要的。 (四)因建设工程的特殊需要,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无法生产的。 (五)其它确需在建设工地现场搅拌的。 第十条应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建设工程,建设(开发)、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工程需要,与具备相应资质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签订供需合同,并报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备案。

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申请书

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X X X X公司 2012年5月 目录

1、总论 2、市场分析 3、建设场地与厂址选择 4、环境保护 5、消防 6、投资估算 7、企业组织和劳动定员 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 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概述

1.1.1项目提要 一、项目名称:XXXX公司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 二、承办单位:XXXX公司 三、拟建地方: 四、法人代表:XXXX 五、承办单位概况:XXXX公司成立于XXX年XX月,注册资金XXX万元。下属企业XXXXX。 1.1.2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依据和原则 1.1. 2.1编制依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②《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④《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 ⑤《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 ⑥《重庆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2011年——2015年发展规划》(渝建〔2011〕331号) ⑦《XXXX县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 ⑧XXXX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XXXX县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布点规划的通知》(丰建发〔2012〕39号文件) ⑨XXXX县XXXX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XXXX公司设立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批复》(XXXX府〔2012〕49号文件) 1.1. 2.2编制原则 ①本着投资少、见效快、效益高的原则,根据市场的需求和趋势确定合理

的建设方案;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XXXX的商品混凝土行业发展为目的,谋求企业取得最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②根据XXXX县未来5年的发展规划,对本项目建设工程进行合理安排。本项目将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精心组织,争创管理一流、产品一流、质量一流,将本项目建设成为优质、低耗、低成本、高效益的创优项目。 ③充分利用本公司现有资源、能力,尽可能减少项目的建设投资。 ④按照现行国家有关新建项目的要求进行编制。 ⑤坚持实事求是,在调查研究基础上,以客观公正立场和科学态度对项目的经济效益做出适当的评价。 ⑥坚决贯彻国家发改委、国家安监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措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确保项目建成后安全经营。 ⑦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标准。 ⑧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方针,力争经济发展与环境同步,打造成环境友好型企业。 ⑨“节约用地”是必须遵循的原则,努力做到布局合理,并留有发展余地;公用及辅助设施经济实用,努力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与抗风险能力。 第二节项目建设背景理由及项目发展概况 1.2.1项目提出的理由和背景 1.2.1.1项目提出的背景 预拌商品混凝土最早出现于欧洲,到20世纪70年代,世界商品混凝土的发展进入到了一个黄金时期,其在混凝土总量中已经占有绝对优势。商品混凝土的产生可以说是混凝土发展史上的一次“革命”,是混凝土工业走向现代化和科学化的标志。目前,商品混凝土在国外已成为一门新兴的产业。

贵阳市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贵阳市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 贵阳市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 (2003年11月24日贵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3年11月27日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27号公布) 第一条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改善城市环境,推进建筑业的技术进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单位和个人。 前款所称预拌混凝土是指由水泥、集料、水、外加剂等成分,经计量集中拌制后,供给建设工程使用的混凝土。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预拌混凝土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内预拌混凝土的监督管理工作。 经贸、工商、环保、公安、价格、质监、城管等有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预拌混凝土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从事预拌混凝土生产经营的企业应当持有《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取得《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后,应当在领证之日起15日内向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小河区的下列建设项目除抢险救灾工程、农民自建住宅以外,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 (一)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建筑; (二)砖混结构工程的混凝土基础部分,以及上部结构中一次性浇捣混凝土量在10立方米以上的分项工程;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地铁工程商品混凝土供应商管理办法

商品混凝土供应商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规范和加强天津地铁工程参建商品混凝土供应商的管理,有效控制混凝土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本办法仅适用于公司所建设管理的地铁工程和枢纽工程。 1.3 为保证地铁工程所用商品混凝土质量可靠、价格合理,地铁公司采取择优选择一定数量的供应商作为合格供方,并根据工程现场的需求适当增减供应商数量。 1.4 地铁建设公司将根据满意度调查反馈意见和随机抽查结果,进行年终综合评价。 1.5 为促进商品混凝土合格供方在质量、供应、服务等方面不断加强和提高,地铁建设公司将根据年度综合评价结果,实行末位淘汰制,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 1.6 一年内未在地铁工程中供应混凝土的供应商,自动取消下一年度供应资格。 1.7 凡参与天津地铁工程建设的建设、施工、监理、商品混凝土供应商等各方责任主体均应认真执行本办法。 2 商品混凝土合格供方条件及审查程序 2.1 地铁建设公司质量安全部(以下简称:质安部)负责组织商品混凝土合格供方的审核和批准工作。 2.2 地铁建设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对拟参建商品混凝土供应商的推荐工作。2.3 质安部联合质量监督部门与项目管理部及有关专家组成检查组,对参建及拟参建地铁工程的商品混凝土供应商进行资质预审、现场检查和批准。 2.4 商品混凝土合格供方应具备的条件 2.4.1 供应商资质等级为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贰级(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颁发),注册资金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 2.4.2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认证、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认证。 2.4.3 通过计量管理体系认证(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4.4 人员要求:总工程师应具备材料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高级职称,试验室主任应具备材料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中级职称,并从事本行业5年以上。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要求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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