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信息公开暨行政程序法研讨会专家发言整理稿.doc
执法研讨会发言材料

执法研讨会发言材料尊敬的主持人、各位专家、各位嘉宾:大家好!我是今天的发言人,非常荣幸能够在本次执法研讨会上发表演讲。
本次演讲的主题是“执法的现状与挑战”。
我希望通过本次演讲,与大家一起探讨和思考我们面临的执法问题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
首先,让我们来看一下执法的现状。
目前,我国的执法环境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一方面,社会矛盾日益凸显,犯罪活动频发,涉及的领域也越来越广泛。
另一方面,科技的飞速发展给犯罪行为带来了新的可能性和挑战。
网络犯罪、知识产权侵权、环境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执法机关的工作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其次,我们需要认识到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挑战。
首先是法律体系的不完善。
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在应对新型犯罪和新兴问题方面,缺乏针对性的法规和制度。
其次是执法手段和手段的不适应。
随着科技的发展,犯罪手段也日益复杂多样,执法部门需要不断跟进学习新的技术手段和应对策略。
此外,执法机关的能力和素质也需要不断提高,这对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最后,公众的监督和参与也是一个重要的挑战。
公众对执法工作的关注度日益提高,对执法机关的工作存在更高的期望,执法机关需要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与互动,提供更为透明和公正的执法服务。
然而,面对这些挑战,我们并不应该感到沮丧。
相反,我们应该积极寻求解决之道,努力推动执法工作的创新和改进。
首先,我们需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建立起信息共享和协同作战的机制,提高执法效能。
其次,我们需要加强法律的制定和完善,及时跟进新问题的出现,确保法律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同时,我们还应该积极引入先进的科技手段,提升执法部门的技术水平和侦查能力。
此外,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对执法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最后,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和互动,主动接受公众监督,推进阳光执法,树立执法机关的良好形象。
未来,我们将面对更多的挑战和困难,但我们也拥有更多的机会和资源。
领导讲话-中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比较评论 精品

中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比较评论在简要介绍中、美两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的历程后,基于中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美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从信息公开的原则、权利主体、范围与例外、方式和程序、救济制度及各自存在的问题等角度进行比较分析;就中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立法式和立法层级、相关法律配套关系、公民意识培养和社会监督机制等方面作了思考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使之成为本国政府行政公开的基础性法律保证。
其中以美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最为稳定和完善,是世界各国建立自己的信息公开制度的重要参照。
近年来我国政府开始在理论和实践上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尝试与研究;多个地方政府已制订或颁布了地方性政府信息公开法规。
2019 年5 月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在立法上确立了我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西方国家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已经比较成熟,而我国仍处于立法的初始阶段,在未来的政府信息公开法的立法和建立全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的过程中,还需要在实践经验、制度架构和立法目标等方面从其他国家取得借鉴。
因此,有必要对中美两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作比较分析。
1.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是指政府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公开其政务活动,公开有利于公民实现其权利的信息资源,允许用户通过多种方式,依法利用各级政府部门控制的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对于促进经济增长、推进依法行政、实现人民的民主权利、治理腐败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1]同时,政府信息公开也对保障公民知情权、建立阳光政府、建设和谐社会、充分发挥政府信息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政治领域与政府的公共性决定了政府信息的公共物品属性;政府信息公开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标志,对任何形态的社会发展都有重要的作用。
政府作为政府信息的所有者和控制者,积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
行政信息公开演讲稿

行政信息公开演讲稿尊敬的领导、各位来宾,大家下午好!今天,我很荣幸能够在这里与大家分享有关行政信息公开的话题。
行政信息公开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政府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管理活动信息的一种制度安排,是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也是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廉洁治理、服务政府的重要手段。
它关系到政府的透明度、公信力和行政效能,对于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行政信息公开是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
依法行政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也是现代化国家的必然选择。
政府依法行政要求政府在行使行政权力的过程中,依据法律和法规,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行政信息公开作为政府依法行政的一种具体体现,可以有效地监督政府行政行为,防止权力滥用,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是政府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其次,行政信息公开是促进政府廉洁治理的有效途径。
廉洁治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政府的廉洁与否,关系到国家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行政信息公开可以促使政府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对政府部门的监督,提高政府部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推动政府廉洁治理,为政府树立良好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
再次,行政信息公开是服务政府、造福人民的重要途径。
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来自人民,一切工作都是为了人民。
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府向社会公开行政管理活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政府的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的一种重要方式。
通过信息公开,可以让人民群众了解政府的工作内容、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效,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增进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信任和感情,为政府提供科学决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最后,行政信息公开是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手段。
行政执法规范研讨发言材料

行政执法规范研讨发言材料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同行:大家好!我很荣幸能够在此次行政执法规范研讨会上发言。
今天,我想重点谈谈行政执法中规范化的重要性以及如何确保规范执法的有效落地。
行政执法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但如果执法过程中缺乏规范,就有可能引发不公正、滥用职权等问题。
因此,确保行政执法规范化,既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提升行政效能的关键。
首先,行政执法规范化有助于建立公正、透明的执法机制。
规范化的执法程序能够确保执法过程公开透明,提高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和合法性,使公民对执法的公正性有更高的信心。
其次,规范执法有利于减少执法过程中的滥用职权情况。
通过明确执法行为的限度和依据,规范化的执法能够有效防止执法人员滥用职权、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执法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此外,规范执法还能提高行政效能。
明确的执法程序和标准能够指导执法人员的行动,并依法进行权责配置,使执法更加高效、科学、有序。
规范执法可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行政效能,从而对社会和经济的良性运行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那么,如何确保规范执法的有效落地呢?首先,要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通过加强执法队伍的专业化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使其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能够熟悉并遵守相关执法规范。
其次,要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
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建立严格的内部和外部监督机制,对违法执法行为进行及时发现、查处和纠正,确保执法的公正和权威。
同时,我们还需要推进法治化建设。
加强对执法规范的立法工作,完善各类执法规章,确保执法程序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同时,要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法律素养,增强公民对执法规范的认识和支持。
最后,要强化信息化手段在执法过程中的应用。
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建立起高效便捷的执法信息系统,实现执法信息的全面记录和共享,提高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总之,行政执法规范化不仅是法治建设的需要,也是提升行政效能、保障公民权益的必然要求。
2023年全国深化政务公开经验交流会总结发言稿

2023年全国深化政务公开经验交流会总结发言稿尊敬的领导、各位代表:大家好!我很荣幸能够在2023年全国深化政务公开经验交流会上发言。
首先,我代表XX地区的政务公开工作团队,对各位领导和参会代表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诚挚感谢!政务公开是一项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工作。
在过去的几年中,我地区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将其作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
经过不懈努力,我们在政务公开领域取得了一些成绩和经验,现借此机会与大家分享,希望能够对全国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一些启示和借鉴。
首先,在政务公开的内容方面,我们坚持将重点放在人民群众关切的领域,注重解决实际问题。
我们将各级政府的决策、预算、招投标、工程建设等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进行全面公开,努力打破信息不对称,促使政府工作更加透明、公正、公平。
同时,我们还建立了定期发布政府工作报告和各类社会民生消费指数的制度,让人民群众了解政府工作进展和生活水平变化,促使政府更加贴近民生、依法行政。
其次,在政务公开的渠道方面,我们着重构建立体化、多样化的公开平台,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便利度和针对性。
我们利用互联网技术建设了“政府网上大厅”和“政务微信公众号”,实现了政务公开信息的线上服务。
通过这些平台,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策和政策解读等信息得到了快速传播,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也得到了有效提升。
我们还鼓励各级政府在社区、乡镇、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单位设立政务公开窗口,方便群众咨询、反映问题,实现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零距离沟通。
此外,在政务公开的机制方面,我们始终坚持依法推进,形成了一套规范的操作程序和评估体系。
我们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责任,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体系,确保政务公开的真实透明。
同时,我们建立了政务公开的监督机制,设立热线电话和投诉举报渠道,监管机构定期开展政务公开的核查和评估,督促各级政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此外,我们还鼓励社会组织和媒体对政务公开进行监督,形成了多元共治的局面,确保政府工作的公信力和民主化程度。
在公开处理大会上的讲话会议发言

在公开处理大会上的讲话会议发言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在这个重要的会议上发言。
首先,我要感谢主办方给我这个机会,让我分享一些想法和观点。
今天,我们聚集在一起,共同探讨如何更好地处理大会上的讲话会议。
讲话会议作为传递信息、交流观点、协商解决问题的重要平台,对于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和取得成功具有十分关键的作用。
首先,我认为在讲话会议中,我们应该注重时效性。
讲话会议的时间通常是有限的,因此我们在发言时要尽量做到言之有物、突出重点,避免过多废话和重复。
同时,我们也要注意把握好发言的时间,避免超时,以免影响其他人的发言机会。
其次,我觉得在讲话会议中,我们应该注重言之有据。
每一次发言都应该有充分的准备,对于问题要有深入的了解和研究,以便能够清晰、有条理地表达自己的观点。
同时,我们也要学会引用相关的数据、案例和研究成果,以增加自己发言的可信度和说服力。
此外,我认为在讲话会议中,我们还应该秉持积极合作的态度。
讲话会议是为了达成共识、解决问题而举办的,因此我们在发言时要注重倾听他人的意见和观点,并与他人进行交流和讨论。
可以通过提出建设性的问题、寻求合作的机会来促进共识的形成和问题的解决。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在公开处理大会上的讲话会议中,我们应该保持良好的形象和专业的素养。
发言时要注重言辞的得体和措辞的准确,避免使用过激的言辞和人身攻击,以免产生冲突和误解。
同时,我们还应该保持良好的仪态和语言的礼貌,对待他人要尊重和理解。
在这个话题下,以上是我个人的一些观点和建议,希望能为这次会议的讨论提供一些参考和启发。
最后,再次感谢主办方的邀请,也祝愿这次讲话会议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信息公开领导发言稿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信息公开工作座谈会,共同探讨如何更好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透明度,构建阳光政府。
在此,我代表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信息公开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表示衷心的感谢!信息公开是现代政府治理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途径。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信息公开意识不强、公开内容不全面、公开渠道不畅通等。
为此,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首先,要提高信息公开意识。
信息公开是政府法定职责,是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建设的重要体现。
我们要从思想上深刻认识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工作全局,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其次,要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方式和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
第三,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询。
同时,要加强对基层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覆盖到各个层面。
第四,要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
要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从事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五,要严格信息公开监督。
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信息公开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在此,我提出以下几点希望:一、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级信息公开工作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政务公开经验交流发言稿
大家好!今天,我很荣幸能在这里与大家分享我们县在政务公开方面的一些经验和做法。
首先,我想强调的是,政务公开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我们县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公开、规范、便民、高效”的目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我们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政务公开工作。
同时,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突出重点领域,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我们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重点围绕权力运行、财政资金、重大建设项目、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领域,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等;二是加强政策解读,通过新闻发布、政策问答、专家解读等形式,让群众了解政策背景、政策内容和政策影响;三是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实现办事流程、办事指南、收费标准等公开透明。
三、创新公开方式,提高政务公开效能我们积极探索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提高政务公开效能。
一是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二是开展政务公开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让群众零距离了解政务公开;三是加强政务公开数据统计分析,定期发布政务公开工作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实效我们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实效。
一是开展政务公开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二是设立政务公开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群众投诉举报;三是加强政务公开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总之,政务公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作风,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为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廉洁政府贡献力量。
国内外政务公开研讨会发言稿
国内外政务公开研讨会发言稿尊敬的主持人,各位尊敬的嘉宾、专家和各位亲爱的参会人士:大家好!感谢主办方邀请我参加此次国内外政务公开研讨会,并给予我发言的机会。
在这里,我将就政务公开这一重要话题与大家进行交流和思考。
政务公开是现代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推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
通过政务公开,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得以缩小,政府决策更加透明,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
因此,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重视政务公开,将其纳入国家战略发展的规划之中。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世界范围内政务公开的现状。
在国际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重视政务公开的建设。
例如,瑞典是世界上政务公开程度最高的国家之一,政府几乎把所有的信息公之于众,实现了高度透明和民众广泛参与。
而在香港,政府通过开放数据等方式,鼓励公众利用政府提供的信息,参与社会建设。
这些成功经验为其他国家提供了借鉴和学习的机会。
而在我国,政务公开也在一步步推进中。
200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为推进政务公开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后,中国陆续推出了一系列政务公开的管理办法和措施,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案例能合理、便民地为公众所用。
此外,中国也加入了《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议程》等国际文件,充分展示出在政务公开方面的积极态度和决心。
然而,我们也要看到,在实际的推进过程中,政务公开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和范围有待进一步明确。
政府机关应建立全面的信息公开目录,确保各项信息都能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及时公布。
其次,政府信息公开的手段和途径亟待创新。
政府应积极借助新技术手段,如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提升信息公开的效率和便利性。
同时,政府还要注重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使公众可以方便地获得相关信息。
最后,公众参与度也需要进一步提高。
政府可以通过举办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引导公众参与政府决策,激发社会智慧和民众创造力。
2023年在依法行政研讨会议讲话
2023年在依法行政研讨会议讲话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嘉宾,大家下午好!首先,我非常荣幸能够在____年的依法行政研讨会议上发表讲话。
依法行政是现代社会的基本要求,是建设法治国家的核心环节,也是政府履行职责、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手段。
在过去的几年中,我国以法治建设为引领,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在加强法治思维、强化法治机制、提升法治能力等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果。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因此,本次研讨会议的召开非常重要,希望能够通过深入的交流与探讨,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体系,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首先,我们需要加强对依法行政的认识。
依法行政是政府依法履行职责、开展管理和服务的总称,是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
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对于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促进公平正义、增强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作用。
只有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才能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
其次,我们需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的机制体系。
建设现代依法行政体系,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
我们需要进一步规范并完善与依法行政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建立健全与依法行政相适应的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和监督体系。
此外,还需加大对法治人才培养的力度,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能力。
同时,我们也需要注重提升依法行政的公共参与。
法治的实施,不能只依靠政府的行政机关,而需要更多的公众参与,形成一种全社会共同维护法治的氛围。
因此,我们应当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参与,倾听与反馈公众意见,形成多方合力,共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
此外,我们还必须加强对依法行政的监督。
依法行政离不开对权力的有效约束与监督,我们需要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的监督机制,确保政府权力的合法行使。
这需要加强对行政机关权力的法律约束,强化行政机关的自律意识,完善行政救济制度,扩大社会监督,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最后,我希望各位专家、学者和干部朋友们能够积极参与这次研讨会议,踊跃发表观点和建议,共同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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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信息公开暨行政程序法研讨会专家发言整理稿(2) -行政程序法应松年:先搞清楚问题,再写条文;法工委的意见是先写框架,然后再写条文。
ﻭﻭ杨建顺:应当在以后的各章节中分别规定了行政相对人。
当事人的概念和术语,不宜将行政机关排除在当事人之外。
“行政行为效力”一节的分量太大。
“行政决定”的概念也需要推敲?如何划定行政决定与行政行为之间关系?从后面的情况来看,行政决定实际上是行政行为的组成部分。
ﻭﻭ行政规范比较难以处理。
直接叫“行政计划”即可。
ﻭ梁津明:是由程序围绕行为转,还是行为围绕程序转?同意前者。
“一般规定”中设计的制度不是后面行为。
“公开”不宜放在第三章中作为一节也不合适,宜放在公开原则中写。
应当按照“开始、调查、决定”的逻辑顺序边编写。
ﻭﻭ行政规范:应当放在行政行为之前,先立法,后执法。
用行政措施一词涵盖行政决定、行政合同、行政指导等实施行政规范的行为。
ﻭﻭ行政行为的效力:行政行为的追认、补正和转换。
ﻭﻭ应当填补非正式程序。
ﻭ应当有救济程序,重复规定是必要的,只是粗细可以考虑。
ﻭﻭ法律责任:局限在行政机关的责任人,行政相对人程序作为义务以及程序违法时应当承担的责任。
ﻭ王万华:听证是各种形式的听取意见。
信息公开主要是对当事人的公开至于一般公民的知情权由专门法律规定。
ﻭﻭ行政行为的效力特别重要,并且避免使第三章变得庞大,将使其独立。
ﻭﻭ胡建淼:一般规定的强制措施。
措施覆盖行为,还是行为覆盖措施。
行政行为覆盖手段,分为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ﻭﻭ第五章:行政决定。
我赞成使用这个概念,是指单方的具体行政行为。
将具体行政行为作为上位概念,双方的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合同。
ﻭﻭ行政决定——意思行为:行政强制措施——物理行为。
这里划分标准包括了意思、时间等方面的标准。
ﻭ周汉华:框架之外的问题。
ﻭ(1)行政程序法是有必要?在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立法的情况下,行政程序法是否构成重复立法?是否有必要?ﻭ(2)以什么方式立法?推动法学研究上一个台阶,促进新概念的形成,社会各界的推动?ﻭﻭ(3)该法应当解决的问题。
与其讨论框架,不如讨论存在什么问题。
ﻭ(4)行政行为的分类问题。
胡老师主张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反对计划出现在本法之中。
ﻭﻭ王锡锌:对行政机关的实证调查。
草稿的问题:ﻭ(1)结构的选择。
框架结构的选择与问题的发现和整理同样重要。
ﻭﻭ(2)行政程序法与单行立法之间的关系。
ﻭ刘莘:(1)行政行为的分类。
(2)行政行为效力中增加:行政行为的撤消。
(3)应当对不作为作出特殊规定,可以放在法律责任中规定。
ﻭ马怀德:判断立法成功的标准:(1)是否能够实现立法目的;(2)是否能够解决现实问题,例如司法审查的程序标准。
该草稿是成功的。
关于框架问题:ﻭ(1)行政行为的分类。
具体和抽象,具体中分有利还是不利。
ﻭﻭ(2)“强制措施”和“信息公开”没有必要单独列节,因为存在单独的立法。
ﻭﻭ(3)本法应当规定最一般的问题。
ﻭ(4)行政行为的效力:溯及力。
ﻭﻭ(5)行政主体中的联合执法。
ﻭ谢天放:1、立法模式。
单行法与一般法并行,还是单行法的基础上一般法模式。
(1)从法律需求来说,单行法的需求最大,首先是行政许可法,行政检查法、行政强制法等。
行政检查的随意性很大,许多外资企业不适应这种日常的执法方式。
行政强制中的问题还比较多。
(2)制定统一行政程序法的条件是否成熟的问题。
在基层执法中,主要还是实体法问题。
公民的觉悟问题,行政机关的接受程度问题。
行政机关更加容易接受单行法。
发展的机遇问题,例如世界大战给美国带来的反思。
ﻭﻭ2.适用范围:地域的适用范围限于省级以上的行政机关。
ﻭﻭ(1)复杂程序造成的成本给基层政府造成的成本难以承受,考虑的城市的竞争力,考虑成本的降低,包括管理成本和商业成本。
ﻭﻭ(2)中国不同地方的差异性。
县级行政机关的败诉率在30%到55%. 3.行政行为的分类。
ﻭﻭ高绍林:(1)适用范围,限于省级以上的行政机关。
县级以下的情况比较复杂。
例如建筑沙尘,不属于环保局,属于建设局,但建设局没有机构和人员。
ﻭ(2)立法给基层行政机关带来的成本。
ﻭﻭ熊文钊:让美国人学我们。
ﻭ(1)资金不到位,房子不能盖得太大,还是打好基础。
ﻭﻭ(2)处理与单行法之间的关系,不要重复立法,不必追求行政程序法的完美性,而应当是行政程序法与其他单行法所构成的法律体系的完整性。
但也不宜搞得太简单,应当着重基础。
ﻭﻭ(3)框架结构。
由政治家完成的正当程序理念由我们法学家完成;不能限于上个世纪的各国行政程序法,不能迷信外国的东西,我国的实践也存在许多好的经验。
ﻭ关于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应申请的行政行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ﻭﻭ与行政行为相关的行政活动方式:非正式行政活动,如协商等。
ﻭ术语:不宜“大白话”。
例如,“当事人”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行政机关是否是当事人?术语应当具有包容性。
ﻭﻭ结构也应当具有包容性和灵活性,以后可以发展和补充。
ﻭ陈斯喜:今天是行政程序法立法工作的起步阶段。
立法的指导思想,即立法目的是要解决问题:ﻭﻭ(1)行政简化。
例如,通过立法一方面行政简化和提高行政效率,另一方面保护公民的权益。
否则,就会遭到行政机关的抵制。
ﻭﻭ(2)行政公开。
ﻭﻭ(3)行政执法的随意性,政府不守信用。
ﻭﻭ按照这个模式制定,是否能够出台。
要想尽快出台,就要牺牲一些利益。
可以搞通则立法,象民法通则那样,只是可以细致一些。
ﻭ系统化:按下葫芦,浮起瓢。
为行政行为提供一些范本、模式和模块,不管行政行为怎么样,只要存在某种活动,就可以采用这种模块。
ﻭﻭ罗豪才:提前感谢。
ﻭ张世成:主张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等零碎的立法也不是出路,不能头疼医头,脚疼医脚。
问题是需要通过行政程序法解决哪些问题。
我认为,是避免立法的不系统问题、重复问题,避免按下葫芦浮起瓢。
ﻭﻭ虽然因地方差异很大,难度很大,但主张制定一部统一完整的行政程序法,行政程序法可以规定一些基本的原则和法律制度。
ﻭﻭ草稿可以先搭个架子,内容和体系全面一些,以后不需要时,可以删除。
ﻭﻭ术语应当简明,让基层机关能够理解。
ﻭ将来很有可能分离规范制定机构,多数行政机关只是负责执法,没有发布规范性文件的权力。
ﻭﻭ许安标:万事开头难。
今天的会议标志着行政程序法起草工作的正式启动,对后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ﻭﻭ行政程序法的制定是否到了时机?答案是肯定的。
(1)理论研究比较成分;(2)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的实施使行政机关意识到了程序问题的重要性,为行政程序法的制定积累了一定的经验;(3)社会各个方面对程序法具有如同感,程序违法可能导致败诉,更加决策层意识到了程序的重要性,程序与实体并重。
ﻭ草稿的特点:(1)有新意,如行政计划和规划;(2)有理论基础;(3)间接,交叉和重复之处不多。
ﻭﻭ但现在的立法只是初步的,因此应当放宽思路:(1)例如有四个版本。
今天讨论的是折中版。
(2)法典版,即大而全,把所有的程序法问题都规定出来,重复和交叉问题暂时不考虑;(3)实用版。
不着重体系的完整性,而是实践需要解决什么问题,实践经验积累到什么程度,就规定什么。
(4)理论版。
规定一般原则和制度,给以后的发展留下发展的空间。
应老师可以叫不同的人分别完成,提出四种稿子,让大家比较。
避免一个人的嗓门大,避免先入为主,四个小组应当封闭。
ﻭ莫于川:多版本的成本大。
ﻭﻭ草稿:思路比较清楚,做到了中西结合。
ﻭﻭ(1)应采取行政程序法典模式,既有总则,也有分则的规定。
ﻭﻭ(2)应采取单行法与行政程序法并行的模式。
ﻭﻭ(3)应当规范看准了主要行政执法行为。
ﻭﻭ(4)应当突出证据制度,可以单列一节。
例如“调查、听证与证据”。
(5)应当明确有关术语的含义,例如“行政决定”。
ﻭ(6)应当在第七章行政计划中应当明确规定行政机关的协调问题。
ﻭ(7)第八章行政指导和行政合同有特点。
ﻭﻭ黄微:立法的指导思想。
ﻭﻭ(1)着重是治滥、乱的问题,着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而不是赋予行政机关的权力。
ﻭﻭ(2)应当区别简易程序和一般的程序。
ﻭﻭ(3)单行法与一般法关系。
应当同时进行,因为具备的理论基础和经验。
ﻭ(4)WTO与行政程序的透明度。
ﻭ(5)两层楼的架构。
一层是一般原则和制度,另一层是具体的行政行为。
ﻭ(6)行政行为的主体。
应当全面规定各种主体,例如授权组织、委托的组织。
ﻭﻭ王宝明:(1)单行法可能挤占行政程序法的空间。
ﻭﻭ(2)行政程序法应当诉讼制度衔接。
是否可以通过行政程序法将行政活动置于司法监督之下。
例如,职权争议的解决给司法机关。
ﻭ(3)第三人权益保障问题,应当明确当事人与当事人界限。
ﻭ(4)行政机关。
联合执法问题,公务协助问题。
(5)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美国地方差异很大,德国的州行政程序法与联邦基本一致。
我国行政程序法可以规定最低要求,给地方授权立法,规定更加高的标准。
ﻭﻭ张兴祥:强化行政机关的义务;调整行政机关内部的问题,避免内部程序外部化。
应当着重最低的程序义务。
ﻭ薛刚凌:(1)立法思路。
可能需要换个角度,从行政权力运行的程序和结果,例如行政决策很重要,但并不体现为具体的行政行为。
另一方面,突出公民的程序权利,应当集中规定。
ﻭﻭ(2)行政行为的定义。
需要明确界定,通过立法解决理论混乱。
ﻭ(3)主体:如何界定行政机关和行政主体,是从经费还是从性质;对主体,还是从程序还是从全面规范的角度规定。
ﻭﻭ(4)信息公开。
应当单独列列一节。
ﻭ(5)法律责任:是程序责任,还是包括实体责任?ﻭ赵正群:法律责任:应当区分内部责任与外部监督责任的区别。
ﻭﻭ湛中乐:行政程序法应当更加抽象和原则,这具有可行性。
ﻭ(1)总则。
公正原则,之下设立制度。
ﻭ(2)主体:当事人——行政相对人。
增加证人、鉴定人等。
ﻭ(3)第三章和第四章应当换位。
不规定实体法是不可能的。
调查与检查的交叉。
ﻭ(4)分类是不可避免的。
行政规范应当放在前面。
ﻭﻭ(5)应当规定行政复议事项。
ﻭ应松年:(1)学者、执法人员、立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对行政程序法的态度不同。
法制日报可以协助宣传,希望写文章呼吁。
ﻭ(2)行政诉讼法开辟了行政法治的一个时代。
程序法得到了重视,而且越来越重要。
ﻭﻭ(3)我国行政程序法的规范重点是行政行为。
一般程序有无必要性?还是需要规定一般的事项,行政检查不可能单独立法,可以在行政调查中规定。
ﻭﻭ行政计划和规划应当单独规定也许是有必要的。
ﻭ(4)行政程序法可以规定实体事项,例如行政行为的效力。
ﻭﻭ(5)听证制度。
着重规定其要素。
ﻭﻭ(6)信息公开要有原则性规定。
例如(美国的)公开为一般原则,单行法规定保密的例外。
ﻭﻭ(7)专家建议稿可以理想一些。
ﻭﻭﻭ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