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uodju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民营经济市场准入矛盾突出六大重点任务壮大民营企业

民营经济市场准入矛盾突出六大重点任务壮
大民营企业
民营经济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市场准入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
为了进一步壮大民营企业,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 优化市场准入环境:政府应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
同时,加强对市场准入政策的宣传和解读,提高民营企业的政策知晓度。
2.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是民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政府需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权行为,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3. 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金融是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支撑。
政府和金融机构应提供更加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降低融资成本,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4. 推动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鼓励民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其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推动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提升民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5. 完善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关键。
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吸引和培养更多优秀人才,为民营企业提供人才支持。
6. 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
确保民营企业在市场中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通过上述六大重点任务的实施,可以有效解决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方面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为国家经济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重庆市扶持政策汇编版

关于印发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方案实施细则的通知(渝经信电力〔2015〕6号)
重庆市物价局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渝价〔2015〕321号)
关于优化调整我市中小微企业在区域性场外市场挂牌孵化板有关政策的通知(渝中小企〔2016〕83号)
关于印发《重庆市拟上市重点培育企业财政扶持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金〔2014〕1号)
关于印发《重庆市小微企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企〔2014〕359号)
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金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渝中小企〔2015〕85号)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公告(2016年第6号)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渝地税发〔2015〕96号)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渝地税发〔2015〕133号)
关于公布《重庆市政府定价的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渝价〔2016〕133号)
关于印发《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渝质检发〔2015〕108号)
降低生产要素成本扶持政策
关于降低电气价格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122号)
关于印发重庆市电力直接交易试点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6〕167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办鼓励类中小企业有关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渝中小企〔2016〕26号)
关于印发《重庆市重点楼宇产业园租金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渝中小企〔2016〕81号)
民营经济31条具体内容

民营经济31条具体内容民营经济31条:重要举措促进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近年来,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和壮大。
为了进一步落实这一目标,中国国务院办公厅于2018年发布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31条”)。
下面将具体介绍这些举措的内容。
1. 坚持平等地保护民营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消除制度性障碍。
2. 进一步扩大民营经济市场准入,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3. 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拓展国际市场。
4. 加大对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的支持,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
5. 积极推进财政金融改革,支持民营企业融资和发展。
6. 改革和完善财税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7. 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
8. 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融合,提升民营企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9. 持续推进企业“双创”工作,鼓励创业和创新。
10.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民营企业核心技术的保密和运用能力。
11. 坚决打击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12. 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减轻企业税负。
13. 加大环保治理力度,推动民营企业绿色发展。
14. 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减少企业办事成本。
15. 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16. 加强对民营企业家培训和人才引进的支持。
17. 注重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政府工作责任制和考核机制。
通过31条的具体举措,中国政府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方面明确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这些举措将着重解决公平竞争、融资困难、创新瓶颈等问题,为民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相信在这些政策的推动下,中国的民营经济将会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31条措施

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31条措施民营企业是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创造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我们可以采取以下31条措施:1.减少行政审批环节,简化办理程序,提高办理效率,降低企业开办成本。
2.加大政府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
3.扩大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的信贷覆盖面,补充民营企业融资渠道。
4.鼓励银行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贷款投放,提高贷款额度和额度比例。
5.设立民营企业发展基金,为民营企业提供风险投资支持。
6.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和产权交易,加强民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
7.鼓励民营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8.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侵权行为,提高民营企业的创新积极性。
9. 为民营企业提供培训和 consulting services ,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10.鼓励民营企业开展国际贸易和跨国投资,提高企业国际化水平。
11. 改善营商环境,减少红 tape ,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12.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法律保护,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13.减少不合理的税收负担,降低企业税收成本。
14.完善土地使用制度,提供稳定的土地使用权,解决企业用地问题。
15.提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降低企业生产和经营成本。
16.增加公共服务,提供更好的教育、医疗、交通等社会福利。
17.优化人才引进政策,吸引高层次人才加盟民营企业。
18.促进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减少用工成本,鼓励创业就业。
19.加强与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20.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
21.加强法治建设,保障企业家财产权和合法权益。
22.实施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
23.推进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干预,增强市场主体的自主权。
24.加强公共资源配置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减少寻租和腐败行为。
25.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重庆:发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16条措施

人才资源开发2019.1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今后3年,山西省将从鼓励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劳务输出、强化就业援助、强化保障措施等方面全力推进就业扶贫,提升劳务组织化程度,助力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在鼓励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方面,山西省支持各地建立扶贫车间、社区工厂、卫星工厂、就业驿站等山西:出台新政全力推进就业扶贫12月26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近日出台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十六条措施》(简称《措施》)进行解读。
此次出台的16条措施将从降费减负、人才支撑、优化服务等多方面着力,支持当地民营经济发展,具有5大特点:促进降本增效,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完善扶持政策,解决创新创业难;强化人才支撑,缓解引才用工难;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和优化优化政务流程,切实提升办事效率。
《措施》将加大民营企业稳岗支持力度,从失业保险费返还、发放一次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等方面,支持民营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和招用就业困难人员。
《措施》将重点从融资、平台、项目等方面支持“创新创业”。
重庆市民营小微企业新招用职工并符合一定条件的,可申请最高300万元(人民币)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贴息。
返乡创业民营企业招用重庆籍农民工达到一定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60万元的贷款贴息。
《措施》鼓励民营企业大力引进人才。
符合条件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安家资助、岗位津贴、个人所得税奖励、契税奖励等政策,每人最高可享受20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资助。
用人企业也可获得一定的经费补助。
在人才服务方面,为符合条件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发放《重庆市人才服务证》,通过配备服务专员方式,为人才提供子女入托(学)及医疗、配偶及子女就业、优先申报人才项目等“一站式”人才服务。
为加大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支持力度,重庆将放宽民营企业人才职称申报条件,民营企业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将不受户籍、地域、身份等制约。
鼓励民营企业31条措施

鼓励民营企业31条措施鼓励民营企业是维护和发展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举措之一。
民营企业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就业、创新、资本流动等方面作出了巨大贡献。
为了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我国政府已经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下面将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金融支持、深化改革开放等方面,介绍我国为鼓励民营企业所采取的31条措施。
一、优化营商环境1.精简审批程序:简化企业注册、变更、注销等手续,减少行政审批环节。
2.改善政府服务:提高政府工作效率,为民营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严厉打击侵权行为,维护企业创新成果。
二、加强金融支持4.支持民营企业融资:提供贷款、担保、再担保等金融支持,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题。
5.设立民营企业专项基金:支持创新型、成长型民营企业发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6.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民营企业: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民营企业,推动多元化融资渠道形成。
三、深化改革开放7.放宽市场准入限制:简化市场准入程序,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鼓励更多民营企业创办并壮大。
8.扩大外资开放:鼓励外资进入我国市场,促进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的合作。
9.深化国企改革:推动国企改革,减少国企对市场资源的垄断,给予民营企业更多的竞争机会。
四、加强人才培养10.支持民营企业人才培养:建立培训基地,提供岗位培训、技能提升等支持,培养适应市场需求的专业人才。
11.引进海外人才:鼓励民营企业引进国际化的管理人才,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五、促进民营企业创新12.支持科技创新:提供创新型企业研发经费支持,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激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
13.鼓励技术引进:支持民营企业引进先进技术,提升企业技术水平和竞争力。
14.营造创新创业氛围:鼓励大胆创新、勇于创业,为民营企业提供创新环境和政策支持。
六、优化用地资源15.提供土地支持:给予民营企业优惠的土地出让政策,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进一步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措施
进一步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措施
1. 减少民营企业的税负:降低企业所得税率,减少其他税费和行政性收费,减轻民营企业的经营负担,增加其利润空间。
2. 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减少企业投资和经营的审批环节和时间,提高行政效率,降低企业成本。
3.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效果,增强民营企业创新动力。
4. 扩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支持,降低融资成本,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提高民营企业的资金运营能力。
5. 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打击不正当竞争,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6. 加强创业创新支持:加大对创业者的政策支持和创新项目的资金投入,鼓励民营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7. 建立健全诚信机制: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信用评价和监管,提高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形成健康的商业环境。
8. 加强产权保护:建立完善的产权保护制度,切实保障民营企业的产权安全,提高投资者的信心和积极性。
9. 提升企业素质: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
10. 拓展国内外市场: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国内外市场开拓支持,拓宽民营企业的发展空间,提升其竞争力。
促进民营经济31条措施
促进民营经济31条措施1. 减少政府对民营企业的干预,允许市场自主决定资源配置和价格机制。
2. 简化注册、审批和注销程序,降低创业门槛,鼓励更多人投身于民营经济。
3.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击盗版和侵权行为,提高创新和竞争力。
4. 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渠道的便利性。
5. 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6. 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推动企业改革和市场化进程。
7. 建立健全市场监管体制,加强对市场秩序和竞争环境的监管。
8. 建立信用体系,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信用评价和管理。
9. 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研发支持,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10. 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人才培养和引进支持,提高人才质量和数量。
11. 鼓励民营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12. 加强对中小民营企业的扶持,提供更多的贷款和政策支持。
13. 提供更多的对外开放机会,扩大民营企业的市场份额和国际影响力。
14. 为民营企业提供培训和咨询服务,提高管理和创新能力。
15. 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促进企业社会责任意识。
16. 加强对外贸易和投资保护,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17. 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法律保障,提高司法公正性和透明度。
18. 促进民营企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加强行业自律和互助机制。
19. 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环境保护要求,推动绿色发展和可持续经济。
20. 鼓励民营企业创新创业,提供更多的创业支持和投资机会。
21. 加强和改善民营企业的用电、用水、用地等基础设施条件。
22. 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促进市场竞争和优胜劣汰。
23. 推动民营企业走出去,拓展国际市场,提高国际竞争力。
24. 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企业文化建设和品牌形象塑造。
25. 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标准化和质量认证支持,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26. 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扶贫支持,帮助贫困地区脱贫致富。
27. 加强对农民工创业和就业的支持,提高农民工的创业能力。
壮大民营经济31条措施(一)
壮大民营经济31条措施(一)壮大民营经济31条措施背景介绍中国的经济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民营经济作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的发展,中国政府提出了“壮大民营经济31条措施”,旨在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政策支持。
1. 加强产权保护•完善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制度,确保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打击侵权行为,保护企业创新成果。
2. 创建公平竞争环境•建立并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取消对民营企业的不合理限制。
•打击市场垄断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3. 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加大科技创新扶持力度,提供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
•建立创新创业支持基金,为创新型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4. 优化金融服务•设立民营企业发展基金,提供低息贷款和风险补偿,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支持民营企业通过股权融资、债券发行等方式融资。
5. 加强人才培养支持•支持民营企业与高校合作,建立人才培养基地,培养适应企业需求的人才。
•鼓励企业提供优厚的薪酬福利待遇,吸引和激励人才。
6. 减少企业税费负担•降低民营企业税负,减免一些非必要的行政收费。
•鼓励地方政府出台进一步的减税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7. 拓宽市场准入渠道•推进贸易便利化,简化进出口手续,降低贸易壁垒。
•加强政府购买服务,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机会。
8. 深化改革创新•推进企业登记制度改革,简化注册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支持企业家精神和创新精神,鼓励民营企业做大做强。
结语“壮大民营经济31条措施”是中国政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而出台的重要政策。
通过加强产权保护、创建公平竞争环境、支持创新发展等一系列措施,将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机遇和政策支持。
这将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推动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十五条措施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十五条措施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民营经济在国家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为了促进民营经济的持续发展,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十五条措施:1.提供金融支持。
增加民营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简化贷款审批程序,鼓励银行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
2.改善营商环境。
优化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简化办事程序,减少行政审批环节,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效果,营造良好的创新发展环境。
4.促进创新。
增加对科技创新的投入,提供科技研发资金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增加科技研发投入,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
5.扩大对外开放。
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际合作,拓展海外市场,提供金融和政策支持,加强对外贸易和投资的合作。
7.加强人才培养。
加大对高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提供科研经费和人才奖励,营造良好的人才培养和吸引环境,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8.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加大对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支持力度,提供税收优惠和财务支持,鼓励民营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9.健全市场监管。
加大对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市场监管机制,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公平公正。
10.增加社会保障。
加强对民营企业员工的社会保险和福利保障,提供合理的工资待遇和福利待遇,增加员工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11.加强产业链培育。
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产业链协同创新,提供产业链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支持,推动产业链的协同发展。
12.提升行业竞争力。
加强产业集聚发展,提供专业研发和生产基地,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
13.鼓励企业合作。
鼓励民营企业加强合作,共享资源和技术,提高企业的综合实力,实现互利共赢。
14.加强政府监督。
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监管和评估,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公平公正。
15.提供培训与交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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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生活需要游戏,但不能游戏人生;生活需要歌舞,但不需醉
生梦死;生活需要艺术,但不能投机取巧;生活需要勇气,但不
能鲁莽蛮干;生活需要重复,但不能重蹈覆辙。
-----无名
渝文备〔2010〕136
号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促进
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
渝工商发〔2010〕28号
各区县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监察室,工商学会,微
企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
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促进个体私
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营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
市场环境,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现就进一步放
宽民营市场主体准入条件,减轻民营经济发展负担,提出如
下意见:
一、放宽民营市场主体名称登记条件
1.放宽企业名称中行政区划的使用条件。允许民营企
业名称直接冠以“重庆”或“重庆市”字样,不受注册资本数额
限制。积极做好受理初审和协助申报工作,鼓励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大型民营企业使用不冠以行政区划
的企业名称。
2.放宽企业名称字号的使用顺序。对市内外知名民营
企业投资开办的企业,允许将投资者名称中的“字号”或“字号
+行业”置于被投资企业名称的行政区划之后、组织形式之
前。
3.放宽企业名称的行业表述。企业注册资本达到5000
万元人民币、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3个
以上大类的,可以使用“实业”、“产业发展”、“企业发展”等
综合性用语表述所从属的行业,也可以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
类别用语表述所从属的行业。
4.支持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个体工商
户为扩大规模,申请登记为企业,原个体经营者作为新登记
企业的主要出资人或合伙人的,在不与其他企业重名的情况
下,允许新登记的企业使用与已注销的个体工商户相同或近
似的名称。
二、放宽民营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登记条件
5.简化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申请人无法提交
住所(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持市场开办单位、工业
园区(含开发区、保税区)管理机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
民政府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办理
注册登记。
6.探索“商务秘书服务”模式,降低创业成本。除从事食
品、危险化学品经营等对住所(经营场所)有特定要求的行
业外,允许若干微型企业注册在同一个办公场所内,由专门
的服务机构集中提供文件收发、代账、纳税申报等商务秘书
服务。申请人依法提交房屋租赁协议、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
申请注册登记。
三、放宽民营市场主体类型登记条件
7.支持投资者自主选择登记类型。投资者可以根据业
务特点和发展方向,依法自主选择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
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主体类型进行注册登记。对符合相应
主体设立条件的,登记机关不得干预。
8.支持投资者选择特定的主体类型。引导规模较大的
会计师事务所等提供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服务的机构以特
殊普通合伙形式进行登记,强化执业责任,规范行业秩序。
支持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类企业依法登记为有限
合伙企业,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四、放宽民营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条件
9.支持民营企业拓宽业务范围,灵活经营。除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或需要前置许可的项目外,可以依照企业的申
请,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中类核定企业的经营范围。
行业中类中包含有许可审批项目的,可在核定经营范围时,
加注必要的限制语。
10.鼓励民营企业进入新兴行业和领域。投资人申请从
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没有列入的新行业、新项目,只要
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未禁止,且不涉及国家安全、人民生命
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可以按照企业的申请或行业内习惯表
述用语核定相关经营范围。
11.放宽分支机构经营范围登记要求。除涉及前置许可
的项目外,分支机构经营范围超出所隶属企业法人的,可先
办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再完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变更登
记。
五、放宽民营市场主体出资登记条件
12.支持优质民营企业上市融资。民营企业因上市需要
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其净资产评估值高于
审计账面值的,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按净资产评估值或审计账
面值核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
13.支持民间投资者以高新技术入股办企业。对投资节
能环保、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高端装备制造
和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允许不需要办理权属登
记的技术作为公司股东的首次出资。申请人凭验资报告和已
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办理登记。
14.支持民营企业多形式扩大规模。支持投资者以股权、
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财
产作价出资设立公司或增资;支持民营公司用公积金转增注
册资本。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允许普通合伙人以劳务、技能、
管理等生产要素出资设立合伙企业。
六、提高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水平
15.加强微型企业登记服务。把培育发展微型企业作为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及时研究解决微型企业注
册登记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微型企业办理各类登记
提供有力指导。开辟微型企业登记“绿色通道”,对微型企业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或注册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
一律当日核准办结。
16.支持民营企业多渠道融资。积极开展股权出资、股
权出质登记服务,帮助投资者盘活股权资产、增强融资担保
能力;积极探索非政策性债权转股权登记,降低公司资产负
债率、改善融资条件;积极指导民间资本依法组建小额贷款
公司、村镇银行、融资性担保公司等金融服务机构,拓宽民
营经济融资渠道;积极为金融机构提供民营企业、个体工商
户注册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信息查询服务,推动建立面向个
体私营企业的金融服务和信用担保体系。
17.加强对民营企业并购重组的指导服务。对民营企业
参与文化、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改组改制或通过并购重组进
行行业整合、产业升级的,要提前介入,全程指导企业完善
重组方案、理顺产权关系、健全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并购重
组依法实施、稳步推进。
七、减轻民营经济发展负担
18.进一步规范登记管理行为。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
工商总局规定的注册登记申请材料外,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
提交与注册登记事项无关的文件、材料。除国家工商总局明
确规定的公司类型外,不得在年检中随意扩大私营企业提交
审计报告的范围。严禁利用办理登记或年检验照之机,强制
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加入各种行业协会、组织;严禁向民
营企业指定或变相指定验资、审计和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严
禁采取故意刁难、卡压等方式,强迫民营企业通过中介机构
代办登记、年检等事务。
19.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行政性
收费项目和标准,落实有关收费减免政策。对微型企业办理
登记、年检,3年内免收行政性收费;对下岗失业人员、残
疾人等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申办个体工商户,免收登记类、
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禁止利用办理登记或年检验照之
机,乱收费、乱摊派和搭车收费。
20.积极推进行政指导。制订完善和公开各类注册登记
申请文书示范文本和章程、合伙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参考文
本,指导民营企业快速、规范申办注册登记。采取适当形式,
对营业期限、股东出资期限、前置许可即将到期的民营企业
进行事前提醒,减少企业过失性违法。
二○一○年十二月
九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民营经济△ 市场准入△ 意见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0年12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