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工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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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建设工程项目报批流程和办事指南

常熟市建设工程项目报批流程和办事指南

常熟市建设工程项目报批手续流程前言本指南围绕我市建设管理相关手续办理流程进行详述。

本指南主要法律依据:《建筑法》、《招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苏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等(详见法律法规汇编),还包括土地、规划、环保、卫生、消防、房管及立项审批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本指南所涉及和以后印发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等均可通过相关建设网站查阅或下载.常熟建设信息网网址:;常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常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网:;一、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暨相关手续办理流程(略)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工程勘察设计(境外设计单位必须与境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联合设计),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勘察、设计单位(详见本指南第四项),并需办理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详见本指南第七项第三条)。

外省(市)勘察、设计单位进入我市从事勘察设计业务的,应当办理资格核验(详见本指南外地进市企业从业须知).主管科室:建设局总工室,电话:#### ,三、建设工程施工图、抗震审查(一)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抗震专项审查按规定要求需进行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抗震专项审查的,应当提供下列资料(由建设单位办理):1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抗震专项审查报审表;2 、初步设计抗震设计专篇;3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4 、建筑、结构初步设计图纸;5 、结构计算书。

(二)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抗震审查建设工程施工图(抗震)审查,应当提供下列材料(由建设单位办理):1 、填写《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审表》(常熟建设信息网下载);2 、工程地质勘查报告;3 、全套施工图(建筑、结构、水、电、暖);4 、结构计算书;5 、民用建筑节能报审表(常熟市建设信息网下载);6 、民用建筑热工计算书(节能计算);7 、设计人员名单(打印)。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办事指南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办事指南一、事项名称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二、办理依据2-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第二章第一节第十五条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在订立分包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分包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自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协议送原备案机关备案。

2-3、《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应当签订承发包合同。

承发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参照使用国家和本市的合同示范文本。

实行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其承发包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应当与招标文件、投标标书和中标通知书的主要内容相一致。

三、办理条件1、双方已签订合法的建设工程合同;2、申请备案的企业具有与承接项目相符合的资质;3、合同内容需与报建信息及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内容一致;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提交的文件纸质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表纸质建设工程合同副本原件上传电子版建设工程合同副本原件网上填写合同备案相关数据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五、办理程序(一)申请1.一般备案项目网上备案的申请程序,应提交下列文件:(1)需要办理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的项目,必须办理完中标通知书后才可进入合同备案的申请程序,无需办理承发包手续的项目可不办理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

(2)备案人登录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网上办事专栏,进入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在网上填写相关数据;(3)按提示上传相应的建设工程合同副本原件一份;(4)电脑提示成功后即完成申请程序。

2.被抽检到需窗口受理合同备案的申请程序,应提交下列文件:(1)备案人登录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网上办事专栏,进入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在网上填写数据并生成相应的《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表》。

深圳建筑工务署招标投标指引

深圳建筑工务署招标投标指引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招标投标指南(施工公开招标部分)一、招标投标指南编制的目的为使本署工作人员了解招标组织工作程序,同时方便投标人了解本署招投标的具体做法和注意事项,增加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特编制本招标投标指南。

本指南不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而不具有合同文件的法律效力。

二、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本署依法应当进入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按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有关规定组织、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商的施工招标活动。

土地投资开发中心、住宅工程管理站管理的项目参照本指南。

依法应当进入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以公开招标投标方式选择承包商的招投标,指的是:1、(一)一次发包工程造价在200万以上的施工发包;2、(二)一次发包工程造价在100万以上200万以下,但工程总造价在2000万以上的施工发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招标组织机构由一级招标委员会、二级招标委员会及招标工作小组2000万元以上的施工总承包招标、或10000组成:一级招标委员会是万元以上的专业工程施工招标事项的决策机构,二级招标委员会是10000万元以下的施工总承包招标、或2000万元以下的专业工程施工招标事项的决策机构,招标工作小组是招标事项的办事机构。

(一)一级招标委员会1、一级招标委员会的组成一级招标委员会由所有署领导、各处(室)处长(主任)及项目主任组成。

署长任招标委员会主任,招标工作的分管副署长任副主任。

派驻纪检组组长列席招标委员会会议。

特殊项目,由招标委员会主任决定,邀请项目使用单位负责人参加。

2、一级招标委员会的职责审议批准招标方案、审议投标人须知的重要内容、审议评标方法、审议合同专用条件、审议批准投标报名条件、确定合格投标人、审议合同澄清谈判结果、确定中标人。

此外还需决策下述事项:(1)招标文件的范本;(2)设定的报名条件使潜在投标人数量少于11家的;(3)施工招标评标方法不采用低价中标的;(4)合同履约评价;概算以及预算执行情况;万元以上项目的估算、30000计划投资)5(.(6)处理投诉、没收保函、记录不良行为;(7)有关招投标的其他重要事项(由一级招标委员会确定)。

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备案(施工)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备案(施工)办事指南

gz1431008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备案(施工)办事指南一、办理依据1.《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保留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穗府令第90号)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四条3.《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0]建设部令第82号)第七条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1]建设部令第89号)第十九条5.《关于进一步落实省管工程项目招投标统一进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通知》(粤监发[2010]3号)6.《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穗府[2014]14号)二、受理范围1.市本级财政性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项目(含市区(县级市)财政共同投资,以市本级财政出资为主的项目);2.市级项目审批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3.中央及省属单位、市属单位在广州地区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项目;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定监管的广州地区以外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备注:除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工程项目、国有资金和集体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项目、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及公用事业工程项目以外,其他房建工程项目、一般工程项目等,项目业主可以自主决定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并依法招标。

项目业主发包后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建设工程合同备案,并按规定依法办理申领施工许可证等后续手续。

三、备案内容1.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招标条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3.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禁止性规定.四、应提交的材料五、应发放的证明文件: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备案表六、办理期限:法定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承诺提速时限: 2个工作日七、备案数量:无数量限制八、办事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九、办事窗口: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一楼市建设工程招标办办事窗口,联系电话:28866220、业务咨询电话:28866213、28866211(目前一楼大厅正在装修,装修期间我办窗口暂设于三楼市建设工程招标办办公区内“备案窗口")。

江苏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及使用指南

江苏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及使用指南

江苏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及使用指南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保障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进行招投标的公路水运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等建设项目,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费用)是指由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发包人)列支,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承包人)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使用,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规范计取、合理计划、计量支付、确保需要的原则进行管理。

安全生产费用不得作为投标的竞争性报价,施工阶段应当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侵占或者挪用。

第五条发包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单列安全生产费用,且不得低于最低标准,并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承包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规范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禁止采用虚报等手段套取安全生产费用。

第七条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人)应当对承包人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划、使用、计量等进行监理,监督承包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组织安全生产。

第八条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并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指南》(以下简称《使用指南》,见附件)明确的原则、范围与方式进行计取、使用、计量与支付。

第九条鼓励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研究和推广应用。

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年度预算中明确专项费用,对社会研究机构开展的相关创新性研究与推广应用工作进行扶持与补助。

2024版国际工程合同法律风险防控指南

2024版国际工程合同法律风险防控指南

2024版国际工程合同法律风险防控指南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1.1 发包人1.2 承包人1.3 工程师第二条合同签订2.1 签订程序2.2 合同文件2.3 合同生效第三条工程范围与内容3.1 工程概述3.2 工程量清单3.3 工程变更第四条合同价格4.1 定价原则4.2 价格调整4.3 支付方式第五条工期与进度5.1 施工期限5.2 进度计划5.3 工期延误第六条质量与标准6.1 质量要求6.2 检验标准6.3 质量争议第七条材料与设备7.1 材料供应7.2 设备安装7.3 材料质量第八条施工安全8.1 安全措施8.2 安全事故处理8.3 安全生产责任第九条环境保护9.1 环保要求9.2 环保措施9.3 环保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0.1 违约行为10.2 违约责任承担10.3 违约赔偿第十一条争议解决11.1 争议方式11.2 调解与仲裁11.3 诉讼管辖第十二条合同终止与解除12.1 合同终止12.2 合同解除12.3 终止或解除后的义务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13.1 合同转让13.2 分包管理13.3 分包责任第十四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4.1 法律适用14.2 争议解决14.3 适用法院或仲裁机构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1.1 发包人1.2 承包人1.3 工程师第二条合同签订2.1 签订程序2.1.1 本合同的签订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2.1.2 双方代表在本合同文本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本合同即刻生效。

2.2 合同文件2.2.1 本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说明书、附件等。

2.2.2 双方确认的合同文件是互相签署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 合同生效2.3.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交付之日止。

2.3.2 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

建设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竣工后试验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竣工后试验管理办法本合同工程包含竣工后试验的,遵守本条约定。

1.1 权力与义务1.1.1 发包人的权利与义务(1)发包人有权对第1.1.2款第(2)项约定的由承包人协助发包人编制的竣工后试验方案进行审查并批准,发包人的批准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

(2)竣工后试验联合协调领导机构由发包人组建,在发包人的组织领导下,由承包人知道,依据批准的竣工后试验方案进行分工、组织完成竣工后试验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竣工后试验和试运行考核。

联合协调领导机构的设置方案及其分工职责等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发包人对承包人根据1.1.2款第(4)项提出的建议,有权向承包人发出不接受或接受的通知。

发包人未能接受承包人的上述建议,承包人有义务扔按本款第(2)项的组织安排执行。

承包人因执行发包人的此项安排而发生事故、人身伤害和工程损害时,由发包人承担其责任。

(4)发包人在竣工后试验阶段向承包人发出的组织安排、指令和通知,应以书面形式送达承包人的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收到日期、时间和签名。

(5)发包人有权在紧急情况下,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紧急指令,承包人应立即执行。

如承包人未能按发包人的指令执行,因此造成的事故责任、人身伤害和工程损害,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应在发出口头指令后12小时内,将该口头指令再以书面送达承包人的项目经理。

(6)发包人在竣工后试验阶段的其它义务和工作,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1.2 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1)承包人在发包人组建的竣工后试验联合协调领导机构的统一安排下,派出具有相应资格和经验的人员指导竣工后试验。

承包人派出的开车经理或指导人员在竣工后试验期间开现场,必须事先得到发包人批准。

(2)承包人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竣工后试验的特点,协助发包人编制竣工后试验方案,并在竣工试验开始前编制完成。

竣工后试验方案应包括:工程、单项工程及其相关部位的操作试验程序、资源条件、试验条件、操作规程、安全规程、事故处理程序及进度计划等。

09 【施工许可证】 1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事指南

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事指南一、受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三)《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四)《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沪建管【2015】377号)二、需具备的条件(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办理,并取得用地批准文件;(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的已办理,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质量安全措施经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现场审核合格;(四)依法已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建筑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建筑工程已委托监理。

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应当完成信息报送;(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依法应当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已按规定审查合格,并取得经备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六)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政府投资工程按财政部门支付要求落实资金;(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办理程序(一)网上填报建设单位进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网上政务大厅”的“项目类”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系统”,使用“法人一证通”登录“系统后,按下列程序完成网上申请:1、填写申请表。

网上填写《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上海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措施现场审核表》,并确认申请表中每项工程明细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应的内容一致。

(附:《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填表说明》)2、申请表和承诺书签章。

打印《上海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上海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措施现场审核表》和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终身质量责任承诺书(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规定完成参建各方签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电子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电子版示例文章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小知识》一、建筑法的基本概念建筑法呀,就像是建筑行业的一本超级大规则书。

它管着好多好多关于建筑的事儿呢。

你想想看,如果盖房子没有个规矩,那可就乱套啦!就好比咱们在学校玩游戏,如果没有游戏规则,大家就不知道怎么玩,肯定会吵个不停,建筑也是这个道理呀。

我听爸爸说,建筑法规定了谁能盖房子,就像只有有本事的人才能参加比赛一样。

不是随便一个人就能搞建筑工程的。

在我们这儿,那些建筑公司都得按照建筑法的要求来做事。

比如说,要有一定的资质,这个资质就像我们在学校的奖状一样,证明这个公司有能力盖好房子。

二、建筑工程的许可建筑工程要开始盖,可不是说盖就盖的。

得先拿到许可,这就像我们要出门旅行,得先让爸爸妈妈同意一样。

建筑法规定了建设单位要向有关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那这个许可证的申请可有不少要求呢。

首先得有用地批准手续,就像我们搭积木得有个地方搭呀。

没有地,怎么盖房子呢?而且还要有规划许可证,这规划许可证就像是房子的设计图已经被批准了,告诉大家这个房子可以按照这个样子来盖。

我有个叔叔是在建筑公司上班的,他说有时候为了这个许可证,要准备好多好多材料,可麻烦啦。

不过他也知道这是必须的,要是没有这些许可就盖房子,那房子就可能是个“问题宝宝”,说不定质量不好,或者盖的地方不对呢。

三、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发包和承包也是建筑法里重要的部分。

这就好比是把一个大任务分给不同的人来做。

发包方就像一个大老板,他把盖房子的任务交给承包方。

但是这个过程可不是随便分的哦。

建筑法规定了发包方不能把工程发包给没有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这就像你不能把重要的作业交给一个不会做的同学一样。

我见过我们小区旁边盖房子,那些承包方的工人可辛苦了,每天早早起来干活。

他们也是按照建筑法的要求在干活呢。

承包方要按照合同来盖房子,要保证质量。

要是承包方偷工减料,那可不行。

就像我们做手工,如果用不好的材料,做出来的东西肯定不好看,也不结实。

新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投标工作指南(2011)版

新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投标工作指南(2011年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编制目录一. 关于做好《新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投标工作指南(2011版)》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新建招[2011]] 4号附件1. 新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投标工作指南第一部分. 新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投标程序流程图第二部分. 新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投标通用业务用表第三部分. 新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附件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工程量清单—综合评估法)附件 2. 新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投标评标标准操作流程(详见单行册)附件3. 新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投标评标项目经理答辩题库二. 关于下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评标规则》补充规定的通知新建招[2011]] 5号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评标规则》(新建建[2010]7号)( 修订) 附1. 《建筑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标准》(修订) …附2. 《建筑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标准》使用说明(修订) …三.关于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资格预审文件》(2011年版)的通知新建招【2011】6号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资格预审文件》(2011年版)四.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若干规定》的通知新建建[2010]17号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若干规定》附1. 《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评标标准》附2《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使用说明附3.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五. 新疆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档案归档式样1.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卷内目录2.招标代理机构卷内目录一新建招[2011]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文件新建招[2011]] 4号关于做好《新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投标工作指南(2011版)》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设局,各地、州、市建设局(建委):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关于做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发规[2007]3419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根据《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评标规则》(新建建[2010]7号),结合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实际,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新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投标工作指南(2011版)》(以下简称《工作指南》),并自2011年7月15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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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附件1: 发包工程安全管理流程控制指南(试行)

序号 工作流程 内容及要求 关键节点控制 范例 备注 1 分析项目安全特点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分析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确定投标队伍资质等安全要求

2 明确标书中安全要求 ①应明确发包工作及投标队伍的安全生产资质、能力、特种作业等安全要求 ②投标单位应如实填写 “承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报告书”,并加盖公章 ③标书中安全生产要求应经本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确认 ④明确由承包工作方办理人员的工伤保险。 ①禁止不合理低价中标 ②禁止层层转包 ③设备(配件)招标时,也因明确其厂家安装队伍资质、工器具等安全生产条件等符合基本要求

见范例4

3 审查安全资质 3.1 队伍资质审查 外包队伍审查内容至少包括: ①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②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③施工简历和近3年施工安全记录 ④法律法规有要求的,应检验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⑤社保机构提供的工伤保险参保及交费证明 ①禁止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企业或个人 ②禁止使用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施工的承包商 ③严禁使用无资质、假冒资质、借用资质的分包商 安全资质审查可与其他资质审查一并进行 3.2 人员资格审查 ①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监督人员等人员的业务素质符合项目要求 - 4 -

序号 工作流程 内容及要求 关键节点控制 范例 备注 ②特殊作业应具有特殊工种作业证

3.3 施工机具审查 ①审查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等施工机具 ②施工机具应检验合格,并粘贴检验合格证

3.3 安全管理机构审查 ①具有两级及以上机构的承包方应设专门安全管理机构 ②施工队伍超过30人应配专职安全员,30人及以下可设兼职安全员 ③现场安全监督人员和数量应满足施工需要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安全资质和能力

4 签订安全合同(安全管理协议) ①安全合同应包括本项目安全目标、资质条件、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安全管理要求、考核等内容 ②明确安全防护用品责任方 ③明确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要求 ④明确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的预留比例(可写入施工合同中) 安全合同未签订不得进入现场 见范例5 安全合同作为施工合同附件 5 人员、机具入场前审查

5.1 人员资质审查 ①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年龄满足要求,不得有职业禁忌症 ②特种作业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①禁止使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②年龄上限不宜超过60岁 ③禁止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2 机具审查 ①安全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防护用品等检查检验合格 ②应当由有检验、试验资质的部门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禁止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 6 进场安全教育 6.1 承包方安全培训 ①承包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②承包方应提供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并附培训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6.2 安全培训考试 ①承包方全体施工人员,采取集中培训(含音像材料和案例)和自学 - 5 -

序号 工作流程 内容及要求 关键节点控制 范例 备注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考试 ②培训完毕组织承包方施工全体人员考试 ③安全教育培训应有针对性,并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切合本工程实际

6.3 安全上岗证 ①对符合要求并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核发安全上岗证 ②安全上岗证至少应注明:姓名、工种、身份证号、单位、证件有效期等内容,并张贴照片 ③现场作业人员应随身携带安全上岗证 无安全上岗证不得进入现场作业 见范例6、 范例7

7 明确监护人 ①监护人应工作责任心强,素质和安全技能达到安全作业要求 ②监护人应参与(监督)安全技术交底、方案(措施)落实等全过程安全管理 ③各单位应对监护人进行专题培训,使其掌握监护管理内容

8 安全技术交底 见范例8

8.1 向承包方交底 ①对承包方工程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进行工程项目的整体安全技术交底(人员较少时,应对全体人员进行交底) ②整体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内容:施工项目的作业特点和危险点;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紧急情况下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险和急救措施 ③有危险性的发电生产区域工作或工程项目(如可能发生火灾、触电、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以及大型起吊作业等危险项目),对承包方工程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进行工程项目的专项安全技术交底 ④项目所在部门工程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承包方工程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等应在交底记录签字

①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得开工 ②对危险性生产区域内作业必须事先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

8.2 承包方负责人向施工人员交底 承包方负责人将发包方交底内容,应向全体施工人员交代清楚,并将签字后的交底记录报发包方备案 - 6 -

序号 工作流程 内容及要求 关键节点控制 范例 备注 9 编制安全技术方案(措施)

9.1 承包方编制 承包方根据项目特点以及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编制施工安全方案(措施),特殊项目应制定应急预案,履行审批手续后报发包方

9.2 发包单位审核 施工安全方案(措施)和应急预案经发包方项目责任部门、生产技术部门、安全监督部门等逐级审批后实施

9.3 学习交底 ①承包方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对应急预案进行学习和演练 ②监护人应予以监督并签字 10 办理开工许可手续 见范例9

10.1 项目所在部门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组织措施、安全培训、现场监护人等工作落实情况等

10.2 生产技术部门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技术协议、施工技术措施、工程合同落实情况等 10.3 安全监督部门审查 审查安全管理协议、施工安全措施、安全培训、工器具、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等,人身防护用品合格齐全。

10.4 办理开工许可 确认上述审查合格后,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人方可批准许可开工

11 办理工作票开工手续 ①按照两票规定办理工作票 ②承包方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办理工作票,工作票实行双签发制度 ③承包方不具备办票资格的,应由发包方责任部门办理工作票 ④监护人和承包方现场负责人应共同履行工作票所列措施确认手续 ⑤施工人员应共同确认各项措施的落实 ⑥办理工作票开工手续,进入现场施工 ① 禁止无票作业 ② 如果采用双监护模式时,发包方监护人负责工程开工前安全措施的布置(切断水、汽、电、油等)工作。承包方监护人负责施工安全工作 12 现场每日安全控制 见范例10 - 7 -

序号 工作流程 内容及要求 关键节点控制 范例 备注 12.1 开工会 ①开工前确认以下事项:人员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劳动防护用品齐全、完整;佩戴有关证件等 ②做好安全风险分析,分析可能发生事故的环节、部位和应采取的防护措施 ③监护人、承包商施工负责人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告知工作任务、工作地点、危险因素、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主要包括: a.交待当天的工作任务、内容、进度及要求 b.交待使用的机械设备和工器具的性能和操作要求 c.交待应采取的安全措施、重点注意部位和安全注意事项 d.其他安全要求等

12.2 收工会 总结讲评安全情况,通报违章作业等不良现象,并做好记录: a.总结当天完成的工作任务和安全施工情况 b.对工作中发生的不安全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c.及时纠正施工中的各种违章现象。对违章者提出批评教育 d布置第二天的工作任务、进度和安全要求 e.其他安全要求等 每次收工清点参加施工人数,确认无误后一同撤离生产现场 12.3 违章查禁 ①承包方对现场违章开展自查自纠 ②现场监护人要及时发现制止违章行为 ③发包方各级工程管理部门应经常检查施工作业现场,发现违章,立即制止,直至停止其工作 ④对各类违章都应通过“教育、曝光、处罚、整改”四个步骤进行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并落实防范措施 ⑤队伍违章和不安全情况及时记入外包队伍档案 ①严重违章或违章三次以上人员清理出局 ②不安全情况、人员违章较多或不服从管理的队伍应清理 ③对外包队伍违章实行闭环管理,做到有据可查

12.4 重点、关键点控制 重点加强高空作业、起重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及临时用电 - 8 -

序号 工作流程 内容及要求 关键节点控制 范例 备注 等方面的管理

12.5 其他方面 ①根据外包队伍不同、所处部门不同,宜通过安全帽、服装等差异化措施,做到现场可识别,便于管理 ②八小时之外(含午休时间)施工宜履行许可手续,并按照许可名单进入现场,且监护人必须到位

13 日常安全监督管理 等同本企业车间(班组)进行安全管理 ①禁止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 ②禁止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改变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

13.1 周安全活动 ①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一周来的安全情况小结和分析 b.检查上次活动时制定的措施落实情况 c.对发生的不安全事件做到“四不放过”,制定防范措施 d.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程、事故通报等有关安全文件,结合工程制定落实贯彻措施 e.对所管辖的设备进行运行情况和缺陷分析,制定措施 f.讨论分析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 g.交流安全经验或心得 h.针对某一问题或议题进行讨论 i.安排下周安全事项,讨论制定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②各承包方应组织所有人员进行周安全活动 ③活动内容应联系实际,有针对性,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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