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计量支付业务流程管理规定

工程计量支付业务流程管理规定
工程计量支付业务流程管理规定

工程计量支付业务流程

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工程计量支付业务流程管理办法

(本办法经年月日经理办公会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掌握工程计量情况;为及时计量,尽快获得业主的计量批复;为尽快结算,及时回款;为保障工程项目顺利

实施,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市场与技术部、财务部、工程管理部、项目部在工程计量支付工作中分别承担相应责任,须及时处理流程中所

负责的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工程是指天路公司承担的公路工程施工、桥梁工程施

工、隧道工程施工、铁路工程施工或它们所组合的工程施工项目。

第二章业务流程

第四条计量单确认

(1)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度及完成量编制计量单,将计量单交给监理签字确认。

(2)监理会将确认后的计量单报给业主进行计量审批,同时会提供给项目部一份经确认的计量单。

(3)项目部应立即将经确认的计量单报给工程管理部一份备案,工程管理部应将计量单提供一份给市场与技术部备

案。

第五条计量批复

(1)项目部应派人向业主催办计量批复;

(2)市场与技术部应根据需要,派人配合项目部催办计量批复。

(3)业主在对计量批复以后,会将批复交给监理,由监理交给天路公司。业主也有可能将批复交给天路公司某部门或

直接交给项目部再分别转交给有关单位。在业主将批复交

给监理的情况下,监理可能将批复交给天路公司某部门或

直接交给项目部。

(4)如果批复交给了天路公司某部门,则该部门应立即将批复交给市场与技术部,市场与技术部应将批复提供给工程

管理部一份备案,工程管理部须将批复提供给项目部一份

备案。

(5)如果批复由业主或监理直接交给了项目部,则项目部应将批复及时提供给工程管理部一份备案,工程管理部应将

批复提供给市场与技术部一份备案。

第六条催款与核算

(1)市场与技术部在得到计量批复后应将计量单与批复提供给财务部一份。

(2)财务部根据计量批复派人到业主处催款结算,并按计量与批复进行核算。

(3)项目部根据财务部的需要,派人协助财务部向业主催款。

(4)财务部将核算结果分别提供给工程管理部和项目部备案。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

第七条市场与技术部职责与权限

(1)计量单备案;

(2)配合项目部催办批复;

(3)计量批复备案;

(4)负责向财务部提供计量单及计量批复。

第八条财务部职责与权限

(1)掌握工程计量及计量批复情况;

(2)派人按计量批复催款结算;

(3)按工程计量与计量批复核算;

(4)将核算结果提供给工程管理部和项目部。

第九条工程管理部职责与权限

(1)计量单备案;

(2)将计量单提供给市场与技术部;

(3)计量批复备案;

(4)将从市场与技术部得到的计量批复提供给项目部;

(5)将从项目部得到的计量批复提供给市场与技术部;

(6)掌握计量核算结果。

第十条项目部职责与权限

(1)及时编制计量单;

(2)将计量单提供给监理并催办监理确认;

(3)将经监理确认的计量单上报给工程管理部;

(4)派人向业主或派人协同监理向业主催办计量批复;

(5)将从业主或监理处获得的计量批复报给工程管理部;

(6)按财务部需要派人协助催款;

(7)掌握计量核算结果。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二零零二年五月至六月试行本办法;二零零二年七月开始正式实行本办法。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经理办公会解释。

项目部工程计量管理制度

项目部工程计量管理制度 工程部计量制度 1、为规范项目部工程计量管理,使计量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做到准确、规范、及时,特制定本制度。 2、工程技术部门是工程计量签证的归口管理责任部门,全面负责对内、对 负责各部门签证资料的收集和汇总,并按月外计量签证和工程量统计台帐管理, 装订成册。 3、工程计量严格按照经营部与施工队签订的合同文件中规定的计量项目和内容,以及工程部下发的单位延米工程量(或单位工程量)进行,对与合同中没有的条目,一律不计不得入工程计量单中。 4、工程未经质量验收,或质量验收不合格,不予计量。对以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应及时计量,现场技术主管不得各种理由拖延、或搪塞。 5、计量工作是时效性要求较强的工作,计量人员必须及时对现场已施工的项目进行计量签证工作,特别是合同计日工、内部零星用工这类时效性要求极高的项目,必须即完即签。 6、每月的工程计量单,由施工队签字确认后,必须于20日前上报工程部汇总。(21-22日由工程部审核。)特殊时期,未及时上报的计入下月计量;如无特殊情况,过期未报不予处理,由技术主管和施工队负责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7、已经计量的工程项目,如发现有严重质量缺陷隐患,施工队应无偿返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承包人拒绝按要求返工或修复的,技术主管有权视情节轻重和造成损失的程度自下次工程计量单中扣除相应里程的工程量,或上报项目部,由项目

部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发现当月工程计量单中重复计量、少计或漏记,下期计量中予以扣除或补计。 1 8、对现场确实施工,但经营部合同中没有包括的工程量,计价时必须附断面图等相应的计算依据。计量过程应严格遵循“有据可依,据实计量”的原则。其余的现场用人工、机械、设备等应及时开日工单、签字后,由施工队及时报经营部备案,并作为结算依据。 9、每月的工程计量单审核完成后,必须留一份复印件,进行备份,以备后期审核工程量。 10、严禁现场技术主管以工程计量为理由做不正当的行为,败坏项目部工作纪律。 郑州市白沙园区金光路等五条道路工程项目部 2015年10月 31日 2

计量支付管理制度

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 建设管理,严格遵照国家、交通部颁布的现行标准、规范,执行有关计量支付管理办法的规定,促进工程计量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程序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计量是合同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谓工程计量,就是业主通过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完成的项目,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确认其质量合格且符合安全、环境要求的工作量。 第三条工程计量不仅是计量已完工程的数量,而且是对已完工程质量的确认及综合评价。工程计量的依据是施工承包合同、施工监理合同及施工技术规范等相关条款的规定。 第四条工程计量是业主和监理工程师一方面利用计量手段强化承包人的合同意识,约束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面又十分重视承包人的资金流动状态,在合同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加快计量工作的进程,缩短支付周期,为承包人资金的正常流动创造条件,以利于保证工程的进度与质量。 第五条工程计量除了包括数量方面的内容外,还包括质量、安全、环保方面的内容。工程质量不合格且不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计量,承包人将得不到付款,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因此计量与支付也是监理工程师对质量、安全、环保控制的重要手段。

第六条工程计量的数量控制基础是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即经三方(承包人、监理、总监办)签字确认的《工程0#设计复核台账》,该项工作必须在收到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四个月内完成。如果未按时提供,则按合同工程量清单作为工程计量的数量控制基础)和经批准的变更设计工程量(即变更台帐),按实计量,严禁超计。 第二章工程计量的依据 第七条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第八条审核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按设计复核台帐(如无设计复核台帐时则按工程量清单)和经批准的设计变更工程数量,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及变更设计图纸、现场实际数量,计量尺寸以审核后的施工设计图为准。 第九条合同文件中有关计量与支付的条款。 第十条技术规范。 第十一条批准的工程索赔费用审批表。 第十二条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 第三章工程计量的原则 第十三条计量应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质量合格且符合安全及环保要求)是计量与支付的先决条件。 第十四条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 第十五条计量工程量以图纸尺寸工程量为准,施工中必然发生的“合理超量”应包括在净量的单价内,如路基填方的超宽填筑等,

工程款支付管理流程

工程款支付管理流程 一、目的 为规范工程款支付流程,明确各相关方在工程付款各环节审核(批)的责任,确保工程款的正确支付,杜绝错付、超付,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控制工程成本。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设备款、保修金、工程尾款的支付。 三、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和结算款支付流程 (一)工程预付款支付流程 1、施工单位提交预付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给基建预算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要签字确认; 2、预算办根据合同约定的预付比例审核预付款,签署预付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然后交给财务部; 3、财务部再次复核后,交给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然后将审核审批通过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交给出纳安排付款。 (二)工程进度款支付流程: 1、施工单位先向工程部提交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要求附上已完工程的预算书,一式叁份(工程部、预算部、财务部各一份),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要签字。 2、工程部审核当月完成的部位及项目及相关工程量,审核完毕由工程部经理签字后交到预算员(审核专员)。

3、预算员(审核专员)审核已完成工程量,并审核工程预算价,确定当月完成工程造价,根据合同约定,审批工程款,然后预算员(审核专员)签字确认。(注:预算人员要求提供电子版预算书时,施工单位要积极配合。) 4、预算员(审核专员)将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上交财务部审核。 5、财务部审核无误后,将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交由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 6、施工单位根据审核审批通过的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中的金额开具当地建安发票,发票需按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中的工程项目分别填开。 7、施工单位将审核审批通过的进度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以及相同金额的建安发票上交到财务部,财务部再次复核《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的金额是否与发票金额一致,以及核对发票的各项内容后,交到出纳处办理该款项的转付。 8、其他注意事项: 施工单位要提供开户信息并加盖公章,开户信息内容有:单位名称、合同编号、开户名称、行号、账号、开户行。 (三) 工程结算款支付流程: 1、施工单位向工程部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必须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印章) 2、现场工程师核实本次请款的实际完成工程数量及工程质量,并签署《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上报工程部经理,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2)

计量与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以下简称“本项目”)的计量与支付工作,使计量与支付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合理减少工作流程、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做到计量与支付“准确、规范、及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项目采用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计量与支付管理。计量用表在青海省内干线公路《公路工程管理用表范本》内容基础上定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对承包人的计量与支付管理。 第四条由建管局对本项目统一招标的合同标计量与支付管理办法另行下文。 第二章计量与支付 第五条工程计量的范围和方法必须符合与项目公司签订的合同文件、项目专用本(技术规范篇)及本办法,若以上文件均未明确,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和及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计量范围: 1.合同工程量清单的内容; 2.合同文件规定的其他工程费用;

3.经项目公司审批同意支付的变更项目; 4.任何出现于合同规定以外的附加计量请求均被拒绝。 第七条计量依据: 1.合同文件,主要包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说明、技术规范、合同图纸等,以及具有同等效力的由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签认的其他补充文件。 2.工程量清单; 3.已批复的设计变更文件; 4.总监办签认的工序验收文件、计量联测记录资料及工程质量合格等证明资料; 5.计量工程相应的档案资料及影像资料已提交项目公司存档; 6.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 第八条计量标准: 1.除在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无论有什么一般习惯和当地习惯,工程计量均应以净值为准。 2.工程子目计量计算结果精度要求是: (1)计量金额取整数,以人民币元计; (2)面积准确到m2(路面准确到m2小数点后一位); (3)体积准确到m3小数点后两位(土石方准确到m3); (4)质量准确到kg;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指导意见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澄城县市政道路建设、西河水域生态综合治理、公园新城及北城水岸PPP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目标的实施,规范计量支付程序,保证工程建设资金合理使用,根据《PPP项目合同》、《施工合同》及《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等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计量与计价依据 1.计量依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09)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09) 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09)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09) 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09)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版) 2.计价依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09、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 《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

《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定额》(2004)、 《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 《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勘误及补充定额》(2009)、《陕西省市政工程价目表》(2009)、 《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价目表》(2009)、 《陕西省安装工程价目表》(2009)、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2009)、 《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人工单价的通知》(陕建发【2017】270号文件陕建发【2015】319号)、 人工费按施工当期最新文件进行调差。《关于调整陕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陕建发【2016】100号)及相关文件。 人工费按施工当期最新文件进行调差。 若在建设期内,陕西省出台新的计价规定,可协商按照 当期的计价规定执行。 二、各部门及相关参建单位的职责及流程 1.总承包单位 ①按照施工合同的要求每月及时上报计量与支付证书(包含月度进度计划、相关质检资料及相关报表); ②及时建立计量支付台账。配备专职计量工程师,负责计量支付工作,及时与监理、项管、造价等单位的专业工程 师联系,建立计量支付台帐并保证清晰、准确。 2.监理单位

工程款支付审批流程

工程款支付审批流程 1.目的 为了加强工程款支付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工程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特制定本审批流程。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房地产项目工程款支付的管理。 3.职责 3.1.工程管理部 3.1.1.主要负责对施工单位所申报工程款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进行审核确认,对工程形象进度、工程质量、工程资料、已完工程量及到场材料设备数量、质量的确认; 3.1.2.工程管理部各专业工程师对本专业施工单位申报工程款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进行审核确认,对工程形象进度、工程质量、工程资料、已完工程量及到场材料设备数量、质量审核确认负全面责任; 3.1.3.工程管理部经理根据各专业工程师的审核意见提出对本次进度款支付的审核意见; 3.2.预算部 3.2.1.主要负责复核工程形象进度、已完工程量及到场材料设备数量以及应支付工程款的确定; 3.2.2.各项目专业造价人员对自身负责项目范围内的应支付工程款的审核确认负全面责任; 3.2.3.预算部经理根据工程管理部及专业造价人员的审核意见提出对本次进度款支付的审核意见; 3.3.财务部 3.3.1.根据审批确认的应付款额进行工程款的支付与扣回。 3.4.分管副总经理 3.4.1.对工程管理部、预算部、财务部的支付审核进行全面把关。 3.5.总经理 3.4.2.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公司的资金周全情况签批具体的拨付额度或是具体的支付时间。 4.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4.1具备申请付款的条件: 按合同约定需支付预付款;工程达到合同约定形象进度;工程质量经验收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相关工程资料齐全等。 4.2工程进度款的确认及支付审批流程: 4.2.1施工单位在工程达到合同付款条件后按合同约定期限向监理公司提交《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书》(含工程形象进度说明、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已完工程内容及相应数量、已完工程量的计价书等)。 4.2.2监理公司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书》中内容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确认并在《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书》上签署审核意见后交工程管理部。

工程项目计量管理制度

项目计量管理办法 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目标的实现,特制订本办法,对施工测量中所使用的各种仪器及测量用具,必须遵守QG/SSB4.11-302-1999程序文件进行管理。 1、经纬仪、等有关计量器具的选型、购置、检验、维修、管理、由项目部统一进行。 2、项目部配备的仪器由项目技术部兼职仪管员逐一检验登帐、建卡,统一发放到施工队,并由专人办理领用手续,经检查,确认合格后交接提取。为便于管理,不得相互随意调换和外借。 3、仪管员应做好检定周期和检验结果的标识记录,全部仪器经检定合格都粘贴有:“合格”标识。仪管员应认真负责统筹调配。做到仪器按期送检,检后按时提取时,并索取有关证书。 4、仪器必须由取得上岗证的人员使用,严禁无证操作。人员在使用中发现仪器故障,切不可强行扳转,凑合使用,并严禁胡拆滥卸。如工程急用,说明经纬仪故障原因并及时送检,凡因操作不当,胡拆乱卸造成意外受损的仪器,须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责任。 5、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量提前上报仪器需用量和规格,由项目部进行校准。现场操作时,在仪器三角架调节放置稳妥后,方可取仪器并及时与角架固定连接,整个过程应耐心细致,严禁漫不经心、说笑打闹。各部件螺栓应松紧得当,并根据现场地形、地况合理架设,严防打滑、下沉现象发生。施测时应防止误操作,转动仪器前应使制动螺栓松开,严禁强行转动,

转动时应循序渐进,用力适度,发现转动不灵活、制动、微动螺旋阻滞、费力、失调等情况,不得勉强扭转,应仔细判明原因或送回项目部,让仪管员进行送检。在施工过程中测量人员应尽职尽责。因故远离仪器时,应有专人负责看护或将仪器取下放入箱内。在行人车辆较多、施工场地杂乱的情况下更应注意仪器的保护。 6、仪器应避免长时间在烈日下暴晒,以免光学零部件受损变质,必要时应用伞遮护,以防阳光直射。在较长距离转移测站或较长时间休息,认为有必要对仪器降温时,应将仪器装箱或挪到阴凉处。仪器不得在雨中观测,必要时应有防护措施,以免水气浸入造成内部锈蚀等故障。如仪器被雨水淋湿,回到驻地后立即进行擦拭,并放在通风处吹干,不要用炉火烘干。 7、仪器外部应经常擦拭,保持外观清洁、不留灰尘、油渍;目镜、物镜等光学部件表面不有灰尘、水痕、油渍,若要清除灰尘时,可用软毛刷轻轻刷除,对于水痕、油渍则用脱脂棉、洁净绸布或软织物谨慎拭去,严防划伤。 8、仪器配套物件同样需爱护和保管。仪器箱、三角架、塔尺、花杆、钢尺等,严禁重压、涂刻,并按时进行检查、维修、擦拭、紧固,以保持洁净、牢靠。发现仪器被盗,应迅速追查,报案。如确已丢失或查无下落者,应向项目部汇报,并报项目部声明,以便注销。 9、乘坐汽车、拖拉机、斗车时,仪器不得放在车厢地板上,以免颠震损坏失准。在施工现场路沟坎等困于行走时,仪器应装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计量支付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造价合同部

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加强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规范工程价款计量支付的申报、审批及费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造价合同部管理和实施的所有建设项目施工合同(不含甲供材料设备)的计量支付。 (三)计量支付办法及计算规则须依据施工合同相关计量支付条款和内容执行。 (四)参与计量支付的人员须遵守“守法、诚信、公平、科学”的原则,依据招标文件及合同原则,按本办法规定办理计量支付手续,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合法权益。 (五)造价合同部是计量支付的归口管理部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未尽之处,由造价合同部负责解释、处理。 二、术语与定义 (一)工程价款指对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支付的款项。工程价款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款。 (二)工程预付款指施工合同签订后,由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供附和要求的担保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款项。 (三)工程进度款指依据合同约定并结合本办法规定的计量周

期,对周期内完成符合质量标准的实体工程及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进行计量,按合同约定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款项。计量支付总时段为自承包人进场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发包人收到符合合同规定的竣工结算资料为止。 (四)工程结算款指依据合同约定,竣工结算经政府终审部门审定,由发包人按审定结算额扣除已支付金额(包含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后向承包人支付的款项。计量支付总时段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发包人收到符合合同规定的竣工结算资料后至工程缺陷期满止,具体包含四个阶: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通过后的支付;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后的支付;工程竣工结算审定后的支付;缺陷期满时的支付。 三、计量支付的职责 (一)承包商的职责 1、承包商按照合同原则、技术规范、我司批准的施工设计勘察图纸、合同工程量清单及本《办法》的规定,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并按规定每月填报有关表格报表。 2、若监理工程师、我司认为承包商提供的资料不完整、不准确、不详细时,承包商应按要求及时进行补充和完善,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当月工程进度款。 (二)监理单位的职责 1、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原则及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审核、

工程款结算及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款结算及支付管理制度(试行)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所有建设工程款结算、支付过程的监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大、中、小型工程项目及零星工程的工程款结算及支付。 三、职责 (1)公司总经理负责工程款结算及支付的领导工作。工程部负责具体实施。 (2)工程部:组织对工程款进行结算,对结算文件的合理性、严密性负责。 (3)本制度的制定及主控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负责本细则实施的监督、检查和维持。 四、工作程序 (一)进度款阶段计量结算 1、合同工程计量结算 (1)工程量计算方式和计价方式严格按公司与各承包商签订的承包合同执行; (2)承包商每月25日前上报本月实际已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报表至监理单位; (3)监理单位应在7日内审核完毕(暂不开具支付证书),并报工程部;

(4)工程部经理根据本月完成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情况进行复审后,5日内上报给公司总工程师; (5)总工程师对上报的进度计量书进行审核,并传递至给公司分管副总经理; (6)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进度计量书进行审批,计量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经最终审批的进度计量报表发至监理工程师,进入支付程序。 2、零星工程的结算,按以下程序计量: (1)工程量计算方式和计价方式严格按公司与各承包商签订的承包合同执行; (2)工程完工后,由承包人上报实际已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结算书至工程部; (3)工程部经理根据完成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情况进行审核后,5日内上报公司总工程师; (4)总工程师对上报的工程量结算书进行审查,并传递至给公司分管副总经理; (5)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工程量结算书进行审批,计量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经最终审批的工程量结算书发至工程部,进入支付程序。 (二)竣工验收计量结算 1、工程量计算方式和计价方式严格按公司与各承包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执行;

公路工程建设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实施办法

公路工程建设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实施办法

工程计量一方面是准确地核实、计算和认定已完工程的数量,另一方面也是对己完工程的综合评价,因此工程计量必须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合同通用条款第55.l条规定:“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根据本工程的设计提供的预计 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工程的实际和准确的工程量。因此,向承包人支付时,应通过工程计量来核实和确定工程的工作量。、计量范围1 )工程量清单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2)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应支付费用;3)工程变更令中的内容。2、计量依据(1)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2)施工设计图及变更(完善)设计图;3)中间交工证书、质量检验凭证;(4)有关计量补充办法(协议)(5)经有关审批机构同意的其他内容。3、计量原则1)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计量;(2)合同中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项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本合同的其他细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指挥部将不另行支付;(3)按指挥部和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计量方法计量;(4)对新增工程单价套用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单价,不再重新编制;(4)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允许计量;(5)工程的各种实验、检查、检测、验收手续必须齐全,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不允许进行计量;(6)工程的计量应以净值为准,除非合同对部分工程另有规定。4、计量的一般规定(1)工

程计量应采用合同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当因工程变更出现新的项目时,应采用变更工程相应的技术规范规定或补充技术规范中的计量单位。(2)工程计量应与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同时阅读。)除监理工程师另有批准(书面指令)外,凡超过图纸所示的任何尺寸,都不予计量与支付。凡技术规范规定包括在工程量清单所列的有关支付项中,均不单独计量。4)计量方法除应符合技术规范中相应章节的“计量与支付”条款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本《办法》第三章规定。 第三章计量方法 第四条:工程计量单元工程质量检验、工程中间交工、工程中间计量应按照《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和总监理工程师指示的单元划分进行。第五条:单元计量的原则规定、按单元计量者,需经中间交工验收合格,并签发《中间交工证书》后方可填报《中间计量表》进行计量。如果分项单元施工期较长,为了如实反映工程进度和加快资金周转,可对施工期较长的工程单元进行分次计量,监理工程师和指挥部有权对最终计量部分进行调整。2、分次计量的工程,每次计量须填《分次中间计量表》并附经驻地监理工程师签证的有关施工情况及质量证明资料。如: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工序检查记录等。当分项工程完工最后一次计量时,再填报《中间交工证书》和《中间计量表》第六条:计量方法(按

工程款拨付工作流程

工程款拨付工作流程1.工程部根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约定,按照合同节点向财务部报月度工程用款计划;确定拨付款金额范围;并向财务部提供有关合同。 2.固定合同价的付款 施工完毕后,由工程部负责该项目的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形象进度、工程质量、工程资料、已完工程量及到场材料设备数量进行审核、确认、验收,并整理、填写联合验收单; 成本合约部在收到验收合格证明后,复核工程形象进度、已完工程量及到场材料设备数量,严格按双方签字盖章后认可的合同(协议)有关条款审核后,确认应拨付的工程用款,方能在工程拨款通知单上签字; 工程部负责对工程款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进行审核确认,对工程形象进度、工程质量、工程资料、已完工程量及到场材料设备数量进行审核确认; 财务部依据相关材料复核是否达到付款条件,审核拨付款额与资金使用计划的一致性,核实拨付款合计及应扣款项; 主管副总经理全面审核; 总经理审批; 财务部根据总经理签署的审批意见作为拨付款依据,进行工程款的拨付与扣除。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部及成本合约部核实后的工程款开具收据(分次拨款)或正式发票,财务部拨付款。如未提供正式发票,需先扣除该工程款的一部分作为开发票的保证金,提供正式发票后,该保证金如数退还。

3.可调价合同价的付款 根据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方式,施工期间需付款的,在工程达到合同付款条件后,工程部负责该项目的工程师负责确认工程形象进度、是否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已完工程质量以及已完工程量、应扣款项、相关工程资料是否齐全等,并且将该目标段质量标准及进度标准,以书面形式告知成本合约部; 成本合约部负责复核工程形象进度、已完工程量及到场材料设备数量,确认应拨付的工程用款,严格审核双方签字盖章后认可的合同(协议)有关条款,在工程拨款通知单上签字; 参照——执行; 4.在支付最后一笔工程项目款之前,工程部负责该项目的工程师须提供包括水电费、罚款等各种款项的依据,成本合约部按规定复核并完备各款项金额,财务部核对该项目往来帐款并确认无误后,方能在工程拨款通知单上签字; 5.材料设备款拨付参考工程款拨付工作流程。

施工计量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施工计量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5612施工计量管理制度 Construction measurement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施工项目计量管理制度(详细版) 1.总则 (l)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制订本制度。 (2)为了加强和完善公司计量工作监督与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保证量值传递的准确和统一,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各种消耗,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等目的,特制订本制度。 2.计量工作管理系统 (l)公司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计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公司的计量管理工作。技术管理部为公司计量工作的职能管理机构。 (2)基层单位的计量工作由项月总下程师负责领导,日

常业务丁作由计量员(兼职)负责。 3.计量器具流转制度 (l)计量器具的选用 l)各基层单位在每个单位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技术文件要求,选择适用的计量器具。 2)计量器具选用时,应满足以下内容: a.所选计量器具的计量单位与所要测量的参数的计量单位都应为法定计量单位,且二者一致。 b.所选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应高于所要测量参数的允许误差值的3~5倍。 c.所选计量器具的量限应大于所要测量的参数的全量限的1/3。 (2)计量器具的采购 l)公司所属各单位要求购置计量器具时,应由计量员填写计量器具购置申请单,一式两份,报公司技术管理部审核批准后实施。单件器具超过200元的,还须经总工程师审批。 2)购置计量器具时,在满足生产经营技术标准的前提下,

高速公路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道安高速公路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条计量支付原则:加快计量支付、加速资金流动,保证计量支付工作规范、及时、有效,促进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目标的实施,根据施工合同协议书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部门及相关参建单位的职责:承包人及时上报计量资料(包含相关质检资料及相关报表);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承包人计量资料的核查并修正报送项目办审查,同时负责组织审查计量台账;项目办负责对监理工程师上报计量资料进行核查,确认后报项目公司合约部;合约部负责全面计量支付审查并编制计量支付证书;财务部负责工程款的支付以及支付情况的核对。 第三条计量支付依据:施工合同协议书工程量清单及说明、施工图纸、工程变更文件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合同文件、技术规范条款、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等。 第四条计量支付操作流程 1.操作原则:本项目采用施工总价包干合同模式实施,合同总价除包括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的修复外,还包括施工过程中经批准后的设计变更引起工作量增减(保险赔付及董事会决议调整部分除外)。本项目计量支付采取“合同总价包干、清单明细参考、进度总额支付”的原则进行计量支付。 1.1 承包人在收到项目公司提供正式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后3个月内,应结合施工图设计的实际情况、参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09年版)》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中有关计量支付的相关要求,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修正,即在保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各支付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列出各分项工程量清单,并填写各工程细目的工程量、

单价和合价。承包人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应经监理工程师审核,项目公司审批后作为计量支付的参考依据。 1.2 如果某些工程细目按照上述原则调整后单价远远高于或低于目前市场平均水平,则监理工程师有权再与承包人协商后,在保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总价不变的基础上,对各支付细目的单价和合价进行适当平衡。 1.3 监理工程师应该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中的要求和本合同的规定,对承包人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即以承包人施工图分项工程量清单作为进度统计计算的基础,考核分项或分部工程进度比例,按对应比例的承包人所报工程量清单数量及单价进行计量参考,当清单中某项支付细目达到工程量及合价的90%时即暂停计量,剩余10%支付款待该清单明细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后经监理人签认且扣除应扣留款项后一次性支付。 2.计量条件: 对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数量进行计算和测量后实施计量,在计量过程中分未变更项目计量与变更项目计量两部分,工程计量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2.1 未变更项目计量必须满足合同文件中有关计量的规定 2.1.1 所列计量项目必须与合同工程量清单细目相对应; 2.1.2 承包人上报计量资料同时应完成相应工程交验资料并经监理工程师签署通过,考虑到砼28天龄期,砼强度试验资料可在次月补充,若次月补充不及时,则停止次月与砼相关的计量; 2.1.3 计量项目数量及金额不能超出工程量清单(修正后)相应细目数量与金额; 2.1.4 计量项目的单价必须与合同工程量清单对应项目的单价一致。

工程计量支付业务流程管理制度

工程计量支付业务流程管理制度 1

工程计量支付业务流程管理办法 (本办法经年月日经理办公会经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掌握工程计量情况;为及时计量,尽快获得业主的计量批复;为尽快结算,及时回款;为保障工程项目顺 利实施,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市场与技术部、财务部、工程管理部、项目部在工程计量支付工作中分别承担相应责任,须及时处理 流程中所负责的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工程是指天路公司承担的公路工程施工、桥梁工程施 工、隧道工程施工、铁路工程施工或它们所组合的工程施工项目。 第二章业务流程 第四条计量单确认 (1)项目部根据工程进度及完成量编制计量单,将计量单 交给监理签字确认。 (2)监理会将确认后的计量单报给业主进行计量审批,同 时会提供给项目部一份经确认的计量单。 (3)项目部应立即将经确认的计量单报给工程管理部一份 备案,工程管理部应将计量单提供一份给市场与技

术部备案。 第五条计量批复 (1)项目部应派人向业主催办计量批复; (2)市场与技术部应根据需要,派人配合项目部催办计量 批复。 (3)业主在对计量批复以后,会将批复交给监理,由监理交 给天路公司。业主也有可能将批复交给天路公司某 部门或直接交给项目部再分别转交给有关单位。在 业主将批复交给监理的情况下,监理可能将批复交给 天路公司某部门或直接交给项目部。 (4)如果批复交给了天路公司某部门,则该部门应立即将 批复交给市场与技术部,市场与技术部应将批复提供 给工程管理部一份备案,工程管理部须将批复提供给 项目部一份备案。 (5)如果批复由业主或监理直接交给了项目部,则项目部 应将批复及时提供给工程管理部一份备案,工程管理 部应将批复提供给市场与技术部一份备案。 第六条催款与核算 (1)市场与技术部在得到计量批复后应将计量单与批复提 供给财务部一份。 (2)财务部根据计量批复派人到业主处催款结算,并按计 3

计量管理制度

XXXXXX一期 计量管理制度 XXX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XXXXX一期工程项目部 编制:审核:审批:时间:时间:时间:

一、计量管理方针、目标 1.1计量管理方针 1、加强计量基础建设 2、改善经营管理 3、提高经济效益 4、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1.2计量管理目标 完善计量保证体系,不断提高计量管理水平,保证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100%,为经营管理提供准确可靠的计量数据。 二、计量组织机构人员职责 2.1计量组织机构 技术部是项目主管计量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总工程师领导下,主管项目计量工作。 2.2总工程师计量职责 1、在总经理领导下,主管项目计量管理工作。 2、领导项目各部门和全体员工贯彻实施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各项计量规章制度,保证完成企业计量工作任务。 3、审批计量管理文件,批准计量工作发展和工作计划,对项目重大计量工作问题作出决策。 4、结合实际情况,建立计量保证体系,任命体系人员及配备相应的资源。 2.3技术部计量职责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项目日常计量管理工作。 2、贯彻实施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各项计量规章制度,对项目内部进行计量监督管理,处理计量纠纷。 3、组建计量管理体系,指导监督各部门计量工作,制定计量管理规章制度,制定计量工作发展和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4、组织开展生产经营过程的各项计量检测。 5、组织计量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员工的计量法制观念和计量技术素质。 2.4计量管理人员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制定实施办法和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2、负责计量文件的编写、修改或改版。 3、统一管理项目的计量器具和设施,组织对生产经营用计量器具的配备。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办法为加强澄城县市政道路建设、西河水域生态综合治理、公园新城及北城水岸PPP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质量、进度、安全等目标的实施,规范计量支付程序,保证工程建设资金合理使用,根据《PPP 项目合同》、《施工合同》及《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等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计量与计价依据 1.计量依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9)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09)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09)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09) 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09)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版) 2.计价依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9、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 《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 《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定额》(2004)、

《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 《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勘误及补充定额》(2009)、《陕西省市政工程价目表》(2009)、 、)2009(《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价目表》 )、《陕西省安装工程价目表》(2009 )、《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2009《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270号文件)计价综合人工单价的通知》(陕建发【2017(陕建发《关于调整陕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号)及相关文件。】100【2016人工费按施工当期最新文件进行调差。若在建设期内,陕西省出台新的计价规定,可协商按照当期的计价规定执行。二、各部门及相关参建单位的职责及流程1.总承包单位①按照施工合同的要求每月及时上报计量与支付证书;(包含月度进度计划、相关质检资料及相关报表)②及时建立计量支付台账。配备专职计量工程师,负责计量支付工作,及时与监理、项管、造价等单位的专业工程师联系,建立计量支付台帐并保证清晰、准确。2.监理单位①督促承包单位按时办理计量与支付,落实计量工作程序;②负责对总承包单位上报的计量支付资料进行审核,认真审查工程计量,确保工程量计量与支付的准确和及时,对计量工作合理性、准确性全面负责;③上报监理费计量支付证书。3.项目管理单位①统一管理承包人以及监理单位的计量与支付工作,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规定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规定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制度为规范工程计量、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负责建设的各项工程计量、支付工作的管理。 进行计量的工程项目(含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已填写《项目开工申请报告》,按程序完成开工审批,质量自检、验收合格,并有完整施工、质量检验资料的工程项目。 凡未经验收或验收资料不真实、不完备的,质量不合格或质量有缺陷且缺陷修复尚未通过验收的工程项目,均不予计量。 因承包商擅自处理而发生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二、计量支付的主要依据 1、合同; 2、技术规范; 3、批准的施工图纸; 4、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5、批准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 6、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 三、工程计量 (一)工程量计量管理 1、工程量收方 建设单位项目部、监理公司对合格工程量、隐蔽工程隐蔽前必须及时进行计量。工程量计量由施工单位、监理公司、建设单位项目部相关人员、跟踪审计人员共同进行。 工程量收方经各方签字后,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2、月工程量上报

每月承包人应对已合格的工程进行计量、汇总(截止到该月底),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细目填写好计量的相关表格,在项目经理签字后,报现场总监。并附月工程量计量报表、月工程量计量汇总表等相关基础资料,一式四份。 监理单位在接到承包人上报的计量申请后,结合上报的基础资料,对承包人所报计量工程项目的工程数量进行审核,若发现承包人所报情况与实际不符,可直接更改,不必退还承包人。在确认承包人的计量数据准确无误后,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签字汇总,总监审批后报工程项目部(次月5日前完成)。 工程项目部在接到上报的计量申请之后,核对报表中的计量数据是否属实。若发现差错,应通知总监、现场监理工程师对计量数据进行修正。项目经理签字后再上报公司(次月10日前完成)。 3、公司对承包人的计量结果作最后的核定,如发现差错,应退还项目部按前述步骤执行并重新上报。 (二)工程计价管理 1、工程计价根据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进行计价。 2、计价内容在合同、投标清单、签证中有明确规定的按合同、投标清单、签证约定进行计价。 3、计价内容在合同和投标清单中没有完全相同的,但有类似的工程价格结算的,按照合同约定,参照类似的单价结算。 4、计价内容在合同和投标清单中没有约定或无类似项目参照执行的,由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规范和定额进行计价,并按投标报价时的下浮比例下浮后,按规定报送监理及业主审批。 5、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和总额价,已包括所有的工料机消耗费用、企业管理费用、措施费用、税收、保险、利润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费用等。除非合同文件或上级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否则,不接受对工程量单价的调整。

工程款支付管理流程82779

工程款支付管理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菏泽永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强化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减少费用支出,提高资金效益,完善内控制度,使公司的工程管理走上管理有序,良性循环的轨道。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主要规范工程项目款项的支付,包括勘察、测绘、设计、施工、工程材料供应、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等项目建设工程的预付款、分项工程、进度款、结算款、保修金等款项。 第二章工程款支付基本要求 第三条工程款的支付,应依照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相关(补充)协议及相关工程审计报告为依据,确保工程款支付及时准确。 第四条承包方应确定专人负责办理相关款项支付,工程款申请人应持以下证件及资料到发包方办理备案手续:(一)企业法人签字的委托函; (二)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企业开户行全称及账号(加盖公章); 如承包方变更工程款申请人时,应重新到发包方办理备案手续。 第三章工程款支付审核程序 第五条工程预付款。工程预付款指为履行工程合同而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因特殊原因在工程开工前,依据合同须向承包方支付预付款时,由承包方向发包方提出支付申请,监理单位签署意见转发包方及审核单位审核,走完内部签报程序后,办理支付手续。 工程预付款不得超过该工程工作量所需资金的10 %,并根据周转情况陆续抵冲工程进度款,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不得支付工程预付款。 第六条工程进度款。在工程合同生效后,按照合同确定的比例向承包方预付一定数额的款项或工程进度款。承包

方应于每月日编出当月(含上月后天)实际完成工程量及工程款价,报送发包方和监理单位出具审核意见后统一报审核单位审定。报表采用统一格式(见附表)。 (一)监理单位首先对承包方报来的上述报表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所报内容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及合同规定,符合合同约定付款条件的,由总监理工程师开具工程款支付证书。 (二)监理单位对报表中的数据、资料有异议时应及时通知承包方,承包方对其进行修改后再报监理单位核签,若监理单位认为不具备支付当月进度款条件的,也应及时通知承包方。 (三)监理单位签署同意支付当月进度款的意见后,发包方及审核单位再审核并走完公司签报后,承包方方可取得公司付款。 工程进度款一般不得超过合同造价的%,竣工验收后付至%,质保期满后,再付尾款%,或按合同具体付款条款执行。 第七条工程结算。指工程竣工后,按照审定的结算金额扣除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质保金等后向对方支付的工程尾款。发包方在办理工程款结算手续前,向监理单位、综合业务部等公司相关部门、计划财务部发出工程会签单,确认承包方已没有任何未完成事项、施工现场及道路已清理恢复、按规定交齐竣工资料和水电费以后,根据审计报告和合同规定,留足工程质保金,结算工程款。 第八条工程质保金。工程保修期满,经发包方、综合业务部等公司相关部门、承包方验收,确认承包方已按《工程质量保修书》完成保修责任后,由承包方向发包方提出结算质保金申请,发包方核实签字,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交计划财务部结算质保金。 第四章工程款拨付程序 一、付款审批表所需单据: 工程进度审核表、工程量申请表、工程形象进度表、扣款单、罚款单、水电费扣款单、竣工验收报告、结算报告(完工结算时提供),不同的分项工程填写不同的表格。

2、工程计量管理办法

公司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建设管理,使计量支付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做到准确、规范、及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计量支付严格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进行,计量支付程序应符合项目的有关规定,相关责任人的签署应齐全。 第三条进行计量支付的工程项目应由项目质检部经验收后,质量达到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未经质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不能组织计量工作。 第四条计量支付不能免除承包人应尽的任何义务。已经计量支付的工程项目,如发现有严重质量缺陷隐患或发生质量事故的承包人应无偿返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承包人拒绝按要求返工或修复的,业主有权扣回该项目已支付的款额,并视情节轻重和造成损失的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第五条计量支付每次计量金额在扣除质保金、开工预付款和材料预付款后应不小于合同约定的最低支付额。 第二章工程计量支付的原则 第六条工程计量的原则 一、工程计量是按照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对承包人已完成的合格工程进行现场测量与统计,确定其工程数量的过程。计量过程应严格遵循“有据可依,据实计量”的原则。 二、计量必须严格按合同文件中的计量规定进行,与计量有关的合同文件有:技术规范、图纸、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说明、补遗书及

书面澄清材料以及其他合同文件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计量单位以及施工监理规范等。 第七条工程的计量支付按合同相关规定执行,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支付。 第八条工程未经质量验收,不能进行计量支付。计量支付的对象必须是合格品,因此,签发的中间交工证书(或分项工程检验认可书)是进行计量的前提和基础。 第九条工程应实行“工程质量一票否决”制,凡是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抽检不合格的项目,一律不予计量支付。 第十条计量支付金额达到核查后清单加变更台帐金额的一定比例时,停止支付(具体比例按各项目管理办法执行),待该项目决(结)算并经审计完成后再支付剩余款项。 第三章工程计量支付的依据 第十一条工程合同文件。主要包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中标通知书、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说明、技术规范、合同图纸等。 第十二条工程量清单(或核查后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第十三条工程变更及其它有效附件。 第十四条工程索赔有关资料。 第十五条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 第十六条经项目部验收文件、工程质量合格文件及计量支付审批报表等。 第四章工程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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