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碳排放权会计处理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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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权会计的核算问题研究

碳排放权会计的核算问题研究

碳排放权会计的核算问题研究引言碳排放权会计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手段之一,已经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

碳排放权会计的核算问题是实现碳减排目标、推动碳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之一。

本文将对碳排放权会计的核算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其中存在的挑战和解决方法。

一、碳排放权的概念碳排放权是指政府或其他授权机构向单位或个人分配的对应于其排放一定量温室气体的权利,用于限制和指导单位或个人的碳排放行为。

碳排放权的核算是计量单位或个人的排放活动并记录相应的排放量,用于评估其排放水平和执行碳排放限额。

二、碳排放权会计的核算方法碳排放权会计的核算方法主要包括直接测量法、间接测量法和默认排放因子法。

1.直接测量法直接测量法是通过监测和测量碳排放源直接排放的温室气体数量来核算碳排放权。

这种方法通常用于大型排放源,如发电厂、钢铁厂等。

直接测量法可以较为准确地计量单位或个人的碳排放量,但需要进行大量的监测和测量工作,成本较高。

2.间接测量法间接测量法是通过统计和计算碳排放源间接排放的温室气体数量来核算碳排放权。

这种方法适用于大量碳排放源较为均匀分布的场景,如交通运输、家庭能源消耗等。

间接测量法相对于直接测量法成本较低,但在准确性上存在一定的误差。

3.默认排放因子法默认排放因子法是通过使用统一制定的排放因子来估算单位或个人的碳排放量,而无需直接或间接测量。

默认排放因子法广泛应用于小型排放源或无法进行直接或间接测量的场景,如小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这种方法的优势在于操作简便,但也存在一定的误差,不适用于精确核算。

三、碳排放权会计的核算挑战碳排放权会计的核算面临以下几个主要挑战:1.缺乏统一标准:目前各国对于碳排放权会计的核算标准尚未统一,存在差异化和多样化的情况,不利于国际碳市场的连接和交互。

2.数据可靠性:碳排放源的数据采集和监测存在一定的难度和成本,尤其是对于小型企业和个人而言,其数据可靠性和准确性难以保证。

3.估算方法不确定性:碳排放权会计中的估算方法涉及到一系列的参数和假设,其准确性和适用性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影响了核算结果的可信度。

“双碳”背景下碳排放权会计处理研究

“双碳”背景下碳排放权会计处理研究

会计研究ACCOUNTING RESEARCH“双碳”背景下碳排放权会计处理研究吴峰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摘要:为缩减温室气体排放,许多国家都开始颁布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建立了碳排放权交易体系。

2020年9月,我国宣布于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于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面对碳排放权交易这一全新的经济活动,这就要求对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处理进行规范,而我国对碳排放权的理论研究起步较晚,理论上并不完善,实务方面也未形成统一的碳排放权会计核算体系。

因此,本文基于我国目前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分析采用的碳排放权会计核算办法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并提出针对建议,以此辅助企业履行环境责任,顺利完成减排目标。

关键词:碳排放权资产;会计核算;公允价值引言《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等政策性文件相继发布,明确了我国低碳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并采取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等措施来实现目标。

过去的十几年里,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经历了从区域试点到全国交易的过程。

201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后,北京、天津等省市分批建成了九大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17年,在发电行业开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试点建设;2021年7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上线。

截至2022年12月,我国的碳配额交易总量已达到2.30亿吨,交易额累计104.75亿元人民币。

面对碳排放权这一全新的经济活动,其本身就存在复杂性,我们应加强对碳排放权交易的管理,同时会计也要对重点排放企业的碳排放权交易活动进行全面的反映与核算,因此,碳排放权会计处理成了会计理论界与实务界亟待解决的问题与研究的方向。

一、国内碳排放权会计处理规定(一)2019年以前碳排放权会计处理规定制度规范是保证市场高效运行的重要因素,2016年,财政部发布《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作为碳排放权会计处理的首个条款,初步规范了其会计确认、计量和信息披露问题。

关于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处理探讨

关于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处理探讨
是大部 分指南都存 在 问题 , 且 不 同企业
( 四) 根据企业持有碳排放权的不 同采用双重计量属性
随着我 国碳排放权交 易市场 的完善 , 企业 持有 的碳 排放权 可 的碳排放会计处理也不 同。而 国内还未形成完善的交易市场和机 制, 政府 层面也 没有制定 相应 的政策法规 , 学术研究 还停 留在理 以总结为两个用 途 , 一是 满足企业 日常生产 经营所持有 的碳排放 论探索阶段 。研究对象主要集 中在对碳排放会计的确认和计量属 权配额 , 二是 以投 资为 目的而持 有 的碳 排放权 配额 , 以期 在碳排 性 的统一 。在总量控制交易机制下 , 碳排放权交 易涉及 的会 计 问 放 权 交 易 市 场 获 取 差 价 , 用 途 不 同会 带 来 账 务 处 理 的差 异 。现 阶 题主要包括 : ( 1 ) 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碳排放权是 否应 当确认为 段对于碳排放权 的初始计量大部分 学者们的观点 是一致 的 , 以市 资产 ; ( 2 ) 政 府免费 分配 的配额 , 对企业 而言 , 是收 益还是 负债 ; ( 3 ) 场价值 为初 始入账价 值进行计 量 ,但 在后续 计量上 却有不 同看
或者购买排 放权 配额时 , 应确认为一项资产 。考虑到碳排 放权形 根据市场价格 的变动调整碳排放权 的账面价值 , 所 以在碳排放权
用 于辅助生产 的 , 所 以类似 于存货 , 采用历史 当属于企业 的经济资源 。一旦该项资源 被企业拥有 , 企业 可 以 自 过程 中必须持有 的 , 成本计量 ,按 照政府分配配额 当天的市价作为资 产的入账价 值, 行决定 是否 使用或者 如何使用 , 完全 由企业 所拥 有 , 并 且排 放权 配额随着政府 的分配或 自行购买而增加 , 随着消耗 或者出售而减 后续不进行调整 。以投资为 目的而持有 的碳排放权 配额 由于企业 少, 其数量资产 负债 表 日是客观存在 的。因此 , 碳排放 权符合《 企 持有碳 排放 配额 的意图是在 排放权 市场价格 比较 高时 出售 从 中 所 以这种情 况采用历 史成本 计量显 然是不 合适 , 这种 业会计 准则—— 基本准 则》 中的资产定 义 ,即企业拥 有或 控制 获取差 价 , 情况类 似于交 易性金 融 的资 产 , 应采用 公允价值 计量模 式 , 后续 的, 预期可 以给企业 带来 经济利益流人 的资源 。当企业免 费获得

企业碳排放权会计处理相关问题探究

企业碳排放权会计处理相关问题探究

企业碳排放权会计处理相关问题探究作者:周信君杨小芳丁稳来源:《国际商务财会》2024年第02期【摘要】随着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不断发展,企业碳排放权交易的相关研究越来越受到学术界的关注。

在企业碳排放权交易的过程中,如何科学对其进行会计处理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议题。

基于此,文章主要研究了我国企业碳排放权会计处理的现状,探究其存在的相关问题,通过分析现行的会计准则规定以及企业实务操作,提出一些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以期为完善碳排放权会计相关的政策制度提供参考。

【关键词】碳排放权;会计确认;会计计量【中图分类号】F275★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双碳”目标下碳排放权交易会计核算体系构建研究(项目号:23A0388)一、引言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问题日益严重,温室气体排放问题逐渐引起了世界各地的广泛关注,如何应对全球气候变暖带来的环境恶化,并将全球碳排放控制在合适的水平已成为当下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而我国为了应对碳排放导致的全球气候变暖问题,不仅积极签订了联合国的多项环境保护公约,还提出了诸多应对全球变暖问题的解决方案、积极构建国际合作的基础框架。

2016年我国加入了《巴黎气候协定》,成为了批准协定的缔约方之一;2020年习近平主席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上第一次提出了我国的“双碳”目标,这是我国在环境治理方面的重大决策目标,也体现了我国的大国责任担当。

2021年我国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开市,将区域性试点正式扩大到全国,并将发电行业作为重点减排行业。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正式开市是我国朝着“双碳”目标迈进的重要一步,也是我国科学化管理企业碳排放的重要手段。

然而,由于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仍处于初级阶段,有关的基础制度还不够完善,特别是企业在碳排放权交易的过程中,如何对其进行有效的会计处理并没有准确而清晰的规定。

因此,探究碳排放权交易业务在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方面的相关会计问题,为完善企业碳排放权会计核算相关会计政策与规范具有重要意义。

碳排放权的会计处理研究

碳排放权的会计处理研究

碳排放权的会计处理研究
碳排放权是指企业或组织的排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所需申领的配额,每单位碳排放权的价值可以在市场上进行交易。

碳排放权的会计处理旨在反映企业或组织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涉及到与其他资产和负债的会计处理,如商誉、股权、金融工具等。

碳排放权的会计处理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环境负债:企业在排放温室气体时,需要承担环境负债。

碳排放权是企业进行环保投资和减排的一种方式,企业应将该投资与环境负债挂钩,并及时进行披露。

2. 资产评估:碳排放权作为一种有价值的资产,应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评估和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上进行披露。

3. 收益确认:企业在实现碳排放权的交易所产生的收益应予以识别和确认。

碳排放权交易的收入应根据实质确定,确定处理应符合相关会计准则要求。

4. 执行的成本:企业购买或出售碳排放权所产生的成本应当归入相关科目的成本中。

综上所述,碳排放权的会计处理需要综合考虑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并依据相关会计准则进行准确的会计处理。

碳排放权会计处理问题研究

碳排放权会计处理问题研究

碳排放权会计处理问题研究碳排放权会计处理问题研究摘要:碳排放权是指国家或地区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而制定的一种经济手段。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碳排放权在全球范围内逐渐得到关注。

本文通过分析碳排放权的概念、特点和会计处理问题,旨在深入探讨碳排放权会计处理的实践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引言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日益突出,各国纷纷采取行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碳排放权是一种通过购买或交易碳排放权的方式,以实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

然而,在碳排放权交易过程中,会计处理面临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

二、碳排放权的概念和特点碳排放权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允许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是一种经济手段来实现温室气体减排。

碳排放权交易则是指将过剩的碳排放权出售给需要的单位或个人,以实现减排的目标。

碳排放权的特点主要包括:可变性、有形性、有价性和可持续性。

可变性是指碳排放权的数量在不同时间和地点可能产生变化;有形性是指碳排放权具有实体形态,可以交易和流通;有价性是指碳排放权具有一定的市场价格;可持续性是指碳排放权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进行有效减排。

三、碳排放权会计处理问题在碳排放权交易过程中,会计处理面临以下几个问题。

1. 碳排放权会计确认问题碳排放权是否应该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一直存在争议。

一种观点认为碳排放权应该确认为资产,因为它有价值和可交易;而另一种观点认为碳排放权不应确认为资产,因为它并不具备实质所有权。

2. 碳排放权会计计量问题碳排放权的计量方法也存在争议,主要有市场价格法、成本法和估值法。

市场价格法是按照市场上碳排放权的实际交易价格计量;成本法是按照单位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所需的成本计量;估值法是按照碳排放权的预期收益或损失计量。

3. 碳排放权会计报告问题碳排放权的会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资产负债表上应明确碳排放权的持有量和交易情况;利润表上应明确碳排放权的交易收入或支出。

四、碳排放权会计处理的解决方案针对碳排放权会计处理问题,提出以下解决方案。

基于CDM的碳排放权会计处理探讨

为 一 种 商 品 , 此形 成 的 交 易 称 为 碳 交 易 。 是 市 场 这 双 “ 形 的 以 正 无 手 ” 帮 助 限 制 了温 室 气 体 的 排 放 。0 9 , , 2 0 年 国际 碳 排 放交 易量 总 值
彭敏(0 0 、 2 1 )姜永德(O O 认为碳排放权是由权威部门发放的 2 L) 权证 , 可单独出售或者转让 , 即具有口辨认性 , 由于C M 目在实 f 且 D 项 施过程中存在风险, 这种收益的不确定性也使得碳排放权区别 于货 币性 资产 。 肖序 、 郑玲 (0 1在认识到上述两点的基础上提 【 由于 21) 叶 I
( ) DM 项 目下我 国碳 排 放 权 的 实质 二 C 碳 交 易 主 要 有 两 种
的无形资产 的特征 。 张鹏(0 0 认为企业持有碳排放权的最终 目的 2 1)
是 为 了 出售 , 而这 正 是 存 货 的 一个 基 本 特 征 , 此 将 碳排 放 权 确 认 为 存货 。 敏 、 晓 红 (0 0 认 为碳 排 放 权 具 有 自由 的交 易市 场 和 朱 李 21 )
我 国排 污权 交 易市 场 并不 活 跃 , 往往 将 排 污量 降低 到 分 配或 者 企业 已 购买 的排 污 配额 之 下 , 排 污权 具有 了类 似 于经 营 许 可证 之 类 使得
达到1 4 亿美元 ,而根据世界银行预计  ̄2 1年全球碳排放交易 40 t0 2 J 量将达到10 4 美元 ,10 0 5 0乙  ̄ 22 年甚至会达到3 万亿美元 。 ] . 5
变 动 而 变 动 , 因此 确 认 为 交易 性 金 融 资 产更 能完 整 反 映 其 价 值 变 动 。 峰 林 、 晨 晨 ( 0 1 同样 认 为应 将 碳 排 放 权 确 认 为 交 易 性 金 徐 李 2 1)

碳排放权交易及其会计处理问题探讨

碳排放权交易及其会计处理问题探讨余秋香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摘要】低碳经济促进了碳排放权交易的迅速发展,同时也对其会计处理提出了新的挑战。

本文主要介绍了碳排放权交易及其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对碳排放权交易的确认和计量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碳排放碳排放权交易一、引言近年来,自然灾害和极端天气频发,为使人类免受气候变暖的威胁,1997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上通过的《京都议定书》,为各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规定了标准,39个工业化附件一国家承诺在2008到2012年“第一承诺期”的全部温室气体排放量比1990年平均减少5.2%,而发展中国家在这一时期没有减排任务。

《京都议定书》还创造性地建立了三种补充性的灵活机制:基于市场配额的排放贸易机制(IET)以及基于项目合作的联合履行机制(JI)和清洁发展机制(CDM),这些灵活的减排机制,促进了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产生和发展。

碳交易是指为了实现节能减排的目的,交易双方通过合同或购买协议,买卖碳排放权。

一家公司如果只有10万吨的排放总量,而如果当年实际有12万吨的排放,那么它必须额外的2万吨排放权,否则将会受到重罚;相反,它当年实际有8万吨的排放,那么剩余的2万吨排放权可以到排放市场上出售以获取利润。

碳交易实现了国家对温室气体排放总量进行控制的目标。

目前,碳交易市场分为自愿减排市场和配额交易市场。

配额市场基于“总量控制交易”机制,当一个区域的他不排放总量被限定后,碳排放权的价值就凸现出来。

这一市场适用于存在排放上限的国家或地区间进行交易,主要有欧洲能源交易所、北欧电力库等。

而自愿减排市场中,排放源企业自愿参与一实现减排,如英国排放交易体系等。

二、碳排放权的会计核算问题碳排放权作为一种新兴商品进行交易,给各国会计提出了新的挑战。

它是否应确认为资产?应确认为何种资产?如何进行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其价值的波动可否确认为损益?等等。

目前,国内外关于碳排放权的会计处理问题最大的分歧在于将碳排放权确认为何种资产上,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作为形资产(IFRIC3(已撤销);Ewer,1992;姜永德,2010等)。

双碳背景下碳排放权会计处理现状及优化研究


与《暂行规定》中外购的处理方式相同。
六、碳排放权资产会计处理举例分析
为了更好地实现“双碳”目标,国家对重点控排行业做
出了相应规定,煤电行业位列其中,现以控排企业 SH 企业
为例,展示碳排放权资产会计处理的改进前后的对比:
1.2021 年,SH 公司免公允价值为 48
双碳背景下碳排放权会计处理 现状及优化研究
陈飞鸿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
摘要: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我国现行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处理体系尽管已经有了极大的进步,但仍然存在 不足。本文在《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基础上,根据资产的定义及特征,将政府无偿分配的碳排放 权确认为一项资产,同时新增一个“碳排放权负债”科目,将其确认为一项负债;在企业实际进行碳排放时,确认相关 成本费用,将企业排放温室气体产生的负外部性内部化;企业减排配额有余时,将其确认为政府补助,企业超排需外 购碳排放权时,则视为超排的成本。这一系列会计处理方式,以期能够为我国的碳排放权会计处理体系的完善提供 思路,进一步激励企业为降低内部化的成本贯彻节能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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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确认相关成本费用,以反映企业经营过程中实际发 生的真实成本。
表2 获得碳排放权的优化处理
若实际排放量在配额范围以内,实际上,企业使用 的是政府免费分配的配额,正在安排其生产经营活动中 的碳排放,履行企业的应尽义务,而非企业真实支付的 成本费用,故应将确认的成本费用予以抵消,如表 3 所 示。
表4 减排、超排优化处理
若配额有剩余,企业可在碳排放交易市场将其出售, 同外购处理方法,与《暂行规定》保持一致,按照出售日实 际收到或应该收到价款(扣除交易手续费等税费)与出售 配额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支,如表 5 所示。
表5 出售碳排放权资产优化处理

碳排放权会计处理方法与启示

碳排放权会计处理方法与启示【摘要】碳排放权会计处理方法与启示是当前研究的热门话题之一。

本文在引言部分介绍了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接着在正文部分分别从概述、探讨、分析、案例和应用的角度对碳排放权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了深入探讨。

通过实践案例的分享和启示分析,不仅展示了碳排放权会计处理方法的具体操作步骤,也提供了实践经验和启示。

在总结了碳排放权会计处理方法的关键点,展望了未来的发展趋势,并提出了结论与建议。

该研究对于推动碳排放权会计处理方法的规范化和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碳排放权、会计处理、方法、启示、案例、实践、应用、总结、展望、结论、建议1. 引言1.1 研究背景碳排放权会计处理方法与启示是当前环保领域的热点问题之一,随着全球气候变化日益严重,各国纷纷出台碳排放管控政策,推动企业实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

碳排放权会计处理方法的规范与创新,对于企业在碳交易市场中的合规运营和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过去,企业的碳排放常常被视为一种外部成本,往往被忽略或低估。

随着碳排放管控政策的逐渐完善与强化,企业需要对碳排放进行更加精准的核算和管理。

碳排放权会计处理方法的研究,不仅有助于企业建立完善的碳排放核算体系,提高管理水平,还能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碳交易市场,获取碳排放权的经济效益。

对于企业而言,掌握和应用碳排放权会计处理方法,不仅是一种合规要求,更是提升企业竞争力、降低经营风险的重要途径。

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旨在探讨碳排放权会计处理方法与启示,为企业提供参考与借鉴。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深入探讨碳排放权会计处理方法及其在企业实践中的应用。

通过研究碳排放权会计处理方法的特点和原理,分析其对企业财务报告的影响。

探讨如何合理计量和记录碳排放权的价值,以及如何进行会计确认和披露。

通过深入研究和探讨,我们将能够为企业提供合理化的碳排放权会计处理方法,帮助其更加全面和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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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碳排放权的会计确认与计量Discussions on the accounting recognition and measurement
for emission rights
摘要:随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展,如何对碳排放权进行会计确认和计量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拟对碳排放权的会计确认和计量的问题进行探讨。

Abstract:The market of emission trading have been developed since 1997, and the problem of how to recognize and measure the emission rights in accounting should be solved right now. The paper will focus on the accounting recognition and measurement for emission rights.
关键词:碳排放权;会计确认;计量
Key words: accounting recognition; measurement; emission rights; discussion
应对气候变化是全人类共同面对的挑战。

1997年12月通过的《京都议定书》为发达国家规定了有法律约束力的量化减排目标,在2008年至2012年间,发达国家需将其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至少减少5.2%。

《京都议定书》规定发达国家可以采用排放权交易(ET)、联合履行(JT)、和清洁发展机制(CDM)等三种机制进行减排,这些灵活履行排放义务的方式就促成了国际碳交易市场的产生,欧洲气候交易所、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和澳大利亚气候交易所纷纷成立,国际碳交易在全球范围内快速发展。

从长远看,2012年之后《京都议定书》的精神将继续延续,各国会为进一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做出努力,国际碳交易市场将继续稳步增长。

一、碳排放权交易提出的新的会计问题
随着碳排放权交易的不断发展,需要相关的企业对碳排放权进行合理的会计处理,这就提出了一系列新的会计问题:
1、碳排放权是否应确认为资产?如应当确认为资产,应当确认为何种资产?确认时点和终止确认的时点应当是什么?
2、对于无偿分配取得和有偿分配取得的碳排放权是否应当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3、如碳排放权确认为资产,应当按照何种方法进行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碳排放权资产的价值波动,是否应当确认为损益?
为了厘清这些问题,我们有必要对碳排放权的会计确认和会计计量问题进行探讨。

二、碳排放权的确认
碳排放权作为一种虚拟商品,存在活跃的交易市场和交易价格,符合资产的定义,毫无疑问是一种资产,但碳排放权应确认为何种资产,业内存在不同的看法:
1、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IFRIC3中认为碳排放权是一种无形资产。

2、国内一些会计工作者认同碳排放权是一种无形资产,也有一些会计工作
者认为碳排放权是一种金融资产(王艳李亚培2008)
笔者认为,碳排放权对于不同的交易主体具有不同的经济性质,不能够一概而论,我们可以根据交易主体持有碳排放权不同的目的进行具体的分析:
1.、如政府对于企业规定了排放限额,并且将排放配额分配给企业。

那么该排放配额是企业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在性质上属于无形资产的,在初始取得时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

2、为了达到政府规定的排放限额,如企业需要从外部购买部分碳排放权才能满足生产经营需要,那么该部分外购的碳排放权同样是企业生产经营所必须的,也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

3、如企业使用分配取得的碳排放权尚有剩余,剩余的部分如果准备结转至下一年度自用,那么其仍然是用于企业生产经营使用,并非为了在近期销售,仍然应当作为确认为无形资产;但如果企业准备在近期对外销售,由于碳排放权具有活跃的交易市场,且持有目的是为了近期内销售,具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特征,应确认为金融资产。

4、如企业购买碳排放权并不是为了自身使用,而只是为了在近期销售,应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确认为金融资产。

5、如果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实际排放已经超过其拥有的配额,如果不足的配额还没有购买时,应当将该不足部分作为预计负债处理。

对于碳排放权的确认时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要求,在有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其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为资产。

三、碳排放权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明确了碳排放权的资产归属,则碳排放权的计量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1、对于应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碳排放权,应当按照成本法进行初始计量,在后续计量中应当按照企业的实际排放量对无形资产碳排放权进行摊销,这部分摊销额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碳排放权,其价值波动将不计入损益或者所有者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政府无偿分配给企业的排放限额,虽然企业的取得成本为零,其初始计量价值也为零,在资产负债表内无须确认为无形资产,但无偿取得的限额数量及其使用情况应当作为表外信息进行披露。

2、对于应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碳排放权,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并将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四、碳排放权的会计处理
根据交易主体持有碳排放权不同的目的,本文举一个例子来说明不同情况下碳排放权的会计处理程序:
1、1月1日,政府无偿分配给某电厂50万吨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同时以200万元的价格将20万吨二氧化碳排放量有偿分配给该电厂,该20万吨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当时在交易所的价格为600万元。

对于无偿分配的碳排放权,企业无须确认为无形资产,对于有偿分配取得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应按照取得成本200万元确认为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碳排放权200万元
贷:银行存款200万元
由于企业同时拥有无偿分配和有偿分配的碳排放权,应当在无偿排放的配额使用完毕后,开始对有偿分配的碳排放权进行摊销。

2、经测量,该电厂1月实际排放二氧化碳7万吨。

该电厂在无偿分配的碳排放权配额内的实际碳排放量,应当不进行摊销。

3、至8月底,该电厂累计实际排放二氧化碳52万吨
由于8月该电厂实际碳排放量已经开始使用有偿分配的碳排放权配额,因此应当对2万吨碳排放量按照每万吨10万元进行摊销。

借:碳排放权费用20万元
贷:无形资产摊销-碳排放权摊销20万元
4、9月,该电厂认为其全年二氧化碳排放量将达到90万元,无偿分配的50万吨配额和有偿分配的20万吨的配额将不足,在碳排放权交易所中以每万吨31万元的价格购买了20万吨的碳排放权。

借:无形资产-碳排放权620万元
贷:银行存款620万元
5、10月,碳排放权在交易所得价格上升到32万元/万吨。

该电厂预期至12月碳排放权的价格将上升到35万元/万吨,因此以32万元/万吨的价格购买了10万吨的排放权并准备在12月末销售。

对于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碳排放权,碳排放权的价值波动将不计入损益或所有者权益,无须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外购准备在近期销售的碳排放权,应当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碳排放权320万元
贷:银行存款320万元
6、11月末,碳排放权在交易所的价格上升到33万元/吨。

对于持有准备在近期出售的碳排放权,应当将其价值波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碳排放权10万元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万元
与碳排放权相关的一系列会计问题,值得国内会计工作者进一步探讨、完善。

参考文献:
[1] 郝玲涂毅.碳排放权会计处理初解[J].新理财.2008年,第8期:第70-72页
[2] 王艳李亚培.碳排放权的会计确认和计量[J].管理观察.2008年,第12期,第122-123页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 [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第28-32页、第95-10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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