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内容及评分标准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内容及评分标准

根据学校关于综合测评的办法和实施细则,结合班级实际,特制订如下评分标准:

综合测评总积分=品德素质积分(德育)*15%+智力素质积分(智育)*60%+身体素质积分(体育)*10%+能力素质积分(能力)*15% (一)品德素质

1.品德素质测评的主要范围: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学习目的、集体意识、

劳动观念、遵纪守法和遵守校纪校规、社会公德的情况等。

2.学生品德素质测评,采取“基本分加减分”,基本分为60分,总分不得

超过100分。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酌情加分:

(1)政治理论学习。评价学生参加党校、团校学习(加3分,优秀学员加2分),参加形势与政策报告会、座谈会(由院系统一安排的加2分,选派参加学校组织的座谈会的加1分)等情况;

(2)学习态度及表现。评价学生学习态度、遵守课堂纪律、上早晚自习、作业(含论文、设计等)与实验完成、基本技能达标等情况(①军训优秀学员加2分;②旷课一次减2分,上限是20分);

(3)文明与卫生建设情况。评价学生在教室、寝室及其它公共场所的文明、卫生及按时归寝等情况(军训优秀寝室或院系优秀寝室的成员加1分);

(4)社会实践活动。评价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学校、院系或班级组织的集体公益活动情况(参加者每次加1分,组织者加2分,主要组织者加3分);

参加校运动会的,参加者加2分,获得名次的加1—8分。

(5)其他突出事迹。评价学生的其他突出事迹,包括拾金不昧(每次加2分)和见义勇为、扶残助弱等有助于弘扬时代风尚的行为(参加过献血、慰问敬老院等的同学每次加1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缺失、或不足以证明以及有严重歧义的不予认可)。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酌情减分:

(1)行为有损学校声誉、大学生形象或轻微违纪;视情节减5-10分。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受学校或院系处分的减5-10分。

(3)在测评和评优工作中有舞弊行为或干扰行为;视情节减10-50分,直至取消综合测评资格。

(4)在考试中有夹带、偷看、不遵守考场纪律等作弊情节,证据确凿的,

减10分。

(二)智力素质

1.智力素质主要测评各门课考试成绩,计算公式:A=(X1m1+X2m2+…Xnmn)

/(m1+m2…+mn)其中A为智力素质积分,Xn为第n门课的成绩,mn为第n

门课周学时数或课时数。

2.积分说明:

补考按原考试绩计,缓考按缓考成绩计。

3.满足以下条件者,可以酌情加分:

(1)英语专业学生专业英语考试达到国家八级水平,非英语专业学生英语考试达到国家六级水平;

(2)理工类学生计算机考试达到国家三级(含三级)水平以上的,加五分文科学生计算机考试达到国家二级(含二级)水平的。

(三)身体素质

1.身体素质主要测评体育课成绩、课外锻炼(早锻炼、课外活动)情况、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以下简称“标准成绩”)测试情况。

开设体育课的年级,身体素质积分=两学期体育课成绩总和*50%

2.体育课成绩、标准成绩应当以百分制计分;课外锻炼成绩按参加早锻炼

出勤百分率计算。

(四)能力素质

1.能力素质主要测评学生参加社会工作、科技文化活动、社会实践、社团

活动等情况。能力素质积分=基础分(60分)+附加分,总分不得超过100分。

2.学生有以下情形者可以加分:

(1)学生干部任职情况:校、院系团组织、学生会干部,学生党支部学生委员,各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各院系、学生工作部门聘用的学生工作助理,各班委会、团支部成员、学生社团、学生会外围组织的按照工作表现可以酌情加分(①班长加5分,副班长、团支书加3分,其他班干加2分;②校学生会成员、社团主要负责人加2分;积极参加社团或学生会外围组织的可加1分;多重参加的,其加分上限为2分);

(2)组织协调能力:学生参加活动及表现、成绩等情况;

(3)技能与特长:评价学生参加各科知识竞赛、文艺比赛、体育比赛、技能比赛和征文等活动,及其表现与获奖情况(参加者每次加2分,有获奖情况视等级加1-3分,需提供相关证明);

(4)科研及创新能力:①以独撰或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含省级)以上学

术刊物或报纸上发表学术论文,或以第一责任人身份发明创造经有关专家鉴定并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②在院报或校广播站及以上报刊、电台发表稿件;③在全校公开作术报告(积极参加数学建模培训及比赛的加2分)。

(5)职业技能:评价学生参加职业资格考试情况,包括在学校规定应获证书之外获得正式认证的专业技能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6)其他加分项目:评价学生在学校、院系组织的特色活动或其他活动中的表现情况,包括读书工程活动、科研立项活动等。一次性通过四级加2分,一次性通过六级加5分。

(7)参加校运动会的,参加者加2分(通过预赛),获得名次的加1—8分。

(8)积极参加学生社团活动,在其中发挥了一定的组织和协调作用,取得一定成绩的加1-5分,只是积极履行社团会员义务,积极参加社团活动的加1分。

注:①凡是有补考、作弊记录的同学不参加奖学金的评选。大二以上年级英语四级未通过的不参加奖学金的评选。

②获奖的同学需提供相关证书;参加社团的同学需提供相关的证明如会员证等。

③加分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缺失、或证明力不足以及有严

重歧义的不予认可。

④凡是在综合测评进行当中有严重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

消综合测评资格及评优评奖资格,并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⑤一等奖学金的获得者其成绩必须在前八名之内,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其成绩

必须在前十五名之内,三等奖学金的获得者其成绩必须在班级的前二分之一。

⑥全程接受同学监督,保证综合测评的公开、公平、公正。班级成立综合测

评小组,每个学生宿舍至少派出一名代表、在混合寝室的同学每3-4人派出一名代表共同组成综合测评小组,其中班干不少于总人数的二分之一,普通同学不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试行)

太原理工大学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试行)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分为基本素质测评和发展素质测评两个方面。基本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形成的德、智、体、美等方面的一般性表现。发展素质是指学生在学校教育过程中形成的体现创新性、实践性和特长性的素质。 A.基本素质测评 基本素质测评主要包括品德测评、课程学习成绩测评、身心测评。每个方面的测评,总分可以累加到100分以上,综合测评总名次排名时按照实际测评分数记;上报综合素质测评统计表时,超过100分按100分记。 一.品德测评(总分100分,得分用J1表示) 品德测评分数由基础分和各项加减分两部分组成。基础分又包括辅导员测评分和班级学生民主测评分。 班级学生民主测评办法为:班级学生采取匿名评分方式,对班级每位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态度、遵纪守法、文明素养四个方面进行评分,每个方面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90分,良好=80分,合格=70分,不合格=50分。 学生若无故不参加测评,该项测评得分记为零分。 基础分满分为80分或70分,可根据实际情况经测算后确定。 若确定为80分,则辅导员测评分最低为40分,最高为60分;若确定为70分,则辅导员测评分最低为35分,最高为55分。 (参评得分)/(参评总人数)×(基础满分-辅导员测评分)班级学生民主测评分= 100 品德测评得分J1 = 辅导员测评分 + 班级学生民主测评分+ 各项加减分 各项加减分细则如下。 (一)思想政治表现 1.凡在本学年递交入党申请书者,加1分。 2.在班级、团支部活动中表现突出者(非干部学生)加1—3分;助人为乐表现突出者,依据表现情况加1—3分。 3.参加校、院主题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讲座每次加1分,在讲座中作主题发言加1分。 4.凡在本学年《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等政治理论类课程成绩在90分及以上加2分,80—89分加1分,60分以下扣2分。 5.在每学期团员民主评议中被评为优秀者加1分。 6.获各级先进集体及个人表彰者按以下标准加分:获得院级、校级、省级、国家级的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分别加2、3、4、6分;获得院级、校级、省级、国家级的先进集体(先进团委、先进学生会、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等)的成员分别加1、2、4、6分,该集体主要干部乘以相应分值的1.4倍加分,其他干部乘以相应分值的1.2倍加分。 7.积极参加学校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类社团者加2分(依据社团出具的证明,不合格者不加分)。 8.参加法轮功等邪教、反动组织活动者扣5分/次,散布反动言论或影响社会不稳定和谐言论者扣5分/次;在校外有损害学院或学校形象、声誉行为者扣5分。

学生综合测评评分标准

学生综合测评评分标准 一、引言 学生综合测评是教育系统中评价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手段。学生综合测评评分标准的制定对于提高评价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就学生综合测评评分标准提出一些想法。 二、学业水平 学业水平是学生综合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评分标准在学业水平上应该考虑到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应用和创新能力的表现。不同学科的评分标准应考虑到不同的学科特点和难度,并且要求学生具备扎实的基础知识,较高的应用能力和较好的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创新思维 对于学生综合测评,创新思维的评分标准应该被纳入考虑范畴。学生创新思维的评分标准可以从学生在解决问题过程中的创新点、独立思考和有创造性的解决方法等方面进行评价,鼓励学生敢于挑战传统观念,勇于尝试新颖的思维模式。四、实践能力 学生综合测评评分标准还应该关注学生的实践能力。学生的实践能力包括实际操作能力和实际问题解决能力。实践能力的评分标准可以考虑学生在实验环节中的操作熟练度、实际问题的解决方案等。此外,还可以通过社会实践活动评价学生的实践能力。 五、团队合作 团队合作是现代社会中对学生的要求之一。学生综合测评评分标准应该考虑学生在团队合作中的表现。这包括学生在团队合作中的角色定位、合作能力、组织协

调能力等方面的评价。通过团队合作的评价,可以帮助学生发展社交技能和培养团队合作精神。 六、人文素养 评价学生综合能力应该全面考虑学生的人文素养。人文素养包括文学、历史、哲学、艺术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人文思维能力的培养。学生综合测评评分标准应该强调对学生人文素养的评价,鼓励学生多读经典著作,培养自己的文化修养。七、身心健康 身心健康是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综合测评评分标准应该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情况,包括学生的身体素质、体育运动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评价。在评分标准中应该鼓励学生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注重身心健康的培养。 八、社交能力 社交能力是培养学生全面素质的重要方面之一。学生综合测评评分标准应该关注学生的社交能力,包括人际关系的处理、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等。通过对学生社交能力的评价,可以帮助学生培养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相应的社会适应能力。九、信息素养 在信息社会中,信息素养对学生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学生综合测评评分标准应该考虑学生的信息素养水平。这包括学生信息获取、处理和利用的能力,以及对信息的理解和评价能力。 十、创造性表达 评价学生综合能力中还应该考虑学生的创造性表达能力。学生的创造性表达可以通过写作、绘画、设计等形式展现出来。评分标准应考虑学生创造性表达作品的独特性、创新性和表达能力。

学生综合素质评分标准

学生综合素质评分标准 1. 前言 学生综合素质评分标准是为了全面评价学生在研究以外的方面展现的能力和素质。本文档旨在规范学生综合素质评分的标准,确保评分公正、客观。 2. 评分标准 2.1 学业表现 学业表现是评估学生在研究方面的表现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研究成绩 - 研究态度 - 研究惯 2.2 自主研究能力 自主研究能力是评估学生自主探究和独立研究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研究目标设定和规划 - 研究资源查找和利用能力

- 研究方法和策略运用能力 2.3 团队合作能力 团队合作能力是评估学生与他人合作、沟通和协作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合作意识和责任感 - 沟通和协调能力 - 团队目标达成能力 2.4 体育与健康 体育与健康是评估学生身体健康和体育运动方面的表现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体育锻炼和运动惯 - 健康饮食和生活方式 - 身体素质和运动技能 2.5 社会参与与实践 社会参与与实践是评估学生在社会活动和实践中的参与程度和表现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 社会志愿服务

- 社团活动与组织 - 社会实践与实 3. 评分方法 评分方法根据学生在各个维度的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可以采用分级评分或者综合得分计算的方式进行评分。 4. 评价应用 学生综合素质评分标准应用于学校的综合评价体系中,包括个人评价、班级评价和学校评价等方面,以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以上为学生综合素质评分标准的基本内容,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评价过程中应确保公平、公正,避免评价标准和方法上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评分标准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评分标准 随着教育理念的转变和社会对学生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逐渐取代了传统的考试评价方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评分标准在指导和激励学生成长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本文将从知识水平、创新思维、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四个方面分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评分标准。 一、知识水平 学生的知识水平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基础。评价学生的知识水平应包括考察能力、学科成绩和综合运用能力三个方面。考察学生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可以通过开放性问题的答题和实践活动来评价。学科成绩是评价学生知识掌握程度的重要指标。此外,综合运用能力可以通过学生在实践中解决问题的能力来评价。二、创新思维 创新思维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鼓励学生具备独立思考、提出新颖观点并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评价学生创新思维时,可以考察学生对问题的深度分析和提出改进方案的能力,以及学生在实践活动中的创新能力。 三、社会责任感 在评价学生综合素质时,社会责任感是不可忽视的一部分。学生应具备关心他人、参与社区活动以及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价值观等能力。需要评价学生是否具备领导能力,是否能够以身作则,引导他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并通过实践活动对社会有所贡献。 四、实践能力 实践能力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方面。学生应具备实际操作能力、动手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评价学生的实践能力可以通过学生在实际活动中的表现和成

果来评价,比如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评价学生实践能力时,应注意评估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通过以上四个方面的评价指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评分标准可以得出。 总结: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评分标准是评估学生在知识、思维、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方面综合发展的重要工具。学校可以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年级的学生特点,确定相应的评价指标,通过各类考察活动和实践活动,全面客观地评价学生的素质发展水平。这样的评价标准能够更好地引导学生发展,鼓励学生持续成长和进步。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试行) 一、学生综合素质包括德育素质、智育素质和实践与创新分三项内容。 二、综合素质测评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对学生进行测评。 三、综合素质测评计算方法 总积分=智育分×50﹪(考试科成绩60%+考察科40%)+德育分×25﹪+拓展性素质分×25﹪。 德育、智育、实践与创新分均以100分计,连同附加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 四、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德育素质 1、德育素质测评主要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诚信品质、学习态度、组织纪律和协作 精神六个方面进行测评,重点测评学生的现实表现。 2、德育积分=基本分(60)+测评分(40)+加分-减分。 3、测评分侧重考察学生的现实表现,由班级测评小组对照以下六项指标评分后得出。 (1)政治思想。 主要包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积极参加党、团组织活动,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敢于同错误思想做斗争。 (2)道德品质。 主要包括:文明礼貌,尊老爱幼;为人正直,团结同学;男女交往,举止得体;爱护公物,勤俭节约;热爱劳动,讲究卫生;维护公德,见义勇为;关心集体,无私奉献。 (3)诚信品质。 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无恶意欠费或拖欠国家助学贷款及贷息行为。 (4)学习态度。 主要包括: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风严谨扎实;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实践,积极创新。 (5)组织纪律。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6)协作精神。 主要包括:心理健康、兴趣广泛,能正确处理人际关系,拥有健康的合作竞争意识。 4、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损害安定团结及危害社会秩序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综合 素质测评定为不合格。 5、加减分条件和标准: (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或损害安定团结及社会秩序的言行,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非法活动,视情节减20-40分。 (2)凡违反校纪校规(含违反宿舍管理有关规定),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和留校察看处理或处分者,每次分别减8分、10分、20分、30分、40分,受到学院通报批评者每次减5分。在特定事件、特殊时段(毕业生离校、新生入学、节假日等)中任何违纪违规行为将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受到学院、学校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一学年内一律不得参评任何评奖评优。 (3)凡在校、院、班级集体活动、公益活动等中表现较差、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因个人不良行为习惯引发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视情况给予通报及以上处理。

学生综合测评评价标准

学生综合测评评价标准 导言: 学生综合测评评价标准是评估学生学业发展和综合能力的重要依据。它通过对学生的学习成绩、态度和行为等方面的综合考量,为学生提供全面的评估,有助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本文将探讨学生综合测评的目的、内容和标准,以及对学生发展的影响。 一、综合测评的目的: 学生综合测评的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业水平、思维能力、学习态度、现实问题处理能力等方面的发展情况,并对学生的优势和不足加以评判,以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 二、综合测评的内容: 1. 学习成绩评价: 学习成绩是学生学习的重要指标,测评中可以通过课堂测试、考试、作业、实验等方式对学生的学术能力进行评估。同时还可以考虑到学生成绩的稳定性和持续进步情况,以更全面地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 2. 学习态度和行为评价: 学生的学习态度和行为对于学业发展同样重要。包括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课堂参与度、作业完成情况、与师生和同学的关系等。这些因素反映了学生学习的态度和行为习惯,对学生成绩和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3. 综合素质评价:

学生的综合素质主要包括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沟通能力等非学术方面的能力。通过开展课外活动、科技创新竞赛、实践实习等方式,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以推动学生的全面发展。 三、综合测评的标准: 1. 公正公平: 学生综合测评的标准应该公正公平,不偏袒个体,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的影响,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准确。 2. 倾向发展: 综合测评的标准应该着眼于学生的发展需求,注重培养学生的优势和潜能,并提供相应的发展机会和资源支持。 3. 多样化: 综合测评的标准应该多样化,包括不同形式的评价方式和多维度的评价内容,以全面了解学生的发展状况。 4. 可操作性: 综合测评的标准应该具有可操作性,方便教师和学生理解和使用,以实现测评的有效性。 四、综合测评对学生发展的影响: 1. 激励学生: 通过综合测评,学生可以了解自己在学业和综合能力方面的优势和不足,从而更好地激励自己,进一步提高学习动力和积极性。 2. 促进全面发展:

综测评分细则

四川农业大学园艺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为了更好地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协调发展,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的高素质创新人才,根据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结合我院学生学习生活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各类测评基础材料由学生小班和学生本人负责提供,内容应真实、具体。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第二条测评步骤 1.综合测评工作程序依次为:学生本人自评、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测评、班主任审核、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审定、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综合测评领导小组备案。 2.测评采用“加减分评分法”与“加权求和评分法”相结合,学生自评申报和学生民主选出考评小组评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学生小班综合测评小组由班主任、班委、团支部委员和小班学生代表共计7—9人组成(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纪检委员必须参加)。 3.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两周内,学习委员负责收集学生的学习成绩,学习成绩以教务处每学年公布成绩为准。 4.班级综合测评小组负责本班学生综合测评结果的汇总、审核和上报工作。班主任作为小班综合测评小组组长需全程参与并对测评结果负全责。测评结束后,班级综合测评小组负责将测评结果向全班同学公布,接受同学的质疑并予以答复。学生如对答复有异议,可向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申诉。 第三条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由思想道德素质分、学科专业素质分、身心素质与文体能力分、实践能力与技能水平分、附加分五部分构成,即: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思想道德素质分(*20%)+学科专业素质分(*60%)+实践能力与技能水平分(*10%) +身心素质与文体能力分(*10%)+附加分。总成绩不超过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第二章思想道德素质考评 第四条思想道德素质主要考核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修养的综合表现情况。思想政治素质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方向等表现情况,由班级测评小组进行综合评价;品行修养主要考核学生的道德品质、集体责任、审美情趣、心理素质、法纪观念及日常行为等表现情况,由班级测评小组根据学生日常生活表现进行综合评价。 《思想道德表现评估体系》见附件一。 第五条思想道德表现测评办法: 1.自我考评。参评学生对照考评内容及指标体系,就自己上一学年度的思想认识和言行表现作一次认真总结,就评估项目进行申报,逐项为自己打分,努力做到全面客观地评估自己,并在班级中进行交流,最后填写在《四川农业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自评申报表》(表一),上交班考评小组。 2.班组考评。班组考评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各班的班委会、团支委会要履行对自己所在班同学教育、引导、管理、考评职责,各小班的考评小组应根据掌握的有关事实及学生的自我考评,按照考评小组议定的考评原则和对具体问题的处理办法,为每位同学逐项打分,并填写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登记表》(表二)上。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分细则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一、综合测评基本方法 1.综合测评计算方法: 1.综合测评分=德育分(占总分30%)+智育分(占总分50%)+文体分(占总分20%),所有成绩保留四位小数点。 2.德育分、智育分、文体分各项满分为100分 2、综合评测评分过程: 1)、各班级成立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小组成员5名,其中班长、团支书为当然成员,其他三名成员由全班无记名投票产生,选出大家信任度最高的三名同学组成班级综合测评小组。 2)、全班同学进行个人总结,将个人一学期以来所担任的班级、专业、院级社会工作以及所有参加过的活动,所获得的奖项一一总结。 3)、辅导员与综合测评小组成员共同商量制定评分细则。 4)、全班进行德育的自评与互评(附表)。 5)、综合测评小组成员及辅导员一起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所有班委进行综合评定(在评审测评组成员时,被评成员回避,保证评审工作公正性)。 6)、综合测评小组成员进行数据录入,并打印制表,交给全班同学审核校对。 7)、班级之间,由综合测评小组成员互相检查录入计算过程,最后交辅导员审核。 8)、制总表上交专业、学院。 二、德育分(占总分30%) ( 一)、基本分70分 1)、自评互评:(附表) 各分数段占班级总人数百分比 96-99分占30% 92-85分占60% 87-91分占10% (折算70%即67-69分)(折算70%即64-66分)(折算70%即61-63分) 各分数段人数学前A: 12 26 4 B: 13 26 5 C: 11 24 2 公管:12 24 3 (二)、荣誉分:30分 1.先进个人 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 加分15 8 4 2 (目前暂无) 2.先进集体 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专业成员 6 4 2 1 0.5 负责人7 5 3 2 1 如:院或市以上级别文明宿舍先进宿舍文明班级先进团支部(目前暂无) 3.社会工作 (1)、.一人担任多职务的,取最高一次。 (2)、第一学期加入专业或院学生会的暂无加分,该分数将列入第二次综合测评德育分。 (3)社会工作分。 附加:综合测评员+2分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内容及评分标准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内容及评分标准 根据学校关于综合测评的办法和实施细则,结合班级实际,特制订如下评分标准: 综合测评总积分=品德素质积分(德育)*15%+智力素质积分(智育)*60%+身体素质积分(体育)*10%+能力素质积分(能力)*15% (一)品德素质 1.品德素质测评的主要范围: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学习目的、集体意识、 劳动观念、遵纪守法和遵守校纪校规、社会公德的情况等。 2.学生品德素质测评,采取“基本分加减分”,基本分为60分,总分不得 超过100分。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酌情加分: (1)政治理论学习。评价学生参加党校、团校学习(加3分,优秀学员加2分),参加形势与政策报告会、座谈会(由院系统一安排的加2分,选派参加学校组织的座谈会的加1分)等情况; (2)学习态度及表现。评价学生学习态度、遵守课堂纪律、上早晚自习、作业(含论文、设计等)与实验完成、基本技能达标等情况(①军训优秀学员加2分;②旷课一次减2分,上限是20分); (3)文明与卫生建设情况。评价学生在教室、寝室及其它公共场所的文明、卫生及按时归寝等情况(军训优秀寝室或院系优秀寝室的成员加1分); (4)社会实践活动。评价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学校、院系或班级组织的集体公益活动情况(参加者每次加1分,组织者加2分,主要组织者加3分); 参加校运动会的,参加者加2分,获得名次的加1—8分。 (5)其他突出事迹。评价学生的其他突出事迹,包括拾金不昧(每次加2分)和见义勇为、扶残助弱等有助于弘扬时代风尚的行为(参加过献血、慰问敬老院等的同学每次加1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缺失、或不足以证明以及有严重歧义的不予认可)。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酌情减分: (1)行为有损学校声誉、大学生形象或轻微违纪;视情节减5-10分。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受学校或院系处分的减5-10分。 (3)在测评和评优工作中有舞弊行为或干扰行为;视情节减10-50分,直至取消综合测评资格。 (4)在考试中有夹带、偷看、不遵守考场纪律等作弊情节,证据确凿的,

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标准

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三级指标 一、遵纪守法 1、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并能制止违反纪律的行为。A 2、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守则》,自觉维护纪律。B 3、遵守学校、班级各项规章,能较好正确处理纪律与自由的关系。C 4、能基本遵守校纪校规,有时有违反纪律的行为.D 5、纪律观念淡漠,有不良嗜好,侵害他人利益的行为。E 二、关心集体 1、主动参加集体活动,积极维护班级荣誉,能够为实现集体目标付出最大的努力。A 2、喜欢参与集体活动,为实现目标付出努力.B 3、愿意参与活动,为目标尽心尽力.C 4、能够参与活动,服从小组分工安排.D 5、很少参加集体活动,团队精神差.E 三、诚实守信 1、待人诚实,不说谎话、大话、空话,不弄虚作假。A 2、言而有信,一般许诺别人的事情会尽力去做.B 3、一般能说到做到,但有时会说谎,会耍小动作。C 4、有经常性的说谎行为,作业经常抄袭,考试经常作弊。D 5、言而无信,弄虚作假,口是心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E 四、行为习惯 1、具有良好的生活、卫生等习惯,多次被评为“行为规范学习标兵”;A 2、行为习惯良好,能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B 3、基本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有时有不良的行为;C 4、生活、卫生等行为习惯一般,有说脏话,乱丢乱扔的现象;D 5、生活、卫生等行为习惯差,说话不文明,有严重不良行为,如打架、赌博、偷窃等;E 五、学会负责 1、对自己所做的事能高度负责,要求自己的事自己做,会自我批评;A 2、自己应该做的事情能认真去完成,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B 3、能较好地完成分配给自己的任务,有时会忽视后果;C 4、能完成学校或班级分配的任务,自制能力不够;D 5、对自己不负责任,自主能力很差;E 六、热心公益 1、积极参加学校或班级组织的社会公益和社区服务活动,经常学雷锋做好事,并受到学校或其他组织的表扬;A 2、热心公益性活动,活动效果有待提高;B 3、能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公益性活动,但组织性不够强;C 4、能在老师的组织下参与一部分社会公益和社区服务活动;D 5、不愿参加班级、社会公益或社区服务等活动;E 七、学习兴趣 1、态度认真,学习主动,不缺课,能按时完成作业。A 2、上课认真听讲,作业能独立按时完成。B 3、有迟到、早退现象,求知欲不很强。C 4、态度不认真,作业不认真完成。D 5、学习毫无兴趣,缺课现象严重。E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5篇)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5篇)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本方案旨在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重点培养和形成学生的基本素质,体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维度的整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和谐发展。 一、指导思想 本方案坚持“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教育理念,同时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力,激励学生不断发展的动力。 二、评价原则 1、发展性原则:评价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定性与定 量评价相结合,注重过程评价,关注学生成长,正确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2、全面性原则: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扩大评价的涵盖面,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及特长发展。 三、评价内容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操行表现评价、学业发展评价和个性特长评价等三项内容。 1、操行表现评价:评价学生养成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研究惯与生活能力、个性品质与情感态度等个人操行表现。 2、个性特长评价:通过开展各种活动,了解学生的参与 情况,对有特殊表现的学生做出相应的评价记录。 3、学业成绩评价:对照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研究目 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评价学生学业达成与发展的状况,主要以期末考试试卷测评成绩呈现。 期末检测内容: 语文:考试试卷和学生语文素养。 数学:考试试卷和平时测验。 英语:考试试卷、英语会话和课文诵读。 科学:考试试卷、实验操作、小制作。

本方案的基础性发展目标是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潜能发展。 2、具体实施方案: 2.1 品德与生活方面:通过考试试卷和社会调查等方式, 评价学生的道德品质、终身研究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 2.2 音乐方面:通过歌曲演唱等方式,评价学生的审美情 趣和表现能力。 2.3 美术方面:通过作画、剪纸、手工制作等方式,评价 学生的审美情趣和创造力。 2.4 体育方面:以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价手册得分为 依据,评价学生的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 3、评价结果与方法: 3.1 对学生综合素质实行等级评价,划分为优秀、良好、 合格和待合格四个等级。 3.2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以班级为单位,充分体现学生个体 在评价中的主体作用,重视评价过程。 3.3 各学校在组织实施综合评价的过程中,要本着为全体 学生全面发展服务的教育宗旨,扎实做好考核工作。学期结束,学校要及时将评价结果告知学生及其家长。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及结果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及结果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方面的评定,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为合格。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定等级,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保护环境、参加公益活动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县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突出表现”栏中。 2、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个性与情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级分A、B、C、D四级。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评定为A;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定为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评定为D。凡评定为A等级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评定为A: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论文、文学艺术作品;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方面评定为A:在校内外大型体育、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身体素质依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优秀等级;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相关部门组织被认可的体育比赛的前十名获奖者,能坚持讲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参加普通话演讲、古诗文诵读、硬笔书法比赛、音乐、美术等比赛获三等奖以上(含集体项目);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的前六名获奖者和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含集体项目)。 四、评价方式与方法 (一)评价采用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两种方式 1、形成性评价,包括课堂教学即时评价和单元测试评价(1)课堂教学即时评价 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针对学生在学习目标或学习习惯、学习方法、情感态度和合作学习等方面的具体表现,给以及时的肯定、表扬、鼓励或纠正。 (2)单元测试评价: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结合单元学习内容,采用书面、口试或实践活动等方式来检测学生对每单元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情况。

综合素质评价评分标准

综合素质评价评分标准 【关键词】公平、公正、公开 【目的】结学生一学期、一学年、三年中学生活的表现,并给予客观的评价 【详情】 一、公民道德素养 1、重点参考个人班级量化成绩; 2、每个学生一学期、一学年、三年的表现; 3、参考学生为班级所做贡献的大小; 4、以班级千分制量化考核排名,分配班级ABCD四个等级人数比例; 5、有严重违纪的学生这一项不能评“A”; 6、与老师同学们能友好相处,能认真听取别人的正确意见,自我调节和约束能力强。注重礼节举止大方。不搞个人主义,不拉帮结派。宿舍成员之间,班级同学之间,小组成员之间和睦相处,并且团队意识较强。凡与同学发生过争吵打架斗殴的学生,不能评“A”。 二、学习态度与能力 严格按照学校要求,期中、期末考试成绩汇总。 三、运动与健康 1、重点参考体育各学期测试成绩。 2、平时训练积极刻苦; 3、在体育活动中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与能力。 四、实践与创新 1、重点参考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和信息技术学科期末成绩成绩; 2、在作文、模型制作等方面表现出丰富的想象力; 3、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研究性学习等探究活动; 4、有参加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习(学校综合实践活动)的记录。 五、审美与表现 1、积极参加音乐、美术等课程的学习,重点参考音美课程期末考试成绩。 2、在语言、衣着等方面具有正确的爱美观念,穿戴整洁得体、朴素大方;仪表庄重,和谐文雅明确是非对错。乐于助人,以帮助他人为荣,心地善良;讲究卫生,宿舍、教室卫生值日认真负责,为宿舍和教室的文化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4、遵守学校纪律,为班级的良好发展做出自己的努力,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种活动,为班争光。 2021年9月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及标准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及标准 近年来,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和教学理念的转变,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日益受到 重视。综合素质评价旨在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估学生的学术能力、品德修养、独立思考和实践创新等方面,从而推动学生全面发展。本文将从几个关键角度来分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及标准。 1. 学业表现 学业表现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学业表现包括学生的学科知识 掌握程度、学业进展、学习态度和学习方法等方面。学校可以通过课堂成绩、作业完成情况、考试成绩等方式评价学生的学业表现。 2. 学习兴趣和动机 学习兴趣和动机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指标之一。学生对学科的兴趣和动 机是学习的动力来源,直接影响学生的学业水平和学习效果。学校可以通过观察学生的参与度、主动性以及对知识的探索和思考程度来评价学习兴趣和动机。 3. 创新能力 创新能力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创新能力是指学生运用学科 知识解决问题、提出新观点以及发现新领域的能力。学校可以通过学生的实验设计、研究报告、创作作品等途径来评价学生的创新能力。 4. 社会责任感 社会责任感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内容之一。学生应具备对社会公共利益 的意识、尊重他人、关心社会问题并积极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学校可以通过观察学生的义务服务、社会实践活动参与情况来评价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5. 团队合作能力

团队合作能力也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指标之一。在现代社会,团队合作 已成为重要的工作方式和技能要求。学校可以通过观察学生在小组活动中的角色扮演、组织协调能力、意见沟通和合作效果来评价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 6. 交际沟通能力 交际沟通能力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另一个关键指标。学生应具备良好的口头 表达能力、倾听能力和理解他人观点的能力。学校可以通过讨论课、演讲比赛、辩论赛等途径来评价学生的交际沟通能力。 7. 信息获取与处理能力 信息获取与处理能力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内容之一。在信息时代,学生 需要具备快速获取、筛选、分析和应用信息的能力。学校可以通过观察学生对课堂学习外的信息的获取、整理和利用情况来评价学生的信息获取与处理能力。 8. 自主学习能力 自主学习能力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另一个关键方面。自主学习是指学生根据 学习目标和方法自己制定计划和安排,并主动参与自己学习的过程。学校可以通过观察学生制定学习计划的能力、自主阅读和自主学习的积极性来评价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9. 体育与艺术表现 体育与艺术表现也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内容之一。学生应具备体育锻炼 的能力和艺术表现的能力。学校可以通过观察学生在体育课、艺术课、比赛和演出等场合的参与度和表现来评价学生的体育与艺术表现。 10. 思辨与判断能力 思辨与判断能力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另一个重要指标。学生应具备分析问题,评估信息,作出合理判断,提出有力证据并表达自己观点的能力。学校可以通过观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及标准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和标准 (一)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维度。与这六个方面对应的评价要素及关键表现如下表:

(二)关于等级评价标准的说明 1. 道德品质等级评价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1)班主任期末评语的原始资料;(2)反映学生思想品德、包括奖励或处分等原始记录;(3)担任校、班或小组干部、参加校内外劳动的证据;(4)在校级及其以上有关活动中的获奖情况。 2. 公民素养等级评价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1)反映学生公民素养,包括为同学服务、为困难群体提供帮助的原始证据;(2)自我评价的原始记录;(3)有关心家庭成员、参与家务劳动、参加社区公益活动的证据;(4)有维护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参加环保活动的记录。

3. 学习能力等级评价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1)反映学生学习能力,包括体现创新精神、参与探究活动、课外阅读的证据(如:实验报告或探究活动方案的原始记录、课外阅读的书目和反思笔记、小制作或小论文等);(2)个人学习计划、总结或自我反思的原始证据;(3)在校三年的阶段性学习水平考试与考查成绩的原始记录;(4)生物和地理的笔试成绩及理化生实验考核成绩、综合实践活动原始记录;(5)校级及以上学科获奖证书、实践性活动的成果或作品。

4. 交流与合作等级评价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1)参加学校或班级活动的记录;(2)与他人交流合作共同完成学习任务的证据,包括同学提供的交流、分享资料;(3)有关心集体、为集体争得荣誉的证据。 5. 运动与健康等级评价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1)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情况及考查记录;(2)体质健康测试成绩纪录;(3)有平时参加体育锻炼及生活习惯的观察记录;(4)有在某体育项目上具有特长的证据或参加校级及其以上体育活动的获奖记录。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 一、为全面考核、正确评价学生综合素质水平,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提高创新实践能力,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促进学生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复合型商务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二、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按照学生在德、智、体三方面的基本素质,用定量的方式测定。测评总分(满分值)为100分。具体分值比例如下: 德育:35%; 智育:50%; 体育:5%; 创新实践能力:10%。 三、评分要求及标准 1、德育素质(满分100分):平时表现占50%,德育理论学习占20%,周二活动及时事政策教育占30%。 ①平时表现:按照《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对学生的政治表现进行考察,包括政治学习态度、法制观念、组织纪律、集体主义观念、道德品质修养、文明礼貌、公益活动、社会工作、卫生习惯等各方面。 实用文档

②德育理论学习:根据学生德育课综合成绩测算,其中教学计划内德育课(必须取得学分)占60%,平时政治、形势、规章制度等考试( 包括全校或二级学院组织的各类思政教育考试)占40%。 ③周二活动及时事政策教育:包括每周二由学校及二级学院安排的各项活动、政治理论学习、报告会及时事政策教育等。 ④附加分:在德育素质分总分基础上附加,具体加分标准应根据学生表现不得超过下列分数限: 实用文档

同时获得二项嘉奖者以最高分计,不重复加分,理论学习奖和特别嘉奖除外;集体加分根据学生表现,不合格的个人不予加分。 ⑤扣分:在德育素质分总分基础上扣分 A、赌博、酗酒、打架等扣5分; B、违规使用电器、私拉电线等扣3分; C、故意损坏公物扣2-3分; D、宿舍抽查不合格,每人扣1分; E、符合献血条件不参加献血者扣4分; F、通报批评扣5分,警告扣8分,严重警告扣10分,记过扣20分,留校察看扣30分。 原则上不累计扣分,但表现严重不好者可酌情累计。 2、智育素质满分为100分 ①具体测算按奖学金条例实施; ②成绩等级换算如下:优=90分、良=80分、中=70分、及格=60分、不及格=50分; 实用文档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和标准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和标准 〔一〕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维度。与这六个方面对应的评价要素及关键表现如下表:

〔二〕关于等级评价标准的说明 1. 道德品质等级评价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1〕班主任期末评语的原始资料;〔2〕反映学生思想品德、包括奖励或处分等原始记录;〔3〕担任校、班或小组干部、参加校内外劳动的证据;〔4〕在校级及其以上有关活动中的获奖情况。 2. 公民素养等级评价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1〕反映学生公民素养,包括为同学效劳、为困难群体提供帮助的原始证据;〔2〕自我评价的原始记录;〔3〕有关心家庭成员、参与家务劳动、参加社区公益活动的证据;〔4〕有维护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参加环保活动的记录。

3. 学习能力等级评价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1〕反映学生学习能力,包括表达创新精神、参与探究活动、课外阅读的证据〔如:实验报告或探究活动方案的原始记录、课外阅读的书目和反思笔记、小制作或小论文等〕;〔2〕个人学习方案、总结或自我反思的原始证据;〔3〕在校三年的阶段性学习水平考试与考查成绩的原始记录;〔4〕生物和地理的笔试成绩及理化生实验考核成绩、综合实践活动原始记录;〔5〕校级及以上学科获奖证书、实践性活动的成果或作品。

4. 交流与合作等级评价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1〕参加学校或班级活动的记录;〔2〕与他人交流合作共同完成学习任务的证据,包括同学提供的交流、分享资料;〔3〕有关心集体、为集体争得荣誉的证据。 5. 运动与健康等级评价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1〕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情况及考查记录;〔2〕体质健康测试成绩纪录;〔3〕有平时参加体育锻炼及生活习惯的观察记录;〔4〕有在某体育工程上具有特长的证据或参加校级及其以上体育活动的获奖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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