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业园区物业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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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

工业园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

工业园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工业园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1. 引言2. 负责人工业园区物业管理服务的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备相关的物业管理经验和知识;- 熟悉法律法规,了解物业管理相关政策;-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具备团队管理能力。

3. 工业园区物业管理服务的职责工业园区物业管理服务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保护园区相关利益,维护园区的整体形象;- 管理和维护园区公共设施和设备;- 负责园区的安全管理,制定相应安全规章制度;- 维护园区的环境卫生,保持公共区域的整洁;- 与园区内的企业保持良好沟通,及时响应企业的需求和投诉;- 对园区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定期组织园区活动,促进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4. 工业园区物业管理服务的基本要求- 保持高品质的服务,提供高效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提供公平公正的服务,不得有歧视行为;- 确保园区内的交通安全和秩序,制定相关交通管理措施;- 对园区内的企业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企业的合法经营;- 维护园区内的绿化和环境卫生,确保整体环境的良好;- 提供安全管理服务,做好火灾、消防等应急预防措施;- 定期与园区企业代表进行沟通,了解企业的需求和问题。

5. 工业园区物业管理服务的工作流程- 接受园区企业的投诉和建议,及时回应和跟进;- 对园区内的报修请求进行处理和安排维修;- 定期巡视园区,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作;- 组织开展园区活动,提升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制定安全管理计划,并定期进行演练;- 与园区企业代表进行定期会议,分享工作经验和解决问题。

6. 工业园区物业管理服务的考核为了确保工业园区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需要进行定期的考核。

考核内容可包括以下方面:- 对园区内公共设施和设备的维护情况进行评估;- 对园区内环境卫生的整洁程度进行评估;- 对园区内安全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对园区企业的满意度进行调查。

7. 工业园区物业管理服务的改进根据考核结果和园区内企业的反馈意见,可以对工业园区物业管理服务进行改进。

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

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

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定义第一款目的为了规范山西省范围内的物业管理行为,保障业主和居民的合法权益,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款定义本条例所称物业,是指住宅、商业、工业、文教、医疗、公共、道路、水利等各类用地、用房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其他需要进行管理的不动产。

第二条法律适用本条例适用于山西省范围内各类物业的管理行为。

第二章物业服务第三条物业服务内容第三款物业保洁维护物业管理单位应当组织人员定期对物业进行保洁维护,保持物业环境整洁、有序。

第四款安全设施维护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物业内的安全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条物业服务责任第五款物业管理单位责任物业管理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对物业的管理责任,保障业主和居民的合法权益。

第六款业主责任业主应当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并配合物业管理单位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物业费用第五条物业费用的计算第七款物业费用标准物业费用标准应当由物业管理单位和业主委员会共同确定,并向业主公示。

第八款物业费用支付方式物业费用可以按照月度、季度、半年度或年度进行支付。

第六条物业费用的使用第九款物业费用使用物业费用应当用于物业管理的各项费用支出,如保洁维护、安全设施维护等。

第十款物业费用监督业主有权对物业费用使用进行监督,并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第四章物业管理纠纷第七条物业管理纠纷解决方式第十一款协商解决当发生物业管理纠纷时,相关各方应当协商解决。

第十二款调解解决如果协商无果,相关各方可以申请物业管理机构进行调解。

第八条物业管理争议解决第十三款仲裁解决当调解无果时,相关各方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解决。

第十四款诉讼解决如果仲裁未能解决争议,相关各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九条违反法律责任第十五款处罚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物业管理单位将依法被处以罚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条例的解释权归山西省物业管理委员会所有第十一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山西省物业服务标准

山西省物业服务标准

山西省物业服务标准一、引言。

山西省物业服务标准是为了规范和提高山西省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和谐发展而制定的。

物业服务标准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推动社区建设和社会稳定。

二、物业服务内容。

1. 日常维护。

(1)楼栋环境清洁,定期对楼栋公共区域进行清洁,包括楼道、电梯、楼梯间等;(2)绿化养护,对小区内的绿化进行定期修剪、浇水、施肥等养护工作;(3)设施设备维护,对小区内的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使用;(4)安全防范,加强小区内的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2. 服务管理。

(1)业主服务,建立健全的业主服务体系,及时回应业主的需求和投诉;(2)信息公开,定期向业主公开小区的管理情况、财务情况等信息;(3)投诉处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居民的投诉和意见建议;(4)安全管理,加强对小区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确保小区安全。

3. 公共设施维护。

(1)电梯维护,对小区内的电梯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障安全使用;(2)供水供电,保障小区内的供水供电设施正常运行;(3)绿化景观,定期对小区的绿化景观进行维护和更新,美化小区环境;(4)停车管理,合理规划停车位,加强停车管理,确保停车秩序。

三、服务标准执行。

1. 人员素质,物业服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服务意识,提供优质的服务;2. 服务态度,物业服务人员应热情周到,及时回应业主的需求和投诉;3. 工作效率,物业服务人员应高效工作,及时处理小区内的各类问题;4. 服务监督,建立业主委员会或监督委员会,加强对物业服务的监督和评估。

四、结语。

山西省物业服务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将有助于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推动社区建设和社会稳定。

希望各物业管理单位能严格执行物业服务标准,为业主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共同营造和谐美好的居住环境。

XX公司工业区物业服务质量标准

XX公司工业区物业服务质量标准

XX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区物业服务质量标准一、总则本《标准》按中物协(2001)11号《普通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中二级标准制定,分别由基本要求、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房屋管理、其它特约服务等五大项主要内容组成。

二、基本要求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公示16小时服务电话。

7、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

9、每年至少一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85%以上。

三、保洁服务1、按需求设置垃圾桶。

2、厂区道路、停车场、绿地等每日上午清扫一次,下午保洁一次。

雨雪天气随时清扫,做到无积水无积雪,并及时清除区内主要道路上临时性大面积垃圾。

3、办公室楼道每日清扫一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洗两次。

路灯、楼道灯每季度清洁一次。

扶手、门、窗,手摸无灰尘。

4、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每年疏通一次;雨、污水井每季度检查一次,并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2个月检查1次,每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5、会议室每次会议结束后清扫一次,如无会议每天保洁一次,接待室每日上午清扫一次,门窗每月清洁一次,窗帘每年清洗一次。

要求地面清洁无脏物、水渍;垃圾及时清运不隔夜;扶手、门窗、桌椅等手摸无灰尘;茶具清洁无茶垢并及时消毒;每日清点各种用品数量,发现异常和损坏及时向综合管理处报告。

6、厕所每日清扫一次,下午保洁一次,上、下午各清除废弃物一次,保持厕所地面清洁、无异味,洗手台配置洗手液。

7、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

四、绿化养护管理1、有专业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工业园物业服务标准

工业园物业服务标准

工业园物业服务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业园物业服务中综合服务、建筑物本体维护管理、公共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公共保洁服务、园林绿化养护、公共秩序维护、专项服务等的物业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Z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DB 4427-89《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SZDB/Z 42-2011《物业服务通用规范》DB 31/T 562-2011 《上海市工业园物业管理服务规范》JGJ/T 264-2012 《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运行与维护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3.1 工业园在特定区域范围内以工业企业为主及其相关支撑机构形成的产业经济组织形式。

(来源于《工业园区循环经济管理通则》)。

4 综合服务4.1 基本要求4.1.1 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综合服务工作流程;4.1.2 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佩戴工卡,行为规范,用语礼貌,仪表端庄。

4.1.3 物业服务企业向公布24小时服务电话、监督电话、值班制度和收费标准,顾客来电宜100%给予答复。

4.1.4 服务工作记录应清晰、完整、可追溯。

4.1.5 利用计算机等管理工具对综合信息实施有效的动态管理,定期更新。

4.2 接待4.2.1 接待服务内容接待服务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来电接听;——来访接待;——行业交流接待;——政府、企业客户参观接待;——检查接待。

4.2.2 接待服务质量要求接待服务应不低于以下质量要求:——信息传达及时、准确;——接待流程清晰,明确;——接待过程中礼貌、热情、主动,行为举止大方得体;——接待记录清晰、完整;——接待结束及时回访。

4.3 值守4.3.1 值守服务内容值守服务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来电、来访接听;——现场问题的处理、跟进;——突发事件的受理、处理和跟进。

工业物业服务管理制度

工业物业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业物业服务,提高物业服务水平,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物业范围内所有业主、使用人以及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业主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第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提供以下基本服务:1. 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2. 工业厂房、仓库、办公楼的物业管理;3. 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与管理;4. 业主投诉的处理;5. 业主大会的筹备与组织;6. 业主公约的制定与实施;7. 业主档案的管理;8. 其他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服务。

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业主需求,提供以下增值服务:1. 停车管理服务;2. 清洁、绿化服务;3. 安全巡逻服务;4. 水电维修服务;5. 电梯、空调等设备设施的维修服务;6. 网络通讯服务;7. 临时用工服务;8. 其他增值服务。

第三章物业服务标准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以下标准提供服务:1. 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制定详细的物业管理服务规范;2. 物业服务企业应确保公共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及时维修损坏的设施设备;3. 物业服务企业应保持小区环境整洁,绿化覆盖率应达到规定标准;4. 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业主生命财产安全;5. 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对业主进行满意度调查,及时改进服务质量;6. 物业服务企业应严格执行业主公约,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第四章物业服务费用第七条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照约定的方式缴纳。

第八条物业服务费用包括以下内容:1. 物业管理费;2. 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基金;3. 公共能耗费;4. 其他与物业管理相关的费用。

第九条物业服务费用应按照以下规定缴纳:1. 物业管理费按照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的收费标准缴纳;2. 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缴纳;3. 公共能耗费按照实际使用情况缴纳;4. 其他与物业管理相关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情况缴纳。

工业园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

工业园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1 适用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工业园区(通用厂房、仓储)(以下简称园区)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安全管理与服务,环境卫生管理与服务、绿化管理与服务、建筑物及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服务、客户服务、突发事件处理等内容及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4717—93 《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 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16806—1997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通用技术条件》GA 503—2004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DB 31/T361-2006 《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规范》DB 31/T429-2009 《商业物业管理服务规范》DB 31/387—2007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94 《安全标志》GB/T10001 《公共信息标志图形符号》DB31/19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7051-1997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3号,自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自2000年1月30日起施行)《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2007)3 术语和定义3.1 通用厂房即标准厂房,是由政府规划批准建造,供水、供电、供气、通讯、道路、仓储及其他配套设施齐全,能满足从事工业生产和科学试验需要的标准性建筑物或建筑物群体。

3.2 仓储为堆放和储运产品、原料及货物而建造的建筑物。

4 基本要求4.1 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应具有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资质,应符合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

4.2 服务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4.2.1 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园区的具体情况及合同约定,设置相适应的物业服务机构,配备服务人员和服务设施。

《工业园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

工业园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一、综述随着工业园区的规模不断扩大,物业管理服务的规范化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规范旨在为工业园区物业管理服务提供统一的标准和参考,以提高工业园区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二、管理机构1. 工业园区物业管理服务应由专业的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

2. 管理机构应具备合法注册资格,并拥有一定的从业经验和人员素质。

三、服务内容1. 工业园区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巡查和维修保养;安全管理和保障;环境保护和绿化维护;设备设施管理和维护;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等。

2. 物业管理服务应根据工业园区的实际情况进行个性化定制,以满足企业和居民的需求。

四、服务标准1. 物业管理服务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保证服务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 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确保服务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3. 服务机构应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员工的服务意识和专业素养。

五、服务质量监督1. 工业园区物业管理服务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监督机制,对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

2. 监督机构应及时处理用户投诉,并跟踪整改情况,以确保问题能得到有效解决。

六、费用管理1. 费用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保障用户的权益。

2. 费用结算应明确详细,避免不合理的收费和费用浪费。

七、创新与发展1. 物业管理服务应积极推动创新和发展,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手段,提高服务的智能化和效率化水平。

2. 物业管理服务应与工业园区的整体发展相结合,为工业园区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八、工业园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的实施不仅将提升工业园区的管理水平,也将为企业和居民提供更加高效和便捷的服务。

通过建立规范,我们将共同推动工业园区的繁荣和可持续发展。

工业园区物业服务方案

工业园区物业服务方案目录总则: (1)一、物业管理架构 (2)1、管理中心 (2)2、保安部 (2)3、工程管理部 (3)4、环境部 (3)5、人员框架 (4)二、管理系统 (5)1、安全保卫 (5)2、设备设施维护系统 (5)3、消防管理 (7)4、环境保结系统 (8)5、绿化维护系统 (8)三、团队建设 (9)1、企业文化建设 (9)2、制度及流程建设 (9)四、拓展业务(延伸服务) (9)1. 外派维修服务 (9)2. 外派保洁服务 (9)3. 园区食堂 (10)4. 物流服务 (10)5. 迎宾及招待服务 (10)6. 车辆租聘服务 (10)7. 企业联谊服务 (10)8. 企业展销服务 (10)9. 企业员工培训 (10)10. 中介服务 (11)结束语 (11)总则:该项目正在进行紧张建设,前期物业在保障基础服务品质不降低的根本上,以配合销售、提高知名度、打造品牌为主要目标,运用持续发展的战略,确保物业的保值与升值。

后期应在稳固成本的基础上拓展业务,增加营收。

工业园区物业不同于一般物业,它的业主是法人,而不是自然人。

自然人寻求的是一个舒适的生活空间,而法人代表着企业,寻求的是一个适应其生产经营和办公的公共空间。

物业管理工作要顺应这些特殊要求,方能使工业物业管理有的放矢。

企业作为生产经营单位,除了内部管理和接受国家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的管理外,还需要生产、后勤服务、社会公共事务等多方面的协调。

因此,工业园区物业管理存在着基础服务、延伸服务和园区企业文化建设服务三大需求。

基础服务除住宅物业服务内容外,还包括直接保障正常生产的供电、给排水、电梯、消防、通讯、信息网络等设施、设备的维护。

企业消防安全检查和室内电检,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秩序对来访人员的严格管理、为企业产品、货物的安全出入对各类车辆的管理;生产废弃物的清运、书刊信报和快递的收发等等。

延伸服务包括根据生产需求对厂房、办公用房的装修改造,车辆的落户年审,会计服务、迎宾及招待服务、车辆租聘、员工就餐,以及与市政、卫生、交通、治安、供水、供电等行政部门相关事务的协调。

山西省物业服务标准

山西省物业服务标准山西省物业服务标准(五级)一、一般性规定1.物业服务企业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2.客户服务场所工作时间每日不少于12小时,其他时间应设置值班人员,设置24小时服务电话。

3.涉及影响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生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张贴栏或各单元门内张贴通知,或通过小区广播、有线电视、局域网等渠道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4.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做到水电15分钟内到场,其他报修30分钟内到场;做好报修、维修记录。

5.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

6.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物业管理师或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资格,且有5年以上物业服务企业同等岗位工作经验。

7.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的,每年至少公布2次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第一季度公布上年度下半年的、第三季度公布本年度上半年的收支情况。

8.可提供3种以上便民服务,如代购飞机票、火车票、代收信件、配置服务手推车等。

9.每年开展1次以上的社区文化活动,节假日有专题活动布置。

10.每年公开征询2次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意见,问卷率应达到85%以上,满意率应达到95%以上;并对物业服务意见制定整改计划,公示整改情况。

11.每年第四季度应制定下一年度共用部位及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计划。

二、共用部位维修养护(1)共用部位维修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在保修期内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报建设单位,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进行维修,在保修范围以外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2.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

3.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幢、单元、户门标号标志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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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工业园区物业服务标准
一、园区设施维护
1.1 定期对园区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1.2 对设施进行预防性维护,延长设施使用寿命。

1.3 及时修复设施故障,保证园区正常运转。

二、环境卫生管理
2.1 定期清理园区垃圾,保持园区环境整洁。

2.2 定期清理公共区域,保持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

2.3 对园区环境进行消毒杀菌,预防疾病传播。

三、安保与消防管理
3.1 设立安保人员,对园区进行24小时巡逻。

3.2 对园区进行监控,保障园区安全。

3.3 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四、公共设施与设备维护
4.1 对公共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4.2 及时修复设备故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4.3 对设备进行预防性维护,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五、绿化与景观管理
5.1 对园区进行绿化管理,保持园区的绿化美观。

5.2 对园区景观进行维护和管理,保持园区的景观美观。

5.3 定期修剪植物,保持绿化和景观的美观。

六、客户服务与沟通
6.1 对客户进行定期回访,了解客户需求和意见。

6.2 及时处理客户投诉,提高客户满意度。

6.3 定期与客户进行沟通,加强与客户的联系。

七、应急预案与处理
7.1 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处理。

7.2 在应急预案中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操作流程。

7.3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八、培训与学习
8.1 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

8.2 鼓励员工自主学习和创新,提高员工的能力和水平。

8.3 定期组织内部培训和交流活动,促进员工之间的经验分享和学习。

九、合规管理与环保要求
9.1 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确保物业服务的合法合规。

9.2 按照环保要求进行管理和运行,降低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9.3 鼓励采用环保技术和方法,提高物业服务的环保水平。

十、持续改进与评估
10.1 对物业服务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10.2 鼓励客户对物业服务进行评价和建议,不断优化服务质量和水平。

10.3 建立持续改进机制,不断优化物业服务流程和管理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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