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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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2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2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2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1.11.25•【字号】浙卫办科教[2011]5号•【施行日期】2011.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2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卫办科教[2011]5号)各市、县(市、区)卫生局,厅直属医疗卫生单位,高等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根据《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启动2012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参见《2012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实行网络申报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项目申报人登陆浙江卫生信息网()“科教类网上申请”栏目或登录浙江卫生科教网()按要求进行填报,纸质材料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上报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

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可直接报送。

三、申报期限各类计划网上申报与审核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6日。

纸质申报资料请于2月9日前寄(送)到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地址:杭州市庆春路216号,浙江省卫生厅大楼四楼409室,邮编:310006)。

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费用因评审需要,每项申请项目请交纳评审费200元。

请各申报单位财务统一将评审费汇款至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帐户: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帐号:643819408211,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武林支行)五、其他事项1.申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资料不完整或网上与纸质申报材料内容不一致的视同无效申报处理。

2.各类计划申报表格请在浙江卫生信息网(网上办事大厅/表格下载/col/col3201)或浙江卫生科教网中自行下载。

3.备案学科编号可在浙江卫生科教网首页或学科管理登陆界面查询。

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

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

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
验收申请书
计划编号:
项目名称:
计划类别:
起止年月: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验收形式:
申请验收时间:
申请验收地点:
联系人及电话:
浙江省卫生厅
二OO七年制
七、管理部门审核情况:(在对应栏中打√)
是指50%以上的经费未到位.经费使用对照合同预算要求,“基本符合"是指实际使用与单项预算误差在20%以内,“不符合”是指实际使用与单项预算误差超过20%,“有违规现象”是指经费支出不符合科技经费使用范围。

承诺书
本单位(或个人)承诺:
1、本申请书中所填写的各栏目内容真实、准确。

2、提供验收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真实、可靠,技术(或理论)成果事实存在。

3、提供验收的实物(样品)与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一致,并事实存在。

4、本项目的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明晰完整,未剽窃他人成果、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

若发生与上述承诺相违背的事实,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完成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建议验收组成员名单。

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

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

浙江省医药卫⽣科技计划项⽬浙江省医药卫⽣科技计划项⽬
申请书
(合同书)
计划类别:省医药卫⽣⼀般研究计划
课题名称:
申请者:
申请单位:
联系电话:
申请⽇期:
浙江省卫⽣厅
⼆O⼀O年制
⼀、简表
⼆、⽴题依据
三、研究内容
四、研究⽅法和技术路线
五、预期结果
六、基础条件
七、考核指标
⼋、经费概算
九、申请者承诺:
⼗、所在单位审核意见与承诺:
⼗⼆、上级主管单位意见
⼗三、省卫⽣厅审批意见
⼗四、任务签订各⽅意见
课题承担单位(⼄⽅)
课题负责⼈(签字)(公章)
财务负责⼈(盖章)
年⽉⽇
帐户名:
帐号:
开户银⾏:
⼄⽅上级主管单位(丙⽅)(公章)负责⼈(签字)年⽉⽇课题批准单位(甲⽅):省卫⽣厅(公章)
负责⼈(签字)年⽉⽇
定义、符号、缩。

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

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

---------------------------------------------------------------最新资料推荐------------------------------------------------------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书计划编号:项目名称:计划类别:起止年月:申请单位:(盖章)申请验收形式:申请验收时间:申请验收地点:联系人及电话:浙江省卫生厅二〇一一年制提交验收申请时,附件应包括以下相关材料:一)项目验收申请表;二)下达的计划文件和项目合同书或调整合同的批复意见书(适时用);三)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四)技术报告和自评估意见;五)涉及技术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材料(适时用);六)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证明(适时用);七)项目经费使用财务决算报告( B 类项目也要提供) ; 八)项目实施各年度总结材料;九)进一步推广应用或转化的内容和建议等。

一、项目简介:二、项目合同规定的主要内容、技术经济指标及完成情况:1 / 5三、关键技术和创新点、论文发表、获得证书以及获自主知识产权情况、人才培养及成果推广应用等情况:1)关键技术与创新点:2)发表的论文:主要论文、著作目录论文、著作名称出版年月出版社或期刊名称项目负责人排名级别(SCI, 其他国外,中华级,其他国家级,省级) 3)申请或授权的专利专利名称专利类别(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申请号或授权号是否已授权 4)获奖情况获奖项目名称授奖单位项目负责人排名级别(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县局级)5)人才培养情况培养研究生人数培养博士生人数 6)成果推广应用情况推广的技术名称应用范围(国内、全省、市、县、乡、村)应用例数应用效果自评(好、较好、中、差) 7)其他四、项目组织管理及经费配套、使用情况:五、提供验收的技术资料目录:(按浙卫发[2007] 141 号《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提供验收资料)六、技术资料归档情况:(承担单位技术档案管理部门填写盖章)七、管理部门审核情况:(在对应栏中打)申请内容承担单位职能部门承担单位主管部门一. 验收资料准备情况符合验收要求---------------------------------------------------------------最新资料推荐------------------------------------------------------不符合验收要求(注明补充材料) 二. 研究内容和指标完成情况完成(80%以上) 基本完成(60-80%) 未完成(60%以下) 三. 经费收支情况省卫生厅拨款经费到位基本到位未到位单位配套经费到位基本到位未到位主管部门约定配套经费到位基本到位未到位自筹经费到位基本到位未到位经费使用对照合同预算要求基本符合不符合有违规现象注:按合同规定应到位的经费,到位是指 90%以上经费到位,基本到位是指 50-90%的经费到位,未到位是指 50%以上的经费未到位。

浙江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浙江大学医学院

浙江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浙江大学医学院

附件3
浙江省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
申报表
申报类别:领军人才
*名:***
单位: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专业:普外科
推荐部门:浙江大学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印制
2017年4月
填表说明
一、此表填写者为申报浙江省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人员。

申报类别分三类,分别为领军人才、创新人才、医坛新秀。

二、标志性业绩的表述要求概括、精炼,为最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学术地位等的标志性成果,限100字以内。

三、代表性学术任职、学术荣誉、成果奖励、科研立项、发表论文等请选择最重要的项目填写。

四、成果奖励、科研立项、发表论文、出版著作与教材、授权专利等统计时间均为2012年至2016年。

五、成果奖励、科研立项等栏目可填到厅局级,均须注明排名,选择最具代表性的不超过10项。

发表论文,只填写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的,最能代表本人水平的不超过10篇;著作与教材、专利(新药证书)等最多各填写5篇,均须注明排名。

以上各项均需附证明材料。

六、证明材料要求精练、充分,避免过多过滥。

申报人员对申报内容和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在单位需对原件进行审核盖章。

一、基本信息
(照片)
二、学术任职
三、学术荣誉
四、业务工作情况
五、科研业绩(一)成果奖励
(二)科研立项
(三)发表论文
(四)出版著作与教材
(五)授权专利(新药证书)
六、培养目标与预期成果(一)定量目标:
(二)定性目标:
七、经费预算
八、可行性报告。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财政厅文件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浙财社〔2017〕63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卫生计生委(局):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基层运行新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3〕14号)精神,在总结海盐、义乌、嵊州、江山等四个县(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现就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存量调整与增量引导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推进购买服务,建立专项补助与付费购买相结合、资金补偿与服务绩效相挂钩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新机制,有效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推动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从2018年起全省全面启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工作,到2019年底所有市、县(市、区)全部建立符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的新型补偿机制。

二、主要内容(一)明确补偿渠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补偿机制改革后,建设发展等非经常性支出主要由财政专项安排,日常运行等经常性支出主要通过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由政府或医保(个人)按标准付费购买。

(二)完善补偿方式1.落实财政专项补助。

在合理界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能和任务的基础上,对符合政府规定的建设发展等项目支出,由同级政府纳入财政预算,通过专项补助方式足额安排。

财政专项补助主要包括:按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含修缮)、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人员培养培训经费、基本人员经费(含基本工资和以基本工资为基数计算的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部分)等。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地方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地方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卫生计生委(局),省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高等医学院校:根据国家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有关意见和《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2017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类别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共分四类:(一)省部共建项目,含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二)科技平台项目,含临床研究项目和青年人才项目;(三)科研基金项目;(四)技术成果项目,含新技术及适宜技术研发培育项目、推广项目。

二、时间安排2016年8月5日启动申报,2016年9月10日截止。

三、申报程序(一)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实行网络申报,申请人通过浙江医药卫生科技教育网(http://www.zjmed.org.cn/)申请项目,不需要提交纸质申请书。

(二)项目申请人在线逐项填报,并上传可行性报告,项目申请单位和主管部门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和确认上报。

(三)省部共建重大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先提交3000字左右的预申报书(一式10份),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

根据专家评审结果,遴选出2-3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确定进入答辩评审。

(四)请各市、省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填报项目汇总表(Excel形式,包括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申报计划类别等),经审核盖章后报送我委,电子版发送至zjswstkjc@163.com。

四、名额分配(一)省部共建项目:采取限额申报方式。

1、重大项目:省市三甲医院每个单位限1项;2、重点项目:杭州、宁波、温州各3项,其他市各2项;省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和高等医学院校各4项。

(二)科技平台项目:采取平台限额申报方式。

每个平台申报项目合计不超过2项。

(三)其他类别项目,在符合申报条件资质的基础上,面向全省择优申报。

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1一、政策背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医药产业一直保持着较快的发展速度,全国近十年医药总产值年平均增长率超过20%,是gdp增长率的2倍左右。

据国家国家发改委发布信息,20xx年1-7月份,全国医药产业总产值同比增长29.6%。

《医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信息,预计在20xx-20xx年,我国医药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20%。

由医药工业辐射出来的医药销售贸易依然稳步增长。

在投资医药工业之外,投资医药销售贸易亦为很好的选择。

正所谓:黄金有价,药无价。

“金汤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在此背景下,股东们为了追求共同利益为主要目的,而成立的一家主要从事药品批发的企业。

二、公司简介金汤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主要从事药品批发的企业,初期以金汤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为后盾,办公、经营场所主要在贵阳市金阳新区金麦花园10组团1单元1号楼4-1。

公司成立2年内,销售网络将遍布贵州省7个地区,年销售利润预计万。

三、国内医药流通的现状在写相关计划之前,先简单介绍国内目前主要的药品批发渠道及操作模式。

目前国内医药流通的渠道主要有三种方式:(一)生产厂家——药批企业——二级药批企业——零售商(药房、医院)——消费者(二)生产厂家——药批企业——零售商(药房、医院)——消费者(三)生产厂家——零售连锁——连锁店——消费者总的来说,国内药品批发企业存在以下一些弊端以及如何规避它(一)物流管理手段落后,信息系统不完善;使用传统的方法和设备,成本高(在此与一些物流公司合作,减少运输成本)(二)缺乏效率,服务差,客户响应时间长药品批发商经营的品种有限,不能提供全面的产品服务(进入公司员工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这样才能更好的与相关医院、诊所等建立长效的供求合作关系)(三)主要服务对象为医院,经营结算方式落后,大量采用赊销方式,存在大量呆帐、死帐(对此的公司的其他销售渠道有诊所,药店等等,而对于赊账的情形,公司将有一套比较完整而有效的措施,后文将会细说)(四)被动经营,缺乏对零售终端的指导,无法与零售客户形成利益共同体(五)数量多,规模小;能够形成规模,很少企业具备跨地区经营的能力(这个是公司成立初期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我们承认开始规模小,但是我们公司将立志做好、做大、做强为目标,一步步耕耘,相信会做到全省乃至全国有名的药品批发公司,正所谓:梅花香自苦寒来)四、寻找产品好的产品和厂家有着好的口碑和市场,批发这些药品,将会有着好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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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
技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浙卫办科教发函[2016]5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08.05
【实施日期】2016.08.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卫办科教发函[2016]5号)
各市卫生计生委(局),省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高等医学院校:
根据国家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有关意见和《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2017年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共分四类:
(一)省部共建项目,含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
(二)科技平台项目,含临床研究项目和青年人才项目;
(三)科研基金项目;
(四)技术成果项目,含新技术及适宜技术研发培育项目、推广项目。

二、时间安排
2016年8月5日启动申报,2016年9月10日截止。

三、申报程序
(一)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实行网络申报,申请人通过浙江医药卫生科技教育网(http:///)申请项目,不需要提交纸质申请书。

(二)项目申请人在线逐项填报,并上传可行性报告,项目申请单位和主管部门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和确认上报。

(三)省部共建重大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先提交3000字左右的预申报书(一式10份),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

根据专家评审结果,遴选出2-3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确定进入答辩评审。

(四)请各市、省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填报项目汇总表(Excel形式,包括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申报计划类别等),经审核盖章后报送我委,电子版发送至zjswstkjc@。

四、名额分配
(一)省部共建项目:采取限额申报方式。

1、重大项目:省市三甲医院每个单位限1项;2、重点项目:杭州、宁波、温州各3项,其他市各2项;省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和高等医学院校各4项。

(二)科技平台项目:采取平台限额申报方式。

每个平台申报项目合计不超过2项。

(三)其他类别项目,在符合申报条件资质的基础上,面向全省择优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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