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氏叔侄案例分析
“浙江张氏叔侄案”的程序性问题分析开题报告

“浙江张氏叔侄案”的程序性问题分析开题报告一、选题背景与意义“浙江张氏叔侄案”是2003年中国一起引起广泛关注的刑事案件,该案涉及到十几名被害人,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影响。
该案在审判过程中存在着程序性问题,导致了部分被害人和社会公众的质疑,进而引发了对我国刑事诉讼程序的探讨。
程序性问题是现代法律制度下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既关乎对被告人的权利保护,也关乎对判决结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的保障。
探讨“浙江张氏叔侄案”的程序性问题,不仅有助于更好地理解现代刑事诉讼程序的特点和制度,而且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刑事诉讼程序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二、研究目的与方法本文旨在通过研究“浙江张氏叔侄案”的程序性问题,探讨我国刑事诉讼程序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方向。
具体研究目标包括:1.分析“浙江张氏叔侄案”中涉及到的程序性问题,包括证据收集、审查起诉、调查取证、辩护和上诉等方面。
2.探讨我国现行刑事诉讼程序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的方向和方法。
3.借鉴海外法律体系的先进经验,对我国刑事诉讼程序的完善提出建议。
在研究方法上,本文将采用案例分析的方法,结合相关法律文献和专家学者的观点,全面分析“浙江张氏叔侄案”的程序性问题,并引入国外的经验,提出相关建议。
同时,本文还将通过对相关案例的整理、总结和分析,对我国现行刑事诉讼程序的进行梳理,从程序正义的角度出发,探讨刑事诉讼程序的改革和完善之路。
三、预期成果本文预期通过对“浙江张氏叔侄案”的程序性问题的分析,提出相应的法律制度改进建议,如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完善证据排除制度、完善辩护人的权利保障等。
同时,针对我国现行刑事诉讼程序的问题,提出具体改革方案,如调整调查取证程序、简化定罪证据的要求、完善上诉程序等。
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为我国刑事诉讼程序的完善提供实践经验和理论指导。
张氏叔侄冤案案例分析

张氏叔侄冤案案例分析
张氏叔侄冤案是指清代乾隆年间发生在江苏省常州府的一起冤案。
案中的受害者是张氏叔侄二人,他们因为被人陷害而遭受冤屈,最终导致了一场悲剧的结局。
这起案件在当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也成为了清代社会中的一段历史佳话。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案件的起因。
据史料记载,张氏叔侄二人原本是常州府的一户普通百姓,过着平凡的生活。
然而,因为一场意外事件,他们卷入了一场与当地官员和地主的纠纷之中。
这场纠纷的起因可以追溯到一块土地的所有权问题,而这块土地的所有权纠纷最终演变成了一场严重的冤案。
接着,我们来分析一下案件的经过。
在这场土地所有权纠纷中,张氏叔侄二人被诬陷谋害了当地的地主之子。
虽然他们对此坚决辩解,但是在当时的审判中,由于官员的偏袒和地主的利益驱使,他们最终被判定有罪。
这个冤案的审判过程充满了不公正和丑陋的一面,而张氏叔侄二人也因此而遭受了极大的痛苦和折磨。
最后,我们来看一下案件的结局。
由于当时的社会制度和司法体系的不完善,张氏叔侄二人最终无法逃脱冤屈的命运,他们被迫接受了不公正的审判,并最终遭受了酷刑和处死的命运。
这起冤案的结局是悲惨的,也揭示了当时社会中的一些丑恶现象和制度弊端。
综上所述,张氏叔侄冤案是清代社会中的一段悲剧,它反映了当时社会中的一些不公正现象和制度弊端。
这起案件的发生,不仅给受害者带来了巨大的伤害,也给社会带来了深刻的反思。
我们应当从这起冤案中汲取教训,努力构建一个公正、公平的社会环境,让每个人都能够得到公正的对待和保护。
只有这样,才能够避免类似的冤案再次发生,也能够使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检察官忆“浙江张氏叔侄冤案”翻案细节

检察官忆“浙江张氏叔侄冤案”翻案细节作者:来源:《新传奇》2019年第24期见到张高平的第一面就给张飚留下了与众不同的印象:其他的服刑人员都会喊报告,但张高平说,我不喊报告,我不是罪犯,我是被冤枉的。
张飚调阅了相关档案材料,发现张高平案细节存在疑点、判决难以成立,很可能是一起錯案……张高平、张辉是“张氏叔侄案”中的叔侄俩。
他们被指控于2003年在杭州奸杀一名未成年的女孩,10年后的2013年,经过浙江省高院再审,改判无罪。
案件平反的背后,有一位“关键人物”——检察官张飚。
“你不要放弃,我也不会放弃”张飚是新疆石河子检察院派驻当地监狱的驻监所检察官。
“张氏叔侄案”中的叔叔张高平被判死缓,在新疆石河子监狱服刑。
在狱中,张飚和这起案件产生了交集。
2007年,见到张高平的第一面就给张飚留下了与众不同的印象:其他的服刑人员都会喊报告检察官,我是某某,因为什么事情被判刑多少年。
但张高平说,我不喊报告,我不是罪犯,我是被冤枉的,说完便当场痛哭流涕。
张飚调阅了相关档案材料,发现张高平案关键证据有重大缺陷,案情细节存在疑点、判决难以成立,很可能是一起错案……一次又一次向有关单位发函查找关键证人,一次又一次申请调取关键证据,年复一年,张飚先后5次将张高平的申诉材料、询问笔录和案件调查情况转交到浙江省司法机关。
他对张高平说:“你不要放弃,我也不会放弃。
”直到2010年,他给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写了一封。
在信中,张飚详细汇报了张高平叔侄强奸杀人案的案情和石河子市检察院对此案的看法。
这封信引起了高度重视,司法机关启动了再审程序。
2013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该案原审判决,宣告张高平、张辉无罪。
那天,张高平给张飚打来电话,两个人在电话里都哭了。
张高平说一定要再到石河子去当面感谢他。
但张飚回答,你来一趟要花不少钱,不要来了,不必来……为张高平奔波5年的张飚此时已经退休,最高检“破格”授予了他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他在2018年被党中央、国务院评为“改革先锋”。
张氏叔侄案例分析

张氏叔侄案例分析【篇一:张氏叔侄案例分析】近日报载,安徽歙县张高平、张辉叔侄俩,在坐了十年冤狱后,被浙江省高院宣布撤销原审判决,宣布无罪。
此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这起冤案,对当事人造成极大的伤害,张高平再婚妻子因此打下腹中胎儿,与张离婚;其母亲哭瞎眼睛,不能寿终正寝;女儿中断学业;住宅败落;当事人身心收到的摧残可以想见。
问题是,原本没有任何事实和确凿证据的案件,是怎么确定并通过法定程序,最终被坐实成“铁案”的?侦查机关难辞其咎,采用了非法手段进行取证。
警方在关押二人的西湖刑警大队所在地:“不让我坐,站着睡着了,就用烟头烫”。
在市看守所里,牢头”袁连芳早在同一号房等他,同监舍犯人“收拾”张辉后,袁威逼诱引张辉写了下认罪书。
在省看守所,张高平也遇到了牢头狱霸的逼供和诱供,并按牢头的指示抄写了杀人过程。
被害人指甲里残存的dna,分明与被告叔侄无关,但这并不影响警方判断和完成证据的搜集。
本案唯一的证人就是牢头狱霸袁连芳。
据袁向检察官供述承认自己作为狱侦配合警方,他说:“张辉进来的时候已经交代了,我的任务是鉴别张辉说的是否符合。
”这证明了袁的出现是由于侦查人员的指使布置和主动窜通。
神奇的是,这么一个牢头狱霸,居然还千里迢迢跨省协助办成了另一起冤案。
他的作证、出差,这个中程序是怎么启动的?罪犯居然成了侦探助理甚至牧师。
再审中,张辉的辩护律师朱明勇在最后的陈述中痛陈:公安机关抓了无辜者,放走了真凶,导致真凶又杀害一名无辜者,难逃其咎。
是的,如果当初杭州公安系统办案人员不是张冠李戴,而是及时抓住真凶,那么第二名无辜者就完全可以避免遇害。
据参与庭审的人员回忆,出庭检察官最后说,“正义虽然迟到了,但是不会缺席”,“正义就在眼前,历史不会重演”。
本案中冤案制造者动机、行为、后果三犯罪要素齐全,如不追究其渎职罪,以儆效尤,谁能保证这类冤案“历史不会重演”?【篇二:张氏叔侄案例分析】2003年5月28日,侄子承认杀人。
张氏叔侄十年冤案观后感

张氏叔侄十年冤案观后感
看完张氏叔侄这起十年冤案,我心里就像堵了一块大石头,又气愤又难受。
你说这叔侄俩,本来好端端地过日子,就因为被冤枉,十年的光阴啊,就这么被白白地糟蹋在监狱里了。
这十年里,他们失去的可不仅仅是自由,那是整个人生的一大截啊。
在监狱里,每天得忍受着不知道自己啥时候能清白的那种煎熬,就像在黑暗里一直摸不到头的感觉。
这冤案是怎么来的呢?那些所谓的证据,现在看来漏洞百出。
可当时呢,就这么轻易地给人定了罪。
我就想啊,那些办案的人怎么就不多一点谨慎呢?是为了早点结案邀功,还是真的没仔细查呢?这当中的猫腻咱不知道,但肯定是有问题的。
他们就这么轻易地把张氏叔侄的命运给改写了,就像捏泥巴一样随意。
好在最后冤案被翻过来了。
可是这迟来的正义,虽然对张氏叔侄来说也是一种安慰,但这十年的苦又该怎么算呢?那些失去的岁月、家庭的破碎、在狱中受的苦,难道就这么一笔勾销了吗?这就好比一个人把你的房子拆了,然后过了十年又给你重新盖起来,可这中间你受的那些没房子住的苦又怎么办呢?
从这个冤案里,我也看到了司法公正的重要性。
一个小小的失误或者不公正,就可能毁掉几个人的一辈子。
咱们的司法啊,就应该像一个精密的仪器,每一个环节都得严丝合缝,不能有一点马虎。
不能冤枉一个好人,也不能放过一个坏人。
希望以后这样的冤案能少一点,再少一点,别再让好人受这种无妄之灾了。
这张氏叔侄的遭遇就像一个警钟,得时刻敲打着那些在司法岗位上的人,让他们知道自己的责任有多重。
法律真实残酷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张氏叔侄案”是中国司法史上一起具有重大影响的冤假错案。
案件发生在2002年,涉及河南省新密市的一起故意杀人案。
被害人李桂英被杀害,凶手张平学说出了自己的罪行,但其叔侄张辉和张振江被认定为凶手。
经过一审、二审,张辉和张振江均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然而,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真相逐渐浮出水面,张辉和张振江被证明是无辜的。
二、案件过程1. 侦查阶段2002年2月,河南省新密市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害人李桂英被杀害。
警方在调查过程中,将张平学说成凶手。
然而,张平学说出的作案过程与现场情况不符,且其供述存在诸多矛盾。
2. 审判阶段一审法院认为,张平学说出的作案过程与现场情况基本相符,且有作案动机,故认定张辉和张振江为凶手。
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3. 再审阶段2009年,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氏叔侄案”进行再审。
在再审过程中,警方调取了大量证据,证明张辉和张振江均未参与作案。
同时,原审被告人张平学说出了作案过程,并指认了自己的罪行。
再审法院认为,原审被告人张辉和张振江被认定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故改判无罪。
三、法律真实与残酷1. 法律真实“张氏叔侄案”中,法律真实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案件事实经过调查,最终查明了真相。
(2)原审被告人张辉和张振江被证明是无辜的,他们所受的冤屈得到了昭雪。
(3)再审法院依法改判,维护了司法公正。
2. 法律残酷“张氏叔侄案”中,法律残酷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原审被告人张辉和张振江在冤屈中度过多年,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
(2)原审被告人张辉和张振江的家庭因案件受到严重影响,家庭关系破裂。
(3)原审被告人张辉和张振江在再审改判后,仍然需要面对社会舆论的压力,重新适应正常生活。
四、案例分析1. 侦查过程中的失误“张氏叔侄案”中,侦查过程中的失误是导致冤假错案的重要原因。
警方在调查过程中,未能严格遵循证据规则,仅凭张平学说出的作案过程,就认定张辉和张振江为凶手。
张氏叔侄十年冤案观后感
张氏叔侄十年冤案观后感
看完张氏叔侄这起十年冤案,真的是心里五味杂陈,满脑子就一个想法:这也太离谱了,简直比电视剧还魔幻。
你说这叔侄俩,本来好端端地开着车,就因为拉了个女乘客,莫名其妙就被卷进了这么大的冤屈里。
这就好比你在路上走着,突然有人说你抢银行了,还不由分说地就把你给关起来,这上哪儿说理去啊?这司法就像是一辆高速行驶的列车,一旦开错了方向,那可就带着这俩人的人生一路狂飙进了黑暗的深渊。
这十年啊,人生能有几个十年?叔侄俩在监狱里遭的罪肯定是难以想象。
大好的光阴就这么没了,家庭散了,名声毁了,就像好好的一幅画,被人泼了墨,而且这墨还不是不小心洒上去的,是被人故意泼的。
这冤案就像是一个巨大的怪兽,吞噬了他们的自由、希望和尊严。
那些造成冤案的原因也是让人很气愤。
证据被歪曲、被误读,口供居然是通过刑讯逼供得来的。
这不是拿着别人的命运在开玩笑吗?司法人员怎么能这么草率地对待别人的人生呢?他们可不是在玩过家家,这可是实实在在的人命关天的大事啊。
这就好比厨师做菜,你不按照正确的菜谱来,乱加调料,结果把一道好菜给做成了黑暗料理,还硬要顾客吃下去,这怎么行呢?
不过好在后来真相大白了,可这时候的真相就像迟到的班车,虽然来了,但张氏叔侄这一路的辛苦和损失已经无法弥补了。
这就告诉我们,司法的公正就像空气一样重要,一刻都不能放松。
每一个证据都要像考古学家对待文物一样小心谨慎地对待,每一个嫌疑人的权利都要被尊重。
不能因为要破案就走捷径,冤枉好人,那最后破的不是案,而是别人的人生啊。
希望以后这样的冤案再也不要发生了,毕竟谁也不想在这样的噩梦中醒来。
从浙江叔侄冤案反思侦查中的问题——兼谈侦查人员的法律素质
其是对新修改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等刑事法学应当
深人 学 习和熟 悉 掌握 。 现 代 法 治 理 念 ,既 要 打 击 犯 罪 ,也 要 保 障 人 权 ,在 打击犯 罪 的 同时 ,要 求追诉 手段 的正 当性 和
合法性 ,不能为 了达到客观真实的 目的而不择手
段 。倘若 执法者 自己不 能真 正知 法 ,又谈何 严格 执
己有罪 。”
规范 、不合法的情形。再审法庭已依法适用非法证 据排除规则 , 对上述证据等予 以排除 ,不能作为定
二 、 问题 思 考
的侦查人员, 为适应打击犯罪、 与犯罪行为作斗争 _
的需要 ,理应 具 有高超 的侦查技 巧 和侦破 能力 ,具 有 过硬 的身体 素 质 ,除此之 外 ,在依 法治 国 、建设 法 治 国家 的现代 社会 ,为更 好地 尊重 和保 护人 权 , 侦查 人 员作 为执 法者应 当具 备 良好 的法律 素质 ,尤
案 中出现 前后 互相 矛盾 的证 据 以及 证 据之 间不 能互
达到了2 6 份之多 ,该案的结果最终却被客观事实证
明是— — “ 认认 真 真地 办 了一起 错案 ” 。正 因为 如
此, 从这个案例所折射 出来的相关问题更值得相关
部 门从 深 层次 的根 源 问题上 进行 深刻 反思 。
指出: “ 本案 不能 排 除公安 机关 存在 以非 法方 法 收 集 证 据 的情形 ,张 辉 、张高 平 的有罪 供述 、指 认现
刑事诉 讼 法第 5 O 条 规定 , “ 审 判人 员 、检察 人 员 、侦查 人员必 须依 照法 定程 序 ,收集 能够 证实犯
场笔 录等证 据 ,依法应予排除 ,不能作 为定案依
一
相 印证 等 情况 ,也 反映 出侦查 人员 在综 合把 握 收集
沉冤录之张氏叔侄案
沉冤录之张⽒叔侄案沉冤录——张⽒叔侄案⼀、张⽒叔侄2003年5⽉18号晚上,张⾼平和侄⼦张辉驾驶皖J-11260解放牌货车去上海。
17岁的王冬经别⼈介绍搭他们的顺风车去杭州。
途⾄杭州某⽴交桥,王冬到⽬的的下车,张⽒叔侄继续前往上海。
2003年5⽉19⽇,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接到报案,在杭州市西湖区⼀⽔沟⾥发现⼀具⼥⼫,⽽这名⼥⼫正是5⽉18号搭乘他们便车的⼥⼦王冬。
公安机关认定当晚开车搭载被害⼈王冬的张辉和张⾼平所为,以涉嫌强奸罪将⼆⼈刑事拘留。
⼆、法院判决2004年4⽉21⽇,杭州市中级⼈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张辉死刑,张⾼平⽆期徒刑。
2004年10⽉19⽇,浙江省⾼院终审改判张辉死缓、张⾼平有期徒刑15年。
三、真凶浮现张⽒叔侄⼆⼈相继转调到新疆⽯河⼦监狱和库尔勒监狱服刑。
狱中的张⾼平、张辉均坚称⾃⼰⽆罪,张⾼平称,杭州另⼀起杀⼈强奸案中的凶⼿勾海峰系此案嫌疑⼈。
⽽张辉称,曾在狱中遭遇牢头狱霸袁连芳的暴⼒取证。
但是,这些判决,没有⼈证,也没有物证,有的是⼆⼈的供述。
2011年11⽉22⽇,杭州市公安局将“5·19”案被害⼈王冬指甲内提取的DNA材料与警⽅的数据库⽐对,发现了令⼈震惊的结果:该DNA分型与2005年即被执⾏死刑的罪犯勾海峰⾼度吻合。
⽽可能的真凶已于2005年被枪决,叫勾海峰。
四、再审判决2012年2⽉27⽇,浙江⾼院对该案⽴案复查。
2013年3⽉26⽇,浙江⾼院的公开宣判认为,有新的证据证明,本案不能排除系他⼈作案的可能。
最终认定宣告张辉、张⾼平⽆罪。
五、国家赔偿2013年5⽉17⽇,浙江⾼院对张辉、张⾼平再审改判⽆罪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分别⽀付张辉、张⾼平侵犯⼈⾝⾃由权赔偿⾦65.57306万元,分别⽀付精神损害抚慰⾦45万元。
以上分别⽀付张辉、张⾼平国家赔偿⾦110.57306万元,共计221.14612万元⼈民币。
六、律师评析冤案不可能完全避免,但可以最⼤限度的预防。
张氏叔侄十年冤案观后感
张氏叔侄十年冤案观后感最近看了张氏叔侄的十年冤案,心里真不是滋味。
这事儿啊,就像一块大石头压在心头,让人喘不过气来。
十年,整整十年啊!人生能有几个十年?张氏叔侄就这么在冤屈中度过了三千多个日夜。
咱先来说说这事儿的经过。
张高平、张辉叔侄俩,本本分分的普通人,靠着跑运输为生。
可谁能想到,一次平常的出车,竟让他们的命运坠入了深渊。
那是一个夜晚,他们拉着货物在路上行驶。
中途搭载了一名女子,可没过多久,这名女子就遇害了。
警方迅速展开调查,不知怎么的,张氏叔侄就成了嫌疑人。
证据看起来似乎确凿,他们百口莫辩。
当时的审讯过程,简直让人不敢细想。
据说,各种压力和手段都用上了,张氏叔侄被逼着承认了根本没犯的罪。
他们心里那个冤啊,可没人听他们喊冤。
在监狱里的日子,那叫一个难熬。
张高平无数次在夜里默默流泪,想着家里的亲人,想着自己的清白。
张辉呢,年纪轻轻的,大好的青春就这么被葬送在铁窗里。
他们盼啊盼,盼着有一天能真相大白。
这十年间,他们的家人也没闲着。
四处奔走,为他们申冤。
那是怎样的一种坚持和信念啊!家里的顶梁柱进了监狱,日子过得苦不堪言。
但亲情的力量支撑着他们,不放弃一丝希望。
张高平的妻子,一个瘦弱的女人,挑起了家庭的重担。
她一边照顾老人孩子,一边想方设法为丈夫申诉。
脸上的皱纹多了,头发也白了不少,但她的眼神始终坚定。
张辉的父母,原本硬朗的身体也被这事儿拖垮了。
他们省吃俭用,把钱都花在了找律师、跑关系上。
每次去探监,看着儿子憔悴的面容,心里就像被刀割一样。
再说那些为他们奔走的律师和热心人。
有的律师,为了这个案子,自己贴钱出力,不放过任何一个线索。
他们顶着巨大的压力,和不公的司法环境作斗争。
终于,经过漫长的等待,正义的曙光出现了。
新的证据被发现,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原来,张氏叔侄是被冤枉的!当他们走出监狱的那一刻,阳光照在脸上,却照不亮他们心中的创伤。
这十年的冤狱,给他们带来的伤害是无法弥补的。
身体上的折磨,精神上的痛苦,还有社会的歧视和误解。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张氏叔侄案例分析【篇一:张氏叔侄案例分析】近日报载,安徽歙县张高平、张辉叔侄俩,在坐了十年冤狱后,被浙江省高院宣布撤销原审判决,宣布无罪。
此案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这起冤案,对当事人造成极大的伤害,张高平再婚妻子因此打下腹中胎儿,与张离婚;其母亲哭瞎眼睛,不能寿终正寝;女儿中断学业;住宅败落;当事人身心收到的摧残可以想见。
问题是,原本没有任何事实和确凿证据的案件,是怎么确定并通过法定程序,最终被坐实成“铁案”的?侦查机关难辞其咎,采用了非法手段进行取证。
警方在关押二人的西湖刑警大队所在地:“不让我坐,站着睡着了,就用烟头烫”。
在市看守所里,牢头”袁连芳早在同一号房等他,同监舍犯人“收拾”张辉后,袁威逼诱引张辉写了下认罪书。
在省看守所,张高平也遇到了牢头狱霸的逼供和诱供,并按牢头的指示抄写了杀人过程。
被害人指甲里残存的dna,分明与被告叔侄无关,但这并不影响警方判断和完成证据的搜集。
本案唯一的证人就是牢头狱霸袁连芳。
据袁向检察官供述承认自己作为狱侦配合警方,他说:“张辉进来的时候已经交代了,我的任务是鉴别张辉说的是否符合。
”这证明了袁的出现是由于侦查人员的指使布置和主动窜通。
神奇的是,这么一个牢头狱霸,居然还千里迢迢跨省协助办成了另一起冤案。
他的作证、出差,这个中程序是怎么启动的?罪犯居然成了侦探助理甚至牧师。
再审中,张辉的辩护律师朱明勇在最后的陈述中痛陈:公安机关抓了无辜者,放走了真凶,导致真凶又杀害一名无辜者,难逃其咎。
是的,如果当初杭州公安系统办案人员不是张冠李戴,而是及时抓住真凶,那么第二名无辜者就完全可以避免遇害。
据参与庭审的人员回忆,出庭检察官最后说,“正义虽然迟到了,但是不会缺席”,“正义就在眼前,历史不会重演”。
本案中冤案制造者动机、行为、后果三犯罪要素齐全,如不追究其渎职罪,以儆效尤,谁能保证这类冤案“历史不会重演”?【篇二:张氏叔侄案例分析】2003年5月28日,侄子承认杀人。
2003年5月29日、5月30日,叔侄俩分别被送至看守所。
叔叔张高平在6月18日承认杀人。
12003年6月23日,杭州市公安局作出《法医学dna检测报告》显示,能够排除被害人王某8个指甲末端提取的dna谱带是由张高平、张辉与王某混合形成。
2.浙江张氏叔侄案 quot;裁判结果检察机关在将本案先后两次退回侦查机关作补充侦查后,于2004年2月以强胡铭,张健,冯姣,项雪平.错案是如何发生的一转型期中国式错案的程序逻辑[ mi.杭州:浙江大学出版,2013年.第188页...4..万方数据一、浙江张氏叔侄案及其存在的程序性问题奸罪对叔侄二人提起公诉。
但在移送法庭的案卷里没有出现有利证据,即dna检测报告。
2004年4月21日,张辉、张高平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分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
判决书中作如下描述:2003年5月18日晚21时,张氏叔侄二人驾驶货车去往上海途中,搭载被害人王某前往杭州。
2003年5月19日1时30分,在杭州天日山路汽车西站附近,张高平把自己的手机借给王某,王某用该手机与其姐的男友通话,后者要求王某到钱江三桥后再联系。
其后,二张共谋在货车驾驶室内对王某实施强奸。
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张高平按住王某腿脚,张辉掐住被害人颈部,最终致其死亡。
二人遂抛尸于路边水沟后继续赶路。
一审宣判后二人不服,提起上诉。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于2004年10月19日分别改判张辉、张高平叔侄二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有期徒刑十五年。
二审法院同时认为:本案中的dna鉴定结论与本案犯罪事实并无关联。
23.浙江张氏叔侄案平反过程自2005年8月起,张高平、张辉叔侄二二人开始了漫长屈辱的服刑生活。
在新疆石河子监狱十年服刑期间,张高平从未停止申诉,始终坚称自己无罪,他认为犯罪嫌疑人是另一起杀人案的凶手勾海峰,他的申诉材料能装满整整一个麻袋。
驻监检察官张飚注意到这位服刑人员的反常举止。
张飚说:张高平这个人从来不要求减刑?? ?? 他认为自己不是罪犯,只有罪犯才要求减刑?? ?? 他向来不报告。
他一直是这样一个状态。
张高平让我好奇又吃惊。
3在听取了张高平的申诉、仔细研究相关材料后,这位即将退休的检察官开始帮助张高平向浙江省高院、浙江省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多次递交申诉材料,希望能够引起重视。
与此同时,张辉在新疆库尔勒监狱里也一直坚称自己在被羁押讯问期间受到了非法待遇,张辉的父亲张高发也坚持不懈地为儿子申诉。
2韩玉胜.刑事诉讼中如何预防冤假错案[ j 1.人民检察,2013,( 14) .第41页3j 下裕.二张冤案平反录【j ].检察风云,2013,(10).第45页.万方数据黑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11月22日,在全国清网活动接近尾声时,杭州市公安局发现因另一起故意杀人案己被执行死刑六年的勾海峰的dna有七个位点与从被害人王某指甲末端分离出的dna存在吻合,后经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鉴定得出定论。
也就是说,强奸并杀害王某的很可能另有其人。
2012年2月27日,浙江高院对所有关于二张的申诉材料加以整理后,决定对该案立案复查。
2013年2月6日,浙江高院审委会经研究决定对此案进行再审。
2013年3月26日,再审法院依法判决:本案出现新的证据,不排除系他人作案,且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供述犯罪经过的审讯过程的影像资料不具备法定的完整性和连贯性、记录犯罪嫌疑人指认案发现场的镜头切换频率过高过快、未在法律指定场所羁押犯罪嫌疑人、非法使用同监犯人获取犯罪嫌疑人有罪供述等侦查取证程序违反法律规定,原一、二审用以定罪量刑的主要证据因证明力存在瑕疵不足以作为定案证据使用。
至此,案件得以纠正。
( 二) 浙江张氏叔侄案中的程序性问题1.侦查中的问题( 1) 羁押、讯问地点不合法1996年《刑事诉讼法》第92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张氏叔侄被送至看守所时已经是二人自2003年5月23日被警方逮捕后的第七天,即2003年5月29日了。
侦查机关在看守所外的非法定地点对二人进行讯问。
由此可见,上述侦查行为并不符合当时法律的相关规定。
( 2) 侦查机关刑讯逼供规范化、合法化收集证据、禁止刑讯逼供是我国司法改革的重中之重,也是保障司法公信力、保护人权、建立民主法治社会的根本需要。
但刑讯逼供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却大有屡试不爽、百发百中之势。
据二人讲,二人被杭州西湖刑警大队进行了近乎虐待式的刑讯逼供。
我站了7天7夜,让我蹲马步,不让我吃饭?? ?? 脚朝天,把我嘴巴封住,矿泉水灌进鼻子里去?? ?? 现在手臂上还有万方数据一、浙江张氏叔侄案及其存在的程序性问题他们用烟头烫的疤。
州张辉说:为了能够活下去,我才招了。
( 3) 侦查机关非法使用线人本案有一项关键证据,即同监犯人袁连芳作证张辉曾向其陈述过犯罪事实。
事实上,袁连芳是与张辉同监房的号长,每次接受提审后张辉都要向其报告提审时的具体情况,说错了就会挨打,第二天再按袁指示的正确内容回答。
指认犯罪路线前,袁给张辉画好了线路图。
指认现场时,由于图中有一些路段从未走过,张辉指认了三遍才指对。
狱侦线人现象,我们应辩证的评价。
它对侦查机关提升办案效率,压缩办案成本自有它积极的一面;但其为了获取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而非法使用暴力对冤假错案的发生、发展却起到了不应有的负面作用。
况且在本案中狱侦线人的证言属传闻证据。
陈述者未在法庭上接受交叉询问,因此其陈述中的漏洞未能被发现。
5( 4) 侦查实验带有主观色彩侦查实验,是侦查部门为了确定在现实中能否发生及怎样发生案件中的某种事实或现象,运用科学技术手段,模拟案件原有条件将其再现的一种侦查措施。
6本案中,在已经明确知道dna不属于两名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侦查机关采用补强证据手段进行模拟实验,根据犯罪路线,模拟两名犯罪嫌疑人奸杀、抛尸、丢弃被害人财物、继续赶路,并于第二天5时30分抵达上海的过程。
最后得出令人骇然的实验结论:作案时问十分钟。
而安徽籍张氏叔侄二人事实上并不可能比侦查人员熟悉杭州的道路状况。
侦查实验的目的是验证待定的空白事实与客观现象相一致,而本案中侦查人员显然带着主观上认定凶手就是张氏二:人的有罪推定思维定式来寻找这一论断的补强证据。
侦查人员在侦查过程中有意无意选择忽略电子眼的作用,没有通过调取各路口的电子眼以确定叔侄二人的行车路线。
而在2003年,杭州各条街路就已经广泛使用针孔电子探头了。
4王攀,杜勇.叔侄奸杀冤案浙江彻查女神探聂海芬【n】.河南商报,2013年4月9日.第a19版.5易延友.证据法的体系与精神以英美法为特别参照p订].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23页6程小白,翟丰.新编侦查学【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61页.万方数据黑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审查起诉中的问题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应在坚持客观、公正原则的基础上行使其审查权、举证权和监督权。
对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罪刑轻重、是否存在从轻、减轻量刑情节进行审查以及对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经分析权衡后给予相应处理也属检察机关的职责范围。
( 1) 检察机关监督不力在本案中,检察机关殆于行使法律赋于它的监督职能表现明显,即使侦查机关在工作中屡次存在违反法定程序非法取证现象,但检察机关并没有对侦查机关的侦查行为合法性进行有效的事后监督,也没有对侦查机关的违法侦查、取证行为及时纠正,反而采取了放任纵容的态度。
更荒唐的是,在移送给审判机关的证据中,还出现了一项证据是公安机关提供的未对二人施行刑讯逼供的说明。
( 2) 检察机关举证不全在浙江张氏叔侄案中,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作为最终定案的证据材料并不全面。
能够证明二人无罪的证据在一审判决书中列举的证据材料中并没有出现。
检察机关对能够证明张氏叔侄二人并非犯罪嫌疑人的dna检验报告没有提交至法庭;同时漠视两名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提出的曾遭受刑讯逼供的申辩意见。
正是这种有意无意的疏忽或者说是放纵,使得案件的进展向着错误的方向又迈了一步。
( 3) 检察机关审查不细本案在审查起诉的过程中,不能细致审查、严格把关也是检察机关应承担的责任所在。
例如:先后两次认为该案证据并不足够充分而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但仍在没有确实充分的证据的情况下,经过综合平衡后向法院提起公诉。
对案件侦查取证过程的合法性亦未做严格的把关,致使公安机关的种种违法侦查行为在审查起诉阶段得以顺利通过。
万方数据一、浙江张氏叔侄粟及其存在的程序性问题3.审判中的问题( 1) 采信证明力明显不足的涉案证据本案共有26项证明材料最终被法庭用以定罪量刑。
但只有张氏叔侄二人的口供属于直接证据,而且二人的供述在诸如实施强奸时二人分工、抛尸细节等方面存在多处不一致之处,并未引起法庭的注意。
而直指张辉作案的证人证言也是牢头袁连芳的听言且未经法庭质证程序,虽然证明力极小却仍被法庭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