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区别

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区别
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区别

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区别

这两种支付方式,是我国在2001年施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之后的两种主要财政支付方

式,主要区别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支付范围不同:

财政直接支付主要用于工资的支付(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有编制人员的工资)、工程采购支出、货物和服务采购支出。财政授权支付主要用于没有纳入直接支付的零星支出,比如行政单位采购办公用品支出等。

二、使用的零余额账户不同:

财政直接支付,需要预算单位向财政部门的国库支付中心申请用款,支付中心向代理银行签发指令,代理银行通过财政的零余额账户向收款人付款。财政的零余额账户只能用于转账不能提取现金。财政的授权支付,只要在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内,预算单位用款时自行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通过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付款给收款人,预算单位的零余

额账户不仅可以转账也可以提取现金。

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预算结余资金的核算有何区别

(2012-08-07 06: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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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财政授权支付还是财政直接支付的结余资金,年终全部转入

“财政应返还额度”账户。下年恢复额度时,财政直接支付结余资金

不需要进行会计处理,仍保留在“财政应返还额度”账户,而财政授

权支付结余资金必须转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账户。

账单注销额度

减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如果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

收入并增记财

下年初恢复额度或下年度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还额度的会计处理。

对公网银中央财政授权支付内部人员操作手册要点

附件2: 对公网银中央财政授权支付 内部人员操作手册 电子银行部 二0一一年十月

目录 1.中央财政授权支付 (3) 1.1.菜单调整 (3) 1.2.业务申请 (4) 1.3.操作员分配 (8) 1.4.支付流程设置 (9) 1.5.短信验证码开通 (11) 1.6.单笔支付 (13) 1.7.批量支付 (21) 1.8.额度查询 (28) 1.9.额度下达情况查询 (29) 1.10.额度到账通知单查询 (31) 1.11.额度注销通知单查询 (33) 1.12.授权支付情况查询 (35) 1.13.交易流水查询 (36) 1.14.对账单查询 (39) 1.15.明细对账单查询 (42) 1.16.垫付资金计息明细表查询 (43)

1.中央财政授权支付 1.1.菜单调整 1.1.1.功能介绍 新增“财政业务”一级菜单,并对现有企业网银中央财政公务卡下的授权支付查询菜单进行调整。 1.1. 2.适用对象 签约企业网银的中央财政预算单位。 1.1.3.适用范围 企业网银高级版(简体中文、繁体中文、英文)、VIP版。1.1.4.业务规则 1.在企业网银菜单中增加“财政业务”一级菜单,下设“中 央财政授权支付”、“中央财政公务卡”(将该菜单从原“公务卡”菜单移

至“财政业务”菜单下)、“业务信息维护”(将“用途维护”、“附加信息维护”、“项目编码维护”三个菜单合并为“业务信息维护”)三个二级菜单。 2.在“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二级菜单下设“制单”/“复核”/ “审批”、“查询”三级菜单,取消现有企业网银“中央财政公务卡”菜单下的“授权支付查询”业务。对于只开通公务卡的客户,能看到“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的菜单,同时可以进行“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下的“查询”操作,但操作“制单”、“复核”、“审批”等功能时提示“您目前尚未开通此业务!”。 1.2.业务申请 1.2.1.功能介绍 客户申请开通企业网银的中央财政授权支付功能。 1.2.2.适用对象 签约企业网银的中央财政预算单位。 1.2.3.适用范围 企业网银高级版(简体中文、繁体中文、英文)、VIP版。1.2.4.业务规则 1.开通中央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的客户可以使用授权支付的查询、支付等所有功能。

财政直接支付流程图

财政直接支付流程图 (一)计划申请程序 A、一级预算单位审核汇总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分月用款计划后,报财政局业务科室和财政局国库科; B、市财政局国库科根据部门预算、当月财政收入情况和非税收入缴库情况,下达业务科室对口预算单位次月财政拨款控制数; C、市财政局业务科室根据国库科下达的财政拨款控制数、预算单位非税收入缴库进度和部门预算指标余额,将次月用款额度批复到一级预算单位,并通知国库科。 D、市财政局国库科根据相关业务科室批复的预算单位用款额度,按预算单位,分预算科目汇总并加盖印鉴后,通知收付中心。 (二)支付、清算程序 1、用款时,基层预算单位提出直接支付申请,经一级预算单位审核后,报送到收付中心; 2、收付中心审核无误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凭证》; 3、财政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根据收到的《财政直接支付凭证》,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 4、财政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办理完支付手续后将《财政直接支付凭证》的相关联次退回预算单位和收付中心,通知款已付; 5、营业日终了收付中心汇总当日直接支付金额,送市财政局国库科进行审核; 6、市财政局国库科审核无误后向人民银行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通知当日直接支付清算额度; 7、人民银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通过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与财政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进行清算; 8、清算完毕后,人民银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将清算结果反馈到市财政局国库科。 (8) 清算

财政授权支付流程图 (一)计划申请程序 A、一级预算单位审核汇总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分月用款计划后,报财政局业务科室和财政局国库科; B、市财政局国库科根据部门预算、当月财政收入情况和非税收入缴库情况,下达业务科室对口预算单位次月财政拨款控制数; C、市财政局业务科室根据国库科下达的财政拨款控制数、预算单位非税收入缴库进度和部门预算指标余额,将次月用款额度批复到一级预算单位,并通知国库科。 D、市财政局国库科根据相关业务科室批复的预算单位用款额度,按预算单位,分预算科目汇总并加盖印鉴后,通知人民银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和收付中心。 E、收付中心将用款额度下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 (二)支付、清算程序 1、预算单位在授权支付用款额度内开具《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加盖印鉴后送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 2、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在审核《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各项内容和核对预算单位预留印鉴无误后,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及时办理转账或现金支付。 3、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办理完支付手续后,将《财政授权支付凭证》的相关联次退回预算单位和收付中心,通知款已付。 4、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汇总当天的授权支付金额后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进行清算; 5、清算完毕后人民银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将清算结果反馈到市财政局国库科。 (5) 清算

财政资金的三种支付方式的流程与支付范围

分别说明财政资金的三种支付方式的流程与支付范围。 (一)财政直接支付的流程和支付范围: 1、流程:(1)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填制《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上报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2)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审核确认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和《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分别送人民银行、预算外专户的开户行和代理银行。 (3)代理银行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及时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然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送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 (4)一级预算单位及基层预算单位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作为收到和付出款项的凭证。 (5)代理银行依据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的支付指令,将当日实际支付的资金,按一级预算单位、预算科目汇总,分资金性质填制划款申请凭证并附实际支付清单,分别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专户进行清算。 (6)人民银行和预算外专户开户行在《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确定的数额内,根据代理银行每日按实际发生的财政性资金支付金额填制的划款申请与代理银行进行资金清算。 2.支付范围: (1)工资支出:指纳入工资发放范围的所有工资性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 ①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物品、服务支出(按市财政局最新公布的规定执行)。 ②虽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但单件物品或单项服务超过1千元或批量总额超过1万元的支出。 (3)会议费支出:指单位在宾馆、酒店和招待所等地点召开会议发生的支出。 (4)国内及境外学习、考察支出:指经批准的人员到国内及境外学习考察、培训支出。

(5)拨款支出(含转移支付支出):指单位与单位之间的拨出款项和转移支付支出。 (6)财政部门确定的应该直接支付的其他项目。 (二)财政授权支付的流程和范围: 1.流程: (1)申请和下达用款额度 预算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编报分月用款计划,申请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财政部门批准后,分别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总行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和〈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书〉。前者用以通知中国人民银行据以办理汇总清算业务;后者通知代理银行总行逐级下达财政授权支付额度。代理银行总行要在1个工作日内将额度通知有关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预算单位。预算单位收到代理银行分支机构转来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即可办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 (2)预算单位办理支付业务 预算单位凭据〈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确定的额度,自行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指令,通知代理银行办理资金支付业务。2006年财政授权支付指令的载体,是新版银行票据和结算凭证。财政授权支付指令的内容,主要是包括预算管理类型、预算科目和支出类型信息的8位连续代码。2007年财政授权支付指令内容将有所调整。 (3)代理银行办理支付 代理银行收到预算单位提交的支付指令后,审核支付指令的金额是否在财政部下达的相应预算科目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范围内,以及支付指令信息是否齐全完整。审核无误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支付或转账、信汇、电汇等资金支付和汇划业务。 (4)预算单位账务处理 预算单位账务处理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

财政资金的三种支付方式的流程与支付范围

分别说明财政资金的三种支付方式的流程与支付范围 (一)财政直接支付的流程和支付范围: 1、流程:(1)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填制《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上报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2 )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审核确认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和《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分别送人民银行、预算外专户的开户行和代理银行。 (3 )代理银行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及时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然后开具 《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送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 (4 )一级预算单位及基层预算单位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作为收到和付出款项的凭证。 (5 )代理银行依据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的支付指令,将当日实际支付的资金,按一级预算单位、 预算科目汇总,分资金性质填制划款申请凭证并附实际支付清单,分别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专户进行清算。 (6 )人民银行和预算外专户开户行在《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确定的数额内,根 据代理银行每日按实际发生的财政性资金支付金额填制的划款申请与代理银行进行资金清算。 2.支付范围: (1 )工资支岀:指纳入工资发放范围的所有工资性支岀。 (2 )商品和服务支岀: ①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物品、服务支岀(按市财政局最新公布的规定执行)。 ②虽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但单件物品或单项服务超过1千元或批量总额超过1万元的支出。(3 )会议费支岀:指单位在宾馆、酒店和招待所等地点召开会议发生的支岀。 (4 )国内及境外学习、考察支出:指经批准的人员到国内及境外学习考察、培训支出

(5 )拨款支出(含转移支付支出):指单位与单位之间的拨出款项和转移支付支出 (6 )财政部门确定的应该直接支付的其他项目。 (二)财政授权支付的流程和范围: 1?流程: (1 )申请和下达用款额度 预算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编报分月用款计划,申请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财政部门批准后 分别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总行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和〈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书〉。前者用以通知中国人民银行据以办理汇总清算业务;后者通知代理银行总行逐 级下达财政授权支付额度。代理银行总行要在1个工作日内将额度通知有关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预算单位。预算单位收到代理银行分支机构转来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即可办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 (2 )预算单位办理支付业务 预算单位凭据〈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确定的额度,自行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指令,通知代理银行办理资金支付业务。2006年财政授权支付指令的载体,是新版银行票据和结算凭证。财政授权支付指令的内容,主要是包括预算管理类型、预算科目和支岀类型信息的8位连续代码。2007 年财政授权支付指令内容将有所调整。 (3 )代理银行办理支付 代理银行收到预算单位提交的支付指令后,审核支付指令的金额是否在财政部下达的相应预算科 目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范围内,以及支付指令信息是否齐全完整。审核无误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支付或转账、信汇、电汇等资金支付和汇划业务。 (4 )预算单位账务处理 后,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记"财政补助收入(或拨入经费)-财政授权支付’:二是通知代理 预算单位账务处理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

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操作流程

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操作流程 https://www.360docs.net/doc/c214354764.html, 2005-06-28 09:38:56 抚顺新闻网 实行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后,根据不同的支付主体及资金的使用性质,国库集中支付分为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财政直接支付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财政部门签发支付令,代理银行根据财政部门的支付指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财政直接支付的流程为:由预算单位按照年初部门预算控制数或批准的部门预算(包括调整预算),按季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向财政部门申报,并由财政部门正式批复给预算单位。预算单位需要支付资金时,由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分月用款计划,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向代理银行签发财政直接支付令,通知代理银行从财政零余额账户付款给收款人(垫付),同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或预算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行发出清算信息。每日营业终了,财政部门从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付款到代理银行财政零余额账户。财政直接支付的范围为: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货物和服务采购支出。 财政授权支付财政授权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授权,自行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在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单位的用款额度内,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财政授权支付的流程为:由预算单位按照年初部门预算控制数或批准的部门预算(包括调整预算)按季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并向财政部门申报。财政部门批复后,每月25日向代理银行下达下一月份授权支付额度,同时通知中国人民银行或预算外非税收入资金财政专户银行。代理银行负责将授权支付额度以到帐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到预算单位。预算单位在月度用款额度内,根据支出需要自行开具授权支付令并通知授权支付代理银行,由代理银行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额度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中付款垫支。每日营业终了,财政部门从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付款到代理银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财政授权支付的范围为:未纳入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货物和服务采购支出管理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 (刘静)

财政授权支付银行账户开户情况汇总申请表文档

附表: 1、财政授权支付银行账户开户情况汇总申请表 2、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印鉴卡 3-1、基层预算单位季度分月用款计划表 3-2、预算单位季度分月用款计划汇总表 3-3、预算单位季度分月用款计划汇总表(临时)3-4、基层预算单位季度分月用款计划表(临时)4-1、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 4-2、财政直接支付汇总申请书 5、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通知单 6、财政直接支付凭证 7、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 8、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 9、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 9-1、预算单位授权支付额度明细单 10、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 11、财政授权支付凭证 12-1、财政支出日报表 12-2、财政支出旬(月)报表

附表1: 财政授权支付银行账户开户情况汇总申请表 一级预算单位名称(盖机关公章): 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编码: 注:该表预算单位只填1-2栏和5-10栏内容,3-4栏内容由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经批准为预算单位开设账户后统一填写。 该表一式四联,第一联由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经审批后留存,第二联由代理支付银行留存,第三联由人民银行留存,第四联由一级主管部门连同财政部门正式批复文件一起留存。

附表2: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鉴卡(正面)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印鉴卡(反面)

附表3-1: 基层预算单位第季度月份用款计划表 单位预算编码:归口部门预算处: 附表3-2:

预算单位第季度月份用款计划汇总表 单位预算编码:归口部门预算管理机构: 注:该表一式二联,第一联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处室留存,第二联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处审核后送财政国库管理机构。 附表3-3:

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图

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二、资金流程图 预算内清算预算外清算往来资金清算

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 9 预 算 内 清 算 流程说明: 一、流程A-C为用款计划与额度批复程序。 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准下达的年初拨款控制数或预算指标,分月编制本单位用( 二 ) 资 金 支 付 程 序

款计划;用款计划经财政对口业务管理股室审核后,财政国库股批复直接支付额度并通知支付中心和预算单位。 二、流程1-9为财政直接支付程序 预算单位发生工资、工程和物品及服务采购支出或其他特定用途支出时,在其直接支付额度内,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录入直接支付申请。 支付中心对单位直接支付申请和相关原始凭证审核确认后,向代理银行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凭证》;代理银行在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相关信息和预留印鉴核对一致后,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将资金先予支付给收款人或用款单位,并将付款回单送支付中心;支付中心据以通知预算单位入账。 每日银行营业终了前,财政国库股汇总当日清算额度,通知人行国库和代理银行财政专户办理资金清算;代理银行通过银行清算系统,将垫付的预算内资金从人行国库、垫付的预算外和往来资金从财政专户划转到财政零余额账户,结平该账户余额为零。 财政授权支付流程图 6 清 算

流程说明: 一、流程A-C为用款计划与额度批复程序。 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准下达的年初拨款控制数或预算指标,分月编制本单位用款计划;用款计划经财政对口业务管理股室审核后,财政国库股批复授权支付额度并通知支付中心、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 二、流程1-6为财政授权支付程序 预算单位发生未纳入直接支付的工资支出、零星购买支出及特别紧急支出时,在其授权支付额度内,自行开具《财政授权支付凭证》交代理银行。 代理银行在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相关信息和预留印鉴核对一致后,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将资金先予支付给收款人。 每日银行营业终了前,财政国库股汇总当日清算额度,通知人行国库办理资金清算;代理银行通过银行清算系统,将垫付资金从人行国库划转到单位零余额账户,结平该账户余额为零。

财政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的区别

财政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的区别 财政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的区别是什么?财政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的区别: 1、流程上的区别”财政直接支付“直接上报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财政授权支付”需要先向财政部申请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 2、指令签发方的区别”财政直接支付“由财政部门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财政授权支付”由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授权,自行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 3、支出内容的区别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包括:工资支出、购买支出以及转移支付等。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包括:未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等。 行政单位会计在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下如何确认拨入经费? 1.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财政补助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取得财政补助的程序是:事业单位在需要支付财政资金时,应根据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向财政部门提出直接支付申请。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直接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因此,事业单位应在收到财政部门委托财政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时,按照财政实际支付的金额确认财政补助收入。即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事业单位在实际使用了财政资金的同时确认财政补助收入。 2.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财政补助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取得财政补助收入的程序是:事业单位根据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财政部门申请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经过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财政授权支付额度下达到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事业单位收到的用款额度,可以用于结算和支付。因此,事业单位在收到单位的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按照通知书上所列的用款额度确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用款额度不是实际的货币资金,在商业银行开设的单位零余额账户不是实存资金账户,是一个过渡性的待结算账户。 工程采购支出是属于财政直接支付还是授权支付?

财政预算执行系统业务总流程图

财政预算执行系统业务总流程图 一、财政预算执行系统业务总流程 1、预算指标导入财政预算执行系统后,由预算科批复至财政 局各业务科,再由各业务科下达至预算单位。 2、预算单位根据批准的部门预算和项目进度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分月用款计划是办理财政性资金支付的依据。分月用款计划报财政局业务科审核后,国库科审定并下达额度。此时,授权支付额度入账通知书即可生成打印,预算单位据此登记预算内、外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收入帐。 3、预算单位录入财政直接(授权)支付申请。授权支付经会计核算中心审核后,由预算单位自行打印《财政资金支付凭证》,加盖印鉴后送单位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直接支付送会计核算中心审核并打印《财政资金支付凭证》,通知代理银行及时将资金直接支付给收款人或用款单位。 4、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并将当日实际支付的资金,汇总生成《**银行**支付申请划款凭证》,附《申请财政性资金划款明细清单》送会计核算中心。 5、核算中心审核无误后汇总生成《**财政**汇总清算通知单》,送国库科审核签章后,送人民银行国库或财政专户代理银行,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6、代理银行收到清算回的资金和回单后进行划款清算回单登记,国库科、核算中心依据清算回单进行划款清算登记。 7、支付完成后,预算单位从预算执行网络系统打印《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作为收到和付出款项的凭证,进入会计核算环节。详见下图: 财政预算执行系统业务总流程图

二、分月用款计划流程 分月用款计划是单位预算支出活动的月度执行方案,是一个时期(如一个月)预算执行的计划。预算单位根据批准的部门预算、预算外收入完成情况和项目进度科学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分月用款计划是办理财政性资金支付的依据。 1、预算单位计划经办人在预算执行网络系统中编制分月用款计划。计划审核人审核并报财政局主管业务科室。 2、财政局主管业务科室初审后,用款计划由国库科审核并下 达用款额度。 详见下图:

财政授权支付

财政授权支付 财政授权支付是国库集中支付的另一种方式,是指预算单位按照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确定资金用途,根据财政部门授权,自行开具支付令送代理银行,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单位零余额账户或特设专户,将财政性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财政授权支付的支出范围是指除财政直接支付支出以外的全部支出。 财政授权支付令的填写 财政授权支付是国库集中支付的另一种形式。采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是借鉴国际经验,将经常性小额支付在授权范围内交由预算单位管理。这样可以在不改变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的情况下,加强管理监督,方便预算单位用款。同时,每日大量发生的小额支付由财政授权预算单位自行支付,不需要逐笔向财政部门申请,可以提高支付效率。财政授权支付可以办理提现、转账、汇兑、同城特约委托收款、资金退回、科目更正;也可以向本单位按照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以及经财政部批准的特殊款项等。 (一)运作流程 1.申请和下达用款额度 预算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编报分月用款计划,申请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财政部门批准后,分别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总行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和〈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书〉。前者用以通知中国人民银行据以办理汇总清算业务;后者通知代理银行总行逐级下达财政授权支付额度。代理银行总行要在1个工作日内将额度通知有关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预算单位。预算单位收到代理银行分支机构转来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即可办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 2.预算单位办理支付业务 预算单位凭据〈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确定的额度,自行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指令,通知代理银行办理资金支付业务。2006年财政授权支付指令的载体,是新版银行票据和结算凭证。财政授权支付指令的内容,主要是包括预算管理类型、预算科目和支出类型信息的8位连续代码。2007年财政授权支付指令内容将有所调整。 3.代理银行办理支付 代理银行收到预算单位提交的支付指令后,审核支付指令的金额是否在财政部下达的相应预算科目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范围内,以及支付指令信息是否齐全完整。审核无误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支付或转账、信汇、电汇等资金支付和汇划业务。

(完整版)财政拨款流程图.doc

拨付财政资金工作流程图 财政所预算指标专管员总预算会计预③ 算划 内拨 外②批复数资 指金 标 ②下达预算单位 财政所计划专管员集中收付中心 分月用款批示 ②①⑤ 核申审 定报核 分分 月月 出纳单位 用用 款款 计计⑥⑥划划传复 递核 凭出 证具 ④填制支出结报单凭 证 总帐会计收款单位 各预算单位记帐会计 预算单位

财政涉农补贴发放流程图 1、向财政所提供经政府批准的涉农补贴兑付方案 2、财政所根据方案提供信息采集表 涉 镇财政所 下发信息采集表,村组填写农户补 贴等基础信息 4 村组汇总信息采集表,并上报涉农 补贴管理部门审核 6、向财政所提供经审核后的信息采集表 财政所把农户信息录入“一折通”软 件,打印农户基础信息核对表,并提交 涉农补贴管理部门进行校对 8、向财政所提供经校对后的基础信息表 3 5 7 农 补 贴 管 理 部 门 财政所更新农户基础信息,修改数 9 据,建立数据库,确定补贴金额,市财政局 汇总后,向财政局上报信息 11、镇长批准,拨入资金 财政集中支付中心 10 向农商行提供信息采集表14 12 以村为单位向农户发放“告知 资金打入农商行 13 农商行负责制作“一折通”专 书”,并发放“一折通”专用存 返回“一折通”专用存折用存折,及时将涉农补贴金额折。 按项目类型打入专用存折

财政投资评审流程图 项目申请 制定评审方案有关单位报送资料组织实施评审 现场查勘 与有关单位交换意见出具评审报告 项目后期整理归档1、财政预算内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2、政府性专项资金(基金 )安排的建设项目; 3、财政非税收入安排的建设项目; 4、政府性融资、财政贴息等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5、其他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1、判定项目是否具备评审条件; 2、对具备条件的,确定评审负责人,配备相应评审人员; 3、制定评审计划。 1、项目评审申请报告; 2、主管部门立项批复、项目申报审批文件; 3、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4、施工(竣工)图纸及说明、 设计变更; 5、招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6、施工合同及签证; 7、决(结)算资料。 1、查阅并熟悉有关项目的评审依据,审查项目建设单位所提 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项目招标标底的合理性; 3、项目概算、预算、竣工决(结)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 4、设计变更、工程签证、隐蔽工程以及工程量增减等事项; 5、项目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6、材料、设备定价的合理性及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情况; 7、项目建设程序、管理制度和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 1、现场勘查、核查、取证、计量、分析、取费、汇总; 2、重大隐蔽工程必须先报告后施工。 1、将现场查勘得到的数据与建设单位沟通,以掌握项目的确 切情况; 2、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疑点、问题,及时与项目建设或申报 单位进行沟通,并进行核实取证,作好记录; 1、按照规定内容及格式,做出评审结论,评审结论交分管领 导及主管领导审批; 2、根据评审结论及项目建设或申报单位反馈意见,出具评审 报告; 1、及时整理评审工作底稿、附件、核对取证记录和有关资料, 将完整的项目评审资料与项目建设或申报单位意见资料 登记归档; 2、对评审数据、资料进行信息化处理,建立评审项目档案。

关于明确划分财政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

关于明确划分财政直接支付与 财政授权支付范围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 为适应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需要,以更好地规范财政资金支付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丽水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丽财库〔2009〕214号)要求,凡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单位所使用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财政直接支付与财政授权支付范围。现对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划分范围进一步明确。 一、财政直接支付的范围 (一)工资支出:指纳入工资发放范围的所有工资性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1.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物品、服务支出(按市财政局最新公布的规定执行)。 2.虽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但单件物品或单项服务超过1千元或批量总额超过1万元的支出。 (三)会议费支出:指单位在宾馆、酒店和招待所等地点召开会议发生的支出。 (四)国内及境外学习、考察支出:指经批准的人员到国内及境外学习考察、培训支出。 (五)拨款支出(含转移支付支出):指单位与单位之间的拨出款项和转移支付支出。 (六)财政部门确定的应该直接支付的其他项目。 二、财政授权支付的范围 指暂未纳入财政直接支付范围的零星支出。具体包括:

(一)差旅费支出:指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费用支出,国内及境外学习、考察支出除外。 (二)交通费支出:指单位车船等各类交通工具发生的费 用支出,车辆维修、保险和刷卡加油除外。 (三)劳务费支出:指单位向个人支付劳务发生的费用支出。 (四)咨询费支出:指单位向个人咨询发生的费用支出。 (五)奖励性支出:指单位向部分个人奖励发生的费用支出。 (六)其他零星现金支出:指单位未包括上述支出范围的一些零星现金支出。 二○○九年十一月五日

国库集中支付操作流程

国库集中支付操作流程 第一章: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的设置 一、县财政局在人民银行鄱阳县中心支行开设的国库单一帐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财政预算内资金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的收支活动。 二、县财政局在商业银行开设非税收入资金财政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非税收入资金的收支活动。 三、县财政局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财政零余额帐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实行直接支付方式的财政性资金活动。 四、县财政局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国库集中核算帐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实行授权支付方式的财政性资金活动。 五、县财政局在商业银行开设清算备用金帐户,用于现代化支付清算系统建成以前,办理超过当天清算截止时间后实际发生授权支付的资金清算。清算备用金帐户的额度由县财政局确定。 六、经省人民政府、省财政厅和市人民政府批准或授权,由县财政局为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县财政或预算单位的特殊专项资金活动。

月度用款计划流程图 2

第二章:月度用款计划 月度用款计划流程说明 一、预算单位依据批复的部门预算指标编制《预算单位月度用款计划表》,在上报县财政局业务股室,并提出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月度用款计划数。 二、县财政局业务股室在2个工作日内审核预算单位的月度用款计划后,上报送县财政局国库股汇总审核。 三、县财政局国库股对业务股室转报的预算单位月度用款计划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汇总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批准的计划传达给县国库支付核算中心和预算单位。 四、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根据县财政局批准的预算单位月度用款计划,每月月底前2个工作日填制《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清算额度汇总通知书》和《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明细单》,经县财政局国库股结合国库存款加盖印章后,送人民银行鄱阳县支行和商业代理银行。 月度用款计划编制说明 3

财政资金的三种支付方式的流程与支付范围

分别说明财政资金得三种支付方式得流程与支付范围。 (一)财政直接支付得流程与支付范围: 1、流程:(1)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填制《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上报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2)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审核确认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与《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分别送人民银行、预算外专户得开户行与代理银行。 (3)代理银行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及时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然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送一级预算单位与基层预算单位。 (4)一级预算单位及基层预算单位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作为收到与付出款项得凭证。 (5)代理银行依据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得支付指令,将当日实际支付得资金,按一级预算单位、预算科目汇总,分资金性质填制划款申请凭证并附实际支付清单,分别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专户进行清算。 (6)人民银行与预算外专户开户行在《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确定得数额内,根据代理银行每日按实际发生得财政性资金支付金额填制得划款申请与代理银行进行资金清算。 2、支付范围: (1)工资支出:指纳入工资发放范围得所有工资性支出。 (2)商品与服务支出: ①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得物品、服务支出(按市财政局最新公布得规定执行)。 ②虽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但单件物品或单项服务超过1千元或批量总额超过1万元得支出。 (3)会议费支出:指单位在宾馆、酒店与招待所等地点召开会议发生得支出。 (4)国内及境外学习、考察支出:指经批准得人员到国内及境外学习考察、培训支出。 (5)拨款支出(含转移支付支出):指单位与单位之间得拨出款项与转移支付支出。

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区别

您好! 实行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后,根据不同的支付主体及资金的使用性质,国库集中支付分为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财政部门签发支付令,代理银行根据财政部门的支付指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财政直接支付的流程为:由预算单位按照年初部门预算控制数或批准的部门预算(包括调整预算),按季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向财政部门申报,并由财政部门正式批复给预算单位。预算单位需要支付资金时,由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分月用款计划,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审核无误后,向代理银行签发财政直接支付令,通知代理银行从财政零余额账户付款给收款人(垫付),同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或预算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行发出清算信息。每日营业终了,财政部门从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付款到代理银行财政零余额账户。财政直接支付的范围为: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货物和服务采购支出。( 借:事业支出贷:财政补助收入/基本支出/财政直接支付) 具体的是: 上年末,预算单位将财政已下达的但尚未使用的预算指标数报计划,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贷:财政补助收入 今年使用此指标数,且是用于直接支付的 借:事业支出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今年的就正常 我刚才列的这么多,就是非正常的,结转的 加工区-有时候(19545585) 10:29:59 如果是今年指标 借:事业支出

贷:财政补助收入/基本支出/财政直接支付 财政授权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授权,自行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在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单位的用款额度内,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财政授权支付的流程为:由预算单位按照年初部门预算控制数或批准的部门预算(包括调整预算)按季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并向财政部门申报。财政部门批复后,每月25日向代理银行下达下一月份授权支付额度,同时通知中国人民银行或预算外非税收入资金财政专户银行。代理银行负责将授权支付额度以到帐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到预算单位。预算单位在月度用款额度内,根据支出需要自行开具授权支付令并通知授权支付代理银行,由代理银行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额度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中付款垫支。每日营业终了,财政部门从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付款到代理银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财政授权支付的范围为:未纳入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货物和服务采购支出管理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

授权支付流程

1.1 支付申请管理 1.1.1 授权支付用款申请录入 进入系统,系统显示授权支付用款申请录入主界面,如图1: 图1 ? 功能说明 支付申请管理主要是预算单位录入用款申请、财政代编用款申请或接收预算单位上报的用款申请,同时审核用款申请,以及用款申请的查询打印。 ? 界面项目介绍 1、 列表区 见“公共元素”描述 查询区域 支付申请列表区 申请单信息区 单位树 计划显示区

2、条件区 见“公共元素”描述 3、按钮区 :按照相对应的计划录入授权支付申请。 :对支付申请进行送审。 :进行支付申请的修改。 :删除所录入的支付申请。 ?授权支付用款录入的前提条件: 在进行授权支付用款录入业务之前,需要确定是否满足以下条件: 1、国库处(科)已经把计划下达。 ?操作过程: 1、 ?步骤: 第一步:在计划显示区选中需要做申请的计划,单击 按钮,系统显示支付申请录入界面:

要素区 第二步:把要素区中没有显示的信息给填写齐全,点击对结算方式、清算账户、财政零余额账户、收款帐户、摘要进 行选择录入。 点击收款人名称右边的,系统显示如下图:

收款人信息区 如果账户信息显示在列表中,对收款人进行选择录入,如果账户信息没有显示在列表中,输入收款人账户、收款人姓名、收款人银行点击按钮,收款人信息就会显示在列表中,然后选中收人信息点击按钮收款人信息就会显示在收款人账户中。 点击资金用途右边的按钮,系统显示如下图:

摘要填写区 摘要信息 图(4) 如果要输入的摘要信息显示在摘要信息列表中,对摘要信息进行选择录入,如果摘要信息列表中没有要输入的摘要信息,先把要输入的摘要信息录入到录入区,然后点击按钮,摘要信息就显示在列表中,然后再进行选择录入。在申请金额右边的文本框中输入要申请的金额,申请的金额只能小于或者等于可用计划的金额,系统显示下图:

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财政资金拨付管理,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现行法规、制度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财政预算资金拨付管理暂行办法》。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资金支付的管理与监督,规范财政资金支付业务流程,配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有序进行,参照《*市市级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区级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直接支付的管理,以及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的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授权支付的管理。已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的预算单位,其授权支付资金按照《*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其他财政性资金。 第三条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实行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区财政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财政直接支付的方式包括工资统发、政府

采购、其他直接支付等。 非试点单位财政授权支付是指区财政将资金拨付到预算单位账户,再由预算单位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非试点单位的授权支付指未列入财政直接支付范畴的财政性支出。 第四条预算经区人代会审议通过后,预算单位依法拥有相应的资金使用权,履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职责,并接受财政和审计监督。 第五条预算单位原则上分为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向财政局汇总报送本级及其下属的分月用款计划的预算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无下属单位的预算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一级预算单位的本级开支,视为基层预算单位管理。 第六条预算单位按规定程序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并按照批复的用款计划申请、使用财政性资金。 第七条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坚持按财政预算、分月用款计划、项目进度和规定程序支付的原则。 第八条预算单位用款计划是办理财政性资金支付的依据。 第九条预算单位用款计划由预算单位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项目进度和区财政局的相关规定分月编制。区财政局批复的用款计划额度在年度内可累加使用。

财政直接支付流程图

财政直接支付流程图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财政直接支付流程图 (一)计划申请程序 A、一级预算单位审核汇总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分月用款计划后,报财政局业务科室和财政局国库科; B、市财政局国库科根据部门预算、当月财政收入情况和非税收入缴库情况,下达业务科室对口预算单位次月财政拨款控制数; C、市财政局业务科室根据国库科下达的财政拨款控制数、预算单位非税收入缴库进度和部门预算指标余额,将次月用款额度批复到一级预算单位,并通知国库科。 D、市财政局国库科根据相关业务科室批复的预算单位用款额度,按预算单位,分预算科目汇总并加盖印鉴后,通知收付中心。 (二)支付、清算程序 1、用款时,基层预算单位提出直接支付申请,经一级预算单位审核后,报送到收付中心; 2、收付中心审核无误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凭证》; 3、财政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根据收到的《财政直接支付凭证》,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 4、财政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办理完支付手续后将《财政直接支付凭证》的相关联次退回预算单位和收付中心,通知款已付; 5、营业日终了收付中心汇总当日直接支付金额,送市财政局国库科进行审核; 6、市财政局国库科审核无误后向人民银行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通知当日直接支付清算额度; 7、人民银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通过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与财政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进行清算; 8、清算完毕后,人民银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代理银行将清算结果反馈到市财政局国库科。 财政授权支付流程图 ( 8)清 算

专项资金支付审核流程

专项资金支付审核流程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专项资金支付审核流程 第一条专项资金支付程序。 (一)社会保障和社会发展类专项资金(包括各种社会保险基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就业再就业资金、优抚社会救济救助资金、救灾防灾资金、校舍维修资金、计生专项资金、医疗卫生专项资金、残疾人保障资金等),由主管单位提出用款明细资料,报财政部门审核,联合报请政府审批后支付资金。 (二)基本建设类专项资金(包括农业、水利、林业、交通、通讯、电力、市政设施建设投资支出资金,国防、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公检法司等社会公益设施建设投资支出资金等),项目资金指标下达、项目批准开工后,项目实施单位提供项目计划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进度、采购计划等资料。财政部门对经各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的项目单位用款申请所列事项以及项目单位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根据项目合同的有关条款,先期支付不低于项目价款的10%的启动资金,然后按合同条款工程进度支付(资金拨付进度表中要有技术人员、工程监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对分期完成的项目,按照合同条款,根据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拨付资金。但在工程验收前最高拨付额不得高于工程总价

款的70%。工程审查验收合格,除预留项目质量保证金外,剩余资金在审计、决算后一次性付清。 (三)产业建设类专项资金(包括中小企业发展资金、财源建设资金、市场建设引导资金等),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用款申请和资金使用计划,并提供项目计划文件、实施合同等资料,经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审核,报政府审批后,财政部门根据审批意见拨付资金。 (五)政策性涉农补贴、涉民补助、奖扶类专项资金(包括退耕还林补助、粮食直补、养殖补贴、良种补贴、油价综合补贴、库区后期移民生活补贴、计生家庭奖扶资金等),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政策提供用款计划和名册,报财政部门审核,实行财政“一卡通”发放或社会化发放,资金直接支付到个人账户。 (六)上级不定项目和其他专项资金由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用款计划或分配方案,报财政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联合报政府审定。 第二条专项资金的使用。 (一)专项资金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使用范围使用,不得用于弥补单位公用经费支出、发放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以及其它与专项资金使用用途范围不相符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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