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保险业反洗钱法律问题
保险反洗钱工作总结5篇

保险反洗钱工作总结5篇篇1本报告旨在总结保险行业在反洗钱工作方面的成果与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通过本次总结,旨在推动保险行业持续优化反洗钱工作,确保行业健康发展。
一、背景与目标洗钱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金融体系和国家安全造成潜在威胁。
保险行业作为金融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反洗钱的重要职责。
我们的目标是确保保险行业在反洗钱方面做到有效预防、及时发现和处理可疑交易,保障行业健康发展。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1. 完善反洗钱制度建设:我们制定了严格的反洗钱制度,明确了各岗位职责和操作流程。
同时,加强了内部监督和审计,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2. 强化客户身份识别:我们对客户进行严格的身份识别,包括了解客户的背景、职业、收入等情况。
这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判断客户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建立可疑交易监测机制:我们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建立了可疑交易监测机制。
通过对大额、频繁、异常等交易的监测,及时发现可疑交易,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4. 加强内部培训和宣传:我们定期组织内部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对反洗钱的认知和重视程度。
通过培训,使员工具备识别和防范洗钱行为的能力。
在反洗钱工作方面,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通过严格的制度执行和科学的监测机制,成功发现并处理多起可疑交易,避免了潜在的风险损失。
同时,我们也积极配合执法机关的调查工作,为打击洗钱犯罪做出了贡献。
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1. 客户身份识别流程仍需优化:虽然我们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客户身份识别流程,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
例如,部分客户信息更新不及时、身份证明文件审核不严格等问题仍有可能发生。
2. 可疑交易监测系统需进一步完善:目前我们的可疑交易监测系统已经具备一定的智能化水平,但仍有提升空间。
例如,系统在监测异常交易时的准确性和敏感性仍有待提高。
3. 内部培训和宣传力度需加强:虽然我们已经组织了多次内部培训和宣传活动,但仍有部分员工对反洗钱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缺乏足够的识别能力。
深入分析反洗钱工作中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银行年度报告

深入分析反洗钱工作中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银行年度报告深入分析反洗钱工作中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银行年度报告2023年的中国,反洗钱工作已经成为银行业的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
通过反洗钱工作的开展,银行能够更好地保护金融机构的声誉,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
然而,在反洗钱工作的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影响着反洗钱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本文将深入分析反洗钱工作中的问题,同时提出改进措施,以期为银行业反洗钱工作的推进做出贡献。
一、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法律法规缺乏完善性在当前的反洗钱工作中,中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的反洗钱法律法规。
但是,在实践中,我们发现这些法律法规的完善性并不十分完备。
同时,由于技术的快速发展,一些新兴的金融业务形式也给反洗钱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我们需要在法律法规的完善性上下更大的工夫。
2.金融业务风险控制手段不够完备在反洗钱工作中,银行需要在日常的业务工作中,不断地识别和评估风险,以便能够及时发现恶意行为并加以防范。
但是,在实践中我们发现,银行的风险控制手段不够完备,这导致银行无法对恶意行为进行及时发现和防范。
因此,银行需要在风险控制手段的完备性上下更大的工夫。
3.反洗钱工作信息共享和协调机制不够完善在反洗钱工作中,需要将不同银行之间的信息进行共享和协调。
但是,在现有的反洗钱信息共享和协调机制下,我们发现机构之间的沟通效率较低,信息共享存在不少障碍,这导致反洗钱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无法得到充分提升。
因此,反洗钱工作信息共享和协调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1.推进法律法规的完善性在反洗钱工作中,我们需要不断地完善反洗钱的法律法规。
从而提供更加全面、细致的法律法规体系,以适应和引导反洗钱工作的发展。
同时,我们也需要通过立法推进行业的自律,从而达到更好的反洗钱效果。
2.对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在反洗钱工作中,银行需要对不同的金融业务形式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
通过建立实时监控机制和数据分析平台等技术手段,及时发现风险点,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发生洗钱行为。
保险业防范洗钱风险的策略

保险业防范洗钱风险的策略摘要: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金融业务的日益复杂化,洗钱风险在保险业中日益突出。
本文将探讨保险业防范洗钱风险的策略,并提出一些有效的措施来保护保险公司及其利益相关者。
引言:洗钱是指将非法资金通过一系列的交易、转移和变换等手段掩盖其来源和性质的犯罪行为。
保险业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涉及的资金交易广泛,面临着日益增长的洗钱风险。
为了保护金融安全、维护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险公司应采取一系列策略来防范洗钱风险。
一、加强内部风险管理为了有效地防范保险业洗钱风险,保险公司应加强内部风险管理。
首先,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所有业务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并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和监测体系。
同时,保险公司应开展定期的内部审计,确保风险管理措施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此外,加强员工培训和意识教育,提高员工对洗钱风险的认识和防范能力。
二、加强客户尽职调查客户尽职调查是保险公司防范洗钱风险的重要一环。
保险公司应建立严格的客户身份识别和核实制度,对每个客户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
同时,要加强与相关监管机构和执法部门的信息共享,及时获取客户的风险提示信息。
对于高风险客户,保险公司应进行更加严格的尽职调查,并采取必要的反洗钱措施,如限制业务范围、增加监控频率等。
三、加强交易监测和报告保险公司应加强对交易的实时监测和分析,通过建立完善的交易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异常交易活动。
同时,要建立起与金融情报单位的良好合作关系,及时报告可疑交易和资金流动情况。
保险公司还应建立相应的报告机制,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以便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理。
四、加强国际合作与信息共享洗钱是跨国犯罪活动,保险公司应加强与国际金融监管机构和执法部门的合作,共同打击洗钱犯罪。
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参与国际反洗钱组织和机构,获取国际最佳实践和政策指引,加强自身的防范能力。
此外,保险公司还应积极参与信息共享和互通机制,共享可疑交易信息和洗钱情报,加强对洗钱活动的全球监测和打击。
保险公司反洗钱基础知识

保险公司反洗钱基础知识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日益复杂化,洗钱活动也日益猖獗。
为了有效防范洗钱行为,保障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安全,各个行业都要积极采取措施,保险业也不例外。
本文将介绍保险公司在反洗钱方面的基础知识。
1. 反洗钱意义重大洗钱是指将不法所得通过一系列手段掩饰、隐瞒其非法来源,使其看起来像是合法的资金。
洗钱行为的存在给社会和经济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和不稳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金融犯罪活动的蔓延、资金流通的不透明、经济秩序的破坏等。
反洗钱的意义在于保障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安全,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2. 法律法规框架保险公司在反洗钱方面的工作必须建立在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基础上。
目前,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保险公司反洗钱指引》等一系列规范文件,要求保险公司建立完善的反洗钱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
这其中包括了客户尽职调查、内部控制和风险评估等方面的要求。
3. 客户尽职调查客户尽职调查是保险公司反洗钱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
保险公司需要对客户进行实名认证,确保所提供的身份证明材料合法有效,并对客户身份、职业、财产和资金来源进行核查。
同时,保险公司需根据一些风险指标,比如客户的交易特征和背景信息,对其进行风险评估,进而决定是否开展业务合作。
4. 内部控制和监察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包括但不限于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和合规审查等。
通过内部控制,保险公司能够对业务流程和操作进行有效监控,防范和发现洗钱风险。
此外,保险公司还应建立独立的反洗钱审核和监察机构,负责对反洗钱制度和措施的有效执行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5. 培训和教育保险公司应该重视员工的反洗钱培训和教育。
通过培训,保险公司能够提高员工的反洗钱意识,使他们了解洗钱行为的特征和风险,学习识别可疑交易的能力,并熟悉公司的反洗钱制度和流程。
培训应该定期进行,并及时更新培训内容,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反洗钱环境。
6. 合作与信息共享保险公司应积极与其他金融机构和执法部门开展合作,共同打击洗钱犯罪。
2023年保险公司反洗钱工作小组会议纪要

2023年保险公司反洗钱工作小组会议纪要
【提纲】
一、会议基本信息
2023年保险公司反洗钱工作小组会议于近日召开,会议围绕当前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行了深入探讨。
会议分析了我国保险公司反洗钱工作的现状,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
二、反洗钱工作现状分析
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国保险公司在反洗钱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
在监管政策的指导下,保险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反洗钱制度体系,加大了客户身份识别和可疑交易监测力度,有效防范了洗钱风险。
三、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
然而,会议也指出当前反洗钱工作仍存在以下问题:
1.部分保险公司对反洗钱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长效机制;
2.反洗钱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尚不完善,执法力度有待加强;
3.反洗钱人才储备不足,专业素质有待提高;
4.跨部门、跨行业协作机制不健全,信息共享和交流不足。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与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会议提出以下工作措施与建议: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反洗钱工作落到实处;
2.完善反洗钱法律法规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3.加强人才培养,提高反洗钱队伍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4.深化跨部门、跨行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交流机制;
5.创新技术手段,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提升反洗钱工作水平。
反洗钱工作调研报告

反洗钱工作调研报告本文旨在对反洗钱工作进行调研、分析和总结。
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的采访,以及对数据和案例的分析,找出当前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改进和完善建议。
一、反洗钱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我国的反洗钱工作主要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其中,反洗钱法是目前最重要的法律法规之一,明确规定了什么是洗钱、洗钱的性质、洗钱犯罪的构成要件、反洗钱的机构设置及职责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观察反洗钱法及其相关法规的实施情况,可以发现我国在反洗钱上进行了不少积极的探索和尝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二、政府部门的情况政府部门在反洗钱工作中起着执法、监管和协调的作用。
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监管部门是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执法机构,主要负责对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开展反洗钱监管,协调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和外汇管理领域等多个方面的合作。
然而,在政府部门的反洗钱工作中,有一些常见的问题。
(一)反洗钱执法的制度不健全目前,在反洗钱执法中存在不少制度上的缺陷和漏洞。
比如,法律法规不充分,以至于在执法过程中无法很好地补充和解释;执法角色不清晰,导致执法机构之间的沟通和配合存在缺失;执法工作分散,导致难以形成统一的风险监测和应对机制等等。
这些问题都对反洗钱执法的效力和延展性产生了负面影响。
(二)监管资源分配不合理另一方面,政府部门在反洗钱监管中的资源分配往往不够合理。
尽管反洗钱的风险危害性非常高,但是政府部门在监管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措施,导致监管资源的使用效果不甚明显。
许多机构没有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反洗钱工作中,致其处于无法根本解决问题的困境。
三、金融机构的情况金融机构是反洗钱工作的主要执行体,主要包括银行、保险公司、券商、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
这些机构在反洗钱中所面临的问题比政府部门更加复杂。
保险公司反洗钱工作情况报告
保险公司反洗钱工作情况报告保险公司反洗钱工作情况报告一、引言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金融业务的不断扩张,洗钱活动的风险也在不断增加。
洗钱活动不仅对金融机构稳定运行构成威胁,还会破坏社会经济秩序和金融体系的正常运作。
保险行业作为金融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必须加强反洗钱工作,履行社会责任,维护金融稳定。
本报告将详细介绍保险公司反洗钱工作的情况,并提出下一步的改进建议。
二、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1. 维护金融稳定:洗钱活动会导致资金流动的不稳定,对金融市场造成不良影响。
保险公司作为参与金融市场的主体,有责任确保资金的合法来源和使用,维护金融稳定。
2. 防范恐怖融资:洗钱和恐怖融资之间存在紧密联系。
恐怖分子通过洗钱活动来融资,进一步侵蚀社会安全。
保险公司需要加强对客户身份的识别和交易行为的监控,防范潜在的恐怖融资。
3. 保护客户利益:洗钱活动可能涉及合法权益的侵害,使客户的利益受到损害。
保险公司应当提高防范洗钱风险的能力,保护客户的利益不受损害。
三、现存问题及其原因1. 反洗钱意识不够强:部分保险公司对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没有充分认识,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2. 内部控制不健全:部分保险公司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容易出现反洗钱制度的漏洞和盲区。
3. 信息共享不畅通:保险公司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难以形成全行业的合力,防范洗钱风险。
4. 人才队伍建设不足:保险公司缺乏反洗钱专业人才,无法有效开展反洗钱工作。
四、反洗钱工作的主要措施与进展1.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设立专门的反洗钱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对反洗钱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2. 建立合规制度:制定反洗钱相关的制度和规范,确保全员接受反洗钱培训,并定期进行自查和评估,强化内部控制。
3. 完善客户评议制度:建立完善的客户评议程序,对客户身份进行核实和验证,确保客户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 强化交易监控:建立有效的交易监控系统,对可疑交易进行识别和报告,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洗钱行为。
人寿保险业务潜在洗钱风险问题探讨
人寿保险业务潜在洗钱风险问题探讨本文通过梳理当前我国人寿保险业务潜在四种洗钱渠道,分析客户身份识别和交易信息监测方面存在的洗钱风险点,借鉴发达国家保险业反洗钱监管的经验做法,提出了完善法规建设、深入开展客户身份识别、提升信息化水平等保险业反洗钱政策建议。
一、人寿保险业务潜在洗钱行为模式(一)通过保险公司洗钱1.直接利用寿险产品洗钱。
寿险产品的不断创新,已经由单一的保障性保险发展为兼具投资理财功能的新型保险产品,如高现金价值的年金保险、分红保险、投连保险和万能保险,保费金额高,洗钱者购买该类产品不仅能把黑钱洗白,还能使资产增值。
另外还通过购买质押能力强的高额保险,以保单借款或质押贷款方式,从保险公司或银行获得贷款,然后不按期归还贷款让保单自动失效,达到洗钱的目的。
2.通过变更合同进行洗钱。
一是变更权益类进行洗钱。
洗钱者在保险合同生效后,保单有效期内,可以申请变更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交费及收益退保账户,保险利益可通过转让保险金请求权实现转移,从而使保险利益分配流向呈现多样性与可变性,为资金转移或洗钱作铺垫。
二是通过保单迁移或补发进行洗钱。
洗钱者出于逃避监管,转移和侵吞财产的目的,将保单从甲地转至乙地后进行退保,进而实现洗钱。
保单补发是指利用保单丢失、补发的功能,人为制造异地支付,复杂资金运作,为洗钱提供渠道。
3.通过解除合同进行洗钱。
一是在犹豫期内撤单或短期内退保。
洗钱者以亲戚、朋友等名义,购买多份大额趸交保险,在犹豫期内撤单或者保险合同生效后短时间内退保,或者更换保险公司通过先投保后退保的频繁操作,反复清洗资金。
二是团险退保。
企事业单位投保人编造虚假的被保险人名单及身份信息购买团险保单后退保,将退保资金转入第三方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再利用银行内部账户批量代发业务,将资金分散转存入个人账户后或提现、或转账,实现资金漂白。
4.利用委托代理人洗钱。
洗钱者通常会以家族成员、亲戚朋友或是雇佣专业代理人的名义购买保险,然后再退保,达到洗钱目的。
保险反洗钱工作总结5篇
保险反洗钱工作总结5篇第1篇示例:保险反洗钱工作总结随着金融行业的不断发展,反洗钱工作变得日益重要。
作为金融行业的一支重要力量,保险机构也在反洗钱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
保险业作为金融服务行业的一部分,必须积极履行反洗钱的职责,确保金融体系的健康和稳定。
保险反洗钱工作的核心目标是防范和打击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行为,保护金融系统的安全和稳定。
在这一过程中,保险机构需要建立完善的反洗钱制度和控制措施,加强客户尽职调查、风险评估和监控,确保资金的合法来源和流转。
保险反洗钱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建立反洗钱制度和流程。
保险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反洗钱制度和流程,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权限,确保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
制定反洗钱政策和流程手册,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规范员工行为,防范洗钱风险。
二、加强客户尽职调查。
保险机构在接受新客户时,应进行客户尽职调查,了解客户的身份、背景和交易目的,做好客户风险评估,确保客户的身份和资金来源合法。
对高风险客户进行更严格的审核和监控,有效防范洗钱风险。
三、加强交易监控。
保险机构应建立反洗钱交易监控系统,对涉嫌洗钱、恐怖融资等可疑交易进行监测和分析,及时报送上级监管机构或执法部门,协助调查处理。
加强内部培训,提高员工反洗钱意识和技能,确保监控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加强合规管理。
保险机构应加强合规管理,确保业务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防范洗钱风险。
建立合规部门,加强与监管机构和执法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及时了解政策法规变化,做好备案和报告工作。
五、加强风险评估和防范。
保险机构应加强风险评估和防范,建立风险识别和评估机制,及时调整反洗钱措施,提高应对风险能力,确保反洗钱工作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第2篇示例:保险反洗钱工作总结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黑色产业也在不断蔓延,其中包括洗钱行为。
为了防范洗钱风险,保险公司在日常运营中开展了一系列的反洗钱工作。
本文将对保险反洗钱工作进行总结,以便更好地加强反洗钱工作,确保保险业安全稳健地运作。
保险业开展反洗钱工作的难点和对策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0 7 4 9 (0 0 0 — 0 0 0 10 — 3 2 2 1 )2 0 5 — 3
一
、
保 险业 反 洗钱 工作 存 在 的 难 点 及 问题
( ) 一 规避客 户 身份 识别 义务 1投保单 缺少客 户身份 识别 的相关 要素 信息 通 过对 5家保 险金 融机 构 8 5 财产保 险 和 16 . 3 6份 2 8份人 身保 险几 十个 险种 的投保 单检查 和 调查 , 现没有 一份保 险合 同 的投 保单登 记客户 身份 基本信 息是完整 的 。 发
根据《 融机构 客户身 份识别 和 客户身 份资料及 交 易记 录保 存管 理办 法》 十二条规 定 :单个 被保险人 保险 金 第 “
费金额人 民币 2万元 以上或 者外 币等值 20 元 以上且 以现金形 式缴 纳 的人身保 险合 同 . 险费金额 人 民 00美 保
《 华北 金融》
21 0 0年第2期
职工个 人银行 卡账 户上 , 由保 险公 司员工 将保 费通过转 账划 到保 险公 司有关账 户 : 是银行 代理保 险业务 再 二
时, 银行 定期将 收缴 的保 费转账 给保 险公 司指定账 户 , 因此 保 险公司认 为 户 的保 费是 由银行 转账 的 , 险公 司不 必识 别客 户身 份 , 不 必 留存 客户 身份 资料 信息 。 以上两 种方 式 , 保 也
组织 和个体 工商 户客 户 的身 份基 本信 息包 括客 户 的名称 、 住所 、 营范 围 、 织机构 代码 、 务登 记证 号码 : 经 组 税 可 证 明该 客户依 法设立 或者 可依法 开展经 营 、 会活 动的执 照 、 社 证件 或者 文件 的名称 、 号码 和有效期 限 : 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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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 摘 要 】
孝 用保 险洗 钱 是指 利 用 商业 保 险这 4
一
金 融 服 务 为载 体 ,将 非 法所 得 及 其 产
生 的 收益 通 过投 保 、 理 赔 、 变更 、退 保
等方式来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 ,以 逃 避 法律 法规 制 裁 的行 为 。 虽 然 洗钱 在 国际 上 都 是 严厉 惩 处 的违 法 犯 罪行 为 , 但是一直 以来 国内外都把洗 钱规制聚焦 在 银行 业上 ,对 于保 险 业 的反 洗 钱研 究 十 分 薄 弱 ,在 我 国更是 一 片 空 白。 本 文 通 过 反 思 我 国反 洗 钱立 法 以及 现 阶段 保 险 业洗 钱 的 方 式 ,试 图 完善 我 国保 险 业 的 反 洗 钱 法律 体 制 。
的过 程 。
一
我 国 反 洗 钱 立 法 的 现 状
所 谓 洗 钱 是 指 将 犯 罪 的 违 法 所 得 及 其 产 生 的 收 益 通 过 金 融 机 构 以 各 种 手 段 掩 饰 、 隐 瞒 资 金 来 源 和 性 质 , 使 其 在 形 式上 合法化 的行 为 。洗钱 是我 国际社会 普 遍 关 注 的 热 点 和 焦 点 , 也 是 我 国 重 点 打 击 的 违 法 犯 罪 行 为 ,近 年 来 我 国 银 行 等 行 业 加 大 对 洗 钱 打 击 力 度 的 同 时 ,而 洗 钱在 保 险业却 演绎 了 另一 种 “ 样年 花 华” ,有 人 形 容 “ 险 业 洗 钱 犹 如 一 盆 温 保 水 ” 它 在 人 不 容 易 察 觉 下 进 行 r洗 钱 , 活 动 , 其 隐 蔽 性 、 欺 骗 性 极 大 ,并 且 在 我 国现有 反洗 钱法 律法 规体 系 中 ,保 险 业 尚 属 空 白地 带 。 因此 保 险 业 洗 钱 活 动 时 有 发 生 ,1 9 9 9年 l 月 2 日,北 京 世都 1 百货 有 限责任 公司 ( 以下简 称 “ 世都 百 货” )总 经 理 胡 某 以 世 都 百 货 的 名 义 ,与 中 国平 安 保 险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分 公 司 ( 以下 简称 “ 平安保 险 ” )签 订保费 总额 为 2 0万 元 团 体 增 值 养 老 保 险 合 同 , 并 5 于 当 日以 支 票 转 账 的 形 式 交 足 了 2 0万 5 的保费 。1 4E ,平 安保 险 向世 都百 1月 l 货 出具保 单及 被保 险人 个人 分单 ,保 单 特 别约定 :被 保 险人可 凭 身份证 明 以及 个 人 分 担 领 取 保 险 金 ; 同 时 ,平 安 保 险 还接 受 了一份 世都 百货 “ 公 司同意 被 我 保 险 人 个 人 办 理 变 更 、退 保 或 委 托 手 续 并 按 特 别 约 定 事 项 办 理 ” 的 特 别 约 定 补 充 。 1 月 5日 ,胡 某 就 被 世 都 百 货 股 东 1
浅析我 国保险业反洗钱法律 问题
赵 靖 寅 上 海 大 学 法 学 院 2 0 4 0 44
法 附 则 中 将 金 融 机 构 的 范 围 包 括 了 保 险 公 司 ,但 是 对 于 保 险公 司 的责 任 义 务 , 尤 其 是 保 险 公 司 不 同 于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的 责 任义务 在 该法 中并 没有 很好 的体现 。 另外 ,作 为 《 洗钱 法 》 的配套 部 反 门规 章 ,中国人 民银行 在 2 0 年 l 月 6 06 1 日通 过 了 《 金融机 构反洗 钱 规定 》 并于 20 0 7年 1 1日与 反 洗 钱 法 》 同 时 生 月 效 。 该 部 门 规 章 明确 了我 国反 洗 钱 的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是 中 国 人 民银 行 ,并 对 金 融 机 构 反 洗 钱 的权 利 义 务 作 了详 细 的规 定 ,但 是作为 我 国反洗钱 行政 主管 部 门 的权 力和 责任 ,以及处 罚措 施 ,但依 然 没有 明确 突 出保 险业作 为不 同于 其他 金 融机 构 的作为 反洗 钱主 体 的责任 以及权 利和 义务 。然 而作为 保 险业反 洗钱 的专 门 规 章 保 险 业 反 洗 钱 规 定 》 早 在 在 , 20 0 6年 就 已 经 开 始 在 社 会 中 征 求 意 见 , 但是 至今 依然 没有 正式颁 布实 施 ,这 不 得 不 说 是 我 国反 洗 钱立 法 的 一个 缺 憾 , 也使保 险 业成 为 了洗 钱 的高 发领 域 。 综 上 ,笔 者 认 为 正 是 由于 保 险 业 反 洗 钱 立 法 的 缺 失 ,我 国发 洗 钱 立 法 体 系 的不完 备造 成 了保 险 业成 为洗钱 违法 犯 罪 的 高 发 领 域 , 并 且 作 为 受 害 方 很 难 得 到 相 应 法 律 的 救 济 , 而 许 多 进 行 洗 钱 行 为 的 违 法 犯 罪 人 员 却 不 能 得 到 相 应 的 法 律 制 裁 。 如 上 文 所 述 的 案例 , 是 由 于 正 正 法律 的缺 失 ,作 为受 害者 的世都 百货 只 能 通 过 《 同法 》 《 险 法 》等 法 律 类 推 合 、保 适 用来保 护 自己的合法 权益 ,而作为 胡 某等 人却 只能追究 他们 的职务 侵 占罪。
【 关键 词 】
洗 钱 ;保 险 业 ;完 善
大会 解除职务 。2 0 0 0年 2月 1 8日,胡 某 等 人 就 向 平 安 保 险 公 司 退 保 , 在 扣 留 了 2 5万 的 手 续 费 后 ,将 余 款 2 5 分 别 打 2万 人 胡 某 等 人 各 自在 银 行 开 设 的 账 户 上 。 由此 ,胡 某 等 人 通 过 购 买 保 险 产 品 , 实 现 了 侵 占 公 司 资 产 的 目 的 , 完 成 了 洗 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