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英国经验完善我国住房保障制度

借鉴英国经验完善我国住房保障制度
借鉴英国经验完善我国住房保障制度

发达国家的住房保障制度

目录 美国 (1) 赴美考察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建设报告 (1) 瑞典 (5) 住房宽敞贷款帮忙:瑞典人居住现状一瞥 (5) 加拿大 (6) 日本 (8) 法国 (8) 英国 (9) 美国 赴美考察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建设报告 2002年9月12日-27日,由中国合作住宅促进会组团,赴美国考察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建设。中国合作住宅促进会副秘书长曹彬为团长,天津财经学院、北京城建住宅合作社、昆明合作建房经营管理处、西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邢台市桥西区住宅合作社、黑龙江省职工住房合作社、武汉市武东住宅合作社等单位的代表一行9人。 考察期间,以座谈会、实地参观、入户访问等形式进行,不仅对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有所了解,而且还了解了一些相关问题,下面分五个问题予以报告。 一、美国解决低收入者住房的举措 在美国,70%左右的住房为私有。虽然其经济发达,但两极分化是比较突出的,很多穷人没有栖身之地,露宿街头者随处可见。然而,这并不表明美国政府不重视解决低收入者的居住问题。公正地说,美国政府一直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解决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主要办法有四种,即:公共房屋、津贴房屋、租金津贴和廉价公屋。 公共房屋,是政府房屋署拨款建设的,由房屋署派职员管理。这种房屋主要用于出租,其租金标准根据家庭收入而定,一般为家庭收入的三分之一。 津贴房屋,指政府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由私人不牟利机构具体实施并管理的房屋,主要出租给62岁以上,且每年退休金不超过一家一口20850元;一家二口23850元;一家三口26800元的老年人家庭,各州、县、市根据当地情况,每年调整限制数字。 租金津贴,是针对低收入者承租私人房屋而言,政府鼓励私人将符合出租标准的房屋出租给低收入者。当低收入者承租后,低收入者将自己收入的三分之一付给房主,其余由政府代付。这样,不仅解决了低收入居民的住房,而且不损害房东的利益。例如,一间供出租的房屋,月租金为900元,房客月收入2100元,其中的三分之一是700元,那么,房客就付700元的房租,房屋署代付200元房租,房东总收入不变。

英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英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 篇一:英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 英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 一、英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以立法形式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也是典型高福利国家之一。 英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虽然发端于17世纪的工业革命初期,但正规系统地建设则是在上个世纪30年代世界经济危机之后,第二次世界大战刚刚结束之初。经济危机和战争凸显了对社会保障的迫切需求,危机和战争也昭示了国家在社会保障领域发挥干预作用的重要性,同时,经济的恢复和重建也需要社会保障发挥基础性的支撑作用。在凯恩斯国家干预理论的指导下,以贝弗里奇社会保障计划为蓝本,战后英国颁布了《国民保险部组织法》(1944年)、《国民救济法》(1945年)、《家属津贴法》(1945年)、《国民保险法》(1946年)、《工业伤害法》(1946年)等一系列社会保障法案,形成了福利国家的基本框架。 二、英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结构和主要内容

英国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津贴三大部分。 社会保险制度是英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主体,其支出占整个社会保障开支的70%左右。社会保险的种类齐全,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各大险种,覆盖了社会成员年老、疾病、失业、职业伤害等各种情况造成的生活和身体健康风险。养老保险是社 会保险的主体,占社会保险收支的最大份额。养老保险是一个多层次的体系。分为第一支柱:基本保险,由国家主办并承担主要责任,又分为国民养老金和就业关联养老金,前者与就业无关,参保者人人有份儿,待遇水平相同,后者与缴费年限挂钩。第二支柱为职业年金计划,企业或单位为主承办,国家负责规范和监督,分待遇确定型(db)和缴费确定型(dc)两种类型。第三支柱为个人购买的养老基金及商业性养老保险计划。 英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是一种筹资和服务相统一的全民 保健计划,公共医疗服务机构为全体国民提供基本上是免费的医疗卫生服务,经费90%来源于财政,10%由个人负担。医疗服务管理机构分为三级,即国家保健局、地方保健局和地区保健局,地区保健局负责提供具体的管理服务。病人就医首先到家庭医生的办公室进行初步诊断和治疗;家庭医生认为有必要的,推荐到综合或专科医院进行治疗;病人出院后

完善当前住房保障体系的意义、问题与建议措施

完善当前住房保障体系的意义、问题与建议措施 摘要:住房是群众幸福生活的基础。近年来,我国通过不断完善住房制度,在 促进普通住房市场加速发展的同时,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推进建设,同步加快 完善住房保障机制,解决了一大批住房困难群体的基本住房问题。住房保障发展 至今更呈现出其现代化特色。如何加快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等群体的基本住房 需求成为保障性住房设计建设等阶段中需同步考虑的重要问题。基于此,本文主 要对完善当前住房保障体系的意义、问题与建议措施进行分析与探讨。 关键词:住房保障;保障性住房;体系意义;建议措施 1、前言 我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群众生活与居住水平等方 面差异很大。相较住房供给面积,城市的住房供给面积相对较少,许多城镇中低 收入家庭、大学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引进人才等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仍未得 到满足,这些都要求进一步完善当前的住房保障体系。为积极适应我国新时代社 会主要矛盾的重大转变,迫切需要切实分析当前住房保障体系中存在的问题,进 一步探索建设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的有效措施,这既可能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 民生福祉,也可能关系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质量和内涵。 2、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意义 (1)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是推动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战略举措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指出:“城镇化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涉及面很广,要 积极稳妥推进”。近年来,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为城镇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提供了巨大平台。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受城镇内部产业升级与人口、土 地等相关要素集聚等方面的影响,住房需求的大量增加以及土地供给、城镇承载 能力与人口持续增加之间的不协调、不平衡等问题日益凸显。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镇功能,不但可以切实保障改善民生,有效缓解以上问题,更能进 一步增强城市承载能力,提升城镇居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 的质量。 (2)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是适应我国人口结构变化的有效方式 住房是人们进行生产生活的前提和保障,住房保障体系是当前社会保障体系 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住房保障体系在完善和发展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我国人 口的年龄结构与空间分布结构的变化情况。一方面,我国人口政策历经变迁,大 体上经历了从鼓励生育到节制生育再到鼓励生育的曲折转变过程。这样的过程带 来了较大的人口结构演变,大体由初期的人口年轻化阶段演变为人口结构相对稳 定阶段,后因人口政策的节制调整,虽有效降低了出生率并控制了人口规模的过 快增长,但也带来了家庭规模减小、老龄化加快、新生儿数量较少、城镇人口较 快增加等影响,这些影响还需要时间去消化。纵观大多数发达国家的发展历史能 发现,为了消化上述影响通常也都经历了近百年的时间。人口政策的变迁发展、 较快的人口结构演变也产生了差异化的住房需求,这就迫切需要调整和完善住房 保障体系。另一方面,从人口空间分布结构的变化来看,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 带来了大量新的就业机会,增加了城镇对劳动力的需求量,也使城镇同步提高了 对流动人口数量的吸收能力,但随着人口源源不断向城镇转移,导致了人口空间 分布的变化,差异化的住房需求也加快涌现了出来。因此,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 体系是适应我国新阶段人口结构变化的有效方式之一。 (3)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是加强民生保障的内在要求

德国住房保障:制度构成、特征及启示

德国住房保障:制度构成、特征及启示? 郑云峰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人文系,福建福州,350108) 【摘要】住房保障是住房政策及社会保障的重点领域,关系社会公平与和谐,也是发达国家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德国是最早提出社会保障的国家之一,在住房保障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其经验对我国完善保障性住房制度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德国保障性住房制度包括公共住房制度、房租补贴制度、补贴建房、购房制度、住房储蓄制度等,充分发挥政府政府在住房保障方面的作用与责任,在此基础上总结德国住房保障经验对我国完善保障性住房制度的借鉴与启示。 【关键词】住房保障;德国;制度构成 住房问题是全世界共同面临的重要民生问题,是关系各国国计民生与社会稳定的重大经济与社会问题。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是城镇住房问题的重点与难点,是政府住房政策的重点领域之一。德国是最早提出社会保障的国家之一,在推行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也很注重社会福利制度的构建。住房保障作为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之一,德国将其视为提高社会福利水平的重要手段,提出了许多保障居民住房权益的政策措施。因此对德国的保障性住房政策实践进行研究、归纳,对于完善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一、德国保障性住房制度构成 19世纪开始,德国快速的工业化与城市化使大量农村的劳动力进入城市,人口的大量聚集使城市住房问题开始凸显。部分企业主开始建造住房为工人提供宿舍,部分城市居民也开始投资住房用于出租。为了减轻城市居民购房压力,1847年德国一些城市模仿英国住房信贷合作社制度,成立住房合作社,实施住房储蓄制度,开始了保障性住房制度的实践。进入20世纪之后,德国加大了对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力度,主要采取补贴建房的方式间接参与,并在1925年前后在柏林、汉堡等地开展公共住房建设实践。二战之后,由于战争的破坏,德国住房极度紧缺,德国当局一方面直接政府投资建设大量公共住房,另一方面出台许多?基金项目:本文为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引进专项项目“我国P2P网贷商业模式变革及创新研究”(编号:RCQD20150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郑云峰(1986—),男,福建安溪人,经济学博士,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人文系讲师,主要研究方向:金融与财政。

英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

英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 一、英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形成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以立法形式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也是典型高福利国家之一。 英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虽然发端于17世纪的工业革命初期,但正规系统地建设则是在上个世纪30年代世界经济危机之后,第二次世界大战刚刚结束之初。经济危机和战争凸显了对社会保障的迫切需求,危机和战争也昭示了国家在社会保障领域发挥干预作用的重要性,同时,经济的恢复和重建也需要社会保障发挥基础性的支撑作用。在凯恩斯国家干预理论的指导下,以贝弗里奇社会保障计划为蓝本,战后英国颁布了《国民保险部组织法》(1 944年)、《国民救济法》(1945年)、《家属津贴法》(19 45年)、《国民保险法》(1946年)、《工业伤害法》(194 6年)等一系列社会保障法案,形成了福利国家的基本框架。 二、英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结构和主要内容 英国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津贴三大部分。 社会保险制度是英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主体,其支出占整个社会保障开支的70%左右。社会保险的种类齐全,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各大险种,覆盖了社会成员年老、疾病、

失业、职业伤害等各种情况造成的生活和身体健康风险。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主体,占社会保险收支的最大份额。养老保险是一个多层次的体系。分为第一支柱:基本保险,由国家主办并承担主要责任,又分为国民养老金和就业关联养老金,前者与就业无关,参保者人人有份儿,待遇水平相同,后者与缴费年限挂钩。第二支柱为职业年金计划,企业或单位为主承办,国家负责规范和监督,分待遇确定型(DB)和缴费确定型(DC)两种类型。第三支柱为个人购买的养老基金及商业性养老保险计划。 英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是一种筹资和服务相统一的全民保健计划,公共医疗服务机构为全体国民提供基本上是免费的医疗卫生服务,经费90%来源于财政,10%由个人负担。医疗服务管理机构分为三级,即国家保健局、地方保健局和地区保健局,地区保健局负责提供具体的管理服务。病人就医首先到家庭医生的办公室进行初步诊断和治疗;家庭医生认为有必要的,推荐到综合或专科医院进行治疗;病人出院后家庭医生再为其提供护理和调养服务。私人医疗机构也提供部分服务,但所占份量很小,仅通过特需和优质服务发挥补充性作用。 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都采取现收现付方式,就业人员单位及其本人缴纳失业、工伤和生育(后两种保险个人不缴纳)保险费,发生失业、工伤和生育事件,生活生命健康出现风险时,领取相应待遇。

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津政令54号

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津政令54号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本市基本住房保障制度,满足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 外地来津就业人员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住房保障的规划建设、经营管理、申请准入、使用退出和监督管理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基本住房保障,是指通过出租和出售保障性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等方式,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及外地来津就业人员提供帮助和扶持,以保障其享有基本的居住条件。 本办法所称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给予政策支持,规定面积、租金标准和销售价格, 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出租、出售的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 本办法所称住房租赁补贴,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家庭提供的用于租赁住房的货币补助。 第三条住房保障工作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满足基本住房需求;坚持政 府主导、政策扶持,引导社会参与;坚持分层补贴、租补分离、租售结合;坚持规范管理,分配过程公开透明,分配结果公平公正。 - 1 -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住房保障工作的领导,组织推动区县人民政府和各有 关部门做好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对区县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区县人民政府负 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保障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市国土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指导、推动、监督和协调。区县房 屋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住房保障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保障工 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建设、规划、财政、税务、民政、人力社保、公安、工商、监察等管理部 门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住房保障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本市设立的市级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按照其职责对全市住房保障事务性工作 实施管理,对区县住房保障实施机构负有指导、监督职责。

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研究综述

REFORMATION &STRATEGY 2010.5 2010年第5期改革与战略 NO.5,2010 第26卷(总第201期) REFORMATION &STRATEGY (Cumulatively,NO.201) 自从1994年的《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第一次以政策文件形式明确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要求,开住房保障之先河以来,这二十多年的时间我国的住房保障从无到有,从有到逐渐完善的过程,莫不凝聚了各界人士的积极引进和探索。本文作者阅读了大量相关文献,将近年来我国学术界对住房保障的研究进行归纳,以清晰的思路总结阐述对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 见解。一、现状方面的研究 首先,针对地方区域进行研究。多采用年鉴数据或者网络收集数据来说明,实证方面的研究较少,学位论文文献较多。文志鸿(2004)结合株洲市的经济发展状况、财政支付能力、居民住房状况及居民收入水平等情况,阐述了 保障原则、保障对象、保障目标。黄英锋、吕德宏(2009)以陕西省宝鸡市经济适用房发展为例,分析宝鸡市经济适用房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从经济学和管理学等角度进行深层次原因分析,提出土地供应、住宅产业化建设、加强和完善政策体系建设等解决对策。蒋慧(2006)利用住房保障的倒U 型曲线和三阶段发展模型,分析了北京市目前所处的模型发展中的位置,确定北京市目前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建立垂直层次的动态保障体系。张佩、郭彬奇、胡长明(2009)将西安市的住房保障现状与天津、成都的进行比较研究。其次,针对保障对象进行研究。魏珊、滕晓浩(2006)研究了低收入者的住房保障现状和原因。其它还有一些文献研究了特殊群体,如农民工、大学生、老年人等的住房保障情况,但很少。 二、问题方面的研究剖析 (一)保障范围难以确定,保障层次之间的衔接不好,“夹心层”问题大量存在 从购买对象看,一个家庭的收入难以精确计算,目前所能计算的是面上的工资,而工资以外的其他收入则是隐性的。同时人们的收入是动态的,单位开出的收入证明可信度差,一些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占用了保障住房。冯科(2006)提出政府要甄别经济适用房购买人的经济状况和身份很难,个人的经济收入目前仍然属于个人隐私,并且消耗了太多政府的资源。将公积金中心变成住宅信贷银行的机构创新,陈立军(2006)提出划分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线标准的一个计算公式: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线(年家庭收入标准)=(最低收入家庭的月生 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研究综述 丁燕1,张协奎2 (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商学院,广西桂林 541004;2.广西大学商学院,广西南宁 530004) [摘要]文章为总结我国住房保障方面的研究动态,通过文献研究法,对具有代表性的文献进行评述。在此基础上对住房保障的四个大方面进行有见解地归纳总结,使研究动态思路清晰,供后续研究和建设参考。 [关键字]我国;住房保障制度;文献综述[中图分类号]F293.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10)05-0176-03 Overview of the Researches on Housing Security System of China Ding Yan 1,Zhang Xiekui 2 (1.College of Business,Guilin University of Electronic Technology,Guilin,Guangxi 541004; 2.College of Business,Guangxi University,Nanning,Guangxi 530004) Abstract:This paper sums up the researches on housing security in China,by using reference research method,it reviews the typical references.Based on these,this paper sums up housing security system from four aspects in a creative way,makes the research dynamic situation clearer and supplies for reference on research and building. Key words:China;housing security system;research overview [基金项目]2008年广西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项目编号:2008105951201M444)。 [作者简介]丁燕(1981-),女,湖北黄冈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项目管理、物流工程;张协奎(1963-),男,湖南桃江人,广西大学副校长,管理学博士,建筑经济管理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城市经济与管理、房地产经济与管理、建筑经济管理、国土资源管理。 176

英国住房保障制度与时俱进新发展

英国住房保障制度与时俱进新发展(上) 英国共有产权制度实施了30多年,至今仍是政府帮助关键工作者以及其他收入较低的工作者实现住房自有的重要制度安排。研究英国共有产权住房发展状况、运作模式、实践动向,对我国发展共有产权保障性住房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起源背景与保障概念 自1979年以撒切尔夫人为首的保守党开始执政后,政府把提高住宅私有化率作为BHSS政策的主要目标,英国住房自有率快速提升,逐步成为占主导地位的住房形式。随着住房价格的不断上升,人们拥有资产的愿望越来越强烈。为了满足无力在市场上购买住房,但又不符合社会租赁住房的“夹心层保障群体”的住房自有愿望,政府采取了新的低成本住房自有政策——共有产权住房。 英国共有产权住房始于1980年启动的《共有产权计划》。当时,英国住房自有率快速提升,逐步成为占主导地位的住房形式。随着住房价格的不断上升,人们拥有资产的愿望越来越强烈;而经济增长放缓与保障房建设财政支出增长的困境日益凸显。为了解决保障对象范围的扩大和补贴资金有限的矛盾,也为了满足无力在市场上购买住房,但又不符合社会租赁住房的“夹心层”的住房自有愿望,政府采取了新的低成本住房自有政策推出了《共有产权计划》,主要目的在于:一是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和腾出更多的社会住房;二是减轻部分中低收入家庭负担和提高住房自有率。 在分析英国的共有产权住房保障体系之前,有必要对“保障性住房”这个基本概念做些了解。目前,“保障性住房”一般被译为affordable housing,而中文学术界又通常将affordable housing译为“经济适用房”。在英语文献中,与保障性相关的住房概念有社会住房(social housing,是指政府或非政府组织以优惠的价格向公众出租的住房);公共住房(public housing,是指政府以优惠价格向公众提供的住房);补贴型住房(subsidized housing);租赁型住房(Rental housing,是住宅协会提供的廉租房和地方政府拥有的租赁型公房)。 英国的共有产权住房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共有产权住房(Common property housing,简称CPH);另一种是共享权益住房(Shared equity housing,简称SEH)。这两种模式都是低成本自有住房(Low-cost home ownership)的主要形式,其产权介于租赁型住房(包括市场化租赁房和保障性的社会租赁房)与售买型住房之间,因而又被称为中间产权住房(Intermediate property right housing)。 制度演变与发展状况 英国自1980年启动《共有产权计划》推动共有产权房屋制度实行以后,在实际操作中存在部分管理漏洞,包括房屋维修费用的分担、租金的缴纳方式和催缴等。这导致代为行使政府权力的住房协会和购买共同产权的业主都存在矛盾。到了1990年,世界经济危机波及英国,加上共有产权房屋存在管理方面的问题,英国于当年推出《居者有其屋计划》来代替《共同产权计划》。 在《居者有其屋计划》中,由英国政府委托住房协会向住户提供从住房公司获得的无限期免息的权益贷款,但公众可以享受政府优惠的共有产权房屋的份额大幅缩小,额度为所购买的市场住房价值的25%(在威尔士为30%,部分地区可达50%),其余的购房款通常由住户申请住房抵押贷款实现。该政策的保障对象必须是住房协会或地方政府住房的租户,或者符合廉租房要求并且列入了地方政府轮候名单的申请者。享受该政策的住户,若要将住房重新上市,就必须一次性补交全部的免息贷款,且所借25%份额对应的价值为出售当时住房的市场价值。 由于《居者有其屋计划》的做法在管理上更加简单、保障模式更灵活,大大推动了英国保障性共有产权房屋市场的发展。据英国格雷厄姆咨询公司(GCC)的统计报告:截至2005年3月31日,英国15年间总共提供了17万多套共有产权房屋,包 括113家住房协会提供共有产权住房制度的服务,平均每个住房协会拥有640个家庭的部分产权。 2006年后,为了结合《共有产权计划》和《居者有其屋计划》各自的优点,进一步扩大保障规模并减少公共开支,英国政府又推出了《新居者有其屋计划》,计划在2006~2011年五年间资助10万个家庭拥有自己的保障性住房。它由三大新计划组成,包括《社会住房购买计划》、《新建住房购买计划》和《公开市场购买计划》。 “社会住房购买计划”是针对城市中等收入贫困者,但他们又负担不起市场上的商品房价格,因此,政府鼓励租户购买其目前租住房屋的完全或部分产权,购房人可以先支付至少25%的产权款项,并给予一定的优惠条件。 《新建住房购买计划》和《公开市场购买计划》主要解决租住公共住房的人、重要工作人员(指警察、护士、教师、社会服务人员、护工、敬老院工作人员、清洁工和一些在社会服务部门从事重要工作的人员)及其他首次购买住房的人。《新建住房购买计划》支持购房人购买新建的住房,首期要至少购买住房25%的产权。剩余部分的产权向购房者收取租金,年租金标准为剩余部分产权价值的3%以下。当购房人支付能力提高之后,可以购买剩余部分的产权。《公开市场购房计划》是针对在英国东部、伦敦和东南部工作的重要工作人员,购房人可以通过其他的信贷支持在公开的市场上购买一处住房75%的产权,剩余25%产权的购买可以通过政府无息贷款与专门机构的低息贷款完成。 经过30多年的实践发展,英国共有产权住房至今己较为成熟。据GCC公司2017年报告统计,2007~2017年,英格兰地区平均每年建成完工1.39万套共有产权住房,其中2011~2017年期间年均完工1.43万套。2011~2017年间,共有8.2万套共有产权住房被个人申购,期间约有1.42万套被再次出售(年均2840套)。据GCC公司2017年对1146位共有产权住户调查显示,新近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所购买的产权份额平均为47.5%。 住房计划与保障特征 英国的共有产权住房(CPH)开始于1980年,共有权益住房(SEH)开始于1999年。此后,英国政府颁布的多项低成本自有住房计划均涵盖了这两种形式。而共有产权和共享权益的住房计划与保障特征区分为A、B两种重要类型: A类型、共有产权的住房计划与保障特征 ①1980年CPR(共有产权)计划 保障特征:传统的抵押贷款加有管控的资金;住房协会提供的新建、重建的住房;以市场价格购买。 ②1989年(CPROE)老年人共有产权计划 保障特征:提供给超过55岁的老年人;传统贷款加上租金购房者一旦拥有75%产权,其余的部分不再付租金。 ③2005年Homebuy(居者有其屋)计划、NHP(新屋购买)计划

国际司:英国社会保障制度概述(DOC)

国际司:英国社会保障制度概述 -------------------------------------------------------------------------------- 国际司 一、基本国情和财政体制 (一)基本国情 英国是一个联合王国,由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尔兰四部分组成,土地面积24.36万平方公里,现有人口6204 万。英国实行君主立宪制。国王是国家元首,但只具有象征性的地位。议会是最高司法和立法机构,由上院和下院组成。政府从议会中产生,实行内阁制,由国王任命在议会选举中获多数席位的政党领袖出任首相并组阁,向议会负责。首相为政府首脑,拥有国家最高权力。英国政党主要有保守党、工党和自由民主党,目前的执政党为保守党,该党的支持者一般来自企业界和富裕阶层,主张关注教育、医疗、贫困等社会问题,强调维护英国主权,反对“联邦欧洲”,该党的领袖为卡梅伦,他同时也是现任英国首相。英国是世界经济强国之一,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22586亿美元,位居世界第六,人均GDP为36298美元,位居世界第二十。 自2007年爆发世界金融危机以来,英国出现了严重的信贷紧缩问题,住房市场持续低迷,失业率不断攀升,整个经济面临着严重的困境。为应对经济下滑,英国出台了一系列财政刺激措施,英格兰银行也大幅下调利率,但到目前为止,英国经济还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回暖。 (二)财政体制及运行状况 英国是一个中央集权型单一制国家,在政府级次上分四级,即中央联邦政府、省政府、大区政府、市(小区)政府。与其政治体制相适应,英国实行高度集中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财政根据各级政府的事权与财权来划分收入范围,中央与地方收入完全按税种划分,实行严格的分税制,但不设共享税,分别由与收入归属相一致的税收机关负责征收。中央政府的权责比较集中,涉及国家利益的公共服务事务,如就业、教育、科技、卫生、环境保护、社会保险、社会救助、能源发展等都由中央政府提供和管理。地方政府受中央政府的监控,服从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但对某些事项有一定的自由裁决权。与其它发达国家不同,英国财政部不仅负责财政管理事务,而且对货币发行与利率调整有最终决定权,而作为中央银行的英格兰银行则有责任向财政部提供有关经济信息,并代表财政部发行货币、登记债券、管理外汇和发行国库券等。 二、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内容 (一)社会保障制度概述 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工业化国家,也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之一。1601年,《济贫法》的颁布标志着英国开始建立社会保障制度,而1942年的《贝弗里奇报告》则

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文献综述

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文献综述 我国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文献综述 [摘要]住房保障制度是保障民生的重大事宜,也是学术界关注的热点议题。对众多学者的研究成果从两大方面进行梳理,即宏观上对整个住房保障制度的研究和微观上对住房保障制度具体深层次的研究,并在梳理的基础上总结研究的特点,为相关问题的探索提供一些思路。 [关键词]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制度文献综述 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1998 知》(国发[1998123号),逐步完善的市场机制进而渗透住房领域并开始发挥重大作用。解决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需求问题,加快构建我国住房保障制度成为理论和实践中亟待解决的课题,引发了学术界的持续关注与研讨。我国住房保障领域的研究文献,大体可分为从宏观层而对住房保障制度进行论述和从微观层面对住房保障的某具体层次进行论述。不论从哪个层面,研究的视角都是多元的,并不单一。 一、宏观层面 在构建任房保障制度的必要性方面,刘俊霞(2008)从经济学角度分析,认为市场机制在调节住房领域的供求方面失效,因此需要政府介入来构建住房社会保障制度。 借鉴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和美国在住房保障制度的模式方面,安华(2000) 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制度,提出了整合养老保障和住房保障,以房养老的模式。王盛(2009)则通过对江苏省相关试点的调研,对保障性住房的共有产权模式给予了积极评价。 在构建保障性住房的财政方面,丛诚(2008)通过研究在既定土地制度下,构建住房保障体系对房地产财税政策的要求,提出了要在住房市场中加入贷款利息免税

和物业税两个“自动稳定器”的观点,同时建议政府的财税金融政策应有利引导市场资源流向住房保障领域。 在构建住房保障制度的政策方面,陈成文(2008)从国际比较视角总结了英、美、日等发达国家住房保障政策的经验。工春华(2007)则对欠发达国家巴西、阿根廷的住房保障制度进行了分析借鉴。尽管参照比较所选取的标的国家不一样,但文献的对策建议较一致,均主张政府应承担起住房保障的责任,加强住房领域的宏观调控;加快住房保障法制化建设,为住房保障提供法律保障;发展住房金融事业,拓宽保障性住房的融资渠道;鼓励多方合作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 在住房保障政策实施的效果方面,邓中荚(2009)从政策测评视角提出了社会保障性住房制度的综合评价模型。虽然该模型的测评指标和权重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但它提供了一种思路即可以将模糊数学理论应用于住房保障政策测评。 二、微观层面 用房学者对经济适用房的现状、弊端、对策等多方而进行了分析,经济适总结起来有两种对立的观点。刘琳(2009)反对将现有经济适用房政策纳入住房保障制度范畴,认为经济适用房非但起不到任何保障的作用,反而加剧了资源分配的不公平。魏建、张昕鹏(2008)主张撤销经济适用房制度,理由是通过对地方政府、开发商、购买者博弈的终济学分析发现经济适用房会造成住房市场的制度性分割,根本无法实现保障目的。而马光远(2009)则坚持完善经济适用房制度,反对撤销,理由是现阶段经济适用房的存在仍然具有价值。 廉租房李晶(2008)对供给廉租房的必要性进行了研究,指出廉租房政策更符合市场和社会发展需要,同时在解决低收入阶层住房问题上更有效,应该得到不断加强和完善。汪洁(2009)通过考察海口廉租房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包括强化地方政府职责、广辟房源以及健全居民收入统计与监管机制在内的政策建议。李辉婕

中外住房保障政策的对比及启示

中外住房保障政策的对比及启示 3月1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记者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会见采访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有记者问,房地产问题一直是社会持续关注的问题,今年两会上也有代表委员提了很多的建议和意见。请问总理,政府在这方面有没有什么新的思路和新的举措? 李克强说,房地产问题是个大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居民住房问题。让人民群众住有所居,这应该是政府奋斗的目标。我们需要根据不同人群的需求,不同城市的情况,分类施策、分城施策。 李克强表示,政府还是要用更多的精力、更大的力度来解决好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问题。现在我们国家城镇集中连片的棚户区还居住着上亿人,可以说不具备基本的生存条件。几百个人一个旱厕,特别是北方,到了冬天居民入睡要带着棉帽、穿着棉衣,这可以说是政府心头之痛。所以今年我们要继续加大棚户区改造的力度,至少要再改造470万套以上。 先说说我国住房保障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严重滞后。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房地产行业显得过度市场化,有些地方政府在提供经济适用住房上根本没有积极性,使得本应占市场主体的保障性住房逐渐边缘化,商品房成了解决居民住房的基本模式。一方面,经济适用房投入回报低,因而不受地方政府重视,难以发展起来;另一方面,商品房可以拉动GDP,增加税收。所以房地产拉动国民经济的作用在地方政府“政绩观”的引导下发挥到了极致,地方政府通过多种方式,利用房地产投资来刺激当地的GDP增长,但地方政府对于廉租房政策落实很不到位。 2.缺乏稳定的廉租房源和资金来源渠道。在廉租住房制度的具体实施过程中,房源主要来自房管部门的自有房源和市场收购。而购房资金来源于房管局上交的统筹财力、事业费收入、历年房产重置基金等。而仅靠政府房管部门的财力,难以长期支撑以市场价购置廉租住房和租金补贴的资金支出,并且与众多需要政府

健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实现住有所居

健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实现住有所居 摘要: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贺岁片的提高,对于住房要求也是 与日俱增。城市建设不断健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大力实施租赁补贴提标扩面, 加强公租房后期运营管理,加强党建工作引领,实现共建共融共享共治,积极打 造以人为本有温度的和谐小区,不断提升保障对象归属感、获得感。 关键词:住房保障体系;住有所居 引言 我国人们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离不开国家经济的支持和政策的 扶持,才有今天的成就。为进一步深化住房保障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住房保障政 策体系,加大力度满足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以及新就业职工、专业人才等住房困难 群体的需求,不断加大住房保障的工作力度,逐步建立了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保基本、多层次、宽覆盖、能循环、可持续”的具有地方特色的新型住房保 障体系。 1障性住房制度的内涵 保障性住房制度从广义上讲,是指政府以廉租房、公租房、限价房、经济适 用房、住房补贴、宅基地分配等方式,来实现“住者有其房”的住房保障制度。在 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并不是所有人都有能力自行解决住房,这就需要政府 与市场的有机结合,通过一些关乎弱势群体的政策措施,弥补市场缺陷,帮助那 些在市场竞争环境下难以或无法满足住房需求的低收入群体和贫困家庭,得到基 本的住房需求,这种制度设计就是保障性住房制度。它是国家构建居民生活“安全网”的一种社会“稳定器”。保障性住房作为一种公共产品,必须处理好效率与公平 的内在关系。一方面,公平原则要求政府出面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需求,以保障“住者有其房”,多层次、全方位地保证住房制度供给的公平性、有效性和时效性;另一方面,效率原则要求在追求公平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有限的资源,发挥保障 性住房的供给效率,以满足更多低收入人群的基本住房需求,最大限度地促进社 会福祉。 2强化公租房全生命周期动态管理 第一,完善公租房房源清单和保障对象清单,重点锁定现有房源,并按照 《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做好资产登记管理;全面清理核实补 齐保障对象基本信息,完善保障对象清单。第二,健全公租房保障标准动态调整 机制。建立完善住房保障水平评价体系,在稳定公租房保障覆盖率的基础上,动 态调整保障标准。结合推动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要求,推进地区双城经济圈主轴 城市住房保障信息共享。第三,建立保障对象进入退出审核监管机制。研究制定 住房保障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分类和应用制度,逐步实现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 合惩戒目标。进一步提高公租房准入审核精准度,建立定期复核机制,对违规使 用公租房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承租人,综合运用租金上调、门禁管控、信用约束、司法追究等多种方式,提升管理效率。第四,加强公租房建设运营管理。鼓 励以配建方式筹集公租房,制定完善配建公租房管理办法,探索利用存量商业用 房改建公租房。 3推进补贴提标扩面,实现保障精准高效 1.大幅扩大补贴保障范围,加大对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保障 力度,放宽了环卫、公交、教育、卫生、辅警、公共管理等行业人员和产业工人 准入门槛,取消了社保、住房公积金3年和居住证积分100分的要求。并对公共

我国住房保障制度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

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我国住房保障制度问题及对策研究 专业公共事业管理 学习中心苍南学习中心 姓名翁直群学号710072062015 指导教师徐镇南 2012 年11 月11 日

摘要 住房保障制度在解决我国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问题上见效显著,初步实现了“居者有其屋”的目标。同时,在住房保障制度运行过程中,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不够完善,政府在管理过程中的职能缺失及退出机制不完善等逐渐凸显出来,这些问题的存在迫切要求我们进一步完善现行的住房保障制度,最终促成公平合理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本文从研究住房保障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出发,提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法律法,加强管理,确保分配公平公正,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等相应的对策,希望通过这些措施让其真正发挥对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作用。 关键词住房保障,对策,廉租房,经济适用房

目录 一、引言 (1) 二、我国住房保障问题产生的原因 (1) 三、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1) (一)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不够完善 (1) (二)具体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 (2) (三)政府在管理过程中的职能缺失 (3) (四)缺乏健全的金融支持体系 (3) (五)退出机制有待完善 (4) 四、对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对策 (4) (一)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法律法规 (4) (二)注重保障性住房选址的合理性 (4)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住房的宏观调控 (5) (四)完善保障性住房的管理运行机制,加大政策支持,确保分配公平公正 (5) (五)制定和完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体系,了解保障性住房需求 (6) (六)加大政府财政投入,拓宽资金来源 (6) (七)建立和完善保障性住房的退出机制 (6) 五、结语 (7) 六、参考文献 (7)

英国医疗保障制度变迁及其启示

英国医疗保障制度变迁及其启示 高连克1 ,杨淑琴 2 (1.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北京 100037; 2.吉林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长春 130012) [摘 要]现代意义上的医疗保障是工业社会转型的产物。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一种,医疗保障是由国 家为全体社会成员的疾病医疗、健康关怀提供必要的保障,使国民能够积极应对疾病风险,防止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因此,它在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中始终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 [关键词]英国;医疗保障;制度变迁 [中图分类号]K 1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3541(2005)04-0110-04 British Medical Security changes and Our E nlightenments G AO Lian -ke 1 ,Y ANG Shu -qin 2 (1.Chinese Academy of S ocial Sciences 100037; 2.Institute of Higher Education Jilin University Changchun 130012,China ) Abstract :M edical security is the product of industrialization and m odernization.It serves com plementary medical care and health for all the people.S o that they can take positive causes on preventing the casualty of illnesses ,then our s ociety wins a peaceful environment and develops harm oniously.In m odern times ,it becomes a key constitute of s ocial security.As we know that G reat British had built a com plete and success ful s ocial security firstly.Its civilians benefited much from it. K ey w ords :G reat British ;medical security ;institution change [收稿日期]2005-01-20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宣布为福利国家。就医疗保障制度而言,法律意义上的医疗保障制度是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以后的产物,它为公民抵御疾病风险、增进身心健康、防止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提供了必要的保障。 一、英国医疗保障制度缘起 与养老、救助、失业等社会保障制度相比较,英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相对比较滞后,最早建立的社会保障法案并没有包括为了应对黑死病以及民众健康所必需的医疗保障,从1349年爱德华三世颁布的《劳工立法》中我们可以发现这一点。该法律主要规定,所有“有工作能力的劳工”不得离开本教区,而必须接受任何雇主的雇佣;任何人不得向“有工作能力的乞丐”提供救济 [1](p.87) 。也就是说,这个法律不是为了防止民众因病 致贫或者通过这个法律来建立医疗保障,而是为了防止黑死病流行以后劳动力外流的加剧所造成的社会动荡以及工业社会转型所需要的廉价劳动力。 都铎时代,随着“圈地运动”盛行以及资本主义发展,社会各阶层的日益分化,英国既产生了大批流浪者和乞丐,也诞生了产业工人。他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 健康状况极其糟糕。可是,此时的英国政府没有采取相应的、包括医疗在内的保障措施,而是制定更加严酷的法律禁止失去土地的农民流动。1531年,都铎政府责成市长与法官调查和登记教区中没有工作能力的老人与穷人,并向他们发放仅限于本教区有效的行乞执照,而对于没有行乞执照的流浪者或乞丐仍然处以严厉惩罚。 1562年的《技工法》更是规定“12—60岁的失业乞丐被 罚做奴隶”[2]( p.15 ) 。因此,可以这么说,这时英国的社会 保障法律基本上没有涉及到医疗保障制度,政府制定的相关法案都是为了控制人口流动,促进工业发展,确保社会稳定。 真正将社会保障作为政府的责任首先出现在1572年。是年,伊丽莎白女王签署法案,把“普通税”作为济贫基金。同时,为了促进就业又于1576年规定,有工作能力的穷人前往“矫正所”工作,随后又设立“济贫院”收容无工作能力的穷人以及生活不能自立的人。 1601年,英国政府汇总并正式公布了《济贫法》,以法律 的形式确认了政府在民众贫困以及失业方面的责任,同时规定了教区救助、征收济贫税等原则,从而奠定了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可是,总体上看,1601年以前 2005年第4期(总第192期) 北方论丛 THE NORTHERN FORUM N o 14,2005T otal N o 1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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