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长大研192号文

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长大研192号文
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长大研192号文

长安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2013年修订)

(校务会议2013年7月19日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意义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精神,进一步调动研究生学习与研究的积极性,

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创新型人才培养,鼓励在校研究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根据

《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评定原则

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原则,根据研究生学习成绩、学术活动和科研能力的实际

情况,评定、发放奖学金。

第三条 评定范围

长安大学在校全日制研究生(MPA 、MBA 、留学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生除

外)。国家和学校有特殊政策规定的研究生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奖学金标准

按《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制定的《长安大学博士生奖学金标准》、

《长安大学硕士生奖学金标准》执行。

第二章 奖学金评定条件

第五条 评定条件的构成

奖学金评定条件由基本条件和学术成就条件组成,申请奖学金的研究生应在满足基本

条件的前提下,依据学术成就条件的排名次序可获得相应等级的奖学金。

第六条 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3.身心健康。

第七条 学术成就条件

1.博士研究生

(1)第一学年,根据入学成绩按《长安大学博士生奖学金标准》发放相应等级奖学金。

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享受一等奖学金。

(2)第二学年,按如下公式进行累计评分:

(1)

12340.20.40.20.2M M M M M =+++其中,

M 1:是指上一学年课程总平均分数;

M 2:是指上一学年发表论文、专著及各种检索、科研成果、发明专利等得分(见附

件1)之和;

M 3:是指上一学年参加学术活动、科技活动及竞赛获奖得分(见附件1)之和;M 4:是指上一年参加科研工作情况得分(见附件1)之和。

(3)第三学年,按如下公式进行累计评分:

…………………………………………(2)123400.60.20.2M M M M M =+++其中,M 1、M 2、M 3、M 4所指内容与(1)式相同。2.硕士研究生

(1)第一学年,根据入学成绩按《长安大学硕士生奖学金标准》发放相应等级奖学金。 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奖学金。

(2)第二学年,按如下公式进行累计评分:

(3)

12340.70.10.10.1M M M M M =+++其中,M 1、M 2、M 3、M 4所指内容与(1)式相同。(3)第三学年,按如下公式进行累计评分:

(4)

1234

00.50.20.3M M M M M =+++其中,M 1、M 2、M 3、M 4所指内容与(1)式相同。

3.在评分计算公式中,博士生、硕士生的M 1由学院审核: M 2、M 3、M 4由导师和学院负责审核。

4.在计算结束后,对M 要进行标准化,即min-max 标准化,M-min

M*=

100

max-min

?---- 表示个人标准化得分;

M*M ----- 表示个人总分;

max --- 表示学生总分最大值(范围学院确定);min --- 表示学生总分最小值(范围学院确定)。

第三章 奖学金评定办法

第八条 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委员会,长安大学奖学金委员会由学校主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导师代表等组成。奖学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对研究生进行奖助的政策、规则、方案,协调和解决实施中的重要问题。

2.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办公室是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委员会下设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执行委员会的决定,按政策和规则具体负责研究生的奖学金管理工作。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办公室挂靠研究生院。

3.学院设立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奖学金办公室,以学院为基础形成校、院两级运作体系。院研究生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或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成员应由学位分委员会的委员和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负责对本单位有关研究生奖学金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同时根据学校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实施细则评定本学院研究生奖学金。院研究生奖学金办公室在院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奖学金的具体管理工作。

4.研究生奖学金的设立和管理应公正、透明,杜绝不正之风。

第九条评定程序及时间

1.对于新入学的研究生,奖学金根据入学成绩确定。学校在新生入学注册后逐月发放本学年度奖学金。

2.对在校研究生,学校在每年9月1日开始启动奖学金的评定工作,评定自上一年8

月31日至本年9月1日之间取得的各项学术成就。首先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指导教师须对研究生本学年度的学习成绩、科研状况及其综合表现做出评价并签署意见。由院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长安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组织评定。

3.各学院对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结果应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各学院将评定结果于9月25日前上报校研究生奖学金办公室,审核后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公示后于

10月初发放奖学金。

第十条个人申诉

1.对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本学院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本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领导小组应在接受申诉后5日内做出答复。

2.如研究生对本学院领导小组的评审答复仍有异议,可在领导小组答复后5日内向校研究生奖学金办公室提起申诉,研究生奖学金办公室审核后提出处理意见,并报主管校领导批准,通知研究生本人及所在学院。此意见即为学校最终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其它相关问题

1.研究生获得奖学金的年限不得超过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不在籍及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参加奖学金评定。

2.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进入博士阶段后按博士生奖学金标准发放。

3.研究生休学以学期为单位计算,研究生休学期间停发奖学金。申请复学后,恢复发放。

4.直博生一、二年级按博士一等奖学金认定,其中有不及格课程者,降为三等奖学金,三年级与普通博士二年级一同参评,四、五年级与普通博士三年级一同参评。

5.上学年中有一门课程不及格的研究生直接列入三等奖学金。

6.出国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研究生,自办理出国手续之日的下月起停发奖学金。返校后由本人提出恢复申请,经学院审核,研究生院审批,自审批之日的下月起恢复发放。

7.研究生提供的评定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当年评定资格。

8.凡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其奖学金评定作如下处理:

(1)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者,停发六个月奖学金;

(2)受记过处分者,停发一年奖学金;

(3)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停发奖学金至解除留校察看处分。

第十二条本细则经2013年7月19日校务会议通过,自2013年9月1日起执行,原长大研(2008)318号文同时废止。本细则为学校指导性办法,各学院可在此原则基础上,进一步制定本学院实施细则,并报研究生院。其他相关规定有与本细则相抵触的,以本细则为准。

第十三条本细则由长安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表:1.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学术成就条件评定量化计算办法

2.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

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学术成就条件评定量化计算办法

一、的计算

1M (上一年培养计划中所列学位课程的平均分数)+(上一年培

1110.7M M -=120.3M -养计划中所列非学位课程的平均分数)

二、的计算

2M (发表论文累计分数)+(科研成果获奖累计分数)+(获得

2M =21M -22M -23M -专利累计分数)

各项累计分数的计算见表1—表3:表1 研究生发表论文计分表

得分值

21M -刊物类别

作者排序

A B

C

D

E

F

12001004025

1552-1100503020

1342-260

4020151033以后20000

00说明:

1)

A 指专著;2)

B 指被SCI 、SSCI 、AHCI 检索论文;3)

C 指被EI 、ISTP 、人大复印、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检索或收录的论文;

4)

D 一类期刊,是指一级学会期刊、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 )来源期刊中的

核心库、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

5)

E 二类期刊,是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 )来源期刊中的扩展库、中国社

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

6)

F 三类期刊,是指一般公开出版的期刊和国内公开出版的国内会议论文集,具

体由学院认定;

7)

正式出版的编著著作计分相当于在二类刊物上发表一篇文章;

8)

在作者排序一栏中,2-1表示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2-2表示为非

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9)

论文检索必须出具检索证明,同时被多个数据库检索时,只认定一个检索,会

议论文被EI 检索的只计一篇;

10)所有论文必须正式发表(见刊)才能计入评分,同一篇文章不重复计分。

、管路敷设技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高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电气课件中调试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

表2 研究生科研成果计分表

得分值

22M -国家级省部级

地市(厅)级

获奖级别

获奖者排序

特等一等二等一等二等

三等

一等

二等

三等

1

5000

20001000500

200

150

50

30

25

2

40001500800

400150

100

40

25

20

3

3000100050030010080

30

20

15

4

2000500

3001508060

20

15

5

5

15004002001006050

10

5

5以后100030015080

5040

5

说明:1)获奖者必须持有获奖证书。

2)同一项目获多种奖励的,只以最高奖计算一次。

表3 研究生获得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计分表

得分值

23M -专利类别

作者排序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软件著作权

外观设计专利

1

6030

15

2

5025103

40205第3名以后

300

0说明:获得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必须持有专利证书,认定不超过2项。

三、的计算

3M (参加学术会议累计分数)+(参加科技竞赛活动累计分数)

3M =31M -32M -分数的计算见表4—表5

表4 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计分表

得分值

31M -会议类别

参会情况国际学术会议

全国性学术会议

一般性学术会议

大会报告

100

40

20

专题发言

60

30

15

参加会议30

1510

说明:参会者应提供会议通知、大会报告邀请函、会议论文集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

、管路敷设技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高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署名文章,作为参会证明。

表5 研究生参加科技竞赛活动计分表

得分值

32M -国家级省部级校级

竞赛级别

获奖者

排序

特等一等二等特等

一等二等特等一等二等个人得分

10080605040

30

5

4

3

项目组长加分

10

8

65

4

3

111说明:1)获奖者应持有相应获奖证书;

2)同一项目获多种奖励的,只以最高奖计算一次。

四、的计算

4M 上一学年内参加科研项目累计分数

4M =分数的计算见表6

表6 研究生参加科研项目计分表

得分值

4M 项目级别

参加情况

国家及省部级项目

厅(局)级及横向项目

主要参加者

20

10

一般参加者105

说明:1)研究生参加的科研项目一定是长安大学科技处备案的在研项目;

2)每个研究生只能填报两项科研项目;

3)参加情况由研究生指导教师认定,最终统一由学院审定。

、管路敷设技术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高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包含线槽、管架等、电气课件中调试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

保研加分政策

哈尔滨工业大学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管理办法(各种保研加分竞赛和加分细则) (2008年9月8日校教发408号公布 2010年3月3日修订) 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对于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协作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大学生个性发展,营造创新教育氛围具有重要作用。为了正确引导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激励学生创新的积极性,保证有限资金的合理使用,规范竞赛活动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与管理 (一)哈尔滨工业大学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由教务处和团委负责管理,相关院(系)具体组织实施。 (二)教务处负责制定大学生科技竞赛管理办法,认定各类大学生科技竞赛及其等级,确定校级及以上各类大学生科技竞赛的承办单位,筹措与监管各类竞赛活动的相关经费,组织落实校级及以上竞赛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的奖励。 (三)竞赛承办院(系)负责竞赛的组织宣传,选聘竞赛负责人和指导教师,配备辅助人员,核算竞赛负责人、指导教师及辅助人员的工作量,提供竞赛和培训场地、仪器与设备,以及其它必要条件。 (四)竞赛负责人负责竞赛的各项具体工作,组织指导教师认真研究竞赛训练方案,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选拔参赛学生,组织与实施竞赛过程中各环节的工作。 (五)竞赛负责人根据竞赛通知制定竞赛实施方案,经承办院(系)领导批准盖章后,于当年3月底前报送教务处。竞赛实施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近几年获奖及成绩变化情况,国内竞赛形势分析,我校所处位置估计,我校组织工作的经验及不足等。 2.参加本届竞赛的预期目标。 3.指导教师基本情况,在本项目中的分工说明。 4.竞赛活动组织实施计划,包括赛前准备阶段及竞赛期间工作安排(时间、人员、场馆、设备设施、技术路线等)。 5.申请经费额度,各开支项目及金额,计算依据或方法。 (六)竞赛工作结束后,竞赛负责人要对竞赛工作进行总结,并将竞赛获奖名单、获奖证书扫描件等图文资料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归档。 (七)学校设立专项基金资助大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科技竞赛活动。该基金实行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参加竞赛的指导费、补助费、评审费、网费、邮寄费、奖金、会务费、材料费及异地参赛的差旅费等。竞赛活动所添置的设备和资产归学校所有。 二、竞赛等级分类 (一)竞赛等级 分为国家、省部和学校三级: 1.国家级竞赛:由国家教育部、团中央和财政部批准的全国范围内的、高水平的学生科技竞赛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的建筑专业方面的竞赛。国际竞赛级别等同于国家级竞赛。2.省部级竞赛:以上与国家级比赛相应的省级竞赛或地区级竞赛(如东北三省)。 3.校级竞赛:以上与省级比赛相应的校内选拔赛,或由学校职能部门牵头组织的全校范围内的学生科技竞赛(至少两个以上学院学生参加)。 (二)竞赛项目 目前学校认定的国家级竞赛项目有: 1.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2.全国(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3.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学校评定奖学金要求、细则

某某班奖学金评定细则 德育成绩: 政治表现: 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树立正确的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自强不息的精神。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完成党课学习。积极参加团日活动和班级建设。(10)党课缺勤一次扣1分,不积极参加团日活动扣1分,不参与班级集体活动扣1分。 道德文明: 遵守法律、法规、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10) 凡有违反学校校规并被通报批评的扣2分。 学习态度: 刻苦学习,勇于探索,努力掌握专业技能,上课专心听讲、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不旷课。(10)旷课扣2分(三次以上含三次) 组织纪律: 遵守学校考核纪律,考试不作弊,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在校学生的责任和义务。(10) 考试作弊并给予记过处分的扣7 思想品德课: 热爱祖国,团结同学,关心集体,思想积极进步,上思想政治课时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积极参与班级的思想建设。(10) 在上述要求中,有一项不符合的扣1分,依次累加。 形势政策: 认真学习行驶政策课,按时出勤,并认真完成形势政策作业。 未完成形势政策作业的扣3分,不按时出勤形势政策课的扣2分

宿舍表现: 按时打扫宿舍卫生,在宿舍卫生评比中成绩优良,团结舍友,不毁坏宿舍公共财物。尊敬宿管老师,不违反宿舍管理条例。 在上述要求中,有一项不符合的扣1分,依次累加。 公益劳动: 积极参加社会上的公益活动,如做义工。 没有参加过社会公益活动的扣2分。 集体活动: 积极参与学校或班级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 不积极参与班级组织的活动一次扣2分,依次累加。 扣分: 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或公益活动的每次扣2分。违反校纪,破坏公务,扰乱公共秩序缺乏公德,但情节上不够纪律处分者每次扣2分。受警告处分扣5分。受严重警告处分扣6分,受记过处分扣7分,受留校查看处分扣10分。 智育成绩: 参考学生手册P56所给公式(选修课成绩算入智育附加分,过一门加一分) 体育成绩: 体育课成绩:参考体育期末成绩计算 课外锻炼:积极参加体育活动。 身体素质:身体健康,不经常请病假。 身体机能: 身体健康,身体总体状况良好。 身体形态:体型良好。 视力状况:视力状况良好。

研究生奖学金申请书(共6篇)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篇一:研究生奖学金申请书 研究生奖学金申请 敬爱的校领导: 白驹过隙,眨眼间,进入****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已有一年有余,在过去的一年里,我时刻以一个优秀研究生的标准要求自己,努力使自己做到全面发展,成为一个全面发展的硕士研究生。 在政治思想方面,我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关心时事政治,关心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尊敬导师、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思想修养;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在学习和科研之余,我也很注重个人综合素质的提升。自20**年**月入学至今,一直 在****大学研究生会**部工作,工作中尽职尽责,这不仅为我提供了一个与各级研究生同学 交往的平台,也增强了为同学服务的意识。同时,多次参与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平时也经常和同学一起打乒乓球、羽毛球等,这不仅锻炼自身的身心,而且加深了同学之间的友情。在 进入****大学学习的这一年里,我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都 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此,要特别感谢领导的大力培养和老师们在专业方面的深入指导,以及同学们在工作和生活中给我的支持和帮助。 申请人:*** ****年**月**日 篇二:研究生奖学金申请书 2014-2015 年度(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 篇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理由范文 研究生期间,在导师的指导下,我一直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向上,不断进取,也取得了一定成绩,现总结如下: 德育方面,我时刻以一名共产党员的身份要求自己,力争成为同学的榜样。 综上所述,我认为自己在研究生期间的认真努力、勤奋上进换来了德育水平、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各方面的进步,我一定会继续努力,以更饱满的斗志投入到后面的学习和工作中。

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最新】

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鼓励学生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学金种类 (一)国家、省或地方政府等设置的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等; (二)学校设置的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 (三)社会奖学金: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设立的奖学金。 第三条奖学金评定范围 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均可按条件参加奖学金的评定。(研究生以及成人教育类、自学考试类学生的奖学金分别由研究生处、成

人职业教育学院依照本办法制定相应办法。) 第四条奖学金应该用于学习和生活方面的必需消费,不得用于挥霍或其他不当用途,一经发现,停止发放奖学金。 第二章国家、省或地方政府等设置的奖学金 第五条国家、省或地方政府设置的专项奖学金根据相应评选办法进行评定。 第三章学校设置的奖学金 第六条学校奖学金的等级标准和评定比例: 特等奖学金2000元/人·年,占学生总数的1%; 一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占学生总数的3%; 二等奖学金500元/人·年,占学生总数的5%; 三等奖学金300元/人·年,占学生总数的9%。

第七条优秀毕业生奖学金500元/人,占毕业生总数的15%。 第八条获得学校奖学金和优秀毕业生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综合表现优良。 第九条本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奖学金的评定资格: (一)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 (二)有课程补考或学业综合成绩在专业排名居于后1/3者(公共选修课成绩不在统计之列)。 第十条学校奖学金和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评定程序与组织领导 (一)学校奖学金每年九月份评定一次,以上一学年学业成绩为

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成都工业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获奖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 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工艺劳动和集体活动。 3、学习目的明确,热爱专业,刻苦专研,学习成绩优异,至少获得两次奖学 金且操行成绩均为87分以上。 4、必须获得英语三级证书及计算机一级证书。 二、评定细则: 5、国家奖学金的评定采用累加积分制,具体细则如下: 6、获得一次甲等奖学金计5分,获得一次乙等奖学金计3分,获得一次丙等 奖学金计2分。 7、取得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证书计3分。 8、取得英语六级,计算机三级证书计6分。 9、获系团体活动计1分。如星级寝室,电气系迎新杯篮球赛前三等。 10、获得一次系级个人奖励计2分。如“校运动会优秀组织/工作者”,“优 秀室长”,艺术风采大赛奖励,“优秀班辅”等,其中,也包括其他部分或院系联办面向全校同学的活动,如通讯系与宿管会联办的“寝室文化节注” 等 11、获得一次校级团体(前三),宿管会、志愿者、社团联活动奖励(必须有 荣誉证书)计2分。如:运动会30*400第二名,吉尼斯寝室文化节,志愿者演讲比赛,社团联合会艺术风采大赛等。 12、获得一次校级个人奖励计3分。如:“五四表彰”,“校学习之星”,“三好 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风建设先进个人”,“军训优秀学员”,“党校优秀学员”,“运动会个人前三”等。 13、获得一次市级个人奖励计4分。如:“成都市优秀青年志愿者”等。 14、获得一次省级个人奖励计6分,团体计3分。如:“省级大学生电子设计 竞赛“,”省级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省级大学生英语竞赛“等。 15、获得一次国家级个人奖励计8分,团体计5分。如:“全国大学生电子设 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 将以上各项分数累加,由上向下,由高到低,择优评定。 注:1、以上各项奖励为大学所有取得的成绩和奖励。 2、其它等级证书不作为计分标准,如:普通话等级证书,会计证,驾驶证,教师证等。 3、申请以上各项奖学金的同学必须提供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各项奖状复印件及星级寝室的复印件。 电气与电子工程系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个人申请材料

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 本人自入学以来,积极进取、刻苦努力、严于律己、团结友爱,在各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 在思想上,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自觉学习党的有关理论、方针与政策,2014年荣获烟台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在生活中,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向上,积极参与学校、学院及社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在研究生元旦晚会中,积极参与演出,参加学校举行的羽毛球比赛,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等。 在学习及科研中,热爱专业、刻苦努力。研一主持烟台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1项(新型环丙化试剂H2GeClAlCl2与乙烯反应的理论研究,No:140515),并顺利结题;研二主持烟台大学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重点项目1项(有机中间体类锗烯、类硅烯环加成反应的理论探索,No:YDZD1607)和烟台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1项(新型含铝硅卡宾衍生物结构、性质及反应的理论探索,No:150512)。参与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1项。入学至今,已发表科研论文11篇,其中6篇发表在国外SCI收录期刊,1篇国内核心期刊,2篇非核刊和2篇会议论文,另有1篇被国际SCI收录期刊接受发表。研一荣获“一等学业奖学金”和“碳四考研优胜奖学金”;研二荣获“一等学业奖学金”。在课外学习中不断拓展,取得“食品检验工三级”证书。 总之,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各方面都能做到以积极乐观的心态待人待事,用心努力,团结进取。因表现优异,作为我校唯一的研究生代表,2016年被评为“2015-2016学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2016年荣获“中国电信奖学金·飞Young奖”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申请人:张明霞 2016年10月17日

奖学金评定条件和方法

长春市一中专奖学金评定条件和方法 一、评定奖学金目的和意义: 为了激发学生勤奋学习和积极向上的精神,加强学生行为养成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现公布我校奖学金评定标准。凡在我校就读的三年制在校学生,具有两次评定奖学金机会。(三年级学生不参加奖学金评定)。 二、奖学金评定基础条件: 符合下列基本条件者方可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1.(德)操行测评成绩为良以上(含良),学期内未受到过学校通报以上批评(含通报批评)处分的。 2.(智)所有考试、考察课成绩没有不及格现象。 3.(体)体育达标(成绩不再计入总分) 4.(美)仪表符合学校要求,无吸烟、奇装异服、无留长发怪发染发不良行为者。 5.(劳)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珍惜资源和劳动成果,自觉保护环境。 三、奖学金评定标准条件: 1.一等奖学金既“三好学生”评定标准: (1)德育方面: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强,有理想、有道德、遵守法纪,爱劳动、爱护公物,讲文明、有礼貌、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学年操行评定均为优。学期出勤率在95% 以上。 (2)智育方面: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刻苦、塌实努力,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学习成绩优良。作业完整,考试课单科成绩90 分(含90 分),考查课优秀率为100%。 (3)体育方面: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一课”“两操”。体育成绩达标。 2.二等奖学金评定标准: (1)德育方面: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强,有理想、有道德、遵守法纪,爱劳动、爱护公物,讲文明、有礼貌、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学年操行评定均为优。学期出勤率在90% 以上。 (2)智育方面:作业完整,考试课成绩单科85分(含85 分)以上;考查课成绩均在“良”以上。 (3)体育方面: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一课”“两操”。体育成绩达标。 3.三等奖学金评定标准: (1)德育方面: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集体主义观念强,有理想、有道德、遵守法纪,爱劳动、爱护公物,讲文明、有礼貌、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学年操行评定均为优。学期出勤率在90% 以上。 (2)智育方面:作业完整,考试课成绩单科80分(含80 分)以上;考查课成绩均在“良”以上。 (3)体育方面: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一课”“两操”。体育成绩达标。 四、奖学金评定办法: 1.奖学金每学年评比一次。表彰发奖时间为每年的9月中旬。 2.奖学金评定操作程序。 (1)每学年上学期末,由教务科根据奖学金评定细则,将符合奖学金成绩标准的学生名单交到学生科。

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六篇)

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六篇) (篇一) 第一条**大学为了更好地满足国家发展对基础学科的人才需要出发,为**大学培养一支高水平的基础学科人才队伍,鼓励和支持一批对基础学科有兴趣的优秀学生献身基础学科的学习和研究工作,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的评奖对象为教育部在我校设立的八个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即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基础医学、生物科学专业)在册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学生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可评奖。转出上述八个专业的学生不参评原专业奖学金。 第三条通过转专业、插班进入上述专业基地班的学生,进入该专业学习满一学年后可提出申请**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 第四条**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每年由学校按在册在校基础学科专业本科生人数的60%向各院系分配获奖学生名额。 第五条**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学生可自行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由院系按照学习成绩对申请者进行排名评选,奖金额为1200元(大类招生相关专业为

1800元) 第六条**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最后一学年的评审中,凡已获直升本校本系(专业)研究生资格的八个基础学科专业的本科学生,奖金额为2400元(大类招生相关专业为3000元),其他学生奖金额为1200元(大类招生相关专业为1800元)。 第七条各院系将本科专业奖学金初审名单报送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经审核通过后,报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终审,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第八条**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可与**大学其他各类本科生奖学金兼得。 第九条本细则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细则自**年10月18日起施行。 (篇二) 为回馈社会,激发学生刻苦学习的精神,不断提高个人修养,成为品学兼优的专业人才,为石油工业人才培养贡献一份力量,**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顾正先生在我校设立“神开德贵”奖学金。 一、奖学金总额与评定分配 总额:人民币每年壹拾万元整。 评审时间:**年—**年每年10月。 评定分配:

长安大学公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分细则

长安大学公路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暂行)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长安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长大研学【2016】139号)、《长安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长大研学【2016】140号)、《长安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长大研学【2016】141号)以及《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教育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 本综合测评细则适用于公路学院具有长安大学学籍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MBA、MPA研究生除外)以及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高层次人才计划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以年级为单位进行测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以研究所为单位按专业方向,分类测评。 研究生的综合测评成绩采用百分制,由德育成绩、智育成绩、文体美成绩三部分组成,其计算方法为:德育成绩×20%+智育成绩×70%+文体美成绩×10%,各部分成绩的计算方法见分则。 综合测评按学年进行,在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的领导下,在学生本人进行自评总结、计算得分并提交相关材料的基础上,经辅导员、学生干部组成的测评工作小组核查评定,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 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先进评选、毕业综合鉴定以及就业推荐的主要依据。 第二章德育测评分则 德育成绩=50+德育加减分,德育成绩不超过100分。 一、德育基本分 德育基本分为50分,凡符合下列各项条件者,均可获基本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修养。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校纪校规。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人际关系良好。 4、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宿舍卫生情况良好。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及社会实践,严格按照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开展学习和科研活动,科研工作进展良好。 6、积极参加校、院及班级组织的学术活动和体育运动,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德育加分 (二)学生服务与管理: 注:同一性质职务的兼职不累加(如党支部书记又被选为总支委员),取高

热门-奖学金评定标准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6篇

奖学金评定标准【学校奖学金评定细则(6篇)】(篇一) 第一条 **大学为了更好地满足国家发展对基础学科的人才 需要出发,为**大学培养一支高水平的基础学科人才队伍,鼓 励和支持一批对基础学科有兴趣的优秀学生献身基础学科的学 习和研究工作,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的评奖对象为教育部在我 校设立的八个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即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基础医学、生物科学 专业)在册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大类招生专 业学生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可评奖。转出上述八个专业的 学生不参评原专业奖学金。 第三条通过转专业、插班进入上述专业基地班的学生,进 入该专业学习满一学年后可提出申请**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 第四条 **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每年由学校按在册在校基 础学科专业本科生人数的60%向各院系分配获奖学生名额。 第五条 **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学生可 自行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由院系按照学习成绩对申请者进行 排名评选,奖金额为1200元(大类招生相关专业为1800元) 第六条 **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最后一学年的评审中,凡 已获直升本校本系(专业)研究生资格的八个基础学科专业的 本科学生,奖金额为2400元(大类招生相关专业为3000元),其他学生奖金额为1200元(大类招生相关专业为1800元)。

第七条各院系将本科专业奖学金初审名单报送校党委学生 工作部(处),经审核通过后,报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终审,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第八条 **大学本科生专业奖学金可与**大学其他各类本科 生奖学金兼得。 第九条本细则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细则自**年10月18日起施行。 (篇二) 为回馈社会,激发学生刻苦学习的精神,不断提高个人修养,成为品学兼优的专业人才,为石油工业人才培养贡献一份力量,**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顾正先生在我校设立“神开德贵”奖学金。 一、奖学金总额与评定分配 总额:人民币每年壹拾万元整。 评审时间:**年―**年每年10月。 评定分配: (1) 特优奖:10人,奖金额 4000 元/人; (2) 优秀奖:30人,奖金额 2000 元/人。 二、奖学金评选方案 1、评选条件 1。1基本条件:

保研分数计算细则

综合考评成绩计算细则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综合考评成绩包括学习成绩和优秀加分两项,具体计算细则如下: 一、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按学生课程考核平均学分绩计算,满分为100分,按以下方法计算:某课程的学分绩=该课程的学分×该课程的学期总成绩 平均学分绩=(∑考试课程学分绩/∑考试课程学分-∑考查课不及格学分数/计算平均学分绩的学期数) 对于转专业的学生,按照转入专业的考试课程计算成绩,有替代的课程按照替代课程的实际学分参与计算。对于不及格未超过两门且第一次补考合格的课程,仍以补考前成绩参与平均学分绩的计算。如果学生参加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及以上,审核推荐资格时可以减去一门外语不及格,但该课程仍以补考前成绩参与平均学分绩的计算。 二、优秀加分 优秀加分根据学校认定的学生受表彰及获奖情况确定,满分为5分,累积加分超过5分的按5分计算。具体加分方法如下: (一)学生受表彰加分: 1.全国三好学生、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加3分; 2.省三好学生、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优秀团干部、省优秀团员加2分; 3.以上加分中,同一学生在同一年度多次获奖,不累计加分,取最高荣誉加分;同一学生在不同年度且不同奖项中获奖,可以累积加分。 (二)学生在学校认定的国际或国家级竞赛中获奖的加分: 1.国际或国家竞赛一等奖:个人项目获奖学生加5分;集体项目排名第

一的学生加5分,其他学生加3分。 2.国际或国家竞赛二等奖:个人项目获奖学生加3分;集体项目排名第一的学生加3分,其他学生加 1.8分。 3.国际或国家竞赛三等奖:个人项目获奖学生加1分;集体项目排名第一的学生加1分,其他学生加0.6分。 4.以上加分中,同一学生参加同一项目多次获奖,或参加不同类别竞赛获奖,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奖项加分。 5.对于集体竞赛项目,若从奖励证书无法区分排名(如数学建模的全国竞赛),其排名顺序以竞赛组织部门发布的获奖文件为准。当项目组总人数超过5人时,仅给予前5人加分。 三、有关说明 (一)学习成绩的统计时间从学生入学起至9月12日止。加分资格审核以获奖证书或竞赛组织部门正式发布的获奖文件为依据,截止时间将以总校规定的时间另行通知。 (二)学校认定的国际或国家级科技类竞赛项目如下: 一、学校规定具备免试推荐资格比例 凡符合推免生条件且在校学习成绩排名进入前50%及以内的学生,方可参与综合排名。 二、学校认定的国际或国家级科技类竞赛项目 1.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2.全国(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其中美国数学建模竞赛的原特等奖按一等奖加分、原提名特等奖按二等奖加分、原一等奖按三等奖加分、取消原二等奖加分。) 3.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4.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亚洲区赛)

2015奖学金评定详细介绍(新修订版)

西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为适应我院研究生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落实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激励研究生奋发学习,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西北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办法》文件精神,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国家奖学金: 参评对象: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及以上正常学制内的硕博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博士: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每生每年2万元。 研究生基本奖学金: 用于资助非在职研究生的学费和生活费,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一次,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和单项奖四类: 一等基本奖学金:资助比例为每年级非在职研究生人数的15%,学术性硕士研究生为:11级每学年1.2万元/人,12、13级每学年0.5万元/人,专业硕士研究生为每学年0.5万元/人,博士研究生为:11级每学年1.5万元/人,12、13级每学年0.5万元/人; 二等基本奖学金:资助比例为每年级非在职硕士研究生人数的20%、博士研究生人数的25%,学术性硕士研究生为:11级每学年0.7万元/人,12、13级每学年0.3万元/人,专业硕士研究生为每学年0.3万元/人,博士研究生为:11级每学年1.0万元/人,12、13级每学年0.3万元/人; 三等基本奖学金:资助比例为各年级非在职研究生人数的20%,学术性硕士研究生为:11级每学年0.3万元/人,12、13级每学年0.2万元/人,专业硕士研究生为每学年0.2万元/人,博士研究生为:11级每学年0.6万元/人,12、13级每学年0.2万元/人; 单项奖学金:资助比例为每年级非在职研究生人数的20%,硕士研究生每学年为0.1万元/人,博士研究生为:11级每学年0.2万元/人,12、13级每学年0.1万元/人。 第二条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各学科点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

华中科技大学保研加分细则

华中科技大学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励细则 校教…2011?40号 (2011年9月14日公布) 为加大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以及推免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学校在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华中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研究生分值奖励细则》进行修订,形成了《华中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励细则》。 一、可获免试推荐研究生指标单列的项目和获奖者的条件 1. 教育部和财政部资助的各类大学生竞赛项目最高奖获得者; 2. 教育部、团中央组织的各类大型课外科技竞赛项目最高奖获得者; 3.部分由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教育部高教司批准的、覆盖面广的基础竞赛最高奖获得者; 4.各学科领域认可的省部级或国际权威性学科竞赛最高奖项目获得者; 5.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权威期刊发表相关论文或出版编著书籍者; 上述各条所列免试推荐研究生指标单列项目参见附件1。 二、可获免试推荐研究生综合成绩加分奖励的项目和获奖者的条件

1.获得免试推荐研究生指标单列奖项排名靠后者或该项目较低等级奖项获得者; 2.经教育部高教司批准的各级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学科竞赛获奖者; 3. 经上级主管教育部门批准的省级学科竞赛获奖者; 4. 有关行业主办的国际国内学科竞赛或考试获奖者; 5.国际、国家级或省部级体育、文艺类竞赛获奖者; 6.在核心或权威刊物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者,在读期间获得发明专利者; 7.在校期间获得各级各类荣誉称号者。 上述各条所列免试推荐研究生奖励加分项目参见附件2,如属同一项目奖励取高分,不累加。 以上条款未提及的指标单列项目、奖励项目和奖励分值等由教务处与有关单位协商认定。本细则从2010级及以后入学的本科生开始执行,2008级、2009级本科生可参照执行。 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标单列项目汇总表》 2.《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励加分项目汇总表》

华南师范大学保研加分细则

华南师范大学保研加分细则 文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术科研与 服务加分细则 特别说明: 1.加分项目有效时间:入学以后至2015年8月31日止。 2.加分项目计算方法:按照《华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14年修订)华师[2014]109号》执行。学生在学校组织的“为了明天”师范生课堂教学优秀奖评奖活动、师范生多媒体课件制作大赛、大学生基本教学技能竞赛等获得的成绩以及在省级以上部门组织的有关教师教育教学方面的比赛获得的成绩,按学术比赛成绩同等对待。 3.如果还未发证书,但是学校已经公示,可以加分,需截屏证明。 1.科技发明,科技、学术竞赛计分(此项计分以100分封顶)。同一成果、同一作品或同一项目在多次竞赛活动或是在统一活动单位中获奖,只按获奖最高档次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以2人以上为小组参赛的项目,每人均可按获奖等级计分,具体计分如下: (1)参加国际竞赛,获特等、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20分、15分、10分,8分。 (2)参加全国竞赛,获特等、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15分、12分、8分、5分。

(3)参加省级竞赛,获特等、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10分、8分、5分、3分。 (4)参加市级竞赛,获特等、一、二、三等,分别计8分、5分、3分、2分。(5)参加校级竞赛,获特等、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计5分、3分、2分、1分。 (6)发表论文、作品:在T、A、B类刊物(刊物分类以学校有关文件为准)上发表学术论文分别计20分、15分、10分;其它论文和作品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和认定。 ①独立发表在省级刊物上(包括省级以上)的文章,超过2000字加5分,不 足2000字不加分。(如:《语文学刊》、《名作欣赏》、《文学界》、《安徽文学》、《北方文学》、《魅力中国》、《青年与社会》、《教育教学论坛》、《中小学学校管理》、《教育观察》、《现代语文》、《大江月刊》、《韶关学院学报》、《广东青年职业学报》、《美与时代》、《教育教学论坛》、《科教导刊》。); 发表在市级刊物上的文章,超过2000字加3分,不足2000字不加分。(如《西江月》、《青年文学家》、《都市家教》、《剑南文学》、《大众文艺》、《文艺生活》、《科教文汇》、《华人时刊》、《现代交际》、《教师》、《文学教育》、《改革和开放》、《消费导刊》、《大众文艺》、《课外阅读》。)内部流通刊物不加分,如《语文辅导》)

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

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

经贸系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奖学金评定 第一节总纲 第一条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及文明的行为习惯,使其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陕西理工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奖学金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优秀学生奖学金,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 第三条参评奖学金学生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按时注册、能认真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模范履行大学生义 务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诚实守信; 4、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举止文明,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 5、学习目的明确,专业思想牢固,刻苦勤奋,成绩合格; 6、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任务,积极参加各项公益及集体活动,维护集体利益, 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否则不予评奖; 7、遵守国家法令、社会公德、和校纪校规,在参评学年内无纪律处分(含院系 通报批评)。 第二节国家奖学金 第四条国家奖学金:由中央和省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符合参评标准的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学年8000元(国家标准)。 第五条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符合参评奖学金学生的基本条件;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校、院系、班级组织的活动,综合素质特别突出:

(1)二年级学生需获得校级及其以上奖励或在学风建设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2)三年级学生外语需达到国家四级水平、计算机技能需达到国家二级水平; (3)四年级学生除满三年级学生的参评条件外,还需在省级及其以上正式出版物上公开发表专业性学术论文、获得专利及其以上奖励者. 第六条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填写,并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 第七条同一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能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学生在校期间一般不能连续两年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 第三节励志奖学金 第八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符合参评标准的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第九条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符合参评奖学金学生的基本条件; 2、在校期间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参评当年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均名列在专业年级前30%,且无重修课程;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在同等条件下,困难程度大的学生应优先推荐; 4、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在学风建设和校园文化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综合素质获得全面发展、基本技能较为突出: (1)二年级学生需获得校级及其以上奖励或在学风建设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2)三四年级学生外语需达到学校规定的水平、计算机技能需达到国家二级水平;外语达到国家六级水平、在本专业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获得省级及其以上奖励者应优先推荐. 第十条家庭积极困难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填写,并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同一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能获得国家

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本报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 苏州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奖学金是指苏州大学专项拨款用于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不断进取、全面发展的奖励基金。奖励对象为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正式录取的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该奖学金分为:人民综合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人民助学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出国交流奖学金。 一、参加奖学金评定资格 (一)凡我校在籍本科生从入学第二学年起可以参评; (二)德育测评成绩必须在80分以上; (三)参加人民综合奖学金评定者体育课成绩必须在70分以上或《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及格以上; (四)评奖当学年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奖学金评定: 1、非毕业学年每学年获得的学分少于40学分; 2、超过规定学制学习的学生; 3、当学年因违纪受到学校警告以上纪律处分或其他纪律(党纪、团纪等)处分以及纪律处分未解除者。 二、奖学金种类 (一)人民综合奖学金 用于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名列前茅者。 人民综合奖学金分为人民综合一等奖学金、人民综合二等奖学金、人民综合三等奖学金。 (二)学习优秀奖学金 用于奖励学习成绩排名在该年级、专业(专业大类)前3%者。 (三)专项奖学金 1.科技创新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创业、学科竞赛等活动中获得荣誉(省级二等或全国三等以上)、或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科研论文者及其他在科技创新方面有较大发明、突出成果者; 2.文体活动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省级体育、文艺等比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或亚军(银奖)以上、全国二等奖或者季军(铜奖)以上荣誉者; 3.社会工作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社会工作或社会实践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主要学生干部; 4.精神文明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长期的社会公益活动、志愿者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并受服务单位表彰或受有关部门鉴证者,以及在其他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事迹者; 5.自强奖学金 用于奖励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因自身原因(身残或重病)身处逆境、自立自强、成绩突出者。 各专项奖学金评定中,各学院(部)可在学校划拨的名额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类专项奖学金的人数,其中社会工作奖学金所占比例不得超过1%。 (四)人民助学奖学金 用于奖励品行端正、积极上进、努力学习、生活简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专业奖学金 用于奖励农林师范专业和基地班学生,人民综合一、二、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在发放奖金时扣除专业奖学金金额。

学校奖学金评比方案

中专生奖学金评比方案 一、宗旨 为了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合格中职人才,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原则 在奖学金的评定过程中,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1、把德育放在首位的原则 2、以学生为主的原则 3、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原则 三、奖学金的设置 1、年度奖学金,根据每学年末的考试成绩评选,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占2%,二等奖占4%,三等奖占6%。 2、特别奖学金,参加各级专业技能竞赛,学科竞赛或各种活动竞赛均可获得特别奖学金。 3、学习进步奖,在每学年末考试中进步比较突出的学生。 四、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及奖励标准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原则,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策,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一切活动。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关心集体,尊敬老师,团结同学,没有严重违纪现象和受过校纪处分。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方法灵活,专业技能扎实,学习努力,刻苦钻研,并能热心帮助其他同学。 4、积极参加学校公益活动,文体活动和体育活动,体育课、早操、课间操出勤率高,身体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必要条件及奖励标准 1、年度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每年每生奖励300元,二等奖学金每年每生奖励200元,三等奖学金每年每生奖励100元。 2、特别奖学金,在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种竞赛中获得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元、150元、80元,获得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获得150元、100元、50元。 3、学习进步奖 按照每学年末考试成绩,第一学年末与第一学期成绩比,第二学年末与第一学年末成绩比,学习成绩进步明显者(总成绩进步一个分数段),获奖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最高不能超过学生总数5%。每年每生奖励100元。 五、评选办法及资格审查 1、奖学金的评选由教务科、学生科负责组织,教研室和团 委参与。每学年开学评选结束,开学典礼颁发。 2、在本学年度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奖学金资格。 (1)受到校纪处分者

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

电力工程学院奖助学金评定细则 为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在参照<

四、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小组,小组成员包括院长、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辅导员教师代表。 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小组负责对我院奖助学金评定初评结果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结束后,评定结果报学生处。 五、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电力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附表一思想表现加分标准(上限6分) 附表二学术科研加分标准(上限6分) 附表三社会工作加分标准(上限2分) 附表四学习竞赛加分标准(上限2分) 附表五文娱体育加分标准(上限2分) 电力工程学院 2014年2月26日

奖学金评定办法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第一条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校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本办法适用于国家计划内的普通本科在校学生。 第二条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级 特优奖学金:5000元/人.学期 特等奖学金:1500元/人.学期 一等奖学金:500元/人.学期 二等奖学金:250元/人.学期 三等奖学金:150元/人.学期 特优奖学金名额不限,特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评定,一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4%评定,二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三等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5%评定。 第三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特优、特等、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品德考评必须为优等,二等、三等奖学金获得者品德考评必须为良等以上。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秀,均分排名在专业前50%,单科成绩无不及格。 特优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连续三年被评为三好学生标兵,并获四次以上一等奖学金或连续三年被评为三好学生,并获四次以上特等奖学金,限在大四下学期评选; (2)考试课学习成绩均分在95分以上,单科成绩85分以上或者单科成绩排名专业第一名;考查课成绩在85以上或者优秀以上。 (3)获全国学科、科技发明竞赛个人三等奖以上,单科成绩在80分以上或者优秀。 特等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考试课学习成绩均分为85分以上,单科成绩在80分以上或者单科成绩排名专业第一名;考查课成绩在80以上或者良好以上 (2)获得当年省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一等奖者,单科成绩在70分以上或者良好以上。 一等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考试课学习成绩均分在80分以上,单科成绩在75分以上;考查课成绩在75分以上或者良好以上 (2)获得当年度省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二、三等奖者,单科成绩在70分以上良好以上。 二等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考试课学习成绩均分在80分以上; (2)获得当年校级以上各类竞赛一等奖者,或者获得校级各类学科竞赛一等奖(最高奖)者,单科成绩无不及格。 三等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考试课学习成绩均分在75分以上。 (2)获得当年度校级以上各类竞赛三等奖以上或前三名者,或者获得校级各类学科竞赛三等奖,单科成绩无不及格。 3、学科竞赛的认定解释归学工处、教务处。 4、学生在评定奖学金时,同时达到学习成绩与学科竞赛两个条件且奖学金等次相同者,按学习成绩评定奖学金等次。 5、参加科学竞赛获奖加分不纳入奖学金评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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