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高管持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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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管理层人员介绍

上市公司管理层人员介绍

上市公司管理层人员介绍一、董事长介绍董事长是公司的最高管理者,负责制定公司的战略方向和重大决策。

他/她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领导董事会、制定公司战略、确保公司合规经营、维护股东利益等。

二、总经理介绍总经理是公司日常运营的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制定的战略计划,并领导公司管理层完成各项经营目标。

他/她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年度计划和预算、组织实施业务发展计划、管理和考核员工绩效等。

三、董事会秘书介绍董事会秘书是董事会的重要成员,负责协调董事会与公司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信息传递。

他/她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组织董事会会议、协助董事会制定战略计划、协调投资者关系等。

四、财务总监介绍财务总监是公司财务管理的负责人,负责制定公司的财务计划和预算,并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

他/她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编制财务报表、管理财务团队、分析财务状况等。

五、其他高管介绍其他高管包括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如销售总监、人力资源总监等。

他们负责各自领域的业务发展和日常运营,协助总经理完成公司的整体运营目标。

六、管理层薪酬情况上市公司的管理层薪酬通常由基本工资、奖金和股权激励等部分组成。

薪酬水平根据公司规模、行业特点和管理层业绩等因素确定。

上市公司需公开披露管理层薪酬情况,以确保透明度和公平性。

七、管理层持股情况管理层持有公司股份是指公司管理层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或其他证券。

持有股份的管理层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具有更大的责任感和归属感,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和业绩。

上市公司需公开披露管理层持股情况,以便投资者了解公司的股权结构和管理层利益。

八、管理层变动情况上市公司管理层的变动包括聘任、解聘、辞职和继任等情况。

管理层的变动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产生影响,因此上市公司需及时公开披露相关信息,以便投资者了解公司动态。

同时,上市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层聘任和解聘制度,确保管理层的稳定性和专业性。

高管持股比例调节下研发投入与企业绩效关系研究——基于上市高新技术企业的经验数据

高管持股比例调节下研发投入与企业绩效关系研究——基于上市高新技术企业的经验数据

2021年9期总第942期一、引言在我国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新常态下,近年来我国政府更加重视和关注企业的科技自主创新,特别是在高新技术行业中,研发投入更是不可或缺且能够起到重要作用的一个因素。

政府为了鼓励企业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给予企业不少优惠政策,包括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扶持建立研发机构、鼓励企业进行发明创造与标准制定、建立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以及政府采购支持自主创新等。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中,研发投入已成为保持竞争优势的根本保障,更是企业寻求经济增长的有效落脚点,研发投入已被我国大部分企业加以重视,且纷纷采取了创新策略,我国资本市场研发投入强度也已在世界前列。

但研发投入的周期长、不稳定因素强,对于企业短期经营的绩效可能产生较大影响。

同时,在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相互分离的企业体制的基本特征下,管理层和企业股东之间的问题也随之出现,对管理层给予股权激励可以减轻其之间的冲突,促进企业整体经营绩效的提升。

高管持股比例的提高,逐渐促进管理层把个人利益的实现同企业的长远发展密切地联系到了一起。

在高新技术产业中,影响着研发投入的程度,促使其做出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决策。

因此,本文主要落脚于研发费用投入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以及高管持股比例在其中的调节作用,对已有研究做出更为详细的补充。

二、研究假设在已有研究中,多数学者认为研发投入与企业绩效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

根据企业核心能力理论,企业的核心能力是不可替代资源,是保持竞争优势的根本保障,同时它需要进行持续的研发活动来支持。

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企业在行业中的市场竞争力是研发投入的主要目的。

研发投入可以在短期内通过技术创新来改进制造工艺、提升效能、降低成本;从长远来看,能够促使企业始终立足于行业中的领先地位,提高企业的绩效。

因此提出假设1。

H1:企业研发投入与企业绩效存在正相关关系。

高层管理人员并不像企业研发人员那样直接参与研发活动的具体操作,但其想法与决策贯穿整个研发活动的始终。

有限合伙企业作为高管持股平台的相关问题

有限合伙企业作为高管持股平台的相关问题

有限合伙企业作为高管持股平台的相关问题Sean 2011.8.18一、什么是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是一种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相比,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分为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具体规定见于《合伙企业法》(2007.6.1实行),其最主要的两个特征是:1、普通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这是有限合伙的“有限”所在。

2、普通合伙人才能执行合伙事务,承担管理职能,而有限合伙人只是作为出资方,不参与企业管理。

有限合伙企业相比公司的优势主要在于两点:1、税负更少:有限合伙企业和一般合伙企业一样,以“先分后缴”的方式,由合伙人直接纳税,避免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双重纳税(综合税率40%),根据一些地方政策,可以将合伙人股权转让所得税率降至20%;2、安排灵活: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收益分配方式等都是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的,安排非常灵活,自主性很强。

(相比于公司制,有限合伙还有其他制度优势,和本文所讨论的主题无关,在此不赘述)二、有限合伙企业作为高管持股平台的可行性作为股权激励实行高管持股,可以采用个人直接持股的方式,也可以采用设立持股平台的方式进行。

个人直接持股操作简单,税负小(20%的税率);设立持股平台的方式能加强公司对于激励对象的控制,保证激励控制对象的稳定性。

(个人直接持股也能控制,但是需要另外有协议安排,并不直接)持股平台主要有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两种组织形式。

公司制持股平台的税负高(综合税率40%),安排平台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锁定期等略有些麻烦,而有限合伙持股平台具有税收优势,安排灵活方便,故就此考虑有限合伙企业作为高管持股平台的可行性。

2009年11月28日,《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修订,合伙企业作为上市公司股东再无技术障碍。

2011年7月19日,江西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IPO通过中国证监会审核,其以“盛阳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注册于厦门市思明区)作为高管持股平台的操作方式得到了证监会的认可。

股权集中度、高管持股与自由现金流——基于2013一2015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

股权集中度、高管持股与自由现金流——基于2013一2015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

股权集中度、高管持股与自由现金流——基于2013一2015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史佳佳【摘要】自由现金流对于公司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本文对2013-2015年沪深A 股上市公司不同股权结构中股权集中度、高管持股对自由现金流的影响进行研究.实证研究显示:不同的股权结构下,股权集中度、高管持股与自由现金流关系并不相同.股权集中度过高或过低,股权激励都不能抑制自由现金流.因此,实施股权激励必须要考虑不同股权结构的影响, 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对自由现金流的治理作用.【期刊名称】《信阳农林学院学报》【年(卷),期】2017(027)004【总页数】4页(P22-25)【关键词】股权集中度高管持股自由现金流股权激励【作者】史佳佳【作者单位】安徽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安徽蚌埠23303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270.71986年,Jensen提出了自由现金流(Free Cash Flow)的概念。

企业在满足了净现值大于零的所有项目所需资金后剩下的现金流量就是企业的自由现金流量[1]。

这种正常持续经营以外产生的现金流量可以被看作企业的巨额留存,主要由管理层控制,因此很可能被用于非理性投资、在职消费以及构建“商业帝国”等,使企业的代理问题更加严重,给企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最终影响企业绩效。

目前,对自由现金流的控制主要通过高管股权激励来进行。

公司将一定的剩余索取权和部分控制权分配给高管,使高管从管理者变成所有者。

2016年《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颁布实施,高管股权激励被更多上市公司采用。

1 文献回顾与理论假设Jensen的自由现金流假说认为,向股东分配现金会限制管理者的资源控制,影响管理层在未来的扩张和控制权收益,因此管理者更倾向于浪费自由现金流或投资于收益低的项目也不愿意支付给股东。

自由现金流问题的本质是股东和管理者对于公司资源控制权的利益冲突[1]。

Shleifer和Vishny认为,控股较高的大股东可以缓解代理冲突,但是这种集中股权使大股东更为容易地侵占小股东和公司利益,产生自由现金流过度投资问题[2]。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差不多要求各位老总、各位保荐机构代表:大伙儿好!今天,我们在那个地点举行新上市公司见面会,要紧目的是为大伙儿提供一个相互交流、增进了解的平台,让各位对上市公司监管体制和要求、上市公司自身的责任和义务有更全面深刻的了解,牢固树立依法规范运作的意识。

下面,我就上述几个方面给大伙儿做一个简明扼要的介绍。

一、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框架和监管体制公司上市后就成为资本市场的一员,要想利用好资本市场这一有利平台实现公司的不断进展壮大,各位老总作为公司进展的掌舵人,就必须深入了解上市公司监管的法律框架及差不多要求,熟悉上市公司监管体系。

下面,我就这几个方面给各位做个简单的介绍。

(一)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上市公司监管的法律框架包括证券市场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和国务院其他部委公布的部门规章、证券交易所公布的自律性规范以及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指导文件等。

关于《证券法》、《公司法》以及证监会出台的一些法律法规,我相信大伙儿或多或少的有所了解,在那个地点就不再赘述。

我想重点向大伙儿介绍一下我局自2007年以来,针对辖区上市公司存在的突出咨询题出台的13份规范指引性文件。

这些规范性文件内容涵盖了信息披露、防范大股东资金占用、董秘治理、应急维稳、高管买卖股票等公司规范运作的各个重要方面,集中表达了近几年我局具体的监管思路和监管要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这些文件差不多编入《上市公司典型案例读本》,请各位务必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去。

(二)上市公司监管体制通过几年的监管实践,目前上市公司监管体制差不多差不多形成以公司治理为关键点,以辖区监管责任制、合作监管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为要紧监管制度的、较为成熟的“一点三线”式监管框架体系。

1.辖区监管责任制2.合作监管机制通过近十年的努力,我局已与金融办等省级有关部门、辖区十个地市政府签署了《上市公司合作监管备忘录》,建立起上市公司合作监管机制。

我国高管持股比例与绩效关系研究——创业板上市公司为例

我国高管持股比例与绩效关系研究——创业板上市公司为例

中 拥 有 更 多 的话 语 权 , 保 证 高 管 人 员 在 追 求 自身 薪 酬 最 大 化 的 同 时 实 现 股 东 利 益 最 大 化 。 在 我 国 创 业 板 上 市 公 司
1 研 究设计
1 . 1 研 究假 设
( RO A) 等 。 因创 业 板 市 场 上 市 的 公 司 大 多 具 有 高 成 长 性 的 特征 , 为更好 的衡量这类 企业 的公 司绩效 , 本 文 选 取 总 资 产
表 1 变 量 的 定 义描 述
R0 A) 作为 因变量 , 主要 考 评 公 司 的 长 期 绩 效 。 根 据委托代 理 理论 , 当 高 管 与 公 司 股 东 之 间 存 在 信 息 净 利 润 率 ( 不 对 称 的时 候 , 作 为 委 托 人 的 股 东 为 减 少 代 理 人 逆 向 选 择
作为一 种长期 激 励 的股 权 激 励 , 是 为 了 解 决 管 理 层 和 假 设 H1 : 高管持 股与否与公 司绩效有显著 影响 ;
假 设 H2 : C E O 的 平 均 持 股 比 例 与 公 司绩 效 正 相 关 ; 假 设 H3 : 非 C E O 的 高 管 平 均 持 股 比例 与 公 司 绩 效 正
管 理 人 员 股 权 激 励 效 果 是 否 相 同 ? 为 完 善 我 国 创 业 板 市 场
根据 研究假设 , 设 计 变 量 如 表 1所 示 第 一 , 被 解 释 变 机制 , 优 化公司资 源配置 , 对 高 管 人 员 持 股 比 例 与 公 司 绩 效 量 。关 于 公 司 绩 效 的 变 量 , 常 见的 指标 有 : 托宾 Q 值 、 净 资 之 间关 系的研究显得尤 为重要 。 产收益 率 ( R 0E) 、 每 股 收益率 ( E P S ) 、 总 资 产 收 益 率 的

公司股权比例解读(最全)

公司股权比例解读——67%(三分之二)绝对控制权,相当于100%的权力,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51%相对控制权,控制线,绝对控制公司。

——34%安全控制权,一票否决权。

——30%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线。

——20%重大同业竞争警示线。

——10%临时会议权,可提出质询/调查/起诉/清算/解散公司。

——5%重大股权变动警示线,需披露权益变动书。

——3%临时提案权,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1%代位诉讼权,亦称派生诉讼权,可以间接的调查和起诉权(提起监事会或董事会调查)。

一、绝对控制线——67%(三分之二以上)【释义】一些重大事项的如公司的股本变化,关于公司的增减资,修改公司章程/分立、合并、变更主营项目等重大决策,需要2/3以上票数支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但书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示】1.绝对控制既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也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二者相比较而言,股东大会要求的是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并不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一定要占比三分之二以上。

2.三分之二含本数,也就是说,绝对控制线为67%不确切,三分之二以上也可以是66.7%、66.67%等。

3.《公司法》第四十二条有但书陷阱,即公司章程可以约定股东会是否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如果约定为否,67%的绝对控制线也就失去了相应的意义。

二、相对控制线——51%【释义】一些简单事项的决策、聘请独立董事,选举董事、董事长、聘请审议机构,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聘请/解聘总经理。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应分析——以伊利股权激励为例

企业管理删蒯缀鬣翟篮函盈圜醯恕裁熙§脚上市公司艰权激砌效皮兮旃一、对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几点认识从伊利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导致业绩下滑利润亏损的结果,我们也可以看出由于我国的证券市场不健全,有效性较差,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这使——以伊利股权激励为例赵淑燕得我国上市公司推行高管人员股权激励的激励力度普遍不大,股权激励的作用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下面对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谈几点认识。

1.股权激励计划和行权条件制定不合理。

伊利的激励计划没有考虑到激励成本和业绩的增长情况,而且行权条件制定的太低,导致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而使公司亏损,这与股权激励的初衷相背离。

2.高管短期行为。

股权激励鼓励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2、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已使用过的货物;3、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

对不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征收增值税。

由于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属于《细则》规定视同销售的行为,无论是对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均应按税法规定计算,交纳增值税。

因此,在确认对外投资的同时,对应交纳的增值税也应当进行反映和核算。

依上例,若该单位为小规模纳税人。

则可计算出应税销售额为65000元,故应交的增值税为1300元。

上述会计分录应改为:借:对外投资——其他投资65000贷:事业基金——投资基金637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1300借:固定基金60000贷:固定资产——设备60000二、应交增值税在收入实现时的核算目前,事业单位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实现时应交增值税的核算有三种不同的方法。

(一)不舍税计价。

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实现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时,按实际收到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同时计算增值税。

某事业单位为小规模纳税人,报废车辆一辆,原值为155000元,收到固定资产变价收入5000元,款项已通过银行收讫。

上市公司高管持股与经营者腐败

中图分类号 :F 3 .1 80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 — 0 1 2 0 (6- 0 0 0 0 7 9 4 — 0 60 )0 5— 2 是 通 过 层 层 委 托 以一 定 契 约 的 方 式 将 经 营 权 交 由各 个 经 营 者 人 员 来 行 使 。从 理 论 上 讲 ,经 营 者 作 为 代 理 人
维普资讯
2 0 年第 6期 06 ( 总第 3 8期 ) 5

方 金

N o6, 06 . 20 Ge r 1 o 5 ne a N .3 8
S u h Ch n n nc o t i aFi a e
上 市公 司高管持股与经营者 腐败
是 东 方 电 子 ,共 有 4 48 8 万 股 ;高 管 股 在 0 1 0万 3 .6 1 -0 股 万 股 额 的公 司 为 3 2家 ;更 多 的 上 市 公 司 高 管 不 持 1 有 公 司股 份 ,这 样 的公 司 共 有 9 3家 。 3 由此 可 见 ,我 国 上 市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持 股 的 绝
管 理 费 用 上 反 映 出来 ,因 此 我 们 把 管 理 费用 作 为相 应
公 司经 营 者腐 败 的度 量指 标 。
( )高 管持 股 与 经 营 者腐 败 关 系的 理论 分 析 。 二
在 公 司 制 企 业 中 , 为 了 降低 所 有 权 和 控 制 权 的 分 离 而 产 生 的 代 理 成 本 ,遏 制 经 营 者 腐偏 少 ;这 三 年 高 管 持 股 占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依 次 为 00 3 2 % 、 00 4 8 % 、 .1 7 6 .1 1 3
00 3 1 % ,比 例 非 常 低 ,且 三 年 的 基 本 没 有 变 化 。 .1 8 3 在 20 0 3年 以前 上 市 的 1 5 2 4家 A 股 公 司 中 ,2 0 03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指标函数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指标函数一、引言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指标函数是指用于评估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的影响力和控制力的指标函数。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重要性越来越受到关注。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指标函数对于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定义及其重要性1.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定义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指能够对上市公司产生直接或间接支配作用,并在决策中具有决定性影响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重要性(1)决策权: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拥有对企业决策权的最终决定权,其对企业经营战略和业务方向的选择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2)资源配置: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能够调配企业各种资源,包括财务资源、技术资源、管理资源等,从而影响企业的发展方向和速度。

(3)公司治理: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治理结构的设计和实施具有重要影响,能够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率和透明度,进而影响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和评价。

三、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指标函数构成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指标函数由多个子指标组成,包括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实际控制人对董事会及高管层的影响力等。

1. 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是衡量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对企业决策和经营活动影响力的重要指标。

其计算公式为: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总数/总股本)*100%其中,总股本是指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所有股票数量。

2. 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与其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各种交易活动。

关联交易可能存在利益输送等问题,因此需要重点关注。

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指标函数包括:(1)关联交易金额占净利润比例:反映了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程度。

(2)关联交易金额占总营业收入比例:反映了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在总营业收入中所占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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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高管持股规定
上市公司高管持股规定是指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持有公司股份的规定。

首先,对于上市公司高管而言,持股是一种重要的激励机制,是高管与公司业绩挂钩的重要途径。

因此,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高管都会被要求持有公司股份。

其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公司股份,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再次,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要求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不得低于一定比例,一般为公司股份总额的一定比例。

此外,根据《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也有相关规定,要求高管持有公司股份。

例如,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要求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公司总股本的一定比例,并且要求高管应当进一步提高持股比例,并以合理方式扩大持股比例。

在具体持股规定上,会有一些灵活性,例如,可以通过股票期权、股票激励计划等方式来满足持股要求。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规定,例如,对于新上市公司的高管,可能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达到持股要求,否则可能会解除其职务。

总的来说,上市公司高管持股规定是为了增强高管对公司治理的责任感,加强公司的内部监督体系,提高公司治理的效果。

高管持股的规定一方面能够激励高管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和股东利益而努力工作,另一方面也能够增加高管对公司风险的识别和应对能力,提高高管决策的稳健性和长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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