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性精神病管理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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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word范文 (4页)

【2018-2019】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word范文 (4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篇一:201X年倘甸两区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201X年倘甸两区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根据云南省精神病院目标责任书要求,倘甸两区社会事业局在重性精神病防治工作中负责对各乡镇卫生院指导、督导、考核和评估,各乡镇在201X年对确诊的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管理,特签订以下目标责任书。

甲方:倘甸两区社会事业局乙方:倘甸两区各乡镇卫生院甲方职责:负责倘甸两区重性精神病患者的管理工作的指导、督导、考核评估,以及专业培训。

乙方职责:1、各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重性精神病患者登记、随访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配备专兼职人员开展工作。

2、对辖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3、指导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对201X年已确诊的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随访管理工作。

对新发现的可疑精神病进行登记由云南省精神病院确诊后进行随访管理。

4、倘甸两区已经实施国家686项目的乡镇按项目指标要求,完成重性精神病的登记随访管理、免费服药免费化验住院补助、应急处置工作。

5、完善重性精神病患者档案管理,及时录入信息系统;收集、整理、分析本辖区工作实施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和反馈。

6、与公安、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对辖区内有肇事肇祸风险的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有效监控、管理。

甲方:倘甸产业园区社会事业局乙方:卫生院负责人签字:201X年2月15日负责人签字:篇二:重症精神病目标责任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项目服务协议书甲方: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乙方:村卫生室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学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精神,确保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按照商州区卫生局、商州区疾控中心《商州区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考核拨付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甲、乙双方为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双方责任甲方(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责任:1、制定全年工作计划并负责具体实施,项目负责人工资与绩效挂钩。

2024年精神病管理工作计划(五篇)

2024年精神病管理工作计划(五篇)

2024年精神病管理工作计划为落实国家《____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和《____年度赤山湖管委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要求,为确保重症精神病患者管理项目顺利开展,逐步建立综合防控措施,为重症精神病患者提供健康干预,有效降低危险行为,提高精神病患者与其家庭的生活质量,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对精神病患者的管理,我中心成立了重症精神病人管理小组,组长由中心主任戴双兵兼任,副主任丁常信副组长,成员有许发平、步海峰、李双根、郑霞、李叶根及各村医组成。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重性精神疾病工作领导、检查、协调。

许发平为专职管理员负责全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档案建立、日常访视、计算机数据维护工作实施。

步海峰:具体协助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日常工作。

二、年度工作目标:建成功能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系统,至____年底重性精神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____%。

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对重性精神疾病系统治疗的认识。

年度计划管理精神病人____多人,全部病人统一进进行规范化档案管理,完成____次健康指导率____%以上,年度健康体检率达到____%。

三、主要工作内容1、管理人员培训:按照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要求,做好精神病管理人员培训。

制定培训工作计划,分期分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精神病防治专业人员、患者家属等相关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强患者家属护理、桂委会人员相关知识与技能。

2、为精神病人建立健康档案进行康复指导。

及时为每一名新发现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登记的内容包括患者及监护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发病时间、既往诊断和治疗情况、既往主要症状、生活和劳动能力、目前症状、服药依从性、自知力、社会功能情况、康复措施、总体评价及后续治疗康复意见等。

加强宣传,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一)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一)

修订背景及内容
修订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目实施,国家卫生计生委对《国家基本 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进行 了修订,修改完善了有关内容,精简了 部分工作指标,并下发了《国家基本公
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
主要修订内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对有关服务规范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精简和优化了部分工作指 标。主要修改如下: ☆ (一)进一步明确服务对象为常住人口 ☆ (二)将原版中的“考核指标”改为“工作指标” ☆ (十一)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Q&A
☆ 住院的精神障碍患者需要纳入社区管理吗? 答:住院患者不属于社区服务对象。
03
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
01 患者信息管理 02 随访评估 03 分类干预 04 健康体检 05 患者和家属健康教育
患者信息管理
在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管理时,需由家属 提供或直接转自专业医疗卫生机构的疾病诊疗相关 信息,同时为患者进行一次全面评估,为其建立居 民健康档案,并按照要求填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 人信息补充表,,并录入信息系统。
● 分裂情感性障碍 ● 偏执性精神病
应急处置和符合《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 第二款第二项情形并经诊断、病情评估为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限于此六种疾病
● 双相(情感)障碍
● 癫痫所致精神障碍
● 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登记报告与建档-精神卫生医疗机构
门诊 住院
主动告知社区服务内容、权益和医 务等,征求意见并签署《严重精神 障碍社区管理治疗服务知情同意书》
患者信息管理
☆ 早起发现 ☆ 早诊断 ☆ 登记报告与档案
早起发现
精神卫生 医疗机构
基层卫生 医疗机构

严重精神疾病管理培训课件ppt

严重精神疾病管理培训课件ppt
考核指标及办法 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筛查
开展范围及要求
排查工作要点 患者信息录入
开展范围及要求:
• 根据黔卫发[2013]88号及黔卫办发 [2013]100号文要求,全省继续开展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排查工作。
• 线索排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 务中心)每季度开展1次疑似患者线 索登记、收集和上报。
三都县疾控中心 熊明飞
重性精神疾病 患者管理
我县严重精神疾病概况
累计可疑线索报告:1604人 累计诊断复核:1422人 累计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是:854人 目前在管:785人 非在管:4人 失访:33人 死亡:32人
重精患者的筛查及诊断复核 重患者的管理
重精患者档案整理
疑似患者的排查流程图
重性精神疾 线索调查登记

上报
县级疾控 中心
乡镇卫生院
乡级镇府
村医、村 民小组长
行为异常 人员线索 调查问题
清单
诊断复核:有精神医疗卫生机构的县 (市、区)每个季度开展一次诊断复核 工作,无精神医疗卫生机构的县(市、 区)每半年开展一次诊断复核工作。
排查工作要点 收集线索病人: 需村民小组长参与。

签字人(签名):

签字时间:

月日
危险性评估分级
0级:无符合以 1级:口头威胁,2级:打砸行为,
下1-5级中的任 喊叫,但没有 局限在家里,
何行为;
打砸行为; 针对财物。能
被劝说制止;
危险性评估分级
3级:明显打 砸行为,不分 场合,针对财 物;不能接受 劝说而停止;
4级:持续的打 5级:持管制性危险
开展两类人员培训:村和社区干部、 村医。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健康管理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健康管理

双相情感障碍
以躁狂和抑郁交替发作为主要表现 急性期症状控制良好 易复发,需长期维持治疗
分裂情感性障碍
少见 介于精神分裂症与双相障碍之间的过渡诊断 情感性症状与分裂症状在疾病的同一次发作 中明显 同时出现或相差一天 间歇发作,缓解期相对正常
癫痫所致精神障碍
在癫痫发作前、发作时或发作间歇期出现幻觉、 妄想以及其他思维、情感和行为异常 发作性或持续性存在 严重程度与癫痫的发作形式和频率有关 抗癫痫治疗同时抗精神病治疗
精神疾病造成的家庭和社会负担,促进社会和谐
管理依据
管理职责 管理内容与方法
管理依据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2年版)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2011年版)
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管理规
范(试行)
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
途径一:线索调查(行为异常人员线索调査问题清单 ) 途径二:患者报告(发现有危及自身或他人生命安全或严重影
响社会秩序者为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时,应立即拨打“110”, 由公安人员送往就近或者当地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明确诊断,并 在24小时之内通知监护人或近亲属)
疑似患者的诊断与复合诊断
1、将发现的疑似患者情况填入《重性精神疾病线 索调査登记表》,报县级精防机构。在征得监 护人同意后,县级精防机构安排有资质的精神 专科医师组织诊断或复核诊断 2、通过拨打“110”的疑似患者,由送往的精神 卫生医疗机构明确诊断
患者信息管理

在将患者纳入管理时,需由家属提供或专业医 疗卫生机构的疾病诊疗相关信息,为患者进行 一次全面评估,建立一般居民健康档案,并按 照要求填写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精神病管理规范

精神病管理规范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重性精神疾病是指临床表现有幻觉、妄想、严重思维障碍、行为紊乱等精神病性症状,且患者社会生活能力严重受损的一组精神疾病。

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二、服务内容(一)患者信息管理在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纳入管理时,需由家属提供或直接转自原承担治疗任务的专业医疗卫生机构的疾病诊疗相关信息,同时为患者进行一次全面评估,为其建立一般居民健康档案,并按照要求填写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二)随访评估对应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应对患者进行危险性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状况,包括感觉、知觉、思维、情感和意志行为、自知力等;询问患者的躯体疾病、社会功能情况、服药情况及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等。

其中,危险性评估分为6级(0级:无符合以下1~5级中的任何行为;1级:口头威胁,喊叫,但没有打砸行为;2级:打砸行为,局限在家里,针对财物。

能被劝说制止;3级:明显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4级:持续的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或人,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

包括自伤、自杀;5级:持管制性危险武器的针对人的任何暴力行为,或者纵火、爆炸等行为,无论在家里还是公共场合)。

(三)分类干预根据患者的危险性分级、精神症状是否消失、自知力是否完全恢复,工作、社会功能是否恢复,以及患者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疾病情况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

1.病情不稳定患者。

若危险性为3~5级或精神病症状明显、自知力缺乏、有急性药物不良反应或严重躯体疾病,对症处理后立即转诊到上级医院。

必要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协助送院治疗。

对于未住院的患者,在精神专科医师、居委会人员、民警的共同协助下,2周内随访。

2.病情基本稳定患者。

若危险性为1~2级,或精神症状、自知力、社会功能状况至少有一方面较差,首先应判断是病情波动或药物疗效不佳,还是伴有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症状恶化。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规范

血型
文化程度
职业
婚姻状况 医疗费用 支付方式 药物过敏史 暴露史
疾病
既往史
手术 外伤 输血
家族史
遗传病史 残疾情况
生活环境*
1男 2女 9未说明的性别 0未知的性别 □
出生日期
□□□□ □□ □□
工作单位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1户籍 2非户籍

民 族 01汉族 99少数民族 □
1 A型 2 B型 3 O型 4 AB型 5不详 / RH:1阴性2阳性3不详 □/□
轻度滋事
◦ 是指公安机关出警但仅作一般教育等处理的案情,例如患者打、骂 他人或者扰乱秩序,但没有造成生命财产损害的,属于此类。
肇事
◦ 是指患者的行为触犯了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但未触犯《刑法》 ,例如患者有行凶伤人毁刑法》,属于犯罪行为的。
1研究生2 大学本科 3大学专科和专科学校 4中等专业学校5技工学校6高中7初中
8小学9文盲或半文盲10不详

0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 1专业技术人员 2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3商业、服 务业人员 4 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 5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及有关人员 6军人 7
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 8无职业
每次剂量 mg
每次剂量 mg 每次剂量 mg 每次剂量 mg 每次剂量 mg 每次剂量 mg
关于用药依从性
◦ “规律”为按医嘱用药, ◦ “间断”为未按医嘱用药,用药频次或数量不足; ◦ “不用药”即为医生开了处方,但患者未使用此药; ◦ “医嘱勿需用药”为医生认为不需要用药。
关于药物不良反应
随访日期 本次随访形式 若失访,原因
如死亡,日期和原因
危险性评估 目前症状

社区精神病人管理方案

社区精神病人管理方案
第1篇
社区精神病人管理方案
一、背景与目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精神卫生问题逐渐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社区精神病人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其疾病管理和康复治疗对社会和谐具有重大意义。本方案旨在规范社区精神病人的管理,提高病人的生活质量,降低社会不良事件发生率,确保社区安全与稳定。
二、适用范围
-增强社区对精神病患者的包容性和支持力度。
-降低精神病人肇事、肇祸风险,保障社区安全。
2.原则:
-尊重人权,保护病人隐私。
-以病人为中心,提供个性化服务。
-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
三、组织架构与职责
1.组织架构:
-成立社区精神病人管理领导小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安、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代表组成。
5.家庭支持:
-提供家庭指导和支持服务,帮助家属应对护理压力。
-建立家属互助团体,分享经验和资源。
五、应急响应
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流程和职责分工。
2.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应对突发事件。
3.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确保各项应急措施的有效性。
六、培训与质量控制
1.定期组织专业培训,提升管理团队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3)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提高社区居民对精神病的认识和接纳程度。
五、应急预案
1.发现病人有暴力、自伤、出走等倾向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确保病人和社区居民的安全。
2.建立应急联系机制,加强与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响应。
六、培训与考核
1.定期开展社区精神病人管理培训,提高管理小组成员的业务水平。
-设立社区精神病人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管理策略,协调资源,监督实施。

山东省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

山东省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重性精神疾病是指以精神分裂症为代表的,临床表现有幻觉、妄想、严重思维障碍等精神病性症状,且患者对其症状缺乏现实检验能力的一组精神疾病。

二、服务内容1.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纳入管理时,除需要原承担治疗任务的专业医疗机构提供疾病档案信息外,还应进行一次全面评估,为其建立健康档案。

建档登记的内容包括患者及监护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发病时间、既往诊断和治疗情况、既往主要症状、生活和劳动能力、目前症状、服药依从性、自知力、社会功能情况、康复措施、总体评价及后续治疗康复意见等。

2.随访管理对于纳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

具体内容如下:(1)危重情况处理:主要目的是明确患者有无病情复发或变化的危险并及时处理。

检查其有无近期出现睡眠障碍、言语行为怪异,有无消极自杀、兴奋或冲动等危险行为,以及有无意识障碍、进食困难、呼吸困难、心慌气短、抽搐、高热伴肌强直等躯体症状。

(2)分类干预:若无上述的危重情况,则进一步对患者原有的病情进行评估。

检查患者的精神状况,包括感觉、知觉、思维、情感和意志行为、自知力等,询问患者的躯体疾病、社会功能状况、服药依从性及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等,并根据患者的精神症状是否消失、自知力是否完全恢复和工作、社会功能是否恢复以及患者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疾病情况,对患者进行以下分类干预:1)对病情稳定(精神症状基本消失,自知力恢复,社会功能处于一般或良好状态、服药依从性良好)的患者:若无其他异常,继续执行上级医院制定的治疗方案,按时随访;若出现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疾病情况发生变化,要查找原因对症治疗,两周时随访;若对症治疗后有所好转,可继续现方案治疗,两周时随访;若没有好转,需转诊到上级医院,两周内随访。

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管理规范(试行)

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管理规范(试行)为加强管理,维护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基本数据的完整、准确,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制定本规范。

一、基本原则(一)分级负责。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以及精神卫生防治技术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精防机构)负责本级系统的建设、运行与管理,并对下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精防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及相关支持。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71号)和《关于印发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社会…2010‟2267号)要求,精防机构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本辖区内指定一所具备条件的精神专科医院或有精神科专科特长的综合医院设立。

无精神专科医院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同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管理责任,同时委托一所政府举办的设精神科的综合医院承担技术指导责任。

(二)属地管理。

各级医疗机构为系统使用及基本数据报告单位,接受本级精防机构的技术指导与管理。

二、报告病种及基本数据收集范围(一)报告病种。

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6种重性精神疾病(详见附表1)的确诊病例。

疑似病例暂不纳入系统报告范围。

(二)基本数据收集范围。

包括患者个案信息(详见附表2)和精神卫生工作报表。

三、责任报告单位及相关人员(一)责任报告单位。

包括从事重性精神疾病救治、服务、管理的各级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及其他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各级精防机构等。

(二)责任报告人。

包括承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以下简称患者)建档与随访管理的基层医务人员,从事患者诊断、治疗、应急医疗处臵的精神卫生专业人员,负责填写、报送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报表的精防机构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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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3: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绩效考核评分细则

一. 权重分值: 10 分
二 . 指标说明: 建档率标准比率是常驻人口的 4‰,管理率标准是建档
人数的 80%,知晓率及真实性应达 90%以上。
三. 数据来源: 采用国家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系统平台时点数据及现
场抽查纸质档案和电话回访综合分析的方式。
四. 考核方法及评分标准:

1. 建档率依据是国家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系统时点数据, 标准比率是常
驻人口的 4‰分值( 2 分)每低一个 0.1 ‰扣 0.05 分
2.
管理率( 1 分)标准管理率是建档人数的 80%以上,每降低 20%扣
0.25 分扣完为止
3.
管理规范:
在管患者档案完整性( 3 分),采取随机盲抽 10 份纸质档案(按
重性精神病档案管理考核评分细则对应的比例换算)
服务的真实性( 4 分),随机调取 10 份患者档案,采取现场电话联
系患者监护人逐项核对基本信息的内容及随访信息, 有患者监护人对
服务进行评价)不满意扣 1 分,信息不真实扣 1 分,无有效联系方式扣
1 分,无随访信息扣 2 分,随访信息年度内缺一次扣 0.5 分。五. 考核
工具: 管理系统、现场资料查阅、电话核实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得分记录:
单位: 日期:
项目 分值 得分
1. 建档率 2
2. 管理率 1
3. 档案完整性 3
4. 服务质量及真实性 4

合计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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