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非均衡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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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不动产登记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研究

农村不动产登记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研究

农村不动产登记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研究农村不动产登记是指对农村土地、房屋、林木等不动产进行登记备案,确认权属和权利、任用地信息的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的实施,是国家为了有效保护农村不动产权,规范市场交易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而实行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

然而在实际开展的过程中,农村不动产登记却存在着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不动产登记的规范和有效性。

有必要对农村不动产登记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推动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农村不动产登记存在的问题1.信息不完善农村不动产登记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是信息不完善。

由于农村土地、房屋、林木等不动产信息的获取渠道有限,数据严重滞后落后,不少地区的土地、林地、不动产权利关系、耕地占有权争议、土地闲置浪费等问题一直未能得到解决。

2.缺乏统一标准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中缺乏统一规范标准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由于各地登记制度不统一,没有共同的标准,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形成统一的数据归档和管理标准,不利于信息共享和交换。

3.权属纠纷在农村不动产中,存在大量的权属纠纷。

由于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收益权等权利不明确,记录不规范,易引发纠纷,给农村不动产的开发和利益的维护带来障碍。

4.登记流程复杂农村不动产登记的流程复杂也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目前,不少地方的不动产登记手续繁琐,审批程序复杂,需要多次申请、多个部门审批,费用高昂,时效较长,不仅增加了广大农民的经济负担,也降低了农村不动产登记的便捷性和效率。

5.技术设备滞后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存在着技术设备滞后的问题。

在一些农村地区,由于条件限制,登记工作使用的设备、技术与城市有较大差距,不仅影响了登记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也限制了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化的发展。

1.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为解决农村不动产登记信息不完善的问题,需要建立一个去数据化的信息共享平台。

通过整合各级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信息、土地权属登记信息、土地利用信息等,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建立全国统一的土地利用权和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库,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简述

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简述

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简述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张和人口的不断增长,土地流转成为农村发展的重要途径。

但是,农村土地流转仍存在一些现状问题,需要提出对应的对策来解决。

一、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1.土地资源过度集中化随着土地流转的发展,一些利用率较低的土地资源被占据和集中使用,导致了城乡土地利用结构的紊乱。

同时,一些大规模的土地流转案件也导致了土地经营权过分集中,农民的土地资源利用权和经营权受到了侵犯。

2.土地流转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及态度不合在进行土地流转时,土地所有者和承租方之间的权益平衡存在问题。

一些土地所有者信息不足,与承租方在土地流转价格、流转用途等方面存在偏差,甚至一些承租方采取欺诈行为,导致了土地所有者的财产损失。

3.流转土地价格难以确定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比较复杂,流转土地价格通常难以确定。

一些土地所有者和承租方可以通过不正当手段操纵价格,导致其他农民利益受损。

二、对策1.建立健全农村土地管理和监管体系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和监管,制定统一的农村土地管理法规和政策,防止土地资源过度集中化和土地所有权的侵犯,维护农民的权益。

2.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信息公示和挂牌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信息公示和挂牌机制,实现土地流转市场的公平竞争。

同时,逐步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基础设施,提高土地流转信息化水平,以防止信息不对称。

3.加强农村土地评估和价格监测加强对农村土地评估和价格监测,建立土地估价标准和评估机构。

优化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防止价格操纵行为的发生。

4.完善土地所有权与流转权的划分加强对土地所有权和流转权的划分,更好地保护农民的权益,有效地推动土地流转发展。

同时,通过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建立稳定的土地流转市场,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综上所述,农村土地流转面临的问题较为复杂,需要政府、农民和社会机构共同努力解决。

只有通过全面的改革和创新,才能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多元改革模式

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多元改革模式

27LAND&RESOURCES总第期54\中国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已经在不断调整中运行了半个世纪,其制度设计的理论渊源是马克思所主张的土地公有制。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通过互助合作—初级合作社—高级合作化运动,最终在法律上剥夺了农民的土地个人所有权而转变为集体所有并不准其流转。

从实践来看,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并没有使农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根本性改善。

按照目前的普遍看法,问题主要源于权利主体的缺位,使得实践中引发各种弊端。

对于这个问题,目前的主流观点是:其一、少数管理成员凭借集体土地管理权以权谋私,造成耕地流失,导致土地使用的分配不公,从而把名义上的集体所有变成实际上的管理者所有;其二、农民个人一方面无法从土地中直接获得利益,另一方面其一旦离开集体组织便失去了这种集体所有的身份,以往在土地上付出的劳动便成泡影,其结果必然极大损害农民的积极性,甚至造成对土地的掠夺式经营甚至出现撂荒土地现象;其三、在我国目前的政治体制下,集体所有极易演变成政府所有,政府可能利用产权垄断剥削土地剩余。

针对如何改造现有产权制度,学者们纷纷提出了不同看法。

笔者不揣冒昧,也希望在此提出自己的设想。

我们认为,我国具有地少人多,农业人口庞大,地区发展又极不平衡的复杂国情,对农村土地产权改革不应也不能采取一元模式。

正如马克思所说的:“权利永远也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文化观念。

”合理的做法是区分不同的情况予以对待。

对许多农民来说,土地是他们的生命线,如果土地所有权完全按照市场方式流动,而城市保障体系在可预见的时期内无法惠及农村的情况下,失去土地的农民就等于失去了生存的基本保障。

当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这部分农民可以通过进城务工以谋生计,当城市吸纳了这部分劳动力后,他们就不应再享有集体土地的权利。

问题在于,当前的农村——城市的人口流动并非是稳定的,农民工受户籍制度的影响并不能真正融入城市,很多人最终还是回到农村,对于这一部分人是否要剥夺他们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身份呢?目前全国各地的做法不大一样,但有一个共同的界限,就是进入县级以下城镇的农民的土地所有权仍然保留,进入市(县)级以上城市的土地所有权不再保留。

浅谈农村土地确权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浅谈农村土地确权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浅谈农村土地确权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当前,我国农村土地确权问题依然存在,尤其是农村土地流转和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方面,其影响国家和农民群众的利益都非常大。

为了解决农村土地确权问题,需要制定一系列的对策和方案,下面就该问题进行浅谈。

问题原因:首先,农村土地资源分散、权属不明确是影响农村土地确权的重要原因。

其次,农村土地资源利用与经济开发水平不够直接相关,市场运作方式比较落后,农民对土地的知情度不高,缺乏土地的投入、保障及监管机制,过多的农村被征地拆迁也加重了土地问题。

对策与方案:其次,健全土地确权制度是解决农村土地确权问题的关键。

在实行土地确权过程中,需要合理安排土地所有者的权利义务,有效防止不法分子对土地私有化的行为。

同时要建立健全与土地确权相配套的保障制度,包括土地使用权交易机制、农村土地所有权流转制度、土地保护与治理等。

在此基础上,需要建立土地权属确权的信息化平台,整合各类资源信息,加强与地方管理部门的沟通和协作。

建立一套完整的政策法规体系,明确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流转和抵押等规定,检测和制止各类非法行为。

进一步提升农民对土地知识的掌握,加强社会组织、政府部门以及土地所有者的合作,制定能够促进土地资源高效利用的政策和措施。

最后,加强对土地征用、土地流转和拍卖等土地交易过程的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经济运作秩序,防止不法分子从中谋取利益。

同时,加强农村土地的科技开发和技术配套,培育和推广新的农业种植和经营技术,提高农业产品的附加值和竞争力。

综上所述,农村土地确权问题不仅仅是当下的问题,更是一个长期的历史遗留问题。

解决农村土地确权问题需要逐步完善土地市场体系、加强农民土地知识教育、建立完善的土地问责机制等。

我国应该从国家政策、法规创制的层面上入手,通过合理的措施和方案解决该问题,构建稳定有序的农村土地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确保国家、市场和农民三者之间的利益平衡。

产权视角下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变迁考察与实态分析

产权视角下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变迁考察与实态分析

安排农地产权 , 构建一套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 的农地产权 制度 , 便成 为当前农 村土地 制度改革 之关键 。论 文通过对建 国后农地产权制度的变迁考察和实态分析 , 为在 全国推行 土地“ 认 国家终极所 有 , 农民 永久使 用” 这样

种国家与农民二元产权 比较 合适 。一方面 , 国家拥有了 比单纯 的法律调 控更具效 力 的最 终控 制权 和裁决权 ; 另
按照 自愿互利原则结成 的一种带 有社会 主义萌芽 性 质 的劳动互 助组 织 , 未涉 及 到农 民 的土 地 产 权 它 问题 , 只是体现 了集 体 劳 动和 分 工协 作 的某 些 优 越 性, 从而保持 了农 民的生产积极 性 , 促进 了农 业生 产 的 发 展 。15 92年 的粮 食 总 产 量 达 30 2 0亿 斤 , 相 比 15 年 增加 了 40亿斤 。 15 91 0 93年 2月 , 中央对

方面 , 农民获得 了能最大限度地调动 自身生产主动性和积极性 的“ 准私 有化 ” 的土地产权 , 这应是一个 利国利民 、
关键词 : 农村 土地 ; 变迁 ; 实态 ; 产权 中图分类号 :3 11 F2 .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64— 3 0 2 1 ) 0 0 3 0 17 5 1 (0 2 一 3— 0 5— 6
( oi c n e) Sc lSi cs a e
产 权 视 角 下 中 国农 村 土 地 制 度 的变 迁 考 察 与 实 态 分 析
窦 祥 铭
( 京师 范大 学 社会 发展 学 院 , 苏 南京 209 ) 南 江 107

要: 农村土地制度历来是中国农村变革的关键 , 要义在于 产权 。因此 , 用现代产权 理论 , 其 运 合理 界定和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9区域治理DETECTION作者简介:李文涛,生于1984年,测绘工程师,注册测绘师,研究方向为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新疆正元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李文涛摘要:土地资源是我国广大劳动人民长期以来安身立命之基,也是一个国家维持长久发展之匙。

基于此,我国在全国各地广泛开展农村土地产权工作,并将稀缺的土地资源予以科学、合理、高效的分配视为工作核心,以保护和维护我国广大农村人民的劳动成果为基本原则与根本任务。

本文通过分析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存在的问题的原因,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以期为我国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顺利开展贡献自己的一分力量。

关键词:农村;土地确权;现存问题;策略分析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4595(2020)50-0039-0001现阶段,我国已经意识到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重要性,并将其深入贯彻落实于现实生活中,并取了初步成效,然而,我国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施行时间较短,尚为真正意义上走向成熟,加上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本身存在的积弊和问题还有很多,因此,我国未来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任重而道远。

一、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存在的问题(一)农民对土地确权的认知不足、重视程度不高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以及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很多来自农村的青壮年越来越多地选择外出务工、出门闯荡。

如此一来,只有年龄较大的老年人群、还未发育成熟的儿童留守于乡村,他们也就是我们口中经常提及的空巢老人以及留守儿童。

留守于乡村的孤寡老师的文化程度不高、素质较低,这类人群中的大多数人都目不识丁,更不知道所谓土地确权工作的重要价值,这些农民成日活动于乡野田间,几乎“与世隔绝”,他们自然而然地对于土地确权的认知不足,对土地确权重视程度、关注程度不高。

与此同时,他们对于他们所占有的土地权利以及法律关系了解甚微,更不用谈及如何使用这些权利。

这些农民真正关心和在意的是土地补贴及其牵涉到的经济利益问题。

土地管理改革现存问题及政策建议

土地管理改革现存问题及政策建议

土地管理改革现存问题及政策建议土地管理是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而土地管理改革则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重要任务之一。

土地管理改革涉及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土地所有权的明确、土地权益的保障等多方面内容,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土地管理改革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解决。

本文将重点分析土地管理改革现存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以期能够促进土地管理改革的顺利进行。

一、土地管理改革现存问题1. 土地使用权过于繁杂我国土地使用权的类型繁多,有集体所有制土地、国有土地、宅基地、农村宅基地、城镇集体建设用地等多种形式,这些不同类型的土地使用权制度导致土地使用权的公平和有效性存在问题。

由于不同类型土地使用权的管控和划分不清,导致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流转难以进行,影响了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

2. 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保障不足在农村地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的保障一直是一个热点问题。

一方面,由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性和利益保障不足,导致农民对土地的耕种热情不高,土地闲置现象较为严重;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推动土地流转,采取了过度引导的手段,导致一些农民的土地利益受损。

这些问题都严重制约了农村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

3. 土地污染问题亟待解决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土地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一些地方的工业企业为了谋求经济利益,存在着对土地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污染,导致土地资源的质量下降,甚至无法继续利用。

目前,土地污染治理缺乏系统的政策和措施,土地污染问题亟待解决。

4. 土地规划和利用不合理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的情况下,土地规划和利用问题也日益突出。

一方面,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土地规划和城市建设存在着先行后评、重规划轻治理等现象,导致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和合理性受到影响;农村土地利用的不合理也使得农村地区资源利用效率较低,农民生活水平不能有效提高。

二、土地管理改革的政策建议1. 统一土地使用权制度针对土地使用权制度过于繁杂的问题,应该逐步推进统一的土地使用权制度。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存在的问题及改善对策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存在的问题及改善对策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存在的问题及改善对策摘要:由于土地确权属于国家层面的重要工作,因此其具备一定的政策性、专业性特点。

本文对如今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同时提出推动此项工作开展的有效策略,进而指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办证的必要性,以期为有关部门提供可靠参考。

关键词: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承包经营权;土地使用权引言党和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农村土地制度和政策的完善和落实又是重中之重。

2013年1月31日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

按照国家要求,此项工作在地方政府的正确领导、各级相关部门和技术单位的通力合作、村委会及村民的支持配合下顺利推进,目前处于结束或收尾阶段。

本文根据农村土地确权的实际工作情况,分析了确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对策,以期对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有所帮助。

1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意义1.1保障农民权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土地确权可以改变长期以来农村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相关责任模糊不清的状况,有利于农民深入了解土地的性质、用途,提升农民保护耕地、高效集约用地的意识。

一经确权颁证,农民就牢牢把握对土地的使用权益,避免出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纠纷,有利于农业健康有序发展。

1.2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土地确权使得产权清晰,提升土地承包人和受让人的经营信心,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从而有利于加快土地规范流转的进程,扩大集中经营和规模经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农民的收入。

2如今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存在的问题2.1土地纠纷较多当前,有关部门在开展此项工作时,极易引发较多的土地纠纷,而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农民自身实际需求得不到满足。

因为曾经遗留的许多历史问题,致使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过程中并未在第一时间向各家各户下发相关证件,并存在混乱的权属关系以及土地、证件不相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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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非均衡性分析 Analysis on the Problems of Institutional Disequilibrium. of China s Current Farmland Property The Second Theoretical Departments of Nanjing Institute Politics of PLA Nanjing Jiangsu Province 摘要:制度非均衡是由制度供给和制度需求不一致引起的,主要表现为制度供给不足和制度供给过剩。制度创新的成本、收益、制度选择集合的改变等有可能促使制度非均衡的出现。宪法秩序、现存制度安排、制度设计成本、现有知识积累、实施新安排的预期成本、制度变迁方式等外部因素可能会使制度非均衡长期存在。本文运用西方新制度经济学的方法来分析我国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非均衡,认定我国既定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结构明显存在着制度有效供给不足和无效供给过度的非均衡性,制约农业的发展,而这恰恰是制度创新的诱致因素。 关键词:制度均衡;制度非均衡;制度供给不足;制度供给过剩;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Abstract: Institutional disequilibrium means that institutions supplied and institutions demanded are not in balance. It can be divided into institutional supply shortage and institutional supply excess. Changes in institutional cost, profit and the set of institutional choice may cause some institutions into disequilibrium .moreover,institutional disequilibria may be made to be persistent by the following factors such as constitution order, existing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 institutional design cost, lack of social science knowledge, the expecting cost of practicing institution ,the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method. This paper mainly uses theories of the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to analysis problems of institutional disequilibrium. of China s current farmland property and assure that China s current farmland property institution in not in balance, which hinder the development of our agriculture ,this is exactly the cause of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Keyword: Institutional Equilibrium;Institutional Disequilibrium;Institutional Supply Shortage;Institutional Supply Excess;Farmland Property Institution 随着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尤其是在我国加入WTO,农业发展面临国际经济一体化的严峻挑战的今天,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已难以继续为农业现代化、农业国际化和农村非农化提供有效的制度支持,由于农村土地产权问题及其矛盾纠纷而引发的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进步等 三农 问题也愈演愈烈,事实表明当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已处于一种典型的非均衡状态,已有的制度安排结构中主体无法获取的潜在利润或外部利润的出现。换句话说,尽管现行之外还有另外一种可供选择的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可以增进许多农户个人及社会福利水平的潜在机会,却难以使之成为现实;而那些效率释放殆尽的制度依然是当前农业发展中制度供给的主流,这恰恰也就是农地制度产权制度创新的诱致因素。本文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对这一现象进行诠释。 一、我国现行农村土地制度非均衡的一般理论解释 引起制度非均衡的因素很多。从内部矛盾来看,制度创新的潜在收益变化、制度创新的成本变化、制度选择集合的改变、技术改变、制度服务的需求改变以及其他制度安排改变等因素都会引起制度非均衡。从外部因素看,外部环境的变化、资源条件的改变、国际环境的变化以及体制的变化等等,一方面会使原有的制度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不是净收益最大的制度,因而产生了制度创新的动机和需求;另一方面也有可能会改变可供选择的制度集合和选择范围,从而产生制度的有效供给。 我国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之所以处在非均衡状态,主要表现为农村土地实际产权制度供给滞后于潜在的制度需求,制度供给存在明显不足。一方面,对新制度的需求已远远早于实际制度供给,从而导致农地产权制度有效供给不足。例如对界定土地所有权制度的需求、对明晰土地使用权制度的需求、对健全土地流转制度的需求、对规范土地租赁制度的需求等潜在制度需求都早已产生,但实际制度供给至今尚未有一个明确的 时间表 另一方面,土地承包制度供给存在着严重 过剩 ,一些现行制度供给相对于社会需求是多余的,如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住宅禁止向城镇居民出售,农民将户口迁入城镇后,其原宅基地不得再扩建和自行转让等政策,都极大束缚了土地和劳动力这两大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阻滞了农地市场化进程。 当然,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制度非均衡是一种 常态 ,而制度均衡则是一种暂时的、理想的状态,即使 偶尔 出现也不会持续存在,影响制度供求的成千上万各 变量 在不断变化;另一方面,制度非均衡又成为制度变迁的诱致因素,正在不断出现的潜在利润促使人民不断进行制度创新,制度非均衡的轨迹就是制度变迁的轨迹。 二、我国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非均衡的内部性分析 一是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供给不足。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呈现多元化发展,与此相适应,我国的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应明确确定农地主体。我国宪法虽明确规定了农村土地归农村集体组织所有,在此规定下,现实的 集体所有 大多数为乡镇、村、村民小组所有,农民只是具有土地的经营权而无所有权。而作为土地所有者的集体对土地充其量除了在农户之间进行调整一类的分配权力之外,并不拥有法律赋予所有权的全部权力。实际上,在我国中央政府代表全社会掌握最高的、宏观的农地支配权,造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虚置或缺位。即使是集体组织享有的那一小部分所有权也缺乏真正的组织载体,使集体很难真正行使自己的所有权。 二是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供给不足。从经济学的角度,产权对它的拥有者来说,应当具有的权能是:占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家庭承包制度虽然实现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农户拥有了承包经营权,但农户的权利并不是充分和完备的,我国农民在土地的所有权上,只有占有权和使用权,而没有处置权和收益权。农民产权权利的不充分使之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农业发展的变化和要求。例如,在现行制度下,农民缺乏抵押土地使用权以获取银行贷款的权利。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承包经营权又发生分化,演变成承包权与经营权两部分。而改革开放以来20多年,国家通过出让、转让农村土地收益达2万亿元,但大部分农民却没有从中收益。 四是农村土地经营制度供给不足。家庭承包经营在解决了农村温饱问题后,在继续发展上遇到了巨大的挑战。尤其是随着以市场经济为目标模式改革的深入,家庭分散经营表现出制度上的滞后性,一系列困扰农业经济的问题(如规模经营,农民增收,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化、一体化等问题)难以在封闭、凝固、分散的小生产经营体制框架内得到令人满意的解决, 所有这些都使得我国的农业难以像其它产业那样能够获得规模经济效益,这大大降低了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目前我国已经加入了WTO,与其他行业相比,我国农业的比较优势最小,入世对农业的冲击也最大,如何提高我国农业的规模经济效益也就成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现实问题。 此外,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还存在部分供给过剩现象,突出表现在农村土地使用权限的封闭和凝固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但在现实中,农地流转尚无相应配套的可供其具体操作的章程,农地转让进退两难:一方面是政府或集体强制性进行农地流转,侵害了农民的土地权益。据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统计,1998年至今,全国土地违法案件达80万宗,中国现有失地农民在4000万人以上。[3];另外一方面就是全国许多地方已出现了农民之间无偿或低偿转包、转让土地,有的甚至转出方倒贴,严重违反了稀缺土地资源使用价值规律。此外,国家还规定农村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抑制了农村土地进入市场的积极性和可能性,束缚了土地和劳动力这两大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把9亿农民全都紧固在自己的承包田和口粮田上,影响了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和小城镇的建设步伐。 三、我国现行农村土地制度非均衡延的外部成因 1、制度创新成本高。制度不均衡产生了获利的机会能否实现制度的供给,还取决于成本与收益的计算。在制度创新的过程中,面临着多种成本与收益的核算。一是个体成本-收益比较。新的农地制度创新可能给他们带来更多收益(包括预期收益),例如更高的粮食产量,货币收入,以及股份分红增加等,同时也要为此付出相应的成本代价,譬如农民的土地转让会使转让农民丧失了土地,增加货币收入却丧失了粮食收入,承担的风险增大等。一般说来,只有在收益可能大于成本时,单个行为主体才会产生制度创新的要求从而对由政府设计安排的制度创新持赞同和支持的态度。二是社会成本-收益比较。新的农地制度变革可能会使部分设农、非农社会成员的利益受损,从而成为制度创新的阻碍,进而增加制度创新的机会成本。我国是典型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土地对农民来说不仅仅是一种生产资料,而且承载着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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