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书中的履行地点

合同书中的履行地点

篇一:合同履行地规则有哪些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http:// 合同履行地规则有哪些核心内容:签订合同后,要开始履行合同,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在双务合同中非给付金钱义务是确定合同履行地一个依据,属于特征履行地规则。而实际履行地规则可以按照法律特别规定、习惯和合同性质来确定。法律快车小编接下来为您一一介绍。合同履行的确定

1、特征履行地规则

此规则以当事人履行合同特征义务的地点来确定合同履行地,是目前占主导地位的评判方式。在合同约定的众多义务中,必有一个能反映该合同之本质特征的义务,只要是双务合同,非给付金钱义务最能反映该合同的特征,因而一般认为以此为标准确定合同履行地是适当的。也就是说,任何一个双务合同,非给付金钱义务是区别此合同与彼合同性质特征的标志点,且以该特征为依据确定合同履行地。

如买卖合同中一般认为其特征义务应是标的物的交付,即所有权的转移,都以该特征义务履行地作为该合同的履行地,《适用意见》第19条、《合同法》第62条、第141条、96年最高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等都对买卖合同履行地进行了界定。

加工承揽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补偿贸易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等等,都是按照合同性质来确定履行地,而合同性质一般根据合同的名称来确定,若名称与合同中权利义务不一致的,应按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内容确定合同类型,再确定履行地问题。

2、实际履行地规则

合同履行地是指实际履行地、约定的履行地还是民法所规定的履行地,众说分纭,理论与实践也一直是各说各的理。

最高法院关于民诉法《适用意见》中第18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操作中又分几种情况,合同有约定且实际履行地与约定一致的,按《适用意见》18条确定管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retype/zoom/6a28cb0267ec102de2bd89a9pn=2&x=0&y=127 5&raww=168&rawh=44&o=png_6_0_0_135_1148_126_36__&ty pe=pic&aimh=44&md5sum=ba86de419e997b8041d2ad5f16eff 33d&sign=169c930a86&zoom=&png=10916-&jpg=0-0"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

辖,合同约定了履行地,但未实际履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住所地与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一致的,原则上也可以适用18条规定,而如果合同约定了履行地,实际履行地与约定的

不一致,或者没有约定履行地却又实际履行了,又或者既没有约定,也没有实际履行,如何确定案件的管辖,《适用意见》中就不甚明确了。

以买卖合同为例,96年最高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的司法解释,也强调在实际履行中双方当事人以书面或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可以变更约定,并明确了虽有约定但未实际履行的,不依履行地确定管辖。也就是说合同只有在约定了履行地并已实际履行且约定的履行地与实际履行地又相一致的情况下,适用相关法律才无任何障碍。

当事人为多数人时,可以各自订立不同的履行地点。同一个合同中的数个给付不必约定相同的履行地点,尤其是双务合同中的两个债务,可以在两个履行地点履行。即使是一个债务,也可以约定数个履行地点,供当事人选择。

履行地点在法律有特别规定时,依其规定。

履行地点可由习惯确定。

履行地点可由合同的性质确定。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http:///

篇二: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

以合同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的缺陷及解决途径

沈飞

我国民商事合同类案件的管辖一直以特征履行地和实

际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XX年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对此未作出改变。在审判实践中,最高法院就以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权的批复、通知、复函多达上百件,但此问题导致的管辖权案件大量增多的情况并未改变,新民事诉讼法也未给出问题的解决之道。本文拟就民事诉讼中以合同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问题谈谈自己的认识,期望对立法完善和司法适用能有所裨益。

一、两种合同履行地的存在造成合同案件管辖混乱合同在一般情况下都是双务合同,即当事人的义务是对应的,而履行地主要是指履行义务的地点,在合同中有两个义务以及两个履行地的情况下,履行地点的单一化才是确定合同管辖的前提,或者说,在有两个履行地的情况下,必须选择其一为确定管辖权的履行地点,现实中当事人在不同的履行地点任意起诉或以不同的履行地任意抗辩,以及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对合同履行地认定的缺陷,给诉权的行使和管辖权的确定,带来了不必要的混乱。

所谓“合同履行地”,通说认为指“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地点”,也即义务清偿地点。现行《合同法》、《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对合同履行地概念的表述略有不同,其中《合同法》和《民法通则》作为实体法对其表述成“合同履行地点”,而《民事诉讼法》作为程序法则称其为“合同履行地”,两者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是各法在立法中对本

法所要解决问题的侧重面不同而规定的一个地理概念,在法律概念上是相同的。审判实务中我们通常遵从特征履行地同时兼顾实际履行地。

1、特征履行地。指以当事人履行合同特征义务的地点来确定合同履行地,是目前占主导地位的评判方式。在合同约定的众多义务中,必有一个能反映该合同之本质特征的义务,只要是双务合同,非给付金钱义务最能反映该合同的特征,因而一般认为以此为标准确定合同履行地是适当的。也就是说,任何一个双务合同,非给付金钱义务是区别此合同与彼合同性质特征的标志点,且以该特征为依据确定合同履行地。[1]如买卖合同中一般认为其特征义务应是标的物的交付,即所有权的转移,都以该特征义务履行地作为该合同的履行地,《适用意见》第19条、《合同法》第62条、第141条、96年最高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等都对买卖合同履行地进行了界定。加工承揽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补偿贸易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等等,都是按照合同性质来确定履行地,而合同性质一般根据合同的名称来确定,若名称与合同中权利义务不一致的,应按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内容确定合同类型,再确定履行地问题。

2、实际履行地。合同履行地是指实际履行地、约定的履行地还是民法所规定的履行地,众说纷纭,理论与实践也

意见不一。最高法院关于民诉法《适用意见》中第18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操作中又分几种情况,合同有约定且实际履行地与约定一致的,按《适用意见》18条确定管辖,合同约定了履行地,但未实际履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住所地与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一致的,原则上也可以适用18条规定,而如果合同约定了履行地,实际履行地与约定的不一致,或者没有约定履行地却又实际履行了,又或者既没有约定,也没有实际履行,如何确定案件的管辖,《适用意见》中就不甚明确了。以买卖合同为例,96年最高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的司法解释,也强调在实际履行中双方当事人以书面或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可以变更约定,并明确了虽有约定但未实际履行的,不依履行地确定管辖。也就是说合同只有在约定了履行地并已实际履行且约定的履行地与实际履行地又相一致的情况下,适用相关法律才无任何障碍。

笔者以为,目前占主导地位的两种合同履行地认定方式,看似简单,但实际操作中非常复杂,与之相对应的各种解释又有不协调之处,特别是我国所采用的特征履行地的概念,在审判中的确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缺乏确定性和可操作性。特征义务将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义务分为

主要和次要,并以主要权利义务或者特征权利义务的实施地确定为讼争合同履行地,是不可取的。绝大多数合同属双务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是给付金钱义务或非给付金钱义务。按合同理论,这两种义务是互为权利、相互平等的,不存在主要的和次要的问题。[2]这正如王利明教授所说的:“根据义务对合同当事人双方的重要性来区分主要和次要义务是困难的。因为对履行义务的一方可能是不重要的,但对接受履行的一方却可能是重要的。同时,从利益角度考虑,也很难确定。因为有许多合同双方的义务并不是对等和对价的。”

[3] 比如买卖合同“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法律行为,决定了买卖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因此买卖合同的双方既是权利人又是义务人,不管是出卖人还是买受人都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价款也是财物,仅把买卖合同中标的物义务的履行看成特征义务而不把价款义务的履行看做是特征义务的履行,厚此而薄彼,显然从理论上是讲不通的。再比如无偿合同,一方交付标的物的行为并不是根据对方作出的相应对价而承担的义务,在对方没有付出对价的情况下,也应当负有交付赠与标的的主要义务,所以从利益关系上很难确定主从给付义务。在市场经济中,由于交易行为千差万别,因而许多新类型的合同不断出现,其中的主要权利义务或者特征权利义务是什么,无法就现有的合同名称来归纳识别,如实践中的无名合同、名

为买卖实为加工承揽合同的交易行为等等,给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带来诸多困难,特征义务不明确给争管辖提供了借口。再者,特征履行地对每一类型的合同都需要确定一个特征义务,这会导致管辖的膨胀,《民事诉讼法》不可能穷尽所有的合同,而对合同特征义务本身的争议,也会影响到管辖的确定性。因此,以特征履行地确定管辖是不合理的。

实际履行地虽然强调了法院与合同案件的密切性,但对履行地过于苛刻的限制,与现代市场交易的方式不相适应,市场经济也不可能只限制于法律所规定的几种交易方式。比如分别位于甲地和乙地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双方约定在丙地(买方仓储所在地)交货,因卖方市场行情较好,来不及出货,而买方又急着要货,经协商后卖方将卖给别人的一批货在丁地先行交付给买方,故实际交货地在丁地,买方将货运回丙地仓库后,发现有质量问题后发生争议,按司法解释的规定,该案当事人以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了履行地,须由与案件联系很微弱却是实际履行地的丁地法院管辖,而如果由原约定的合同履行地丙地法院管辖,显然对双方当事人和案件的查明都有利,所以,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将合同履行地限制为实际履行地,既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也不符合现代交易的需要。

三、从比较法的角度看国际司法合同履行地的认定世界上多数国家的立法例,合同履行地是一个被广泛认可的。

19世纪的德国学者萨维尼则提出合同债务关系的本座是履行地,因为合同当事人的期望集中于债的履行,因此合同应适用其履行地法。《美国冲突法第一次重述》中,关于履行合同的细节,也规定适用合同履行地法。大陆法系国家都以债务履行地法院管辖为多。法国民诉法第46条规定:“合同案件,要求实际交付货物的地点,或给付履行地的法院”管辖。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为代表的“形式主义”认为,所有权的约定和转移,除了须有当事人的一致意思表示之外,还必须履行一定的形式,交付行为即为所有权转移的形式。基于此,《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典》第29条规定:“因契约关系而发生的争议,由有争议的债务的履行地的法院管辖之。”按德国学者的解释,此条中的履行地是指法定的履行地,也即实体法规定的履行地,在这里,德国民诉法作了非常理性的划分,它以“涉诉债务”为联接点,轻而易举地解决了确定管辖的难题,即涉讼债务履行地法院为有权管辖法院。我国台湾地区“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因契者,如经当事人定有债务履行地,得由履行地法院管辖。

[4]

从上述各国的规定看,对合同履行地的立法模式都规定了由有争议的债务履行地法院管辖,该履行地一般是指法定的履行地,即实体法规定的履行地,当事人有约定时从约定;或者规定当事人可以在物之实际交付地和给付履行地中选

篇三: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

http:// 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核心内容: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时候,应该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我国合同法对此作出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进行补充协议,若无法通过补充协议时候,可以通过交易习惯确定。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详言之,首先,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约定应当明确、具体,以便于合同履行,但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欠缺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的情况经常发生,因此需要对合同进行补充。合同法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其次,当事人在合同中对质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履行期限、履行费用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既不能通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又不能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依照《合同法》第62条规定,可以适用下

列规定:

(1)质量标准不明确的,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同类产品或者同类服务的市场通常质量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特定标准履行。这里讲的通常标准,指的是同一价格的中等质量标准。

(2)价款不明确的,除依法必须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以外,按照同类产品、同类服务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如果是给付货币,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4)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不能即时履行的,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retype/zoom/ac3a3a17c850ad02de8041fdpn=2&x=0&y=127 5&raww=168&rawh=44&o=png_6_0_0_135_1148_126_36__&ty pe=pic&aimh=44&md5sum=c6da3d180a618bd982c7da23e2813 50d&sign=c53a3e4709&zoom=&png=10958-&jpg=0-0"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标的物性质决定的方式或

者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履行费用。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合同的补充是以合同的成立和有效为前提的,如果欠缺合同成立的必备条件和必要条款,或者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自然就没有合同要补充。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http:///

篇四: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源自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retype/zoom/cffd674cf7ec4afe04a1df3fpn=2&x=0&y=126

8&raww=206&rawh=66&o=png_6_0_0_64_64_231_74__&type= pic&aimh=66&md5sum=a82b3a2fe27a99e2948bb6ed83502550

&sign=76c0b1d0bd&zoom=&png=12422-24699&jpg=0-0"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

上述第一种意见,将案件移送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是一种司法实践中的习惯做法,在司法实务和司法理论上均无可非议。但第二种意见,法院依据实体法作出的驳回异议裁定,则产生了较大的分歧。其争议的焦点是《合同法》作为实体法能否作为确定案件管辖权的依据。对此,在司法实务和理论中,产生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

(一)、《合同法》第62条第3项规定不能作为法院确定管辖权的依据。合同法是实体法,主要规范当事人之间的

实体权利和义务。根据立法者的原意和立法目的,此条并没有确定管辖权的作用,只是对合同履行地点不明,双方当事人又协商不成,采取的法定补缺规则,目的是及时化解当事人无休止的争议。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确定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提供法律依据。至于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问题应当由程序法加以规定和解决。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问题,《民诉法》第2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诉法》意见320条及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9月12日发布的(法发〔1996〕28号)司法解释对买卖合同履行地作出了明确规定,应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二)、《合同法》第62条第3项可以作为法院确定管辖权的依据。《合同法》虽然主要是规范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法学分类中也有实体法和程序法之分,但二者并不是截然对立的,实体法和程序法在发挥各自不同的职能和作用时,有时也是相互补充和兼容的。没有绝对的实体法和程序法。在程序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实体法规定起到对程序法“法律真空”、“法律漏洞”的补充。上述案例正好说明,当事人对买卖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有关程序法也没有作出规定,《合同法》以明文形式加以规定,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的履行地,为人民法院确定管辖权争议提供了法定依据。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理由是:(一)、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法理分析及《合同法》第62条第3项的法律分析

大家知道,在我国法学理论界对民商事法律分类有实体法和程序法之分。比如《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学者称之为实体法。它们主要规范民事主体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诸如像《民诉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诉讼制度、程序方面的司法解释理论界称之为程序法。它们主要规范人民法院及民事诉讼主体之间的民事诉讼权利义务关系。但纵观我国立法机关制定的民商事法律的相关内容,并非上述分类的简单化。事实上,我国的民商事法律,我们不能简单地把某个部门法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权法》等法律,立法者在立法时,并没有将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分开,法律条文既有对申请人(当事人)权利取得的实体要求规范,也有对申请人如何取得权利的程序性要求的规范,在同一部法律中,实体和程序条款揉合在一起。又如:《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系传统意义上的实体法,但这两部法律里面又有程序规范。在民商事诉讼中,人民法院适用法律不仅有规范诉讼程序过程的程序法,还有作为裁判规范的民商事实体法。如一审缺席判决,既要适用程序法,又要适用实体法。民商事诉讼是实体法和程序法共同作用的“场”。二者之间系相互补充和兼容的关系。

不是截然对立的关系。《合同法》是一部重要的商事法律,它主要规范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它的总则和分则详细地规定了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司法实践中,我们审判人员必须承认实体法和程序法共同服务于诉讼制度。程序法(广义上含最高人民法院规范诉讼程序、制度等司法解释)不可能排斥实体法而单独向前发展,要研究民商事诉讼现象,就必须关注各种诉讼实体问题的解决。所以有关货物买卖合同诉讼案件管辖问题,如果离开《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就无法谈买卖合同案件的诉讼管辖。

《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依照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的,适用第62条第3项的规定。《合同法》第62条第3项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这两条规定,在司法理论上,习惯称之为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的协议补缺和法定补缺规则。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履行地点”是《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实体法律规范中的表述,而在《民诉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中一般表述为“履行地”。笔者认为两

种表述没有实质的区别,只是立法者对法律所解决问题侧重面不同而规定的一个地理概念。根据立法者的立法原意,《合同法》第62条第3项内容,可以推定第3项规定的“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内涵应包括下列内容:首先,它包括买卖合同在内的各类性质的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其次,这些合同一般是双务合同,以一方履行金钱(货币)为首要条件;第三,该条款是从实体法规范角度规定了合同的履行地(或称履行地点),因而属于法定履行地。笔者认为,任何一个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人民法院就可以依据该条款规定,确定买卖合同履行地,从而确定案件的诉讼管辖。

(二)、《民诉法》第24条“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其规定过于原则和粗浅,司法实践中,法官在确定合同履行地时难以操作。其后,最高人民法院作出了关于适用《民诉法》若干问题意见,对买卖合同案件管辖权作出较细的规定,但仍然不能解决司法实践中乱争管辖权和法院之间互不管辖的现象,到了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法发[1996]28号司法解释,对买卖合同(当时称为购销合同)履行地作出了较为详尽的规定,为人民法院审理管辖

权争议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1996]28号司法解释的发布,为人民法院在审理买卖合同(货物买卖)合同中,

确定管辖权起到了统一认识、统一裁判的强大功效。但笔者纵观上述的法律和司法解释,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的两个解释,在确定履行地的时候,其重点在“交付标的物”的履行地点方面作的规定,这种规定是受传统的思维影响,认为买卖合同只有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是合同的主要履行行为,也就是理论界一直信奉的“特征履行”说。本人认为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司法解释,未能真正理解立法者的立法意图,该规定有失偏颇,忽视了问题另一方面。直到《合同法》颁布后,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通说认为,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应该包括“交货地点”和“付款地点”两个主要方面。合同法是以实体法规范对付款履行地作出明确规定,因而,其条文中有关履行地点的规定应当作为确定管辖权的依据。

(三)、实践中有关法院的尝试做法和民商事法学理论探讨。

人民法院在受理民商事合同案件的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在确定货物买卖合同案件管辖权时主要是依据《民诉法》第24条、《民诉法意见》第19条及[1996]28号司法解释规定进行确定并作出裁决。但随着《合同法》的颁布实施,有很多法院直接适用《合同法》第62条第3项确定货物买卖合同案件的管辖权。

近年来,法学界有不少专家、学者及司法工作者对依据《合同法》第62条第3项规定确定管辖权问题进行了广泛

的研究和讨论,认识不一,分歧较大,但辛坚、何晓红撰写《论合同履行地确认规则》一文,作者从审判实务中对合同履行地确认的贯常思维、现行法律对合同履行地规则设置的缺陷,从比较法的角度看国际司法合同履行地的确认规则及以争议的债务履行地确认合同纠纷案件管辖的法律分析等方面深刻论述了合同履行地的确认规则。该文认为,《合同法》第62条第3项规定,不但能作为确定合同履行地,从而确定管辖权的依据,而且还认为,《合同法》规定的效力要高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合同履行地方面的有关解释,可以优先适用。

上述三个方面从不同角度阐述了笔者的看法。笔者认为,《合同法》作为实体法,其条文作出的规定,应当作为人民法院确定买卖合同管辖权的法律依据。

二、关于根据《合同法》第62条第3项规定确定管辖权的适用范围。

(一)、口头买卖合同。口头买卖合同在司法实践中,虽然不是很多,但是为数也不少。因口头合同本身特点,决定其不可能约定合同履行地(主要是难以证明履行地和交货地点)。而最高人民法院[1996]28号的解释规定,口头合同不以履行地确定管辖权,此时,因口头合同而引起的拖欠货款纠纷,可以适用《合同法》第62条第3项的规定,确定合同的管辖权。

(二)、买卖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或约定不明确且已形成明确的给付金钱的债权债务关系,当事人可依据《民诉法第24规定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依据《合同法》第62第3项的规定,选择接受货币的一方人民法院起诉。此时,属于民诉法理论中所说的选择管辖。

(三)、买卖合同双方对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作了明确约定且已实际履行,因货款产生的纠纷,当事人不能以《合同法》第62条第3项规定向接受货币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也不能以该条款规定确定管辖权。因为,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已包括“交付货物地点”和“给付货币地点”两个方面,属于有约定,因而依约定并根据程序法的规定来确定受诉的法院。

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合同纠纷案件中不适用履行地确定管辖的情况: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又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不依履行地确定管辖,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各种合同履行地的具体规定方法:

1.购销合同:

①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从约定,未明确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注: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②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实际履行中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

篇五:新民诉法解释对“合同履行地”的再定义

新民诉法解释对“合同履行地”的再定义

XX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终于在千呼万唤中颁布施行。这部新的司法解释不仅针对XX年新民诉法中创造的许多新制度做了进一步细化的规定,还对一些原有的法律概念做了全新的解释。从本期下午茶开始,天同律师将会与各位同行交流在学习“大部头”司法解释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与想法。

新民诉法解释的管辖部分较1991年民诉意见的变化较多,变化的类型分为三种。第一种是将一些过时或者已经被其他司法解释修订,实际已经不再适用的内容删除,例如补偿贸易合同履行地、票据纠纷管辖规定等;第二种是针对新类型纠纷和实践中对已有规定理解不一致的情形做了明确,例如知识产权法院管辖范围、络买卖合同管辖、不动产纠纷的含义等;第三种是对民诉法中的有关概念做了新的解释,最典型的就是新民诉法解释第十八条对于“合同履行地”的重新定义。

原民诉法及司法解释对合同履行地的定义

早在1982年公布的试行民诉法中,合同履行地就成为确定合同纠纷的管辖依据。在此后的历次民诉法修订中,

门窗工程承包合同(合同范本)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37466 门窗工程承包合同(合同范

门窗工程承包合同(合同范本) 门窗工程承包合同范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现甲方有位于马集工业园北车间,由乙方城堡门窗施工部分,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乙方:铝合金窗型材,虎标牌。L70型材,玻璃厚4mm,型材厚度1.0mm,120元/方;上方玻璃厚5mm,60元/米。 1、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及国家规定的施工质量标准、安全规范组织施工。 2、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开工日期:年年月日,合同工期总历时天。乙方应按时完成工程任务,如未按期交工所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应由乙方承担(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可据实做工期顺延)。 4、付款方式:安装完成后,按实际尺寸计算。其质量达成设计要求并完成初步验收时支付全款50%,余款在工程交付使用满壹个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剩余

部分。 5、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不合格部分,乙方应返工处理,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6、施工期间应做好与水电暖施工的配合工作。 7、工程施工期间所用的铝合金、玻璃两年内如无人为原因造成的破损,乙方应无偿负责更换。 8、乙方应在施工期间内保证质量的情况下按时完工。如因乙方的原因,在施工过程中退出本工程,造成本工程不能按时完工,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给乙方,对已经支付的部分,乙方全部退还甲方。 二、甲方: 1、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拨付工程款。 2、甲方应对乙方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并对施工期间的工程进行验收。 3、对乙方未按照要求施工,产生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对其进行罚款处理。 4、如在约定外产生的工程量,应按据实结算。 5、甲方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四、违约:如有违约,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起诉方所在的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 乙方(公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赛事策划执行合同(参考模板)

赛事策划执行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遵守。 一、合同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为比赛活动执行公司,主要委托事项有: 1、制定活动方案; 2、比赛场地选址及租赁; 3、撰写赛事活动相关文稿; 4、参赛选手召募和比赛分组; 5、参赛选手保险购买; 6、交通保障; 7、赛事活动现场医疗救护及安全保障; 10、完成整个赛事活动的现场组织; 11、赛事活动的媒体宣传; 12、组织参赛人数在400人以上; 13、完成工作总结(文字、图片等)等。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所有执行项目按甲方要求进行。 2、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负责在活动现场验收,执行项目达到验收要求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委托费用。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活动必要的相关资料以确保乙方能完成委托的任务。 三、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从甲方处获得委托费用。 2、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能向第三方透露甲方有关资料及信息,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由此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乙方应就甲方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所有执行项目应按甲方要求进行,并按期完成。 4、如甲方有新的要求更改原来的设计和制作,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并由甲方承担新执行项目经费。 四、合同金额及支付 1、甲方对本项活动给予的经费共计(含税):元(大写:),经费不足部分,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再补充。 2、付款方式:乙方共为甲方做次活动执行,活动费用共计元(大写:),分次付清。乙方完成每次活动执行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次活动经费。 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或延迟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乙方公司名称: 收款账号: 开户行: 五、违约责任 1、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执行。如因其它因素要更改或取消执行内容,乙方应提前1-3日书面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书面认可,否则视为

活动合同范本

活动策划、执行合同 甲方:招商局地产(常州)有限公司 乙方:常州市众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招商花园城项目)将车位、商铺、别墅交付以及客户开放日活动委托乙方进行策划、执行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对客户开放日及交付活动进行策划、物料采购安装、活动执行等事宜,具体委托事项为: 1、方案策划 乙方应对本次活动进行策划,并向甲方提交策划方案,同时提交相关物料及活动清单。 2、物料采购 乙方提供的策划方案及物料清单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乙方负责相关物料及设施的采购。 3、活动执行 物料及相关设施采购完毕后,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摆放、安装、布置,并按合同约定进行相关活动安排等,最终完成本次任务。 4、其他为实现合同目的的事项。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大写)柒万贰仟捌佰元整(¥72800.00 ), 该价款为包干价,包括了乙方完成全部委托事项所需的策划费、物料采购费用、运输费、安装费、人工费、安装费、税金等全部费用。除非甲方对合同附件清单中项目做出调整而导致合同总价款相应增加或减少外,该合同价款不因其他因素而调整。 2、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活动执行方面的工作,活动结束后,经甲方确认合格,乙方开局活动服务费发票给甲方,甲方需于合同签订日起),顺延9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结清活动费用 72800.00元,大写柒万贰仟捌佰元整。如逾期,按本合同《第四条款·第二节》执行违约责任。 3、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4、乙方指定收款账号如下:

公司总经理聘用合同书

公司总经理聘用合同书 聘请方: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发展XX有限公司的事业,便于受聘方的成就与发展,甲、乙双方本 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期限 第一条:合同有效期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聘用期为五年。 二、聘用职务 第二条:甲方聘乙方为XX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工作期间行使总经理权利,并承相关责任及义务。 三、聘薪标准 第三条:乙方在担任XX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期间,每月基本工资为(大写)_______ 元人民币,每月工资于次月20日发放,遇节假日提前或者顺延。 第四条:甲方可定期考核乙方,根据乙方工作能力及为公司创造的效益做出综合评估,对乙方基本工资进行适当调整。 四、工作范围及职责 第五条:1、是否有对外签定合同的权利? 2、决策权及管理权限? 3、资金授权? 4、工作目标或年利润?(制定详细并具有衡量性的标准) 5、乙方全面负责公司行政方面的管理工作,分定期(不定期)向总裁汇报工作情况及问题。

6、管理工作期间资金的运用,需在总裁所授权金额内执行,涉及金额较大款项,乙方须向总裁请示,待批准后方可执行,或与相关部门研究后,由财务部配合执行。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六条:公司有义务为聘用人员上缴养老保险,保费由公司承担;;合同期满不续签,余下未交的保险费由乙方自行承担。第七条:乙方享受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等相关法定假期。第八条:,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并且成绩突出,甲方将在每年的适当的时间,给予乙方有薪年休假的奖励。六、双方义务及职责第九条:乙方有义务对公司提出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合理化建议,有权向公司汇报工作,有权在其职责范围内处分所领导职员的违纪违章行为。 第十条:乙方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并对公司有显著贡献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其表现,可给予一定的奖励;乙方在工作期间完不成公司整体目标效益80(再推敲)的情况下,公司有权在其工资数额内,给予工资总额的10(再推敲)的资金惩罚。乙方在完不成公司整体目标效益60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辞退乙方。 第十一条:乙方主动辞职,需在三个月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在甲方确 定合适人选接替后,方能辞职,但要交接清楚,因乙方个人原因未作好交接手续,甲方有权延长交接时间;未按规定提前申请,即辞即走,其未领取的工资(及奖金等)公司不予发放;如自动离职,对未结的工资(及奖金等)不予发放;有以上任何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为

安装塑钢窗工程合同书(合同范本)

( 合同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装塑钢窗工程合同书(合同范 本) The agreement between parties A and B after friendly negotiation stipulates the obligations and rights that must be performed between each other

安装塑钢窗工程合同书(合同范本)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改善公司办公楼环境,杜绝因窗户破损而产生的危险,甲方决定将所有窗户更换为塑钢窗。此项工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有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该工程的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望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名称:安装塑钢窗。 2.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方式:采取大包干的形式。 二、结算方式

按投标的中标价格_______元/m2进行结算,面积在完工后按实际测量面积进行结算,乙方必须开据税票。 三、甲方责任 1.提供现有的水、电、路及其场地。 2.及时提供施工方案。 3.负责乙方施工时的水、电费。 四、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要求施工,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2.每一单项工程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完工后由甲方验收认可,方能结算。如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3.施工时乙方必须处理协调好与邻组的地方关系。 五、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和见证方的施工质量监督。 2.服从甲方和见证方的施工方案。 3.凡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活动执行合同-模版

活动执行合同 甲方:xxxxx 乙方:xxxxx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将XX月xxxx 活动委托乙方进行策划、执行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对xxxx年xxxx月xxxx日xxxx活动进行策划、物料采购安装、活动执行等事宜,具体委托事项为: 1、策划 乙方对本次活动进行策划,并向甲方提交策划方案,同时提交相关物料及活动清单。 2、物料采购 乙方提供的策划方案及物料清单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乙方负责相关物料及设施的采购。 3、活动执行 物料及相关设施采购完毕后,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摆放、安装、布置,并按合同约定进行相关活动安排等,最终完成本次活动。 4、其他为实现合同目的的事项。 第二条:委托事项要求 1、乙方策划方案应符合甲方要求,并经甲方书面确认。 2、乙方采购的物料、清单应经过甲方书面确认。甲方提出意见的,乙方应根据甲方意 见进行更改。 3、乙方依据清单进行采购的物料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无污染的安全产品,符合 国家相关标准、甲方要求和合同目的,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采购的物料进行安 装、使用。 4、时间要求:

(1)乙方应在7日前向甲方提交策划方案,同时提交相关物料及活动清单。 (2)乙方应在5日前完成全部委托事项,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合格。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大写)xxxxx元整(¥xxxxx),具体详见物料清单。 2、付款方式 活动结束后乙方开具正规发票后方能收到所有款项。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及策划代理过程中所需的资料,并确保一 切资料的及时性、有效性、合法性和准确性。 2、甲方必须依据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服务款项。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活动策划及执行代理活动进行全程监控,对广告设计与活动 策划案享有独家使用权。 4、若乙方违约或不能按时完成本项目的代理工作,甲方有权按约终止合同。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向甲方提供相关服务,对不符合合同约定 的物料,甲方有权扣减该部分费用。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其规定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及相关证明,甲方拒不提供的, 乙方有权拒绝为其工作,且不承担应前述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由此造成的任 何经济损失。 3、乙方应负责本次活动安全、顺利完成,负责保障自身工作人员人身、财产安全。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各阶段受托事项,否则,一旦延迟,甲方有权立即单 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将向甲方退回全部已收款项,并赔偿合同总价 20%的违约金。但甲方书面同意延迟或甲方原因导致延迟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 任。

活动执行合同协议书

活动执行合同协议书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活动执行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磋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就甲方的“”(以下简称“本项目”)委托乙方提供公关活动执行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委托事项及服务内容 1.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对提供公关活动执行服务事 宜。 2.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公关活动的组织实施 2)?活动策划及执行方案提交 3)?活动执行所需物料的采购及制作 4)?活动所需服务人员 5)?活动现场布置及撤场 6)?活动现场执行流程监控 二、合同执行时间2017年05月01日—2017年05月01日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权利 1.在本合同的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提出要求、建议或修 改。 2.甲方有权指派专人与乙方进行接洽,该专人并可以代表甲方的正式意 见。 (二)甲方责任与义务

1.确定合同的基本性质及目的,并提出具体要求。 2.甲方应及时全面地提供乙方为项目工作所需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资料 及信息并保证其合法性。 3.为保证本工作的有效性,在合作期间与乙方保持密切沟通,并对乙方 工作提供及时的建议与反馈。 4.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调整、验收,并最终确认。 5.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计划对乙方的工作内容进行审查及确认,以 便乙方对执行工作进行修正和实施。 6.甲方同意在乙方按时履约即无违约行为的前提下,按照本合同第四条 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三)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完善、系统的产品资料及相关动态信息。 2.乙方正常、合理的工作程序、方法等,甲方不应进行干涉。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条款按时支付相关款项。 4.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责任与义务 1.认真准确并及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2.乙方在合作期间与甲方保持密切的沟通,并对甲方所提建议进行及时 的调整与反馈。 3.乙方在合作期间负责执行方案的制定和调整,并严格按照执行方案完 成各项工作。 4.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的要求对执行方案进行修改,直至达成甲方满 意。 5.乙方按甲方指定场所完成活动项目执行,并负责场地协调及水电等配 套设施。 四、服务费用标准及费用支付方式

窗户安装工程施工劳务承包合同

窗户安装工程施工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及安全文明施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照执行。 1、工程名称:宜阳县第二高级中学小学部() 2、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3.承包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所包含的室内推拉窗、平开窗等,其中包括:外框、窗扇、纱扇、玻璃、五金件等安装的全部内容。 4、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甲方提供加工所需的主 材及辅材,并生产加工完成后运输至现场由乙方进行安装。 甲方负责把材料运送到施工现场,乙方负责上料及安装,安装完成后乙方负责场地清理,做到工完场清。乙方所使用的施工器具及机械由乙方自己负责。 5、单价及计算方式:按实际窗框尺寸面积元/m3计算。 6、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结束,总日历天天。若遇不可抗力及政策、甲方等原因

造成停工,实际天数计算按甲方有效签证扣减。 7、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达到优良(),合格()。 1、甲方对乙方安装的产品有监管、检验的权利。 2、乙方应按照国家颁发的行业标准JGJ103-2008《塑钢门窗工程技术规程》及相关规范标准和图纸要求进行安装,对产品确属安装问题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系列损失及责任。 8、安全文明施工:进场前甲方必须进行安全、技术、质量、环保交底,必须同乙方一起组织施工人员、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施工教育,施工过程中有针对性的定期不定期召开安全、质量、环保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严格遵守甲方现场扬尘治理制度,并安排专人负责扬尘治理工作。 9、甲方权利和义务:甲方根据工程进度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相关施工技术资料,并明确各施工阶段工序的质量、工期、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要求。 甲方所有管理人员均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检查并通过甲方现场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在人员组织及工程质量上不能达到甲方对工程进度及质量要求时,甲方有权更换施工班组,乙方无条件服从。

活动策划与执行服务合同协议书

活动策划与执行服务合 同协议书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活动策划与执行服务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乙方:上海岸林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铜仁路258号金座7楼D座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如下: 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2013年月日至2013年月日止。 服务简述 1.1活动名称: 1.2活动地点: 1.3活动时间: 1.4活动方式: 第2条服务内容 第3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3.1甲方可随时于通知乙方后变更服务要求。乙方应于收到通知后10日内开始遵守 变更后之要求。有权确定活动的实施方案及相关细则。 3.2有权在不影响乙方利益情况下,相应调整活动形式及策略。 3.3有权对乙方的实施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控制、指导及修正。 3.4有权参与乙方活动过程中各种人员的招聘、培训、演示的全过程。 3.5有权在活动期间即时了解活动进展。 3.6协助乙方及时解决准备阶段的所有相关工作。

3.7需提供乙方所需相关设计元素。 3.8在乙方提供设计稿或者小样后的合理时间内及时确认。 3.9活动开始前组织多方协调会,以明确各方职责所在。 3.10甲方不得单方终止本订单。 第4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4.1在合理范围内经与甲方同意安排相关活动工作人员在活动全过程的工作。 4.2在本订单签订后,若甲方单方提出在本订单所涵盖服务项目之外的附加项目,有 权要求甲方承担因此增加的费用。否则,乙方有权不接受该服务要求。 4.3经甲方书面同意,有权相应改进活动的内容。 4.4按本订单的有关条款及附件规定,按时保质进行实施工作。 4.5应接受甲方对其工作的全面监督。 4.6在遇到困难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商解决。 4.7接受甲方对本次活动的合理变动及调整。 4.8在改变任何与本次活动相关的环节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4.9保证本次活动的计划性、完整性、条理性和合理性。 4.10乙方不得单方终止本订单。 第5条合同金额 5.1合同总价金额总计:(大写人民币:), 第6条服务费用的支付 6.1事先确认与全部费用原则:所有费用都将由甲方事先书面确认,乙方将按确认的 金额提供服务。 6.2发票:甲方支付任何款项之前,乙方或第三方(如适用)应向甲方提供正式有效 的发票。鉴于甲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本服务合同业务涉增值税且乙方或第三方(如适用)为增值税纳税人,乙方或第三方(如适用)必须提供增值税可抵扣发票与百加得结算,否则百加得有权拒绝付款;因乙方提交发票错误或延误而造成付款延迟的,甲方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或其他违约责任。每张发票应包括甲方合理要求之资料,并以人民币标价。账单/发票应包括甲方所要求的详细资料;并附带有充分的单据。 6.3付款期限:活动执行完毕后,且在甲方收到正确编制并附有充分单据的帐单/发 票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支付相应款项。

公司总裁聘用合同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292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The Contract / Document That Can Be Held By All Parties Of Natural Person, Legal Person And Organization Of Equal Subject Acts On Their Establishment, Change And Termination Of Civil Rights And Obligations, And Defines The Corresponding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Participating In The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总裁聘用合同通用范本

公司总裁聘用合同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协议文件可用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组织之间设立的各方可以执以为凭的契约/文书,作用于他们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同时明确参与合同的各方对应的权利和义务。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甲方(聘请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由甲方董事会决议、且经甲方股东会批准,聘请乙方担任甲方CEO一职,双方形成劳动关系,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由乙方行使甲方公司经营权。特此约定,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经董事会决议,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CEO。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聘用期限:

门窗工程合同范本(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3883-35 门窗工程合同范本(完整 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门窗工程合同范本(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所建的工程门窗工程分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力、义务和经济法律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承包的范围和内容: 四、双方责任: 甲方: 1、协调提供乙方材料堆放仓储设施。 2、按乙方施工方案中的塑钢窗施工工序需要,提供符合门窗验收标准的门窗洞口。 3、乙方已做好的成品项目,因设计变更或甲方技

术人员指挥失误所造成返工,一切返工费由甲方按实计付。 4、为了确保施工顺利进行,解决应由甲方解决其它事宜,协调乙方与有关部门及土建的相互关系。 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以下施工条件。 (1) 提供材料存放场所: (2)配合提供垂直运输机械: (3)提供水、电使用: (4)提供工程交底数据。 5、及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给乙方。 乙方: 1、制定详细有效可行的施工方案,组织好过硬的施工队伍。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服从甲方现场管理,接受甲方和监理的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例会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积极与甲方施工单位协调在施工中的配合事宜。 2、严格按照设计图规范、规程和合同要求施工,

活动执行合同范本35227

活动执行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磋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就甲方的“”(以下简称“本项目”)委托乙方提供公关活动执行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委托事项及服务内容 1.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对提供公关活动执行服务事宜。 2.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公关活动的组织实施 2)活动策划及执行方案提交 3)活动执行所需物料的采购及制作 4)活动所需服务人员 5)活动现场布置及撤场 6)活动现场执行流程监控 二、合同执行时间2017年05月01日—2017年05月01日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权利 1.在本合同的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提出要求、建议或修改。 2.甲方有权指派专人与乙方进行接洽,该专人并可以代表甲方的正式意见。(二)甲方责任与义务 1.确定合同的基本性质及目的,并提出具体要求。 2.甲方应及时全面地提供乙方为项目工作所需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资料及信息并保证其合法性。 3.为保证本工作的有效性,在合作期间与乙方保持密切沟通,并对乙方工作提供及时的建议与反馈。 4.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调整、验收,并最终确认。 5.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计划对乙方的工作内容进行审查及确认,以便乙方对执行工作进行修正和实施。 6.甲方同意在乙方按时履约即无违约行为的前提下,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 (三)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完善、系统的产品资料及相关动态信息。 2.乙方正常、合理的工作程序、方法等,甲方不应进行干涉。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条款按时支付相关款项。 4.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责任与义务 1.认真准确并及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新版铝窗安装合同书模板

铝窗安装合同书模板 铝窗安装合同书模板 甲方:南京邮电大学吴江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西教学区h号楼三、四层走廊的铝合金窗的 制作安装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工程质量与进度,经双方商定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西教学区五号楼二、三层走廊的铝合金窗的制作安装 二、工程承包形式:本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包运输、包安装。 三、工程质量:争创优良工程 四、主辅材料: 1、型材:选用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生产的、具有“抗台”、“防水”的栋梁一号(80c);(见附参与图)壁厚不小于1.2 ㎜;颜色:墨绿色。 2、玻璃:选用5 mm厚浮法白玻。 3、五金配件: ⑴牛筋玻璃密封条⑵进口尼龙滚轮⑶中高档窗锁

选用符合国标标准五金件,其它辅助材料均选用符合标准的`合格产品。以上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或材质单。 五、产品质量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现行标准,对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产品,乙方应无条件保退修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铝合金门窗严格按bg/t8478—XX、gb/8479—XX建筑装饰工程 验收规范中有关规定执行,所有窗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要求。 3、乙方根据甲方图纸式样制作(参见附图),双方商议确定式样尺寸,甲方签字后乙方开始制作。(具体施工尺寸按每个窗框测得的具体尺 寸为准。)窗框为双框。具体做法参照本办公楼北边已做好的铝合金窗。 (附:经协商4m以下墙框,全做四扇移动窗。每层的西边有二个框,分别是北4框与北8框。) 六、工程量与单价: 工程量计算按实际加工尺寸为准,最终以实际安装面积进行结算(窗 数量以甲方提供的加工计划为准)。 铝合金窗每平方米综合单价为245元/㎡(含税、不含纱扇),工程量约为240平方米,合计58800元,大写:伍万捌千捌佰元整。 乙方需提供正式税务发票。

【精品】活动策划合同范本.doc

【精品】活动策划合同范本 客户方 : 承办方 : 一活动现场名称: 二活动现场地址: 三活动现场布置时间:承办方于日日时前所有活动相关的物品以及工作人员全部到位,日时结束时 ,双方办完交接手续后,承办方开始撤出现场布置物品。 四策划活动金额、项目及物品名称(附清单,双方确认后签字生效,需要撤出的物品在清 单上列明) 五付款方式、时间:客户需要预付定金人民币元(大写:叁万元整) ,承办方布置完毕后, 定金抵作服务费,在承办方布置完毕时客户方应再支付人民币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待活动结束当天支付人民币19000 元(大写 :壹万玖仟元整);最后余款人民币3000 元待活动结 束后 7 天之内客户方拿到DV 光盘和 70 张现场照片之后结清; 如客户方未在7 天之内验收 DV 光盘和70 张现场照片 ,承办方需赔偿客户方以总服务费的5%作为赔偿金 ,以上客户方所 付款项均打入上海贝研广告有限公司的公司帐户,帐号为 :开户行 : 六验收及提出异议期限:客户方于承办方布置完毕后及时验收,对其品种、数量、质量当 场进行确认或提出异议;客户方不得以自身的变化、天气的变化、未如数使用租用物品或提 前结束活动时间等为https://www.360docs.net/doc/c615431911.html, 理由 ,而拒付或减付服务费。 , 七租用物品丢失或损坏后赔付方式:租用物品属正常使用磨损或损坏时,客户方无需赔偿 承办方也不承担因其损坏而造成的其它损失及费用;因丢失或非正常使用损坏时,客户方需按 本合同第四条表内赔偿单价或市场价格赔偿(三日内付清)。 八租用物品的摆放及使用要求:承办方应按照客户方的现场指挥将所有的物品摆放到位 (摆放完毕后 ,承办方有权拒绝客户方要求将物品重新摆放或调换位置的要求)。并配合客户 方完成整个仪式的圆满完成。户外所用物品中不能淋雨、水泡的物品,承办方有权采取防护 措施以避免淋雨、水泡;否则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客户方承担。 九客户方应提供能够搭建物品的场地以及设备运行时的电源。承办方在施工中的安全问 题由承办方自行负责。 十违约责任 :(一)单方解除合同时须陪赔付对方违约金为总服务费的30%; (二)承办方不按时完成现场布置时,每推迟一小时应扣除总服务费5%的费用 ; (三)客户方不按时结清服务费或不按时赔受损租用物品而超过期限的,客户方除付清 费用外 ,还应每日向承办方增付欠款额的5%违约金 ; (四)客户方擅自延长使用时间的,应加补超出时间的费用; (五)客户方应协助承办方担负起租用物品的防火、防灾、防盗和正常使用等安全责任。 (六)如承办方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未能将摄像和摄影的资料交给客户方,承办方须赔 付对方违约金为总服务费的20%作为赔偿。 十一如活动中需要临时增加项目或物品时,承办方可以根据当时情况拒绝执行。如果承 办方同意执行,双方事先协商好价格,并列出清单双方确认签字,所产生的费用客户方应在活 动结束当日付清。 十二活动现场联系方式: ( 1)客户方活动现场负责人姓名; ( 2)承办方活动现场负责人姓名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因场地原因 ,可能要承办方铺设木工板来加固地面的硬度,客户方应 在 18 日以前确定 ,否则承办方有权拒绝此要求。确定后承办方可以在18 号进场进行铺设,铺设木工板的材料费、运输费以及人工费按70 元 /平方米计算

高级员工正式聘用合同

高级员工正式聘用合同 聘请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受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发展**** 有限公司的事业,便于受聘方的成就与发展,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聘用期限 第一条:合同有效期自20xx 年一月一日起至20xx 年十二月 日止。聘用期为五年。 二、聘用职务 第二条:甲方聘乙方为*****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工作期 间行使总经理权利,并承相关责任及义务。 三、聘薪标准 第三条:乙方在担任***** 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期间,每月 基本工资为(大写)元人民币, 每月工资于次月20日发放,遇节假日提前或者顺延。 第四条:甲方可定期考核乙方,根据乙方工作能力及为公司 创造的效益做出综合评估,对乙方基本工资进行适当调整。 四、工作范围及职责第五条:1、是否有对外签定合同的权利?

2、决策权及管理权限? 3、资金授权? 4、工作目标或年利润?(制定详细并具有衡量性的标准) 5、乙方全面负责公司行政方面的管理工作,分定期(不定 期)向总裁汇报工作情况及问题。 6、管理工作期间资金的运用,需在总裁所授权金额内执行, 涉及金额较大款项,乙方须向总裁请示,待批准后方可执行,与相关部门研究后,由财务部配合执行。 五、保险福利待遇第六条: 公司有义务为聘用人员上缴养老保险, 保费由公司 承担;;合同期满不续签,余下未交的保险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乙方享受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等相关法 定假期。 第八条:,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并且成绩突出,甲方 将在每年的适当的时间,给予乙方有薪年休假的奖励。 六、双方义务及职责第九条:乙方有义务对公司提出有利于公司发 展的合理化建 议,有权向公司汇报工作,有权在其职责范围内处分所领导职员的违纪违章行为。 第十条:乙方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并对公司有显著贡献

门窗施工合同书(通用版)

门窗施工合同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诚信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信守: 一、项目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二、塑钢门窗工程内容、造价、材料要求: 1.塑钢门窗综合单价按230元每平方米发包,具体数量以图纸为准。发包价格包括加工安装费、运费、检测费,以及税金在内。 2.塑钢平开窗型材选择中财管道有限公司生产的“中财”牌C型—60系列型材壁厚为2.0毫米。平开窗选用中财集体四川中财管道有限公司生产的“中财”牌C—80系列型材,壁厚为2.0毫米。(材料封样)颜色为全灰价格另加拾元。 3.玻璃选用(5毫米+6A+毫米)中空玻璃。(材料封样) 4.钢衬为1.2毫米(正负2%)热镀锌防锈。(材料封样) 5.其它五金件(毛样、皮条、锁、胶、发泡)按封样(现送样),达到国家标准。产品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 三、前期工作 1.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门窗表及施工图纸和相关资料。

2.甲方应在安装施工现场免费提供临时电源。 3.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图子及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6J607的窗型,经甲方监理签字认可后方可制作安装。 四、施工配合、成品保护、施工安全: 1.双方要密切配合,保证对方在工地的顺利施工,甲方应按工地土建进度及时告知乙方,使乙方的施工有序进行,做好相互调整配合施工。 2.乙方在工地与甲方的施工配合要求,由甲方出面协调。 3.玻璃安装应在土建与涂料施工结束后进行,避免玻璃的受损和污染。 4.甲乙双方应加强成品保护,文明施工管理,进入工地的材料或成品要用保护膜全裹,施工人员应爱护已完成的成品,若因施工人员过程造成的损害,甲方可要求必要的赔偿或更换。 5.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服从工地统一管理和必要的安全措施,规范施工作业,如发生安全事故由责任方自行承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自己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6.为便于施工甲方工地代表为 (电话:),乙方工地代表为: 四、工期:天。 五、付款方式 阶段施工完毕,安装完窗后支付20%,安装完玻璃30%,45%等工程完毕后一次性支付,尾款5%作为维护资金一年后一次性结清。拖欠工程款逾期一个月以上将以银行同期利率为基准计息,合并利息支付乙方。 六、门窗工程的结算由乙方汇总后甲方进行核准,双方签字后方可支

活动策划执行合同协议书

活动策划执行合同协议 书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活动合同书甲方: 乙方: 为了发展我国文艺文化事业,繁荣文化市场,为乙方提供便捷、有益的交易机会以及维护乙方合法利益,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着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条约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委托甲方全权策划执行活动。 二、活动时间:年月日 三、活动地点: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1、在合同签订前,甲方制作详细报价表给乙方,即本次策划制作所 需所有款项为元(大写:)。 注:甲方制作报价表不包含全案所需税费。 2、在合同签订时,乙方支付所有款项的40%给甲方,在节目策划制作 完成验收之时给付剩余60%。 3、全案所需税费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本次活动策划、音响、灯光、舞美及现场执行; 2.甲方保证活动现场的音响、灯光、舞台舞美效果,以及现场执行正 常; 3.甲方在活动执行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引起的外界纠纷概由甲方负责; 六、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工作,保证合同正常执行。 2.乙方负责活动的组织,宣传及流程安排。 3.乙方负责活动的场地使用,以及安保工作。 4.若乙方未能按事先约定,配合甲方做相关所有事宜,所致后果由乙 方自行承担。 七、解约及违约责任 1.若发生违背合同条款的违约事项时,违约方需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 额的20%作为违约金; 2.合同签订后,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 3.若乙方未按约定付款,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所致一切后果由乙方 自行承担; 4.若因乙方未尽通知义务延期或终止活动,所致后果由乙方自行承 担; 5.甲方若未能达到预期效果,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所致后果由甲方 承担;

推荐-活动执行合同范本

Ill 活动执行合同 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磋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就甲方的“”(以下简称“本项目”)委托乙方提供公关活动执行服务 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委托事项及服务内容 1. 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对提供公关活动执行服务事宜。 2.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公关活动的组织实施 2)活动策划及执行方案提交 3)活动执行所需物料的采购及制作 4)活动所需服务人员 5)活动现场布置及撤场 6)活动现场执行流程监控 二、合同执行时间2017年05月01日一2017年05月01日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权利 1. 在本合同的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提出要求、建议或修改。 2. 甲方有权指派专人与乙方进行接洽,该专人并可以代表甲方的正式意见。 (二)甲方责任与义务 1. 确定合同的基本性质及目的,并提出具体要求。 2. 甲方应及时全面地提供乙方为项目工作所需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资料及信息并保证其 合法性。 3. 为保证本工作的有效性,在合作期间与乙方保持密切沟通,并对乙方工作提供及时的 建议与反馈。 4. 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调整、验收,并最终确认。 5. 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计划对乙方的工作内容进行审查及确认,以便乙方对执行工作进行修正和实 施。 6. 甲方同意在乙方按时履约即无违约行为的前提下,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向乙方支 付费用。 (三)乙方权利 Ill

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完善、系统的产品资料及相关动态信息。 2. 乙方正常、合理的工作程序、方法等,甲方不应进行干涉。 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条款按时支付相关款项。 4. 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乙方责任与义务 1. 认真准确并及时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2. 乙方在合作期间与甲方保持密切的沟通,并对甲方所提建议进行及时的调整与反馈。 3. 乙方在合作期间负责执行方案的制定和调整,并严格按照执行方案完成各项工作。 4. 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的要求对执行方案进行修改,直至达成甲方满意。 5. 乙方按甲方指定场所完成活动项目执行,并负责场地协调及水电等配套设施。 四、服务费用标准及费用支付方式 1.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合同总额为人民币玖仟元整(小写:RMB 9000.00)。 2. (详见报价清单) 3.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符合税务机关要求的正规合法足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4. 付款形式:合作完成后,乙方提供相应的活动成果证明及合格发票,甲方验收无误后 两个月内一次性结算。 5. 乙方收款账户如下: 账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五、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有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均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赔偿由于其违约而使守约方遭受的 实际损失。所谓实际损失,即指违约行为导致的守约方已有与可以得到的利益受到的损害,或不应该支付而被迫负担的支出。 2. 如乙方出现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直至解除合同。 3. 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照执行方案完成工作,影响活动效果;甚至影响活动正常开展。 甲方有权拒付其活动款。 ///

终极版-总经理试用期劳动协议

协议书 聘请方(以下简称甲方): 应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经公司决议,聘请乙方担任甲方的总经理。为加强管理,提高绩效,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期限及工作岗位 (一)甲方聘请乙方担任总经理,试用期6个月,自20___年月日起至20___年月日止。 (二)总经理岗位职责如下: 1、全面负责酒店的运行和管理,向董事长或总裁负责。带领酒店全体员工完成已确定的各项目标。 2、制定酒店经营方向和管理目标,包括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服务操作规程,规定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职责,并监督贯彻执行。详细阅读和分析每月报表,检查营业进度与营业计划完成情况,并采取对策,保证酒店经营业务顺利进行;制定酒店一系列价目,如房价.餐饮毛利等;对本行业各种动向有高度的敏感性,制定市场拓展计划,带领销售部进行全面的推广销售。 3、建立健全酒店的组织系统,使之合理化、精简化、效率化。主持每周的总经理办公会,检查情况汇报,并针对有关问题进行重点讲评和指示;传达政府或董事会的有关指示、文件、通知,处理好人际关系,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使酒店有一个高效率的工作系统;审定酒店培训计划,提高服务员等各部门员工素质和服务质量;指导、训导工作,培养人才,提高整个酒店的服务质量和员工素质;有重点地开展定期巡视及检查各部门工作情况和服务质量,并将巡视结果传达至有关部门; 4、贯彻执行公司的财务制度,做好各环节成本控制,接受财务部审核。初步审核酒店的预算、决算、更新改造和投资方案,以及酒店的重要合同,并向财务部和相关部门提交材料,做好工作衔接;检查分析每月营业情况;检查收支情况,检查应收帐款和应付账款; 5、负责酒店维修保养工作; 6、与各界人土保持良好的公共关系,树立酒店形象,并代表酒店出面接待酒店重要贵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