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中学学校章程
中学学校章程

XXXX中学学校章程序言XXXX中学,始建于1971年,隶属XX区教育局。
现有29个教学班,在校生1351人。
学校先后荣获“XX省素质教育实验学校”、“XX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XX省学校民主管理先进单位”、“XX 市规范化学校”、“XX市教学示范学校”等省市级以上荣誉称号30多项。
学校以“秉大学之道,育明德学生”为育人目标,以“创名校,成名师,育英才”为口号,努力达成特有的办学愿景:当我们的学生离开学校的时候,他们带走的不仅仅是丰富的知识、创新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完善的人格、优良的品德以及对母校深深的眷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全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实施依法治校,建立依法办学、自主发展的高效运行机制,促进学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XX市中小学校章程制定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XXXX中学,简称安东卫中学。
学校地址为XXXXXXXX。
学校网址为XXXXXXX第三条学校为全日制普通初级中学,隶属XX区教育局,具有法人资格,学校学制为三年。
第四条学校口号:创名校,成名师,育英才。
育人目标:秉大学之道,育明德学生核心理念:立学以立德为先,成才以成人为本学校精神:务本求实追求卓越校训:明德至弘博学至善校风:敏学笃行精进日新教风:为人师表乐教善导学风:知行合一乐学善思发展策略:依法治校以德立校科研强校特色兴校办学愿景:当我们的学生离开学校的时候,他们带走的不仅仅是丰富的知识、创新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完善的人格、优良的品德以及对母校深深的眷恋。
第五条学校校徽:第六条学校校歌:有一个美丽的地方第七条学校成立纪念日为每年9月1日。
第二章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副校长协助校长开展工作。
第九条校长的主要职责是:(一)依法按章程办学,建立健全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各项管理措施。
二十里店镇初级中学章程

二十里店镇初级中学章程序言海阳市二十里店镇初级中学位于海阳市市区西部,二十里店镇后店村东北部。
学校始建于1960年8月,原名为海阳县十二中,后改名为海阳市二十里店镇第一初级中学,2009年9月更名为海阳市二十里店镇初级中学。
学校提出了“以精细化管理为基础,以教学研究工作为中心的办学思路初步形成了“让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共处,学会创新”的育人宗旨,确立了“用心做事,追求卓越,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实现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规范办学行为,切实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校又好又快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务院关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创办于1960年,是一所全日制公办学校,占地27888平米,校舍总建筑面积6200平方米。
学校全称:海阳市二十里店镇初级中学校址:海阳市二十里店镇后店村邮政编码:265120域名为: /第三条[学校性质]本校为实施四年制初级中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学校根据社会需要、上级计划和办学条件,确定办学规模为24个班级,1200人。
第四条]学校申请设立登记时的开办资金为人民币756万元。
学校具体经费为全额拔款。
第五条[办学宗旨] :以精细化管理为基础,以教学研究为中心第六条[学校发展目标]:校园人文化、治校民主化、管理科学化、条件现代化、师资名师化、质量素质化、办学特色化。
第七条[学生培养目标]:让学生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共处,学会创新第八条[教师发展目标]:用心做事,追求卓越,和谐发展第九条[学校文化和特色]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传统文化为主题的教育学校坚持“心理健康教育和传统文化教育为主题”的办学特色,以“博学、笃志、和谐、创新”为校训,学校的校风为:团结、协作、拼搏、进取。
安国中学学校章程

徐州市沛县安国中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建立现代教育制度,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依法治校水平,加速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现学校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名称、校址、性质、第二条学校隶属于徐州市教育局,是一所义务教育阶段普通教育的公立全日制初级中学,是事业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办学规模为初级中学三个年级。
第三条学校名称:沛县安国中学.创立于1973年。
学制3年.校址:徐州市沛县安国镇安国街南首第四条学校性质:公立,全民事业单位.第三章办学宗旨、理念第五条办学宗旨: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充分发展.第六条教育性质:公益性、统一性、义务性。
第七条办学理念: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八条学校教育的基本原则:敬业爱生、博学勤思第四章办学规模第九条我校现有教职工88人,共计20个班级,在校学生800余人。
随着小学各年级学生人数的不断递增,预计近5年我校会逐步达到24个班级,在校学生1400余人。
第五章教育教学的主要任务第十条依据国家教育部《中学管理规程》,从事学校教育教学管理。
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立足科研兴校,坚持教育教学改革,实行以人为本的文化管理模式,努力追求教育的人文关怀和人文价值,把‘小校’办成‘强校’,即“规模不大,环境最美,条件不高,质量最高,独具特色的沛县乡镇中学”。
第十一条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其它各项工作以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
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主要任务: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创新型人才,让每一个学生成为一名合格的“中国人、文明人、现代人”.坚持以人为本与制度相结合,让每一位教职工成为管理的主体,以公平、公开、公正达到民主与和谐;坚持自主与严格相结合,让学生学会生活、学会合作、学会学习、学会健体、学会探究、学会创新.第十二条按照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课程计划开足、开好。
初级中学章程

初级中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规范学校管理,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全面提高办学品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浦江县黄宅镇初级中学(简称:黄宅初中,又称:黄宅中学),地址:浙江省浦江县黄宅镇古城东路128号,网址:,邮编:322204,机构代码:55618918-7,微信公众号:浦江县黄宅中学。
第三条学校性质:浦江县教育局公办全日制初级中学(三年制),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办学规模:学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班级为36个班,在校学生为1481人,学校面向上级规定的学区内招生,招生对象为小学毕业生。
第二章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第五条核心理念:生命教育办学理念:超越自我、润泽生命第六条办学目标:创特色鲜明的学校,建爱岗敬业的师资,育明礼善学的人才。
通过优化课程结构、教学过程、育人环境、管理体制、办学条件,促进学生全面素质和个性特长的充分和谐发展,把学校建成设施硬、队伍优、质量高、信誉好,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验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示范校,县内外有影响力的学校。
第七条办学策略:以人为本、以德立校、依法办学,科研兴校、管理强校、质量立校。
学校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结合自身的优势与特点,开发新课程资源,适应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优质的教育,让学生学会做人、学会生活、学会创造和发展,潜能得到充分发挥,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
校训:固本培元持之以恒校风:多元连接科学发展学风:自主探究学思成习教风:专注领域用心引导第八条校标校标设计说明:主题图案主要是根据学校校名“黄宅”二字的拼音首字母“H”、“Z”进行创意,将字母“H”变形为一大一小两只齐飞的鸟儿,鸟儿代表学校师生,双鸟齐飞的形态,寓意着学校教师与学生是一个整体,同步成长;也可理解为小鸟在大鸟的引导下不断超越自我,翱翔蓝天,体现学校育人的宗旨。
学校办学章程(推荐3篇)

学校办学章程(推荐3篇)学校办学章程(推荐3篇)学校办学章程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坚持社会主义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方针,以人为本,坚持课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围绕“有效教学”这个核心,突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提高教师业务水平”两大重点,优化教育教学管理,不断开拓教研思路,创新教研工作方式,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鹤城教育作出贡献。
第二条学校的办学理念为:总体目标:力争办成鹤山市鹤城镇一流水平的山区小学。
设备现代化、教育优质化、管理个性化。
办学目标:以人为本、德育为先、质量至上。
办学理念:踏实有礼,勤奋进取。
办学承诺:树立明确的育人目标,拥有过硬的教师队伍,创设优美的校园环境,打造优质的育人之所。
学校特色:以体育径类为特色。
校训:健康、快乐、勤奋、进取。
校风:踏实、严谨、创新、进取。
教风:爱岗、敬业、团结、拼搏。
学风:勤奋、乐学、好问、善思。
第三条德育目标:(一)思想品德规范方面的目标1.道德规范方面的目标关心学生,培养勤奋学习、品德端正的小学生为主要任务,学习既是自己的义务又是自己的权利;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培养科学精神、科学态度,学习科学的学习方法。
关心他人,尊重、爱护、帮助他人。
热爱班级和学校集体,爱护集体荣誉;具有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相结合的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精神。
树立劳动观念,积极参加劳动,有良好的劳动习惯,有较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艰苦奋斗的思想作风。
遵守公民道德,懂得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和交往礼节。
确立关心环境的意识,保护环境。
2.思想规范、政治规范方面的目标热爱祖国、热爱家乡、关心家乡建设。
有民族自豪感、自尊心。
拥护、热爱中国共产党。
懂得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基本路线的主要内容,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革、开放的形势,具有与祖国休戚与共的感情,有振兴中华、建设家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把个人前途与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结合起来。
具有现代意识,惜时守信,重视质量,讲求效率,优质服务等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并能进一步树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价值观念、公平意识、竞争意识、合作意识和改革开放意识。
初级中学办学章程(可参考)

初级中学办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管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依法治校水平,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办学原则,贯彻为学生服务、为家长服务、为社会服务的办学理念,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学校名称: XXXXXXXXX学校地址: XXXXXXXXX学校性质:全民所有制学制年限:初中教育3年第四条学校在XX市教育局和XX镇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下实施教育工作,接受他们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五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和教职工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学校办学思想办学理念: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发展理念: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办学思想: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办学目标: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校训: XXXXXXXXXXXXXXXXXXXX校风: XXXXXXXXXXXXXXXXXX教风: XXXXXXXXXXXXXXXXXX学风: XXXXXXXXXXXXXXXXXXX发展方向: XXXXXXXXXXXXXXXXXXXXXX第七条学校高举素质教育和教育现代化的旗帜,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科研兴校的方针,以把学校建设成既有较高的教学质量又具有一定办学特色的初中为目标。
第八条学校以汉语言文字为基础教学语言文字,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
同时开设英语课、计算机课、安全教育课和艺术教育等特色教育课程。
第二章学校管理体制第一节校长第九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校长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或聘任,校长依法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
上海市敬业初级中学章程(最新)
上海市敬业初级中学章程(最新)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制定了上海市敬业初级中学,下面是给大家分享的上海市敬业初级中学章程(最新),欢迎大家阅读与参考。
上海市敬业初级中学章程(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加强学校的日常管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不断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前身是上海市求知中学,2004年9月1日更名为上海市敬业初级中学,(英文ShanghaiJingyeJuniorHighSchooL) ;住所地址为上海市尚文路73号,邮政编码为200010 ;官方网址为;注册域名为。
第三条本校由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局举办,经上海市黄浦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属公益全额拨款类事业单位。
本校为实施四年制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学校面向学校服务区内小学招生,招生对象为小学五年级毕业生。
办学规模为四个年级24 个班级,总体不超过720 人。
第五条学校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学校坚持以人为本,针对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特点,深入落实两纲教育,积极探索现阶段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规律,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养成高尚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
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第七条学校以成为管理上乘,质量领先,特色鲜明,人文和谐,受到社会认可的初中优质品牌学校为办学目标,以让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发展并可持续发展,让每个教师都能自主发展并能感受幸福为办学理念,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德育核心地位,坚持课堂教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教育科研,加强学校管理,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和尚房子中学学校章程
和尚房子乡初级中学学校章程建昌县和尚房子乡初级中学 2014年3月5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章程制定的因由及依据第二章学校名称和校址第三章学校性质、隶属关系及学制第四章办学宗旨与办学理念第五章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第六章教职工管理第七章学生管理第八章教育教学管理第九章经费与资产管理第十章学校安全第十一章负责(法律责任)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章程制定的因由及依据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依法治校水平,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行,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和谐发展,依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制定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名称和校址第二条学校名称:建昌县和尚房子乡初级中学。
第三条学校校址:和尚房子乡政府本街第三章学校性质、隶属关系和学制第四条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中学第五条隶属关系:建昌县教育局直接管理第六条学制:三年第四章学校办学宗旨和办学理念第七条办学目标: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校,依法治校,科研兴校,特色强校”的工作思路,坚定不移地走“内抓管理,外树形象”的发展之路,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和谐发展,科学发展,提升学校品位,让学生闪光,让老师成功,让家长满意。
第八条办学理念:遵循“校以育人为本,师以敬业为乐,生以成才为志”的办学理念。
第九条办学规模:学校创建于1956年,占地面积14400㎡,其中建筑面积4590㎡,设立12个教学班,在校生536人,教职工62人。
第十条培养目标:面向全体学生,以学生发展为本,结合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把学生培养成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第十一条校训、校徽、校歌、校风、师风、学风、校庆纪念日校训:厚积薄发,至善至美。
校徽: 以巍峨的英武山为背景,以象征生命的绿色为基调, 建设绿色校园的先进理念进行的整体设计,体现和中建校六十余年追求厚积薄发,至善至美的最高境界。
学校章程
学校章程为建立、健全睢县长岗镇第三初级中学管理制度,加强学校内部规范化管理,落实以人为本的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以及《中学管理规程》及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登记名称:长岗镇第三初级中学;办学地点:长岗镇吴庄村南;学校性质:公办;隶属关系:隶属于商丘市睢县教育体育局;学制:全日制;办学规模:包括六年级在内的学生332人,教师19人。
二、学校发展历史:本校原属于县城学校,原址在街道办1公里处。
1996年春,将九年一贯制的学校分为初中和小学两校区,小学仍留在原址,中学将校址选建在村南50米处。
办学宗旨:抓质量求生存,以和谐促发展。
发展定位: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素质教育为核心,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全面发展,把学生培养成有扎实的基本功、高尚的人格、健强的体魄、具有鲜明个性和创新精神的一代新人。
培养目标:使学生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具有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
集体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具有良好的意志品质和活泼开朗的性格;具有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生活知识和自然常识,具有初步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学习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方式和学习习惯。
学会合理锻炼、养护身体的方法,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具有适应环境的能力和广泛的兴趣与审美情趣。
办学方向:以德育为导向,以教学为中心,以育人为根本。
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生动、活泼、主动的发展,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生存、学会健体,充分发挥特长个性。
办学特色:自律博爱、和谐奋进。
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人人都能做到自己约束自己,把爱传播、扩大到每一个人等。
和谐含义广泛,老师和老师,学生和学生,领导和老师,老师和学生,学校和群众,老师和家长等等。
三、我校的校徽是两只绿色的小手,托着一颗冉冉升起的红太阳,在这个图案上边是向上弯曲的“实验中学”拼音的弧形,下边是朝上弯曲的汉字“实验中学”的弧形,这两个半圆弧形正好圈住里面的图案。
邛崃市牟礼镇初级中学校办学章程
邛崃市牟礼镇初级中学校办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展教育事业,促进全民素质的提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学管理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邛崃市牟礼镇初级中学校;学校地址:邛崃市牟礼镇庙子街号。
第三条学校性质:全名所有制事业单位;举办者:邛崃市教育局。
第四条学校的办学理念为:为学生的成长奠基,为教师的发展搭台,为社会的进步服务。
学校校训是:立志、勤奋、律己、向上。
学校校风是:团结协作、民明进取。
学校教风是:治学严谨、诲人不倦、因材施教、有教无类。
学校学风是:惜时、勤学、‘拼搏、奋进。
学校形象是:环境怡人、管理科学、民主包容。
干部形象是:团结勤政、廉洁奉公。
教师形象是:德高品正、博学多才、文武兼备、热爱学生。
学生形象是:尚礼诚信、笃学守纪、朴素健康、踏实勤勉。
第五条培养目标:培养学生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和良好的品德,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和文明习惯,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泼开朗的性格,管理自己、帮助别人、为集体服务和辨别是非的能力,让学生成为具有相应文化知识的身体健康初中毕业生。
第六条资金来源:财政按规定拨给学校公用经费,学校举办者补助经费,学校事业收入,学校经营收入,学校其他收入。
第二章管理机制第七条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学校举办者的主要职责是:(一)决定学校的发展规模;(二)提供办学条件及经费,改善教师待遇;(三)为学校营造良好的教案环境;(四)规定学校划转撤并及终止后的清理;(五)修改学校的章程;(六)其他应由举办者决定和实施的事项。
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为学校法定代表人,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聘任。
校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制定学校教育教案计划,确定学校办学目标和学校发展规划:(二)依据国家教育方针和学校实际情况,决定学校的重大问题,领导、指挥学校教案及一切为教育服务的行政事项;(三)合理安排和使用学校费用和各种资源;(四)制定学校内部管理方案:(五)制定学校管理的规章制度;(六)任免学校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七)聘任、聘用教师和职工、对教职工进行考核、评估:(八)组织实施对学校教职工的继续教育:(九)维护学校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举办者授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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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中学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和教育现代化工程,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努力提高依法治教的水平,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隶属于英吉沙县教育局,是一所公办全日制初级中学,学制三年。 第三条 办学宗旨:提供优质、高效的初中义务教育,奠定学生终生发展的基础。 第四条 学校办学目标:学校以“构建数字校园,创建现代学校”为载体,培养“品质良好、身心健康、能力出众、富有特长”的“北虹小君子”,建设“师德高尚、业务精良,富有个性、结构合理”的“北虹师资队伍”。在传承和发扬北虹百年老校的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创虹口区一流初级中学品牌。 第五条 学校近期目标:以建设好师资队伍为基础,以每个学生的充分发展为目标,实现“制度与文化的和谐、质量与特色的领先、人力资源与物力资源的优化”的跨越发展,力争三年进入虹口区办学的先进行列。 第六条 学校以“求真、求善、求美”为校训。 第二章 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学校的权利 (一)学校具有按照《学校章程》依法治校,自主管理的办学权。 (二)依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招生计划,学校实施招生工作。 (三)学校具有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提升受教育者的各方面素养,达成学校育人目标的权利。 (四)学校具有对学生进行学期及学年学业等方面的考核权利。 (五)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 (六)对学生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或结(肄)业证书。 (七)依据《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等相关法律文本及学校的《教职工聘任办法》聘任教职工。依据学校目标管理方案,对教职工的政治、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进行客观、公正、准确的考核。 (八)学校有对违反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严重影响的教职工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的权利。 (七)依法管理、使用本校的设施和经费。 (八)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 学校的义务 (一)学校的办学需遵守法律、法规,依法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学校必须依法维护、保障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 (四)学校通过数字校园的构建,用网络和各种文本载体为学生及其监护人提供了解学校教育教学的情况。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第九条 教职工的权利 (一)教职工享有《教师法》规定的权利,必须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教师的合法权益。 (二)教职工享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科学研究,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 (三)教职工享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 (四)教职工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根据《学校结构工资分配方案》获取结构工资,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规定时间的带薪休假。 (五)教职工享有对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 第十条 教职工的义务 (一)教职工应爱岗敬业,勇于改革,刻苦钻研,精通业务,崇尚科学,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宪法、法律、职业道德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荣誉和利益。 (三)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合同制。教职工必须履行聘约,服从学校分工,执行学校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任务。 (四)教职工应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认真参与教育教学活动,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教职工应主动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自觉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第十一条 学生的权利 (一) 凡按有关规定经正常手续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我校学习的学生即为本校在籍学生。参与学校安排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和维护教学设备和仪器。 (二)受平等教育的权利。 (三)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教育教学工作。 (四)在学业成绩和品德操行上获得公正、全面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 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述或者依法提出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学生的义务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不良思想与行为。 (二)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争做“品质良好、身心健康、能力出众、富有特长”的“北虹小君子”。 (三)关心学校、班级,力争“求真、求善、求美”,自觉维护学校声誉,用实际行动为学校增添光彩做个,做个合格的中学生。 (四)完成学校规定的基础课程、拓展课程、探究课程的学习,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实践活动。 (五)认真、诚信地参加学校和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各项学业考核,服从市教委规定的升留级及毕、结业规定。 第三章 学校管理 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校长由英吉沙县教育局任命。 第十四条 校长的权力 (一)校长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的办学目标、办学规划、办学特色及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重要方面具有决策权。 (二)从学校的实际和需要出发,校长具有聘用干部、教职工,安排和调整干部岗位等方面的人事权。 (三)校长有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和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的奖惩权。 (四)校长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有决定学校内部布局、基建、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行政经费财政权。 第十五条 校长的义务。 (一)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遵循《宪法》和《教育法》确定的基本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依法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做好学校阶段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学校管理工作,提高学校办学效率,使学校有序发展。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和力量,并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四)按照教育规律,规范课程设置,注重“三大课程”的协调发展。 (五)以“发展学校特色,自培特色教师”的理念,行政培养和自主需求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定提高。 (六)在做好校舍、教学设施、校园环境等基本建设的同时,规划校园数字环境为数字校园的创建提供硬件保障。 (七)强化法制安全教育,落实防范措施,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八)廉洁从政,顾全大局,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第十六条 学校党组织是学校的政治核心。党组织必须切实加强对学校的政治领导,加强学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师生员工、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校改革发展等重大活动中发挥其政治核心、监督和保障作用。 第十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依靠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监督干部的基本形式。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 第十八条 学校设校务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科研室、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按需要设主任及副主任。职能部门负责人竞争上岗,由学校考察,经公示后由校长聘任。 (一)校务办公室:负责校务的协调、人事、档案,对外联络、收、制、发文件和保卫等工作。 (二)教导处:负责全校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和教务管理等工作,以教研组和备课组为管理脉络。 (三)政教处: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以年级组和班主任队伍为管理脉络。 (四)教科室:具体负责学校质量监控和学校教育、教学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及课题研究的管理工作,以课题(项目)组主持人为管理脉络。 (五)总务处:负责学校的物业管理和基建、后勤服务等工作。 第十九条 学校每周召开一次行政办公会议。学校行政办公会议是学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贯 彻执行学校工作意见。行政办公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有校级党政全体负责人、行政职能部门、工会、团委(队)主要负责人。 第二十条 学校接受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估、检查、审计、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舆论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 学校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 第三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二条 依据原国家教委《课堂教学计划》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育、教学计划,不得擅自停课、调课。停课半天须经校长批准,停课一天以上(含)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三条 学校坚持以德育为核心,以学科教学建设为基础,通过感知、实践、课程等模块的学习,培养“品质良好、身心健康、能力出众、富有特长”的“北虹小君子”。 第二十四条 学校建立以党支部、校长室、政教办公室、团委(队)负责人及班主任为主要的德育工作队伍的同时,辐射全体教职员工,实施人人为德育工作服务的管理制度。 (一)开展分内容,多渠道,分层次,成系列的德育活动,开展德育校本课程的学习指导,发挥北虹德育网站的作用,加强各学科教学有机渗透德育,使德育有抓手、有落实、有实效。 (二)密切联系社会与家庭,办好家长学校,建立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增强教育合力。 (三)建立并贯彻《学生辍学问题的干预机制》,不让一个学生掉队。 第二十五条 政教处是学校德育工作职能部门。政教处通过弘扬民族精神,争做少年君子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操,提高德育实效性。 第二十六条 学校共青团组织是对学生思想工作教育的重要部门,配合党组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搞好团组织自身建设,在推进素质教育的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二十七条 少先队大队部受政教处领导,是学校学生的群众组织,由少先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二年。 第二十八条 班主任是班级教育教学工作的组织者、教育者和协调者,担负着协调本班各学科教育教学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联系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学校依照《国旗法》规定,举行升旗仪式。 第三十条 学校对在校各项活动或学业优秀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为学校赢得荣誉,有杰出成绩的学生予以重奖。学校对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学生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 第三十一条 学校教学管理实行教考分离制度。分别由教导处和科研室共同管理。学校建立由分管校长、教导处、教研组、备课组组成的管理网络。 (一)学校以课程管理为主线,提升教学管理的整体水平,探索教学管理策略; (二)学校以课程研究为主线,变“重教轻学”为“重学引教”,主动干预不同学生的学业情况,指导学生学习方法; (三)以课程设置的转变为平台,为学生提供特长、爱好展示的舞台;以课程评价为载体,稳步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十二条 教导处是学校教学工作职能部门。学校通过校本教研、校本课程、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