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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经济法基础》归纳与习题精析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三)

2020年《经济法基础》归纳与习题精析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三)

2020年《经济法基础》归纳与习题精析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三)【考点九】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和所得来源的确定★【重要考点回放】【说明1】“√”表示征税,“×”表示不征税。

【说明2】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离境超过30天的,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的连续年限重新起算。

三、所得来源的确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考点十】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重要考点回放】二、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二)非居民个人上述四项所得的应纳税额计算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记忆小贴士】劳务、特许打8折计入收入额;稿酬折上折,实际打5.6折计三、专项附加扣除【例题·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年终加薪B.托儿补助费C.差旅费津贴D.误餐补助『正确答案』A【例题·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下列应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税目的是()。

A.单位全勤奖B.参加商场活动中奖C.出租闲置房屋取得的所得D.国债利息所得『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全勤奖属于奖金,应按“工资、薪金”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例题·单选题】大学教授张某取得的下列收入中,属于“稿酬所得”的是()。

劳务合同个税和劳动合同个税区别

劳务合同个税和劳动合同个税区别

劳务合同个税和劳动合同个税区别劳务合同个税和劳动合同个税是在中国劳动法和税法体系下使用的两种合同类型。

尽管它们都涉及到个人所得税,但是在纳税方式和税收计算上存在一些区别。

本文将详细介绍劳务合同个税和劳动合同个税之间的区别。

劳动合同个税劳动合同是根据中国的劳动法订立的,为雇员提供正式的雇佣工作。

根据劳动合同,雇员和雇主之间需要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在中国,劳动合同的签订是雇佣劳动力的一种基本法定要求。

在劳动合同中,雇员以工资作为报酬,并且根据工资的高低向国家纳税。

根据中国税法,个人所得税实行累进税率制度,根据雇员的工资水平和其他收入来源进行计算。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复杂,包括起征点、税率、扣除项目等。

在劳动合同税务层面上,雇佣单位通常会根据工资来预扣个人所得税。

雇佣单位需要为雇员向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向雇员提供个人工资收入证明,以供雇员报税。

劳务合同个税劳务合同是一种临时性的合同,适用于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短期合同工、临时工或专业外包等。

劳务合同一般是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来确定工作细节和报酬。

与劳动合同不同,劳务合同往往不涉及雇佣工作的长期性,所以在税收方面也存在一些差异。

根据中国税法规定,劳务报酬在收入总额中的计税方式和税率也与劳动合同不同。

根据中国税法,劳务报酬按照20%的比例进行个人所得税的预扣。

同时,劳务合同的雇主不需要为劳务工作人员提供工资支付证明。

而劳务工作人员需要自主向税务机关申报个人所得税并缴纳相应的税款。

劳务合同个税和劳动合同个税的差异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劳务合同个税和劳动合同个税之间存在以下几个差异:1.合同性质差异:劳动合同是一种正式的、长期的雇佣合同,而劳务合同则是一种临时性的、短期的合同。

2.税款扣除差异:劳动合同税款由雇佣单位根据工资进行预扣,劳务合同税款由劳务工作人员自主申报并缴纳。

3.税款计算差异:劳动合同个税的计算根据个人工资、税率和扣除项目等进行,而劳务合同个税计算按照20%的比例进行个人所得税的预扣。

税收筹划经典案例

税收筹划经典案例

一.某集团企业2012年和2013年预计会计利润分别为100万元和100万元,企业所得税率为25%,该企业为提高其产品知名度及竞争力,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决定向贫困地区捐赠20万元。

现提出三套方案:第一套方案是2008年底直接捐给某贫困地区。

第二套方案是2008年底通过省级民政部门捐赠给贫困地区。

第三套方案是2012年底通过省级民政部门捐赠10万元,2013年初通过省级民政部门捐赠10万元。

从纳税筹划角度来分析,其区别如下:分析:方案1:该企业2012年直接向贫困地区捐赠2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为25万元(100×25%)。

方案2:该企业2012年通过省级民政部门向贫困地区捐赠20万元,只能在税前扣除12万元(100×12%),超过12万元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为22万元[(100-100×12%)×25%]。

方案3:该企业分两年进行捐赠,由于2012年和203年的会计利润均为100万元,因此每年捐赠的10万元均没有超过扣除限额12万元,均可在税前扣除。

2012年和2013年每年应纳企业所得税均为22.5万元[(100-10)×25%]。

二.某设计人员,利用业余时间为某项工程设计图纸,同时担任该项工程的顾问,设计图纸花费时间1个月,获取报酬3万元。

该设计人员要求建筑单位在其担任工程顾问的期间,将该报酬分10个月支付,每月支付3000元,试分析该设计人员的税负变化。

[分析]方案一:一次性支付3万元。

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收入按次征税,若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5万元的部分,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

那么,该设计人员应交个人所得税为:应纳税所得额=30000×(1-20%)=24000(元)应纳税额=20000×20%+4000×30%=5200(元)或30000×(1-20%)×30%一2000=5200(元)方案二:分月支付,每次应纳税额为:(3000-800)×20%=440(元)10个月共负担税款=440×10=4400(元)该设计人员可以少纳税:5200-4400=800(元)虽然由于分次纳税,纳税人便可以通过一次收入的多次支付,既多扣费用,又免除一次收入畸高的加成征收,从而减轻了税收负担。

劳务合同交税比劳动合同多

劳务合同交税比劳动合同多

在我国的劳动法律体系中,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是两种常见的用工形式。

这两种合同在税收政策上存在一定的差异,其中劳务合同交税通常比劳动合同要多。

下面,我们将从几个方面来解析这两种合同在税收政策上的不同。

一、税收政策差异1. 税率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而工资、薪金所得的税率则按照累进税率计算。

具体来说,工资、薪金所得的起征点为每月3500元,超过起征点的部分将按照3%-45%的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2. 免税额不同劳务报酬所得的免税额为每月800元,而工资、薪金所得的免税额为每月3500元。

这意味着,在相同收入水平下,劳务合同纳税额将高于劳动合同。

二、税收政策背后的原因1.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性质不同劳务合同是一种以完成特定工作内容为标的的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而劳动合同则是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合同。

2. 劳务合同的风险承担不同由于劳务合同不涉及劳动关系,劳动者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发生意外,雇主通常不承担赔偿责任。

而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福利等待遇,雇主需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3. 税收政策调控政府为了引导和规范劳动力市场,对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实行不同的税收政策。

劳务合同交税较高,旨在抑制劳务市场过快扩张,引导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权益。

三、实际操作中的影响1. 纳税负担增加对于签订劳务合同的劳动者来说,由于其纳税负担较高,可能会降低其收入水平,从而影响其生活品质。

2. 劳务市场不规范高税率可能导致劳务市场不规范,一些雇主为了逃避税收,可能选择不签订劳动合同,甚至不签订任何书面合同,给劳动者权益带来潜在风险。

总之,劳务合同交税比劳动合同多,这主要是由于税收政策对两种合同性质的区分和调控。

为了维护劳动者权益,企业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同时,政府也应不断完善税收政策,引导和规范劳动力市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劳务费扣税计算方法

劳务费扣税计算方法

合同订立原则平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

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

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

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

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

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善良风俗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指的就是善良风俗原则。

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
考文献
目录
02 筹划五法 04 相关条目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 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系的其他所得。
计税方法
(1)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工资、薪金所得实行按月计征的办法,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从2018年9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以个人 每月收入额固定减除5000元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一5000元 (2)减除费用的具体规定。 ①附加减除费用。 个人所得税法对工资、薪金所得规定的普遍适用的减除费用标准,为每月5000元。但是,对在中国境内无住 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 义务人,税法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汇率变化情况,确定每月再附加减除费用2800元。其应纳税所 得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5000元-3200元 附加减除费用所适用的具体范围是:
筹划五法
1.提高公共福利支出,间接增加职工收入。
可以采用非货币支付办法,提高职工公共福利支出,例如免费为职工提供宿舍(公寓);免费提供交通便利; 提供职工免费用餐;等等。企业替员工个人支付这些作为费用减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在实际工资水 平未下降的情况下,减少了应由个人负担的税款,可谓一举两得。
2.工资分摊方法。
特定行业(指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以及财政部确定的其他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 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因此,这些行业的纳税人可以利用这项政策使其税负合理化。其他行 业纳税人遇到每月丁资变化幅度较大的情况时,也就可以借鉴该项政策的做法。

转换因子下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的税收筹划


2 %; 0 其次 , 级数 、 级距 和税率 。工 资、 金所得适 用 3 薪 %到
4 %的七 级 超额 累进税 率 。 务 报 酬所 得 适 用 2 %到 4 %的 5 劳 0 0
在上述两种差异中, 第一种差异是主要的。 对第一种差异
的评 价 因人 而 异 , 赖 于个 人 的 风险 态 度等 因素 ; 依 对第 二 种差
资、 薪金与劳务报酬的选择。本文的特点在于 , 引入转换 列 的现有金额以最高收入 80 0元 / 通过 0 月为例设计 ,并以 5 0 0 及认 为的合理档次重新设计第①列税后劳务报酬所得的具体
劳务仅指个人提供劳务 , 且站在个人角度研究税收筹划方案。
三 级 超 额 累进 税 率 ; 后 ,三 险 一 金 ” 最 “ 的扣 除 。 对 于 工 资 、 薪 异 的 评价 则相 对客 观 。基 于 上述 差 异 的存在 , 资 、 金 所得 工 薪
金所得 , 符合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 医疗保险费、 失业 与 劳 务报 酬 所 得不 宜 直接 进 行 比较 。于 是 ,笔 者 引入 转换 因 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可以依据《 财政部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 子 将 劳务 报 酬所 得 转换 为一 定量 的工 资 、 薪金 所 得 , 然后 和 工
得 ,个人因独立从事非雇佣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属于劳务报酬 所得。以设计劳务取得的所得 为例 ,若 因任职或者 受雇而提
供 设 计 劳务 , 界 定 为工 资 、 金 所 得 ; 独 立 从 事 非 雇 佣 的 应 薪 若 设计 劳务 , 应 界定 为 劳 务报 酬所 得 。 则
资、 薪金所得, 因为它的风险较低 。 二是连带差异。 社会保险 《 法》 规定 ,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工

例谈中职会计专业税收教学项目设计

例谈中职会计专业税收教学项目设计摘要:针对目前中职会计专业税收课程未受到重视,学生缺乏税务实际操作能力的情况,笔者尝试以企业办税流程为主线来设计教学项目,实施过程中采取“情境导入实践问题→预备知识热身活动→学生分组职业活动→成果交流与评价”的模式,学生在情境性活动中获得实践能力。

关键词:税收;教学项目;中职会计一、问题提出中职会计专业培养的学生应具备企业纳税业务的基本知识和处理企业纳税业务的实践技能,也就是按照税法的规定会计算各种应缴纳的税款,正确编制、及时报送纳税申报表,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但目前中职学校会计专业的教学中,税收课程并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并且教材是以学科知识体系为主线,虽然知识比较系统完整,却不利于学生税务实践操作的掌握,离社会工作的岗位需求有较大距离。

二、中职税收教学项目设计思想1.按照税务会计工作项目来设置税收教学项目从行业岗位的实际情况看,各税种的纳税核算及申报是税务会计最重要的工作项目,因此以企业主要税种的纳税业务为核心,以企业办税流程为主线,设置课程的教学项目,将税收相关的理论知识分解融入各个教学项目中,学生在学习办税业务的操作过程中获得知识、技能,拓展职业能力。

课程内容的组织不以税收概论为起点,取而代之则以让学生模拟公司进行税务开业登记开始,进行纳税工作流程的认知。

然后各税种就是一个教学项目,即依据实际工作的步骤,从对经济业务的判断开始,通过税款计算、纳税申报与缴纳,包括办理免税、退税的申请,进行会计核算等,形成每个教学项目的任务驱动内容。

例如增值税项目主要包括如下任务:填写一般纳税人申请表,领购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制报送增值税申报表、附表、增值税税收缴款、会计核算。

总之伴随工作流程与相应成果的体现最终完成各项目的学习。

2.将职业情境贯穿教学项目的实施过程根据中职学生的智力特点和认知规律,应将知识讲授、学生操作等活动置于相应的职业情境或与职业情境类似的学习情境之中。

劳务费纳税的起征点是如何计算的

劳务费纳税的起征点是如何计算的在雇佣关系当中,⼀⽅⽀付给另⼀⽅的报酬就为劳务报酬,对于劳务报酬如果具体数额达到了国家规定的纳税标准的。

那么⼤家知道劳务费纳税的起征点怎么算吗?下⾯由店铺⼩编为你来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劳务费纳税的起征点怎么算《中华⼈民共和国个⼈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款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的费⽤,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的个⼈所得税时,如果⼀次劳务的收⼊不超过四千元,则减除⼋百元的费⽤,四千元以上的,减除收⼊的百分之⼆⼗,然后再按适⽤税率计算个⼈所得税应纳税款=劳务收⼊*(1-20%)*适⽤税率-速算扣除数。

⼆.劳务费税法的规定1、个⼈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应当交纳个⼈所得税。

应交税款=(劳务报酬收⼊-费⽤扣除额)*税率。

根据题中情况,相关的费⽤扣除额和适⽤税率为800元和20%。

因此,由于题中的劳务报酬收⼊最⾼也就是60元,因此,均⽆需交纳个⼈所得税。

2、劳务报酬项⽬应交的个⼈所得税,由⽀付⼈为扣缴义务⼈。

扣缴义务⼈应当按照税法规定,向其主管税务机关交纳。

因此,你应当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交纳。

3、帐务处理问题。

根据会计制度、税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企业⽀付的劳务费⽀出,不构成⼯资总额,应当计⼊“管理费⽤——劳务费”科⽬,并不计提职⼯福利费、⼯会经费、职⼯教育经费,不交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

在计算应交企业所得税时,劳务费应当在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劳务费扣除标准(注意,不是⼯资标准,如计税⼯资标准等)内,据实扣除。

三、劳务费与应付职⼯薪酬的区别:1、从适⽤法律⾓度来看,⼯资性⽀出是指按《劳动法》第⼗六条规定⽤⼈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付的⼯资报酬;⽽劳务报酬⼀般是根据《民法典》的有关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居间合同等规定签订合同⽽取得的报酬。

签订劳动合同的员⼯,享有《劳动法》的权利义务,和⽤⼯单位存在着雇佣被雇佣的关系,⽤⼈单位除了⽀付⼯资报酬之外,还应履⾏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劳务报酬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其劳动具有独⽴性、⾃由性,其⾏为受《民法典》调整。

企业发生劳务费会计分录怎么做

企业发生劳务费会计分录怎么做企业支付劳务费:借:〔管理〕费用等——劳务费(依据费用归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贷:银行存款。

结转企业劳务费,借:本年利润,贷:管理费用等——劳务费(依据费用归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

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所得的,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

1、企业支付劳务费借:管理费用等——劳务费(依据费用归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贷:银行存款2、结转企业劳务费借:本年利润贷:管理费用等——劳务费(依据费用归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主要包括: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董事会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技术转让费等。

管理费用是损益类目,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当期的损失或利益。

2计提劳务费的会计分录怎么做1、计提时借:管理费用-工资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2、支付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银行存款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等一般劳务费可以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如果是以单位名义取得的劳务费,账务处理方法如下:1、收到劳务费收入借:现金(或银行存款)贷:其他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2、发生的劳务费支出借:其他业务支出(或主营业务成本)贷:银行存款(或应付工资等)3、提税金借:其他业务支出(或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金--营业税、城建税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4、结转税金借:本年利润贷:其他业务支出(或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3劳务费与应付职工薪酬的区别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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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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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者劳动过程中,有劳动报酬所得,也有工资所得,那这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的区别是什么呢?为了能够依法获得自己的报酬,避免吃亏,势必需要了解这方面知识。

请看下面小编特别为大家收集整理的资料。

一、工资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
雇佣与非雇佣。

工薪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即个人与被服务单位发生直接劳务关系),提供劳务的个人与被服务单位没有稳定的、连续的劳动人事关系,也没有任何劳动合同关系,其所得也不是以工资薪金形式领取的。

工资是工钱的一种类型,即员工的薪资,是固定工作关系里的员工所得的薪酬,是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

是劳务报酬(劳酬)中的一种主要形式。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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